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你写完了 你要它干嘛
我爱读书,我认为:读书,要讲究,不像某些人读书时走马观花,只寻求爽。读书的过程,是审美的过程,应当全身心地投入,不受环境的影响。书读人,会越读越死;只有人读书读书是一种享受,我读书时,感觉仿佛是久旱逢甘露,那会让我感觉心旷神怡。知识也需要新陈代谢,每当我看完一本书时,那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与知识,将会在智慧中被筛选,每当看到更新更科学的内容,我便将以前书的内容删去,灌输新的知识。“以铜为镜,可知仪表;以古为镜,可晓历史;以天为镜,可知风云;以木为镜,可断春秋;以书为镜,可知真我!”“读美文如饮醇酒。酒,越酿越纯;文,愈久愈香。”这句话出自儿童文学20年经典选刊《岁月留香》,书如其名,在20年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中,磨练出了经典,这是我的爱书之一。“岁月流转,情怀依旧”,它令我感觉到了书的伟大。博大精深的文学告诉了我以前写作的方法,时代的变迁,当之无愧的群书之首。读书中:笑、叹、痛、愤、苦,感觉诸态纷呈。品书是读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品得深,品得真
秘密花园
读书使我读书是人类特有的权利!从小,我就爱读书,只要有一点时间也要读书,读书使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爱我的好朋友——书。我书柜里的书总是整整齐齐的“站”在那里。每次读书,我总会把手用肥皂洗得香香的,然后拿出书来和它散发出的墨香比一比,这也应该算得上是尊重书吧。接着我会认真地开始读书,哪里发出任何声音都听不见,有时读书如痴如醉,一读就是一个上午。 读书是一种享受,我读书时,感觉仿佛是久旱逢甘露,那会让我感觉心旷神怡。知识也需要新陈代谢,每当我看完一本书时,那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与知识,将会在智慧中被筛选,每当看到更新更科学的内容,我便将以前书的内容删去,灌输新的知识。读书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作家,只要多读书,吸取书中的妙词佳句,就会写好作文,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是实现理想最灵验的法宝 ,通过读书,我渐渐尝到了甜头: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坚强的意志,不要知难而退,而要知难而上;我读《神笔马良》,就明白了只有努力学习,尽快掌握科学知识,才能使手中的笔变成神笔;我读了《心灵鸡汤》,使我留住了对人类本性的信心,体味人的真、善、美;我读了《雷锋日记》,明白了雷锋就是这样“自己活着,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加美好。”
读《绿野仙踪》有感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绿野仙踪》我一连读了两遍仍难以放手。书中讲述了在美国堪萨斯的一位小姑娘多萝西被龙卷风卷到一个叫梦奇金的地方。她在翡翠城的路上先后遇到了稻草人、铁皮樵夫、小胆狮,他们结伴而行。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梦想,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实现了各自的愿望。当读到,多萝西乘龙卷风来到一个美丽的世界时,我真为她高兴。心想:多萝西真幸运。龙卷风狂傲无比,给人们带来多少灾难,然而给多萝西带来的却是一次免费的旅游。龙卷风还是蛮可爱吗!再往后一读见多萝西为了重返家乡是那么的艰难。方知,乘龙卷风旅游凶多吉少,并非好玩之事。读到“气球上天”那一章。看到多萝西回堪萨斯的希望落空。