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同样的发明创造可以同日既申报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如下好处: 1、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需要实质审查,因此一般情况下要比发明专利申请较早获得授权。这样可以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证书,尽量缩短获得专利权的时间,以便申请人办理有关项目交易、宣传推广、资质认证、侵权维权等事宜。 2、尽量延长申请人专利保护时间、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如果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取得了10年保护期限,如果发明专利也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这样,同一个发明创造则延长至20年保护期限。而且,由于发明经过了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及权威性较实用新型专利有很大的提高,可以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发明成果。
只能说同时申请的话各有利弊吧,实用新型没有发明专利有价值
利: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一般实用新型能够先授权。而发明不一定能授权,当发明不能够授权时,这样至少能够拿到一个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当发明经过实质审查之后可以授权的话,放弃实用新型,就可以获得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比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年限更长,而且专利的稳定性(即被无效宣告的可能性更低)也更好。也就是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在拿到证书这点上有个保证。弊:多花费。申请两个比只申请一个要多交专利申请费。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如果一个技术方案,同时满足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为了尽可能的拿到发明专利,也为了留一个保底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一个技术同时申请两项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先授权的,发明继续审核,如果发明专利通过实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通知,要求申请人放弃已经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进而授予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同时申请,但是,同一时间只能存在一个有效的专利。如果发明专利最终授权了,实用新型就是个过渡,但是,发明专利风险很高,要是不授权呢那实用新型就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别小看它,呵呵
可以。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要注意的是,在同时提交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需在请求书中勾选“同日申请了发明/实用新型”;其次,在发明获得授权以前,需维持先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有效。
可以同时申请。但是同一项发明不能既受发明专利的保护,又受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如果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期间,发现该发明已经获得了实用新型的专利,在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时,应通知申请人在两种类型的专利保护中选择其一。
如果一个技术方案,同时满足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为了尽可能的拿到发明专利,也为了留一个保底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一个技术同时申请两项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先授权的,发明继续审核,如果发明专利通过实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达通知,要求申请人放弃已经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进而授予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同时申请,但是,同一时间只能存在一个有效的专利。如果发明专利最终授权了,实用新型就是个过渡,但是,发明专利风险很高,要是不授权,那实用新型就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同一个主题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如果同一天提交申请,并且申请在提交申明说本申请同时提交另一种申请。可以同时申请。《专利法》 第九条规定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可以同时申请。但是同一项发明不能既受发明专利的保护,又受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如果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期间,发现该发明已经获得了实用新型的专利,在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时,应通知申请人在两种类型的专利保护中选择其一。
可以同时申请。但是同一项发明不能既受发明专利的保护,又受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如果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期间,发现该发明已经获得了实用新型的专利,在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时,应通知申请人在两种类型的专利保护中选择其一。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常常没有严格的界限,除无固定形态的产品(如药物配方)、方法、技术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外,大部分产品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法》第9条规定,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采用双报的方式申请可以在取得专利授权后再决定采用哪种专利类型来保护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申请发明专利的好处:一、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我们知道,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故一般情况下要比发明专利申请较早获得授权。申请人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情况下,一般实用新型申请会较早获得专利授权,这样可以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证书,尽量缩短获得专利权的时间,以便申请人办理有关项目交易、宣传推广、资质认证、侵权维权等事宜。二、尽量延长申请人专利受保护的时间、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我们知道,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期限是10年,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20年,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如果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取得了10年的保护期限,如果发明专利也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这样,同一个发明创造则延长至20年保护期限。而且,由于发明专利经过了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及权威性较实用新型专利都有很大提高,可以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发明成果。三、可以同时达到单独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目的并可弥补单独申请的缺陷。单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好处是不需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短并将较早或较容易获得授权,有利于配合申请人的一些认证、交易、宣传等安排。缺点是实用新型专利因未经实质审查,稳定性较差,容易被无效,且保护期较短。单独申请发明专利,好处是一旦获得授权,则专利稳定性较好,且保护期较长。缺陷是,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且审查较为严格,不能获得专利授权的风险要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大的多,且申请周期较长,具有很多不确定性,不利于企业对于专利利用的安排。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正好可以采两者之长、避两者之短,是申请人较好的一个选择。
可以。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要注意的是,在同时提交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需在请求书中勾选“同日申请了发明/实用新型”;其次,在发明获得授权以前,需维持先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有效。
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一般比较长,为2-3年甚至更久;而实用新型审查周期短,6-8个月就可能获得授权,两种类型同时申请,尽早拿到实用新型授权证书,就可以尽早地对专利技术进行保护。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比实用新型要高一些,如果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可以先获得一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这之后如果发明审查通过,则放弃实用新型专利,即可得到保护期限更长的发明专利证书,如果发明审查不通过,也至少还能有一份实用新型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