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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公务员备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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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公务员备案汇总表

次日上班:最快的上班时间是公示结束当晚就可能收到用人单位电话,要求次日上班;90天内上班:正常情况下,公示完成后90天内会要求上班;1年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6,7个月甚至一年时间才开始上班。一帮情况下,公示结束以后就是录取部门开始走流程,一般一个星期即可走完流程。这个时候会电话通知去领取报道相关材料,获取哪一天上班,到时候自己直接去单位上班即可。公务员制度:“公务员”一词,是从日文“公务员(こうむいん)”翻译过来的。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称“文官”,战后改称为“公务员”;法国直称为“公务员”;联邦德国称为“联邦公务员”或“联邦官员”。当今世界,许多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都纷纷仿效英、美等国,建立起自己的公务员制度,把政府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称为“公务员”。

建议你看一下一下网站,我想对你有帮助: 人事部网站,一下是连接 这是2006年中央、国家公务员招录的专题信息(去年10月份报的名),但有很多相关信息,相信对你有用。祝你好运 !!

2006年国家公务员报名时间10月15日-25日 考试时间为11月26日 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近期将组织实施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6年考试录用工作,坚持突出能力、适当分类、方便考生、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考试内容,创新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方式,进一步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考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二、实施的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本次考录工作,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统一组织,分为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备案等8个步骤。 (一)制定录用计划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分别对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申报的录用计划情况、人员编制情况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审核、汇总,并确定各部门的录用计划。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垂直管理的省级机构的招考计划中,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招考计划数低于三分之一的部门,不得参加200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二)发布招考公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将于10月中旬在主要新闻媒体和人事部网站( )发布招考公告。同时,在新华网(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新浪网( )、中华网(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教育在线( )和人事部网站公布《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招考简章》和《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 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2、报名的方式和时间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5日-25日(10月份的第三个周六开始),报名网站为人事部网站。报考者可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查询时间为2005年10月17日-27日。 3、资格审查方法招录机关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 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可在人事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面试时参考。招录机关要公布咨询电话,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保证报考人员能够与其及时取得联系,并可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将对报名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报名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报名确认。 2006年招考报名确认采取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在北京、上海、天津、吉林、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陕西等10省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应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的事宜。 二是在其他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应进行现场确认,并按照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有关费用,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确认后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应在办理确认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在人事部网站报名时,须将考试成绩通知书的邮寄地址等信息填入相应栏目。 (四)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一)、(二)两卷,分别用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者,并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2、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5年11月26日(11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u00-11?u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u00-16?u30申论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必要时可在其他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无照片、印章)和身份证,监考人员依据考场座次表(含考生照片及考生身份基本信息),核验考生身份,实施监考。考试机构下发的考试成绩通知书应带有考生本人照片。 3、分数线确定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人事部网站公布。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眩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自行确定,并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五)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可以进行部门内调剂或跨部门调剂。调剂原则上在同类考试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需进行跨部门调剂的招录机关,要将调剂职位及资格条件要求分别报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同意,并在人事部网站予以公布。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组织面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确定,面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要将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面试时间、地点和联系人等事项分别报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并在人事部网站公布。