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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师爷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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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师爷毕业论文

古代的师爷相当于现在的谋划人员,属于出谋划策那种,由于清朝改革,把这个职位取消了。

师爷,是明清时代地方官署中的主管官吏(主官)聘请的帮助自己处理刑名、钱谷、文牍等事务的无官职的佐理人员。师爷靠自己具有的刑名律例(法律)、钱粮会计(财会)、文书案牍等方面的专门知识和才能辅佐主官,称为作幕、佐治或佐幕。师爷又称为幕友、幕宾、幕客、幕僚、馆宾、宾师、西宾、西席、老夫子、幕府朋友等。其中幕友、幕宾、幕客的称谓均见于法令文献。师爷,是社会上对幕友的俗称,也是最普通、最流行的一个称谓。师爷还自称庸书、庸笔。师爷班子,称为幕府。聘请师爷的主官,称为幕主。师爷肇始于明代中晚期,兴盛于清朝一代,没落、衰亡于清末民初,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活跃了大约300年的时间。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浙江绍兴籍的师爷遍布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衙门。清代有句俗谚说:“无绍不成衙。”“绍”,指绍兴籍的师爷和书吏,其中又特别强调绍兴籍师爷。由于绍兴人当师爷的极多,且遍布全国,名声极大,故久而久之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称谓——“绍兴师爷”。“绍兴师爷”一称除了指绍兴籍师爷以外,又经辗转流传,成为一般师爷的统称。绍兴为什么出师爷呢?为什么绍兴人当师爷的特别多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种。a.绍兴自古以来就是个文风炽盛的地方,文人倍出,读书人甚多,从事举业的人比其他地方为多。明代地理学家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宁(波)绍(兴)盛科名逢掖。”因此,绍兴一地的科举竞争相当激烈。绍兴民谚云:“一百秀才莫欢喜,七个贡生三个举,四十五个平平过,四十五个穷到底。”这是说绍兴读书人要想在科举中出人头地非常不易。在这种情况下,科场不顺的绍兴读书人为数极多。这些人中的许多人就选择了当师爷这条路。b.绍兴出师爷,与当地人多地少的经济状况和绍兴人不恋乡土的乡风有很大关系。明代以来,由于人口的增长,绍兴成了一个地狭人稠的地区。清代,绍兴人多地少的状况与明代相同,因此大批绍兴人不得不外出谋生,除了仍有许多人“入都为胥办”以外,更有很多绍兴人当了师爷,游幕四方。绍兴人是水乡之民,富于冒险性,乐于迁徙,安土重迁的观念比较淡薄,这些都与当师爷需要奔走各地的职业特点相契合。c.绍兴出师爷,又与绍兴人一向具有精细谨严、善于谋划的特点有关。精细谨严、善于谋划是当师爷所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比如当刑名师爷,面对重叠纷繁的法令案例和复杂的案情,必须用心精细谨严,否则案牍字句如有出入,就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所以,当师爷者必须是精细谨严之人。绍兴人正是具有这种素质的人。清代有一首竹枝词道:“部办班分未入流,绍兴善为一身谋。”(《燕台口号一百首》)说的是中央六部书吏(书办)皆绍兴人,虽然未入流,但却很善于谋划。绍兴书吏善于谋划,绍兴师爷就更驾而上之了。正是由于绍兴人具有精细谨严、善于谋划的特点,适于当师爷,所以,当师爷的绍兴人特别多,而且容易当得出色。d.幕学的授受一般都在亲友故旧中进行,而亲友故旧多是本地人。绍兴人当师爷的本来就多,而如果一个绍兴籍幕师教授多人学幕,那么自然会使绍兴籍师爷成倍增长。这也是绍兴出大批师爷的重要原因。e.明人谢肇�说:“今户部十三司,胥算皆绍兴人。”(引自顾炎武《日知录·吏胥》)可知明代户部中多绍兴人。明代中叶以后,地方官为了与户部掌握重权的绍兴人通声气,以求得关照,不得不用绍兴人为师爷。这也是绍兴籍师爷多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实并不是没有了,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官员筛选的标准提高了,人的多项能力提高之后,这个职位当然已经没有了

明清时期,社会当中的出现了一批有些特殊的职业群体,他们活跃在官场之中,但又存在于编制之外,他们处理着各个地区的官府政务,但又不受到中央政府的直接管理,这就是被各级官员称为智囊的“师爷”。其实到了清朝时期,“师爷”这个职业已经有过上千年的发展历史了,这是属于古代,幕业的一种,但又和普通的慕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当然这种差别在清朝早期的师爷行业中还是很小的。在当时,师爷仍是身兼数职,官府中大大小小的事物基本上都由其一人来处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师爷却由原来的身兼数职变为了专职一项,这样的变化也和当时官府独特的政治特点有关。

一、“师爷”是一个经历了上千年沉淀的职业

1.起源于为朝廷“打杂工”的幕僚群体

师爷主要出现于明清时期,但要说起它的起源就要追溯到西周时期,《周礼》当中记载:当时对于师爷的称呼叫做“幕人”,是朝堂之上的一种官职,但并没有什么实权,主要掌管帷幕等物,需要在周王朝觐、会同、军旅、田役以及祭祀时张幕、设案。

再加上当时天下并不太平,行军作战是常事,将帅出征就需要安营扎寨,这也是“幕人”需要完成的工作,并且以慕为府,“幕府”也就由此而来。当然对于从事慕业的官员还有很多不同的称呼,这也是因为他们需要完成的工作都各不相同,所以称谓上也会有着明显的区别。

经历了历史不断的发展,幕僚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并在汉朝时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汉朝末期基本上所有行政官员都有权利聘请幕僚来为辅佐政事,再加上东汉末年军阀割据,幕僚群体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

宋朝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皇权对于朝政的把控逐渐加深,对于朝政之上文武百官的职责划分也更加的详细,基本上每一个领域都有专人进行负责,职位的具体化让原本为朝廷“打杂工”的幕僚群体失去了原有的作用,幕僚制度也逐渐退出了朝政的舞台。

2.由政府官员转为私人聘请

但这并不能代表朝中的文武百官不再需要幕僚来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帮助。都说术业有助攻,隋朝之后朝廷的选官制度以科举制为主,科举考试的考试内容又以儒家学说为主,这也让很多官员学识文采过人,但却对律法政事一概不知。

于是乎他们就需要聘请专人来对一些具体的事项进行处理,聘请幕僚也成为了他们的唯一选择,而明清时期对于幕僚群体的称呼也成了“师爷”。

相比于明朝时期的萌芽阶段,“师爷”这一职业大规模的出现于清朝时期,在当时不管是多大的官基本上都会聘请“师爷”来为自己处理事物,要知道清朝时期全国上下光州县就有一千五百多个,每个州县又都有总督、巡抚、知县、知州这样详细的官员阶级的划分,同时往往一个官吏就要聘请多个“师爷”来帮助自己。

如此一来清朝年间“师爷”群体的数目之庞大也是让人瞠目结舌,“师爷”说是当时的一种职业,不如说是当时的一种政治现象。对此美国学者还做过统计,《清史稿》当中记载:清朝年间,我国从事“师爷”一职的人数自己达到了七千五百人,但统计是有偏差的,实际的数目应该要比这个数目还要多。

二、“师爷”职责:一个握有权利的高薪阶层

1.不是官吏却握有官吏实权

有很多读者可能就要好奇了,“师爷”到底是做什么的呢?清朝时期的官员难道就这么离不开他们么?

