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一性原则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仅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2、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提出专利授权申请的,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3、优先权原则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申请国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申请国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无国内优先权。4、书面申请原则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可见,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专利文件和办理专利申请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并按规定格式包括表格和要求撰写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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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布,延迟审查制度。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要获得批准必须经过下面三个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包括受理专利申请,收取专利费用,非类和明显的先查
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的制度。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则可以授予专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质审查是发明专利申请在授权以前必经一个阶段。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通常由申请人提出请求后启动。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会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实质审查需要申请人自专利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三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实审请求。
法律分析:实质审查,是指国家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 年内,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单一性原则(1)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仅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2)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先申请原则(1)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提出专利授权申请的,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同时提出申请的由各申请人协商,协商不成的驳回申请。(2)申请日期的确定。①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如果邮戳不清,以专利局收到申请之日计算。②直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的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③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1、单一性原则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仅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2、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提出专利授权申请的,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3、优先权原则分为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申请国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申请国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无国内优先权。4、书面申请原则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可见,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专利文件和办理专利申请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并按规定格式包括表格和要求撰写和填写。
专利申请包括实用新型、发明和外观三种。不同类型所对应的要求的也不一样。实用新型主要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主要是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的制度。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则可以授予专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