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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范文8000字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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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范文8000字大全

法律产生于权力,法律是人类行为规则中重要的一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 毕业 论文5000字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法律障碍和问题

一、知识产权融资的概述和必要性

知识产权融资是债务人和第三人用自己合法的知识产权出质,向债权人做出担保债权实现,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见于:《担保法》第75条第3款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并签订合同,相关本门登记自登记起生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的融资需求大,而信用低,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价值少并且未被充分利用,而银行和中介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传统的负面影响,知识产权的未来使用费的风险大,贬值高成为了其担保的障碍和观念的误区,并且法律的相关漏洞使融资得不到保障。在我国,中小企业拥有的专利占总量的65%,新产品占80%,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国民生产总值)60%,上缴税收占税收总额53%。所以知识产权的融资的市场和机会很多。并且加强知识产权的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减少政府的负担,符合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提高整体对外的竞争力和适应力,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增强。

二、我国现存知识产权融资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不清,权利界定过于笼统

我国虽然有相关的《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的出台,但是对如《担保法》:

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条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规定过于笼统,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操作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并不能完全涵盖。但对于专利、商标、着作权之间的交叉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也没有完整的规定,质押融资事件中面对复杂问题更无所适从。并且其规范的范围过于狭窄,没有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并没有包括在内,也没有专门或集合立法,导致很多权利的真空和争议侵权的产生。还有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衔接性较差。如《担保法》第79条对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生效的表述是:“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第227条则规定:“以 注册商标 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从严格的语义角度解读,“设立”与“生效”是两个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相互矛盾,不利于法律的适用。

(二)知识产权融资的评估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的是整个融资担保的核心和关键,知识产权评估的内容包括:所含权利及限制、知识产权的价值、确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否明确和规范三个方面,但是由于我国的评估水平较低,标准的不统一,形式的不一致,并且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又没有使用不同类型的评估,使得评估并不科学风险的不确定性加大。

(三)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不成熟

由于知识产权的担保价值主要是它的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而知识产权本身的变现的难度大,风险和贬值的可能性高,而公开的市场交易规则不规范,其融资成本高。并且专利的时效性使得很多专利可能濒临浪费和报销,而且没有市场的交易的统一规范,是知识产权的交易秩序十分混乱,风险上升。还有就是知识产权难以转化,或转化条件高,例如专利权很可能依靠大的机器和设备进行,使得成果转化的效率很低。

(四)知识产权融资的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内控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使得银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了解和信息甚少,自身的信用等级很低,很多的银行不敢把钱贷给中小企业,而又缺乏相关的调查和咨询,双方的沟通和联系并不紧密。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会提高融资的门槛和费用,并且对于其的流动性和用途进行细致而有限定性规定,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五)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制度混乱

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程序十分复杂,难度极大,有数十个部门进行监管,而且权力过大,费用过高,有些担保重复,而有些担保没有,不允许“未来财产”和“数量浮动的财产”作为担保物,使得登记的难度和成本增加。并且不同的知识产权种类,如专利和商标进行双重的质押,其流程和所经和部门就更难以操作。加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着作权因交易而移转或设定质权时,因缺乏公示机制。使情况更加复杂。

(六)知识产权的担保形式单一

对于专利的有较强的时间性和实用性来说,专利的质押不利于整个专利的使用和专利的升级,其的价值被大大限制,而且,知识产权担保物的担保价值不完全基于担保物的转让,更多地基于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量;知识产权担保价值更接近于抵押价值,而非转让价值。因此,知识产权质押是值得质疑的。

浅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

摘要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倾向于在城市购房,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因此被荒废,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空心村”。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逐渐弱化,很多地方开始出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有必要将这些隐性流转行为置于法律的规范与调整之下。本文以维护交易安全为目的,从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隐性流转 宅基地登记 宅基地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定性为用益物权,是一项他物权。我国物权方面的立法宗旨正在经历由罗马法“以所有为中心”向日尔曼法“以利用为中心”的转变,物权也由“重归属”向“重利用”方向发展,但与所有权相比,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仍然受到很多限制,在诸多方面需要让步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所有土地实行公有制,在此前提下实现农村宅基地的物尽其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渠道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住房市场将会逐步放开,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积极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十分必要。在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前,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流转已经事实存在。常见的隐性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出租、赠与、抵押、入股、继承与置换等。隐性流转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大多属于“暗箱操作”,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出现的纠纷会造成流转各方权利受损,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略陈管见。

一、将法律规制关口前移,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公示公信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如同 足球 场上的球门,若想进球,必须清楚标明球门的位置,物权登记是实现公示公信的必要手段。

(一)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是宅基地流转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即宅基地所有权归乡镇集体、村集体或村民小组享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办理登记手续不是取得该用益物权的必要条件,但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目前,我国正在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产权基础。但基于我国的历史习惯和农村实情,确权登记工作推行难度大。建议采纳广东、安徽等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 经验 ,只有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手续的才可以流转,并且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 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登记应区别对待

隐性流转造成的宅基地使用权变动通常“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房地一体”为原则有条件的转让或继承。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隐性流转终将抛开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新的立法应区别对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间做出恰当的选择。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也值得借鉴,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但对其他形式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未做规定。

目前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只能随地上附着物一并转移,且受让人与转让人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转让行为自然可以达到公示公信的效果,宅基地转让得实行登记对抗主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与继承都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应着重审查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实质要件。由于赠与与继承属于无偿取得,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第三人主张行使对抗权应以支付对价为前提,赠与与继承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享有一般的对抗权。因此赠与与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时,应适用登记生效主义以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入股不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立法对上述行为的登记可不予规定。租赁、担保、参股各方当属理性人, 租赁合同 、担保合同与认股权证的契约效力足以保障交易安全。相继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也可提供合同鉴证业务,强化契约效力。

二、拓宽法律规制视角,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一)建立专门的行政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此项规定在实践中落实困难。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多个登记机关,多头登记的现象。农民嫌麻烦不愿登记,个别登记机构为谋取利益收取高额登记费用也是造成宅基地登记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各类土地使用权。

当前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主要原因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虚位问题,土地所有者未能积极维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可发挥村民自治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在自治单位挑选联络员,开展 法律知识 的宣讲普及活动,各乡镇安排专员负责协调工作。通过科学的人员配置与机构设置强化宅基地所有权人作为管理者的身份与职能。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据宅基地流转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登记,逐步实现与金融机构、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全方位保障交易安全。

(二)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土地中介服务机构

借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成功经验,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鉴证、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等服务。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周其仁院长建议建立一个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为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所有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目前重庆、成都、武汉都在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但都在研究试点阶段。而且单一行政化运作的土地交易所难以解决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大量现实且专业化的问题,如流转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土地价格评估不专业,交易手续复杂当事人难以应对,流转后土地价金发放比例及 方法 难以确定,交易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缺失等。

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中介机构以居间人身份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各方提供专业化服务,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佣金。城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运营模式可以作为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可发掘研究此类业务。在探索分类业务、分项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成立综合性的市场运营机构,如宅基地委托代理机构、宅基地评估公司、宅基地 保险 公司、宅基地投资经营公司等。

三、统一法律规制口径,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然而不少农户可基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等原因获得多处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农户甚至超出标准面积建房,建造新房却不拆除旧房,或未经审批违法占地建房。据调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铁炉街道下辖的刘村,仅375户农户,但宅基地却多达500处,闲置宅基地96处,其中,无房空宅基56处,超过30%的农户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此类现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闲置率有可能进一步攀升。默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只是权宜之计,且隐性流转的不规范会导致宅基地价格降低,损害农民利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要从根本上规制宅基地的隐性流转,应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按照不同的情况,农村宅基地退出可以采用无偿与有偿两种方式。出于公益事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和旧村改造的需要占用农民宅基地的,不涉及农民主观意愿,为单方行政行为,适用各地农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此处不再赘述。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的情形包括:不合规定的“一户多宅”或超出标准建房的;自批准建房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非法转让宅基地或住房的;④笔者增加一种情形,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第一种情形下应鼓励村民主动退出,违法占用的宅基地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给予适当补偿,面积超标且超标部分房屋灭失的不在补偿之列。后三种情形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直接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的前提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但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村集体大多没有相关资金来源。 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以“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投资”为原则,以国家财政拨款为基数,鼓励村办经济和集体组织成员加入,在土地收益实现的情况下,按照基金份额分配收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民都是理性人,若要让其自愿退出原本无偿取得、拥有无期限使用权的宅基地,应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激励补偿机制,包括制订符合市场行情的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探索赔偿金的发放方式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等。

除货币化补偿外,广东、重庆、天津等地已经开始试点“宅基地换房”,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这种以宅基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的方法看似美好,却存在不少现实问题。由于小城镇住宅建设成本较大,这种置换必须成规模、大面积进行,集体成员内部意见不一致时,少部分村民的利益恐难以保障。迁入小城镇也为日后从事农业生产带来不便,在以传统粗放型耕作为主的农村,“宅基地换房”模式难以推广。

法律与人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是维护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8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参考文献:

[1]周福兴.新时期“媒介审判”现象的深层机制[J].新闻窗,2009,(2):18

[2]付松聚.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09.

[3]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9

农学毕业论文8000字范文大全

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促进各个时期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了重要贡献。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农业技术推广论文3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3000字篇1 浅谈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摘 要: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科技支撑,传统的农业技术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势在必行,使其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技术推广的需要服务于现代农业,本文通过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分析,探讨一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随着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对农业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推动农村实现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是中国农业技术上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1 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状 早在1982年,国家就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列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健全了以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中心,以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大了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传统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使农业技术推广为粮食产量连续迈上新台阶、为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为了进一步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2009年以来,国家实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技术推广机构也逐渐增加,普遍提升了技术员的能力,以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中心,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基础,社科技术示范户为辐射点的推广体系,对农业技术进行大面积的推广,并且建立了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的载体。是以农业发展为基础产业,所以着力进行农业技术的推广是发展农业的重点,通过灵活多样的推广方式,例如科技示范区、科技下乡活动等等,取得明显的成果,定期对农业技术实行咨询讲解与培训,刺激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比较完善,但是仍然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推广体系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要求的是完整性,紧密衔接农业科研、农业教育与农业科技推广,但是由于整体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其组成的部门主体是不连贯的,由此导致各个部门之间缺乏统一性和联结机制。在基层没有能够建立健全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没能够把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到技术推广体系之中,客观上也存在着不连贯和不完整的问题。 二是农业技术推广效率还需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客观上存在着政府主导的计划性和指导性的性质,并不能够做到及时跟进农业发展状况,存在着农业技术的供应与需求脱节的问题,往往农业技术的推广完成是任务性和目的性的,与农民、农业的实际发展需要还存在着不吻合的问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制约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是部分农民的科技意识仍然不强。部分农民对于科学性的技术知识意识淡薄,忽略了农业技术的重要性,因此影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大多数年轻的农业人口改变了自身的环境,选择非农业或他乡谋生,剩余部分的劳动力在文化科技素质方面不高,导致其对农业技术的推广缺乏应有的认识。 3 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 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是推动农业创新与科学发展的核心内容,最主要的是要有一套实际可行的推广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的推广管理体制和多样的运行机制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迅速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科学性、完整性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是加快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发展现代农业的体系保障。 强化农民农业知识以及科技教育的专业培训 农民是接受农业技术推广的主体,所以有关农业技术的科技教育是提高农民技术应用能力的前提,提高农民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适应性,只有将农民对农业知识的接受能力进行提高,才可使其适应现代农业技术推广的更新速度,理解农业向产业化改变的经营要求,因此,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中,应加入定期对农民进行专业培训的模块,培训内容包括农业的科技知识、教育知识等等。 不断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行变革和创新 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促进体系建设的多元化发展,实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完整性,在现已实行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基础上,把省、市级的农业科研和农业教育机构到推广体系之中,形成紧密衔接的有机整体,强化科技力量支撑。加大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政策待遇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发挥其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大对有科技推广能力和科技带动作用的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市级示范社和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政策扶持力度,将其纳入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走多元化体系建设这路,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实现体系的完整性。要将信息化服务纳入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之中,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改变当前主要是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优化农业资产及综合性服务方向发展。 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效率 实现农业技术的供应与需求有机结合,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中积极组织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深入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农民群众之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了解涉农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民群众对农业科技的实际需求,实时关注农业的动态,并对其进行分析,合理合适合需地确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开展农业技术进行推广活动,满足农民的需要。响应国家“以贡献求发展”的号召,促进农业技术的交流,将新型的科研成果及时注入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农业大学生产力;分析制约农业技术发展的因素,尽快提出解决措施同时进行实际运用,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健康可持续地发展现代农业。 4 结束语 通过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探讨,对于农业的发展是起到促进作用的,农业技术推广是依据农业发展现状提出的解决办法,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是提高农业技术发展水平、带动农业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决策。 参考文献: [1] 郭庆海.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论纲[J],农业经济,2001(03). [2] 黄天柱.中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创新[J],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06). [3] 路立平.吉林省农技推广的制约因素分析及路径选择[J],农业科技管理,2011(09).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3000字篇2 浅析设施农业技术推广 【摘 要】世界各地设施农业发展迅速,正向高科技、智能化、自动化、网络化方向发展。面对这种新形势,本文分析了国内设施农业发展历史及现状,并结合某地实际情况,提出逐步完善多元化的技术推广机制,把政府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涉农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各显所能、优势互补,多渠道的开展设施农业技术推广,探索出一条具有某地郊区型现代农业特色设施农业发展道路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设施农业;技术推广;现状 设施农业是知识与技术高度密集的产业, 集成了现代科学领域如 信息、电子、能源、建筑、材料、机械、生物、品种、栽培、养殖、管理等现代科学技术,是最具活力的现代农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设施农业应该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火车头”,现代农业建设的先导区、示范区,农业持续增长的“增长极”。面对当前资源紧缺、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农业从业者队伍日益萎缩、农民增收日益艰难、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现实,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结构单一、技术含量低下、效益微薄、农民增收困难的现状,就势必要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走技术密集型道路,促进农业持续高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稳步增收,因此,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途径就是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 1.国内设施农业发展历史及现状 我国设施农业历史悠久。据记载在汉代就有了以油纸作为透光盖 层的原始温室。 80年代,以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遮阳网覆盖栽培为代表的设施园艺发展迅速,形成了以塑料棚为主的与风障、地膜覆盖、阳畦、温室等相配套的保护地蔬菜生产体系。90年代以来,我国较大规模地引进国外大型连栋温室及配套栽培技术,设施农业以设施园艺作物生产为主迅猛发展。到2000年,我国以蔬菜栽培为主体的设施园艺面积已达210万亩,按绝对面积计算为世界第一。在设施园艺研究领域,我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试验研究出比较适合我国气候条件与国情的园艺设施,在保护地栽培、节水灌溉、机械化育苗以及无土栽培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就,部分研究成果已逐步在生产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与推广。目前我国设施农业不仅包括园艺作物,也广泛地用于大田作物、林果生产、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领域。 2.加快某地设施农业技术推广的建议 政府项目推广与技术示范辐射相结合的推广 是由经济规律、社会需求和农民增收愿望共同决定的,以项目为载体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势在必行。各镇(街道)农技推广部门每年要有选 择的实施一批适宜当地生态条件、品质优、基础好、效益高、有市场 需求的设施农业重点项目,在某地市的统一规划、科学布局下,有计 划、有组织地大面积推广应用。在项目确定后,各级财政都应拨付一 定经费,由市里组织专家研究提出集中应用的新技术或配套技术。 开展以入户指导为主要方式的技术服务,技术指导员要统筹制定指导方案。开展育种、栽培、装备、管理等方面的入户指导、培训和信息服务。不断提高设施农业种植户、养殖户的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 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每名技术指导员一般要联系20个示范户。在生产关键环节必须到户指导,并结合农事活动的实际需要。经常回访,帮助解决生产实际难题。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指导单位、技术 指导员、示范户四者之间要分别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加强检查与考核。对表现突出的技术指导员和带动作用 明显的种养户给予奖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技术扩散的推广。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技术扩散的推广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技推广网络的有效补充和延伸, 具有很高的实践意义和现实意义。相对于单个农户,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信息采集、技术采用、市场开拓三个方面有明显优势;相对于政府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民集体进入市场的载体,也是农业信息化的组织载体,在带领农民开拓市场方面有较为准确的切入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是信息源、也是信息宿,更容易贴近设施农业种养户及满足其需求,是及时、准确、高效信息供应的忠实服务者。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专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可以引导会员农户科学决策,减少设施农业生产的盲目性,降低风险。 农业教科研机构与技术市场的推广 近年来,浙江农林大学及在杭科研机构为提高教学、科研质量,经常会把某地一些设施农业生产基地作为自己的实践环节。这样双方就建立了互惠互利的合作机 制,一方提供实践基地、另一方派出有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到生产基地蹲点,参与技术开发、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技术推广活动。在农科教结合中,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适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培养一大批扎根于农村的科技力量,是科教兴农的重要环节。 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要始终坚持为5年杭州电大毕业论文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别是适用技术培训更有针对性,把培训农民与技术推广紧密联系起来,农技推广、科研、教育等部门应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浙江农林大学、 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对具有商品属性的物化类和部分易控制技术成果,虽然进入市场,但由于农业成果的生态区域性、不稳定性、时效性、时序性等特点,对价格的确定、风险的界定、权限的规定等问题,决定了推广技术的不确定因素的增加,因此必须制定细致的规范,加强政府在其中的引导作用。 总之,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推广效率,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 推广系统、用户系统、研究和管理系统等。在某地郊区型现代农业建 设过程中,促进设施农业发展要深化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多元化的技 术推广机制,把政府推广机构、高校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推广机 构、涉农企业及民间推广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各显所能、优势互补, 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设施农业技术推广。 【参考文献】 [1]高启杰.农业推广学.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5,8. [2]张英,徐建华,李万良.无土栽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农业展望出版社,2008,4. 猜你喜欢: 1. 浅谈农业推广毕业论文范文 2.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3000字 3. 农业推广课程论文范文 4. 农业推广论文范文 5. 农业推广论文范文

