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1年,学校共获得各类科研立项324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立项138项,校内立项186项。共获得预算外科研经费65万元。出版学术著作69部,发表学术论文2087篇。其中包括权威期刊论文3篇,SCI论文7篇,EI论文29篇,核心期刊论文448篇。论文转载、摘编29篇 。2010-2014年,学校共获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26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立项5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1项。据2015年5月学校公布数据显示,近五年,学校年均科研经费1万元。有26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 2013年西藏民族大学国家自然基金立项一览表项目批准号负责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别41361044 刘炜 山地城市景观格局空间异质性与热环境效应的多尺度响应特征分析及数值模拟——以拉萨、重庆和兰州市为例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71361023 姬梅 拉萨旅游业利益相关者网络研究:基于动态社会网络视角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81360297 陈婷 运动通过改善心肌梗死后下丘脑室旁核氧化应激对心功能的保护效应及机制探讨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81360299 李文华 血清-蛋白质组学逆向识别高原低氧习服特异性生物标记物及功能鉴定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截至2014年,学校建有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学校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组建“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该中心成为西藏自治区“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单位。学校与复旦大学合作建立了“高原医学与基因地理学研究基地”,与西北民族大学合作建立了“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国家民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藏语语言资源建设研究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建立了“西藏新闻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藏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研究基地、西藏社会和谐稳定与法治建设重点研究基地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西藏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西藏高原相关疾病分子遗传机制与干预研究重点实验室、西藏光信息处理与可视化技术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生命科学基础实验室、高原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研究实验室、现代网络与通信工程重点实验室、西藏教育发展研究实验室、工商管理综合实验室、会计综合实验室、运动生理机能综合实验室 馆藏资源 截至2012年6月,西藏民族大学图书馆馆藏图书总量170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00余万册,中文电子图书62万余册,学位论文147余万篇,各种数据库20多种。形成了以文、理、经、管、法、医、教育、体育等多学科,印刷型与电子型文献并存的综合性藏书体系。图书馆建有“藏学文献情报资料中心”,收藏藏学图书5万余册,藏有德格版《藏文大藏经》、《藏文大藏经》对勘本、《大正新修大藏经》等珍贵典籍,同时,自建有“藏学专题数据库”、“藏学多媒体资源数据库”等多种类型特色资源数据库 。 学术刊物 截至2013年,学校出版有《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和《西藏高等教育研究》两种学术刊物,西藏民族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民族地区十佳学报”,“藏学研究”栏目被评为名栏。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建国以来,西藏第一所综合性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自治区唯一的CSSCI来源期刊,创刊于1986年。主管单位: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单位:西藏大学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002]1号) 《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已根据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决定,修正为《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现予重新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87年7月9日颁布实施的《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同时作废。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02年5月22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 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决定 (2002年5月22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作如下修改: 1、《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修改为:“《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 2、第一条修改为:“藏语文是自治区通用的语言文字。为了保障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3、第二条修改为:“自治区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维护语言文字法制的统一。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 4、第三条修改为:“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时,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第四条修改为:“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的重要会议、集会,同时使用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者其中一种语言文字。 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会议,根据需要使用通用的一种语言文字或者两种语言文字。 各级国家机关的普发性文件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 6、第五条修改为:“自治区各级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根据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语言文字或者几种语言文字,保障各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7、第六条修改为:“义务教育阶段,以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开设藏语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适时开设外语课程。” 8、第七条修改为:“自治区应当采取措施,扫除藏族公民中的中青年的藏文文盲。” 9、第八条修改为:“自治区鼓励和提倡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 藏族干部职工在学习使用藏语文的同时,应当学习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职工也应当学习使用藏语文。” 10、第九条修改为:“自治区积极发展藏语文的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重视出版藏文少儿、通俗、科普读物。 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科技人员、文艺工作者用藏语文进行科普宣传、文艺创作和演出。 自治区采取措施培养藏文教师、编辑、记者、作家和秘书等人才,重视培养研究藏语文的专门人才。” 11、第十条修改为:“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国家公务员和聘用技术人员时,对能够同时熟练使用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2、第十一条修改为:“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驻区外常设机构的公章、证件、牌匾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 城市公共场所设施、招牌、广告等用字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并应书写规范、工整,译文准确。” 