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推动着我国上层建筑,尤其是政治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在政治体制改革背景下,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1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改革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 近几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成功的经验就是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立足实际,走中国特色的改革道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添砖加瓦。我国当前的实际是社会发展处于转型时期,各阶层的矛盾突出,这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革既要符合我国政治体制的总体要求,又能协调好各方的利益,解决好各种矛盾。这就要求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宏观上把握我国国情的整体“大数据”,将大数据与改革的政策相融合,并运用于指导改革的过程,推动改革的发展与完善。 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兼顾 党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领导者,更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坚力量。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改革的大方向不动摇,将改革稳步推进。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对政府机构进行合理配置,对政府部门的职能进行科学分配,加强政府运营制度的建设,革新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作风建设,共同推进政府体制的整体改革。 重视民主的基础性作用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政府出台重大改革决策前,必须发扬民主的基础性作用,要深入到群众中,深入到基层,将来自群众和基层的创新思路和改革方法实践到改革中。忽视甚至反对民众的心声,闭门改革是注定会失败的。同时,要约束政府改革的权力,严禁个人和部门的利益影响改革政策,保证改革过程的规范化和改革成果的制度化。 2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法 “劈柴不照纹,累死劈柴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仅需要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更需要注重科学的办法,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要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要在方式方法上注重以下4个方面的统一。 统一系统思维与问题意识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改革各项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更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这就要求改革筹划者具有统一的系统思维与问题意识。规律是客观的,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必然要求。而行政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律就是一种矛盾论,是一个问题与另一个问题的衍生与解决,将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推动行政管理体系改革的发展。改革筹划者在筹划整个改革体系时,应当将在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或即将遇到的问题进行规划,同时也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和思维,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看表面不看实质地去解决问题。 统一近期重点目标与长远目标 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又需要坚持的任务,贯穿于整个社会化进程的始终。因此,明确的目标与方向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非常重要,只有将目标明确、把方向把握好,才能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少走弯路。同时也应注意到,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也不同,改革具有阶段性。将每一个阶段五年一规划,十年一计划,将每一个规划与计划完成好,一步一个脚印地使改革有序推进,最终实现改革的深化。 统一量的积累和质的飞跃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由量变到质变,只有注重量的积累,才能实现质的提高。行政体制改革更是如此,每一届政府都是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的一颗螺丝钉,看似渺小,却是必不可少。只有每一届执政者针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出一定的举措,才有为改革最终的成功作出保证,否则只能是保持不变甚至是向更糟糕的方向变化。值得注意的是,行政体制改革并不要求执政者大刀阔斧地改革,声势越大、动作越大,可能会适得其反。因为改革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过程,需要有一个缓慢的适应阶段,而“大改革”恰恰只注重了改革这个行为,并没有将成果进行巩固,最终可能导致旧习、陋习卷土重来。 统一上下的参与和推进过程 纵观古今中外,每一次改革的成功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推进和百姓的积极参与。行政体制改革不仅需要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也需要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只有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与参与性,使被动改革变为主动改革,减少改革的阻力,将鸡蛋由内打破爆发出新的生命力,这样的改革才能成功,才能使我国的行政体制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为百姓做更多的好事与实事。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变化和完善的过程,并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相协调,最终推动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完善,实现政府管理体制的规范化。
我把自己写的这份发给你吧
行政管理工作是各类行政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主导性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素质较高的行政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职业道德素质的要求高效率完成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4000字篇1
浅析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问题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首先论述了我国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然后论述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应该处理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改革;行政管理;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世界格局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迅速发展,我国政府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实意义
1.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经济增长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资金投入和自然资源投入的外延式粗放型增长方式,这造成了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滞后、资源耗费严重、生态环境退化、地区间及城乡间发展不平衡以及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
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实现低消耗、高效率和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经过多年的市场化改革,我国基本完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企业已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经济建设的主要力量,政府不应当也不需要继续扮演经济建设主体的角色,
而且应当适应市场化改革进程的需要,退出对市场机制和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干预,减少对资源配置和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和经济发展环境上来,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任务是: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加快转变职能,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保障职能,将更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发展领域,转移到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领域上来。