农业是我国的第一产业,农业的地位显得十分重要,农业的推广有助于提高我国的农业经济。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农业推广课程论文,供大家参考。农业推广课程论文篇一:《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现状与发展》 自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发展虽然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纪元,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无法满足当前农村的发展需求,也进一步遏制了我国农业的发展。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推出全新的农业推广体系以此促进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则成为当前社会的关注 热点 。本文就当前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现状进行粗浅的探讨,提出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对策。 1推广体系的现状 农业推广体系是我国政府对农业进行大力扶持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体现所在。尤其是自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政府积极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也格外加强了对农业推广体系的建设,并建成了以 种植 、林业、畜牧、水产、水利、农机化、经营管理化为主推广网络,并形成由上而下的垂直农业推广体系。可以说截止到2014年,我国已经有40多万个村子建立了服务组织,并有10多万个村子组建了专业技术协会与科技示范户。 2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我国的农业推广体系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农业的发展。如若对其进行具体的分析,则如下几点: 内外部组织管理与任务目标不相符 我们都知道农业推广体系的根本任务就是为了能够促进农业科研成果、现代的农业技术能够尽快的应用到农业生产之中,不断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然而现今我国在农业推广体系的内外部组织管理上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不仅无法实现实际任务目标且与实际任务目标不相一致,而这也就造成了农业推广体系难以切实落实,且推广体系与推广人员往往处于被动状况。 市场导向性差且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 目前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处于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行政倾向较强,且受到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和固有观念的制约,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高等院校的科研行为与市场需求和农民需要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而正是因此造成了农业技术推广的市场导向性差且与实际的市场需求严重脱节,致使真正能够实现的农业创新成果转换率极低,远远低于英美等发达国家。 农业推广人员与农业推广体系不匹配 现如今许多农业推广人员由于个人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水平较低,无法与农业推广体系的实际要求相匹配。而农业推广体系内部又缺乏对农业推广人员的严格选拔与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也造成了农业推广体系无法良好的运转。尤其是部分推广人员观念陈旧,缺乏创新意识且不熟悉当前的农业市场,因此也无法完成农业推广体系的现代化发展需求。 3完善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对策 我国在农业推广体系上存在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良好运转,因此,不断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去完善农业推广体系则尤为重要。 明确创新目标,把握发展方向 只有明确农业推广体系的创新目标,切实把握发展方向,才能够促使我国农业推广工作更好的向前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不断的壮大农业推广队伍,并且对各级农业机构进行巩固,尤其是可以在农业推广中采用多元化的服务手段与服务组织,建立新型的国有、民办相结合的农业推广体系,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更有利的保障。 完善农业推广体系 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推广体系俨然已经成为当今进行农业推广的重要主体,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就必须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农业推广体系。第一,要强化社会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的不断加大;第二,要改进农业推广方式与农业推广机制,不断拓宽农业推广部门的职能范围,缩短科研成果的推广路径,切实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普及率;第三,做好市场需求的调研工作,切实将农业推广工作落实到市场的实际需求之上,并且增加对农业推广的资金投入,在经费上提供充分保障。 提高个人素质 进一步强化农业推广人员的个人素质对促进农业推广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不断加强对现有农业科技人员的继续 教育 ,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工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农业推广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应该与实际生产进行紧密的结合,与市场需求进行紧密的结合,从而提高推广人员的个人素质,能够帮助更多的农民形成自己对市场的实际驾驭能力。 4结语 通过对农业推广体系现状与完善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对策粗浅的探讨,希望能够让更多人清楚地认识到,农业推广是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因此,不断的完善我国农业推广体系,使其满足我国农村的发展需求,满足我国农民对科技的发展需求尤为重要,值得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并对其加强建设。 农业推广课程论文篇二:《我国农业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前言 要想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就必须要不断提高农业技术,帮助农民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但是在实际中,虽然已经推广了一系列的农业技术,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依旧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所以就必须要加大改革的力度,实现农村中经济的快速发展。且就农业推广体系来说,其快速的发展有助于帮助农村提高经济收入,促进我国的农业发展。 2目前我国农业推广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在农业推广体系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也就影响到了我国农业的经济发展。所以就必须要进行改革与创新,促进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 在管理体制上存在问题 就我国目前的农业推广体系来说,由于采用的是条块共同管理与专业行政区划层设置。因此在进行条块分割的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之间没有实现有效的对接,这样也就造成了本位主义严重的现象,同时也出现了农业科学研究与教育推广上自成一体等弊端。也正因为这些因素使我国的农业推广体系中力量严重不足,虽然队伍庞大,但是却并没有多少实际效果。 运行机制存在问题 在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中,受到经济体制影响比较严重,且在运行技术上也以从上至下为主。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就成为了考核农业推广机构重要指标之一。且在人事的管理上也是以资历排列为主。在分配的形式上却实行平均主义,评价的体制上也与服务对象相背离,这样也就造成了服务对象不能及时参与到推广评价中去。而这样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推广机构与人员的职责得不到保证,这样也就使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效果不高[1]。 推广经费存在问题 通过与发达国家相对比可以看出,在发达国家中农业技术的推广经费占据农业总产值的左右,而一些发展中国家中技术推广经费则占据在左右,而我国却只有左右。也正是因为资金不足,造成了部分农业设施过于老旧。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的影响,使我国一些推广机构将有偿服务技术排在首位,却并没有考虑到是否对服务对象有利。 推广人员存在问题 由于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存在问题,且在人员的整体素质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这样也就造成了专业知识无法及时普及,且并不能掌握最先进的信息。其次由于在福利待遇上普遍不高,因此也就出现了留不住人才的现象,这样也就影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效率。 3提高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 措施 完善管理体制 只有最大限度地完善管理体制,才能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发展。因此,在实际中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制,保证落实 岗位职责 ,同时还要选择专业能力强的人员。也就是说要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方向转变,以岗位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招聘的要求。同时还要将专业能力强的人员调入到领导岗位,以专业能力强来带动专业能力不足的人员。其次还要做岗位的培训与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在保证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以外,要与绩效联系在一起,激发人员的积极性[2]。 扩大资金的投入 资金投入不足,是造成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效果不高的重要障碍之一,因此在法律上可以逐渐增加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费用,并完善间接的融资体制,大力鼓励私人的投资,设立出专门的技术推广部门,加大对推广部门的投资。或是可以设置专门的推广基金,结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构建出完整的资金结构,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最后,要辩证地看待技术推广与经营收入之间的关系,设置出相关的担保资金,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提高推广人员的专业水平 进行农业推广的关键就是要增大推广团队的建设,为了保证推广体制的健全,就必须要加强推广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在实际中完善考评制度与规范考试制度。选择一些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加入到农业推广团队中去。同时还要提高推广人员的薪资待遇[3]。 及时进行技术培训 由于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且 文化 水平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就要不断进行相关的培训,以此来让农民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明确农业推广的重要性。在实际培训中,可以组织农民参加电视讲座或是对农民进行科学宣传,以此来增强农民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 增强农业市场的建设 就我国目前的农业市场来说,在市场管理上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技术开发跟不上农业形式的发展或是有人利用法律漏洞来获取非法利益等。因此必须要严格规范农业市场,建立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农业市场,促进农业技术的快速发展。 政府方面要加强扶持力度 就我国目前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来说,大多属于村级,这样在覆盖的区域上与组织的数量上就存在了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想要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就要求政府方面要加大扶持力度,扩大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 4结语 由上述可以看出,虽然我国的农业推广体系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却可以通过制定出一系列的措施来进行解决。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必须要做好推广体系的创新工作,以此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业推广课程论文篇三:《浅析基层农业技术推广》 [摘 要]长期以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在为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和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历史性转变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面对我国农业科技发展面临的资源与市场双重制约以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科技需求,也暴露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不适应新形势的情况和问题。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 问题 措施 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教育、科研与农民以及政府与农民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农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 投入不足严重制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 一是机构队伍不稳。部分地方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公益性认识不到位,加之经济条件限制,用于技术推广的专项经费就更少。农技人员交替频繁,往往是兼职其他工作,从事农技推广的时间不多,真正到一线开展农技推广的人员少之又少。出现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 二是工作条件较差。除基本待遇外得不到保障外,推广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尤其缺乏现代化信息设备,无法打通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无法将农业服务的触角真正延伸到村户,不能障碍解决农民缺技术、少信息、盼服务的难题。 三是专业素质不高。从总体上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数量不少,但真正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整体素质普遍不高。近年来乡镇公务员招考工作不限制专业,分到农技推广站的人员大多不是科班出身,这些人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而且由于经费紧张,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缺乏再教育和培训的机会,致使其知识越发陈旧老化,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整体素质呈现下降趋势。 科技成果与生产需求错位影响推广效果 我国每年产生的农业科技成果数量不少,但这些成果多不适宜推广应用。当前通常采用“论证立项→研究与应用活动→验收鉴定→自下而上层层报奖”运作机制来肯定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成果,这种机制带来种种弊端:自下而上层层报奖,无形中增加了成果的数量,造成成果数量较多的假象;挤小现有成果进一步推广转化的空间。科技成果必须最终得到生产的检验和认同,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农民以取得经济效益为根本取向,对技术要求呈现多样化、高效化的趋势,并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增加有效综合技术和管理技术的需求更加强烈,而现行科技成果以及推广机制偏重于单一技术,对配套集成技术,以及对技术的整体作用和区域效果重视不够;对节本增效、农产品安全及产后加工等技术的应用服务能力较弱,与农民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错位。加之市场、技术等信息不畅,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实际效果。 农民吸纳新技术的能力不高导致推广难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从宏观上分析,对各式各类农业技术成果的需求巨大、迫切,但从各地推广实践微观看,真正具有采纳应用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需求”并不高。一是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特别是无形技术 方法 类成果的推广应用,要求采用者一般应具备一定的农业基础知识、掌握基本原理和严格的操作技术,而现阶段实际是仅有少量科技带头户具备这种能力,多数农民尚不具备。二是创新技术的采用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在小规模经营和农业比效效益较低及其他负担较多的多重压力下,多数农民由于资金薄弱,仅能采用一些效益显著、见效快的物化类技术成果,而对一些见效慢或投资大的高新技术,仅有采纳的欲望,但缺乏购买使用能力。 农业生产分散使农业技术推广难度增加 我国农业是以农户为单位的分散型小农经济,农户经营规模小,生产分散。进入城镇从业的农户大多数仍倾向于保留自己的土地经营权,土地流转出去的比例很低。对于土地种植种类、耕作方式等方面,每个农户都有其充分的自主权。这种由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形成的小规模农业经营问题,不仅不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规模效益的形成,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科技成果的大规模推广和转化的成本,导致技术与产业的割裂,严重制约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农业生产高度分散,农户各自为政,加之村委会组织功能弱化,农业技术推广更是缺乏有效的 渠道 。 2 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对策 发挥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 农业技术推广具有不可替代的公益性职能,这是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由政府建立一支履行公益职能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不但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绝大多数国家农业发展的共同 经验 。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须更新观念和进行机制创新,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把服务领域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由单项向综合服务延伸,利用技术和信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级政府要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三定”工作,逐步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吸引人才,稳定队伍,增强为农村科技服务的能力,保障各级推广机构切实履行公益性职能。 保障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主要是为政府和广大农民服务,以社会效益为主,各级政府应依法保障公益性推广工作的基本经费。一是保障农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和办工经费,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集中可能的财力、物力,加强推广体系的硬、软件建设;二是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基金,并制度化地逐步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份额,加大对一些公益性的推广工作的实施规模和支持强度;三是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提高他们自身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对农业生产的全程技术服务、产业化经营和信息服务能力,以适应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 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科技成果与生产需求对接机制 首先要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科技成果评审制度。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农业动物、植物新品种纳入专利范围,鼓励研究单位研制生产更多实用的科技产品,解决科研与生产相脱节的局面。对一些研究与开发示范相结合的科技项目和以开发性为主的科技项目,在鉴定评奖过程中可考虑将创新技术和经济效益分离开来,或加大创新部分权重,降低已获效益权重,增加成果的实用性,促使产生更多的能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实用技术。其次要发展和引导农业技术市场。一是要加强农业技术市场建设,促进农业技术转让。二是要广泛采取市场化激励手段,创新推广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积极性。 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农民是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农业技术的需求主体、市场主体。农业技术推广离开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应将全面提升农民科技素质作为首要目标。一方面,加强技术培训,使农民应用科技由外行变为内行。根据目前农村经济和农民素质现状,农民技术培训要注重层次性和实用性。对增产潜力大、效益高、推广面大的农业技术项目,区、镇、村、组都要有目的、有重点地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户,为农民提供学习样板,用活生生的事实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应用科技致富。 结束语 我们要发展多样化的推广方式与全方位的服务领域,完善农业技术市场,让农民逐渐成为推广活动的主体;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率;用国际惯例改革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等,从法律上!体制上!机制上!管理上全方位地改革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参考文献 [1] 高启杰.中国农业推广组织体系建设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0,(2):107-111. [2] 范伟杰,张华.新形势下中国农业推广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吉林农业,2010,(11):2-3. 猜你喜欢: 1. 农业推广成功案例 2. 农业发展论文范文 3. 浅谈农业推广毕业论文范文 4.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毕业论文 5. 养殖技术与推广论文范文 6. 农业科技创新专科毕业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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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人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是维护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8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参考文献:

