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则还规定试用期干嘛?试用就是看能否胜任。采纳谢谢
只要事先在入工前说明并且有文字依据是合法的,只要入工了每天都能算考核标准。
首先,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解除员工,是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这就是说,单位要解除您,那第一,岗位要求是什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公司把岗位要求告知员工,并且员工知悉的岗位要求和公司解除所使用的岗位要求是一致的?比如有无岗位说明书,员工入职时有无签署岗位知悉相关的东西。包括试用期考核内容,是否告知,是否员工签字认可了?如果冷不丁就搬出来说你不符合岗位要求,但是根本没告诉你岗位要求是什么,考核内容是什么,或者说你不合格的地方,根本不是你的岗位要求范围,那这样是不可以随便解除的。然后,即使岗位要求和考核内容十分明晰并且员工签字确认过,那下一步,有无证据能够证明你不符合岗位要求?考核分数其实是企业在取证不合格的一个手段,但员工可以反驳,提出异议。除非企业有明确证据,比如严重的工作失误导致企业受到较大损失,有明确的证据这种,否则无缘无故说你不符合岗位要求,证据呢?无缘无故考核分数低,证据呢?这时候如果企业说客户服务不好,工作态度不好,但员工有证据证明客户多次表扬与认可你的工作,并且有邮件或微信记录作为证据,你的考勤情况,加班情况,都可以作为证据体现工作态度如何。企业是不可以随便说不好就把人开掉得。第三,就算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确实不符合岗位要求,企业也需要做转岗或培训,并且再次考核,还是不合格,才能以不符合岗位要求解除合同。单扔出来一个低分就开人,是不行的。所以从员工的角度,如果被企业提出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解除,那请你向他们要求提供证据,并且赶紧保留充分的证据保护自己,可以保存邮件记录,微信截图,通话记录,面谈录音,考勤明细或系统截图,加班审批及休假记录,工作结果确认记录等等。作为保护自己的证据留存下来。然后,在这期间,一定要保持全勤,不要因为不给你事情做或者跟你口头上说最近不用来了,就不去了,企业可能反过来会说你缺勤严重,旷工,而你没有休假申请和审批记录,就是无故旷工。再者,在这期间保持无功但无过状态,不要让企业捏到把柄。其实当企业下定决心不要你了,可能出于各种原因,这样的情况下你已经没有必要非得在这待着了。你可以开始找找新机会换工作,但不可以直接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解除,尤其是莫名被解除。因为被解除是会影响到你找下一份工作的,而试用期内被解除,企业没有补偿金需要付。所以这时你需要做的是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且争取最大的止损措施。建议你最近轻易不要签字,考核表不要签,甚至发邮件告知对考核内容和结果有异议,不认可。该保留的证据留好,该做的做了,然后找企业谈判。如果你因为压力,面子等原因,主动提出离职了,那你就啥也没有,净身出户了。但如果你谈判的到位,有可能能谈出一部分补偿,还有对你有利的离职证明,背景调查也会按照对你有利的口径去说,这些都能对你找别的工作有帮助,而不是有伤害的。即使试用期内被解除有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有的时候企业为了息事宁人,也会给钱走人的。如果企业不按照合规操作去做,那你可以提出仲裁,或找到一些企业违规的地方告发。比如五险一金是否按照规定基数和比例缴纳的?工资是否按照规定交税了?有无提成等方面的东西是偷税漏税了?加班费是否拖欠不给,等等。你可以保存证据,比如社保缴纳记录,工资条,加班记录等等,然后举报到相应的部门。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频繁被举报,他们也受不了。而且一旦进入政府黑名单,企业很麻烦的。所以在谈判的时候,这些都可以谈进去。最近接到的所有电话都录音,无论是微信语音还是电话,全部录音。自己说话时要注意措辞,不骂人,但不利于自己的不说,谨慎一些。能文字的不口头,以便留证。希望能够帮助你。
我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直接辞退。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合理权利。
在已经签完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单方面辞退员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比如签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发现该员工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或者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员工无过错公司可以辞退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有哪些行为劳动者可以单方离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事实上,签完劳动合同后,即便员工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也可以辞退,比如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突然生病,医疗期满以后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任何工作,只要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如果在试用期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同时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你才能解除合同。 就你以上所述情况,公司未能书面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你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公司仅以你的消极言论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是不能成立的,公司这样做是不能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 你如果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公司在试用期内辞退你是可以的,不需要提前通知,但单位必须举出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具体可自己参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话说回来,要是单位真的不要你了,你再怎么争取,最后单位肯定还是会找个理由让你做不下去,比如下薪,或提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还不如好好跟公司谈谈,争取把自己做的利润能要就要点过来,好聚好散的,其实仲裁并没有想象得那么好解决,仲裁最后也是调解,调解不成再判,情况不好得拖几个月呢,还不如自己好好跟公司谈谈走人。
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你的,应当提供当时招聘你时对外公布的录用条件(或者内部签好协议明确要求的录用条件)以及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无法同时提供这两项证据的,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不满半年的工龄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所谓的你有消极言论不能作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合法理由。
是的
应当有证据证明,并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项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行使这一权利,应注意两个方面: 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应事先知会劳动者或者进行公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据。 二、必须实在试用期内 解除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合同,必须是在试用期内,试用期满,无论是否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不录用不能跟着感觉,得建立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举证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并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达到录用条件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外干非正式状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若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试用期已过,用人单位就不得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