4.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面对全球化和信息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各国政府不断推进本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改革和发展,特别是行政管理的改革和发展。
因此,当今世界的竞争,不仅是各国企业和生产力的竞争,也是各国政府行政管理能力的竞争,只有管理规范、办事效率高、政府行为及经济政策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才能集聚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
当前,我国已结束加入WTO后的过渡期,正面临着更多激烈的国际竞争新形势,只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更加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更加规范和透明、更有效率,才能提高我国行政管理的竞争力。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应该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起步较晚,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程度低,存在资源资金短缺、人口众多、对外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了很大限制,加上两千多年封建文化传统,制约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
在行政管理改革中应该做好如下的几个问题: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相协调。
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行政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
加快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与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
我国政治体制方面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搞政府机构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也很难积极发挥作用。
只有制度的更新,只有解决好政府行政公开化、民主化、法制化,才能提高政府效率,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机构设置合理的政府系统并确定合理的人员编制。
政府机构改革要着眼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进行相应的改革,解除政府与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全面落实企业自主权,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各级政府要超越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行政方式,构建为社会服务的政府。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政府做好政府职能的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客观上进一步调整、改革、转换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的执政水平。
中国正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换是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的迫切要求。
政府职能转换不彻底、不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系就不是健全、完善的。
此外,转变政府职能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
为中国经济更大程度地走向国际、参与世界提供广阔天地和巨大的商机。
加快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就是要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行为规范的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做好政府的服务工作。
3.政府改革中应该注意强化行政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现代政府的一切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
在设计政府构架、调整政府职能时,要体现权力监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科学设置监督机构。
权力的运作要做到公开透明、阳光作业,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政府的权力和利益必须分离。
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政府内部决策与执行的分离。
分离决策和执行是对行政权力本质上的限制。
要积极探索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子。
通过调整职能和内设机构,首先实现部门内部决策审批和行政执法的适当分离。
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跨部门的综合执法体制,使执行和决策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4.积极转变政府行为方式。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增强政府行为的公益性。
政府行政的目的,不是向社会、企业和公众直接提供价值,而是为他们追求、实现价值提供必要的环境。
政府必须以社会的共同需要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绝不能把公共权力用在个别团体和部分人的需要上。
凡是涉及全体公共利益的事项,政府必须以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依法行政、合理处理;凡是涉及全体公共利益行为,政府必须采取长期的一以贯之的行为准则。
政府要避免与民争利,凡是有利益的,社会能够承担的,政府都要最大限度地退出。
要增强政府行为的科学性。
政府重大决策都应该广泛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政府内部要实行重大决策表决制度,决不能强行实施有重大分歧的事项;政府各项重要工作应制订相应的时间表,并以合适的方式向全社会披露,以利于建立民间团体和个人的合理预期。
要增强政府行为的规范性,不仅包括成文的行为规范,更重要的是建立和形成不成文的政府行为惯例。
要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完善预案、细化措施,使政府在各种灾害面前从容应对,妥善处置。
参考文献:
[1]董瑞华:《经济全球化和政府经济职能转变与创新》,载《学术探索》,2002(5)。
[2]樊瑛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当议》,西北木冲寸科技大学学报,2004(1)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4000字篇2
浅谈学院行政管理效能
一、学院办公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应当规范运行
办公室的管理工作要想做到良好的运行,办公室的管理人员应当遵循办公室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基本规范。
行政管理方面的,如果是对于选题没有特别的要求的话,还是比较容易完成的,我们可以向你传授经验的。
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基本内容结构论文一般由 题名、 作者、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 附录)可有可无。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内容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定义论文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论文正文(1) 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 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 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论文装订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
为什么不要这样呢?其实原因很简单。一旦你把自己的位置放到敌对者这样一个角色,对方就会觉得你是不是太过于小心眼了。尤其是,当他认为他新认识的那个人并没有你说的这些缺点,而却遭到你的诋毁,这会让他觉得你对他还有所留恋,还想和他重新在一起。
大学一直致力于为国家培养人才,当今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对于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等于对当今的大学也提出了挑战。下面是我整理的我的大学政治论文2000字,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大学课堂:大学生成长的基点
摘要:高等 教育 一直致力于为国家培养人才,当今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对于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等于对当今的高等教育也提出了挑战。大学课堂作为高等教育的前沿阵地,作为教育实践过程活动进行的平台,是大学生成长的基点。此研究以大学课堂为切入点论述大学课堂在大学生成长中的作用。
关键词:高等教育;大学课堂;大学生成长;师生交往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1―6124(201l)06―0065―04