说的一点都没错,清朝时期的官吏们还真的一点都离不开他们。“师爷”对于官吏们的意义可以用一句话进行概括,那就是“我做官,你办事”,清朝时期很多官员基本上都是挂着一个头衔,为他们处理政事的都是这些“师爷”。

当然了当时的官吏们也不是什么都不干,只能说干的比较少一点,毕竟他们从小读书,看的都是一些大道理,对于法律以及朝政之事都是比较陌生的,审视犯人的时候你也不能只跟人家讲大道理吧。《清实录》当中还记录过这样一个故事:清朝道光年间,朝堂之上有一个人叫做乐斌,他所担任的官职也不小,是当时的陕西提督,到他也是靠着自己满族旗人的身份才坐上了官位。

自己本身连字都不认识,只会骑马射箭,所以每当他所管辖的区域遇到案件、公事时,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都交由他的师爷进行处理,而他的师爷则利用自身的权利到处索要好处,经常颠倒黑白,在百姓心目中他的名字甚至要比乐斌的影响还要大。

2.职责划分详细,专人专项负责

清朝时期的师爷与其他时期的慕业人选在所要承担的任务上也有着不小的区别,其实在清朝初年很多师爷还是要靠自己一个人去完成很多事情的,像是诉讼以及税务的征收,再加上算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官员为了追求效率将师爷的职责逐渐划分开来,具体的一项任务有具体的师爷去做,有时候同时要雇佣多个师爷来帮自己处理政务。

其中较为活跃的有“刑名师爷”与“钱粮师爷”,“刑名师爷”主要对平日里百姓的民事诉讼进行负责,也就是不少清朝题材的电视剧中,出现在公堂之上的县官们身边的助手。他们需要熟背大清律法,基本上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要去找他们,而他们则需要对案情进行一个具体的判定,是官服阶层权利的直接代表。

而“钱粮师爷”掌管着赋税以及官府的各大财政问题,在清朝时期,民间的税收一般以两种形式完成,有的百姓交的是钱,而有的百姓交的是粮食,“钱粮师爷”的主要工作就是对百姓们所上交的税收进行统计,然后再由官员们上交给朝廷。当然“钱粮师爷”的任务也不只是如此,有许多民生问题也是和他们直接挂钩的。

三、由身兼数职到专职一项,体现古代政府政治特点

1.各级官府对于“技术性官员”的欠缺

清朝时期师爷群体的大规模出现,其实也和当时的官府特点有些一定的关键。清朝时期中央为了加强对于各地区的管制,在官员的职位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划分,一个州县往往有总督、巡抚、县令、知州等多个官员进行治理,但虽然官员不断增多在职责上却没有很明确的区分开,经常是一个人要负责很多的事情。

而这对于一些地方官员来说也是极为困难的,就像上文中所说的一样,清朝时期的官吏基本上都是通过科举考试坐上官位的,对于这些读书人而言治理国家让百姓们安居乐业是他们比较擅长做的,但一些专业能力较强的“技术活”到了他们这就显得有着无从下手了,所以他们就需要一些专门的“技术人员”来应对这些问题。

但在当时不管是各级官吏也好还是当时的行政部门也罢,一般都秉承着行政为大的核心思想,也就是以“治”为主,这也让“技术官员”严重欠缺,从而迫使直接面临问题的各级官员不得不将师爷的工作属性逐渐细化,同时增加师爷的聘请数量。

2.只起监督作用的官府行政部门

就以当时的“刑名师爷”为例,在当时它的出现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来自于现实的逼迫。

在当时社会上其实还有着一种职业叫做“讼师”,主要为人们处理诉讼事物,也就是帮别人打官司,和现在的律师差不多。但当时地方的官府内部又没有法官,而且清朝的律法又极为的详细,所以地方官员只能聘请专门研究律法的师爷来到官府当中充当法官的角色,与讼师进行对质。

再加上当时对于各阶级官员的审查工作都非常严格,稍有做的不好不仅会被降级甚至还可能会被革职,官员们自然也不会因小失大,大量聘请师爷的主要原因也是为了官府明面上的业绩能够好起来,在人民群众之间有一个好口碑,自己也能安安稳稳的坐在官位上。

但师爷这一职业产生变革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于当时的政府特点,对于当时的政府而言主要还是对百姓进行一种监管,它们并不服务于百姓。这也让他们重视百姓的权利,但却又不重视服务于百姓的义务,最后也只能采用聘请师爷的方式来进行弥补。

结语:

官府的政治特点决定了“师爷”行业的变革,清朝时期“师爷”由身兼数职变为专攻一科的根本原因正是来自于当时官府独特的政治特点,“监督型政府”很难适应于当时社会的发展,势必会造成与社会脱轨的局面。

