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的手续1、个人或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2、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转让才正式生效。专利转让合同的一般内容1、转让的专利信息;2、资料交付;3、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方法;4、转让费及支付方式;5、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处理;6、过渡期条款;7、税费;8、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9、争议解决的办法。综上可知,在办理专利转让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合法的转让。首先当个人或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接着专利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其次转让人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最后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费用。
专利权转让须知(一)提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书、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与原代理机构的解聘书及受让人新的代理委托书、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著录事项变更费200元。(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3-5个月内审查完成并予以登记公告。(四)专利权转让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凳记公告文之日起生效。 代理当事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应交以下费用:(一)专利法律状态检索费400元,专利文件检索费100元:(二)咨询代理费按合同标的的4‰一10‰收取,如合同标的不足10万元的,按400元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0条
专利转让可分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专利所有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申请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所有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在专利转让中,专利申请权人或专利权人为转让方,获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为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通过转让合同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当事人,即成为新的专利申请权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行使自身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当事人要转让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首先需要与受让人依法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然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该部门进行公告,最后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从登记之日起就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转让专利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专利转让之前,受让人要核实清楚转让的专利的法律状态。第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的书面合同,要清楚专利转让的方式,转让价格,合同的生效时间等。第三、专利转让实行登记生效的制度,所以在签订专利转让合同之后,需上交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后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四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