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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续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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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续费时间

申请续费一般要一年左右,因为申请续费的流程是比较麻烦的,会影响到企业的专利,同时也会被处罚赔偿金,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而且会影响申请程序,同时也会出现各种负面影响,产生各种要求。

大约是在20年左右。如果过期没有续费的话会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也会影响专利权,而且也会使得专利权失去法律效应,同时也需要缴纳相关的滞纳金。

专利续费时间按那天续费

法律分析: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按申请日起算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专利申请缴纳时间的规定为:申请人需在申请人其两个月内或者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且必须足额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续费时间查询

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因为专利年费是累进的,越靠后缴费额越多。 说以要明确年度问题 *** “

大约是在20年左右。如果过期没有续费的话会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也会影响专利权,而且也会使得专利权失去法律效应,同时也需要缴纳相关的滞纳金。

外观专利只提交申请之日起需要经过六到18个月的等待时间,如果申请通过后要及时缴纳年费,如果没有及时缴纳年费,专利会失效。

专利电子申请注册用户网上缴费的权限将自动开通,缴费人只要将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开通了网上支付功能,即可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将提供7×24小时专利费用缴纳服务,极大地方便缴费人;将为申请人提供应缴费用的实时查询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盲缴、错缴;将缩短专利费用从缴纳到进入专利审批系统的时间周期,便于有效提高审查效率。一、使用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的几种方式使用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有四个缴费单填写界面,也可以称之为四个缴费入口:导入国家申请缴费单、导入PCT申请首次进入国家阶段缴费单、国家申请号缴费、PCT申请首次进入国家阶段缴费。二、使用缴费模版进行批量缴费(一)下载并制作缴费模版在电子申请网站主页,点击“工具下载”菜单,进入下载列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操作指南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操作指南表页面。找到网上缴费模板文件,点击进入下载页面。这是一个压缩文件。单击该文件进行下载,保存到本地计算机。下载完成后,将该压缩文件进行解压,打开解压后的文件夹,可以看到国内申请号支付模板和PCT首次进入支付模板两个文件。双击打开国内申请号支付模板或PCT首次进入支付模板。国内申请号支付模板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申请号、缴费人姓名、费用名称和金额;PCT首次进入支付模板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申请号、专利类型、缴费人姓名、费用名称和金额。缴费模版的第二行也就是序列号为0的行是不需要填写的,本行主要用于金额的汇总。从第三行开始,不用输入序列号,直接输入国内申请号或PCT国际申请号,申请号输入应完整准确。注意国内申请号不用输入申请号中的小数点,PCT国际申请还应选择专利类型。缴费人姓名应输入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收费收据的抬头,与实际的支付人、填表人、电子申请注册用户等均没有必然联系。单击费用名称下拉框,可以对需要缴纳的费用种类进行选择。若申请号的填写不符合格式要求,则费用名称下拉框无法使用。费用名称的下拉框是根据申请号所对应的专利类型进行了费用种类的筛选。如输入的申请号是外观设计的申请号,则费用名称中只会显示所有外观设计的费用种类。在选择具体的费用名称后,若选择的费用名称有唯一的缴纳标准,如“外观设计申请费”,在金额栏会自动弹出该费用名称的标准金额,如果有费用减缓或者只缴纳其中一部分费用,需要自己手动修改金额。单击金额单元格,直接输入数字后回车即可;如果选择的费用名称有多个缴费标准,如“变更费”,在备注栏中会显示该费用名称的具体缴费标准,在金额栏中会显示0,需要自行填写需要缴纳的金额。在本行填写完成后,序列号会自动生成。模板中每一行只能填写一个申请号下的一笔费用,如果同一个申请号下要缴纳多笔费用,需要填写多行,但同一个申请号只能对应同样的缴费人姓名。在填完所有需要缴纳的费用后,点击保存按钮,会弹出对话框,选择保存位置后,选择格式为“xls”,点击保存。(二)导入模版缴费在网上缴费主页面选择“导入国家申请缴费单”或“导入PCT申请首次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缴费单”。点击“下拉框”选择模板文件,点击“导入”将模板导入系统中。此时,系统会对模版中的内容进行检查,包括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申请号是否准确,申请号和缴费人的对应是否唯一等。如果模版中有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则系统会弹出错误信息框,提示具体的错误内容,点击“返回”按钮,按照错误信息提示的内容对模版进行相应的修改,再次进行导入。(三)填写缴费人信息模版成功导入后,会显示模版中填写的缴费单信息。将缴费单信息与填写的模版文件进行核对,无误后可填写收件人信息。收件人信息可以从常用收件人中选取,也可以直接填写。