想要在对百姓进行监管的同时又要做到服务于人民,就需要得到师爷群体的帮助,于是乎大量的“师爷”群体被任用,弥补了当时官府对于“技术性官员”的欠缺,从而也就形成了清朝官府较为独特的“佐官以治”的官府政治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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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研究清朝历史,大清帝国,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是一部波澜壮阔的恢宏史诗,只是晚清时期,以慈禧为首的末代皇族,没有承启前人的雄浑乐章,一帮败家子,毁掉了大清的江山基业! 纵览大清十二帝,其中不乏雄才大略的康、雍、乾三帝,开创了大清盛世。十二皇帝,千秋功罪,史家自有评说。以在下看来,康熙皇帝,乃是最为了不得的一代帝王。真可谓“秦皇汉武,稍逊风骚。唐宗宋祖,略输文采。清代康熙,雄才为略,无人可比”。在我开来,历代帝王,屈指数来,其文采武略,无出其右。清史记载,康熙皇帝十分重视科学家。康熙年间,西洋的自然科学传入中国不久,一般读书人都看不起。康熙却笃爱之极,以至到了废寝忘食,痴迷如狂的地步。康熙于数学、天文、历法、物理、生物、外语、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无一不懂。 同时,他十分重视科学,尊崇科学人才。 当他看到科学家梅文鼎著的《历学疑问》时,欣喜地说:“我留心历算多年,此事我能决其是非,将书留在这里,让我阅览后再发吧。”他仔细阅读,亲加批注,给予高度评价:“甚细心,且议论也公平,此人用力很深。”公元1705年,康熙在南巡途中,在船上亲自召见梅文鼎,一连晤谈三次。事后康熙对别人说,他自己虽然留心历象、算学方面的学问,但“此学如今通晓的极少,像梅文鼎这样精通的人真是罕见。”因此,他亲书“绩学参微”四个大字赠给梅文鼎,表彰他的成就。连康熙亲自主持编纂的《律吕正义》成书后,也立即寄给梅,请他审阅和指正。 康熙还把一些才华出众的中青年人才放在自己身边,亲加教导。他把通晓天文历法的进士陈厚耀召到南书房,“命至旁座”,亲自教授“西洋定位法”、“虚拟法”,又将陈厚耀召至渊鉴斋,“问难反覆”。另一位著名科学家明安图,是蒙古正白旗人,在历象方面很有成就,官至钦天监监正。康熙帝发现他的才智与众不同,十分宠爱,外出巡幸时命他随行。一路上,康熙对明安图耳提面命,像老师和弟子一样,“受数学于圣祖仁皇帝,精奥异人”。康熙把梅文鼎、梅珏成召至宫中,令他参加历法和算学编纂工作,又教他“借根法”。梅珏成自称“供奉内廷,蒙圣祖仁皇帝授以借根之法 。敬爱而读之,其法神妙。” 康熙经常让大臣推荐民间有奇技博学者,“凡有一技之能者,往往直召蒙养斋”。由于康熙重视科技人才,这个时期的自然科学得到了发展。在中国科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几项,也是这时完成的。其中《数理精蕴》一书,对当时引进的西方数学知识作了很有条理的编排,绘图立表,又同古代数学进行了比较性的研究,是一部“贯彻中西之异同,而辩订古今之长短”的著作,被称为“实为从古未有之书,虽专门名家,未能窥高深于万一”,代表了当时数学发展的水平。

一代大帝,雍正王朝摘要:上承康熙,下接乾隆,作为一代伟帝,雍正是那么引人注目,而千秋功过,在雍正身上又显得如此诡秘,他是如何获得王位?又有哪些功过?又是如何死去?就让我们一同简单的探讨雍正的一生。 一:简介 雍正,名爱新觉罗�6�1胤禛,清圣祖玄烨(即康熙)第四子,号雍正,死后葬于清西陵之泰陵,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庙号世宗。 对于雍正,历史界向来褒贬不一,有人说是一世伟才,也有人说是暴帝昏君,而雍正在位究竟做过哪些事? 二:雍正之功 雍正在位对康熙晚年的积弊进行改革整顿,一扫颓风,使吏治澄清、统治稳定、国库充盈、人民负担减轻,而其主要的功绩在以下方面。一:摊丁入亩。是一项重要的赋税改革,中国自古就有人丁税,成年男子,不论贫富,均须缴纳人头税。雍正实行改革,将人丁税摊入地亩,按地亩之多少,定纳税之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是谓"摊丁入地",一举取消了人头税。这项措施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是我国财政赋税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二:耗羡归公。我国古代以银、铜为货币,征税时,银两在兑换、熔铸、保存、运解中有一定损耗,故征税时有一定附加费。此项附加费称"耗羡"或"火耗",一向由地方州县征收,作为地方办公及官吏们的额外收入。耗羡无法定征收额,州县随心所欲,从重征收,有的抽正税一两、耗羡达五六钱,人民负担甚重。雍正实行"耗羡归公",将此项附加费变为法定税款、固定税额,由督抚统一管理,所得税款,除办公费用外,作为"养廉银",大幅度提高官吏们的俸入。这样,既减轻了人民负担,又保证了廉政的推行。故雍正说:"自行此法以来,吏治稍得澄清,闾阎咸免扰累。" 三:改土归流。我国西南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其职务为世袭,仅名义上接受清朝的册封。土司们生杀予夺、骄恣专擅。这种制度妨碍了国家的统一和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雍正即位后,废除了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各地的许多土司,改成和全国一致的州县制度。"改土归流"是一场严重的斗争,许多土司武装反抗,雍正坚决派兵平定。在平叛战争中虽然也累及无辜,给少数民族造成伤害,但从长远来说,"改土归流"是进步的措施,打击和限制了土司的割据和特权,对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有利。四:创立军机处。它是古代君主集权到达顶峰的标志,而且其功过还有待商议。