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告诉他你的专业和我们不对口,虽然你很优秀
可以要求赔偿。如无果,可诉讼维权~
如果对方在offer上说明赔偿的话这是对方的错误,会有赔偿,如果没有就没有啰,他们只是给你发offer而已。
虽然在面试过程中表现的特别好,但是肯定是因为一些小细节没有注意到,可能是因为自己在面试的时候迟到,而且地面的垃圾也没有捡起来,就会影响到面试结果。
不可以让他进行赔偿,因为还没有和公司进行合同签订,所以还没有具有法律效益,即使是起诉也不会胜诉。
当然可以进行赔偿,因为是他们反悔在先,你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你可以去举报一下。
回答 新人在求职的时候拿到了公司的offer,就准备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份工作中去,但又接到了人事部的通知说不需要他了,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赔偿的申请呢?其实要明确一点的是,公司对新人提供的就业通知(俗称offer)和正式的劳动合同有很大的不同,尽管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和工资都有明确的约定。根据《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通知为聘任合同,在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反悔已发出的聘用通知,不提供工作,不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不能视为劳动争议,只能按照《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处理
公司给了offer,又突然不让你入职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因情况不同给出如下三种建议,希望能帮助到你。offer是否已经生效,公司给你的offer中写明了要求收件人自收到offer后3日(一般是2-3日,也有其他要求的)内回复,视offer生效的情况,而你还没有回复之前,既你还没有承诺同意入职,公司先通知你取消offer不让你入职,视为offer还未生效,因为你还没有回复,offer承诺没有达成,这样的情况你只能说这家公司做决策草率,朝三暮四的,没个定性,不去也罢,公司没眼光,然后再看其他工作机会哈。offer已经生效,但是offer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offer中只写了预录用你为某某岗位并于什么时候入职这样简单信息的offer,这样的情况去维权很艰难,建议你打电话去和公司人力或负责人询问取消offer的原因,并保留你与其沟通的电话录音,信息,邮件等沟通材料。沟通后你若能理解公司取消的理由,你可以选择原谅,互不为难,日后好再相见,你若不能理解,你可以按照offer约定时间和公司要求强制入职,毕竟offer作为要约已经生效,只是这样的强制入职,得需要你有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才能克服入职初期不被待见的问题。【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内容具体确定; (二)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offer已经生效,offer中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此时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用的,offer属于要约,即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有缔约过失责任,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可就公司影响了你继续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你为准备入职做的体检费用和其他就准备入职花费与损失,要求公司进行赔付,拒不赔偿的可以准备证据提出起诉,要求公司就单方撤销offer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经济补偿。
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给hr打电话,说自己已经找到其他的工作了。
和你的公司上级相关部门汇报一下个人意愿和想法,说明你的实际情况,以及你的想从事的方向,我想会得到理解和对你的选择。什么情况都在于沟通,理性思维都会得到认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可以说自己考虑了一下,感觉自己并不适合这个工作,所以就不去入职了,hr一定会表示理解的。
你如果被公司录用后不需要去拒绝他,你可以选择一边学习一边参加考试,同时这种方式就是辛苦了点能让你能够获得收入和学历的双重提升。
1、不管是否去就职,都应礼貌的和对方人事负责人或者联络人说明情况;2、这时候需要善意的谎言,不能直接说不想去,可以说之前接到了其他公司的聘任邀请,或者家里另有安排;3、要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4、留下好的印象,未来的事情难测,或许以后还会去应聘或者成为客户。
如果只是口头或邮件答应,而并未签署在对方公司相关offer文件上签名的话,肯定无法律责任的!至于不去的理由,确实不太说,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对方又不傻,而且是做人资的,这种情况肯定碰到很多,你一说,他就懂的!!我觉得,就直接说找到更好了的了,不用多编什么其他理由。
大家都知道offer是英文“录取通知书”的意思。求职者通过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筛选考察、面试等环节,最终被对方同意录用,对方便发出一份offer,表示求职者应聘成功。一份完整并规范的offer里面会写到应聘者入职的时间、地点、岗位,联系人、试用期的薪资和转正后的薪资,也会写到入职所需携带的个人资料\入职体验等其它内容。那么offer是怎么发出的呢?有些公司会采取快递的方式将盖好单位公章的offer一式两份快递到应聘者手里,签订之后你只需将其中一份返还给对方,有些公司会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你邮箱,你邮件回复接受即可,不管哪种形式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收到offer后,如果你对这份offer满意,你可以选择接受,如果不满意,你还可以选择拒绝。至于怎么拒绝,方式很多,你可以电话通知,也可以写一封诚恳的邮件说明原因,如果不想把原因说得太详细,那么你找个借口说明一下就可以了,HR都不是傻子,看到你的邮件自然就明白你看不上他们公司,强扭的瓜不甜,HR也任何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像我的同行们一致都认为,如果一个候选人来了公司后不久就离职,还不如不来的好。否则真的就是诚心给HR添乱。offer虽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是经过应聘者的承诺之后它也具有民法上的合同效应,受民法的调整,因此在应聘者接受offer之后,等于应聘者与公司之间就有了一份民事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履行。如果应聘者签字确认,用人单位撤消offer就是拒绝履行offer的约定,也就是拒绝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方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候选人可以根据对方毁约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提出补偿要求,比如因接受这份新offer而在原单位辞职产生的工资福利的损失、面试中产生的费用等等。但是如果是候选人毁约,在法律上并没有说明需承担什么违约责任,这就好比是单位辞退员工,单位需支付员工违约金,但是员工自行离职,只要没有给单位带来什么损失,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今年的整体经济环境都不好,就业还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求职者如果想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你已经被公司录取,但你并不想去,说明你和公司之间的需求是不对等的,也就是说公司肯定某些方面是不能够满足你的需求的,比如说薪资没有达到你的期望值,公司离家太远,工作时间不满意等等。不过,一份工作并不能满足一个人所有的职业价值观,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可以舍弃的,你自己一定要想清楚,这样你的职业发展之路才能走得顺利。
回答 你好,我是将至的奔跑,耐心等待我的回答。 请假就可以了,向你的小班长请假,或者向你的那个部门的领导请假,这一天过去了,应该就知道自己愿意不愿意去上班,或者还有没有什么烦恼事? 提问 就是我是去面试了,答应了人家今天去上班,我突然又不想去了。我应该怎么跟人家说? 回答 如果你决定丢掉这一个成功的面试,你可以直接拒绝去上班,然后打电话告诉别人,你已经找到另外的工作了,希望他们另外找别人吧! 礼貌回应别人也是应该的,毕竟人家已经选中了你,但是你不愿意去上班了,所以你可以礼貌回应,你不愿意去上班的原因 更多3条
没办法,你遇到不靠谱的单位或者单位上下分层管理导致的问题。这种没有入职就没法维权,所以这种风险你只有自己承担。继续找工作吧,别的都没有用的事情。很无奈的事情,你只有接受,并继续心怀希望。
在办入职手续前,提前拒绝公司的入职,说明清楚自己的理由,只要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不去的。
可以,被认定为违背诚信信誉原则,需要承担劳动赔偿,在录用环节反悔拒绝录用劳动者,导致劳动者需要重新寻找工作。期间遭遇了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公司录取你了,然后去体检时过了两天又说不录取你了该怎么处理?可能是体检报告下来后,公司有关部门看了,可能是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