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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后用人单位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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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后用人单位不录用

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聘员工,必须要说明合理的理由,而且应当有相应的考评标准可以用作判断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根据你的陈述,如果单位没有考评标准或者没有给出可靠的根据,则解聘员工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用人单位只要是正规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以后就会录用你的,不会耍赖不签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要承担违约责任。请看我的博文: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无回天 无力。或者逆来顺 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  三方协议作为  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去原来那个单位退协议,再到想去的新单位签协议,学校更改派遣证,然后到新单位去报到。我们招过很多这样的,更改派遣的。但是,正规的国企不会录用没有派遣证的,你不更改是不行的。有的人会给你出主意,让你不要理原单位,直接到想去的单位报到,我告诉你,那是他不懂,或者是故意给你挖坑。你没有派遣证和协议,连户口、四险一金、劳动就业等记等等都办不了,只能是打工,不是就业。况且,招录已经与别的企业签了协议的学生,可能面临着被起诉的风险,正规的国家单位是不会这样办的,你必须证明你的派遣证是即将就业的单位。就像足球运动员要转会,必须给原单位转会费是一样的,或者是自由身。先到原先的单位解除三方协议,再到学校领取新的三方协议表,与新单位签订,到学校盖章,发派遣证。  简单地讲:你更换单位以后,现单位的工作经历和原单位的工作经历合并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但要原单位出具一个实习鉴定(这个应该不难)。有的单位自己可以办理转正定级,尤其是国企和事业单位,直接就办了;不能办理的,多数是民企和外企,可以由档案管理委托单位办理,如人才中心等。祝你进步!

是的啊,但是你不是银行的正式工了,待遇会比正式的差的

不一定,协议上面不是写着若一方违约,另一方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也就是说如果银行真不想要你,只要给你支付了违约金,就可以不要你的;同理,你若不想去,给银行支付违约金后你就可以不去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没有太大约束。

签了三方协议后单位不录用

用人单位只要是正规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以后就会录用你的,不会耍赖不签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要承担违约责任。请看我的博文: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无回天 无力。或者逆来顺 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  三方协议作为  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去原来那个单位退协议,再到想去的新单位签协议,学校更改派遣证,然后到新单位去报到。我们招过很多这样的,更改派遣的。但是,正规的国企不会录用没有派遣证的,你不更改是不行的。有的人会给你出主意,让你不要理原单位,直接到想去的单位报到,我告诉你,那是他不懂,或者是故意给你挖坑。你没有派遣证和协议,连户口、四险一金、劳动就业等记等等都办不了,只能是打工,不是就业。况且,招录已经与别的企业签了协议的学生,可能面临着被起诉的风险,正规的国家单位是不会这样办的,你必须证明你的派遣证是即将就业的单位。就像足球运动员要转会,必须给原单位转会费是一样的,或者是自由身。先到原先的单位解除三方协议,再到学校领取新的三方协议表,与新单位签订,到学校盖章,发派遣证。  简单地讲:你更换单位以后,现单位的工作经历和原单位的工作经历合并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但要原单位出具一个实习鉴定(这个应该不难)。有的单位自己可以办理转正定级,尤其是国企和事业单位,直接就办了;不能办理的,多数是民企和外企,可以由档案管理委托单位办理,如人才中心等。祝你进步!

任何单位在没有计划录用你之前就不会签三方协议,如果签了不执行,该单位以后就不要再来这个学校聘人了,因为这样做单位也是对学校失信。同样如果你失信不去签约的单位,学校就要与你一起背负对单位的失信,所以你如果签约后不去,学校以后就会减少一些对你的帮助。

持协议去劳动保障局告他们合同违约要他们支付合同违约金

这位同学,无论处于什么理由,就业签订三方协议也是要慎重的,那是自己的后半生啊。请你参照我的提示去办理改派手续,这是我的博文。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 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无回天无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 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如果学生本人不按三方协议就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三方协议,学生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的双倍赔偿,学生不能找到满意工作的,用人单位要继续执行协议。 如果你在毕业前实习的时候想辞职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去原来那个单位退协议,再到想去的新单位签协议,学校更改派遣证,然后到新单位去报到。我们招过很多这样的,更改派遣的。但是,正规的国企不会录用没有派遣证的,你不更改是不行的。有的人会给你出主意,让你不要理原单位,直接到想去的单位报到,我告诉你,那是他不懂,或者是故意给你挖坑。你没有派遣证和协议,连户口、四险一金、劳动就业等记等等都办不了,只能是打工,不是就业。况且,招录已经与别的企业签了协议的学生,可能面临着被起诉的风险,正规的国家单位是不会这样办的,你必须证明你的派遣证是即将就业的单位。就像足球运动员要转会,必须给原单位转会费是一样的,或者是自由身 。