那个笨气球,令我十分失望。顿时,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心想:何不发明一种高科技的新型飞艇。飞艇前端是五人座舱,后端是动力舱。飞艇靠热泵从大气中吸取热能,化为升力和动力。不烧任何燃料,无废气排放,既节能又环保。GPS导航系统确保昼夜不迷航,升降进退操纵自如。它还能探测到龙卷风并及时避开……很快这本书,又被我读了一遍。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多萝西他们最终能实现各自的愿望,靠的是坚忍不拔的毅力。它们的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更加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刻苦地学习文化知识,打下牢固的基础。将来,那高科技的飞艇一定会造福人类,发明人就是我们这一代。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 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狗,是许多人喜欢喂养的一种宠物,我家养过许多宠物,如:活泼可爱的小金鱼,善解人意的小猫,快活的小鸟和活蹦乱跳的小兔子,其中我最喜欢我家那只聪明、乖巧的小狗了。 它长着白色的羽毛,棕色的小耳朵,嗅觉灵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可爱极了,它就叫波比。 波比可贪吃了,一天到晚不是吃饭就是睡懒觉,不是睡懒觉就是吃饭,吃饭时,如果有人接近它,它张嘴就把它咬住,让人觉得他很坏。睡觉时,咕噜咕噜,特别吵人。可是还是觉得很可爱。 波比刚满月的时候就很逗人开心,给他一个皮球,一块棉花都是它的好玩具,耍个没完没了,它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再跑再跌,它也不怕疼。 说来也巧,我和波比曾发生过一件让人异想不到的事情:星期天,我在家玩及该起床了,小狗跳到床上用爪子来叫我起俄床,我一起床,波比像一只活蹦乱跳的猴子似的,在我身边叫着,我带着波比下楼了,我走着走着发觉的自己的发夹丢了,我赶紧找,波比也在帮我找可还是找不着,正在我束手无策,垂头送气的时候,从我身后传来一阵叫声,我一回头,原来是波比帮我把我的发夹找回来了,我高兴得抱起波比想:“狗通人性,是呀!”我真高兴,我在这夸夸我家的小狗,波比特别聪明,我让他叼什么,它就叼什么,从来没有违背过我的命令,真的呀,狗通人性。我家的波比就是这样聪明可爱。 波比很聪明,也很乖巧,特别听话,我真喜欢它!那只小狗,是爸爸回老家时给我捎来的。 小狗的毛毛茸茸的,耳朵时不时地向上翘着,显得格外精神,它那米黄色的毛,远看就像太阳光射在地上,发出灿烂的金光。让人一看,就有一种暖和的感觉。 小狗饿了,我就会拿几块骨头到它面前摇来晃去,小狗耐不住了,就跳起来抢那块肉骨头,抢到后就在一边悄悄地吃起来,小狗狼吞虎咽地将那块骨头吃完了,看它的样子,似乎还想吃,于是,我又给它扔了三块骨头,没想到它一下又吃完了,看它吃了一块又一块的骨头,我开玩笑说:“你吃得那么多,去跟小猫学捉老鼠去!”说完,我自己都笑了,小狗虽然不会捉老鼠,但它会全力为主人服务,把自己能做的,全部奉献给主人。 小狗十分忠诚,比小猫还要忠诚,只要主人养了它,它就会全力帮助主人。 有时,小狗爱和玩具“小猫”打架,它先扑向“小猫”,“小猫”不理睬它,它用爪子打“小猫”的头,“小猫”还是不理睬,它用爪子打“小猫”的屁股,“小猫”坐不住了,小狗火了,它把“小猫”往地上一扔,“小猫”肚子一面的按钮撞到了地上,“小猫”发出了“喵喵”的叫声,这可吓坏了小狗,它再也不敢欺负“小猫”了,还吓得躲到了门背后,迟迟不敢出来…… 小狗的到来,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我喜欢我的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自编一编,不要照抄哦!!!!!!