13、第十二条修改为:“自治区企业生产的在区内销售的商品包装、说明等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 自治区内的各类服务行业的名称、经营项目、标价票据等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 14、第十三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藏语文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藏语文学习、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藏语文的科学研究,促进藏语文的发展。” 15、第十四条修改为:“自治区应当采取措施培养翻译人才,重视和加强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藏语文工作部门统一规范并颁布藏语文名词术语,促进译文的规范化、标准化。 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翻译机构或者配备翻译人员。” 16、第十五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7、第十六条修改为:“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藏语文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18、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内容为:“违反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19、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内容为:“违反本规定其他条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藏语文工作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20、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内容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将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建国以来,西藏第一所综合性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自治区唯一的CSSCI来源期刊,创刊于1986年。主管单位: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单位:西藏大学
2007-2011年,学校共获得各类科研立项324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立项138项,校内立项186项。共获得预算外科研经费65万元。出版学术著作69部,发表学术论文2087篇。其中包括权威期刊论文3篇,SCI论文7篇,EI论文29篇,核心期刊论文448篇。论文转载、摘编29篇 。2010-2014年,学校共获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26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立项5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1项。据2015年5月学校公布数据显示,近五年,学校年均科研经费1万元。有26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 2013年西藏民族大学国家自然基金立项一览表项目批准号负责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别41361044 刘炜 山地城市景观格局空间异质性与热环境效应的多尺度响应特征分析及数值模拟——以拉萨、重庆和兰州市为例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71361023 姬梅 拉萨旅游业利益相关者网络研究:基于动态社会网络视角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81360297 陈婷 运动通过改善心肌梗死后下丘脑室旁核氧化应激对心功能的保护效应及机制探讨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81360299 李文华 血清-蛋白质组学逆向识别高原低氧习服特异性生物标记物及功能鉴定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截至2014年,学校建有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学校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组建“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该中心成为西藏自治区“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单位。学校与复旦大学合作建立了“高原医学与基因地理学研究基地”,与西北民族大学合作建立了“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国家民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藏语语言资源建设研究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建立了“西藏新闻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藏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研究基地、西藏社会和谐稳定与法治建设重点研究基地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西藏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西藏高原相关疾病分子遗传机制与干预研究重点实验室、西藏光信息处理与可视化技术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生命科学基础实验室、高原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研究实验室、现代网络与通信工程重点实验室、西藏教育发展研究实验室、工商管理综合实验室、会计综合实验室、运动生理机能综合实验室 馆藏资源 截至2012年6月,西藏民族大学图书馆馆藏图书总量170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00余万册,中文电子图书62万余册,学位论文147余万篇,各种数据库20多种。形成了以文、理、经、管、法、医、教育、体育等多学科,印刷型与电子型文献并存的综合性藏书体系。图书馆建有“藏学文献情报资料中心”,收藏藏学图书5万余册,藏有德格版《藏文大藏经》、《藏文大藏经》对勘本、《大正新修大藏经》等珍贵典籍,同时,自建有“藏学专题数据库”、“藏学多媒体资源数据库”等多种类型特色资源数据库 。 学术刊物 截至2013年,学校出版有《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和《西藏高等教育研究》两种学术刊物,西藏民族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民族地区十佳学报”,“藏学研究”栏目被评为名栏。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建国以来,西藏第一所综合性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自治区唯一的CSSCI来源期刊,创刊于1986年。主管单位: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单位:西藏大学
西藏大学(Tibet University),简称藏大,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的综合性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3年5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成功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1年的藏文干部训练班,1985年7月,成立西藏大学。1999年以来,西藏自治区艺术学校、西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西藏民族学院医疗系、西藏自治区财经学校、西藏农牧学院先后并入西藏大学。截至2015年7月,学校分拉萨校区和林芝校区。拉萨校区拥有老校区、新校区、医学院校区和财经学院校区,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25亿元,图书总藏量104万册,校园网是CERNET西藏主节点。[1]截至2018年3月,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4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2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和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54个本科专业[1]。拥有教职工1119人,各类在校生约8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学生9417人,硕士研究生581人,博士研究生23人,各类成人生约8万人。[2]2017年11月,西藏大学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