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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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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被辞退,教你几招应对方法最近好多朋友留言试用期被辞退了怎么办?接下来告诉你3个典型处理方案:合同约定试用期就可以随意辞退吗不可以,其实在员工入职后,企业都会和员工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约定一个试用期,说明试用期通过考核才能够成为正式员工。其实企业就通过这一条给员工埋了许多坑,在试用期还未结束时就辞退员工,事实真的如此么?实际上试用期公司也不能随意开除员工,除非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即使企业告知其岗位能力不胜任,也需要出具足够可靠证据和考核记录(通常是很难出具,仲裁也很难认定),所以千万别被企业吓到,签订所谓的试用期就认为企业可以随意开除。试用期可以随意延长吗不可以,但有的企业在劳动合同上随意签订试用期,说试用期没有通过考核就延长试用期,有的甚至反复延长。首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其次试用期时间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干了几天就被辞退,有没有赔偿可以赔偿,记住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不赔偿,但是出勤工资必须结清,所谓的企业收取培训费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企业没有制度和考核依据(通常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员工可以至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试用期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哪怕你只是干了几天如果企业只是口头和简单的认定你试用期不合格,你都可以与企业协商获得半个月的工资补偿。最后,大家还要注意一点就是千万别随意的在试用期评估报告或者辞职申请上签字,否则仲裁会判定你认可了试用期不合格这件事。

1、要求单位提供你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如违反相关规定,无法达成入职时所规定的试用期目标及其它试用期内应完成的目标、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可辞退员工不给予相关补偿的其它条件(如旷工等)!2、如果没有,请他按照公司辞退普通员工给予相关经济赔偿,如果公司拒不履行,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

法律分析:1、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合格,应当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和招用时劳动者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身体素质、内在品质等为标准2、在具体录用条件和标准不明确时,才以是否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或岗位为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外干非正式状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若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试用期已过,用人单位就不得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确实是通知后立即解除不存在提前所谓提前其实是把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推迟而已这里不存在推迟,通知后立即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被证明不符合要求:1、已告知或公示的录用条件;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等等事实上用人单位能证明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定要在该劳动者尚在试用期内时解除,哪怕是试用期的最后一天。否则一旦试用期满,就不能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了

是的

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分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回答 如公司能够举证证明招聘时已确定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并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合法的,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依法辞退。但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更多9条 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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