军机处的在雍正用兵西北平叛葛尔丹所建,清雍正通过军机处把权力进一步集中在皇帝手中,而作为皇帝的秘书班子,军机处为皇帝出主意、写文件,理政务,"军国大计,罔不总揽"。其特点是处理政事迅速而机密。军机大臣直接与各地、各部打交道,了解地方情形,传达皇帝意旨。而它的出现使皇帝独裁,错误增多,而且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三:雍正之过 若是论过,雍正造孽也不少。一:苛政残酷镇压。雍正的镇压措施十分严厉。不论具体情节,抗官者即以反叛论处,斩杀不赦。甚至拒捕时,有人"共在一处,虽非下手之人,在旁目观,即系同恶共济",均斩立决。对民间秘密结社,嘱咐官吏们"时时察访,弋获首恶,拔树寻根,永断瓜葛"。苏州手工业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罢工叫歇,雍正严加惩处,立碑永禁叫歇。雍正时文字狱日益频繁,汪景祺因"谄附"年羹尧而立斩枭首,查嗣庭因趋奉隆科多而戮尸示众,陆生楠因议论时政而被军前正法。二:重农抑商。雍正遵奉重农业、轻工商的信条。他说"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即田亩之中少一耕稼之人。群趋为工,则物之制造者必多,物多则售卖不易,必至壅滞而价贱,是逐末之人多,不但有害于农,而并有害于工也"。根据这一理论制定的政策必然不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他又认为:开矿"断不可行"。因为开矿将引诱人们离开农本,追求末业,而且矿工聚集一地,易于闹事。 三:外交错误。虽然雍正英明果断堪比康熙,但他的世界眼光却和乾隆一样,逊色不少。当时外国商人来华贸易,日益增多,但雍正却不许中国商人出洋贸易,设置种种障碍,声言"海禁宁严毋宽,余无善策"。后来,在沿海各省的再三要求下,虽稍稍放宽海禁,但仍加以种种限制。尤其对久住外国的华侨商贩和劳工,"逾期不归,甘心流移外方,无可悯惜,不许其复回内地"。当时,西方先进国家正在鼓励海外贸易,而中国即使是杰出的君主也缺乏世界眼光,限制对外交往,故而成为国际潮流中的落伍者。 四:雍正继位 而雍正的继位问题,是史学家乐此不疲的研究对象。学术界历来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他受康熙遗诏继位,是合法继承;一种认为康熙并未传位与他,雍正是矫诏夺位。由于雍正即位,篡改了历史,销毁了档案,现在已找不到他矫诏夺位的确凿证据。斧声烛影,已是千古的疑案,但从各种迹象推断,他的继位确实存在很多疑点。一:康熙死前是谁侍立,尚成疑问。康熙晚年,太子废立,诸子争位,闹得乌烟瘴气,储位虚悬,人心不定。史说隆科多为惟一顾命之大臣,而其他谕旨中却说,康熙死时隆科多不在御前,又说康熙传诏时皇十七子胤礼在寝宫外侍候。而其他史料证明,胤礼时在皇宫内值班,并不在畅春园寝宫外,如此等等。因此,是否存在这一临终传位的现场,实属疑问。二:王储是谁,亦是迷离。当时因准噶尔入侵西藏,康熙命皇十四子胤禵(读ti第二声)为抚远大将军,统兵援藏,给以大权,用正黄旗�,称大将军王,礼仪隆重,规格极高,康熙当是意有所钟。康熙称赞胤禵的才能"大将军是我皇子,确系良将,带领大军,深知有带兵才能"。很多人心目中也以胤禵为接班人,如皇九子胤禟说胤禵"聪明绝世","才德双全,我弟兄内皆不如";"十四爷现今出兵,皇上看的也很重,将来这皇太子一定是他"。可是,康熙在畅春园猝然去世,雍正与时任步军统领,掌管京师兵权的隆科多勾结密谋,夺取了帝位,而胤禵远在青海,鞭长莫及,故而帝梦成空。 五:雍正之死 而雍正又是如何死亡的?历史上也无确凿证据证明。关于雍正之死,清宫档案中雍正朝的《起居注》是这样记载的:雍正十三年八月(公元1735年),雍正皇帝住在圆明园,八月十八那天他与大臣们商量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八月二十他召见宁古塔的几位地方官员,第二天仍然正常办公,说明这时他的身体仍然很好。但到了八月二十二,他却突然得病,当天晚上,已经奄奄一息的雍正便宣布传位给儿子乾隆。第二天,58岁的雍正就在圆明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对雍正皇帝的突然死亡,清朝官方只有如此简单的记载,也没有说明任何原因。这就很容易引起人们的猜测。于是,关于雍正死因的种种说法便产生了。民间传说又三种版本。一:当时有一位侠女叫吕四娘,她的父亲和爷爷都因文字狱被雍正杀害。为报仇,吕四娘砍去雍正的头。因此,在安葬雍正时,只好铸造了一颗金头。而且此金头在今清朝博物馆中。二:《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有个恋人叫竺香玉,是林黛玉的化身。竺香玉后被雍正霸占,成为皇后。曹雪芹想念恋人,就混入宫中,与竺香玉合谋,用丹药将雍正毒死。三:还有的野史传闻,说宫女与太监串通一气,用绳子把雍正勒死了。可毕竟是传说,不免奇怪。“官方”给出的结论是——崇尚丹药。丹是道教的一种修炼方法,为的是长生不老。丹药,也就是仙丹,是道士们用铅砂、硫磺、水银等天然矿物做原料,用炉鼎烧炼而成。相传,吃了这种丹药就可以长生不老。雍正没当皇帝的时候,就对丹药产生了兴趣。他曾写过一首《烧丹》诗:“铅砂和药物,松柏绕云坛。炉运阴阳火,功兼内外丹。”从中可以看出,雍正早年就对炼丹有了相当的研究和兴趣。雍正当上皇帝后,极力推崇金丹派南宗祖师张伯端,把他封为“紫阳真人”,雍正特别赞赏张伯端发明了金丹要领。至少从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开始,雍正就经常吃道士炼制的一种叫“既济丹”的丹药。从他对田文镜奏折的批语中,可以知道他感觉服后有效,还把丹药作为礼品赏赐给鄂尔泰、田文镜等大臣。事实上,炼丹所用的铅、汞、硫、砷等矿物质都具有毒性,对大脑和五脏侵害相当大。雍正死前的12天,《活计档》中曾记录:“总管太监陈久卿、首领太监王守贵一同传话:圆明园要用牛舌头黑铅二百斤。”黑铅是有毒金属,过量服食可使人致死。100公斤黑铅运入圆明园,之后不久雍正在这个园子内突然死去,史学家认为这不是偶然巧合,而是直接证明了雍正之死,完全有可能是丹药中毒造成的。于是这一代伟帝,最后仅以58岁享年,突然抛弃了金銮殿,永远躺在了泰陵的地宫里。 六:结语 历史本就错综复杂,而染上政治的历史就更加扑朔迷离,究竟事实如何,功过孰定,也须时间的考定。

