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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封面排版格式标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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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封面排版格式标准范文

公文的格式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国家分布了公文处理国家标准:摘录一些常用的基本的东西,具体请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我在空间中的摘录。7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 mm。3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l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l/4处,允许误差土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土lmm,四角成90度,无毛茬或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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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排版格式标准范文

word正式文件格式包括:标题、正文(分为标题和正文)、表格、页码、落款,这五项都有它们自己的格式规定。标题需要居中,字号是2号方正小标宋,不需要加粗。

标题:黑体或宋体加粗,小二号,居中,行距30—36磅,段后空半行。正文:宋体,四号,两端对齐,行距22—26磅(根据需要确定),首行缩进2个字符。纸张:A4页边距:上、下2—5厘米,右2—3厘米,左5—3厘米。

文件排版格式标准范文正文

一般正式文件不会用word发送,会转成PDF格式,可以使用PDF转换器,把Word转换成PDF格式,这样文件比较正式,也因为格式不会跳转,确保信息传达无误。更正式的文档格式还有OFD,这个一般是党政军领域或者事业单位一些平台要求才需要,一般PDF文档更通用,也够用。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         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  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每面共计616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文字的颜色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黑色油墨应当达到色谱标准。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装订要求     公文应当左侧装订,不掉页,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         骑马装订或平订的公文应当:         (1)订位为两钉订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允许误差+4mm;    (2)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    (3)骑马订钉均订在折缝线上,平订钉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本标准将版心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word正式文件格式:标题必须居中,字号为2号方正小标宋,不需要加粗。如果标题过长可分多行,词句之间必须意思连贯、对称。正文分为标题和正文:一级标题:如(一、为三号黑体,此标题不用加句号);二级标题:如((一)、为三号楷体,同样句末也不用加标点);三级标题:(1、为三号仿宋,需加粗,不用加标点);其余标题:如((1)、①等与正文相同)。正文:3号仿宋体,段首空两格。页面的边距上:7厘米,下:4厘米,左:8厘米,右3厘米。行间距离的固定值一般在28磅左右。表格:如遇表格类的文件,如果是横排的,单页码必须置于表格的右下角,双页码置于表格的左上角。标题为表格最上面,居中排版,字体为仿宋小四号字体,加粗。其它内容为五号。页码:A4纸文件的页码需放置在最下面用阿拉伯数字居中显示,选择数字两边有横线的页码(-1-)。一般距离纸张边缘7毫米左右。落款:落款一般靠右排版,文字大小和正文相同。根据A4纸的页面来定,标题需居中为2号方正小标宋,不需要加粗,1号字体过大,3号又太小,所以2号字体即可。关于标题分段,打个比方:‘知识延展回答’,我们可以在知识后,延展后段行,但不能在知与识之间段行,这类词语之间段行都是不可行的。因印刷需要,左比右的间距会多留一些,用于装订留余地。而上比下的间距多主要原因是头要比尾大。

公司文件排版格式标准范文

正式公文排版要求:(1)标题: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字号为“二号”,段落格式为“居中”;(2)正文:字体为“仿宋 _GB2312”,字号为“三号”,行间距和段落间距均为“5倍”。段落要求:首行缩进2个字符。

标题:二号方正大标宋(党口公文),二号方正小标宋(政口公文)正文:三号仿宋字,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字、三级标题仿宋字可加粗行间距:设定页面上37mm,下35mm,左28mm,右26mm,每页22行,每行28字,行间距28磅(word),如用A3纸四面打印,设左27mm,右27mm

很多初入职场的人会遇到公文的写作。公文写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说需要体现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涉及到思想、理论、文化、业务等;从从狭义上来说,只是单纯的就写作而写作,主要体现文章布局、语句表述能力。小编就写作公文的狭义角度提供几个方法,帮助初入职场的快速学会写作。公文写作是一件让人十分头疼的事情,一篇好的文章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精雕细琢。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心中没有积累一定的词语、短句,写出来的文章常常干巴巴的没有什么文采,得不到领导的赏识。所以一定要多给自己备一些公文写作素材库。可以在支付宝搜索:淘文,进入查看即可获取各种公文范文、公文写作技巧、好词好句、发言致辞、计划总结、公文模板等上万种素材,要用时随时拿来,方便快捷。

