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中国专利法,是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十七届2015年12月15日,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一种重质油及渣油加氢转化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等25项专利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金奖。获奖代表上台领奖大会共颁发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金奖20项,外观设计专利金奖5项。“人工耳蜗植入体”等5项外观设计专利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授予“猪肺炎支原体克隆致弱株”等507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浴缸”等57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等8家单位被授予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等20家单位获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张礼和等8位院士获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1]
198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 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近代专利法始于中华民国时期1912年的《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1944年国民党政府公布过《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政务院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侯德榜发明的侯氏制碱法就是根据该条例取得专利权的一项发明。这一条例后由1963年颁布的《发明奖励条例》所取代。1980年1月,中国政府正式筹建专利制度,后又成立了中国专利局。1984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我国的《专利法》从1985年施行开始,分别于1992年、2000年、2008年和2020年进行了修正,今年修正的《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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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费的缴纳,应当在次年的年度截止日之前缴纳,您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选择进入“专利检索与查询”页面,然后再选择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页面,最后选择进入右侧的“公众查询”页面。根据您的专利号(将小数点删除)检索获得您的专利,然后选择“费用查询”页面,那里面有一个待缴费明细,您的专利授权之后,这里会显示所有年费的数额和最后截至的缴费时间,您记录下来,按照这个表按时足额缴纳年费,就可以维持您的专利权有效了。
专利年费从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开始缴纳。
英国一工时期,19世纪中后期左右,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专利的申请日和授权日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天。
1978年7月,中央作出了“我国应建立专利制度”的决策。根据这一决策,原国家科委开始筹建我国专利制度,从1979年3月开始制定专利法。
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根据专利法第39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A42条所说的期限俩字,是专利保护的可能最长的截止期限。专利法A39、40,专利权自授权公告日起生效。所以是从授权公告日开始保护的。所以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公告日开始,到你缴纳年费的专利年度的最后一天,或者是你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合格之日。即使是你一直没有放弃,一直都在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也只能保护到自申请日起的20年截止(发明)或10年截止(实用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