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每年维护费也就是专利年费。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发明专利的年费:1-3年900元;4-6年1200元;7-9年2000元;10-12年4000元;13-15年6000元;16-20年8000元。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年费:1-3年600元;4-5年900元;6-8年1200元;9-10年2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第一年一般交的比较少,大概是在1000块钱左右,到第二年就多了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年费根据申请人上公司还是个人,是否有申请减缓通过交费金额不同,个人减缓以后缴纳75元,公司150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第一年一般交的比较少,大概是在1000块钱左右,到第二年就多了
大概需要900元左右,但是如果你的年限非常的长,那么远远比这高出一部分钱,这也是很正常的。
专利每年维护费也就是专利年费。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发明专利的年费:1-3年900元;4-6年1200元;7-9年2000元;10-12年4000元;13-15年6000元;16-20年8000元。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年费:1-3年600元;4-5年900元;6-8年1200元;9-10年2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专利年费是在专利授权后必需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专利局缴纳的一笔维持专利权有效性的费用。官方的规费标准如下: 专利年费可以自己缴纳,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代交。
专利年费收费清单如下:年费 全额 个人减缓 单位减缓1.发明专利 1-3 年 900 135 2704-6 年 1200 180 3607-9 年 2000 300 60010-12年 4000 600 120013-15年 6000 900 180016-20年 8000 1200 24002.实用新型 1-3年 600 90 1804-5年 900 135 2706-8年 1200 180 3609-10 年 2000 300 6003.外观设计 1-3年 600 90 1804-5年 900 135 2706-8年 1200 180 3609-10年 2000 300 360
法律分析:(一)发明专利1—3 年(每年) 900元,4—6 年(每年) 1200元,7—9 年(每年) 2000元,10—12 年(每年) 4000元,13—15 年(每年) 6000元,16—20 年(每年) 8000元,(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3 年(每年) 600元,4—5 年(每年) 900元,6—8 年(每年) 1200元,9—10 年(每年) 2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交纳的费用也有所不同。专利每年需要交的费用如下,个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年费: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申请发明专利费用年费:1-3年 每年900元,4-6年每年 1200元,7-9年 每年 2000元,10-12年每年 4000元,13-15年 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年费: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