常见的公文格式有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等,下面是十三种公文写作格式:(一)命令(令)1、命令(令)的用途:(1)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2)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3)嘉惩有关单位及人员。2、命令(令)的种类:(1)发布令(2)行政令(3)嘉奖令4、命令(令)的写作:(1)发布令:标题:发令机关名称或发令机关领导人职务名称+文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令号:位于标题下面,令号不按年度编排,而是从发令机关领导人任职开始编流水号,至任满为止,下任另行编写。正文:说明公布的法规名称,通过或批准的机关或会议,通过或批准的时间及施行时间。落款:签署发令机关领导人的职务名称和姓名,然后注明发令日期。(2)行政令:标题:发文机关名称+主要事由+文种,如《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正文:①说明发布命令的缘由,做到理由充足,使人信服;②写出命令的具体内容,包括强制性行政措施及执行机关等,要求条目清晰,层次分明,便于执行。(3)嘉惩令:标题:发文机关名称+主要事由+文种,如:《××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嘉奖令》;或仅注明文种,即只有“嘉奖令”三个字。正文:包括嘉奖缘由、嘉奖事项、发出号召三个方面内容组成。5、写作命令(令)的注意事项(1)内容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2)态度要鲜明。(3)文字要简炼,结构要严谨,中心要突出,语言要肯定。(4)发文机关要合乎要求。(二)决定:1、决定的用途: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决定是一种重要的指挥性和约束性公文。2、决定的写法:(1)标题:作出决定的机关或通过决定的会议名称+决定的事由+文种,如:《××市关于平衡财政收支、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2)题注:会议通过的决定,要加上题注,说明这个决定是什么时间,在什么会议上通过的。(3)正文:按其具体用途和内容不同分为两类:①对重要事项作出安排的决定。主要有表彰决定、惩处决定、机构设置决定、人事安排决定、授权决定及发布法规性事项的决定等。其正文包括两部分,一是说明作出“决定”的根据和执行名称;一是分条写明决定事项。②对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决定。这是一种事先对某项重要工作的开展进行布置的决定,指挥性极强。正文通常包含两层意思,即通过或制发决定缘由和决定的事项。(4)结尾:重申要求,明确工作步骤或申明要求发出号召。3、写作决定的注意事项:(1)要作好调查研究。(2)要做到观点鲜明。(三)公告1、公告的用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的事项或者法定事项。2、公告的写作:(1)标题:①发文机关+文种,如:《中国人民银行公告》。②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2)正文:大都只限于宣布具体事项。也有的公告正文相对复杂一些,即包括缘由或根据、事项和结语三项内容。其常用“特此公告”作结或省去结语。(三)公告1、公告的用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的事项或者法定事项。2、公告的写作:(1)标题:①发文机关+文种,如:《中国人民银行公告》。②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2)正文:大都只限于宣布具体事项。也有的公告正文相对复杂一些,即包括缘由或根据、事项和结语三项内容。其常用“特此公告”作结或省去结语。(五)通知1、通知的用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2、通知的写法:(1)格式:用公文的一般格式。(2)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蔬菜产销工作的通知》。事由+文种,如:《关于召开省属高校档案工作会议的通知》。(3)正文:1)批示性通知批示性通知含“颁发”型通知、“转发”型通知和“批转”型通知三种。a)“颁发”型通知#p#分页标题#e#“颁发”型通知又称“发布”或“印发”型通知,是指用来颁发行政法规和规章或印发有关文件的通知。其正文部分,一般首先说明制订所发布的规章的目的、根据,然后写明发布事项,最后是提出执行要求。b)“转发”型通知是指用来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的通知。其正文有两种写法,一种正文包括两部分:开头部分先写明转发文件的名称,表明态度,提出原则要求。最后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执行”、“请研究执行”等惯用语句提出执行要求。一种正文只写转发决定和执行要求,十分简洁。c)“批转”型通知是指转发下级机关发来的公文的通知,其写法与“转发”型通知基本相同。正文一般先写明转发文件的名称,表明态度,宣布转发,阐明意义,提出要求。2)指示性通知是指上级机关宣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但限于发文机关的权限,或因其内容不命(令)或指示的。这类通知又称规定性通知或布置性通知。其正文包括:概述情况和问题,写明通知事项,提出工作要求,或用“特此通知,望认真执行”等结语。3)告知性通知:是指告知某一具体事项,这类通知是机关日常工作经常会用到的公文文种。其正文先写明发文机关的决定事项及作出该决定的目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是常用的过渡句。然后写明对有关事宜的安排,应知事项等。最后用“特此通知”结束。会议通知是告知性通知的一个重要类别,其正文部分应写明召开的会议名称,须知事项两部分,须知事项包括会议名称、议题、时间、地点,与会人员,报到时间、地点,需带的材料,食宿安排,联系方式等内容。4)任免通知任免通知的正文一般比较简单,直接写明任命谁什么担任什么职务,或者免去什么人的什么职务即可。(六)通报1、通报的用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2、通报的特点:(1)严肃性。(2)教育性。(3)典型性。(4)时间性。3、通报的写法(1)格式:用公文的一般格式。(2)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中国女子足球队的通报》事由+文种,如:《关于××学校相继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通报》(3)正文:1)表彰性通报正文包括介绍先进事迹、宣布表彰决定、发出学习号召和提出希望要求等几项内容。2)批评性通报正文包括叙述错误事实,指明危害,分析错误性质,申明通报决定,提出引以为戒的要求和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等几项内容。3)情况通报正文写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先写发布通报的缘由,然后写明通报事项,最后提出要求和希望;一种是将内容按问题分类,分成若干个部分来写。(七)议案1、议案的用途: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2、议案的写法:(1)格式:按公文的一般格式(2)标题: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海南省的议案》。(3)正文:写明提交议案的缘由及提交审议的事项,结尾是“现提请审议”。(4)落款:发文单位;发文日期。3.写作议案的注意事项:(1)要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行文。(2)要言之有理。