[1]周福兴.新时期“媒介审判”现象的深层机制[J].新闻窗,2009,(2):18

[2]付松聚.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09.

[3]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9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世界各个国家的经济都在飞速的发展中,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促进科技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包括很多方面,计算机技术就是科技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计算机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与病毒防护

1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影响因素

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主要来源是网络自身无法避免的系统却是和脆弱性。以下是影响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具体因素。

非授权访问。非授权访问是指没有经过原有用户的同意就擅自的使用了网络资源。常常会有人通过假冒身份或者非法攻击的形式,来避开访问认证系统,强制性的进入网络系统中,对网络资源进行非法使用,甚至会恶意窃取部分信息或者对信息进行修改。

信息的非法利用。

信息的非法利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信息的破坏;二是,信息的泄漏;三是,非法信息流的传输。其中信息的破坏是指积极网络侵犯者截取了网络中正在进行上传或者下载的资源包,并对之进行加工或者修改,使得资源包失去效用,或者会添加一些对自己有益处的信息,并将添加信息后的资源包重新返回。信息的泄漏是指消极网络侵犯者通过电磁泄漏或者自身搭线的方式[1],对一些信息进行窃听,或者通过对信息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将对自己有用的信息筛选或者推论得出,这个过程中不会对信息造成任何损害,但是信息却失去了保密性。非法信息流的传输是指用户在允许自身与其他用户进行某种通信,但会将禁止其他类型的通信。

网络资源的错误或者非法使用网络资源。

用户没有对资源进行合理的访问权限设置或者访问控制,造成资源的偶然性丢失或者对资源造成破坏,甚至会有一些有害信息侵入。或者非法用户强制登陆,使用了网络资源造成了资源的消耗,对原用户造成了利益损害。

环境对网络安全的影响。

环境对网络安全的影响可分为自然环境对网络安全的影响和社会环境对网络安全的影响。比如在恶劣天气的影响下造成电缆的损害,进而导致网络系统瘫痪,甚至计算机损坏的情况。再有就是当人们进行会产生电磁辐射的作业时,辐射会破坏网络传输的数据,有可能会被不良分子记录下来,造成了信息泄密。

软件的漏洞。

计算机中装有不同的软件,而有些软件设计中存在着漏洞,这些漏洞会使得用户的计算机受到破坏。其中常见的软件漏洞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部分:一是 操作系统 ,二是TCP/IP协议,三是密码设置,四是数据库。而漏洞的存在会给予黑客进行攻击的机会,一旦病毒侵入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对拒绝服务的攻击。

对拒绝服务的攻击会导致网络服务系统受到强烈的干扰,妨碍网络服务系统的正常运作,减慢程序的运行,逐渐的造成整个系统的网络瘫痪,这将会造成合法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甚至合法用户都无法进入到计算机网络中进行相关操作得到相应服务。

2网络病毒的概念与特点

网络病毒是指一些人利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固有的脆弱性来编制的一组指令集成程序代码。网络病毒通过四种方式来侵入电脑:一是,代码取代;二是,源代码嵌入;三是,附加外壳;四是,修改系统[2]。虽然病毒侵入的方式不同,但是都会对计算机造成损害。一般来说病毒具有以下特点:

网络病毒有较强的伪装性与繁殖感染力。

计算机技术越来越成熟的同时,网络病毒的危害越来越大,不仅仅可以篡改计算机程序,而且可以对数据和信息造成一定的破坏或者使其被更改,从而会对计算机用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虽然用户的计算机会装有一些杀毒软件,但是网络病毒具有较强的伪装性,拥有较强的隐蔽性,一般很难被发现,所以即使用户通过杀毒软件进行杀毒,也无法除去这些网络病毒,进而就会对用户的信息以及其他资料与文件造成破坏。再有就是计算机病毒具有很强的繁殖能力,网络病毒之间会相互感染,病毒在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会对整个用户群体造成一定的感染,一旦病毒发生变异,就会具有较强的破坏力和攻击性。

网络病毒存在一定的潜伏期以及较强的攻击力。

计算机遭到病毒入侵后,一般会有一定的潜伏期,在某一个特定时期,病毒将会全面的爆发,这时就会对计算机用户的网络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网络病毒同时也具有较强的攻击力,主要表现在它会窃取用户的信息,进而泄漏用户的一些重要资料或者需要保密的文件。网络病毒对于计算机用户安全有着严重的威胁,所以要注重对计算机病毒的防护,最主要的是对计算机用户资料安全进行保护。

3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病毒防护的有效 措施

对软件进行防范和保护。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在计算机中安装杀毒软件,有时甚至会安装防黑软件,安装这些软件的目的是来防止病毒侵入计算机。再有就是,当我们在使用U盘或者光盘的时候一定要保持警惕,绝对不去使用那些来源未知的磁盘或者游戏盘,在必须要使用这些盘的情况下,要做好对这些盘进行杀毒清理工作。还有就是,不要从一些不可靠的网站上下载软件,因为这些软件很可能带有病毒,当安装后就会对你的计算机造成严重的破坏。以及还有,不要随意的去打开或者浏览那些不明来历的邮件或者网页,因为这些邮件或者网页很可能带有恶意代码。最后就是要形成对重要文件进行经常的备份或者更新。

安全模块的建立。

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入网访问的功能模块来作为网络的第一道控制保护层[3],具体来说,该功能模块要限制使用网络的用户、限制用户使用时间,并建立黑名单对非法用户进行记录。与此同时,可以通过建立智能型网络日志系统,这个系统的作用是自动记录用户使用的过程或者使用情况,同个这个系统的建立,我们可以发现是否有病毒侵入到计算机中。

保证传输线路安全。

保证传输线路的安全可以通过将传输线路埋于地下来保护,或者进行一些其他类型的保护措施来保护传输线路的安全。这保证传输线路安全的同时,要确保传输线路远离辐射,这是为了减少因为电磁干扰而造成的数据丢失或者信息错误问题。还有就是将线路的集中器等放在可以监控到的位置,防止线路外连。再有就是要对连接的端口进行检查,来防止窃听情况的发生。

进行网络加密。

我们对重要数据进行特别保护,比如通过设置加密算法或者密钥作为保护。在设置密码时要保证密码的难度以及不能与用户个人信息有联系,网络加密的方式有:链路加密、端对端加密、以及节点加密等。

进行存取控制。

在鉴别用户的基础上,对用户的特权进行控制。鉴别是指在用户被认证后撤销对该用户服务的相关限制,做到支持存取控制。对于存储矩阵的限制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来进行,比如对重要文件设置只读、只写、或者可修改等,就是在限制存储矩阵。

采用鉴别机制。

鉴别主要是通过对报文或者数字签名等进行识别来实现对用户身份的鉴别,并授予用户特权使用户可以获得相应服务。它是经过双方认证,来将危险成分进行排除,来顺利展开对双方身份的检验。

4结束语

计算机带给大家很多便利的同时,也会给大家带来很多风险,所以关注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以及对网络病毒进行防护是十分必要也是极其重要的。

浅谈计算机网络安全漏洞及解决

一、计算机网络当前存在的主要安全漏洞

(一)计算机网络软件方面。在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中,计算机软件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一般在使用前都需要先通过网络下载,才能真正满足相关操作要求。但是,在下载的过程中,一些病毒也可能一起进入计算机,致使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受到威胁。

(二)计算机硬件方面。根据计算机网络的运行情况来看,计算机硬件是非常重要的基础组成部分,如果其出现安全问题,则会给计算机网络的正常使用带来极大影响。当前,计算机硬件方面的安全漏洞有使用不正确,致使计算机硬件设施的正常通信受到严重影响。一般情况下,计算机网络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受到黑客的攻击,导致用户的财产信息、个人信息等大量被窃,给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三)计算机操作系统方面。在计算机网络的整个组成结构中,计算机操作系统可以保证本地连接与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不注重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全维护,则有可能出现安全漏洞,最终降低计算机的整体性能,甚至出现计算机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与此同时,计算机系统没有跟随计算机 网络技术 的发展及时更新和升级,致使计算机操作系统和计算机之间出现矛盾,最终出现泄漏用户网络信息的安全漏洞,给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造成极大影响。

(四)人为操作方面。根据用户的使用目的进行计算机网络的操作,可以真正达到使用计算机网络的目的。但是,如果用户不能正确操作计算机网络,或者是操作失误,则有可能出现很多病毒,也给黑客、不法人员提供入侵的机会,最终威胁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是计算机网络存在的主要安全漏洞之一。

二、计算机网络安全漏洞的有效解决措施

(一)计算机网络软件方面。根据上述计算机网络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应采取的有效解决措施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一是,使用安全防火墙来对外界的访问、病毒等进行严格审查,从而避免计算机造成不合理的安全攻击。通过设置合适的防火墙,计算机网络的运行效率可以得到有效提高,用户的个人信息、网络信息等的安全性都能得到提高,最终给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带来极大影响。二是,在计算机存在病毒的情况下,需要根据计算机的系统来进行杀毒软件的合理选用,则能获得较好的杀毒效果。

(二)计算机网络硬件方面。根据计算机网络硬件的使用情况,选用合适的维护设备,可以有效解决计算机网络硬件存现的安全漏洞。例如:在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过程中,定期对硬盘、网线等进行安全检查、维修等,不但可以保证相关设备的安全使用,还能促进网络安全性的有效提高,以及在维护设备出现问题时,促使计算机使用寿命真正延长。

(三)网络操作方面。在针对网络操作方面的安全漏洞进行有效解决时,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并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操作能力等,才能真正实现网络操作理论知识的有效应用,最终避免错误操作、不规范操作等带来的安全威胁,最终保障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与此同时,加强计算机网络运行过程的安全管理,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维护,对于提高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稳定性有着极大作用。

