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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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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申请专利申请文件包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

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XX大学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问卷调查分析本次活动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489份,回收率为8%,由于本次问卷调查样本数量相当大,因此本次调查的结果准确性应当较高,但由于取样的对象过于集中在在校大学生以及18-25岁的本科生,因此本次调查结果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仅限于在校大学生。一、本次问卷对象基本情况年龄:12-18岁7人,18-25岁452人,25-35岁27人,35-45岁1人,45岁以上2人。性别比例:男性249人,女性240人。3、文化程度:本科以下7人,本科417人,硕士49人,博士2人,未填14人。4、职业:二、问题分析问题2:您认为下列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多选)专利权 商标权 著作权 商业秘密 厂商名称 原产地名称 不正当竞争调查分析:以上各选项均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其中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三选项被选中比例明显高于其他选项,可见在校大学生对于该三项权力的认识度较高,而对其余知识产权则较为陌生,尤其是对于制止不正当竞争只有约7%的人选择了该项,看来绝大多数学生并不知道反不正当竞争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问题3:下列专利的种类,你知道的有:(多选)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调查分析:有97%的人知道发明专利,而其他两种专利知道的人则大为减少,可见在进行知识产权宣传时对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这两类专利还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深大众对于专利含义的认识。问题4:您对下列词语含义比较了解的是:(多选)世界知识产权日 WIPO TRIPs 自主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调查分析:各选项的选中率普遍偏低,说明大众对于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了解很少,选中率较高的两项很可能只是由于属于含义较宽泛的名称因而被较多人选中,答卷人未必知其确切含义。而其他几个具体的名称和概念选中率非常低,其中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26%的人表示知道,而TRIPs协议仅有13%的人表示知道,鉴于这两个名词较为专业,表示知道的人必然对知识产权有一定的了解,再排除一部分不规范选项后可以推定掌握了一定程度知识产权知识的学生大约在10%左右。问题5:您是否学习过知识产权课程:1.是 否调查分析:仅有13%的人表示学过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其余87%的人表示未接受过相关课程的培训。说明在校学生对知识产权课程的学习还很不够,相关课程设置存在较大空白。此外有过课程学习的人数比例与问题4中TRIPs选项的选中率相同,均为13%,这也验证了在问题4分析中所做出的推定。问题6:您对于知识产权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主要来自哪些途径:(多选)课堂学习 互联网 报刊电视新闻报道 知识产权书刊资料 相关工作经历 其他调查分析:可以看出学生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和报刊电视来获取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在我国,网络和电视确实是宣传知识产权知识的好渠道,一方面,它不受地域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而且网络与电视的普及率又非常之高,很多偏远地区都能看到电视;另一方面,网络和电视节目直观生动更易于为公众接受,因此在以后的宣传或推广中,应当以网络和报刊电视作为主要的传播媒介。问题7:您认为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程的重要性如何?十分重要 比较重要 一般 不重要问题分析:认为不需要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的比例为0%,说明大众都已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意识到了知识产权与自身生活的密切联系,有想要去了解这一制度的需求。而87%的人认为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是十分重要或比较重要的,这也反映了学生对开设相关课程的态度:绝大部分的人是支持和期待的。问题8:您认为盗版产品的主要流通方式是:(多选)直接购买 网络下载 借用、租用 其他问题分析:大家认为网络下载和购买的确是盗版的主要流通模式,其中网络下载是大家认为盗版最主要的流通方式。