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你用的投稿邮箱是假的……是什么邮箱?
1、要求退还版面费700元;2、你认为你文章有价值可向其他报刊投稿。
很多杂志社都收的。因为这些期刊不像那些畅销书,可以卖个好销量。
这是假刊,在新闻出版总署上根本查不到
只要刊物是正刊且新闻出版总署上查得到,按照国家科委(科协学发039号)文件规定,杂志社可以向作者收取一定版面费。 杂志社也要生存,对不对?
这是典型的行为,吃准了医护人员想评职称发表论文的心理,走了钱还没发表论文,一般人也自认晦气,很少较真。你可以将信箱中的来回的信件以及电话、短信记录汇款凭证等保留备份!向当地网警大队或者110报案。
像物价部门举报。版面费一般指正式学术期刊刊用作者的文章后其期刊编辑部向作者收取的现金费用。版面费是在学术期刊和学术研究兴盛的环境下产生的。从版面费自身形成的构件和程序看,版面费是两方的自觉自愿的合约行为,是两个巴掌拍出的响,无违法违纪可言。但从根本上说,产生学术期刊版面费的根源,在于目前我国不够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
杂志社的说法是不合理也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退款只需要你打收据领回就可以了,而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因为你们之间没有应税项目发生,不需要开具发票。
没毛病,投稿之前你就要想清楚这个问题,审稿费和版面费不是一个概念,审稿费是用于支付审稿人的,也就是审稿人的有偿劳动;版面费则是用于之后刊登的费用,所以交了审稿费,结果没中是很正常的事情,丝毫不用感到惊讶。
不可以报销。可以到税务机关进行举报,要求协助开具发票。
如果是杂志社主动找你们的,或你们正常业务的,要求其给补开发票,一般都可以的。如果是通过其它渠到,如政府部门、税务部门等,一般不给你们发票,为了入账,你需要自己到地税上去补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