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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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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费用减免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五、复审费。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第六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第七条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第八条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二)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五)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七)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第十条 请求人应当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全额缴纳有关费用。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经专利局批准的,缴纳数额为批准减缓后的剩余部分。第十一条 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作出后,专利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结果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文件的,专利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当事人逾期不补缴或补缴金额不足的,专利局按缴纳费用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第十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后,补缴所减缓的各项专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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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内办理专利的费用减缓备案,登记一下相关信息,按照要求提供证件扫描件。

(一)科技文献的检索途径 1、依据文献外表特征的检索途径:(1)文献名途径:如书名、刊名、篇名、特种文献名等;(2)著者途径:作者、编者、译者等。(3)序号途径:文献出版时所编的号码。如报告号、专利号、标准号、文摘号等。(4)其他途径:如出版类型、出版日期、国别、文种等。2、依据文献内容特征的检索途径:(1)主题途径:即所需文献的主题内容。如主题索引、关键词索引等。(2)分类途径:按照学科分类体系查找文献的方法。(3)其他途径:依据学科特有的特征查找。如分子式索引、环系索引、子结构索引等。(二)科技文献检索的一般方法1、追溯法:当查到一篇新发表的文献后,以文献后面所附的参考文献为线索,由近及远进行逐一追踪的查找方法。优点:不需要利用检索工具、查找方法简单。缺点:检索效率不高,漏检率较大。2、常用法:即利用检索工具查找文献的方法。又分为顺查法和倒查法。顺查法: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缺点:费时、工作量大。倒查法:按时间顺序由近而远。常用于查找新课题或有新内容的老课题。缺点:不如顺查法齐全,可能漏检。3、分段法:即循环法。交替使用“追溯法”和“常用法”的一种综合检索方法。不断循环,直到满足检索要求为止。优点:当检索工具书刊缺期、卷时,也能连续获得所需年限内的文献资料线索。(三)科技文献的检索步骤1、分析研究课题,明确查找要求。2、确定检索范围:如时间范围、学科范围、文献类型范围等。3、选定检索工具:手工/机器检索?综合性/化学专业性工具?中文/外文检索工具?还要考虑工具的覆盖面、收录文献的质量数量等。4、找出检索标识:如找出主题词、关键词、分类号等,以便使用相应的检索工具。5、确定检索途径:依据检索标识确定检索途径,如主题途径、作者途径、序号途径等。6、利用索引工具查出文摘号:按所查索引的使用方法,查出文献的文摘号。7、查出资料线索和文摘:依据文摘号查出文献的篇名、作者、文种、刊载文献的刊名、出版社、出版时间、该文献所在页码、文献摘要等。(实习时主要是记录这部分内容)8、获取原始文献:依据文摘内容,若需要进一步了解和详细阅读原始文献,则记下文献出处,再利用有关工具书,查出刊名缩写的全称,再通过查馆藏目录或联合目录,到国内有关馆藏单位借阅或复印原文。国内若没有馆藏,则考虑到国外相关机构或出版机构复印。

国家专利申请费用减免

首先需要达到相应的条件和要求,然后携带相关的证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还是要带好专利申请报告到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

【法律分析】一、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提交的材料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的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申报材料包括: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单位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已申请专利的提交)。申请人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文件:企业上月财务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个人单位、街道、派出所等出具的收入证明二、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的规定《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对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规定如下: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2、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4、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律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申请专利费用的减免,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一些资料,提交申请书,你的个人信息,还有专利的信息,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帮你减免一些专利费用。

法律分析:专利费用减免要满足下列条件: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法律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 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美国专利费用减免

为鼓励个人或者中小型企业申请专利,美国专利商标局推出了针对小实体、微实体的官费减 免政策。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专利申请人分为大实体、小实体和微实体三种类型。除大实体外,小实体和微实体均可享受官费减免。小实体制度(官费减免50%)小实体的申请人必须是独立发明人、非营利团体、或者少于500人的中小型企业。使用电子申请的小实体申请官费还可再减半。 微实体制度(官费减免75%)微实体指发明人(非受让人)合乎以下所有条件:(1)符合小实体资格;(2)在低于4件已提出申请的美国专利申请案中列名为发明人;(3)总收入未达前一年美国平均家庭收入的3倍(2020年6月份数据,总收入低于约$189,537);(4)其专利未曾转让与或转移至总收入达前一年美国平均家庭收入的3倍的实体资格者。 大实体制度(官费无减免)专利权人企业人员规模如果大于500人,只能以“大实体”资格申请专利,费用不可享受减免优惠。

中国专利费用减免

现在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年内,延长至10年内。

现在可享受10年费减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免

【法律分析】一、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提交的材料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的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申报材料包括: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单位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已申请专利的提交)。申请人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文件:企业上月财务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个人单位、街道、派出所等出具的收入证明二、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的规定《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对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规定如下: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2、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4、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律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减减:(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备案人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若系统审核符合费减条件,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当地国知局代办处)进行审核材料:个人:公司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学生:在校证明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A类,首页及00001页,需法人、财务签字,加盖公章)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

由于专利申请人的不同,费用减缓的比例存在差异。第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一般情况下,有专利任项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据,比如个人上半年月均收入低于¥3500,可以申请专利费用减免;企业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低于¥300,000,可以减免专利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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