12-13世纪产生于西欧的中世纪大学对于当今世界各个大学的影响毋庸置疑,其基本职能也是亘古未变,即培养专门人才。现今21世纪,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职能更是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国政府在政策方面、经济投入方面对于高等教育的重视均体现了对于人才的渴望和需求。“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当今是信息时代跨向知识时代的转折点,时代对于高等教育提出了挑战。作为高校的一个最微小但却是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大学课堂教学,其功能不可忽略。大学课堂教学涉及因素很多,单教学就涉及到有“三要素”之说(教师、学生、教学材料)、“四要素”之说(教师、学生、教材和教学环境),以及“七要素”之说(学生、教学目的、教学内容、 教学 方法 、教学环境、教学反馈和教师),而且各个要素与大学课堂教学的成功进行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作者认为,大学课堂上首要的是大学教师和学生两个元素,教师有着相对固定的群体 文化 ,学生群体亦是如此,他们之间的信任以及因此才会有的顺畅沟通和交往是成功实施教育的根本,是大学生甚至教师成长的动力。
一、大学课堂教学
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在向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提交的《教育一财富蕴藏其中》 报告 中认为…,面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教育必须围绕四种基本的学习能力来设计,这四种基本的学习能力被称为是教育的四大支柱。它们是,第一,学会认知,掌握认识世界的工具;第二,学会做事,学会在一定的环境中工作。强调“从技能到能力”的转变。这种能力不仅是实际动手技能,而且包括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社会行为、集体合作态度、主观能动性、交际能力、管理、解决矛盾与敢于承担风险等综合而成的能力。“学会做事”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与处理信息和 人际交往 的能力密切相关。第三,学会共处,培养在人类活动中的参与和合作精神。第四,学会生存,发展,适应和改造自己的环境。可以看出,这四种基本的学习能力并不是一个特定的学科或者专业方向,它看重的是学生元学习的能力,它需要教师通过在大学课堂上“细雨润无声”式的教育,即“潜移默化”来培养。
张楚廷教授在其《大学里,什么是一堂好课》一文中提到。“说到底,大学看重学习,但更看重元学习,更关注学生能否乐于学习,善于学习,长于学习。惟有如此,大学才无愧于大学。教授才无愧于教授。”大学课堂囊括了不只是社会科学课程,亦有自然科学课程,每个学科都有发展的历史,有属于其特有的知识范围,但是“只要科学运用思维,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这些假说既是知识的源泉,亦是问题。“能够带上满口袋问题走进课堂的课,算好课;能够在课堂上唤起学生也生问、发问、提问的课,算更好的课;能够唤起学生提问,居然被学生的问题问倒了(教师一时答不出来了)的课,算是最好的课。”大学课堂即就是展示问题并且教授学生学会发问诸如此类问题的地方,即学会元学习。
大学课堂是教师教授课本知识的地方,同时也是教师教学生学习问、学会问、学会交往的地方。“大学课堂不是教师要从头讲到底,而应该是学生要从头讲到底,即让学生提出问题,让学生试着解决问题,让学生成为课堂的真正主人。”这才是大学课堂的理想状态。Barnes认为课堂学习是一种教师意义和学生理解之间的协商,是学生和教师之间的给予和接受,同时他们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建构理解意义。而且,课堂学习主要建立在学生拥有的知识和教师提供的知识之间的关联上。师生之间的交流以及生生之间的交流成为大学课堂的本真。
二、大学课堂上的教师
在课堂上,大学教师主要扮演的是教育者的角色,即传道、授业、解惑也。也有人说,“大学教师基本上同时兼具三种社会角色,即研究者、教育者和知识分子,这是大学教师角色相比于一般教师所具特色的地方。”教师作为一个整体的人出现在学生的视野里,教师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人在实施教育。那么他的研究以及思想和知识储备成就了他的教学,同时教学又推进了他的研究以及思想和知识储备的更新。所以,课堂上的大学教师是三种角色的合体,而以教育者的形象出现。但是教育的成功并不以这个教师科研成果或者知识储备的多寡为首要因素,而是以教师和学生互相沟通和交往、互相信任为前提条件的,因为“信任因素构成所有有意义学习的基础,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信是把教育关系搁在一起的情感粘合剂。”
在大学课堂上,教师的教育活动不应该只是局限在专业知识的传授上,而应该是一种广泛意义的教育,包括对于学生智力、能力、道德以及心理各个方面的引导,使得学生成为创新型人才,成为对于社会发展有益的人。大部分学生认为,教师专业知识素养的高低并不能说明教师的优劣,教师较高的专业素养同时必须匹配较高的教学素养,才能吸引学生,也就是说,课堂上的大学教师最紧迫的任务是如何让学生愿意与之沟通,并且相互信任。曾在现代大学的典范――柏林大学的创办中发挥理论奠基作用的施莱尔马赫非常重视大学教师的知识传授技能,他认为,“一名大学教师所发挥的真正作用,总是直接取决于他的讲课能力……教授当然知识越多越好,但再博大精深的学问,没有讲课的艺术也是徒然。”
21世纪教育委员会认为,教师的职责越来越少地传递知识,而是越来越成为一名顾问,一名交换意见的参与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教师的科研和知识储备以及阅历 经验 使得教师对于教学材料有一定的见地,这时,教师作为顾问角色、意见的参与者角色等,就自己的见地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即可促成课堂上的交往互动。大学生是一个有一定知识背景的群体,他们带着不同的成长背景,甚至文化背景进入课堂,他们个体之间的差异和不同是师生或者生生沟通的催化剂。“作为富有成效的教育者,教师必须要在计划和组织教学以及在控制课堂环境上具有较强的能力。教师要形成不同的教学技巧来适应不同种族和文化群体的学生风格。教师采用和选择最适于学生的教学法,不仅会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理智能力,而且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自我概念。”…大学教师在课堂上的教育者形象通过塑造成顾问者、交换意见的参与者角色得以实现。在教师和学生各自表达自己的观点或者进行 辩论 时,不但实现了课堂上的互动交往,而且促进了师生以及生生之间的情感,加强了彼此间的沟通交流,教师不再是掩藏在只适合于大学教学的一套学究式行为举止背后的人,为教育的进行打通了情感上的障碍。布鲁克菲尔德认为,学生们把四种行为看成是有威信的证明:1)教
师行为言行一致;2)教师承认错误,承认自己会犯错误,而且会在学习者都在场的大庭广众之下犯错误;3)教师允许自己作为教师以外的个人生活的方面让学生知道;4)教师通过仔细地倾听学生们述说自己的担忧,通过创造机会让学生的声音能够被人听到,通过允许按照学生的建议改变自己的做法等,对学习者表现出尊重。在课堂互动交往中,教师作为一个整体的人调动了自己的知识和阅历以及情感,学生看到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从而在学生中间树立了威信。同时,教书必须育人,这是教师的天责。与大学生相比,教师在专业知识、人生阅历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或教训,可以对大学生进行人生点拨式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大学课堂是教师作为教育者形象出现的舞台,只有他们在学生中间取得威信才能吸引学生,影响学生。作为教师,我们所做的一切被学生赋予了巨大的象征意义。教师在课堂上暴露出的情感、理性以及思维均是学生模仿以及学习的摹本,大学课堂上的教师应该是一个显示“真实自我”的教育者形象,这样才能让学生做到真正地“亲其师而重其道”,对学生产生一定的影响。“1939年在勒温的指导下,由李皮特和怀特所做的一个经典型实验,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问题。他们的研究表明,教师的领导及行为方式是课堂气氛及师生相互作用模式的重要因素。”…大学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佐藤正夫认为,在教育中,教师的人格、教师的思想及行为具有决定性意义。归根结底,教师有所思、有所言、有所行,学生也会有所思、有所行。
三、大学课堂上的学生
在课堂里,学生是带着各种各样的欲望进入到教学活动中的。苏联教育家阿奠纳什维利指出,孩子来到学校不只是为了学习,也是为了和同伴们会面,和他们一起玩,等。学生永远不会丢掉那些使他们忧伤、快乐以及他们希望得到的东西。学生之间的交流或者人际关系是大学课堂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日本教育家片冈德雄认为班级应该具有三个条件:第一,必须使班级的交流机构组织化,即在培养学生“讲、听、说、写”能力的同时,将“讲、听、说、写”作为交往活动的一种训练而在某种程度上以班级规则的形式固定下来。第二,角色―地位结构问题。即避免角色承担固定化,避免在班级中出现“被使役者”和“被遗忘者”。第三,感情结构问题。即具有支持性氛围(supportive climate)以激发班级成员的自发行为,敏锐知觉与移情理解。在大学课堂上,师生之间的教学互动活动和学生之间的学习互动活动均要求每个学生承担一定的角色任务,在这种教学活动中,学生不但吸取了专业知识,同时也激发了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并得到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勒夫特分析了学生进入教学时的欲望有:第一,求知欲望。即期望理解自己周围的事物与观念世界;第二,社会归属或者团体的归属欲望。即期望归属于团体,得到同伴的承认,取得应有的地位与他人的尊敬,并且期望得到他人的理解,要求自我表达。第三,情感欲望。即寻求情爱、依赖、孤独与确认等。学生在课堂上的角色是在寻求支持,不只是专业上的支持,也是情感上的支持。这种支持既来源于同学,也来源于老师。
当然,这种支持不是常规意义上的支持,它是一种情感倾向,甚至学生自己也难以察觉。朱小曼认为,学生对情感方面的学习不同于认知方面的学习,往往是自发地对教师模仿、认同,在不自觉的情况下接受教师的影响,建立行为的制约,即所谓潜移默化。学生之间的影响就更明显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一个大学寝室里或者一个班级里是决然不可避免的。克雷明在分析社会的变化与教育之间的关系时指出:“在家庭的规模和影响日益变小的同时,学校的影响和权力增加了。学校获得的力量即是直接的又是间接的。一方面,孩子们有更多的时间是与教师在一起度过的,无疑深受教师的影响;另一方面,孩子们,尤其是青少年,互相接触的时间也多了,并创立了另一种对教育有着深刻影响的成分:同伴群体。”
大学生处于心智飞速成长的时期,他们在课堂上的行为表现是自己内在的一种外显,他们需要教师的爱护和教育,也需要同伴的熏陶,他们作为一个学习者的形象出现,不但在学习着自己想学习的东西,同时也会受到不利于他们成长的因素的影响,教师的监督作用永远不能缺失,教师的教育活动需要在课堂之外得到延续。
四、大学课堂上教师和学生的共同成长
