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大家都了解怎么样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可以有以下渠道:1、协商一致解除 这个是最简单也是最难的一个方法,如果员工自己也有离职的想法,或是HR沟通技巧比较好,员工会主动提出离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存在法律风险。 法律来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2、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如果公司员工属于试用期,而且没有业绩,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如果是转正员工,建议可以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入手。 法律来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4、调岗或是培训 其实案例中就用的这个手法,调岗,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合法的还有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如果培训后还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应当计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金(与你说的本月工作天数没有关系,工作天数只是用来计算你应发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补偿,看劳动合同法第40条。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仲裁或诉讼,学会运用“举证责任倒置”很重要,“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分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考试国家的都是行测和申论,现在安徽有的考专业知识,入计算机,法律,但是现在大纲没有出,不知道会不会改,考试看你考什么职位,国家的可以报很多中央的职位,考上当然不在家了,也有地方的职位比如国税,地方的全部都是安徽省的职位,你这个专业到大纲出来后可以看简章,行测和申论必看,先买书看看题型吧,申论多看看半月谈和人民日报,这个很多东西以后你熟悉了可以自己体会,有很多论坛如 qzzn多看看安徽的估计快了,你要想考现在就要准备了
那样做事不是对第一名他有点太残忍咯哇? 要是我那样做了而进入公务员队伍,将来会不会做噩梦 走夜路碰到鬼呢?回 10楼(vaughn) 的帖子谢谢!
这其实没啥不道德的,如果是真的话就违规了。不过你看的不是身份证,有时可能会填错或录入情况有出入,最终还是以身份证的为准。
国家的考试刚刚过,所以你就考你们省的吧~~准备:买一些资料,看一下国家的真题,熟悉一下题型,要是觉得把握比较大,那就不用花很大力气看,教材推荐:李永新的,难度比较靠近国考,难度大一些对于简单点的省考有好处,平时难的话,考试就觉得简单了。如果想选择难度一般的,那就华图出版社的,党史出版社的,铁道出版社的。平时多看看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人民日报什么的,多了解国家的政策,对写申论很有好处的。其实公务员考试考的是知识面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能有的人不怎么看书都比看了3个月的书的人考的好。公务员的好处?当然是比较稳定的生活和工资福利了,否则也不会这么多人竞争我现在是一名出纳。如果考上了可以做什么工作呢? 这要看省考的招考公告了,不同的职位有不同的要求,一般要求就是专业、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这几个方面的限制,别的没什么限制了。我的专业是财务管理 应报哪种公务员啊?有的职位限制专业,有的职位不限制,限制专业的话那你对口就可以报还有什么问题你可以上QZZN公务员考试论坛你们省的论坛里面问别的考友,他们会告诉你,你们省的考试题型和难度……。那里也有很多考试资料可以下载
不能。根据相关资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由于身体原因暂时不能担任原岗位工作的,可以拿着正规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找领导反映情况,申请暂时调整岗位,待身体康复后再重回原岗位。
除了某些特殊岗位不易取消外,一般的都行。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由中央机关审批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中央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由省级直属机构审批并报所属中央机关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批或者备案。取消录用后,个人档案里会装进个人申请和取消录用批复等有关材料,日后考上了其他单位公务员,政审时会作为重要参考。扩展资料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1、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2、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3、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4、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6、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试用期
考核不合格的即可取消录用;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批或者备案。以福建省为例,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由中央机关审批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中央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由省级直属机构审批并报所属中央机关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批或者备案。扩展资料:取消录用要求规定:1、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的时间,从作出取消录用决定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应当在作出取消录用决定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取消录用决定通知被取消录用人员。2、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后,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3、新录用公务员被取消录用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后,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考资料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福建省公安机关新录用民警试用期管理办法
公务员考试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门考试类型,然而有的人考上之后却发现岗位并不适合自己,有的人选择辞职,有的人选择重考,那么问题来了,公务员辞职之后能不能重新再考呢?今天为大家科普一下这个问题。辞职重来需慎行其实试用期辞职准确的说是申请取消录用资格,这个是可以的,取消录用资格后再考上公务员的,也不是绝无仅有,但就整体来说,还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不能用来指导全局。一、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些情况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二、试用期申请取消录用后,都必须到公务员局备案。三、取消录用后,你的个人档案里会装进个人申请和取消录用批复等有关材料,假如你日后又考上了其他单位公务员,政审时会作为重要参考。四、你提出的取消录用理由必须合情合理且不能影响到下一次报考。综合起来讲,有特殊考试能力的、有特殊门路的、有极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的、在现单位实在不愿呆的、可以考虑试用期申请取消录用,否则要慎行!在职公务员不可再报国考而对于已经通过试用期的公务员可不可以再参加公务员考试呢?答案是否定的。今年国考公告中明确指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