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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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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怎么收取

每年会收取相关的费用,而且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多年的费用,只要在专利的使用期内,就可以无限次使用专利,也可以进行研究和发展。

在申请一个专利成功之后,每年要收取的费用是300块左右,四年到六年是1200块,七年到九年是2000块。

专利费收取年限

法律分析:一、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法定保护期为20年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法定保护期为10年。三、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法定保护期为1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法律分析: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按申请日起算)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局给一个月的宽限期,如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未缴纳费用的,就会产生滞纳金。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八条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费怎么收取

每年会收取相关的费用,而且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多年的费用,只要在专利的使用期内,就可以无限次使用专利,也可以进行研究和发展。

在申请一个专利成功之后,每年要收取的费用是300块左右,四年到六年是1200块,七年到九年是2000块。

怎么收取专利费

1、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按合同要求向被许可人收取专利使用费。2、转让专利,即把专利权卖给受让人。3、对侵权人提起诉讼,收取赔偿款。

专利缴费怎么缴,专利缴费在提出专利申请获批时缴纳,不缴纳专利费用的专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缴纳专利费看专利技术含量和质量一次缴清

专利缴费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代理机构通过网上银行或者邮政账户支付也可以到国家专利局现场交费根据自己情况选择

专利缴费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代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部分专利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代办处收取专利费用的种类如下:1、三种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含文印费)2、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3、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4、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5、三种专利年费6、三种专利年费的滞纳金7、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与申请费同时交纳、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与申请费或年费同时缴纳时,代办处可以收取;作为中间费用单独缴纳时,代办处不予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专利年费收取时间

法律分析: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按申请日起算,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局给一个月的宽限期,如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未缴纳费用的,就会产生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专利授权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的时候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若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的,应当通知在六个月内补缴,并同时缴纳滞纳金,仍不缴纳的,专利权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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