传统的大学课堂上,教师是知识的权威,道德的模范。日益增多的知识与传统,几千年来都是教师传给学生的,它产生了严格的、权威性的、学院式的纪律,反映社会本身就是建立在严格的权威原则上的。这就树立了具有权威性的师生关系典型,这种典型仍在全世界大多数学校里流行着。而这种关系直接催生了教师的“独角戏”“一言堂”和“满堂灌”,这些单边的知识传递活动使得学生丧失了在教学上的话语权,使得“教”“学”剥离。违背了当今的教育意义,即教和学是教育成功的“一体两面”,也违背了实施教育的原则,即教的原则是以学的原则为基础的。同时,最为严重的是,导致了教师和学生情感上的对立,妨碍了课堂上的师生和生生之间的互动和交往。以交往的视角审视教学活动,我们认为教学是一个人与人之间交往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师生以及生生在交往实践当中一方面将交往内化为各个主体的存在方式,形成个性化特色;另一方面通过交往又不断整合出共同体、共性规范,从而促进一体化结构的存在,这样,在交往实践当中,教学活动完成了促进个体的人成为他自己以及促进了作为主体的个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和谐共处,从而完成师生社会化的功能。
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师生在课堂上的相互交往活动。布鲁克菲尔德在其著作《大学教师的技巧》一书中写道:“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相互之间出现误解的可能性是无处不在的,尤其是师生之间的复杂关系中。……用卡茨(Katz,1985)的话说,你在进行教学时,必须把学生当回事。”学生是一个有思想、有情感的个体,他们对于课堂的反馈是教学持续进行的依据,教师必须与学生互相“沟通”,“正如学生自己所报告的,学习具有高度的情感性。它牵扯到对学生的自尊心的极大威胁,尤其是当他们探索新的较难的知识和技能领域的时候。”这时,教师的情感支撑对于学生的学习尤为重要,平时建立的良好的师生交往此刻成为一剂支撑学生学习的良药。“实际上,教学活动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中介成分的一种共同活动,它的本质是特殊形态的实践活动,充满着人的活生生的情感。正是积极地有导向性质的情感运动,才使教学活动不仅具有传递人类民族文化遗产的功能,而且成为培养个性精神的过程。”从表层看,教学是学生从教师那里吸取专业知识素养,但是从深层来讲,教学是一种师生情感的相互交往。当然,我国很多学者研究涉及了教学中的情感话题,他们一致 认可情感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所以是表层和深层的互相作用和转化塑造了大学课堂。
当今的时代变迁赋予了大学课堂与以往不同的特征。郑金洲在《教育反哺刍议》一文中提出,“青年文化作为一种新兴力量,开始对成人文化产生积极、主动影响,由年轻一代向年长一代进行文化传递的‘后喻文化’已成为时代的新特征。这种状况,反映在教育上,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受教育者形成了自身的文化特征,反过来对传统意义上的教育者施加影响,向他们传授青年文化所具有的社会知识、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这种教育授受关系的反转,自下而上的教化,可以称之为教育反哺。”大学课堂是一个大学教师和学生一起“共事”的地方。教师的职责使得教师以一个教育者的形象出现,但是他的个性、特点以及情感等与教学活动不可能剥离,均会给自己的教学打上烙印。当学生和教师进行互动时,双方均会受到对方的影响。尤其在当今网络盛行的时代,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增多,教师的知识权威面临着时代带来的挑战和机遇。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的互动,不只是教学方法方面的互动,也是关于教材内容的不同见解的互动,在此过程中,教师和学生达到共同成长。学生的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和教师的“摩擦”中得到长足发展,而教师的教学能力,当然也包括思维能力等得到锤炼。
课堂上的互动活动是以问题为基础的,是大学课堂的本真。不论在我国的孔子时代或者是古希腊时代,辨论互动一直是教学的形式之一,甚至是惟一的形式。芝加哥大学有句 名言 :“明辨之路是争辩而非顺从。”
五、结论
我们国家正处于走向创新型国家的时期,大学教育的责任和使命任重道远。培养合格的大学生、满足国家对人才的需求,最终应落实在高质量的大学课堂教育上。虽然大学课堂只是高等教育体系的一小部分,但是它是教育活动得以进行的平台基点。教师作为一个整体人的教育者形象,通过教学互动活动,学生不但获得专业素养,也提高了自己的元学习能力,并且为师生的共同成长提供了切入点。人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动物,他需要舒服地融入一个环境,寻找自己的位置,比如一个大学课堂,所以人性本身呼唤课堂上的交流和互动,这也是教育自身的方法和目的。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2]张楚廷,大学里,什么是一堂好课[J],高等教育研究,2007,(3):76-79。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陆根书,大学生感知的课堂学习环境对其学习方式的影响[J].复旦教育论坛,2010,(4):34-36。
[5][美]Karen Communication inSecond Language Classrooms[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6]张应强,大学教师的社角色及责任与使命[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9,(1):9―11。
[7][美]斯蒂芬?D.布鲁克菲尔德,大学教师的技巧――论课堂教学中的方法、信任和回应[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8]陈洪捷,德国古典大学观及其对中国大学的影响[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9]郑金洲,教育文化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10][美]佐藤正夫.教学原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11]瞿葆奎,教育学文集?教学(中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
[12]陈旭远,论交往文化及其教学论意义[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
[13]朱小蔓,情感教育论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14]郑金洲,教育反哺刍议[J],教育研究,2008,(5):26-29,
[15]高靓,诺贝尔奖得主眼中的一流大学[N]中国教育报,2010―10―12(3)。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我的大学政治论文2000字
I中I冬I分类号16641 I文献标识码l$ I文章编号11008- 7222( 2005) 03- 0065一03 每一位大学生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都希望自己大学毕业以后建功立业、事业有成.实现自己的人生 价值。那么.大学生的人生价值到底在哪里呢? 所谓人生价值.就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它是一个哲学范畴。人生的价值不同」几 商品的价值.它包括存在价值和活动价值两个方而.前者属」几人道主义的视野.是社会对」几个人的尊重和 满足;后者则是人生哲学的主题.即个人对」几社会的责任与贡献。一个人要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必须 正确理解和把握存在价值和活动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具体到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Ifn言.他们既有一般 社会人的存在价值和活动价值的一般属性.也有其特殊属性。在他们的整个学习阶段主要体现了他们在 社会中的存在价值.其表现形式是家庭和社会对其个人需求的尊重和满足。如果家庭、社会满足不了他 们的需要.他们就不能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也有可能辍学。大学生毕业以后进入社会.其人生价值主要 体现在他们对家庭、社会的责任与贡献方而。一个家庭培养了一名大学生.他的父母在他的整个学习阶 段.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都付出了许多.他的父母总希望自己的r女毕业以后给子他们足够的回报. 包括物质上的回报和精神上的慰藉。国家和社会对国民教育的大量投入.是为了提高整个社会的国民素 质.培养德、智、体全而发展的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整个社会的 进步。因此.大学生的人生价值是社会对」几个人的尊重与满足和个人对」几社会的责任与贡献两者的完美 统一。 一、科学的世界观对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性 一个人有}I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I一么样的观察、思考、处理问题的立场和方法.就会有}I一么样的人 生态度和价值取向.就会有子}一么样的理想信念。科学的世界观就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就是要学会用马 克思主义的立场、观l从和方法分析、研究客观世界解决客观世界中的诸多问题。对」几当代大学生Ifu言 只有树立了科学的世界观.才能真正理解人生的意义.认清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自己的历史责任.才能明确 自己活着为}i一么.应该做}i一么.科学合理地安排人生.正确处理和对待人生中的诸多实际问题.把握好人 生的整个过程.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马克思在青年时代就树立了科学的世界观.毕生致力」几共产主义 J货说的探索.为人类的社会进步做出了巾越的贡献.为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指明了前进的道路。他曾说 过:“如果我们能选择一条最适合J几为人类工作的职业.那么.我们就不会在它的重压卜变得意志消沉.因 为我们是在为人类Ifn做出牺牲.这样.我们就不会陷入到一种毫无意义的、狭小的、个人主义的欢乐之中。 我们的幸福属J几成千上力一的人们。我们的事业虽然是无声无急的.但它将永世长存.在我们死后.善良的 人们将在我们的肾灰上洒卜他们的热泪。”说这段话的时候.马克思只有m岁.Ifn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 他用实际行动履行了他所说的话.他的生命因此Ifn炽热.他的人生价值因此才那样无可估量的巨大.直到 今人人们仍在深深地怀念他。马克思虽然生活的时代与我们不同.但他对世界的根木观l从、对人生的理 解和人生价值的追求永远是当代大学生学习的榜样。 二、理想信念对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的导向作用 所谓理想.简言之.就是人生奋斗、追求的总日标。远大的理想就像人生航船的灯塔一样.始终引领 着大学生的成才方向.是鼓舞他们奋斗、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一名大学生对理想的追求越强烈.他实现 人生价值的动力就越大;追求的日标越明确.成功的机率就越高.对社会的贡献也就越大。