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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的职位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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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的职位和人数

根据人社部5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万人。按照权威的统计方法,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政府机关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政党机关人员和社会团体机关人员;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等公立部门人员。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据,2008年政府机关人员1328万,事业单位人员2618万,财政供养人员合计为394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97%,比值为1:34。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来决定

有新闻报道有1000万的公务员,如果再加上事业单位即体制内的所有人的话大概有五,六千万,希望可以帮到你

中组部决定后,由国家公务员总局下发招考通知

我国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的职位和人数,必须在规定的

对的 编制办 每过一段时间收集一下相关信息 等招考的时候 统一公布 呵呵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主要是通过考试公开选拔的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我国公务员法中的第四章对录用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第四章 录用 第二十一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我国录用公务员的职位范围

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 :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国家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职位分类工作的条件   对列入国家公务员范围的职位实施分类,必须在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已经批准,其职能、机构、人员编制正式确定后进行。    二、职位分类工作的基本内容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职位分类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进行职位设置;第二、制定职位说明书;第三、确定职务;第四、确定级别。   三、职位设置的要求 :  (一)确定职位职责 :职位设置必须在政府批准的职能范围内,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进行。从上至下,从部门至内设各机构、直到每一个职位,层层明确其职责。   (二)确定职位的设置层次:职位的设置必须与机构规格相符,不得超过其机构规格设置职位或搞变相升格。  (三)确定职位设置的数量:职位设置数量应遵循严格、高效、精干的原则,必须严格按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数、编制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   (四)确定职位名称:职位名称必须简明、规范,能体现出该职位的特点和所处层次。  四、职位说明书的项目及说明,职位说明书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职位名称。例如: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工作主任科员。   (二)职位代码:指每一个职位的代表号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职位所在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地方是指所在省、市、区、县)的代码,采用国家标准。第二部分是职位所在各部门内设机构(地方是指所在地的各工作部门)的代码。第三部分是各内设机构(或各工作部门)中职位的顺序号。第二、三部分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编制。   例如:海关总署关税司国际关税处处长职位的代码为:415-03-07   415 是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海关总署代码   03 是海关总署规定的关税司代码   07 是该职位在关税司中的顺序号   (三)工作项目:列出职位按照职责应担负的全部工作项目。  (四)工作概述:按照工作项目简要说明工作的内容、程序、职责及权限。 (五)所需知识能力: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验。必须以职位的工作需要为依据,不是按现有人员的情况认定。   (六)转任和升迁的方向:职位上的任职人员按照业务一般要求可以转任和升迁的方向。   (七)工作标准:每个工作项目所应达到的质量和数量的基本标准。   五、填写职位说明书的范围 :  (一)各层次非领导职位。  (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内司长级职位及其以下职位。  (三)地方政府各工作部门行政领导副职及其以下职位。   六、编制和审定职位说明书:   (一)编制和审定职位说明书要求简明、实用。   (二)职位说明书原则上由职位任职人员按照本职位的职责填写,在特殊情况下(如职位缺员等)也可由各职位的直接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  (三)职位的直接领导人员和上级领导人员审核职位说明书。   (四)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职位说明书,报部门领导人员审定。职位说明书经部门领导人员审定后即可作为人员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的依据之一。   (五)因工作需要,增加、减少职位或改变工作内容,须按上述程序及原则重新制定职位说明书。 七、确定非领导职务:   (一)非领导职务的确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规定的比例限额不得突破,设置方案必须经上级人事部门核准。   (二)非领导职务的名称应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如有特殊需要须使用其他名称,国务院各部门需经人事部同意,地方各级政府需经省级人事部门同意,并明确写入设置方案。   (三)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原有的副处级(含)以上非领导职务和市(地)、县级政府以下机关原有的副科级(含)以上非领导职务,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和比例限额,重新确定,并履行其规定的职责。  八、公务员级别的确定 :  (一)公务员的级制要按照国务院下发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并套改相应工资标准。   (二)机构改革完成后,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必须按照确定的职能和设置的职位,确定每个公务员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照确定的职务确定级别。(来源:人事部网站)