秦国经,1936年出生,河南汝阳人。24岁就到明清档案部工作了,并且一直从事明清档案T作,到他退休时,已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T作了37年,他所从事的一直是明清档案这一块工作。秦先生所积累的明清档案知识无几入能及,他本人也被称为清史专家。秦先生在T作时就有很多论文发表、著作出版,如《论乾隆帝治理宫廷的功绩》、《想有作为的光绪》等。而他退休后,更是笔耕不辍,独撰、主编了《紫禁城皇家生活全景》、《御笔诏令说清史》、《清代文书档案图鉴》等,还有本文要介绍的《明清档案学》。《明清档案学》是秦先生在退休后,用十几年的时间研究明清档案的积淀写就的力作。2005年于学苑出版社出版。秦国经先生将近四十年的档案1二作经验和长年累月积累的学识,都融进了这部57万字的巨著——《明清档案学》。拿到该书时,实在为该书的厚度惊叹,觉得这么厚的一本书,读完就得耗费很多精力吧,更何况是编写这部巨著!因此,不得不对秦国经先生感到钦佩。一、全书内容和结构梗概该书分七编,一共三十四章。第一编主要是历史背景,为后文的出场做引导,像论文的序言。第二编和第三编是对各馆所藏明清档案的介绍,让我们对明清档案的现状有一个大概的理解,主要有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台湾故宫博物院文献馆、辽宁档案馆、吉林档案馆、四Jlib案馆、山东档案馆等几十个档案保管机构所保存的明清档案以及民间的契约、谱牒等档案,还对国外留存的明清档案进行了介绍,从而展现了现存于世的2000多万件明清档案的全貌。第四编是按照档案的内容,分专题对明清档案进行介绍,有政务总类、宫廷皇族、职官吏役、军务、政法、民族事务、中外关系等十八类档案。第五、六、七编则是对明清档案业务丁作上的介绍,主要包括明清档案的开发和管理工作。从管理者的角度和工作思路告诉读者这些明清档案在编排上的内部联系,这就便利了我们进行明清档案的检索和查阅。章节之间的结构安排,我们会发现每一编根据需要会有所不同。第一编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先明朝后清朝;第二、三编则按档案馆进行排序,先第一历史档案馆,然后是台湾和海外,然后是各省档案馆;第四编则更显示了其中的逻辑,作者将不同的内容进行了排序,总体来说是先政治,接着是文化,最后是经济,而政治当中又从皇族到宫廷,到官场,最后到百姓的一种自上而下的顺序。第五、六、七编里则按照档案管理和整到顺序的先后来排序了。该书的编排有很强的逻辑眭,像极了一篇行文紧凑的文章,步步相扣,紧紧相连。浑然一体。二、多功能性质品读《明清档案学》是一部拥有高尚灵魂的书。它的内容并不是单一的某一方面的,而是正如学界的评价:“既是研究明清档案、档案丁:作和明清档案事业的一部学术著作,同时也是检索利用明清档案的一部工具书。”…n,包罗了明清档案的万象。正是它的这些丰富的内容,使得该书具有多种功能,具体如下:1.史著功能:档案产生的相关历史背景介绍。在书的开始,作者安排了第一编的《明清王朝的国家机关与文书档案制度》,在该编当中,作者简要介绍了明清王朝的国家机构的设立及其改革,并重点介绍了这两个王朝的文书档案制度。例如作者在介绍明朝政治制度和国家机构的时候介绍了明朝废除行中书省,设内阁,立“三司”等等措施。而介绍两朝的文书档案制度则是更加直接地为我们了解明清档案服务了。介绍机构变更和文书档案制度将现今保存的明清档案形成、流传、归档、保管的整个过程像历史重现一样展现在我I'II艮前,对我们了解明清档案提供了大量的历史背景。当然,作者的这些介绍也意外地收到了另一个效果,即向读者展示了明清两朝的机构和文书档案制度发展史.让本书也拥有了“史著”的一个身份。而且,作者在介绍每一个馆藏档案的时候,还会对档案形成机构进行介绍,如在介绍清朝的内阁档案的时候,就对内阁这个机构的设立、职责、发展等做了简要的论述。同时,该书还有大量的史料分析、论述等,这也是它拥有“史著”性质的原因之一。如在第四编当中,对明清档案分类研究和论述的时候,作者基本对每一个类别的档案都做了一定的背景介绍。如在介绍政务总类的档案时,将清朝每一个皇帝都进行了介绍。这无疑对我们了解清朝皇帝和历史是有很大帮助的。2.全宗指南:各馆明清档案保管情况介绍。当开始介绍各明清档案时,作者采用了分馆介绍的办法。先是保管最为丰富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接着是我国各地和国外所藏的明清档案的介绍。在介绍每一个馆藏的档案的时候,作者都会对形成档案的机构和背景先做一下简单的介绍,然后再对该类档案的收藏情况做一下介绍,最后再将该馆是如何对这一类别的档案进行分类的予以说明,便于读者按图索骥。可以说这部分的内容使得该书很像各个档案馆关于明清档案的全宗介绍,因此,该书具有了一定的“全宗指南”的性质,读者可以根据这个指南在档案馆找到相应的档案。3.工具书:大量史料汇集。大量史料的汇集集中体现在第四编,《明清档案分类与历史研究》。在这一篇当中,作者将档案像图书馆图书分类般将明清档案按内容分类介绍。大类是政治、经济、文化三类,每个大类里再分小类。例如政治里有政务总类、军务、政法等等。而且十分值得赞扬的是在这一编的介绍中,列举了很多例子,有些例子就是档案的原文,例如一些关于光绪帝和慈禧的治病药方等。这让无缘看到档案的人在这里找到了一点弥补。同时该书后面的很多附录也再次说明了该书工具书的性质。本书一共有五个附录,每一个附录都具有很高的史料和工具书的价值。例如第一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明清档案个全宗一览表》,这个表对我们了解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明清档案分类自然意义不小,而第三个附录,《明清档案缩微品目录》,则更是对我们利用这些档案具有极高的价值。因此这些附录虽少,但却都是精华,都十分实用,也为该书增色了不少。4.丁作手册:明清档案工作方法介绍和指导。一部书能拥有上述几个功能已经十分了不起了,但是该书却超过了这个“了不起”,它还可以作为工作手册来被明清档案工作者借鉴。该书的最后i编,正是对明清档案管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无论是其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修复等方面都十分有借鉴意义,这些应该都是作者四十年来的工作经验的总结。还有作者关于明清档案的开发利用的方法建议也是十分具有参考意义的,以及最后的关于明清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更是让我们接近了管理的新手段。所以说该书也具有工作手册的功能是一点也不假的。当然,一本书不管再怎么优秀,其中也难免还是会有一些瑕疵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其他的还有《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17号)、《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39--2008)、《缩微胶片数字化技术规范》(DA,r43—2009)、《数字档案信息输出到缩微胶片上的技术规范}(DA/T44--2009)、《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2009)、《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r47—2009)、《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DA/T48--2009)。但大多数编写者对此认识不够,加上没有工作经验、对实际工作缺乏了解等,所编教材脱离实际,内容过时,这些新法规、新标准、新技术等不能及时反映到教材中来,不能满足一线岗位对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要求。部分教材内容还停留在几年甚至十几年前的水平上。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于2006年颁布多年,但有的201 1年、2012出版的教材还在沿用1987年的相关规定。另外,调查显示,高职高专文秘、行政管理、外语类等专业毕业生主要去向是各类中小型企业,主要岗位包括文员、秘书、档案员、人事薪酬专员、公关人员、行政助理、外贸经理助理、会计员、营销人员、客户经理等。其中,有不少人要兼任会计。一z-+l-lLtk资格考试中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等科目也涉及会计档案。这也要求高职高专档案管理教材应当与时俱进,适当增加或充实会计档案方面内容。目前,绝大多数教材还没有涉及此类内容。2编写体例不合适。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出版的高职高专档案管理教材,绝大多数没有突破传统的编写路子,编写体例还是传统的理论说教风格居多。即使是理实一体化、任务驱动式教材,也没有真正过渡到以培养应用能力为主的工学结合体系上来,与现今高职高专院校的教改、课改、校企结合、培养操作性人才的整体目标不相符。当前,按照“任务驱动”、“项目教学”等思路编写的高职高专档案管理教材,不少还不是真正的项目式教材。这些教材不外乎是将原来的,而这本书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1)书名与内容有些出入。本书的书名是“明清档案学”,可是其中的大部分内容都是明清档案的介绍、历史研究和管理,并没有介绍明清档案学这个学科,甚至连该学科的研究对象、任务等等都未进行深入的探讨,而书却用了这个名字,稍有不妥。若将书名改为《明清档案研究和管理)II更贴近书的内容。(2)体例安排上也有一些瑕疵。这主要是第四编中的第五章,关于明清档案价值和作用的探讨。如果将其移到第六编关于明清档案的开发和利用的开头,似乎能更合理。当然,瑕不掩瑜,尽管这本书存在一定的缺陷,但和其贡献相比,这些缺陷则微不足道了。最后要感谢秦国经先生为我们带来一部如此精彩的书,它将引领我们走近明清档案,了解更多的那些被尘封的故事。望采纳