(四)注重法制建设。在计算机网络时常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下,加强计算机通信方面的法制建设,不仅可以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还能真正防范各种不法行为的入侵,最终提高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安全性。因此,不断完善我国当前使用的《保密法》,并加大宣传力度和投入力度等,才能真正提高民众的参与性,最终保障计算机网络用户使用过程的安全性。

三、结束语

对计算机网络的运行情况进行整体分析发现,针对其当前存在的主要安全漏洞采取合适的解决措施,才能真正消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威胁,最终保障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安全性和稳定性等,对于促进我国计算机事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市场营销8000字毕业论文篇4:《浅谈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策略》 摘要:目前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乡村旅游又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乡村旅游一方面能够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能够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从而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而因为我国乡村旅游起步较晚,目前仍在探索阶段,并且发展的速度较为缓慢,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策略 1前言 乡村旅游是跟随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新型旅游模式,目前乡村旅游已经掀起一股时尚潮流,虽然我国的乡村旅游起步时间较晚,但是其发展的快速,近年来一直处于相对良好的发展状态。而乡村旅游在发展的过程中,在市场营销方面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2乡村旅游的概念和特征 乡村旅游的基本概念 乡村旅游为一种综合性较强的旅游模式,该种旅游模式带有较强的乡土气息和地方性,同时也富含人文特征。在农村特色的基础上,以农村的自然资源作为旅游的资源的基础,通过对农村的自然环境进行合理的开发和设计,对其进行有效的整合,从而提升农村的旅游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乡村旅游的特征 由于我国的疆土辽阔,每个地方均有极具特色的乡土人情,因此乡村旅游的地域特点相对明显,正是因为各个地区独特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环境,才让乡村旅游得到快速的发展。并且乡村旅游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轻松、贴近自然的环境,让人们的身体、心理得到放松,压力得到有效的缓解。除此之外,城市为乡村提供的客源,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乡村经济的增长,而乡村为游客提供一个安静并且舒适的环境放松身心,满足彼此的需求。 3乡村旅游市场开发的重要性 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对城市发展而言,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开发乡村旅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让农村的人力、物力得到充分的利用,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旅游能够增加农村的产品销售量,让其农业资源得到更为充分的利用。除此之外,在开发乡村旅游市场之后,城市的资金以及人流都会涌进农村。并且乡村旅游能够优化农村的经济结构,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村民的经济收入。 推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农村建设的旅游景点以及农家乐,均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主要是为游客提供整洁、舒适的环境,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景点。如此一来,不但能够更好地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更好地体现出农村朴实以及纯净的精神面貌,而且还能够推动农村的基础建设。 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乡村旅游开发的主要目的就是营造极具农村特色的旅游环境,为游客提供相对便利的服务,因此,以村民为主的乡村旅游经营者会不断在经营和学习中提升自身的素质,更好的做到顾客至上,从而养成礼貌待人等良好的品质。除此之外,村民在和游客接触的同时,其会接触到外来文化,受到良好的熏陶,从而让其思想得到进步。并且还能够提升村民自身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好地推动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4乡村旅游市场开发与营销出现的问题 缺乏统筹规划,重复建设 就目前而言,乡村旅游的管理主体并不明确,乡村旅游和旅游、农业等部门均存在一定的联系。然而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与之有联系的部门较少对其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其缺乏科学的规划,例如乡村旅游市场调研工作、旅游交通路线规划等。因为大部分的乡村旅游都是村民自行经营,村民都是根据最受欢迎的项目来进行经营,会出现同一种项目普遍存在的现象,并且旅游项目在开发之后设施配套不完整,接待游客的能力不足,从而导致该种项目受欢迎的程度大幅度下降,形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开发的旅游项目缺乏特色、文化主题意义缺乏 在乡村旅游市场开发期间,开发者通常会对具有特色的本土文化忽略不计,或者是对本土文化的开发力度不强,特别是文化体验项目,进而导致乡村旅游项目中缺乏特色,大幅度减少其经营的时间。除此之外,乡村旅游偏向于城市发展,例如农家乐通常会出现过度包装的情况,沙发、空调、瓷砖等具有城市特色的物品一应俱全,而在饮食方面都是精致的都市食物。由此可知,农家乐和乡村旅游的实质相差甚远。 缺乏市场经营理念,营销模式过于单一 乡村旅游近年来才得到发展,其发展的速度相对较慢,在市场营销方 面相 对落后,缺乏营销的经验以及相应的知识理念。一般情况下,经营乡村旅游的村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于市场营销缺乏相关的概念,仅仅是跟随市场的潮流来进行经营,全部的经营项目都是效仿他人,不缺乏新意。而农副产品在营销方面的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开拓市场以及经营的理念。就目前而言,乡村旅游中的农家乐通常只是为游客提供吃住,其相应的旅游产品并未进行研发,没有在销售方面形成体系。 缺乏市场竞争意识,营销方式相对落后 乡村旅游的经营模式都是以家庭个体为单位,营销和开发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村民对营销缺乏经验和营销意识,此外,在政府都是采用先行鼓励村民进行乡村开发,在对营销进行考虑,从而拖慢了乡村旅游的发展步伐。乡村旅游销售经营只是停留在入门阶段,没有深入进行开发,缺少得体的包装,营销策略缺乏创新。在如今科技发达的时代,乡村旅游大部分还是采用面对面销售的方法。 5乡村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的策略 科学进行规划,政府支持 需要以打造精细的旅游产品为基本原则,防止出现无序竞争,让乡村旅游经济能够和谐进行发展。政府需要与林业、农业以及土地等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从而制定出具有特色、不具合理以及具有广阔前景的乡村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在对其进行开发的过程中,需要各个相关部门进行协作,防止出现项目重复开发或者开发相似项目的情况。与此同时,政府需要给予乡村旅游相应的保护政策、投资开发政策、税收政策以及经济扶持政策等,还可鼓励外商投资等。从而让和谐发展的环境以及政府的支持政策来吸引外部投资以及民营投资。 注重文化元素,突出乡村旅游的主题 乡村旅游不能够离开当地的特色文化,在游客到本地进行放松的同时,需要让游客感受到本地的乡土风情以及相应的生活习惯。由此可知,在对乡村旅游市场进行开发的同时,需要将风俗人情纳入开发的考虑范围,让本地风俗人情作为乡村旅游的营销 热点 。在对旅游产品进行开发的同时,还需要注重旅游产品的艺术性以及文化性,将乡村旅游产品和城市产品做好区分工作。政府需要对村民进行营销指导,让村民进行联合营销,将原先小规模、零散以及服务态度差的营销模式进行转变,可对农家乐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出现项目重复开发等资源浪费的现象。 创新市场营销观念,实现与时俱进 乡村旅游市场创新的营销模式是让其能够得到长久发展的关键所在,乡村旅游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突破传统营销的束缚,让营销观念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以游客的消费需求作为营销的基础。除此之外,乡村旅游还需要具备专业的 旅游知识 ,坚持可持续发展,将保护环境观念融进营销观念中,让乡村旅游发展和保护环境得到和谐发展,实现共赢。 6小结 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乡村旅游发展迅速,相关部门需要以目前良好的发展趋势为基础,从而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对于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采用有效的方法来解决,从而帮助村民提升经济收入,让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得到和谐发展,更好地实现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袁月.铁岭县乡村特色旅游营销策略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09). [2]马铭霞.潍坊市乡村旅游营销策略创新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12). [3]柯珍堂,徐丹.大别山乡村旅游市场营销SWTO分析及策略探讨[J].湖北农业科学,2014(05). [4]唐建兵.新常态下乡村旅游的营销策略研究[J].荆楚学刊,2015(04). [5]秦领领,姚丽群.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的分析以及策略研究[J].商,2015(32). 市场营销8000字毕业论文篇5:《试谈酒店市场营销管理》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酒店必须重视自身发展,全面提高核心竞争力,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优势。酒店要始终关注市场的变化与市场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科学的市场营销策略。《酒店市场营销管理与实务》一书是旅游管理及酒店管理的专业读本,将市场营销学的基本原理与酒店经营实践有机融合在一起,借鉴了国内外营销最新实践与理论研究成果,在市场营销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酒店业的发展趋势,详细分析了目前国内外酒店业的营销理念、 营销策划 、营销方式、营销手段、营销战略和营销管理,兼顾理论与实务。《酒店市场营销管理与实务》对于阅读者把握重点难点有着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 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在现代化社会中,做好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对于实现酒店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是关键。首先,酒店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着酒店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旅游行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这推动了不同类型以及不同规模酒店的出现,大大增加了酒店行业的竞争。因此,酒店需要持续重视管理工作,深入分析消费者的心理特征,将酒店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有效拓展客源发展,推动酒店经济效益的持续提升。其次,开展酒店管理工作能够有效降低酒店运营管理的成本,优化酒店的资源配置,全面提升酒店的经济效益。 利用市场营销策略开展酒店管理工作能够集中酒店员工、酒店顾客以及酒店其他资源,将其融入至酒店服务当中。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可以开展 广告 市场营销策略、产品营销策略、价格营销策略以及品牌文化营销策略等不同的策略来进行酒店市场营销,以全面提升消费者对酒店的满意度。最后,开展酒店管理工作是新环境下酒店盈利的内在需求,酒店是一项需要盈利的产业,因此酒店管理工作需要融合市场营销策略,对消费者心理进行深入分析,结合酒店管理的产品与服务,拓宽酒店客源,推动酒店经济收益的提升。 但是,我们也要清晰地认识到,不论某一间酒店规模多大、服务多完善、设施多齐全,都无法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而且酒店市场在不断地拓宽发展,竞争对手也不断增多,消费群体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增长,酒店更多的时候都是出于被动局面,难以对自身的发展做出准确的定位。因此,酒店选择自己适合的消费群体,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成为直接关系到酒店发展的重要内容。首先,要准确定位目标消费群体。 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能够对酒店的当前与潜在消费群体进行分析定位,以便让酒店正确认识到自身服务的对象,了解目标群体的生活习惯、对酒店服务的要求、对其他事物的 兴趣 爱好 等,从而提升酒店的服务质量。其次,要准确定位酒店形象。正确的市场营销策略会让酒店的形象更加清晰明确,也让酒店明确自身在消费群体中的行为与定位以及当前酒店在消费者心中所处于的位置,明白酒店还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优化,让酒店达到或接近消费者心中设定的位置,进而给目标消费者带来更加舒适、更加人性化、更加温馨的服务。 最后,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的本质就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营销方案来提升酒店的经济效益。通过合理的市场营销计划,利用媒体宣传、展览展出、顾客口碑、打折促销等营销手段,来将酒店的信息准确传递给目标消费群体,以便其能够及时了解酒店发展动态,调动消费者的潜在好奇心,提升酒店的客流量。 基于此,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成为重点。第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广告策略。当前不同类型的酒店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大致都相同,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往往只是表现在档次与质量上,不同类型的酒店几乎没有个性化的服务,因此在广告策略的制定中,应突出酒店的特色,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定位的宣传,并且开展差异化竞争,突出自身优势。第二,要有合理的公关策略。 合理的公关策略可以优化组合不同的社会资源,制定有效的策略与计划,在目标群体心中树立起良好的印象。酒店需要做好顾客信息收集与维护工作,与顾客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关系,开展全面、体贴的人性化服务。同时,需要定期进行客户回访工作,分析消费者的心理,以满足消费者的心里需求,并且制定出激发潜在同类型客户的方案,有效拓展酒店用户群体。第三,进行酒店品牌化运营工作。 在策划中,需要突出酒店自身特色,引进个性化竞争;宣传 企业文化 ,树立品牌营销思想,实行品牌化经营策略;明确酒店形象定位,设计富有含义的品牌文化,加深消费者的印象;进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安全、清洁、人性化的服务,以温馨的服务手段来为酒店品牌加分。 猜你喜欢: 1.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2. 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3.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范例 4. 市场营销论文范文3000字 5.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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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内容,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律8000字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1:《浅谈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基础》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 渠道 ,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2:《浅谈 保险 法律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 摘 要 保险在我国社会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重视,在保险法律关系实践中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司法案例。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活动中法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对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存在的缺陷分析,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我国保险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保险 道德风险 保险道德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基本概念 道德风险是指与人的品德有关的无形因素,即是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 道德风险以前主要存在于经济领域,但是近年来随着保险领域的不断扩大,加之保险制度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道德风险越来越广泛的存在于保险领域,保险道德风险成为保险业中一个特有的术语。 “保险道德风险”是指通过投保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精神或心理状态,即投保人为了谋取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而投保,通过促成或制造保险事故而骗取保险金的危险。 本文认为保险道德风险的主体除了投保人外,还应该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道德风险同一般的风险相比,具有自身特点。一般情况下,实际危险是有形的,而保险道德风险是无形的,很难运用保险业的相关法则加以预测,因此比较难以加以识别。 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但是人为的保险道德风险却造成保险机制的非正常运转,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寻求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具体 措施 ,以求将其发生率尽量降到最低。 (二)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故意违反告知和保证义务;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道德风险源于人的自利本性,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可能做出一些不法行为。加之保险机制的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就导致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指在交易双方之间或者所形成合作关系的双方中, 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的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人之间不作对称分布的有关某些事件的知识或概率分布。 在社会保险活动中,投保人所了解的保险商品信息都来源于保险人和中介人的介绍。保险人则通过投保人和中介人来掌握保险标的信息。彼此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2. 逆向选择的存在。所谓逆向选择( adverse selection) 是指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过程中,必须要达到信息的完全对称与知晓,才能签订保险条约。但在现实中,这种绝对知晓与坦白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彼此都不能绝对知道对方的形象。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性的投对自己有利的保险,而并不把这方面的所有情况让保险公司知晓。所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保险公司总是处于劣势。这样就导致了有些投保人不愿向保险人真实告之被保险人已存在的风险状况,保险人处于被动选择的位置为投保人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3. 立法对相关利益主体规制不足。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就会做出一些不法行为,表现在保险活动中,就会引发保险道德风险。要想减少甚至消灭保险道德风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规制。正是因为现有立法对保险道德风险的规制不足,对骗保、诈保等行为惩罚不够,才会造成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 4. 我国保险法仍不完善。我国现在的《保险法》及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健全。存在着保险利益不清晰、归责原则不合理、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等一些立法缺陷。特别是在约束方面,对保险欺诈的惩罚力度不够,客观上纵容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因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以及逆向选择而引发保险道德风险,主要还是由于保险法中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可以通过在保险法中设立和适用相关的原则和制度来加以解决。通过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来让投保人负担举证责任就对解决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加大对骗保行为的处惩罚力度来约束各个保险利益主体,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所以,归根结底,我们要从立法角度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 二、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的缺陷 (一)保险利益不清晰 保险利益原则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却并不清晰。特别是对保险利益应该存在于何人何时,并未作详细的规定。 保险利益应该归于于何人,大多数国家规定为被保险人,而我国《保险法》规定为投保人。我认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更明确的保险利益。因为,假如被保险人与保险标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其又为合同受益人,那么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不仅不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反而为其带来利益。这样以来便容易引发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二) 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只是在相关条文中体现了近因原则的精神而无明文规定。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资料。保险人应当及时予以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履行保险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近因原则是确认保险人之保险责任的主要依据。正确认定近因,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有重要的意义。在《保险法》中增加关于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的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三) 归责原则不妥当 按照保险的一般规则,保险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或说行为人有无过错对民事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不产生影响。 就保险领域来说,就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发生该事故的原因属于承保范围内的原因,那么保险人就必须承担保险责任。而不必考虑该事故是否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过错造成。 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能使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失得到及时的赔偿,有利于保护投保人等的利益。但由于保险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并不能及时准确的获得事故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这样,对于保险人来说,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在此情况下,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人的负担,增加了保险道德风险发生的危险。 (四) 对骗保等相关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 《保险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实施了骗保等行为后,主要承担的是违约的合同责任。“利益与风险相当”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指的是获得一定的利益必须负担相当的风险,如果利益大于风险,则必然会导致不法行为的产生。实施骗保等行为后所承担的责任远远小于通过骗保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必然会引发道德风险。另外,如今保险道德风险在保险领域广泛存在的现实说明,仅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足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所以《保险法》有必要加大对骗保、诈保行为的惩罚力度。 三、 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立法建议 (一) 进一步明晰保险利益 “无利益者无保险”,保险利益对保险道德风险防范的意义自不待言。保险利益具体明确,可以避免投保人利用对保险利益的不同理解而利用保险道德风险。 由《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看出,真正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领取保险金的是被保险人,而非投标人。而《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可见,《保险法》第十二条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见与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英美保险法通例,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因险种不同而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具有补偿性和给付性特点,决定着保险利益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时间限制不尽相同。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一般要求从投保时至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始终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此不同,保险利益原则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时,仅要求明确一个时间点,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在所不论。因此,我国《保险法》应该借鉴英美法的规定,明确保险利益产生于何时。 (二)增加近因原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我国《保险法》未明文规定近因原则。应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根据近因原则的要求,认定近因的关键,在于寻找致损的因果关系。 关于近因原则的适用标准,保险界普遍认可的是直接作用论,即将对于致损最直接起着决定作用的原因作为近因。如果保险事故是作为直接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事故并非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 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对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保险合同签订前的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保险合同订立后的道德风险该如何解决呢?则依赖于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人来说,想要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而将举证责任的负担通过法律规定合理分配给投保人,可以使其自身受到相应的约束,对于弥补保险人的信息滞后性,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无疑有所裨益。 例如,对于常见的汽车骗保案件,由于经常存在投保人与汽修厂联手骗保,所以更具有隐蔽性,这无疑增加了保险人对案件事实调查的难度,造成联手骗保畅行无阻。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投保人,给投保人增加了举证的负担,势必会增加联手骗保行为的难度,从而遏制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 设立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对骗保人施加更重的经济赔偿责任来制裁他们的不法行为,更好达到惩罚的目的。同样,通过惩罚也达到了威慑的目的,可以防止道德风险再次发生。其次,这一制度具有补偿功能,在补偿性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时,惩罚性损害赔偿能更好的维护保险人切身利益。再次,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可以对保险交易起到鼓励作用。同样,这一制度在保险领域适用能够促进保险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它使潜在的骗保人等认识到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比实施骗保行为更加合算。 注释: 程婧.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及规避.福建金融.2001(5).第37页. 尹田主编.中国保险市场的法律调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2页.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魏建文、邹国雄.论保险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经济师.2002(3).第71页. 参考文献: [1]杨林.遏制保险欺诈.中国保险.2005(8). [2]张欢.中国社会保险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6(2). [3]黄海骥.保险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及影响.保险研究.2003(12). [4]卓志、熊海帆.保险领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经济分析.保险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西南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3:《浅谈法律服务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军队的法制建设引人瞩目。其中,法律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直接促进了国家的政策法律在军队中得以更好的落实,这对贯彻中央军委依法治军的方针,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是,这只是法律服务工作显而易见的一些作用。其实,对军队来说,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军的政治建设,发挥我军的政治优势,也在落实依法治军方针、依法管理部队、拓展政治工作职能和形成政治工作合力等领域发挥着作用,从而全面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法律服务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的相互作用 (一)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随着依法治军原则的提出和部队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军队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在部队应运而生。199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将司法行政工作、军队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和军事检察工作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法律服务工作就是其中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工作条例》把“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作为总政治部的重要职责,把领导、负责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各级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这样,在《政治工作条例》这一军队政治工作的权威法规中确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在政治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因此可以看出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军队政治工作体系中,在实践中有利于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服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共同任务是“打击军内违法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和巩固部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这一任务的确定,是由法律服务工作本身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咨询工作,从法律角度为部队建设提供各项服务,适应部队建设需要,促进部队的全面建设。这些任务与政治工作中任务的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军队政治工作中不能缺少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对加强军队政治工作,实现政治工作任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机制 (一)开启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军队政治建设 过去,我军的法律服务工作是潜在的,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法律队伍,也没有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出现了法律问题,有了法律服务需求,则由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等部门办理。这些法律问题体现在为首长和机关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涉法问题提供解答官兵,协调处理军地纠纷,参与诉讼和调解以及法制宣传 教育 等。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法律已经涉及国家和军队生活的方方面面。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和途径,单靠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等部门的工作已不能满足部队政治建设的需要。只有开启法律服务工作,满足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解决的需求,提高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发挥我军政治工作的优势。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依法治军方针 依法治军,就是依据法律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军是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形成,为依法治军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法治军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才能找到依法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那就是通过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实施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方面,在依法治军,有效地依法管理部队上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政治工作合力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具有独立的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相对于政治工作中的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纪检等工作来说具有独特性。但是,法律服务工作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政治工作中的其他业务工作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开展得好可以和其他政治工作形成合力。首先,法律服务工作与政治工作中的其他工作存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合力的关系。对政治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充实,又促进了政治工作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形成政治工作合力,更有利于完成政治任务。其次,法律服务工作对纪检、组织、干部、宣传、 文化 工作及群众工作等同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服务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都能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将系统论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运用到政治工作中,定会更好地搞好政治工作,实现其任务和职能。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政治工作 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在我军的建设和发展中,政治工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基层部队的政治工作则是整个政治工作最基本、最具体体现,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部队的战斗力生成,对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政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当前,基层政治工作主要依据《军队基层建没纲要》,那么在贯彻这一法规开展基层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就显而易见,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好《纲要》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基层官兵树立《纲要》就是法规的意识,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因此,法律服务工作应面向基层开展工作,帮助基层搞好依法管理、依法施训、依法理财、依法搞好教育和法律宣传、依法维权等。所以,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强基层全面建设,加强基层政治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猜你喜欢: 1. 法律毕业生论文 2.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法律毕业论文4000字 4. 浅谈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本 6. 法律毕业论文范本