该注册用户此前生成订单时填写的完整收件人信息将自动保存在常用收件人信息中,最多保存10条。常用收件人信息可以到“我的地址簿”中进行管理。选择“其它信息”,可以自行在收件人信息中进行填写。填写收件人信息时,收据接收人栏填写收据接收人的姓名,即希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所出具的收据寄达的收件人。“收件人省/直辖市”和“收件人市/区/县”均是通过下拉框进行选择。“收据接收人地址”直接填写具体的街道地址,省、市和区县信息无需重复填写。收件人邮政编码填写6位数字的邮政编码。收件人电话号码可以填写收件人的手机号码,也可填写固定电话。填写固定电话时,请注意区号和具体电话号码之间用小横杠隔开。缴费方式选择“银行卡支付”或“对公账户支付”。如选择对公账户支付,还应选择收据的获取方式邮寄或自取。邮寄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专利收费收据以挂号信的方式寄给缴费人;自取应选择收据获取地点,由缴费人直接到各地专利代办处自行领取专利收费收据。(四)生成订单及支付费用1、收件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订单”,弹出提示框“该笔订单必须在当日24时前完成缴费,否则应缴费用可能发生变化,导致缴费错误”。点击“确定”后,显示订单的详细信息。页面上记录了该订单的缴费单号和银联交易号及缴费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的相关信息及该订单收件人地址信息、订单生成时间等信息和缴费单中包含的缴费明细。缴费单号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查询时提供,银联交易号可以使用交易查询功能时以及向银联24小时客服热线查询时提供。2、点击“确认交款”后,弹出提示框“一个缴费单只限支付一次,确认现在支付?”。点击“确定”后,在本页面会弹出确认缴费结果的提示框,在缴费完成前不要关闭此提示框。同时,根据IE浏览器设置的不同,银联在线支付的页面在另一个选项卡页签打开或者另一个弹出窗口打开。点击切换到银联在线支付的页面(银行卡支付)或对公支付平台的主页面(对公账户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页面的右上方有银联24小时客服电话95516,连至银联页面以后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无法连接银行页面,对支付结果存在疑问等,都可以拨打银联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和查询。选定银行后,点击“到网上银行支付”,转到银行的支付页面。在银行的支付页面填写卡号、密码、校验码等信息后,完成实际的支付。每个银行的页面和填写要求不同,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发卡银行联系。没有图标的银行可以直接输入卡号,点击“到网上银行支付”,根据输入的银行卡号,系统会自动判断对应的银行并跳转到相应的银行页面。对公支付平台的主页面,列示了缴纳专利费用的金额及手续费金额,下边可点击银行图标选择银行。关于银行的对公账户网银设置和手续费相关问题可以拨打页面下方的客服电话4008809888-8进行咨询。选定银行后点击确认,弹出提示框。显示:支付流水号、订单类型、付款银行、订单金额、手续费、付款总额信息,请再次确认。点击“去银行付款”,跳转到相应的银行页面,根据各银行的要求完成支付即可。支付完成后,回到网上缴费页面确认支付结果。根据实际的支付状态,如果支付成功,点击“支付已完成”页面会显示订单状态及缴费日;如果支付失败,点击“付款遇到问题”。支付失败后,可通过“我的订单”来进行查询,使用复制订单的功能重新生成订单并进行支付。付款时若选择稍后支付,则订单状态为“待支付”,也可以通过“我的订单”来进行查询并进行支付。具体操作见“七、管理与查询(一)订单管理”。

发明专利续费时间

1、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从专利申请日起开始计算;2、专利授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3、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缴费,当然也可以提前一个月以上;4、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局还会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如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仍未缴纳费用的,那就会产生专利年费滞纳金。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缴纳申请费需写明相应的申请号及必要的缴费信息。向专利局受理处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的邮戳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以受理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专利年费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缴纳,比如一个专利申请日是2015年2月1日,那么,每年2月1日前需要缴纳年费

专利年费交费时间

法律分析: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2个月)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未及时缴纳或缴纳不足的,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年费金额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八条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授权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的时候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若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的,应当通知在六个月内补缴,并同时缴纳滞纳金,仍不缴纳的,专利权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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