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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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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种类

考公务员都考些什么?考公务员都有哪些种类?考公务员儿最多考了一项,就是政治类的。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要从这方面复习。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公务员考试分为国考、省考、市考、乡镇考等,每个地方具体的情况有所不同,详细的可以关注一当地的公务员考试网站。中公教育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各类公考类信息,建议及时关注,祝考试成功!_id=bd10927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是属于全国性的一次公职考试,其中包含的岗位很多,工作地点也在全国各地,考试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发布公告,11月底笔试。21年国考公告公告已发布,报名也结束了,现在在笔试备考阶段了,想考公务员可以考虑参加省考。省考:就是地方各级公务员考试是属于某个省或者某个直辖市的公务员,考试举办考试的也是本省或者本市的直属单位,省考的报名条件更倾向于本省份的政策情况,考上后的工作地点也是固定在本或者本市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温馨提示您,11年的公务员招考已经结束,您可以关注一下2016年的陕西公务员考试。2016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还没有发布,所以请广大考生多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最新的招考信息。2015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是3月24日发布公告,4月25日笔试的,所以请您多加关注!点击查看>>>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考试成功!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考试录用

公务员的招录的流程一般包括第1步是报名第2部是考试第3部是面试第4部是体检第5步政审

公务员招录的流程,一般都是发布招录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国家公务员录用公示一般是在国考专题网站或者招考系统的官网,例如国考海事局公示就是在海事局网站发布。省公务员考试以广东省考为例,录用公示一般是在省人社厅网站或者是各地市政府网、各招考单位官方网站发布。

公务员考试就是国家或地区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规划面向社会招录国家工作人员。一报考条件公务员考试首先发布招考简章和具体岗位,上面有详细的报考条件。例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基层工作经验等,不同岗位对报考条件的差别很大。二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招考人员通过网络对你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所报岗位的招考条件,如通过网上审核就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缴费。三笔试一般考两门,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四面试环节笔试后按招考人数的1:3(有时按1:5)进入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此时要提供所有你在网上报名时所留下的资料的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户口本等等。五体检通过面试后经过体检、政审及十天左右的公示就可以上岗了。以上任何一步被淘汰,后面的步骤也就不用参加了。 招考的详细信息都是通过各省、市、区人事部门的人事考试网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网站发布,报名也是通过这些网站,省级招考一般在每年的三、四月份,国家的一般在11月份,应时时留意,报名期一过就无法补报了。 整个考公务员的过程中每一步要干什么都会在报名时的网站上进行公布,只要及时上网就可以了解到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注意报考时岗位的选择极为重要,在满足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条件下要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岗位,有些部门报考人员少但可能地处偏远,有些热门岗位的竞争却过于激烈,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和家庭状况综合平衡考虑。 平时可以买一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一本《申论》的书来看,只要书的内容没有谬误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特意去买某以特定出版社的书,《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逻辑推理能力和运算能力,《申论》主要考察阅读能力和思辨能力,平时应注意培养。以下为公务员报考的细致条件:(一)报考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七项构成了作为公务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它也就成为公务员考试报考的前提条件。另外,报考者必须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二)公务员报考的限制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各情形是公务员职位所严格禁止出现的,从根本上说,这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思想素质、政治道德素质,以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指:由录用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成为某个职位上的公务员时不可缺少的条件。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般由招录机关提出,经省级以上考试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各不相同,作为招考条件来说,不可能一个职位一个样,实际是先规定考生一般应具有的资格条件,如年龄、学历等,然后再确定一些职位类别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如专业等。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年龄条件  考虑到人才成长规律和机关用人成本,一般规定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些职位,如某些行政执法类职位等,年龄上限会低一些;有些偏远落后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经批准年龄上限可以适当放宽一些。  学历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报考公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是有些职位,特别是省级以上机关的职位,会要求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而偏远落后地区和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部分职位,经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专业条件  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多数职位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明确要求,有的职位还要求报考者必须掌握某项专门技能。  政治条件  党的机关和某些特殊职位招考公务员一般对报考者的政治面貌有明确要求。  另外,有些职位,如警察,对身高等条件有特殊规定;如翻译,对外语的掌握水平有特殊规定;如会计,对会计师资格有特殊规定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可能在公务员法里一一列举,所以,法律授权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依照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做出规定。另一方面,对报考条件的限制涉及公民的权利,不能随意限制,为了防止各招录单位限制过多,所以公务员法规定,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规定。

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2021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在2020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查阅。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一般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四、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五、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六、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七、补充录用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八、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一)笔试笔试类别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为:下午 14∶00-16∶00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1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2021年国家公务员笔试部分评分(供参考)行测:1、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总共40个题目,每个题目6分,共计24分;2、数量关系部分,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计20分;3、判断推理部分,总共35个题目,图形推理每个题目5分,定义判断每个题目8分,类比推理每个题目5分,逻辑判断每个题目8分,共计5分;4、常识部分,总共25个题目,每个题目5分,共计5分;5、资料分析部分,总共20个题目,每个题目1分,共计20分。申论:

一般都是行测和申论都是100分,但是算总分的时候,就是按照笔试的60%,面试的40%来算的,大部分是这样的,极其个别会有特殊的要求,

公务员考试录用公示

公务员公示期,一般都能通过,除非有人举报,说某位考生怎么样,这样用人单位会进行核实,如果确实是这样会对录用有影响。

公务员考试录用名单在各地人事考试网及各地公务员网进行公布。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名单,会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根据历年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既然已经公示就表示你已经被录用了,录取通知书都见了,即使单位出问题也不会不承认你的公务员身份,除非是你本身有问题,应该是程序上的问题吧,比如通知你上岗的单位,领导签字之类的,都公示了,没啥好担心的。

人社局官网或者说组织部网站,都可以查到,公示期七天。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遴选公务员是从已经是公务员编制里面选拔主任科员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选拔领导用的。公开考录公务员是从社会和学校应届毕业生里面招录优秀人才进去公务员队伍,招录公务员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

公务员遴选是已经是公务员的人考的公开考录公务员是想成为公务员的人考的

公开遴选公务员的考生全是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生全是非公务员的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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