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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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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事

回答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 第一类:在职公务员以及在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自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开始明确,在职的公务员和在编的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是不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但是这个里面没有包括在编的普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你不是参公编制,那么在单位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可以报考的。 第二类:高校在读非应届生 此处的应届生是指2019年毕业的。 首先,专科在读非大三应届生不可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 其次,本科在读非大四应届生不可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一学历为专科的,也不能够以专科学历报考。 第三,研究生在读非应届生不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也不能以本科学历进行报考。 第三类:现役军人 “现役军人”就是军内在编的具有军籍的人员。按照规定也是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如果想报考,必须要在转业或者退役之后。 第四类: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包括在后期的政审环节也是需要出具无犯罪证明的,同时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也是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需要注意和明确的是,这里没有说在禁考期内的,而是直接有过此类行为的终身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 提到这个问题,可能还有人会关心自己的亲属中有正在服刑的或者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会否影响自己报考公务员,一般来讲,如果是普通的公务员职位,只要求考生本身没有刑事犯罪记录,直系亲属或对自己成长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没有严重的刑事犯罪记录,如果是公安类职位,或者涉密单位,政审会更严格一些,甚至连直系亲属有犯罪行为待查的都不能通过。 所谓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自己成长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一般是指被其他亲属抚养长大的。 第五类: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这里指的是被辞退的,需要注意的是与主动辞职的不同,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主动辞职不允许报考,这一点很多考生都误会了。 更多14条 

服刑,吸毒,有犯罪前科的人,不能考公务员。这些人是被拉黑名单的。

下列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事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以下情况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事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法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

一般而言,一旦出现违反以下行为的人员均不得录为公务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指《公务员法》中以下内容:第十八条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第一种新增情形,党员同志们要重点关注第一种新增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主要是针对党员同志们的。大家知道,党员在公务员考试中,很受欢迎。2019年国考,中央机关的很多岗位,尤其是中央行政机关、党群机关本级的大部分岗位,都要求具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身份,才能报考。可以说,党员在考公务员的时候,真的是“香饽饽”。可是,党员身份,如果自己不尊重、不好好维护,一旦一名党员从党的队伍中被开除,就有可能失去录用为公务员的机会。对此,公务员法征求意见稿是这样表述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当即且未重新加入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实际上,对于这个规定的出台,其实也很好理解。毕竟,如果一个人被党开除,说明他要么品格上有重大缺陷、不再适合留在党的队伍,要么本身在工作中犯了大错、对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损失。很显然,一个人做了有损于党的形象、党和国家事业的错事,当然也不适合再录用为公务员。第二种新增情形,值得“老赖”重点关注此次征求意见的公务员法修订稿,还有一条表述是: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一条,针对的对象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老赖”。对于“老赖”,大家都深恶痛绝,然而很多时候又无可奈何。现在,国家从法律的高度,对“老赖”考公务员进行了限制。如果你欠债不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没有接触惩戒之前,也没有报考资格。领取公务员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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