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实施方式是对发明内容的进一步说明,通常在需要举出具体实施例才能更好说明发明内容的时候,就需要在发明内容后面附上具体实施方式,具体实施方式不是必需的。
实用新型专利中的具体实施方式指的是以举例的方式来描述技术方案,方便审查员以及他人能更轻易地理解技术方案。1、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2、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对象,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客体,这种实用新型则主要是指小发明。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3、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4、实用新型专利的特点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5、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6、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发明内容的主要部分是概括的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在表述上大体一致,每一个权利要求实质上都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一般发明内容部分会复述所有权利要求的方案,而不是仅权1。另外,发明内容部分还应当包含(一般分别写在技术方案的前和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以及所带来的技术效果和优点是什么。具体实施方式部分是实施发明的具体实例,所有权利要求即发明内容部分的方案都应该是能从这些实例中概括出来的,所以权1和所有附属权利要求的内容都要在这部分有相应的实例,实例一般更为具体,应包含更多操作或结构的细节,这些细节要足够支撑你概括出发明内容部分的技术方案。
发明内容里面你就把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复制上去,因为权利要求要以发明内容为依据。具体实施方式里面你就举一个具体例子说明专利产品的构成方式和使用,可以多举些例子不会有错的。
说明书的撰写,包括背景技术,创新点等,主要是详细解释分析自己的技术方案,实施例是就本技术方案给出的具体应用,当发生权属纠纷的时候,实施例就可以作为判定是否侵权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内容来看,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起算的。 3、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 4、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形式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授权时间也更长。
去专利网站下载一个授权的发明专利,就看清楚了。简单地说,权利要求最简要,发明内容详细些,实施例最详细。
严格的说,是对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进行审查,也就是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审查。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比较松,而发明专利审查则严格得多。
虽然知道你是广告,可楼上说了一大堆鸟语,你也得勾他呀。
实施例就是实施你的发明的一个具体的例子,如何实施的,目的是为了说明你的发明的优点,突出你发明的牛逼。比较例同样更是为了衬托你的发明的牛逼,也就是说,如果不按你的发明来实施的话,产出的结果不如你的发明好。比如,一种可口可乐,含有2-5%的咖啡因,在2-5的范围内,口感非常好。那么对比例就写在大于5时怎么怎么样,比如口感不好,喝了会呕吐。
发明专利指的是普通的专利。发明专利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一种专利。而实用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这是所提出使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进步不同。专利在创造审查过程当中,发明专利是具有实质性的特点,而实用型专利实质性和创造性会更高些,还有就是审批程序是不一样的。
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实施例专利本身的一个实例,而比较例不是本专利的内容,只是与本专利做比较的参照。 (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 实施发明创造是专利权人的首要任务。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就是使用其技术设备和技术力量生产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使其发明创造从智力成果转变为物质产品,把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加经济效益,提高技术水平,促进社会发展。 (2)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专利权人除了自己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这里指的是通过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达到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移,由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3)强制许可实施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申请程序直接允许申请者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向其颁发实施有关专利的强制许可。类似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申请者发放了一个许可证,申请者据此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世界各国特别是欠发达国家的专利法中普遍都有强制许可的条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强制许可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强制许可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阻碍科技进步,损害国家或者民族的利益,是一项对专利权进行限制的制度。 强制许可是相对于专利权人的自愿许可而言的。自愿许可是专利权人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与被许可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作为许可方,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中可以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被许可方也同样有利可图。而强制许可则是违背专利权人的意愿,是用国家的行政力量强制专利权人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更多8条
发明专利指的就是你通过自主的方式研发出来一个有独特意义的专利,然后也是一种新型的技术,但是这个专利有可能不实用,但是实用型的专利就是可以通过简单的方式来将主题突出,而且实用率也是非常高的,使用的场所也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