面试仍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的具体方法和形式可适当灵活,但要经过慎重研究,严格执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确保客观、公正。面试考官小组组成人员中应有一定数量具有二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招录机关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其他单位一定数量的专家担任面试考官。招录机关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评,评价结果供用人部门参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1份。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应在2006年2月底以前完成。 (六)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应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招录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进行体检,确定体检是否合格。体检时,招录机关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对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体检和考察工作应在2006年3月底以前完成。 (七)公示和备案招录机关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要在人事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中央党群机关各招录机关按有关规定填写录用备案材料,报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备案。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各招录机关要按有关规定填写《中央国家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备案表》一式两份、《新录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连同本部门招考工作总结,报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备案。 三、工作安排本次考录工作,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统一组织实施。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负责研究拟定有关考录政策,审定录用计划,拟定招考工作实施方案、招考简章和招考公告,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命题,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组织指导面试。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负责组织公共科目笔试阅卷评分、成绩汇总等工作。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汇总报名信息、编制和发放准考证、安排公共科目笔试考尝印制和传递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实施公共科目笔试。人事部人事信息中心负责为网络报名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保证报名系统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受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委托,在网上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为报考者和招录机关提供技术服务,对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具体负责实施与考试相关的考务工作,并负责印制和向考生发放由人事部统一设计的成绩通知书。招录机关具体负责报考本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按权限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上报备案的手续。 四、监督检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对各招录机关和各级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受委托负责对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当地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当地所属机构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招录机关和各级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建立健全考试录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务员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加强录用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加大对考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的,录用主管机关将作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招录机关应高度重视资格审查工作,对所有报考者应一视同仁。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因违反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考一年的处理。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参加这项工作的各招录机关、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在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的指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切实改进作风,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公务员招考一般程序 公务员招考按照各级人事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一般有以下一些步骤,具体细节上各地及各部会有差异,要以主管招考的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一般来说,公务员招考有以下一些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简章)。 公告(简章)内容包括:招考单位、职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内容、报名及考试时间和地点等。 二、报名。 如有网上报名须先在网上填写相关资料,然后将其打印出来,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 如果只是现场报名,考生要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考生一般应持以下报名材料: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近期正面免冠照;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都统一命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并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会有差异,届时会有通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补上。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分类择优拟定录取人选,报省人事部门审批。 六、试用期。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中央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的区别 我国每年都会举行几十次大大小小的公务员考试,从纵向来划分,可以分为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两种;横向来分又可分为各个系统的公务员考试,例如公安系统公务员考试、司法系统公务员考试、海关系统公务员考试等,但是一般系统单独招考的情况比较少,都是由人事部门统一招考各系统的公务员,所以,公务员考试中最主要的就是中央和各省人事部门组织进行的统一招考。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有什么区别呢? 