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讲是可以,因为他如果投诉的话也是因为在你专利之前有了产品
是的,可以驳回诉讼。因为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要有新颖性,如果在申请前已经有该产品销售或者展览过的话,则该专利丧失新颖性,可以无效它。
只要你有能够明确证明,早于专利申请日期的使用记录,那就可以。甚至可以反告对方,剽窃你的创意。具体怎么样做问律师。
外观设计专利没有实审环节,公告日就是你的专利授权日,葱公告日起你的专利就生效了
要是能找到那个产品在他的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市场上有的证据,就可以这个理由针对这个专利请求专利权无效宣告。“在专利生效之前”并不构成能让他的专利无效的条件,这个时间节点要在他的申请日之前,而不是授权日之前。还有,专利权无效宣告还可以以其他的理由,具体的咨询代理机构。
主要是看你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市场上有没有公开!
专利申请前有同样的产品才可以申请该专利无效。
回答 不算侵权,可参考以下第二项: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另外,如果在别人的申请日前一直在生产销售此产品,有证据证明在申请日前已经向社会公开过,那么还可以依此去无效对方的专利。 提问 我想问一下。我的产品在2018年投放市场,2020年我扩大生产,招聘学徒工,徒弟把我的手艺学走后,自己单干啦,和我打价格战!我不想打价格战找朋友问了我这种可以申请实用型专利我就申请了实用型专利。我想问问我证书下来后我徒弟还能生产和销售嘛! 回答 您取得专利证书之后,徒弟就不可以再继续生产销售了 但是在取得之前生产的,还是可以正常销售 提问 不是有个优先权嘛 回答 有的 但是在取得证书之前生产的,还是可以销售完毕 您取得证书之后,徒弟再生产就属于侵权了 提问 那就是我专利证书8月20日下来以后她就没有加工和销售权了对吧 谢谢明白啦! 回答 对的,就是这个意思的 [鲜花] 不客气啦,满意的话麻烦辛苦点击下方评价一下哦,感谢您使用法律咨询平台,期待再次为您服务~ 亲,请问你还有什么需求吗?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下单找我哦~ 更多15条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美国外观专利:12-14个月欧盟外观专利:2-4个月日本外观专利:8-12个月英国外观专利:2-4个月
专利申请后十八个月到三年后公示。如果是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的,一般通过十八个月初步审查,且符合要求的,就会公示。如果是发明专利的,应当经过三年的实时审查,且通过的,才能够公示。【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正常周期为4-6个月。
外观专利申请流程审核需要一年零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对符合要求的,即行公布。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