市场营销8000字毕业论文篇4:《浅谈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策略》 摘要:目前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乡村旅游又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乡村旅游一方面能够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能够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从而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而因为我国乡村旅游起步较晚,目前仍在探索阶段,并且发展的速度较为缓慢,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策略 1前言 乡村旅游是跟随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新型旅游模式,目前乡村旅游已经掀起一股时尚潮流,虽然我国的乡村旅游起步时间较晚,但是其发展的快速,近年来一直处于相对良好的发展状态。而乡村旅游在发展的过程中,在市场营销方面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2乡村旅游的概念和特征 乡村旅游的基本概念 乡村旅游为一种综合性较强的旅游模式,该种旅游模式带有较强的乡土气息和地方性,同时也富含人文特征。在农村特色的基础上,以农村的自然资源作为旅游的资源的基础,通过对农村的自然环境进行合理的开发和设计,对其进行有效的整合,从而提升农村的旅游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乡村旅游的特征 由于我国的疆土辽阔,每个地方均有极具特色的乡土人情,因此乡村旅游的地域特点相对明显,正是因为各个地区独特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环境,才让乡村旅游得到快速的发展。并且乡村旅游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轻松、贴近自然的环境,让人们的身体、心理得到放松,压力得到有效的缓解。除此之外,城市为乡村提供的客源,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乡村经济的增长,而乡村为游客提供一个安静并且舒适的环境放松身心,满足彼此的需求。 3乡村旅游市场开发的重要性 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对城市发展而言,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开发乡村旅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让农村的人力、物力得到充分的利用,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旅游能够增加农村的产品销售量,让其农业资源得到更为充分的利用。除此之外,在开发乡村旅游市场之后,城市的资金以及人流都会涌进农村。并且乡村旅游能够优化农村的经济结构,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村民的经济收入。 推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农村建设的旅游景点以及农家乐,均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主要是为游客提供整洁、舒适的环境,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景点。如此一来,不但能够更好地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更好地体现出农村朴实以及纯净的精神面貌,而且还能够推动农村的基础建设。 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乡村旅游开发的主要目的就是营造极具农村特色的旅游环境,为游客提供相对便利的服务,因此,以村民为主的乡村旅游经营者会不断在经营和学习中提升自身的素质,更好的做到顾客至上,从而养成礼貌待人等良好的品质。除此之外,村民在和游客接触的同时,其会接触到外来文化,受到良好的熏陶,从而让其思想得到进步。并且还能够提升村民自身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好地推动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4乡村旅游市场开发与营销出现的问题 缺乏统筹规划,重复建设 就目前而言,乡村旅游的管理主体并不明确,乡村旅游和旅游、农业等部门均存在一定的联系。然而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与之有联系的部门较少对其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其缺乏科学的规划,例如乡村旅游市场调研工作、旅游交通路线规划等。因为大部分的乡村旅游都是村民自行经营,村民都是根据最受欢迎的项目来进行经营,会出现同一种项目普遍存在的现象,并且旅游项目在开发之后设施配套不完整,接待游客的能力不足,从而导致该种项目受欢迎的程度大幅度下降,形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开发的旅游项目缺乏特色、文化主题意义缺乏 在乡村旅游市场开发期间,开发者通常会对具有特色的本土文化忽略不计,或者是对本土文化的开发力度不强,特别是文化体验项目,进而导致乡村旅游项目中缺乏特色,大幅度减少其经营的时间。除此之外,乡村旅游偏向于城市发展,例如农家乐通常会出现过度包装的情况,沙发、空调、瓷砖等具有城市特色的物品一应俱全,而在饮食方面都是精致的都市食物。由此可知,农家乐和乡村旅游的实质相差甚远。 缺乏市场经营理念,营销模式过于单一 乡村旅游近年来才得到发展,其发展的速度相对较慢,在市场营销方 面相 对落后,缺乏营销的经验以及相应的知识理念。一般情况下,经营乡村旅游的村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于市场营销缺乏相关的概念,仅仅是跟随市场的潮流来进行经营,全部的经营项目都是效仿他人,不缺乏新意。而农副产品在营销方面的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开拓市场以及经营的理念。就目前而言,乡村旅游中的农家乐通常只是为游客提供吃住,其相应的旅游产品并未进行研发,没有在销售方面形成体系。 缺乏市场竞争意识,营销方式相对落后 乡村旅游的经营模式都是以家庭个体为单位,营销和开发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村民对营销缺乏经验和营销意识,此外,在政府都是采用先行鼓励村民进行乡村开发,在对营销进行考虑,从而拖慢了乡村旅游的发展步伐。乡村旅游销售经营只是停留在入门阶段,没有深入进行开发,缺少得体的包装,营销策略缺乏创新。在如今科技发达的时代,乡村旅游大部分还是采用面对面销售的方法。 5乡村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的策略 科学进行规划,政府支持 需要以打造精细的旅游产品为基本原则,防止出现无序竞争,让乡村旅游经济能够和谐进行发展。政府需要与林业、农业以及土地等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从而制定出具有特色、不具合理以及具有广阔前景的乡村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在对其进行开发的过程中,需要各个相关部门进行协作,防止出现项目重复开发或者开发相似项目的情况。与此同时,政府需要给予乡村旅游相应的保护政策、投资开发政策、税收政策以及经济扶持政策等,还可鼓励外商投资等。从而让和谐发展的环境以及政府的支持政策来吸引外部投资以及民营投资。 注重文化元素,突出乡村旅游的主题 乡村旅游不能够离开当地的特色文化,在游客到本地进行放松的同时,需要让游客感受到本地的乡土风情以及相应的生活习惯。由此可知,在对乡村旅游市场进行开发的同时,需要将风俗人情纳入开发的考虑范围,让本地风俗人情作为乡村旅游的营销 热点 。在对旅游产品进行开发的同时,还需要注重旅游产品的艺术性以及文化性,将乡村旅游产品和城市产品做好区分工作。政府需要对村民进行营销指导,让村民进行联合营销,将原先小规模、零散以及服务态度差的营销模式进行转变,可对农家乐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出现项目重复开发等资源浪费的现象。 创新市场营销观念,实现与时俱进 乡村旅游市场创新的营销模式是让其能够得到长久发展的关键所在,乡村旅游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突破传统营销的束缚,让营销观念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以游客的消费需求作为营销的基础。除此之外,乡村旅游还需要具备专业的 旅游知识 ,坚持可持续发展,将保护环境观念融进营销观念中,让乡村旅游发展和保护环境得到和谐发展,实现共赢。 6小结 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乡村旅游发展迅速,相关部门需要以目前良好的发展趋势为基础,从而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对于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采用有效的方法来解决,从而帮助村民提升经济收入,让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得到和谐发展,更好地实现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袁月.铁岭县乡村特色旅游营销策略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09). [2]马铭霞.潍坊市乡村旅游营销策略创新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12). [3]柯珍堂,徐丹.大别山乡村旅游市场营销SWTO分析及策略探讨[J].湖北农业科学,2014(05). [4]唐建兵.新常态下乡村旅游的营销策略研究[J].荆楚学刊,2015(04). [5]秦领领,姚丽群.乡村旅游市场营销的分析以及策略研究[J].商,2015(32). 市场营销8000字毕业论文篇5:《试谈酒店市场营销管理》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酒店必须重视自身发展,全面提高核心竞争力,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优势。酒店要始终关注市场的变化与市场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科学的市场营销策略。《酒店市场营销管理与实务》一书是旅游管理及酒店管理的专业读本,将市场营销学的基本原理与酒店经营实践有机融合在一起,借鉴了国内外营销最新实践与理论研究成果,在市场营销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外酒店业的发展趋势,详细分析了目前国内外酒店业的营销理念、 营销策划 、营销方式、营销手段、营销战略和营销管理,兼顾理论与实务。《酒店市场营销管理与实务》对于阅读者把握重点难点有着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 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在现代化社会中,做好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对于实现酒店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是关键。首先,酒店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着酒店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旅游行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这推动了不同类型以及不同规模酒店的出现,大大增加了酒店行业的竞争。因此,酒店需要持续重视管理工作,深入分析消费者的心理特征,将酒店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有效拓展客源发展,推动酒店经济效益的持续提升。其次,开展酒店管理工作能够有效降低酒店运营管理的成本,优化酒店的资源配置,全面提升酒店的经济效益。 利用市场营销策略开展酒店管理工作能够集中酒店员工、酒店顾客以及酒店其他资源,将其融入至酒店服务当中。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可以开展 广告 市场营销策略、产品营销策略、价格营销策略以及品牌文化营销策略等不同的策略来进行酒店市场营销,以全面提升消费者对酒店的满意度。最后,开展酒店管理工作是新环境下酒店盈利的内在需求,酒店是一项需要盈利的产业,因此酒店管理工作需要融合市场营销策略,对消费者心理进行深入分析,结合酒店管理的产品与服务,拓宽酒店客源,推动酒店经济收益的提升。 但是,我们也要清晰地认识到,不论某一间酒店规模多大、服务多完善、设施多齐全,都无法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而且酒店市场在不断地拓宽发展,竞争对手也不断增多,消费群体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增长,酒店更多的时候都是出于被动局面,难以对自身的发展做出准确的定位。因此,酒店选择自己适合的消费群体,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成为直接关系到酒店发展的重要内容。首先,要准确定位目标消费群体。 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能够对酒店的当前与潜在消费群体进行分析定位,以便让酒店正确认识到自身服务的对象,了解目标群体的生活习惯、对酒店服务的要求、对其他事物的 兴趣 爱好 等,从而提升酒店的服务质量。其次,要准确定位酒店形象。正确的市场营销策略会让酒店的形象更加清晰明确,也让酒店明确自身在消费群体中的行为与定位以及当前酒店在消费者心中所处于的位置,明白酒店还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优化,让酒店达到或接近消费者心中设定的位置,进而给目标消费者带来更加舒适、更加人性化、更加温馨的服务。 最后,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的本质就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营销方案来提升酒店的经济效益。通过合理的市场营销计划,利用媒体宣传、展览展出、顾客口碑、打折促销等营销手段,来将酒店的信息准确传递给目标消费群体,以便其能够及时了解酒店发展动态,调动消费者的潜在好奇心,提升酒店的客流量。 基于此,酒店市场营销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成为重点。第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广告策略。当前不同类型的酒店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大致都相同,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往往只是表现在档次与质量上,不同类型的酒店几乎没有个性化的服务,因此在广告策略的制定中,应突出酒店的特色,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定位的宣传,并且开展差异化竞争,突出自身优势。第二,要有合理的公关策略。 合理的公关策略可以优化组合不同的社会资源,制定有效的策略与计划,在目标群体心中树立起良好的印象。酒店需要做好顾客信息收集与维护工作,与顾客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关系,开展全面、体贴的人性化服务。同时,需要定期进行客户回访工作,分析消费者的心理,以满足消费者的心里需求,并且制定出激发潜在同类型客户的方案,有效拓展酒店用户群体。第三,进行酒店品牌化运营工作。 在策划中,需要突出酒店自身特色,引进个性化竞争;宣传 企业文化 ,树立品牌营销思想,实行品牌化经营策略;明确酒店形象定位,设计富有含义的品牌文化,加深消费者的印象;进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安全、清洁、人性化的服务,以温馨的服务手段来为酒店品牌加分。 猜你喜欢: 1.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2. 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3.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范例 4. 市场营销论文范文3000字 5. 市场营销毕业论文大全