一、 从概念来说 中央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各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二、 从考试性质来说 中央公务员考试属于招聘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 地方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聘考试两种,例如北京市的公务员考试就是一种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北京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聘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 三、 从招考对象来说 中央的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 各省市对参加考试的应届生的生源要求各不相同,例如北京公务员考试的招考公告中对外地生源的规定是"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留京资格的大学本科以上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上海市规定报考者应为"上海高等院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含已划转地方的高校),或列入''211工程''建设的地方高校的本科以上的优秀毕业生";广东的要求比较宽"普通高、中等院校2003年应届毕业生(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 今年人事部在成都开会,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力度,以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从这些消息可以看出,政府在招录公务员时对应届毕业生是给予了照顾的。换句话说,只要还顶着应届毕业生的"光环",考公务员机会还是比较多的,很多的职位都只招应届毕业生,等你成了"社会人员",机会就少了很多,正所谓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四、 从考试科目来说 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考的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上海和广东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地进行复习。 五、 从考试时间来说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比较固定。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此外,政府还会组织一些选调干部到基层的考试,有些部门还会单独招考。除了省里的考试,各个城市也会有一些零散的考试。 报考各类公务员考试不受什么次数限制,只要时间上不冲突,你可以参加多次公务员考试: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学校所在地的公务员考试、生源地的公务员考试,还有一些对生源没有限制(像广东)的省份、城市的公务员考试,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都可以参加,所以,考公务员这条路还是很宽的。 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是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并针对职位进行的考试。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可参加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考试或面试。 二、考试科目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其中,综合管理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行政执法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在题型、题量和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三、考试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集中在2005年11月26日一天进行。 四、试卷内容及结构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查考生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考试结构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申论 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介绍 (一)言语理解与表达 言语理解与表达着重考察考生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所给的文字材料较长,主要是对词和句子一般意思和特定意义的理解;对比较复杂的概念和观点的准确理解;对语句隐含信息的合理推断;在干扰因素较多的情况下,能比较准确地辨明句义,筛选信息。 例题:阅读下文,回答题后的问题。 板块的边界并不就是海陆的边界,大部分板块既有陆地又有海洋。作为板块边界的活动构造带,有裂谷、俯冲带、碰撞带这三种类型。大洋中绵延数万千米的大洋中脊,中间就是裂谷。地幔物质从这里流出,形成新的洋底岩石,并把两边的板块不断推向两侧,裂谷是洋底的诞生地。某些陆上裂谷(如东非裂谷)可能会产生了新的海洋。与裂谷相反,位于大洋边缘的海沟是海洋板块的消亡带。洋底岩石圈在这里俯冲到大陆岩石圈之下,并潜入软流圈而消失。另外,如果边界两边都是陆地,这就成为碰撞带。随着碰撞角度的不同,这里或因挤压而隆起高山,或因剪切而形成断层,或者兼而有之。 板块构造说是大陆漂移说和海底扩张说的合理引申。大陆的漂移是板块移动的表现之一。板块运动是地震、火山等事件及岛弧、陆缘山、海沟等地形特征的形成原因。 ①大陆漂移是板块移动的表现之一,从全文看,这句话是说: A.板块移动是大陆漂移的动力 B.板块移动表现为大陆漂移 C.板块移动和大陆漂移的本质是相同的 D.板块移动造成了大陆漂移 ②下列判断与文意相符合的一项是: A.板块运动的形式有三种:碰撞、俯冲和裂谷 B.板块边界的碰撞或俯冲,和裂谷的情形相反 C.裂谷位于海洋中或海洋与陆地的交接处 D.碰撞带和俯冲带位于大洋边缘或陆地之上 解答:题①的答案是D; 题②的答案是B。 (二)数量关系 数量关系主要有两种类型的题目。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给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考生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认为最合适、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2 9 16 23 30 ( ) A.35 B.37 C.39 D.41 解答:这一数列的排列规律是前一个数加7等于后一个数,故空缺项应为37。正确答案为B。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主要考察解决四则运算问题的能力。在这种题型中,每道试题中呈现一道算术式子,或者是表述数字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考生迅速、准确地计算出答案。 例题:22×32×42×52的值为 A.1440 B.5640 C.14400 D.16200 解答:这是一道典型的乘法运算的题,答案为C。 (三)判断推理 判断推理是考察考生逻辑推理判断能力的一种测验形式,其题型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要求考生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择最符合规律的一个,替代题干中的问号,使图形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第二种题型:演绎推理。这种题型考察考生的逻辑推理能力。在每道题中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考生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备选答案。正确的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应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例题:彭平是一个计算机编程专家,姚欣是一位数学家。其实,所有的计算编程专家都是数学家。我们知道,今天国内大多数综合性大学都在培养着计算机编程专家。据此,我们可以认为: A.彭平由综合性大学所培养的 B.大多数计算机编程专家是由综合性大学所培养的 C.姚欣并不是毕业于综合性大学 D.有些数学家是计算机编程专家 解答:观察A、B、C、D四个选项,似乎都有一定道理。只有结论D是由陈述“所有的计算机编程专家都是数学家”直接推出来的,是不需要附加任何假设和补充而得出的结论,因此,D是正确答案。 第三种题型:定义判断。运用标准进行判断,是公务员一项基本的职位要求。在每一个问题中,先给考生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再给一组事物或行为的例子,要求考生从中选出最为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物或行