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各级政府三套班子(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其中人大与政协常设办公机构人员属于公务员,代表则不是,各级社会团体(团,妇联,以及各民主党派,),党的各级行政机构(各级党委),均属于公务员招录范围。医院,学校,电信公司等从事公共性服务的关于国计民生的行业基层服务人员(类似于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工人),则不是公务员序列,算作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这只是招录范围。录用范围只要是我国公民,无刑事犯罪记录,拥护领导,都可以报考,一般还有其他诸如年龄学历籍贯性别的要求。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扩展资料对公务员的考核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扩展资料从职位类别的涵义中分析认为,职位分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职位类别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即“因事择人”;第二,职位类别所依据的根本要素是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第三,职位类别并不是硬性规定何类职位应办什么事,而是对各个职位所干的事举行客观分析与评价,由此确定职位在职位类别布局中所处的位置,从而达到分类治理的目的;第四,职位类别不是固定不变的,可随着职位工作的变化而变化,但不因工作人员的变动而变动;第五,职位类别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人事治理的一种科学方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位类别

国家公务员录用范围职位

您好,公务员简单的理解是在国家政府机关工作、办公的人员;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从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详细考试要求建议参考当年公务员考试大纲;希望可以帮到您!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有哪些?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级: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警察编制,由国家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领取公务员考试资料

公务员考试是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测和申论,面试一般是结构化。特殊岗位会有加试科目。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仅指主任科员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因为高级职位特别是领~导职位上的公务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领~导才能和娴熟的业务知识。这些都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锻炼才能逐步积累,而非通过一次考试所能证明。

我国录用公务员的职位范围是

公务员职业举例如下:(1 )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和纪检委的专职领导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和纪检机关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专职常委,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副主任、秘书长,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政协主席、专职副主席、秘书长;各级政协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政协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主委)、专职(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扩展资料从职位类别的涵义中分析认为,职位分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职位类别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即“因事择人”;第二,职位类别所依据的根本要素是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第三,职位类别并不是硬性规定何类职位应办什么事,而是对各个职位所干的事举行客观分析与评价,由此确定职位在职位类别布局中所处的位置,从而达到分类治理的目的;第四,职位类别不是固定不变的,可随着职位工作的变化而变化,但不因工作人员的变动而变动;第五,职位类别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人事治理的一种科学方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位类别

市政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市政府委办局:市府办。房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 质监局。人事局。发改委。档案局。招商局。信访办。安全办。文化局。食品药监局。信息产业局。城管办。畜牧局。知识产权局。林业局。 体育局。粮食局。劳动保障局。民宗局。卫生局。采购中心。环保局。地震局。公积金中心。人口与计生委。民政局。民航管理局。社保中心。无委办。就业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方志办。国资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气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电业局。广电局。检验检疫局。旅游局。市委委办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台办。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共青团委。人民团体:总工会。科协人。妇联。残联。工商联。社科联。公务员分为:选调生、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的职位、省市级公务员招考的职位,选调生是培养国家干部的后备军,国家公务员是直接归属于国家管辖,省市级的公务员是归属于省市级单独进行管辖的。

市政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市政府委办局:市府办。房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 质监局。人事局。发改委。档案局。招商局。信访办。安全办。文化局。食品药监局。信息产业局。城管办。畜牧局。知识产权局。林业局。 体育局。粮食局。劳动保障局。民宗局。卫生局。采购中心。环保局。地震局。公积金中心。人口与计生委。民政局。民航管理局。社保中心。无委办。就业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方志办。国资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气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电业局。广电局。检验检疫局。旅游局。市委委办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台办。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共青团委。人民团体:总工会。科协人。妇联。残联。工商联。社科联。公务员分为:选调生、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的职位、省市级公务员招考的职位,选调生是培养国家干部的后备军,国家公务员是直接归属于国家管辖,省市级的公务员是归属于省市级单独进行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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