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交了违约金吗?
没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没有法律效力。在录用通知书的设计、发送及撤销方面都很随意,容易引发大量劳动争议。录用通知书中一般包括工资待遇、试用期、社保、福利、报到时间等与工作相关的全部主要事项。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一项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所谓“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并产生法律约束力。性质上,录用通知书符合要约的全部特征,其由公司向拟聘用员工发出,包含和明确了与工作相关的全部主要信息,构成要约,也就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拟聘用员工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如期报到或者同意的回复行为表明了接受录用通知书全部内容的意思表示,属于对公司发出要约的承诺,因此,录用通知书对公司和拟聘用员工均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任何一方违反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不过,在录用通知书送达劳动者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该通知即不会产生“要约”的法律效力。但是,一般情况下录用通知书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录用通知书上往往载明了期限,而且应聘者可以主张自己相信录用通知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做好了上班的准备,从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不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随意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从字面上理解如果你签字回馈给公司了,相当于你同意通知书上的内容了,也就是应当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一般都是赔偿性质,你不报道能有1000的损失啊
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是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因为这个时候已经违背了合同的规章制定。
是有法律效应的,这个通知也就证明着自己已经可以进入到公司里面的,只要自己愿意,就已经可以初步确定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当然有法律效力,通知书上一下达、上面写着你的名字,违约了是有责仼的,凡事违约了、让一方有损失。这就起到了法律效力。
如果合约有一些规定的话,是需要遵守规定的,如果合约没有规定就不需要缴纳。
没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没有法律效力。在录用通知书的设计、发送及撤销方面都很随意,容易引发大量劳动争议。录用通知书中一般包括工资待遇、试用期、社保、福利、报到时间等与工作相关的全部主要事项。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一项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所谓“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并产生法律约束力。性质上,录用通知书符合要约的全部特征,其由公司向拟聘用员工发出,包含和明确了与工作相关的全部主要信息,构成要约,也就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拟聘用员工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如期报到或者同意的回复行为表明了接受录用通知书全部内容的意思表示,属于对公司发出要约的承诺,因此,录用通知书对公司和拟聘用员工均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任何一方违反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不过,在录用通知书送达劳动者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该通知即不会产生“要约”的法律效力。但是,一般情况下录用通知书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录用通知书上往往载明了期限,而且应聘者可以主张自己相信录用通知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做好了上班的准备,从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是有法律效应的,这个通知也就证明着自己已经可以进入到公司里面的,只要自己愿意,就已经可以初步确定为公司的正式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