我以考国税局的经历说以下三点,哈哈~~~1、公示就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你平安,就等着上班吧。因为国考很多是应届生,所以一般会等他们毕业之后再上班,一般式在8月报到,报到最好不要超过15号,因为报到了就意味着你上班了,15号前报到你领一个月工资,15号以后去报道就算你半个月工资了。到时候省局的网站会有报到通知。政审后用人单位也会跟进,有动态都打电话给你的,之前你就尽情享受自由时光吧。2、不发录取通知书的。至于各位说的什么表什么表的,都是上班后你单位人事科会联系你做的,你现在哪里去弄这些个表嘛,是不是。你只要关注省局的网站就可以了,信息会跟进的。用人单位在体检后就正式露面了,会联系你告知你做什么的。3、一般式8月15号前去上班,各系统不一样吧,国税是8月上班,上班后紧接着就是上岗培训。

新录用公务员备案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审核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以最终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报考要求有财务工作经历的职位,证明材料中还应当注明在何时何部门何岗位主要从事何种财务工作。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扫描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扫描件。中公教育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各类公考类信息,建议及时关注,祝考试成功!_id=bd10927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06年国家公务员报名时间10月15日-25日 考试时间为11月26日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近期将组织实施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2006年考试录用工作,坚持突出能力、适当分类、方便考生、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考试内容,创新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方式,进一步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考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二、实施的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本次考录工作,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统一组织,分为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备案等8个步骤。(一)制定录用计划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分别对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申报的录用计划情况、人员编制情况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审核、汇总,并确定各部门的录用计划。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垂直管理的省级机构的招考计划中,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招考计划数低于三分之一的部门,不得参加200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二)发布招考公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将于10月中旬在主要新闻媒体和人事部网站( )发布招考公告。同时,在新华网(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新浪网( )、中华网(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教育在线( )和人事部网站公布《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招考简章》和《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三)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2、报名的方式和时间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5日-25日(10月份的第三个周六开始),报名网站为人事部网站。报考者可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查询时间为2005年10月17日-27日。3、资格审查方法招录机关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可在人事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面试时参考。招录机关要公布咨询电话,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保证报考人员能够与其及时取得联系,并可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将对报名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报名结果进行汇总分析。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报名确认。2006年招考报名确认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在北京、上海、天津、吉林、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陕西等10省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应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的事宜。二是在其他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应进行现场确认,并按照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有关费用,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确认后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应在办理确认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在人事部网站报名时,须将考试成绩通知书的邮寄地址等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四)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一)、(二)两卷,分别用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者,并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2、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5年11月26日(11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u00-11?u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u00-16?u30申论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必要时可在其他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无照片、印章)和身份证,监考人员依据考场座次表(含考生照片及考生身份基本信息),核验考生身份,实施监考。考试机构下发的考试成绩通知书应带有考生本人照片。3、分数线确定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人事部网站公布。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眩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自行确定,并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五)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可以进行部门内调剂或跨部门调剂。调剂原则上在同类考试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需进行跨部门调剂的招录机关,要将调剂职位及资格条件要求分别报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同意,并在人事部网站予以公布。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组织面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确定,面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要将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面试时间、地点和联系人等事项分别报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并在人事部网站公布。面试仍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的具体方法和形式可适当灵活,但要经过慎重研究,严格执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确保客观、公正。面试考官小组组成人员中应有一定数量具有二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招录机关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其他单位一定数量的专家担任面试考官。招录机关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评,评价结果供用人部门参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1份。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应在2006年2月底以前完成。(六)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应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招录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进行体检,确定体检是否合格。体检时,招录机关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对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招录机关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体检和考察工作应在2006年3月底以前完成。(七)公示和备案招录机关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要在人事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中央党群机关各招录机关按有关规定填写录用备案材料,报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备案。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各招录机关要按有关规定填写《中央国家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备案表》一式两份、《新录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连同本部门招考工作总结,报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备案。