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2、专利权、商标等,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资产,非货币形式的金融资产,特别强调,商誉不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所谓的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长期的股权投资、非专利技术、货币资金、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内容;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无形资产权是指人们所接受的、由经济物品的存在引起的、与经济物品的使用有关的人与人(法人)之间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实际上规定了人(或法人)在与他人(或法人)的相互交往中必须遵守的与经济物品确关的行为规范。无形资产的产权因其与物权所不同的独有特征通常表现为某种权力、某项技术或某种获取超额利润的综合能力。可见,这类产权客体的无形化在某种情况下给产权的归属带来了难度。无形资产的培育是对其予以维护或是再创造,培育费用在会计准则中称为后续支出。对培育费用的处理从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和谨慎性原则考虑一般列作当期费用。但产权问题属于经济学的范畴,因此,从宏观的角度分析资本市场的一些特殊现象尤为必要。类似于商标权这样的无形资产,不存在技术含量问题,其价值的再造主要是靠注册后的培育。所以母公司在没有转让所有权的情况下,培育的责任应该属于产权主体,但如果母公司只是收取商标使用费,完全不考虑其培育,则会导致商标权加速功能性贬值,上市公司的使用到期日可能成为商标权的价值活动的终结。在不存在关联方之间特殊关联目的和使用费合约中广告费不构成使用费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承担的是母公司培育的责任,因此,应该享有部分产权。至于合约到期,上市公司的部分产权可以转让,母公司具有优先受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您好,无形资产是指那些没有具体实体物质形态,但是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其中:社会无形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长期的股权投资、非专利技术、货币资金、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内容;自然无形资产一般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解释如下:(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7)商业秘诀。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这种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是无形资产
专利技术是无形资产,专利技术是无形资产中的一种,专利权包含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是一个小的概念,而专利技术是一个大的范围
书上写得:“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不过我觉得你的问题有点抠字眼,你的问题应该不是纠结在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上,而是应该纠结在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上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这种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利技术也是无形资产,他在专利权当中。如下:“(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