关于清朝的毕业论文

清代到现代旗袍样式的改变 民族服饰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穿在身上的文化,是人们穿在身上的历史,是人们穿在身上的艺术,是人们穿在身上的体验,是人们穿在身上的智慧,是穿在身上的标识.长期以来,在服饰方面不同民族的服饰文化共存、共荣、共享的特点非常突出,这是中华民族文化和政治认同的符号.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我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为了适应自然环境和满足生产生活需要,逐步创造了独具魅力的服饰文化.满族的服饰文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民族服饰文化,促进了各民族服饰文化的共存、共享与共荣,影响和带动其他民族服饰的流变,促进中华民族服饰发展史的大转变,也促进了中华民族服饰走向世界.一.清代满族旗袍清朝是以满族统治者为主的政权机构,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后金政权后,推行八旗制度.清代满族人基本都编入八旗,有旗人之称,故这种满族男女老少四季皆宜的服装被人们称为旗袍。旗袍,满语称“衣介”.分为单,夹,皮,棉四种.这种“衣皆连裳”(古代上为衣,下为裳)与汉族的上衣下裳的两截衣裳有明显区别.式样分男女两种。满族贵族入关统治全国后,清太宗皇太极认为清朝帝王应当维持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传统习惯,尤其是维持统治者的民族标志的服饰制度,以此作为固国之本。于是便著手制定和完善清朝的衣冠制,并三令五申,不许亲王大臣学汉人穿褒衣博带、宽袍大袖等。满族先民生活在白山黑水之间,为长期适应寒冷气候而选择了包暖性较好的袍装作为日常服饰。在明朝中期满族吸收中原汉族的袄式服装,改进成具有其民族特色的“旗装”也称“旗袍”。清朝建立后由于满族贵族统治者的强制性推广,旗装在全国通行,但很快与汉族传统服装相融合。清初男子旗袍为圆领、大襟、箭袖(马蹄袖),四面开衩,系扣袢,腰中束带。四面开衩是为了骑射自如,箭袖是为射箭方便,又可御寒保护手背。冬季在棉袍外往往套一件长到肚脐、四面开衩、对襟的短褂,俗称马褂(满语鄂多赫)。亦有外套一马甲(俗称坎肩)者。清末。由四开衩改为左右两开衩,箭袖多改为平袖。女式旗袍基本与男袍同,只是在领口、前襟、袖口等处镶饰花边,天寒时则外加马褂或马甲于袍外。二.清代满族旗袍的特点旗袍均为带大襟,短领、长袖、又分单、夹、棉、皮之别,一年四季各有差异。在料面上又有布、缎、绸、绒等几种,此外,在色和布纹饰方面很有时代性。清顺治、康熙、雍正年间时,在社会上时兴穿兰色或宝石蓝色的旗袍,取其明快和清淡。乾隆之后,时兴玫瑰紫色,取其红火,后来逐渐地出现了大红、粉红、真红、枣红、紫红等以红为主的料饰。自嘉庆年间始,厌了绛色,时兴亮灰、淡灰、银灰色,取其洁净古朴。衣料的纹饰是吉祥的象征品,无论是缂丝、锦段、丝绸大绒等,多选择“宝贵长春”“万事如意”“四季平安”、“福寿绵长”“鹿同春”“百蝶穿花”等。农村中的妇女多为素面无纹。旗袍的领子多数是安假领,其状如“牛舌头”,多用绸、缎布料制成。为使挺直和耐污,多用习惯浆制,夏季,以“秃脖子”即无领为凉快。春秋季时,多用绒、缎、绸作领料,冬季多用绒皮作料,以防风寒,复制于袍外,女性的领子,是由一条叠起的6厘米左右宽的绸带子围于脖上,一端披在旗袍的大襟里。领子又分窄领和宽领两种,不论上长袍还是短袍,一般都安领。旗袍的绊扣,其质地又分铜、鎏金、银、玉、包金、三镶裴翠、玛、珊瑚、琥珀、罗细及料质等。此外,扣子的纹饰也很讲究。如飞禽走畜、福禄寿喜、折枝花卉等。选择扣子时要与衣服配套,如婚礼双喜袍,要用双喜字扣饰;生日寿袍,要选用寿字扣饰,花卉袍饰;则用花卉纹饰扣相陪衬等。满族人穿着旗袍时,下边是天足,上边是梳着大板头,就锡《四郎探母》中铁镜公主梳的那样发式,或脑后梳上了两块黑缎子糊的板,好象蟑翼似的。故名“蟑翼式”尤其是王公命妇家的妇女外出,总是涂脂抹粉,穿上旗袍,步履轻盈,端庄怡人。旗袍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点外,不同时期的组合特征仍比较鲜明.康熙年间:贵族妇女流行一种三.清代满族旗袍对现代旗袍的影响民国年间,女式旗袍多改为胸襟宽松、腰身微紧、臀部稍宽、下摆略收的式样,这种贴身合体的旗袍,更能显示出妇女端庄典雅及身段之美。从二十年代中叶,直到1949年,近三十年中,服装设计家要使时装常变花样,去追求新式样,但万变不离其宗,也无非把旗袍的领子做高低(高时硬领箍脖,高可顶信下颚骨,还钉上三个纽绊,头部转动都受限制,低时领子只有一遍指高,总算有个领子罢了)把袖子袖口裁短裁长,(袖口长时盖信手背,短袖口时仅及肘部,再短时只遮两腋,乍一看很象穿着个大坎肩儿)把身长裁长裁短(袍身长时下摆扫地着脚面,短时下摆仅至膝部)把下裉开高开低(下裉高时到胯骨,使旗袍的前后膝很象舞台上大将军穿的甲片飘在下身前后,低时到膝部以下,走路时迈不开步)。他们的新装设计只是在旗袍的领、腿高低、袖身长短,多变花样,争奇斗艳,反正就是离不开旗袍。到了四十年代,旗袍的样式是领口减低,短袖过膝,轻便合体,臀部加肥,胸部加宽,穿在身上显得雅致绢好,衬托出女性曲线身段的自然美。解放后,中国妇女获得了男女平等,就连夫妻子都一律改成为爱人,妇女穿衣服,都学着解放区的样子,穿列宁服或中山装,男女一样,再也不穿红挂绿,只是一色的灰色或兰色。旧日的旗袍也都压在箱底,穿旗袍的人不多了,可是,宋庆龄副主席在庄严隆重的场合,参与重大的国际活动或节庆活动,都穿旗袍,你看她那身装束多漂亮。王光美同志随同刘少奇出国访问时,也身穿旗袍,高雅大方,因此,旗袍被誉为“东方女性的代表”。近年来,人民的生活富裕了,妇女的服装到了美丽新颖,百花争艳的时代,旗袍也在发展,变化。如今的旗袍选料精良,剪裁得体,讲究边沿,盘扣精美,穿上旗袍合身合体,自然优美,体现东方女性苗条的身段和典雅端庄的风度来,外国的友人、美学家、艺术家纷纷称赞旗袍是最能体现女性美的中国服装。因此,才能把旗袍定为中国妇女的国服。