中国加入WTO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成熟的条件下,企业对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秘书人员面对这一严峻挑战,要以乐观、自信的态度去积极面对。文章围绕着乐观、自信的定义及相互关系,阐明了秘书培养乐观、自信精神的重要性,还联系实际阐述秘书应如何提高自信这些方面。表明了秘书人员要同时增强知识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做新世纪的高素质的秘书人才的观点。 【关键词】 秘书 素质 心理素质 乐观 自信 秘书是一项常青的职业,古今中外,各行各业都需要秘书。可以说,有了社会组织和文字,就形成了文牍性很强的秘书工作;有了国家,便出现了为统治者服务的国家秘书工作。秘书工作在我国历史悠久,早在汉代就已出现了“秘书”一词。 在我国,秘书学界就给“秘书”这一词定了一个明确而清晰的概念:“所谓秘书,就是掌管文书并直接辅助领导者全面处理事务的工作人员。” 而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加深和对外联系的加强,国内企业的对外贸易也越来越频繁。这样,在“秘书”这一种概念下,就有了一个新的属概念“涉外秘书”。所谓涉外秘书是指在我国“三资”企业和外贸、外事、海关、银行、税务、保险、宾馆商场等涉外单位供职的秘书。 在今天,秘书已成为世界范围内覆盖面最广的职业之一,被称为现代社会的第361行。 (一)秘书的工作性质 由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到,秘书作为一种社会职业,其是从属、服务于领导的。其主要内容就是指秘书工作本身不能脱离它所服务的领导而独立存在,领导工作涉及到哪里,它的工作范围就延伸到哪里。尽可能地为领导、机关创造各种便利条件,以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所以说,从属性、服务性、辅助性就是对秘书工作性质的最好概括。 (二) 秘书的工作性质 秘书工作从属性、服务性、辅助性的根本性质,决定了秘书工作的一系列特点。秘书工作是从属于领导工作,秘书主要是为领导服务的。事无大小,只要是与领导、与上司有关的工作,都必须秘书亲自处理。可以说,繁、杂、忙、累四个字就是对秘书工作特点的最适当的形容。 正是这一复杂的工作特点,对秘书的心理就有了特殊的要求。 (三)人的心理 人的心理是外部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它直接支配着人的言谈举止,心理素质是文秘人员基本素质的基础。每个社会工作者从事某种事业都要具备本行业所需的思想,道德,智能修养。由于工种不同,自身的性质,爱好,心理等因素对工作也起着大小不同的作用。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文秘人员,必须学会调整自己的心理平衡,保持良好的心态,努力培养高雅的气质,完善个人的乐观、豁达的性格。 (二)涉外秘书的心理素质 涉外秘书的心理素质是指她们在供职时表现出来的经常和稳定的心理特点。涉外秘书从事的是脑力劳动,这一劳动头绪多,范围广,内容杂。其心理活动频繁。美国福丽斯在《成功的秘书》一书里曾列举现代秘书的各种职责,其中包括:“打字、归档、接待来访、处理函件、编写报告、在上司不在时处理日常事务”等等。面对如此繁杂的任务,一个秘书如果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是难以胜任这项工作的。 但同时,我们看到,即使我们秘书人员如此的默默做好本份工作,但仍会遭到社会上一些人士的世俗偏见。诚然,是有一些心术正的秘书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一些不法行为,不道德交易以获得自身利益。给社会,人们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带给人们对这一职业的偏见,也给秘书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 我们可以从以下的例子中看到造成这一偏见的原因: 1.时代发展到今天,有些秘书不是把工作重点放在文秘写作和其他工作上,而是一门研究领导的心理和爱好。他们还从前清奸臣和坤那里学习到一套吹拍哄骗的本领,把领导服侍的舒舒服服。有的还哄骗那些贪官进赌场,帮他们找“三陪女”,掩护“二奶”,变着法子到下面索要贿赂,这样的秘书实际上已经成了腐败分子的走狗和帮凶。 2.还有一种变了味的秘书,那就是少数高官和大款用的女秘书。这种秘书靠的不是本事而是脸蛋,她们不干工作,只为领导提供全方位工作。正是这种人,亵渎了秘书的称号,贬损了这个职业的名声,让很多人一提起女秘书,就想到“三陪女”,“二奶”,“小蜜”这样的名词,也让一些真正能当好秘书的女性蒙受无端的歧视。 所以,秘书要想在这一行业中有所作为,打破人们对此存在的偏见,就要有一个健康,坚强地心理素质。我认为,秘书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要求中,乐观、自信是最重要的。乐观的人能以开朗的心态积极面对来自社会上工作上的压力;而自信的人则能在工作中,交际中得心应手,表现出色。充分发挥出秘书人员的作用和魅力

科技的发展包括很多方面,计算机技术就是科技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世界各个国家的经济都在飞速的发展中,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促进科技的进步。

计算机毕业论文8000字篇1

浅谈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与病毒防护

1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影响因素

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主要来源是网络自身无法避免的系统却是和脆弱性。

以下是影响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具体因素。

非授权访问。

非授权访问是指没有经过原有用户的同意就擅自的使用了网络资源。

常常会有人通过假冒身份或者非法攻击的形式,来避开访问认证系统,强制性的进入网络系统中,对网络资源进行非法使用,甚至会恶意窃取部分信息或者对信息进行修改。

信息的非法利用。

信息的非法利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信息的破坏;二是,信息的泄漏;三是,非法信息流的传输。

其中信息的破坏是指积极网络侵犯者截取了网络中正在进行上传或者下载的资源包,并对之进行加工或者修改,使得资源包失去效用,或者会添加一些对自己有益处的信息,并将添加信息后的资源包重新返回。

信息的泄漏是指消极网络侵犯者通过电磁泄漏或者自身搭线的方式[1],对一些信息进行偷听,或者通过对信息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将对自己有用的信息筛选或者推论得出,这个过程中不会对信息造成任何损害,但是信息却失去了保密性。

非法信息流的传输是指用户在允许自身与其他用户进行某种通信,但会将禁止其他类型的通信。

网络资源的错误或者非法使用网络资源。

用户没有对资源进行合理的访问权限设置或者访问控制,造成资源的偶然性丢失或者对资源造成破坏,甚至会有一些有害信息侵入。

或者非法用户强制登陆,使用了网络资源造成了资源的消耗,对原用户造成了利益损害。

环境对网络安全的影响。

环境对网络安全的影响可分为自然环境对网络安全的影响和社会环境对网络安全的影响。

比如在恶劣天气的影响下造成电缆的损害,进而导致网络系统瘫痪,甚至计算机损坏的情况。

再有就是当人们进行会产生电磁辐射的作业时,辐射会破坏网络传输的数据,有可能会被不良分子记录下来,造成了信息泄密。

软件的漏洞。

计算机中装有不同的软件,而有些软件设计中存在着漏洞,这些漏洞会使得用户的计算机受到破坏。

其中常见的软件漏洞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操作系统,二是TCP/IP协议,三是密码设置,四是数据库。

而漏洞的存在会给予黑客进行攻击的机会,一旦病毒侵入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对拒绝服务的攻击。

对拒绝服务的攻击会导致网络服务系统受到强烈的干扰,妨碍网络服务系统的正常运作,减慢程序的运行,逐渐的造成整个系统的网络瘫痪,这将会造成合法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甚至合法用户都无法进入到计算机网络中进行相关操作得到相应服务。

2网络病毒的概念与特点

网络病毒是指一些人利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固有的脆弱性来编制的一组指令集成程序代码。

网络病毒通过四种方式来侵入电脑:一是,代码取代;二是,源代码嵌入;三是,附加外壳;四是,修改系统[2]。

虽然病毒侵入的方式不同,但是都会对计算机造成损害。

一般来说病毒具有以下特点:

网络病毒有较强的伪装性与繁殖感染力。

计算机技术越来越成熟的同时,网络病毒的危害越来越大,不仅仅可以篡改计算机程序,而且可以对数据和信息造成一定的破坏或者使其被更改,从而会对计算机用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虽然用户的计算机会装有一些杀毒软件,但是网络病毒具有较强的伪装性,拥有较强的隐蔽性,一般很难被发现,所以即使用户通过杀毒软件进行杀毒,也无法除去这些网络病毒,进而就会对用户的信息以及其他资料与文件造成破坏。

