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通讯作者还是有可能的,比如投稿用自己的邮箱,老板做通讯人(文章中表示)。第一作者一般不能改,可以加作者,改单位也可,并且要给出合适的理由,并且提供全体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 原因:如果你的邮箱作废了,他还不让你换邮箱啊。或者学生毕业了走人了,改成老板,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如果不是必要,尽量不要改,给编辑部印象不好
中文投稿时通讯作者忘记在最后加了,单独一行加的,能修改。中文投稿时只要征得导师同意符合基本格式都是可以的。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数据的可靠性、结论的可信性、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等方面负全责(或主要负责),在读研究生撰写的论文,一般由其导师担任“通讯作者”。国外影响因子比较高的几个外文期刊关于“通讯作者”的定义是:通讯作者必须是文内作者之一,其作用为稿件的通信联系,也就是起联系人的作用。
可以即时接受,3个月未回复,可以另投。
可以即时接受,3个月未回复,可以另投。
正常情况下来说,可以由所有作者包括通讯作者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来进行投稿。但是后续联络必须得由通讯作者来完成。所以从根本上来说,还是由通讯作者投稿会比较方便一些。SCI作者一般会按照署名顺序来,分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等。并且还需要有通讯作者。很多导师往往就是来担任通讯作者的角色,不仅要负责整篇文章的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也要负责来和编辑以及审稿人进行沟通。所以顾名思义会称为通讯作者。如果作者只有一个人也就是独作的话,那么他就是同时兼任通讯作者,整个发表流程都是由他一个人来负责和编辑以及审稿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没有其他的选择,必须得由这唯一的作者来进行投稿。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