为了50分写3000字多累啊,不过这个题目感觉好和谐,从甲午看,除了骂李鸿章骂慈禧骂清朝骂封建还能写什么,客观看李鸿章倒是有不少好写的

(一)主题的写法[2]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二)题目的写法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三)摘要的写法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四)引言的写法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

李鸿章一生可谓阅尽沧桑,少年科第,壮年戎马,中年封疆,晚年洋务。他睁眼看世界,师夷图自强,身担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既倒之重任,到死却只能发出“我办了一辈子的事,练兵也,海军也,都是纸糊的老虎”的哀叹,诚可悲哉! 北洋水师是他主导建立的一支近代海军,船坚炮利,总吨位号称世界第八,亚洲第一。却在甲午海战中,一败于丰岛,再败于黄海,三败于威海,以致全军覆没。个中缘由,深堪究诘。 中国是一个大陆国家,以农业为基础,以儒家思想为主要意思形态的农耕文明,从根本上缺乏征服冒险探寻未知的精神。农耕文明讲求的是聚族而居,精耕细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一切都非常有规律。对一切活动的结果也可以预知,"种瓜的瓜,种豆得豆"正反映了这一点。儒家思想强调的是"仁义""中庸",这造就了中华文明内敛性和非竞争性的集体人格与文化心理。面对波涛汹涌变幻莫测的海洋产生的海洋文明,习惯于乘风破浪探寻未知的彼岸,这使得他们对海洋有一种先天的亲和力。长期的航海冒险开辟了新航线,发现了新大陆,获的了巨额商业利益,同时也催生了保护贸易利益的海军。这样就形成了以海军保护海外贸易,以贸易利益发展海军的良性循环机制,海外贸易和海军都得了长足的发展。反观之中国,虽然也有绵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领海,但以小自耕农为国家的主体,大部分的生产生活用品都能自给自足,人民也以"七十者可以食肉""黎民不饥不寒"这种低水准的平等生活感到满足,别无它求,自然无大规模交换贸易之需要。帝国统治者更自认为“天朝抚有四海”、“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郑和的七下西洋主要目的是"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政治目的大于经济目的。并且这种大规模的远航为官府所垄断,民间几乎是寸板不得下海。这种行为没有制度化,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没有内在的经济利益要求,跟皇帝的治国理想及执政风格有很大的关系,故明宣宗以后就再也没有大规模地进行过了。这就使我们帝国从帝王将相到贩夫走卒对海洋的认识从理论到实践都非常陌生,遑论海军的建设和制海权的重视。在世界尚未连成一片,海洋时代尚未到来时,在农耕文明尚未与海洋文明发生冲突时,我们依然可以做着"天朝上国"的美梦。但当两种文明以武力的方式争雄于海上时,中国必将陷入被动挨打的境地。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士大夫开始认识到没有一支强大而有效的海军,中国便不可能自保,更不能对付“泰西”海上大国。创建近代海军成为中国努力“师夷长技”的一项迫切而坚巨的任务。李鸿章在1870年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以后,清楚地认识到中国为强敌所环伺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变局”,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强敌”。尤其是在1874年,日本这个中国人在平日里都不怎麽提及的岛国在一翻革新买几艘军舰之后,便胆敢侵犯台湾,更使他及清政府的一些官员更清楚地认识到了海军的重要性及急迫性。西方国家虽然侵略成性,但距中国尚远,而日本近在肘腋,“诚为中国永远大患”。清政府在一场持续大半年的“海防大讨论”后,决定南北洋并举,任命李鸿章为北洋大臣,沈葆桢为南洋大臣,每年拨给400万两经费筹建南北洋两支水师。 19世纪是一个海洋时代, 美国历史学家、海军军官阿尔弗雷德·马汉(1840-1914)。于1890年出版了《制海权对历史的影响》一书,提出了“海洋中心”说。中心思想是商船队是海上军事力量的基础;海上力量决定国家力量,谁能有效控制海洋,谁就能成为世界强国;要控制海洋,就要有强大的海军和足够的海军基地,以确保对世界重要战略海道的控制;海军威力=力量+位置,海军必须以“集中”为战略法则,同时要重视“海上交通线”、“中央位置”和“内线”;海军必须积极出击,不能消极防御。这从理论上为各国扩充海军争夺海上霸权提供了依据。 甲午中日战争的暴发表面上是为了争夺朝鲜,但实际上更是为了争夺黄海的制海权。中日之间为隔海作战,必先由舰队决战于海上以争得制海权,此时的陆战退居次要地位。如无海军提供运兵后勤之支援,在陆地作战势必更加困难。是故谁能掌握黄海的制海权,谁即能取争夺朝鲜的胜利。如西方评论者之所言,两国交战,“必其先能主海,而后运兵保民,惟所欲之,无不如志;且使败于陆路,仍可登舟而返。而不第此也。东海往来,一帆风顺,日卒之犯中国,华师之保朝鲜,举不啻朝发而夕至,海权之所关系,尤为重大。” 然甲午海战,北洋水师一败再败,曷其所以然也?试论之如下: 一 清政府 在剿灭太平天国运动和"捻军"的过程中,八旗军和绿营军畏敌如虎,不堪一击,毫无战斗力可言。湘军与淮军趁势而起,戡定大乱,再造中兴。曾国藩李鸿章因之而成国之柱石中兴名将,黄褂红顶位极人臣,然而湘淮二军毕竟是清政府体制之外的私人武装,对清政府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清政府对之猜忌甚深。曾国藩深谙为臣之道,在克复金陵后,裁撤湘军自减羽翼以让朝庭安心,自己也能持盈保泰善始善终。淮军得以保留一方面是因为战事未息尚需用兵且李鸿章此时威望尚低易于掌控;另一方面是李左有隙,清政府大力扶持左宗堂的楚军对抗淮军,并且湘淮两军也渐露矛盾。但清政府对李鸿章及淮军始终抱有戒心,从根本上防止它发展壮大。 