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一般公安类会有要求,别的岗位不做要求的。公安类的视力要求具体看岗位是裸眼,还是纠正后的视力。正常面试后可以做激光。祝好运,有问题可以追加。
公务员考试体检对视力的要求是: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8(小数视力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9(小数视力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近视250度,通过矫正肯定合格
如果是考警察类的,对视力有要求,一般普通警察招录是矫正后0,或者裸眼视力8,度数约是150度左右。你可以参考下。
其实,普通公务员招考对考生的视力要求只有一条,而且也不苛刻, 参照的是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8(标准对数视力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解释一下:双眼的矫正视力(配戴眼镜或者是近视手术后的视力)大于8,没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就是对普通的 公务员视力的要求。 但报考公务员部门的不同,对考生视力的要求也就有不同要求。 在公务员体检中,公安等部门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的体检 ,对视力要求是最高的,参照的是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而且不单单是对视力进行了要求,对整个眼科也作出了其他相应的要求: 人民警察职位对视力的要求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其他特殊职位对视力的要求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 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总之,如果报考的是非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按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视力要求标准,大家基本都是可以达到的,如果还不放心的话,可以去做一个检查,看看矫正后的视力是否达到了8,以及眼睛是否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
根据往年经验,进入体检、面试的考生容易在因为视力问题被斩落马下,尤其公检法系统,对于考生的视力要求往往非常严格。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实行)》中相关规定,普通公务员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9,人民警察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8,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每眼矫正或未矫正的远视力应当达到7(C字)或以上,双眼远视力应当达到0或以上;水上作业人员职位,船长、甲板部高级船员和履行了望职责的普通船员的远视力要求调整为双眼裸视力7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9及以上;其他人员的要求调整为双眼裸视力6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8及以上。 全飞秒激光近视手术保留了角膜生物结构的完整性,大程度减少了角膜神经纤维的损伤,其微创和无瓣的特征,使手术的安全性和术后视觉质量完成了质的飞跃;且效果稳定,术后视力普遍达到0以上。尤其“SMILE”全飞秒激光没有角膜瓣位移的后顾之忧,术后第二天即可投入正常生活,没有“不能剧烈运动”等禁忌,不用担心体能测试和高强度训练,是应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最佳选择。
2022广西公务员考试体检和考察须知-体检标准是什么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本文摘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网站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部分内容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是由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而制定。《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共同下发,《操作手册》是对公务员录用体检具体操作工作的详细解读。
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1] (国人部发〔2005〕1号)(以下简称《标准》)颁布后,各地、各部门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体检工作,社会反响良好。为使公务员招录机关的工作人员、体检机构的医务人员准确把握《标准》,严格执行体检操作规程,使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卫生部、人事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体检时参照执行。在具体实践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和卫生部医政司。 人事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一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本文摘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网站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