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那时候我在托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以后看了杰克。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管长多大都是一副小狗脾气,热衷于咬拖鞋、藏骨头、扯袜子,丝毫没有一点点大狗应有的尊严和气派,把我的鞋子和袜子弄坏了好几双,心里更是十二分的不喜了。更加可笑复可怜的是,大概是被以前的主人家打得惨了,它一遇激动的事情,譬如说高兴呀、害怕呀什么的,就会尿失禁,以前有个小孩见皇帝是“惶惶然汗出如浆”禁不住汗,可它倒好,是“惶惶然尿禁不住”了。看它这么一副可鄙样,每每在它扯坏东西的时候想想也就算了。不过凭心来说,这条狗长得还是挺帅的,瘦小精干,两只耳朵直竖,鼻尖嘴长,毛色黄黑,就象只德国狼犬的缩小型,更兼两只眼睛上各有一块颜色比较淡的斑,就是俗称“四眼狗”,据说是蒙古狗的遗传特点,看来我家的狗的血统可是身兼中外的多国部队呀。本来呢这种狗我不喜欢,也不会去理它,这第四只狗就没啥好提的了,可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是同样的,历史也会重复发生,大概半年后,又是一个深秋的早晨,这只狗也吃了毒药(靠这个赚钱的人可真够缺德的),也是这么灌肥皂水、把它放得头低尾高让肚子里面的毒液流出来,好一阵忙乎,不过依然是口吐白沫四肢僵硬,时不时抽搐一下,父母和邻居们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去上班了,我也认为它死定了,准备放弃了,不过它还没死绝,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就这么死了,而且我们单位里的作息时间也执行得不太严,便陪在它身边抚摸着它,希望它死的时候能不觉得那么孤单,同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把它折腾来折腾去,让胃里的毒液流出来。这样子过了不知多久,忽然我觉得它的眼睛好象在动了,我起初以为是幻觉,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它的头终于也微微地动了一下,我欣喜若狂,忙压抑住兴奋的心情,更加起劲并且小心翼翼地按摩它的腹部,慢慢地,它对我抚摸它的手有反应了,又过了好久,终于,它终于艰难地把身子侧过来,俯卧在地上了,我知道它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喜极而泣,在心里拼命狂叫,真有那种拯救生命的成功感、喜悦感和幸福感。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很久了,便把它抱进家,放在荫凉地里,放上盆水,上班去了。这个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奇好无比。中午回家一看,见它虽然仍然恹恹地没有精神,可是却能晃晃悠悠地稍微走走了,然后拉了好几天的血便后,狗又渐渐地恢复了元气,照旧四处撒欢,照旧又咬鞋子扯袜子忙科不亦乐乎,不过我对这些都能容忍了,我救了它,我也偿还了上次在我手里死掉的黑狗的债了。又过了一年,这只笨狗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吃下了毒药(摇头,怎么这么多),不过现在它大概有抗药性了,难受了几天便自己好了,不知道它下次会不会吃一堑长一智,不过我想这种又笨又馋的狗是不会有这脑筋的,只是希望它的运气好点,它也吃了三次苦了。现在它仍然在我家安安逸逸地生活着,不过现在算来它也不是大狗而是老狗了,脾性也稳重了许多,希望它是我家里首只能寿终正寝的狗。 班人马不过至今我仍然有点遗憾,家里养来养去都是些小里小气的狗,我心目中喜欢的大狗却从未养过,希望以后我老了的时候能养一只大狗,春天一起去山上踏春,夏天游泳的时候带着它一起戏水,秋天一起在金黄的落叶中散步,冬天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的时候,它能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贝贝。贝贝是我家的第二任小狗,它是从我的姨姥姥家来到我家的。我和贝贝初次见面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淑女风范的小花狗。贝贝全身黄白相间。它的脑袋上,小脸白白净净的,上面嵌着两颗大黑珍珠,镶着一只小黑鼻头,粘着两条黑嘴唇,贴着两片梯形的耳朵,它的耳朵,一只竖着,一只耷拉着,像《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小灰灰,蛮可爱的。