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时间未提及,但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扩展资料: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参考资料来源:垫江县人大常委会官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拓展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下面附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所以你可以参考一下,如果是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的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不能胜任工作的最好提前一天给他说。刚才咨询了一下老师傅,试用期内如果发现他的条件不合适,就是比如说他的学历在之前有所隐瞒,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可以直接和他接触劳动关系。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他不能胜任这个工作,只要有很好的证明也可以直接接触劳动关系,因为试用期本身就是试用观察阶段,所以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依据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才需要履行提前30日书面告知劳动者或者工会组织的义务。 因需要提前书面告知的解除情形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故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属于一旦出现用人单位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因此,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出现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用人单位需要有足够的、直接的证据来证明该情形的事实的存在。 查看原帖>>
公司在试用期内辞退你是可以的,不需要提前通知,但单位必须举出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具体可自己参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话说回来,要是单位真的不要你了,你再怎么争取,最后单位肯定还是会找个理由让你做不下去,比如下薪,或提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还不如好好跟公司谈谈,争取把自己做的利润能要就要点过来,好聚好散的,其实仲裁并没有想象得那么好解决,仲裁最后也是调解,调解不成再判,情况不好得拖几个月呢,还不如自己好好跟公司谈谈走人。
是的
【法律分析】: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可以要求立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如果在试用期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同时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你才能解除合同。 就你以上所述情况,公司未能书面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你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公司仅以你的消极言论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是不能成立的,公司这样做是不能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 你如果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小心!试用期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可以随时解除你哦!
可以。因为试用期就是考察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如果在试用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个人认为是件好事。
小心!试用期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可以随时解除你哦!
如果公司可以出具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是可以辞退的,因为试用期间就是公司考察员工,员工考察公司的一个阶段,如果这个时候缘故不符合规定的话,就可以辞退。
单位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要提前三天通知你的,如果没有提前三天通知你的话,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继续留在公司上班,需要支付三天的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要。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问题是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没有考评记录?有没有录用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拿出相应证明,仅凭一句话,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错误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等拖过试用期,用人单位就更难解雇你,就算解雇也必须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