问题9:您是否购买过盗版书或光盘,如果是,您购买盗版的原因是:(多选)正版太贵,不划算 盗版和正版的质量差不多,盗版更加便宜实惠盗版书的卖家多,买时方便 大家都买,我买也无所谓问题分析:对于购买盗版的原因,大部分的人认为盗版与正版差不多和正版价格过高是自身购买盗版的原因,说明正版与盗版的差异性太小而且大多数人对于正版价格仍难以接受。这两点也应作为正版产品的改进方向。此外此次调查中有2%的被调查者表示从不购买盗版,也大致能反映具有强烈正版意识的消费者比例。问题10:您认为购买盗版或冒牌商品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但是现在没人会追究 属于不道德的行为这是个人喜好,无所谓 大家都这么做问题分析:有75%的被调查者认为购买盗版属于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说明大学生已普遍具有了一些版权意识,也认识到了购买盗版是不对的行为,这对于今后知识产权的推广无疑是个好消息。但由于中国目前的大环境,还有相当一部人对于购买盗版或冒牌商品持无所谓的态度,但随着《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颁布之后,购买盗版产品也被归入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因此很有必要在这点上加强对大众的宣传教育。问题11:在您购买商品时是否会注意到“®”、“©”这两个标记:注意过,并知道这两个标记的含义 注意过,不知道这两个标记的含义似乎看到过 没有注意过问题分析:对于注册商标和版权这两个生活中经常会遇见的标志,仅有21%的人表示知道,可见对于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亟待加强。问题12:您是否愿意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如果您有机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您更愿意从事以下哪一类型的工作:知识产权律师 知识产权代理人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政府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其他问题分析:企业和政府是被选中的主要就业方向,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大众认为知识产权主要是企业与政府工作范畴内的事务。问题13:您认为知识产权工作包含哪些环节:(多选)创造 管理 运用 保护 代理 宣传认为哪个环节最重要:问题分析: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被视为知识产权最为重要的环节。也可看出大部分大学生对于知识产权的代理并不了解。您认为目前社会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盛行的主要原因:缺乏知识产权意识 法律及制度不健全 社会经济水平不高问题分析:过半的人认为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是侵权盛行的原因,显示了今后知识产权教育的必要性和突破点,35%人表示相关法律及制度不健全,由于此次调查对象大部分并不了解知识产权,因此该项的选择多半出于对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不满意的直觉反映。而只有12%的人表示经济水平是侵权盛行的原因,也反映了经济因素对于大家在购买正版时已并非决定因素了。以下行为你认为是对知识产权侵犯的是:(多选)生产冒牌产品 将公司的正版软件复制一套回家使用 复制正版影碟送给朋友观看 购买盗版光碟 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 购买正版光碟后转为MP3并供人网上下载问题分析:全部选项均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而从图表可以看出只有生产冒牌产品、购买盗版和销售盗版产品被大部分人认为是侵权行为,而对于其他三项绝大部分被调查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些行为的违法性,因此很有必要对于这三项内容着重予以宣传教育。您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环境:事关中国未来发展,急需加强 已比较完善 问题太多,表示担忧 知识产权保护似有过度之嫌 急需与国际标准看齐,因为中国已加入WTO问题分析:仅有2%的被调查者表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满意,而认为现状应该改善、问题太多和需要与国际接轨的比例则分别是57%、51%和22%,不难看出绝大部分大众对于保护现状不满意。如果有可能,你是否愿意加入知识产权的保护:愿意 暂时没考虑,以后或许会 涉及到自身利益时才会 无所谓 不愿意问题分析:0%表示不愿意加入知识产权保护,1%的人表示无所谓,其他99%均表达了加入知识产权保护的意向,说明大学生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认可度和支持度都很高。三、被调查者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您对于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应扩大宣传 建议人数:146人 开设知识产权讲座 建议人数:48人 多让大众参与 建议人数:17人 深入学生相关专业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意识 建议人数:15人 开设知识产权课程 建议人数:10人 加强侵权打击力度 建议人数:10人 进一步完善法制 建议人数:7人 与企业加强联系 建议人数:5人 希望宣传更加生动,比如播放相关宣传片等 建议人数:5人 开展竞赛,征文等系列活动 建议人数:5人 鼓励大家开展知识共享活动 建议人数:4人 请知名人士来开展讲座 建议人数:3人 开设知识产权宣传栏 建议人数:2人 开展班级宣传 建议人数:2人 不能只注重一时的宣传更应该带来长期的意识培养 建议人数:1人 举办知识产权模拟法庭让大家有更直观的了解 建议人数:1人 要与学生实际问题挂钩 建议人数:1人