贝贝的背上裹着厚厚的一层黄白交替的毛,腹部盖着一条白白的毛毯。在他身体的两侧,紧紧地插着四根强有力的小腿,小脚上钉着八颗钉子似的爪子。再看它的尾巴,向上卷着,似乎是一个棒棒糖在贝贝的身后尾随着。贝贝喜欢在院子里、屋子里跑来跑去。夏季的一天,屋门大敞着,青色珠子串成的门帘轻微晃动着,在院子的尽头,贝贝已经严阵以待,突然,它大叫一声,飞快地冲向屋里,然后,猛地一刹车,爪子紧紧地钩住地板,又飞也似的奔向院子的尽头。它如此反复了两次。我忽然想到一个办法捉弄一下狗贝,于是——贝贝第三次冲向屋门的时候,我站在了门口,迫使贝贝的跑到向右偏移,一下子撞到了墙上,我和一旁的爸爸都哈哈大笑。贝贝还会捉老鼠。昨天,在我家的院子里,贝贝在“巡逻”,忽然,一个黑黑的影子从这头一下子蹿到那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贝贝已经向黑影扑过去,一口咬住那个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小老鼠。贝贝叼着老鼠得意洋洋地回窝里吃肉了。我想:这年头经济危机真是严重,狗都下岗捉老鼠了。要是刚才的情景被老猫看见,肯定得和贝贝打起来,老猫肯定会喵喵叫着,说:“你这只狗东西,得神经病啦!不知道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吗?你是猫呀?跟我抢铁饭碗!让老娘收拾你!看爪子!”贝贝不仅会捉老鼠,偶尔还会捉小鸟。我家门洞里有一个鸟窝,经常有麻雀飞出飞进。有时,小鸟回落到院子里欣赏风景,正当它看得起劲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身影破了过来,一个钉满狼牙钉的“钳子”紧紧地掐住了小鸟的脖项,这个可怜的小鸟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闭上眼睛了。不过被被逮住小鸟后,并没有吃掉它,而是把小鸟的头咬下来,当铅球扔,当足球踢,把玩一会儿,就扔掉了,扔在茂密的草丛里。而对被行刑者的尸体,贝贝也是扔着玩,站在一个地方,用前爪使劲儿一踢,尸体便飞出去老远,贝贝便衔一根木棍,放在尸体扔到的地方,似乎在做记号,而后,贝贝叼起小鸟,回到原地,又扔了十几次,直到扔出去的距离令它满意为止。贝贝玩够了小鸟,还要对小鸟施以醢刑,用牙齿把小鸟咬得稀巴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贝贝。 贝贝是我家的第二任小狗,它是从我的姨姥姥家来到我家的。 我和贝贝初次见面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淑女风范的小花狗。贝贝全身黄白相间。它的脑袋上,小脸白白净净的,上面嵌着两颗大黑珍珠,镶着一只小黑鼻头,粘着两条黑嘴唇,贴着两片梯形的耳朵,它的耳朵,一只竖着,一只耷拉着,像《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小灰灰,蛮可爱的。贝贝的背上裹着厚厚的一层黄白交替的毛,腹部盖着一条白白的毛毯。在他身体的两侧,紧紧地插着四根强有力的小腿,小脚上钉着八颗钉子似的爪子。再看它的尾巴,向上卷着,似乎是一个棒棒糖在贝贝的身后尾随着。 贝贝喜欢在院子里、屋子里跑来跑去。夏季的一天,屋门大敞着,青色珠子串成的门帘轻微晃动着,在院子的尽头,贝贝已经严阵以待,突然,它大叫一声,飞快地冲向屋里,然后,猛地一刹车,爪子紧紧地钩住地板,又飞也似的奔向院子的尽头。它如此反复了两次。我忽然想到一个办法捉弄一下狗贝,于是——贝贝第三次冲向屋门的时候,我站在了门口,迫使贝贝的跑到向右偏移,一下子撞到了墙上,我和一旁的爸爸都哈哈大笑。 贝贝还会捉老鼠。昨天,在我家的院子里,贝贝在“巡逻”,忽然,一个黑黑的影子从这头一下子蹿到那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贝贝已经向黑影扑过去,一口咬住那个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小老鼠。贝贝叼着老鼠得意洋洋地回窝里吃肉了。我想:这年头经济危机真是严重,狗都下岗捉老鼠了。要是刚才的情景被老猫看见,肯定得和贝贝打起来,老猫肯定会喵喵叫着,说:“你这只狗东西,得神经病啦!不知道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吗?你是猫呀?跟我抢铁饭碗!让老娘收拾你!看爪子!” 贝贝不仅会捉老鼠,偶尔还会捉小鸟。我家门洞里有一个鸟窝,经常有麻雀飞出飞进。有时,小鸟回落到院子里欣赏风景,正当它看得起劲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身影破了过来,一个钉满狼牙钉的“钳子”紧紧地掐住了小鸟的脖项,这个可怜的小鸟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闭上眼睛了。