用人单位向应聘者发放录用通知书后尚未签订三方协议

是没事儿,但人家给你发了录用通知,不去给人回个电话或者电邮这属于基本礼仪或者职业道德。

没事,但是应该要赔款,三方只能签一次,所以要慎重

三方签了单位不录用

持协议去劳动保障局告他们合同违约要他们支付合同违约金

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聘员工,必须要说明合理的理由,而且应当有相应的考评标准可以用作判断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根据你的陈述,如果单位没有考评标准或者没有给出可靠的根据,则解聘员工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签订三方协议,如果对方不录用你,你可以告他们违约,赔偿违约金。

铁路局既然已经签协议,但是体检不合格属于误诊,应该及时纠错找原单位进行协调,假如原单位已经招商满园的情况下,可以继续请求,实在不行可以另谋高就。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录用通知书,与签订三方协议

1、offer是录取通知,与合同无关,主要作用是告知你公司录用你了。(尽管会有些合同信息,但不具备效力,仅为通知)2、正规程序是,协商好报到日,即工作第一天。到公司后,先签署劳动合同。3、如果有试用期的,先签署试用期劳动合同,上面会标明试用期的时间和工资等。转正后,再签署正式劳动合同。4、三方协议仅对应届生有效,主要解决的是你在学校的户档要调到哪去(因为毕业之后,是不能再放在学校的)。接收方必须有解决户档的能力,才能接收。如果你这个公司可以接收,那么三方上写这个公司就行。如果不能接收,你就找人才市场去接收。所以,你的工作单位与存档单位没有必然的关系。

是没事儿,但人家给你发了录用通知,不去给人回个电话或者电邮这属于基本礼仪或者职业道德。

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看似一个很有效的法,实际上并非如此。原因在于:(1)规章制度并不是因为成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而变得有效,而是因为其本身就是有效的;无效的规章制度绝对不会因为成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而变得有效。(2)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照样需要劳动者签字确认才算是完成了告知程序。规章制度不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时,告知程序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并没有显得麻烦了多少。(3)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规章制度在修改时,必须要变更劳动合同才能够使该规章制度的修改生效。而变更劳动合同要比修改规章制度难得多。如果劳动者不愿意变更劳动合同相应条款或者附件,劳动合同就很难被变更。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是没有效力的。这样一来,原本只要进行一个程序(修改规章制度)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变成了两个事情(修改规章制度和变更劳动合同),不仅程序多了一个,难度也大了许多。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实际上只是规章制度的一种公示或者告知方式而已。认识到这一点,用人单位就可以考虑是否需要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了。【风险提示】(1)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风险远远大于让规章制度独立于劳动合同。尤其是在修改规章制度的时候,这种风险会非常清晰地摆在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者的面前。即使修改后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完全合法,劳动者如果不愿意变更劳动合同的话,修改后的规章制度对该类劳动者就是无效的。这就意味着,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的最可怕的风险就可能是,作为附件的规章制度可能无法修改!(2)需要解释一下,说作为附件的规章制度可能无法修改,只是针对那些签了把规章制度作为附件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愿意签收新的规章制度,对于这部分劳动者来说,新规章制度就可能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完全排除无效的可能,因为劳动者仍然可能以劳动合同效力优先来抗辩。结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不同的人可能效力大不相同,这不仅不利于日常管理,也会严重影响用人单位的凝聚力和威信。【应对策略】让规章制度独立,而不是让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不要期望无效的规章制度委身于劳动合同变得有效,认真制定有效力的规章制度才是用人单位的正确选择。(吴圣奎)

offer是在试用期之前公司发给劳动者的录用意向。offer也是在第三方协议的后面签署的。offer 一般是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一个录用意向,以合同的形式提供给劳动者,要求劳动者在上面签字,表明劳动者接受对方的录用意向,愿意到单位工作。这种形式在外企中比较常见,另外就是那些不给解决户口的单位,通常也会跟劳动者签署一个这样的offer,然后等劳动者正式工作后,再签署劳动合同。第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与单位、学校签署的正式协议,对单位、学校、个人都有很强的约束力,也是正式的签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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