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如工艺品、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都是属于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Design)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外观设计需要有六视图,保护各个视图。
外观设计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
外观设计属于专利保护对象。图片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
外观设计属于专利的一种,不属于发明专利实用专利就是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中国专利的一种专利类型。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简单地说,就是保护产品的外部视觉效果。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的含义: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所授予的专利权利。外观设计专利权自专利局公告之日起为专利人所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第四十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外观设计属于专利的一种,不属于发明专利实用专利就是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Design)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的分类由分类号确定,在确定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时,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确定其在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大类和小类。相同用途的产品应当被分入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相同的大类和小类。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应当被分到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的,应当被分到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中的杂项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的,应当被分到分类表的杂项类。【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是这个吗,如果是的话第一层是唇彩(这个你看看质地就知道,比较粘稠的),二层是眼影和腮红(靠外面的应该是腮红,这个主要是按颜色去分,因为质地差的不多,都是粉末的多),三层就是粉底和遮瑕了(颜色和质地)。如果不是的话不如你发张图或者是连接,这样比较好说。希望采纳
外观设计专利是中国专利的一种专利类型。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简单地说,就是保护产品的外部视觉效果。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与现有专利相似的,不属于独创的设计,不能与其他外观设计有明显的区别,是不能申请专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