不过被被逮住小鸟后,并没有吃掉它,而是把小鸟的头咬下来,当铅球扔,当足球踢,把玩一会儿,就扔掉了,扔在茂密的草丛里。而对被行刑者的尸体,贝贝也是扔着玩,站在一个地方,用前爪使劲儿一踢,尸体便飞出去老远,贝贝便衔一根木棍,放在尸体扔到的地方,似乎在做记号,而后,贝贝叼起小鸟,回到原地,又扔了十几次,直到扔出去的距离令它满意为止。贝贝玩够了小鸟,还要对小鸟施以醢刑,用牙齿把小鸟咬得稀巴烂。光把小鸟剁成肉酱还不算,贝贝还把尸体弃于荒野,放在鸟窝下面,仿佛在示众,常常引来一大群鸟的哀鸣,贝贝却扬扬得意。这时,贝贝真像惨无人道的暴君——商纣王。 关于贝贝的食物,它从来都是挑挑拣拣的。每当示范,妈妈掰几小块馒头扔给它,它总是眼睛看着妈妈,鼻子闻着馒头,仿佛在说:“没肉味儿,不好吃!”然后,就把馒头束之高阁,或者在土地里刨个坑埋掉,或者扔在它的餐盘里不管,但是,当我们吃完了饭,他就会乖乖地去啃干馒头。有时,骨头会给它改善一下生活。 贝贝是喜欢睡觉的。大白天里,除了有什么事情,比如放鞭炮,有客人来,它都会大叫个不停,而其他时间,都趴在窝里一动不动地睡觉。它的窝是一只大纸箱子,见了一个长方形的出口,下面铺着一块小被子,贝贝就钻进箱子,趴在被子上打呼噜。 这只小京巴狗,用两个字来形容是:可爱。用三个字来形容是:真可爱。用六个字来形容是:只是太可爱了!
回答 你好,同学,很高兴为你提供解答,你需要什么帮助呢? 提问 以《把精力集中在一个点上》为题的议论文,字数650 回答 好的,同学,我帮你找一个范文吧 人的才能就像肌肉一样,用得越多,它就会越强壮。与现在应有表现相比,我们只发挥了一半不到的潜能,确实,在学习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全力以赴,以至到考试时不知所措也不知何去何从。我认为应该把自己的精力集中的一个点上。 现代人都羡慕名师,受到大家的鲜花和掌声。殊不知今日的荣誉、成就都是经过了把精力集中到一个点上。达芬奇为了练好精湛的画工,不知临摹了多少张鸡蛋。 不可否认,做一件对于他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事,但对于自己是非常有兴趣的事,最终会获得成功。也正因如此,许多人都不屑于这种训练,但是结果恐怕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像海市 楼、空中花园固然美丽,却因为没有实实在在的根基,注定了它只能是一场虚空。 人一生的精力也只有一点点,只有把精力集中在一个点上,同学们的学习才会像芝麻开花一样,节节高,会越学越好,就会考上名牌大学,长大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提问 老师,能在给一片吗 回答 行,稍等 人生在世总是要读书学习的但读书要讲究方法庄子曾慨叹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它深刻地揭示了知识无穷和生命有限之间的矛盾本文由提分宝典名师撰写尤其在当今信息密集时代,信息和载体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知识的激增给我们读书带来了危机钱学森说,他当研究生时,搞超音速空气动力学,全世界有关论文都看了,因为一共也没有多少,而现在连搬都搬不动,别说看了这就体现了两千年前庄子所说的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矛盾要解决生命和知识的矛盾,就要有选择地读书 外国曾流传着一个叫“焦点”的故事据说,有一个青年学者,在读书时认真专研、勤奋刻苦但是,收效总是不大一天,他找到昆虫学家法布尔,苦恼万分地说:“我不知疲倦地把自己全部精力都花在我爱好的事情上,结果却收效不大,只是怎么回事?”法布尔听罢赞许地说:“看来你是一位有志气的青年”那位青年说:“是啊,我爱科学,可我也爱文学和音乐以及美术,对它们我几乎把全部精力都用上了”法布尔顿时明白了,他诙谐地从口袋中掏出一块放大镜,对准一只昆虫说:“把你的全部精力集中在一个焦点试试,就像这块放大镜对准昆虫一样”于是,这个青年恍然大悟 可见我们在选择读书时,一定要像法布尔把放大镜的焦点对准昆虫那样集中选择一定的主攻方向,就会在有限的生命里,将主要精力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学科中,实现自己的志向 选择读书的主攻方向首先应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与用的统一,就能节省时间和精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还应兼顾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热情是人们获取知识、钻研知识、运用知识过程中的一种特殊认识倾向 提问 谢 谢谢 回答 很高兴为你提供服务,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点头像关注一下,有问题可随时向我发起咨询哈,祝你生活愉快❤️ 提问 好的 回答 [微笑] 更多16条