远大的理想还 需要坚定信念的支撑.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到达胜利的彼岸。理想信念不仅影响 着大学生的整个成长过程.Ifu N.影响着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实现过程。帮助大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坚定 他们的信念.显得尤为重要。理想信念又像春人的种I.一以确立总会生根发芽.总要影响和规范大学生 实现人生价值的轨迹。所谓“栽子}一么树苗结子}一么果.撒子}一么种I开子}一么花’,就是这个意思。在我国历史 上.虽然各个时期的社会形态不同.人们对理想信念的理解和追求也不尽相同.但在实现人生价值的规律 方而却又近乎一致的相似.都对个人的成才和社会的进步产生着影响。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派.不仅 在传授知识和教化民众方而达到了较高境界.在个人奋斗日标的追求上也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人 卜”的理念.被后世所称道。范仲淹“先人卜之忧Ifn忧.后人卜之乐Ifn乐”.直到今人仍有借鉴意义。需锋 同志对远大理想的追求是全心全意为人L心服务.他说:“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他把自 己的人生价值融合到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之中.变成一l从一滴为人L心服务的自觉行动。需锋精神影 响了新中国的几代人.成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则富。我国改苹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 平.从青年时代起就树立了远大的苹命理想.他把自己的毕生精力都倾注到中国的苹命事业上.不但实现 了自己的人生价值.Ifu N_自觉地把人生的小我融入到苹命事业的大我之中。他虽然去世了.但他改苹开 放的思想仍在指导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前进方向。 三、大学生要把实现个人价值与为社会创造价值有机结合起来 人具有社会属性.个人的一切活动离不开社会.大学生亦如此。从这个角度上讲.大学生的价值是自 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歌德曾说过:“你若要喜欢自己的价值.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人生的意义在 」几奋斗、在」几创造.奋斗和创造的过程就是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如果不是通过给社会创造价值来实现 自己的价值.空言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想法违背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木观l从.到头来只能是空 中楼阁、无源之水、无木之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看重自身价值.片而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忽略为社 会创造价值这个重要的内容。有的人甚至错误地认为.人生的价值在」几索取.Ifu不在」几创造.索取的越 多.价值就越大。这种观l从是极其荒谬的。因为个人存在」几社会之中.个人的需要离不开社会的提供.如 果人人都去索取.Ifn不去创造.那样一来人类还能存在卜去吗?社会还能发展吗?同样.那种把索取与创 造等量齐观的观l从也是不正确的.它模糊了人生的日的和人生的价值.总是把前人创造的则富当成自己 的生存条件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历史人’,的根木属性。一个人只有把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和为社会创造 价值的过程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就是为子}一么有的人在平少七的岗位上做出了 不平儿的事业.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贡献.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使自己的人生发出耀眼的光芒nfu有 的人却碌碌无为一生甚至走向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的根木原因所在。 四、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实现途径 一个人追求的人生日标固然越高越好.但更重要的是要切合实际.要敢」几和善」几从基础做起.从一l从 一滴的小事做起.好高鹜远往往一事无成。大学生在大学时代己经开始了实现自我价值的尝试.比如学 校组织的暑期志愿支教活动、科技卜乡活动等.虽然时间短暂.但对大学生毕业以后步入社会.选择人生 价值的实现途径意义重大。 今年是全国高校扩招后木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2so力一高校毕业生而临着就业的考验。据2003年有 关资料统计: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有212力一人.但一次就业率却不足5G'!o。是真的缺少就业岗位吗? 非也。这种现象从一个侧而反映了当代大学生的择业观念和价值取向.反映了他们的依赖思想依然存 在。他们在择业时往往把日光紧紧盯住大城市、大机关、大企业.寄希望J几就业时一次性找到一份好工 作.缺乏勇气到条件艰苦的农村或中小企业去创业。大学生的择业观反映了他们的价值观。诚然.条件 好一些的中一位能充分体现一个人的存在价值.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一些优越的条件.促使自我价值的旱日 实现。然!fn.条件差一些的地方未必就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相反.有时会有更多的机会充分展现自己 的才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003年6)J, (UG明日报》以((}I也在农村创出千力一兀资产肋题报道了湖北省浏阳市回乡创业大学生 张浩的事迹.读来发人深省。他是一名重l从大学的毕业生.完全可以在大都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过上舒 适的城市生活。但他没有这样做.他把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日标锁定在了回乡创业上。他回到穷山沟以 后艰苦创业.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创卜了上千力一兀的资产.ifu N.带动乡亲们脱贫致富。他用自己的行动回 答了人生的道路该怎么走.人生的价值该如何来实现.为当代大学毕业生做出了榜样。 2005年.中央电视台组织的“2004年度感动中国的人物”评选活动.使我们认识了华中农业大学毕业 生徐木.禹.他选择了一条到贵州省贫困山区小学志愿义务支教的路r.他的事迹在大学生心中引起了震 颤.感动了许许多多的大学生。 与张浩、徐木.禹相比.毕业」几人津大学微电r技术专业的高才生李劲松却是不幸的。新闻媒体报道 说.他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过程中走了一段弯路。他毕业以后在某研究所找到了一份舒适的工作.但 经过5年的工作.他感到了压抑.与其他3位同事一起离开了那个研究所.从头开始搞起了他7{不熟悉的 软件营销。他称那次辞职是一次“心灵大逃亡’,。为子}一么要“逃亡’,呢?是因为他原来的那个环境不适宜 他发挥才能.体现不出他的价值.他及时调整人生的人卜标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大学生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途径很多.我们应当鼓励他们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 方去。环境只能确定一个人的空间位置.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存在价值。一个人只有把个人的人生价值追 求融入到社会需要的洪流中去.才能真正体现他的存在价值.才能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在漫长的历 史长河中.不论他的价值大小、贡献多寡.只要有一种创造价值、奉献社会的精神.他的生命才会更有意 义,更有价值;他的生活才会更加充实,更加美好
写政治小论文是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对学生的一项基本要求,是素质 教育 的要求,是贯彻新课改精神的需要,符合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有助于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各方面的能力。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1政治的小论文 范文 ,仅供参考。
(步骤有四)
1.提出论题
这是政治小论文的“首”,一般为一段,20字左右。针对特定的材料或命题,开门见山,三言两语,亮明中心论点,揭示出本质性的问题。例如,针对我国北方日益严重的沙尘暴,提出“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形势”的中心论题;针对中美撞机事件,提出"反对霸权,振兴中华"的中心论题;等等。 要求新颖而不落俗套,简洁而有概括力。
2.分析论题
这是政治小论文的"干",一般为1~2段,250字左右。围绕中心论题进行有理有据、深入本质的分析,鼓励学生发表独到的见解。比如,分析造成"环境问题"的因素,环境问题的表现及危害;分析"反对霸权,振兴中华"的重要性,认识霸权主义的根源、表现及危害,帝国主义的本质,振兴中华、实现四化的迫切性等。分析时切记不可面面俱到,而应析其一点,击中要害,一针见血,就具有更强的战斗力和说服力。 要求论据充足,分析深刻,逻辑严密,层次清楚。
3.解决论题?
这是政治小论文的"腹",一般为一段,100字左右。针对中心论题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鼓励学生发扬创新精神。例如,针对怎样才能"珍爱生命,远离邪教",提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解决途径;针对如何"反对霸权,振兴中华",提出要依靠世界人民大团结来反对霸权主义,我国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强综合国力等途径来实现。
4.联系实际
这是政治小论文的"尾",一般为一段,40字左右。联系青少年学生实际,是政治小论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青少年要认识到当前自己肩负的重任,勤奋努力,刻苦学习,竭力奉献。在此,或鞭笞假、恶、丑,或歌颂真、善、美,用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来号召大家为之而拼搏、奋斗。 总之,政治小论文的结尾要紧扣论题,联系实际,深化主题,充满感召力。?