三、工作安排本次考录工作,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统一组织实施。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负责研究拟定有关考录政策,审定录用计划,拟定招考工作实施方案、招考简章和招考公告,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命题,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组织指导面试。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负责组织公共科目笔试阅卷评分、成绩汇总等工作。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汇总报名信息、编制和发放准考证、安排公共科目笔试考尝印制和传递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实施公共科目笔试。人事部人事信息中心负责为网络报名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保证报名系统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受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委托,在网上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为报考者和招录机关提供技术服务,对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具体负责实施与考试相关的考务工作,并负责印制和向考生发放由人事部统一设计的成绩通知书。招录机关具体负责报考本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按权限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上报备案的手续。四、监督检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对各招录机关和各级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受委托负责对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当地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当地所属机构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招录机关和各级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建立健全考试录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务员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加强录用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加大对考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的,录用主管机关将作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招录机关应高度重视资格审查工作,对所有报考者应一视同仁。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因违反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考一年的处理。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参加这项工作的各招录机关、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在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的指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切实改进作风,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公务员招考一般程序公务员招考按照各级人事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一般有以下一些步骤,具体细节上各地及各部会有差异,要以主管招考的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一般来说,公务员招考有以下一些步骤:一、发布招考公告(简章)。公告(简章)内容包括:招考单位、职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内容、报名及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二、报名。如有网上报名须先在网上填写相关资料,然后将其打印出来,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如果只是现场报名,考生要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考生一般应持以下报名材料: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近期正面免冠照;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都统一命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并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会有差异,届时会有通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四、体检和考核。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补上。五、录用。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分类择优拟定录取人选,报省人事部门审批。六、试用期。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中央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的区别我国每年都会举行几十次大大小小的公务员考试,从纵向来划分,可以分为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两种;横向来分又可分为各个系统的公务员考试,例如公安系统公务员考试、司法系统公务员考试、海关系统公务员考试等,但是一般系统单独招考的情况比较少,都是由人事部门统一招考各系统的公务员,所以,公务员考试中最主要的就是中央和各省人事部门组织进行的统一招考。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有什么区别呢?一、 从概念来说中央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各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二、 从考试性质来说中央公务员考试属于招聘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地方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聘考试两种,例如北京市的公务员考试就是一种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北京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聘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三、 从招考对象来说中央的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各省市对参加考试的应届生的生源要求各不相同,例如北京公务员考试的招考公告中对外地生源的规定是"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留京资格的大学本科以上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上海市规定报考者应为"上海高等院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含已划转地方的高校),或列入''211工程''建设的地方高校的本科以上的优秀毕业生";广东的要求比较宽"普通高、中等院校2003年应届毕业生(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今年人事部在成都开会,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力度,以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从这些消息可以看出,政府在招录公务员时对应届毕业生是给予了照顾的。换句话说,只要还顶着应届毕业生的"光环",考公务员机会还是比较多的,很多的职位都只招应届毕业生,等你成了"社会人员",机会就少了很多,正所谓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四、 从考试科目来说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考的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上海和广东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地进行复习。五、 从考试时间来说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比较固定。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此外,政府还会组织一些选调干部到基层的考试,有些部门还会单独招考。除了省里的考试,各个城市也会有一些零散的考试。报考各类公务员考试不受什么次数限制,只要时间上不冲突,你可以参加多次公务员考试: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学校所在地的公务员考试、生源地的公务员考试,还有一些对生源没有限制(像广东)的省份、城市的公务员考试,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都可以参加,所以,考公务员这条路还是很宽的。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是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并针对职位进行的考试。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可参加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考试或面试。二、考试科目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其中,综合管理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行政执法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在题型、题量和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三、考试方式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集中在2005年11月26日一天进行。四、试卷内容及结构(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考生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考试结构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二)申论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介绍(一)言语理解与表达言语理解与表达着重考察考生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能力。所给的文字材料较长,主要是对词和句子一般意思和特定意义的理解;对比较复杂的概念和观点的准确理解;对语句隐含信息的合理推断;在干扰因素较多的情况下,能比较准确地辨明句义,筛选信息。