人的才能就像肌肉一样,用得越多,它就会越强壮。与现在应有表现相比,我们只发挥了一半不到的潜能,确实,在学习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全力以赴,以至到考试时不知所措也不知何去何从。我认为应该把自己的精力集中的一个点上。现代人都羡慕名师,受到大家的鲜花和掌声。殊不知今日的荣誉、成就都是经过了把精力集中到一个点上。达芬奇为了练好精湛的画工,不知临摹了多少张鸡蛋。不可否认,做一件对于他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事,但对于自己是非常有兴趣的事,最终会获得成功。也正因如此,许多人都不屑于这种训练,但是结果恐怕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像海市 楼、空中花园固然美丽,却因为没有实实在在的根基,注定了它只能是一场虚空。人一生的精力也只有一点点,只有把精力集中在一个点上,同学们的学习才会像芝麻开花一样,节节高,会越学越好,就会考上名牌大学,长大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信任拥有信任时,心里是甜蜜的,暖洋洋的;在你拥有信任时,辜负了这信任时,心里是又酸又甜的;失去了这份信任,心里是后悔又痛苦的!我没有体会过失去信任的滋味,却辜负过那份信任。明明只有一次,可那次的滋味我缺永远也忘记不了!因为那一次的体会令我刻苦铭心,且记忆犹新。那次,奶奶回老家去了。爸爸妈妈正要出门,我听到动静,心里想“嘿嘿!他们一出门,我就能休息会了!”正想着,妈妈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下子出现在我的眼前:“不做完作业,不能去玩!我和你爸爸要去仓库!”说完便走了。“唉呀!妈妈也太了解我了吧!”一听到希望破碎,我无力的趴在桌子上,看这次的作文题。“唉,这次的作文可真难呀!”我毫无头绪。突然,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我没来的及想,这个念头就飞走了,我的身体却不知不觉跟着这个念头走了——我走到了厨房,从冰箱里把那袋冰糖橘提出来,跑到电视前,一边剥橙子一边看着起电影来……我看完了电影,天已经黑了。我依依不舍地离开电视。收拾好掉在地上的橙子皮,确认毫无破绽才又去做作业。我刚回到房间,大门就“吱”地开了。我心里一阵紧张——爸爸妈妈回来了!我心里一阵空白,飞快地在作文本上写上了题目,在心里考虑如何圆谎。忽然,我背后响起了一个声音:“作业怎么还没有做完呀?是不是偷跑去晚啦?!”是爸爸。“没有啊!”我果断的回答,只记得那天我感觉心酸酸的,甜甜的。甜的是我拥有信任;酸的是我辜负了这信任。这份又酸又甜的感觉这至今未忘。
论点100字论述两段各100字,总结在一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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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信任是水,滋润人干枯的心灵;有人说,信任是火,燃起人奋进的激情;有人说,信任是锦上添花,成功路上伴你前行;还有人说,信任是雪中送炭,在困难时祝你一臂之力。“信赖,往往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让同学到我家和我一起写作业。他来了,我把家里所有的门都锁了起来,以防被盗。他好像发觉了什么似的,但一声不吭的写作业,等他走后,我才把所有的门打开。过了一会儿,他叫我去他家玩,我到他家后,他却把他家所有的门都打开让人觉得他也不怕什么丢失,顿时,我惭愧极了。我低声问他:“外人来了,你怎么敢把门打开?”他莞尔一笑说:“这算什么,人与人之间要有信任,更何况你是我的朋友,我才会更加的信任你!”此后,我请同学到家玩,屋子总是开着。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信任使花儿更加美丽:信任使人更加可爱:信任是精神更加富有;只有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任,生命才会更加精彩,世界才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