政治小论文《我看环保》(例文)
我看环保
环境问题不仅是个生活质量问题,更是一个直接影响人尖生存与发展的大问题。(提出论点)
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环保虽如此重要,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和法规,可是在社会上仍有一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去破坏环境,有的救灾屡禁不止。这就要求我们采取 措施 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依法规范人们的行为。(分析论点)为此,我特提出如下建议:(解决论点)
首先,应在学生中普及环保教育,开设环保科目,并规定为必修课。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对环保作出贡献。如规定每个学生一年必须种一棵树等,从而让每个学生都明白:对于环保,自己也有一份责任,自己也应该出一份力。
其次,国家有关部门应不定期对各个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那些违反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的单位实施重罚,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这样才能从污染源上加以控制、治理。
再次,对在环保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应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奖励。这样能更有效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这对于全民参加环保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最后,国家应拨款建一些环保设施,如建一些污水处理站,保证流入江海湖泊的水的质量;采取“垃圾分类回收”措施,并在行动之前加以宣传,以得到群众的积极响应。
环保问题的确应该引起我们每个人的重视。每个人都应该思考,自己应该为环保做点什么。愿人人都为环保出一份力,让美好的环境永远伴随着我们!(联系实际,表明观点)
评价:本文侧重解决环境问题,特点是将分析问题结合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
反对“台独” 振兴中华
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行为是可耻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行为是光荣的。所以,我们要与“台独”行为做斗争,坚决反对“台独”。(提出论点)
众所皆知,台湾历来就是中国不可争辩的领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们面临的迫切任务,早日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是两岸中国人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心愿,同时也是所有中国人最根本的利益。从郑成功到施琅,多少中国人为了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利益,抛头颅,洒热血,用年轻的生命谱写一曲曲壮丽的诗篇。他们的英雄 事迹 是可歌可泣的!(正面分析论点)
但是,我们也看到了不少民族的败类。吕秀莲曾在日本说过“割让台湾给日本”是台湾人民的大幸:李登辉也说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还说自己是日本人:陈水扁干脆跑到美国买来“先进武器”,将枪口对准自己的祖国。这些“台独”分子可以说用心良苦。他们明明流着中国人的血液,却怎么也不肯认祖,反而是“孩子大了忘了娘”,甚至扮演着汉奸的角色。试想一下,哪个汉奸卖国贼会有好的下场呢?他们这种行为的目的就是要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所以,他们搞“台独”是可耻的。(反面分析论点) 当前,国际形势不很太平。伊拉克人民此时正处在没有主权的痛苦深渊中:车臣总统遭受恐怖袭击身亡:朝鲜核武器问题越演越烈。中华民族也正经受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前两岸关系的形势严峻,对于中华民族的利益是很不利的。台湾的命运在于统一,统一才有出路。否则,台湾的前途和台湾人民的命运将遭到破坏。(联系实际)
现在,摆在台湾当权者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悬崖勒马,停止“台独”分裂活动;一条是一意孤行,妄图分裂中国,最终玩火自焚。中国有句古话“得民心者得天下”。“台独”是违背民心的,是所有中国人坚决反对的,将受到所有中国人唾弃的!(解决问题)
当海峡两岸的兄弟姐妹手拉着手,心贴着心的时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复兴的时候……让我们共同期盼那一天尽快到来!(表明态度)
点评:本文成功的地方有:结构严谨,论点清楚,论证有力,论据充分。有不可抗辩的力量,很有说服力,看完叫人心悦诚服!语言很简练又很有力度,特别是排比句运用得很好。时代性很强,能引用当前时事,理论联系实际。材料的运用很恰当,很简练,概括能力强。思想性强,有很高的政治觉悟。是一篇很成功的政治小论文。
法制小论文范文( 针对有关“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的情景材料)
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 故事 :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队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讨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__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他,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
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我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就是“校园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期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为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 法律知识 ,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质量大提高,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由社会发展滞后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突破性转变,国际地位与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然而,当我们回首过去,心中充满无限骄傲与自豪时,又是否清醒的看到了中国未来发展道路上的一些障碍呢?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大多数产品都比较单一,没有自己的技术品牌,面对原材料价格不断上行,同行业间日趋激烈的竞争,以及国内外的巨大压力,不少企业已经开始飘零不定。
美国《财富》杂志此前评选出的世界企业500强中,中国内地仅有11家企业"榜上有名",而且多数属于电力、石油、银行等国家垄断性行业,不具备自己的品牌;在2016年公布的世界最具有影响力的100个品牌中,中国大陆仅一个品牌入选。
然而,"MadeinChina"却已深入世界每个角落,并逐渐占据了各个生活场所。所谓的"中国制造"指的是通过为别国的品牌、用别国的技术、替别国公司做加工而赚取微薄的收入和利润,还有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拥有自己的品牌,但所使用的核心技术是别国的。但随着科技水品的不断发展,"中国制造"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了。在中国制造迫切需要确立核心竞争力,成为"中国创造"。毕竟,仅仅是制造而没有创新,制造就没有生命力。
中国之所以仍处于"不发达"阶段就是因为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科学技术水平还不够高,所以要摆脱"不发达"阶段,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就必须要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实现我国生产力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而大力发展教育,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从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战略主动地位。科技创新能力,已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在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前,如果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上不去,一味靠技术引进,就永远难以摆脱科技落后的局面。
我国已经从低成本时代向高成本时代过渡,因而企业也必须由"成本优势"向"技术优势"转变,而"技术优势"的核心就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只有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品牌,中国才能在国际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要真正跟上世界经济发展的脚步,真正参与分享世界经济发展的"大 蛋糕 ",我们必须拥有创新能力,并以此向经济价值链的高端发展,最终加入科技创新国家之列。
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作为青少年学生,我们要提高自己的科学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而努力.