新录用公务员备案

行政、工资、组织关系介绍信行政介绍信,简单说就是你是什么身份,你的行政关系是什么,是干部还是工人。工资介绍信,是指你所在单位的工资关系,其中有工龄工资,兑现多少(说白了也就是个形式,真兑现多少肯定不是按这个走)。组织关系介绍信,简单说就是你的党组织关系。*注:你单位有档案管理资质的话,你们企业的劳资或人事出具以上第1、2种介绍信,由企业的党委出具第3种介绍信。如有其他不懂请来信咨询!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因此公务员考试最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必须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拟录用人员材料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原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凭审批机关签发的《河北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报到手续。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注意事项要做好体检的相关准备工作。如准备好体检表所需的相片等资料,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在采血、B超检查前 禁食8~12小时。要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耍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2、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国务院工作部门取消新录用人员的资格,须报国务院人事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取消录用资格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既然在你的原企业,就在你原来的企业开~~因为你有工作经验,所以在定级和工资是要知道你原来的工资和级别党组织关系问问单位的组织部,要是没在单位的话就应该在你单位所在地的政府的党组织部门~~祝好运

公务员录用备案表

要核对的

1、录用职位,按照招考公告发布的招考职位,填写招考部门和招考职位。比如:阳泉市卫生局办公室科员,阳泉市矿区住房建设局科员。2、姓名、性别,据实填写。 3、出生时间,以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记载为准,填写到月。比如:09。 4、籍贯,据实填写,一般由省份和市县组成。比如:山西阳泉、山西平定、河南开封。 5、民族、政治面貌,据实填写。 6、照片,统一使用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7、健康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8、身份证号,按照身份证上的记载填写。 9、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有过工作经历的据实填写,应届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 10、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根据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据实填写。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以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过,或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有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经历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1、参加工作时间,以个人档案记录为准。应届毕业生,统一填写2011年9月。12、学历、学位,据实填写。全日制、在职教育学历的确定,以教育部门的认定为准。 13、现户口所在地,填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14、简历,据实填写。由于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是新录用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填写的第一份重要个人档案资料,填写简历时,从入学开始填写,期间参加在职教育、培训的应一并填写。 15、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 以上信息由新录用公务员本人填写。 16、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政审结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填写。 17、用人单位意见,由招考单位统一填写,统一填写“同意录用”,并加盖公章。县区招考职位,由县区人社部门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加注意见。县区招录单位盖章盖在左边,人社部门盖章盖在右边。 有主管部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机关共同加注意见。用人单位盖章盖在左边,主管机关盖章盖在右边。 18、审核部门意见,由市人社部门加注意见,统一填写“同意录用”,并加盖公章。 19、复核部门意见,公安机关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中的复核部门由省公安厅加注意见。

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 字代替。“出生年月”填写阳历出生年月,与学生档案填写相符。填写“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05”。“政治面貌”填写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用简称(如“汉”、“回”、“鲜”、“维”等)。“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行政区划填写。河北省的市、县(市),不冠省名,直接填写市、县(市)名称,如“唐山路北”、“遵化”。其他省(市、区)的,要填写省(市、区)、市或县(市)的名称,但不冠“省”和“县(市)”字,如“辽宁大连”、“江苏沛县”。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但不冠“市”字,如“上海”、“重庆”等。“身份证号”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号,18位数字或字母。“照片”栏中应插入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学历学位”栏填写现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和“专业”栏填写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毕业院校、和专业。“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务”等,有则如实填写,无则不填。“录用机关”栏先不填写,要到分配定岗后填写。“录用类别”填写为其他大学毕业生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习和工作简历”栏填写高中、大学学习及工作经历。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毕业后待安置等都要如实填写),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如: 09—07 河南大学计算机专业学习; 07—毕业待安置“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等,父母为父亲、母亲。家庭主要成员要填写真实情况。“考试情况”栏如实填写。

新录用公务员备案手续

既然在你的原企业,就在你原来的企业开~~因为你有工作经验,所以在定级和工资是要知道你原来的工资和级别党组织关系问问单位的组织部,要是没在单位的话就应该在你单位所在地的政府的党组织部门~~祝好运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其实就是报上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审批备案。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追问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2、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时间:公示期一般为7—15天。大多数情况下,岗位调整和分配,在招考的时候并没有做好,所以公示后,得看人事部门和需要进人的处事的工作效率了。快的话1个月就会通知上班。慢的话半年 甚至一年。包括内容: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公示的同时也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以上内容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2、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国务院工作部门取消新录用人员的资格,须报国务院人事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取消录用资格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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