再有就是计算机病毒具有很强的繁殖能力,网络病毒之间会相互感染,病毒在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会对整个用户群体造成一定的感染,一旦病毒发生变异,就会具有较强的破坏力和攻击性。

网络病毒存在一定的潜伏期以及较强的攻击力。

计算机遭到病毒入侵后,一般会有一定的潜伏期,在某一个特定时期,病毒将会全面的爆发,这时就会对计算机用户的网络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

网络病毒同时也具有较强的攻击力,主要表现在它会窃取用户的信息,进而泄漏用户的一些重要资料或者需要保密的文件。

网络病毒对于计算机用户安全有着严重的威胁,所以要注重对计算机病毒的防护,最主要的是对计算机用户资料安全进行保护。

3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病毒防护的有效措施

对软件进行防范和保护。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在计算机中安装杀毒软件,有时甚至会安装防黑软件,安装这些软件的目的是来防止病毒侵入计算机。

再有就是,当我们在使用U盘或者光盘的时候一定要保持警惕,绝对不去使用那些来源未知的磁盘或者游戏盘,在必须要使用这些盘的情况下,要做好对这些盘进行杀毒清理工作。

还有就是,不要从一些不可靠的网站上下载软件,因为这些软件很可能带有病毒,当安装后就会对你的计算机造成严重的破坏。

以及还有,不要随意的去打开或者浏览那些不明来历的邮件或者网页,因为这些邮件或者网页很可能带有恶意代码。

最后就是要形成对重要文件进行经常的备份或者更新。

安全模块的建立。

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入网访问的功能模块来作为网络的.第一道控制保护层[3],具体来说,该功能模块要限制使用网络的用户、限制用户使用时间,并建立黑名单对非法用户进行记录。

与此同时,可以通过建立智能型网络日志系统,这个系统的作用是自动记录用户使用的过程或者使用情况,同个这个系统的建立,我们可以发现是否有病毒侵入到计算机中。

保证传输线路安全。

保证传输线路的安全可以通过将传输线路埋于地下来保护,或者进行一些其他类型的保护措施来保护传输线路的安全。

这保证传输线路安全的同时,要确保传输线路远离辐射,这是为了减少因为电磁干扰而造成的数据丢失或者信息错误问题。

还有就是将线路的集中器等放在可以监控到的位置,防止线路外连。

再有就是要对连接的端口进行检查,来防止偷听情况的发生。

进行网络加密。

我们对重要数据进行特别保护,比如通过设置加密算法或者密钥作为保护。

在设置密码时要保证密码的难度以及不能与用户个人信息有联系,网络加密的方式有:链路加密、端对端加密、以及节点加密等。

进行存取控制。

在鉴别用户的基础上,对用户的特权进行控制。

鉴别是指在用户被认证后撤销对该用户服务的相关限制,做到支持存取控制。

对于存储矩阵的限制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来进行,比如对重要文件设置只读、只写、或者可修改等,就是在限制存储矩阵。

采用鉴别机制。

鉴别主要是通过对报文或者数字签名等进行识别来实现对用户身份的鉴别,并授予用户特权使用户可以获得相应服务。

它是经过双方认证,来将危险成分进行排除,来顺利展开对双方身份的检验。

4结束语

计算机带给大家很多便利的同时,也会给大家带来很多风险,所以关注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以及对网络病毒进行防护是十分必要也是极其重要的。

计算机毕业论文8000字篇2

浅谈计算机网络安全漏洞及解决

一、计算机网络当前存在的主要安全漏洞

(一)计算机网络软件方面。

在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中,计算机软件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一般在使用前都需要先通过网络下载,才能真正满足相关操作要求。

但是,在下载的过程中,一些病毒也可能一起进入计算机,致使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受到威胁。