抵制盗版希望采纳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四个股东

这个要看你们是成立什么所了。2-4个 我有专利代理人证 执业满5年了。已注销 想做合伙人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有序、透明高效的原则对专利代理执业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第四条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全国性或者地方性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是社会团体,是专利代理师的自律性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抵触。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应当遵守行业自律规范。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提升专利代理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第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机制等措施,支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发明人、设计人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  鼓励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开展专利代理援助工作。第七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专利代理公共信息发布,优化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方便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和公众办理事务、查询信息。第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第九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第十条 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  (五) 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公司章程;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 有五名以上股东;  (五) 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第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二)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股东:  (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 不能专职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  (四) 所在专利代理机构解散或者被撤销、吊销执业许可证,未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机构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许可证,被依法撤销、吊销的,其合伙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专利代理机构新任合伙人或者股东、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除律师事务所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专利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等字样。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名称由专利代理机构全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城市名称或者所在地区名称和 “分公司”或者“分所”等组成。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东南大学专利办公室

东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自主选拔录取计划  不多于100名。  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条件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重点中学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具有申报东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1、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理科考生。  2、在高中阶段,获得经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或省级一等奖考生。  3、在高中阶段,获得经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个人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理科考生。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在其中学年级排名前10%之内,综合素质高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理科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选拔录取原则  报名一律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时间自2009年11月20日24时起,至12月20日24时止。  1、申请人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 ),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页的“报名流程”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2、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出申请人用表和中学用表,交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加盖中学公章后于2009年12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考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教务处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陈述等书面材料请一并寄送。  3、东南大学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09年12月25日前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4、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12月30日前电汇报名测试费人民币80元。  5、东南大学对初审通过且已确认电汇报名测试费的考生进行测试。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测试时间:2010年1月16日  测试地点:南京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6、在物理(满分100分)测试合格的考生中,东南大学依据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三门满分400分)加和排序,从高到低选拔出不多于100名考生,其中1-30名为自主选拔录取“一等”级别,其余为自主选拔录取“二等”级别。  7、由东南大学相关学科的专家对通过文化基础测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复审,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8、东南大学将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通报所在中学(由中学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  9、凡被确认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与东南大学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和“诚信承诺书”。  10、东南大学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得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姓名、所在中学,接受社会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四、优录政策  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东南大学对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优录政策。具体优录政策以考生与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保障措施  1、严格自律,在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教务处、学生处、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等组成的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2、成立东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命题专家组,重点对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强化选拔标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坚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操作程序、选拔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本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网址:   电子信箱: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申请专利申请文件包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

专利执法管理办法

一、第一条改为“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二、第四条改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力量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开展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应当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严肃着装。”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展会和电子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快速调解、处理展会期间和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及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五、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并将第一款改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个月。”六、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四条,并将第一款改为“被请求人提交意见陈述书并同意进行调解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意见陈述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和被请求人进行调解的时间和地点。”七、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八条,并改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受举报、投诉发现涉嫌假冒专利行为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收到举报、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立案,并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八、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并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  “(六)责令侵权的参展方采取从展会上撤出侵权展品、销毁或者封存相应的宣传材料、更换或者遮盖相应的展板等撤展措施;”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行为成立,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者及时对专利侵权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侵权产品相关网页采取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等措施。”九、第四十三条改为第四十五条,并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  “(五)责令假冒专利的参展方采取从展会上撤出假冒专利展品、销毁或者封存相应的宣传材料、更换或者遮盖相应的展板等撤展措施;”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假冒专利行为成立的,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者及时对假冒专利产品相关网页采取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等措施。”十、第四十四条改为第四十六条,并改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并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或者认定假冒专利行为成立并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及时发布执法信息。”十一、其他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修改后的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等条款中的“案件承办人员”改为“执法人员”。  本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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