论文题目: 赫伯特?西蒙的感想 学 院: 经济学院 专 业: 财 政 学 班 级: 10财 政 学 号:__ 完成日期: __年11月15号
读赫伯特·西蒙的感想
1978年正值中国改革开放之年,是中国历史是不可磨灭的一年,也是中华民族重获新生的一年。同样也是在这一年,赫伯特·西蒙获得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奖项——诺贝尔经济学奖。这是对他学术成就的重要肯定。
瑞典皇家科学院贺辞说,其科学成就远超过他所教的任何一门学科——政治学、管理学、心理学和信息科学。他的研究成果涉及科学理论、应用数学、统计学、运筹学、经济学和 企业管理 等方面,在所有的这些领域中西蒙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人们完全可以以他的思想为框架来对该领域的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但西蒙首先是一位经济学家,因终生从事经济组织的管理行为和决策的研究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西蒙有关组织决策的理论和意见,应用到现代企业和公共管理所采用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和控制等系统中及其技术方面,效果良好。这种理论已成功地解释或预示如公司内部信息和决策的分配、有限竞争情况下的调整、选择投资各类有价证券投资和对外投资投放国家选择等多种活动。现代企业经济学和管理研究大部分建立在西蒙的思想之上。而赫伯特·西蒙最重要的思想就是决策理论即:①找出制定决策的根据,即收集情报;②找到可能的行动方案;③在诸行动方案中进行抉择,即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对未来发展的预测,从各个备择方案中选定一个方案;④对已选择的方案及其实施进行评价。决策过程中的最后一步,对于保证所选定方案的可行性和顺利实施而言,又是关键的一步。经过综合概括,发现在这四个阶段中,公司经理及其职员们用很大部分工作时间来调查经济、技术、政治和社会形势,来判别需要采取新行动的新情况。众所周知,在任何社会形势下,个人要有效地达到宗旨,不仅取决于他自身的活动,也依赖于他的活动与其他相关个体的活动的相关程度,这就需要对组织成员活动的协调。
在写我“浅议经济学家赫伯特·西蒙”这篇论文的时候,我不仅提前 熟悉了写论文的格式,更让我进一步认识和熟悉了诺贝尔经济学家——赫伯特·西蒙。作为经济学院的学生,了解和学习西蒙的思想,尤其是他的决策理论和管理思想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任务。通过使用搜索引擎,如百度、谷歌,获得了赫伯特·西蒙的生平及简介以及通过使用检索工具:SCI(科学引文索引)。透过赫伯特·西蒙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到每一项荣誉的背后,都挥撒着他们辛勤的汗水。我们要向西蒙学习他那孜孜不倦的精神与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
2021政治小论文范文5篇相关 文章 :
★ 2017政治小论文范文3篇
★ 高中政治时事评论小论文3篇
★ 初一政治小论文范文
★ 政治小论文中国梦范文
★ 高中政治时事评论小论文600字
★ 如何写高中政治小论文的方法步骤
★ 关于哲学的政治小论文
★ 关于坚持的政治论文800字
★ 高中政治时事评论小论文范文
切,自己写呗,我都是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创新 长期以来形成的一整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而适应新时代的科学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目前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对青年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对青年学生中表现出来的不良思想倾向缺乏从根本上解决其深层次问题的有效机制;对青年学生忽视政治理论学习的问题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存在只强调抓学生分数而忽视思想品德培养,只重视专业教育而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的不良倾向,这些都不利于促进当代大学生正确思想政治观念的形成。 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影响 中华文化不仅蕴藏着丰富而宝贵的精神遗产,也不同程度地渗透着糟粕成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弘扬和发掘优秀传统文化的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加之极少数利欲熏心的人对于糟粕成分的不适当的渲染,造成社会上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影响的不利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对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知识贬值、官本位、“各领风骚几十天”的短期文化等不良文化倾向在部分地区的大学生群体中频频显现,有的甚至大有蔓延之势。这一点,尤须当前教育部门以及全社会予以特别关注。 3 对知识经济下高校学生思想素质教育的思考 高等院校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的摇篮,知识没有思想的大学生是不能适应当今社会需要的,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提高思想素质是新世纪高校面临的重要任务。大学生正处于迅速成长的重要阶段,是思想走向成熟又未真正成熟时期,也是思想素质形成和培养的最佳时期。因此必须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全方位的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素质培养。大学生的思想素质培养有很多途径,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根据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特点,坚持从理论到实践的统一,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结合当代大学生的特点,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大学生头脑 围绕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问题,着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等方面的教育;围绕树立良好心理素质问题,着力加强社会适应能力、受挫折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围绕培养良好的法制意识问题,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公民权益等方面的教育;围绕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问题,着力加强公民道德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方面的教育,形成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的,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为标准的全面的思想教育模式。 加强师资力量,培养有思想、高素质的教师 思想素质培养需要有思想、高素质的教师,无论现代教育怎样变革,现代教学手段多么先进,教师仍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思想素质直接影响学生的思想素质。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说过:一个大学,人才不是在课堂里教出来的,而是在大师所创造的氛围中熏陶出的。 建立综合评估体系评定学生的思想素质 研究一套适合评价思想政治素质的综合评估体系,从定性定量两方面全面考核学生,综合测评表考评尽可能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杜绝感情因素,并把它作为学生评三好,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依据。 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注重了情感交流和双向交流情感 大学的责任就是要使学生学会思考,学校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教育,还要从校园环境入手营造启迪学生思考氛围,全方位培养锻炼学生的思想认识能力。建设一种文化氛围,创造一个自由环境,使学生能够有活力、有定向、有秩序,增强适应性,培育自信心,充分鼓励大学生敢于提出自己的思想和看法,并在探索、选择新途径、处理新问题时,给予积极的引导。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在创造性思想政治教育尤其重视情感作用的发挥,尽量拉近自己与学生之间的情感距离,以坦诚的态度、和蔼的语气、微笑的面容对待每一个同学,缩短心理距离,使学生能敞开心扉畅所欲言,使学生由对教师感情上的接近转化为对教师讲授内容的接纳,激发受教育者的学习热情,使其对教育内容进行充分的吸收和内化。 抓好课堂教学环节,发挥“两课”教学的主渠道功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追求 要积极改革教学内容、方式和手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鼓励大学生到改革开放的大课堂去汲取营养。教学时力争把最新的热点问题融于教学之中,把握政策的精神进行正面客观的讲解,启发学生加深对热点问题的理解,在教学中联系热点问题把书本知识与社会生活最新变化联系起来,使教学处于动态之中,教学更贴近实际也就更生动、更吸引人
本团队写毕业论文!
平时在写论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针见血,要在文章的开头表达出自己的中心论点,段落要清晰,多举例子。
一定要有条理,可以参考其他人的方法,也可以找导师商量,首先要写清楚当下的背景,也要写清楚这门学科的意义。