(二)计算机硬件方面。

根据计算机网络的运行情况来看,计算机硬件是非常重要的基础组成部分,如果其出现安全问题,则会给计算机网络的正常使用带来极大影响。

当前,计算机硬件方面的安全漏洞有使用不正确,致使计算机硬件设施的正常通信受到严重影响。

一般情况下,计算机网络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受到黑客的攻击,导致用户的财产信息、个人信息等大量被窃,给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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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两篇仅供参考:浅谈城市园林绿化中的植物造景摘要:园林植物是重要的造园要素,在造园中具有任何要素不可取代的“造景”与“生态”双重功能。本文从我国园林植物造景历史探源入手,研究了城市园林绿化中的植物造景的原则及基本方法。关键词:园林植物;植物造景;原则;方法1园林植物造景的概念莲,太液池岸有竹数十丛。宋、元、清初时期为我国园林园林植物造景是在园林造景艺术指导下,在满足园林的成熟前期,造园时对植物的选择栽植,利用园林植物造植物生长发育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园林植物(包景已形成其独特的风格。造园时十分注意利用绚丽多彩、括乔木、灌木、花卉及草坪、地被植物等)作为主要构千姿百态的植物,且注意一年四季的不同观赏效果,临水料,以建筑、山石、水体为点缀配合,充分发挥植物本身植柳,水面植荷渠,竹林密丛等植物配置,不仅起绿化作形体、线条、色彩等自然美,通过设计、选材、配置,建用,更多的是注意观赏和造园的艺术效果。《洛阳名园造出符合总体规划的景观,以达到发挥其不同功能,形成记》中记载归仁园:“……北有牡丹、芍药数千株,中有多样化景观,供人们观赏。园林植物造景是园林规划设计竹千亩,南有桃李弥望……”,说明此园为一个花簇锦的重要环节,是园林建设的根本精髓。绣,植物配置种类繁多,以花木取胜的园子。清朝中叶和植物在园林中有构成优美环境,渲染气氛,衬托主景清末随着园林的日趋成熟,造园时对植物的配置及造景作的作用,能创造出充满生机的绿色自然景观。植物的自然用,积累了许多丰富的经验。纵观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生长规律形成了“春天繁花盛开,夏季绿树成荫,秋季硕史,中国长期发展遗留下来的特有的园林文化,为现代园果累累,冬季枝干苍劲”的特定景观。园林植物不仅给人林植物造景艺术留下了宝贵的艺术素材。以环境舒适,赏心悦目的物境感受,还可使不同审美要求3现代园林植物造景的发展趋势的人产生不同的审美心理的思想内涵。更加注重生态效益和生态景观2我国园林植物造景的历史在自然界中,植物群落所创造的生态效益最高。因此我国最早的园林形式是囿,出现在殷商时期,它是将植物造景中应尽量多用群落栽培,并遵循自然群落的发展一定地域加以范围,让花草果木、鸟兽鱼虫滋生繁育,并规律。设计者从丰富多彩的自然群落的组成、结构中借挖池筑台,以供帝王贵族狩猎、游乐,后来统称园囿,以鉴,才能在科学性、艺术性上获得成功。不再单纯追求艺后则发展为以种植观赏花木为主的园苑。据载:吴王夫差术效果和刻板的人为要求,而是按照植物的习性要求去营曾造梧桐园(今江苏吴县),会景园(今浙江嘉兴),“穿沿造一个符合植物自然生长发育规律的群落,以便更好地发凿池,构亭营桥,所植花木,类多茶与海棠,”这说明当挥植物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时造园及植物配置己具相当高的水平。植物造景功能多样化屈原《离骚》记载有:“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由于植物材料的丰富多彩,其应用范围也日益扩大,菊之落英”,这里已明确提到木兰与菊花已成为观赏植从传统的建筑物周围种植、假山上种植,发展到行道树、物。《汉书》记载:“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绿篱、广场遮荫、空间分割等;从传统的花台发展到花吴楚,江湖之上,滨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坛、花境、室内花园、屋顶花园、温室等造景方式,极人树,原筑其外,隐以金锥,树以青松”。魏晋南北朝时,地丰富了植物景观。现代园林的使用者为广大人民群众,随着自然山水园林的出现,人们对植物在园林中的造景也是一种公共空间。传统的一石一木、诗情画意己不适合人愈加讲究。西晋大官僚石祟的金谷园,园内树木繁茂,植们的欣赏口味,而开阔的疏林草地、城市广场、森林公园物配置以柏树为主调,其他的种属则分别与不同的地貌相则更加受到现代人的喜爱。结合而突出其成景作用,如前庭配有沙棠,后园植有乌草坪、花卉大量应用柏,柏木林中梨花点缀等。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兴西方古典园林中草坪、花卉、雕塑的大量应用,成为盛时期,同时也是园林的全盛时期。在唐明皇的宫苑中,其区别于东方古典园林的标志。而随着东西方文化的相互植物配置合理,如沉香亭前植木芍药,庭院中植千叶桃交流与渗透,这种差别变得愈来愈小,也更符合人们的欣花,后苑有花树,兴庆池畔有醒醉草,太液池中栽千叶白赏水平。现代园林中草坪、花卉的大量应用已成为一个发48展趋势,而且新品种不断推陈出新。格相协调,对植物的形态、色彩都要认真考虑。如古建筑4园林植物造景的基本原则屋角起翘,外观庄严,宜用高大乔木;北方古建筑红墙黄根据生态学原理,适地适树瓦,色彩浓重,多用松柏树种为基调,叶色浓绿,树姿雄任何造景植物都不能脱离生存环境而单独存在。温伟,与古建筑风格相协调;岭南建筑以体量轻巧、空间通度、水分、光照、土壤以及空气等环境因素制约着植物的透、色彩淡雅为人们所喜爱,建筑旁用翠竹、芭蕉、棕榈正常生长发育。不同的环境因子对植物个体的发育及生态科植物配置,与水、石组合形成一派南国风光。习性有明显的影响。环境中各生态因子又是相互联系、相主次分明,疏密有度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在景观环境中常常是多个生态因子园林植物造景时要主次分明,讲求疏密有度,师法自共同作用于植物,单个生态因子的作用只有在其他因子的然,避免人工之态。“先面后点,先主后宾,远近结配合下才能显现出来。只有在深入了解植物的特性和种植合”。从整体考虑,大局入手,然后再考虑局部穿插细地的环境后,才能合理地进行配置。因此,植物的生态学节,做到“大处添景,小处添趣”;同时植物配置时,还特性是植物造景的理论基础之一。要考虑一个景区内树木搭配协调,要与原有树木有机组合根据植物配置的美学原理优化组合,创造不同环境气氛好,与相邻空间或远处的树木、背景及其它景物彼此相互植物造景是自然景物在某一空间经过人工组合的配呼应,取得艺术构图上的完整性。置,寓情于景,以引起人们生理上的愉快、舒适的反应,利用植物的季相变化,丰富园林景观从而达到情感和精神上的超脱。植物单体和群体的组合景依据植物季相演替的时序景观,是园林植物配置的一物,可以使人们欣赏到植物姿态美、色彩美和风韵美。园种手法。在植物配置时,可根据不同叶色、花色、花期互林植物配置的美学原理是指植物景观设计必须具备科学性相衬托,显示出季相变化的艺术效果。园林植物总的配置与艺术性两个方面的高度统一,即既满足植物与环境在生效果是二季有花,四季常绿,突出一季景观的同时要兼顾态适应性上的统一,又要通过艺术构图原理,体现出植物其它三季,避免单调、造作和雷同,形成“春季繁花似个体以及群体的形式美及人们在欣赏时所产生的意境美。锦,夏季绿意盎然,秋季叶色多变,冬季银装素裹”,景植物造景运用统一与变化、对比与协调等美学原则,采用观各异,近似自然景观,使人们感悟大自然的生命及其变有障有敞、有透有漏、有疏有密、有张有弛等造景手法,化,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园林树种的季相变化,在增创造富有季相色彩变化并具有丰富园林空间的人工生态植强景观效应的审美情趣中具有突出视觉功能的作用[11]。物群落,给人以美的享受。模拟植物的自然生态群落,注意层次根据植物生态群落要求合理搭配群植的植物群落可以在园林中作为背景、衬景,在自植物的群落现象与动物的“社会性”是相当类似的。然景区中亦可作为主景。群落不但能形成景观艺术的效植物离开了群落,生态适应性也就会下降,也不利于病虫果,也可改善生态环境。在配置时必须考虑到保持群落的害的防治。植物是造景设计的主要材料,因此必须从丰富长期稳定性。由乔、灌、花、草共同组成的自然式植物群多彩的自然植物群落及其表现的形象中汲取创作源泉,必落,植物的高低大小,颜色的浓淡,枝叶的疏密,经过精须遵循自然植物群落发展的规律。自然植物群落的组成成心搭配,使之达到疏密有致的层次变化,形成优美的自然分、外貌、季相、群落结构、垂直结构与分层现象,群落植物景观。中各植物种间的关系等,都是植物造景中栽培植物群落设注意空间的节奏韵律感计的科学性理论基础。掌握自然植物群落的形成和发育,植物造景时应充分考虑园林植物在空间上的立体感和及其生态群落的特性和生长规律,做到合理搭配,才能达树形轮廓,通过错落有致的种植,合理利用起伏的地形,到植物造景预期的艺术效果。在空间上使曲折迂回的林缘线、林冠线产生高低错落的节统筹安排,全面兼顾奏韵律,形成景观的韵律美。植物配置,个体与群体,局部与整体的协调统一尤为6结语重要,否则杂乱无章,破坏景观的整体效果。还要兼顾近园林植物造景是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期与远期相结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仅关系着城市绿化的景观效果及综合效益的发挥,而且与等原则。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创造出宜人的景观环境。城市的植物多样性保护和景观多样性息息相关。汲取中外5园林植物配置的基本方法造园艺术的精华和生态学、美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科学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地进行园林植物造景,建设地方特色鲜明、生物多样性丰《园冶》云:“插柳沿堤,栽梅绕屋”,“风生寒富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是促进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健康、峭,溪湾柳间栽桃,月隐清征,屋绕梅余种竹”,这儿均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涉及到在什么场合适合配置什么样植物的问题。植物与园参考文献:林建筑配置,能起到丰富构图,烘托气氛、形成对比、相[1]牛晓成.中国园林植物造刍议[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1998,(4):60~61.互渗透的作用,并用来分隔构成空间。“花间隐榭,水际[2]梁敦睦.中国园林的植物造景[J].广东园林,1999,(1):20~22.安亭”,“围墙隐约萝间,架屋婉蜒于木末”。园林建筑[3]王磊.植物造景的基本原理及应用[J].林业科技开掩映于高低错落的树丛中,使人产生“览而愈新”欲观全发,2003,17,(5):71~73.貌而后快的心情。在配置时植物种类的选择,应与建筑风[4]安怀起.中国园林史[M].同济大学出版礼,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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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节约型园林绿地规划设计探讨杨志正[摘 要] 文章通过对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内涵与特征进行分析,在借鉴国内外成功实践与先进理论的基础上,从规划设计的层面提出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的生态策略,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淡水资源、能源、材料、管理等方面的节约技术措施。[关键词] 节约型园林;绿化;科学规划;生态策略一、前 言当前,资源短缺已经是世界范围内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各国都致力于研究节能、环保型技术以缓解日益加剧的资源问题、环境问题,我国也把“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工作的重点[1]。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园林绿化行业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载体。而要真正实现节约型园林绿化,需要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等几个方面入手,转换传统观念,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构建节约型园林绿化的技术支撑体系。其中,规划设计是建设过程中实施最早也是最关键的技术环节。本文从节约型园林的内涵与特征出发,在借鉴国内外成功实践与先进理论的基础上,探讨节约型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的生态策略与方法。二、节约型园林绿化的提出城市园林绿地作为城市中唯一具有自净能力的系统,在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美化城市景观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6 年建设部仇保兴副部长在全国节约型园林绿化现场会上首先提出了“节约型”园林绿化: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遵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就必须以最少的用地、最少的用水、最少的资金投入、选择对周围生态环境最少干扰的绿化模式,以因地制宜为基本准则,为城市居民提供最高效的生态保障系统。这是我国针对当前资源短缺的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三、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内涵与特征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是指“以最少的用地、最少的用水、最少的财政拨款、选择对周围生态环境最少干扰的绿化模式”。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最大限度地节约自然资源与各种能源,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率;二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园林绿地的生态效益与环境效益;三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节约型园林应该是最合理、最经济、最高效的园林形式。同时,根据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内涵,节约型园林绿地应该是生态型园林,应该符合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规律,具有可持续、自我维持、高效率、低成本等基本特征。园林绿地建设大力倡导节约的理念是为了顺应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反对当前绿化建设中的诸多铺张浪费之风而提出的,但不能因为节约就放宽了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在质量、标准、品位等方面的要求。四、节约型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的生态策略(一)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1.科学规划,提升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效能良好的城市园林绿地生态格局能够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效率,是满足城市绿地生态环境、景观、文化、休闲游憩、防护等功能要求的基础条件。理想的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应顺应城市空气动力学、城市水文、城市热量耗散以及人类活动等城市物理驱动力规律,应具备布局均匀性、要素流动性、功能可达性、体系稳定性、空间开放性等基本特征,从而有利于发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巨大作用。所有这些都建立在科学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具有前瞻性的规划,可以延长绿地的使用寿命,避免城市园林绿地的频繁改建,节约城建资金,从而实现经济上的节约。2.合理设计,提高园林绿地的利用率提高园林绿地利用率的前提是园林绿地的选址要正确且设计合理。调查显示,城市园林绿地中那些占地面积很大的大尺度空间,如大面积的草坪或铺装场地,空间尺度宏大、壮观,但使用者寥寥无几,场地的利用率很低;反而那些占地面积较少的小尺度空间,如符合人们使用需要的休息、健身器材区域,常常人满为患。城市园林绿地除景观功能外还肩负着生态、健身、休闲、文化、防护等多重功能要求,设计时应该兼顾这些要求,以营造多样化的小尺度空间为主,减少冷漠而空旷的大尺度空间的设计,从而提高绿地的利用率,间接地节约土地资源。3. 立体绿化,提高城市园林绿地的生态效率立体绿化(Vertical Iandscape Greening)包括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高架桥绿化、天桥绿化等。通过立体绿化的方式,可以提高绿地的生态效率,在美化城市景观、提高城市绿化率的同时节约城市土地资源,发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无法增加绿地面积的情况下,采用立体绿化和复层植被构建的技术措施,能明显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三维绿量与叶面积指数,丰富城市绿化覆盖层次,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当前立体绿化的技术已基本成熟,迫切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与行业的政策引导与项目扶持。(二)合理选择植物资源,优化植物配置1.因地制宜,优先选择利用乡土植物植物种植设计是现代园林绿地生态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植物品种的选择与植物景观生态群落的建立等内容,其中,对乡土植物的大量选择利用是植物品种选择的一项基本原则。国家颁布的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暂行标准中,对于当地物种应用的基本指标也有着明确的要求。然而由于有些建设方的盲目跟风、攀比、猎奇等心理加上设计、施工方经济利益的驱动等因素,导致当前很多城市绿化中仍存在忽视乡土树种,大量引进外来树种、特别是国外观赏品种的现象,从而直接造成建设和养护成本的大量增加。对于节约型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由于乡土植物不仅具有成本低、适应性强、当地特色明显等先天性的独特自然优势,同时乡土植物对环境和土壤的适应能力很强,少有病虫害,具有可靠的生态安全性,而且节约水资源,有些仅依靠降雨就能生存良好,从而减少灌溉、施肥等养护成本。2.种植设计模拟乡土植物优势群落结构一般地方植被群落经过长期演替竞争,逐渐形成地方的优势植物品种以及由优势植物品种组合形成的地方优势种群群落结构。这些优势植物种群和群落结构都是自然界长期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的产物,对当地的环境气候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基于此,美国生态学家、景观规划师麦克哈格提出了“设计结合自然”的设计理念。这种遵从自然演替规律、模拟乡土植物优势群落结构进行人工植物群落的景观设计,较传统的只注重景观性的植物配置具有更强的景观多样性和生态稳定性。目前,这种设计理念已经在国内外很多生态园林建设中被广泛认同和应用。3. 绿化模式绿化模式以复层式群落为主。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地被层以及层间植物所构成的复层式混交群落绿化模式是实现园林绿地景观与生态功能的重要形式。传统的绿化模式更注重观赏效果,而对植物生物学特性、生态位以及群落结构与配置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城市绿地人工群落多数种间配置单一化和群落层次结构简单化的现象很严重,同时为了强调观赏效果,大量使用草坪、人工修剪的模纹植坛以及大量摆放一年生草花等。这种过多运用规则式的配置手法,造成单位面积内的植物种类减少,群落结构层次趋于简单,导致部分群落结构单一抗逆性差,最终植物生长不良直至死亡。实验表明,乔、灌木的耗水量远低于草坪,而生态效益却比草坪高得多,10m2树木产生的生态效益与 50m2生长良好的草坪相当。另外,在园林绿地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一年生草花的集中摆放,虽然可以短时间获得强烈的“展示”效应,但短暂的花期过后,则出现景观上的断层与空白。这些做法都是非节约型的,均应在今后绿化建设中加以改正,应该强调多年生宿根花卉的利用,构建乔—灌—花(草)复层式植物生态群落。(三)利用循环再利用理论,节约自然资源所谓循环再利用理论是指以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与能量转换理论为基础,通过构建园林绿化由生产者到消费者最后到分解者的完整生物链。其所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应用模式,它要求把人类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程,在园林绿化的整个生产和消费的过程中不产生或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在生态设计理论中通常遵循“3R”原则,即减少(Reduce)、再利用(Reuse)、循环(Recycle)[2]。这些设计原则在节约型园林绿地规划设计中同样适用。节约型园林绿地的设计就是要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减少污染的排放、减少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等。例如,在园林绿地的景观设计中,充分利用场地地貌特征和植被现状,保留原场地一切可以利用的景观资源,有机地进行改造,既突出景观的地方性特征,又节约大量的建设资金。同时场地的竖向设计遵循减少大的地形改造、土方就地平衡等原则,都是减少人为干扰、减少经济投入、节约资源的有效手段。除此之外,“循环再利用”是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另一个节约资源的措施,主要包括废弃物景观再利用、垃圾的基质化处理、雨水的收集与再利用等。1. 废弃物的景观再利用废弃物包括各类废弃用地遗留下来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在景观改造规划中,充分挖掘、利用这些废弃物的景观价值,进行景观改造与再利用。以工业废弃地的公园改造为例,德国的杜伊斯堡公园、煤气厂公园和广东歧江中山公园等国内外著名的工业遗产公园的成功开发模式为废弃物的再利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诸如将废弃的铁轨改造成别致的花径、将废弃的机床改造成工业雕塑、将水塔改建为攀登瞭望塔、保留旧厂房的钢筋框架并改造为休息休闲场所等的做法,既延续了场所的特征,创造出独特而别致的景观,又节约了建设资金,是节约型园林应该借鉴的节约材料的手段。2.园林垃圾的基质化处理与再利用园林绿地中的枯枝、落叶,从池塘、河流中疏浚的污泥等园林垃圾,如果将它们无害化处理,使之变成富有营养的植物生长基质,不仅能消除园林垃圾处理的压力,为农业生产与城市绿化提供高效肥料,更实现了园林绿化生态系统的持续物质循环。目前国内外有很多园林垃圾处理厂用以处理城市园林废弃物和垃圾,在实现园林废弃物无害化与资源化、节约资金投入、节约无机化肥材料使用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3. 雨水、中水的回收与再利用雨水的水质可以满足城市绿地中的养护用水、景观用水等需要,因此园林绿地中可通过利用建筑、道路、湖泊等收集雨水,用于绿地灌溉、景观用水。对于硬质铺地部分,建立可渗式路面,采用透水材料铺装,直接增加入渗量,同时结合设计雨水收集管道系统来收集雨水,最终汇集于园林绿地中的水体内或地下蓄水池中,用于园林绿地的浇灌养护。德国是世界上雨水收集利用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其城市绿化通过广泛收集和利用雨水,解决了大部分的景观用水和养护用水,有的甚至实现了对城市洁净水资源的零消耗。生态建筑的屋檐下都设计了半圆形的檐沟和雨落管,用来收集屋面的雨水。收集起来的雨水,部分用来浇灌绿地,部分补充地下水。除雨水资源外,城市中水通过回收再利用应用于园林绿地灌溉养护,既可以有效地利用和节约有限的淡水资源,又可以减少污、废水排放量,减少水环境污染。国家颁布的生态园林城市暂行标准中,对于中水的利用率也有着明确要求。利用城市中水对城市园林进行灌溉,在以色列、美国、日本等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尤其是以色列,其城市园林养护用水 80%以上是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过简单处理后,结合现代灌溉技术进行灌溉[3]。我国利用污水进行绿地灌溉尚处于起步阶段,城市中水量大且相对集中,水量、水质均比较稳定,是可以恒量供水的水源。它们中的很大一部分通过简单的一级或二级处理后,即可达到园林用水的要求。(四)节水、节能新技术的运用园林绿地中传统的灌溉方式不但浪费大量的水资源,还会出现灌溉不及时、不均匀、易产生地表径流和深层渗漏等现象,影响灌溉效果。自动喷、滴灌技术是根据对植物的生态习性和土壤、气候状况的自动监测,运用自动控制系统适时适量地进行灌溉,相对于传统的浇灌技术可节省水约30%~50%,而且还节省劳力,工效较高。一般自动喷灌技术特别适合于密植或低矮植物,如草坪、灌木、花卉的灌溉。滴灌除具有喷灌的主要优点外,比喷灌更可节水约 40%,节能约 50%~70%,但因管道系统分布范围大而增大了投资成本和运行管理的工作量。目前,滴灌主要应用在花卉、灌木及行道树的灌溉上,而在草坪及其他密植植物上应用较少。其技术原理是直接供水于植物根部,减少水分蒸发损失,且不影响地面景观,同时还可以抑制杂草的生长,是未来园林绿地中极具发展潜力的灌溉技术。(五)设计管理粗放型的景观,节约维护成本景观管理是景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和工程建设阶段相比,维护管理是长期、周期性的过程。当前许多精致的景观工程的背后伴随的是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精细呵护,特别是诸如大面积的草坪、喷泉水池、人工整形修剪的模纹植物的大量应用。由于需要定期地修剪、除草等精细的维护工作,或者像大型喷泉那样需要大量水资源和电力资源作为代价的景观来说,一旦失去精心的呵护和高额的运行成本支撑,原本炫目的景观便会很快失去光鲜的外表,变得杂乱荒废、面目全非。因此,管理的节约也是节约型园林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在工程建设的最初阶段被明确,通过规划设计全盘控制。五、结 语节约型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理念,是我国为了适应日益加剧的能源短缺和顺应建设节约型社会而提出的,其建设理论与思路在节约、可持续、自我维持、循环再利用、高效率、低成本等方面体现了生态园林的实质与内涵。因此,建设节约型园林也是实现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科学的节约型规划设计,才能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发挥节约型园林绿地的生态效益与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种资本。[参考文献][0]发表论文.[1]刘纯青.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要求全国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工作[J].园林科技,2006,(4).[2]聂磊.关于建设节约型园林技术体系的研究[J].广东园林,2007,(4).[3]朱庆华.生态城市与城市绿化[J].林业调查规划,200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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