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范围:5类人不能报考公务员 按照新《公务员法》第四章第26条,以下5种人,均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其他情形的。在这5种情形中,对于第5种,一般而言,我们其实不必理会。因为,按照法律规范的管理,第5种情形属于一种兜底条款。对于大家而言,最重要的是前4条不能触碰。一旦触碰前4条之一,意味着你终身和考公务员无缘。 开除党籍不能考公务员我们都知道,参加公务员考试,如果你是共产党员,本身是具备极大优势。这是由于近年来的很多公务员招考职位,都限定了只有党员才能报名。与此同时,在多地的公务员考试中,党员身份往往都是“入场券”之一,甚至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但是,党员身份是优势,如果党员违规违纪、被党组织除名,这也就意味着你和公务员考试永远无缘。因此,如果你现在是一名党员,一定要倍加珍惜自己的身份、倍加爱护自己的身份。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能考公务员对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通常我们的概念里,对于这一类人有一个更为通俗易懂的描述——老赖。也就是说,这类人的显著特征是欠钱不还,而且是经法律宣判之后都拒不还钱的人。过去,老赖只是限制出行消费等,现在,对于老赖的限制,上升到了考公务员的层面。因此,如果一个人在诚信上有问题,当然也不能纳入公务员考试的招考范围。 此次《公务员法》修订,除了开除党籍、老赖不能考公务员外,其他3种不能考公务员的情形,都属于旧有的规定。作为考生,如果想报考公务员,同样也不能有其他3种情形,否则,同样会永远与公务员失之交臂。
《中bai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du》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希望采纳
《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指《公务员法》中以下内容: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扩展资料:以下情况不得报名公务员考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制度
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法定情形:《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法规定的报考国考资格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科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换句话说,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能成为公务员。还有,公务员法明确了三种情况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也就是说,既是符合了7个条件,但是受过刑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也不能成为公务员。
《中bai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du》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希望采纳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比如说被记录诚信档案的人员,公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的人员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四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如果有刑事犯罪的人员是不可以录用为公务员的。
公务员法规定的报考国考资格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科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换句话说,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能成为公务员。还有,公务员法明确了三种情况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也就是说,既是符合了7个条件,但是受过刑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也不能成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