(八)报告1、报告的用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2、报告种类:(1)按性质可分为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2)按行文目的分为:呈报性报告和呈转性报告。3、报告的写法(1)格式:用公文的一般格式。(2)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中央慰问团赴云南慰问地震灾区的情况报告》。事由+文种,如:《全国物价大检查总结报告》。(3)正文:呈报性报告:开头:概括情况,提起下文。主体:具体陈述情况,指明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意见和打算。结尾:常用“以上报告妥否,请指示”、“特此报告,请审阅”。呈转发性报告:开头:概括介绍情况,说明原因。主体:汇报工作或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写明具体的措施和办法。结语:常用“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等。(九)请示1、请示的用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2、请示的写法:(1)格式:用公文的一般格式。(2)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公司关于请拨设备改造资金问题的请示》。#p#分页标题#e#事由+文种,如:《关于要求解决××地区严重积水问题的请示》。(3)正文:1)请示指示的请示:此请示是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向上级机关申明情况,请求予以答复和下达处理意见,其正文的重点放在情况的陈述和问题的强调上,一般未提出具体建议。最后以“请核示”之类的语句结束。2)请求批准的请示:此请示是就某一问题或事项,提出本机关的处理意见,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批准或表明态度。其正文的重点放在意见和办法的说明上,最后提出批准请求,即以请示批准的语句“以上意见当否,请审核指示”“以上请示,请批复”作结束。3、写作请示的注意事项(1)要正确选用文种。(2)要尽量做到一文一事。(3)要避免多头请示。(4)要避免越级请示。4、请示与报告的区别(1)具体功用不同:报告是呈阅性公文,主要作用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陈述的特点明显,在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而请示是呈批性公文,主要作用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在请示中虽然也可以陈述情况,但这是次要的,是为请示事项的提出服务的。(2)内容含量不同:报告往往要涉及多个事项或一个事项的几个方面,即使是专题性报告,也往往要涉及一个事项的几个方面,内容含量大,报告比较复杂,篇幅较长;而请示的撰写强调一文一事,内容单一,篇幅较短的比较多见。(3)行文时机不同:报告可以在工作进行之前行文,也可以在工作进行当中行文,而更多的是在工作完成之后行文;而请示则必须事前行文,不能“边干边请示”,更不能“先斩后奏”。(十)批复1、批复的用途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2、批复的写法:(1)格式:用公文的一般格式。(2)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事由+文种,如:《关于修建新办公楼请示的批复》。(3)正文:1)开头部分:批复缘由,一般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引述请示的标题和发文字号、发文时间或概括来文的主要内容;如问题比较复杂,往往用过渡语“现批复如下”,引出批复意见。2)主体部分:批复事项,是正文的核心部分,根据请示事项,逐条批复,一般先表明批复态度,再写明批复意见,提出指示或要求。3)结尾部分:通常以“特此批复”、“此复”等惯用语,也可以省略以上字句,自然收尾。3、批复同复函的异同:复函即答复性函,是专为答复问题而制发的函。批复同复函虽然都属于回复性公文,但毕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文种。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行文方向有所不同。批复的行文方向单一,均为上级机关发给下级机关的下行文;而复函的行文方向灵活,它通常是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使用的平行文,有时则是下级机关发给上级机关的上行文或上级机关发给下级机关的下行文。二是重要程度有所不同。批复往往用于答复比较重要的事项,而复函则可用于答复一般性问题。4、写作批复的注意事项(1)态度要鲜明。(2)内容要全面。(3)行文要迅速。(十一)意见1、意见的用途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2、意见的写作:(1)格式:用公文的一般格式。(2)标题:①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基本建设推行合同制的意见》②事由+文种,如:《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3)正文:①开头:简要说明提出意见的目的、根据及缘由;②主体:可分条列项写明工作意见,从总体目标和要求到提出具体措施和步骤,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对有关工作如何进行提出指示性和建议性意见。③结尾:通常就与意见的实施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或把此部分内容作为主体部分一项内容写出,不必单列结尾部分。(4)落款:包括发文单位、印章、发文日期。3、写作意见的注意事项:①看法要明确。②办法要具体。(十二)函1、函的用途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2、函的分类:(1)按行文方向可分为:去函和复函(2)按内容可分为:商洽性函、询问性函、答复性函和请求性函。3、函的写法:(1)格式:用公文的一般格式。(2)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公安部关于调整新护照收费标准的函》。事由+文种,如:《关于申报工商营业执照的函》。(3)正文:1)商洽性函机关之间商量或接洽工作,可以使用商洽性函。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请办理直通香港运输车辆有关牌证的函》。其正文要写明商洽事项,含有协商、祈请语气的“妥否、请函复”这类惯用语。#p#分页标题#e#2)询问性函机关之间询问问题,征求意见,可以使用询问性函,如:《××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询问举办全省农民运动会有关项目比赛的函》。其正文要写明询问的事项和答复要求,最后以“盼复”或以上意见,请予函复结尾。3)请求性函机关之间请求帮助或配合工作,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可以使用请求性函。如:《××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关于申请拨款维修省府机关办公室的函》。其正文说明提出申请的理由和请求批准的事项。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请求批准,不应用请示,而一般要用函。4)答复性函机关之间回复问题,可以使用答复性函。如:《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新护照收费标准的复函》。其正文首先引述对方公文的标题和文号,这是对发文缘由的揭示,然后表明态度,并以“现函复如下”这一惯用的过渡语句领起下文写明答复事项,或提出指示意见。