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首页 期刊发表知识库 问题

不在网上发表言论

发布时间:

不在网上发表言论

视jian,或是窥屏

是对权势和所谓敏感。敏感来源于权势。真正的言论自由是来自中国十几亿民众的先声。对于造遥者严惩。不因对于属于挑战某权。或威胁到某势的言语者一刀切。这才是真正的民论自由

回答 潜水 潜水网络语是指:不上线(上线)或者隐身登陆及不发表言论的行为,常用于BBS跟QQ群、百度群等即时通讯软件的群等onlinetalk中。亦称“TK”。 论坛有了水,自然也就可以潜水,潜水特指论坛里那些只看不回贴的人。因为这种行为,对论坛人气提升极为不利,所以这也是论坛管理者们和积极的发帖者们最恨的。如果是长期不发言的潜水员,突然发言,则称为浮上来。 更多1条 

可以的,不过一切都有一个限度,或者说是标尺,只要在标准内都是可以的。凡事无绝对,凡事都有两面。

不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

相关部门一旦看到这样的情况之后,就会将这个人及时抓捕归案,然后这个人也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会被刑拘,同时这个社交账号也会被封。

回答 您好,亲亲,我是本次您的答主小姜,您的问题将在5分钟内回答哦!请您稍等一下! 一般而言,行政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五条已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而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更是对发布、传播不实言论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修正案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亲亲,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哦!如果您满意的话,请您给个赞哦!祝您生活愉快!![比心][比心][比心][比心] 更多3条 

不在网上发表不良言论

相关部门一旦看到这样的情况之后,就会将这个人及时抓捕归案,然后这个人也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会被刑拘,同时这个社交账号也会被封。

相关部门会批评教育,会罚款的,如果情况非常的严重,肯定是面临着处罚的。

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

发表不当言论对国家、社会或他人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公开道歉、公开澄清、消除不良影响;因不当言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

一定会被刑拘的,而且也会被处以罚款,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有时候说话一定要小心一些。

相关部门一旦看到这样的情况之后,就会将这个人及时抓捕归案,然后这个人也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会被刑拘,同时这个社交账号也会被封。

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编造并在公共媒体上传播编造的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仍在公共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传播意味着使多数不特定的人知晓。构成本罪需要行为人的行为产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如造成群众性恐慌、引发群众事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假信息的类型: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法律效果:行为人犯本罪,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怎么处理:不造谣,不传谣,对于突发性事件,耐心等待官方通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会不会被判刑,要依据情节而定,如果捏造、虚构事实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可能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侮辱罪和诽谤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露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