I中I冬I分类号16641 I文献标识码l$ I文章编号11008- 7222( 2005) 03- 0065一03 每一位大学生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都希望自己大学毕业以后建功立业、事业有成.实现自己的人生 价值。那么.大学生的人生价值到底在哪里呢? 所谓人生价值.就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它是一个哲学范畴。人生的价值不同」几 商品的价值.它包括存在价值和活动价值两个方而.前者属」几人道主义的视野.是社会对」几个人的尊重和 满足;后者则是人生哲学的主题.即个人对」几社会的责任与贡献。一个人要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必须 正确理解和把握存在价值和活动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具体到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Ifn言.他们既有一般 社会人的存在价值和活动价值的一般属性.也有其特殊属性。在他们的整个学习阶段主要体现了他们在 社会中的存在价值.其表现形式是家庭和社会对其个人需求的尊重和满足。如果家庭、社会满足不了他 们的需要.他们就不能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也有可能辍学。大学生毕业以后进入社会.其人生价值主要 体现在他们对家庭、社会的责任与贡献方而。一个家庭培养了一名大学生.他的父母在他的整个学习阶 段.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都付出了许多.他的父母总希望自己的r女毕业以后给子他们足够的回报. 包括物质上的回报和精神上的慰藉。国家和社会对国民教育的大量投入.是为了提高整个社会的国民素 质.培养德、智、体全而发展的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整个社会的 进步。因此.大学生的人生价值是社会对」几个人的尊重与满足和个人对」几社会的责任与贡献两者的完美 统一。 一、科学的世界观对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性 一个人有}I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I一么样的观察、思考、处理问题的立场和方法.就会有}I一么样的人 生态度和价值取向.就会有子}一么样的理想信念。科学的世界观就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就是要学会用马 克思主义的立场、观l从和方法分析、研究客观世界解决客观世界中的诸多问题。对」几当代大学生Ifu言 只有树立了科学的世界观.才能真正理解人生的意义.认清社会的发展方向和自己的历史责任.才能明确 自己活着为}i一么.应该做}i一么.科学合理地安排人生.正确处理和对待人生中的诸多实际问题.把握好人 生的整个过程.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马克思在青年时代就树立了科学的世界观.毕生致力」几共产主义 J货说的探索.为人类的社会进步做出了巾越的贡献.为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指明了前进的道路。他曾说 过:“如果我们能选择一条最适合J几为人类工作的职业.那么.我们就不会在它的重压卜变得意志消沉.因 为我们是在为人类Ifn做出牺牲.这样.我们就不会陷入到一种毫无意义的、狭小的、个人主义的欢乐之中。 我们的幸福属J几成千上力一的人们。我们的事业虽然是无声无急的.但它将永世长存.在我们死后.善良的 人们将在我们的肾灰上洒卜他们的热泪。”说这段话的时候.马克思只有m岁.Ifn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 他用实际行动履行了他所说的话.他的生命因此Ifn炽热.他的人生价值因此才那样无可估量的巨大.直到 今人人们仍在深深地怀念他。马克思虽然生活的时代与我们不同.但他对世界的根木观l从、对人生的理 解和人生价值的追求永远是当代大学生学习的榜样。 二、理想信念对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的导向作用 所谓理想.简言之.就是人生奋斗、追求的总日标。远大的理想就像人生航船的灯塔一样.始终引领 着大学生的成才方向.是鼓舞他们奋斗、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一名大学生对理想的追求越强烈.他实现 人生价值的动力就越大;追求的日标越明确.成功的机率就越高.对社会的贡献也就越大。远大的理想还 需要坚定信念的支撑.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到达胜利的彼岸。理想信念不仅影响 着大学生的整个成长过程.Ifu N.影响着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实现过程。帮助大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坚定 他们的信念.显得尤为重要。理想信念又像春人的种I.一以确立总会生根发芽.总要影响和规范大学生 实现人生价值的轨迹。所谓“栽子}一么树苗结子}一么果.撒子}一么种I开子}一么花’,就是这个意思。在我国历史 上.虽然各个时期的社会形态不同.人们对理想信念的理解和追求也不尽相同.但在实现人生价值的规律 方而却又近乎一致的相似.都对个人的成才和社会的进步产生着影响。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学派.不仅 在传授知识和教化民众方而达到了较高境界.在个人奋斗日标的追求上也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人 卜”的理念.被后世所称道。范仲淹“先人卜之忧Ifn忧.后人卜之乐Ifn乐”.直到今人仍有借鉴意义。需锋 同志对远大理想的追求是全心全意为人L心服务.他说:“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他把自 己的人生价值融合到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之中.变成一l从一滴为人L心服务的自觉行动。需锋精神影 响了新中国的几代人.成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则富。我国改苹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 平.从青年时代起就树立了远大的苹命理想.他把自己的毕生精力都倾注到中国的苹命事业上.不但实现 了自己的人生价值.Ifu N_自觉地把人生的小我融入到苹命事业的大我之中。他虽然去世了.但他改苹开 放的思想仍在指导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前进方向。 三、大学生要把实现个人价值与为社会创造价值有机结合起来 人具有社会属性.个人的一切活动离不开社会.大学生亦如此。从这个角度上讲.大学生的价值是自 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歌德曾说过:“你若要喜欢自己的价值.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人生的意义在 」几奋斗、在」几创造.奋斗和创造的过程就是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如果不是通过给社会创造价值来实现 自己的价值.空言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想法违背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木观l从.到头来只能是空 中楼阁、无源之水、无木之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看重自身价值.片而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忽略为社 会创造价值这个重要的内容。有的人甚至错误地认为.人生的价值在」几索取.Ifu不在」几创造.索取的越 多.价值就越大。这种观l从是极其荒谬的。因为个人存在」几社会之中.个人的需要离不开社会的提供.如 果人人都去索取.Ifn不去创造.那样一来人类还能存在卜去吗?社会还能发展吗?同样.那种把索取与创 造等量齐观的观l从也是不正确的.它模糊了人生的日的和人生的价值.总是把前人创造的则富当成自己 的生存条件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历史人’,的根木属性。一个人只有把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和为社会创造 价值的过程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就是为子}一么有的人在平少七的岗位上做出了 不平儿的事业.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贡献.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使自己的人生发出耀眼的光芒nfu有 的人却碌碌无为一生甚至走向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的根木原因所在。 四、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实现途径 一个人追求的人生日标固然越高越好.但更重要的是要切合实际.要敢」几和善」几从基础做起.从一l从 一滴的小事做起.好高鹜远往往一事无成。大学生在大学时代己经开始了实现自我价值的尝试.比如学 校组织的暑期志愿支教活动、科技卜乡活动等.虽然时间短暂.但对大学生毕业以后步入社会.选择人生 价值的实现途径意义重大。 今年是全国高校扩招后木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2so力一高校毕业生而临着就业的考验。据2003年有 关资料统计: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有212力一人.但一次就业率却不足5G'!o。是真的缺少就业岗位吗? 非也。这种现象从一个侧而反映了当代大学生的择业观念和价值取向.反映了他们的依赖思想依然存 在。他们在择业时往往把日光紧紧盯住大城市、大机关、大企业.寄希望J几就业时一次性找到一份好工 作.缺乏勇气到条件艰苦的农村或中小企业去创业。大学生的择业观反映了他们的价值观。诚然.条件 好一些的中一位能充分体现一个人的存在价值.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一些优越的条件.促使自我价值的旱日 实现。然!fn.条件差一些的地方未必就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相反.有时会有更多的机会充分展现自己 的才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003年6)J, (UG明日报》以((}I也在农村创出千力一兀资产肋题报道了湖北省浏阳市回乡创业大学生 张浩的事迹.读来发人深省。他是一名重l从大学的毕业生.完全可以在大都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过上舒 适的城市生活。但他没有这样做.他把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日标锁定在了回乡创业上。他回到穷山沟以 后艰苦创业.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创卜了上千力一兀的资产.ifu N.带动乡亲们脱贫致富。他用自己的行动回 答了人生的道路该怎么走.人生的价值该如何来实现.为当代大学毕业生做出了榜样。 2005年.中央电视台组织的“2004年度感动中国的人物”评选活动.使我们认识了华中农业大学毕业 生徐木.禹.他选择了一条到贵州省贫困山区小学志愿义务支教的路r.他的事迹在大学生心中引起了震 颤.感动了许许多多的大学生。 与张浩、徐木.禹相比.毕业」几人津大学微电r技术专业的高才生李劲松却是不幸的。新闻媒体报道 说.他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过程中走了一段弯路。他毕业以后在某研究所找到了一份舒适的工作.但 经过5年的工作.他感到了压抑.与其他3位同事一起离开了那个研究所.从头开始搞起了他7{不熟悉的 软件营销。他称那次辞职是一次“心灵大逃亡’,。为子}一么要“逃亡’,呢?是因为他原来的那个环境不适宜 他发挥才能.体现不出他的价值.他及时调整人生的人卜标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大学生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途径很多.我们应当鼓励他们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 方去。环境只能确定一个人的空间位置.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存在价值。一个人只有把个人的人生价值追 求融入到社会需要的洪流中去.才能真正体现他的存在价值.才能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在漫长的历 史长河中.不论他的价值大小、贡献多寡.只要有一种创造价值、奉献社会的精神.他的生命才会更有意 义,更有价值;他的生活才会更加充实,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