写完后全文也就结束了,不用使用结束话。4、写作函的注意事项(1)文种的选用要正确。(2)内容要简洁。(3)措词要具体。(十三)会议纪要1、会议纪要的用途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2、会议纪要的种类(1)按其内容和功用不同,可划分为指示性会议纪要、通报性会议纪要、消息性会议纪要。(2)按会议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日常行政工作会议纪要、大型专题工作会议纪要。3、会议纪要的写法:(1)标题:会议名称或会议议题+文种,如:《全国江河堤防建设现场会议纪要》。(2)正文:开头部分:概述会议情况即简要交代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会议内容等。主体部分:写明会议议定事项,会议讨论、形成的意见或概括会议精神的要点等。结尾部分:对与会单位和有关方面提出贯彻会议精神的要求和希望,或者概括会议内容。(3)落款:写上制文机关名称、成文时间。4.会议纪要的特点:(1)纪实性;(2)提要性。5、写作会议纪要的注意事项(1)要做好会议纪录。(2)要突出会议要点。(3)要善于整理会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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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具体细则:公文格式各种具体范例图片:#2444245$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模板详注: (版记部分改为4号仿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 “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第十七条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五章 公文拟制第十八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第十九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第二十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三)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第二十一条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第二十二条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第六章 公文办理第二十三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第二十四条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第二十五条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第二十六条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第二十七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第七章 公文管理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第三十一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二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第三十三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第三十四条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第三十六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第三十七条 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三十九条 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条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 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1、标题:二号方正大标宋(党口公文),二号方正小标宋(政口公文);2、正文:三号仿宋字,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字、三级标题仿宋字可加粗;3、行间距:设定页面上37mm,下35mm,左28mm,骸26mm,每页22行,每行28字,行间距28磅(word),如用A3纸四面打印,设左27mm,右27mm。4、各种公文的排版要求国家有专门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与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配套、同步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具体的格式、标准、规范和几种特殊文件格式的样式范本都有。根据上述国家标准,公文的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公文的正文是“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公文的行间距没有明确规定,只规定了“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公文的页边距为“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扩展资料:公文的种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通用公文包括:1、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3、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4、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5、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6、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7、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8、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9、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10、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11、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12、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13、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14、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15、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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