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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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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有效期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行,这是中国现行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改,修改后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由10年延长至15年。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根据2021年6月1号开始实行的新的《专利法》,外观设计的有效期是15年。

发明专利 20外观专利 15实用专利 10

外观专利有效期限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行,这是中国现行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改,修改后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由10年延长至15年。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外观专利权有效期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法律分析: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十五年。外观设计专利是我国三大专利的类型之一,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外观进行设计后,申请专利审批通过专利审核的一种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是有保护期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虽然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从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代表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而是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的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一定少于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外观专利的有效期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行,这是中国现行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改,修改后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由10年延长至15年。

外观专利有效期为1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德国外观专利有效期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自专利授权日起交纳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期限在各国法律中不尽相同:我国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在日本的保护期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5年;在德国,其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在英国,其保护期为自注册之日起5年,可延长4次,每次5年;在美国,其保护期限为自核发证书之日起14年;在法国,其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5年,经注册人声明还可延长25年。可见我国外观设计期限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为短暂。

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10年。在1993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中,获得专利权并且专利权保护期限达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数人申请专利只为获得专利权证书,从而获得职称、税收等方面的利益。因此其在获得专利权之后并没有将专利适用于工业商品生产的意识,很多专利因为专利权人的原因而丧失了专利权。有的专利权人则只为获得短期商业利益,并不将其作为自己的一种品牌产品长期占领市场。而对于一些实力雄厚且具有战略眼光的大企业来说,他们希望自己的产品可以长期占领市场,获得法律有效保护。对他们讲,10年保护期较为短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德国专利商标局成立于1877年。1945年以前称为德意志帝国专利局,1949年,原德意志帝国专利局更名为德国专利局,总部设在慕尼黑,隶属联邦司法部。东、西德合并后,1990年10月3日,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发明和专利事务局的工作职责并入德国专利局,约600名工作人员和1350万多件专利文献一并归入。1998年11月1日,德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主要办公地点分别设在慕尼黑、耶拿(自1998年9月)和柏林(柏林技术信息中心)。(1)发明专利:德国专利的保护期限最长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从申请日第3年起,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 。德国专利商标局会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并会对实质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清楚性等)进行审查。不符合授权条件的申请将被驳回。德国发明专利的申请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下列三个阶段:阶段1:递交申请或请求进入德国国家阶段(到收到德国专利商标局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阶段2:实质审查(从收到德国专利商标局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到收到授权决定或申请被最终驳回的决定)阶段3:授权公告(从收到授权决定)整个程序所需时间大概为三年左右,但也可能会出现时间更短或更长的情况。(2)实用新型专利: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最长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需要分三次缴纳维持费,以维持实用新型的有效性。分别为第4-6年、第7-8年、第9-1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德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不会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除非有相应的明确请求并缴纳官费。德国实用新型的注册程序大致可以分为递交阶段、审查和注册阶段。整个程序所需时间一般为两三个月左右,也时常仅需一个多月就可以拿到注册证书。(3)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日起25年。从申请日第6年起,每五年需要缴纳维持费以维持外观设计的有效性。德国专利商标局不会对现有设计进行检索,也不会对实质授权条件(新颖性、独特性)进行审查。德国外观设计的注册程序大致可以分为递交阶段、审查和注册阶段。德国外观设计的审批时间一般为三到四个月。德国外观设计在注册后大约再过一个月时间会被公开。更多欧盟专利申请信息您可以咨询北京盛凡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10-59839654QQ:331474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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