建设近代化海军,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清政府维护其统治的需要。但二十年中,北洋海防经费从未解足份额过,每年实际收入仅100万两左右。1888年,《北洋海军章程》制定北洋舰队正式成军后,拨给海军经费更少,北洋舰队没有再购入一艘新式军舰,部分应更新的火炮等亦未进行。其主要原因是清政府的战略眼光狭隘,发展海军目的仅限于自保,看不到近代海防科技的发展日新月移,人力物力投入力度远远不够;以小农经济基础的封建国家,生产力水平落后,财政收入十分有限,鸦片战争以后,各种赔款接连不断无异于雪上加霜,只得靠各种捐厘税金来维持一支近代化海军,这已是十分困难而海军经费还被大量挪用;但担心李鸿章挟北洋以自重难以驾驭也是重要因素。同时南北洋并举而不让李鸿章总办,也不难看出清政府以南洋制衡北洋的意图. 二 李鸿章及清政府官员 李鸿章虽然是"洋务运动"的领,倡导并身体力行"师夷长技以自强",但从本质上讲他还是封建帝国的官员而且是一位精于权谋算计的官员,他所做的一切的最终目的是为获到更高官位,攫取更大的政治经济利益。他把淮军和北洋水师当作自己的政治资本,为了壮大北洋水师可谓"机关算尽"。他大量挪用南洋水师的经费及招商局的官款榨取地方财政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加深了与湘系集团和同僚之间的重重矛盾,影响南北洋不能和衷共济。 作为军功起家洋务崛起的李鸿章与同辈官员比起来,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见识,知道洋枪洋炮的威力,了解西洋科技的伟大。但他同时也是"四书五经"培养出来的传统知识分子,没有经过近代的高等政治军事教育尤其没有接受系统的海战知识的教育’没有亲身经历大规模的近代海战,缺乏战略眼光,对制海权更是闻所未闻。在海防上李鸿章奉行守口主义主张以陆守为主,他对后来崛起的德国十分注意,对普鲁士人布哈里所著的《防海新论》更是青睐有加。对该书提出两国交兵,往堵敌国海口,封锁敌国海岸,不容敌船出入,则为防守本国海岸之上策,“其次莫如自守,如沿海数千里敌船处处可到,若处处设防,以全力散布于甚大之地面,兵分力单,一处受创,全局失势,故必聚积精锐,止保护紧要数处,即可固守。”的理论深以为然。死守海口,消极应敌,将“活”的舰船变成了“死”的炮台。丰岛海战后,李鸿章派北洋舰队出海巡弋,又提出了“制敌保船”的基本方针,他的所谓“制敌”,仍寄希望于“作猛虎在山之势”的威慑;这不过是虚张声势以吓敌罢了。对于对中国海军情况了如指掌的日本来说,当然不会起到任何作用。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甲午海战的结局也就可想而知了。 19世纪八十年代,清政府内部出现了一个新兴的名曰"清流派"的政治派别,它主要由一部分不掌实权的言官和一些素有才名的翰林学子组成,同治皇帝的老师大学士李鸿藻与父子两代同为帝师的翁同龢是其领袖。他们敢于上书言事,评议时政,要求改革弊政,在沙俄觊觎中国西北,日本侵略朝鲜、琉球以及法国侵略越南等问题上,都提出强硬主张,反对妥协。但他们多放空言殊少务实,正由于他们不涉实务没有过失,无可指责,所以能够把自已打扮成天道人心的代表,抢占道德的制高点,把当日技术与法制不能解决的问题泛道德化,不同的政治主张被解释成道德上的至善与极恶,动辄口诛笔伐不遗余力。清政府对其暗中放任,间或利用其奏章博取广开言路的名声,达到抑制"洋务派"平衡各方政治力量的目的。海军发展未能中央化,而系责成沿海督抚独自办理,是清政府近代海军尤其是北洋水师发展的一个致命伤.这使得有人以"则是水师者非中国沿海之水师,乃直隶天津之水师;非海军衙门之水师,乃李鸿章之水师也"为借口阻挠北洋水师的发展.户部尚书翁同龢也常对于海军经费加以挑剔,不肯与之合作.且北洋水师与南洋福建广东三支水师属于平级单位互不隶属,身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李鸿章无权调动另外三支水师,这就埋下了战时互不相救的隐患.虽然中央成立了海军衙门,名义上全国的海军事务辖于中央,实则仍是各地区的督抚负责.且在中央成立是这个号称为“新内务府”的海军衙门,非但对于海军毫无建树,反而使本来困难重重的海军发展更陷入一筹莫展的境地. 在剿灭太平天国运动中各地督抚权力日增,已有尾大不掉之势,再加以地方主义的思想太重,各怀畛域之见,此疆彼界,而难以同舟共济。湘淮二系之间,更是时有摩擦。远在海防与塞防之争时,湘系领袖左宗棠即与鸿章的意见不合,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另一湘军领袖刘坤一,也是李鸿章的反对者,不论在两广总督或两江总督任内,都不肯与之合作。甲午战争时,还有人认为只是李鸿章一人,北洋水师一军,直隶一省与日本作战,与南方的海军并不相干。致威海告急,而南洋舰队却坐视不救, 三 海军官兵 作为北洋水师提督的丁汝昌并没有受到过近代军事教育,更无统率近代化舰队决战海上的实战经验.他曾参加过太平天国运动,后来转投淮军,率领骑兵英勇作战,当太平天国败亡时,他已升总兵,相当于一支骑兵师的师长。陕甘总督左宗棠指挥西征收复新疆的战事,因素知丁汝昌作战英勇,奏请发往甘肃差遣。此时丁汝昌因赋闲在家无事可做,便来投奔李鸿章谋求官职,李鸿章不愿丁汝昌西行,便以丁汝昌“伤病复发”为由,把他留在天津。他能当上北洋水师提督北洋主要靠的不是他的才能,而是他的性格内向处事温和没有野心和对李鸿章惟命是从,以及他和李鸿章的同乡关系.李鸿章任命丁汝昌为北洋水师提督目的是要将北洋水师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成为名副其实的"李家军". 北洋海军左翼总兵兼带“镇远”舰的林泰曾是福建船政学堂首届毕业生并入英国高士堡海军军官学校深造,而后上英国地中海舰队“孛来克柏林"号铁甲舰实习,后有改上“潘尼洛布”、“阿其力及“威灵顿等舰实习. 北洋海军右翼总兵刘步蟾以第一名成绩成为福州船政学堂首届毕业生。1876年,被派赴英国学习海军,三年,上英国地中海舰队旗舰“马那杜”号实习,担任见习大副。次年,因病自塞浦路斯离舰返回巴黎休养,四年痊愈,重返地中海舰队实习,上“拉里号”。 北洋水师除丁汝昌以外的中高层将领大都受过近代军事教育并出洋留过学且在世界一流的舰队里实习过,但他们在当时应该是清政府里一群奇特的将军,他们靠的是学习或别的事情而不是靠军功得以身居要津.李鸿章注重对他们军事素理论素质的培养而忽略了实战经验以及政治素质的培养,下层官兵就更不用提了. 在清王朝的这个大染缸里,缺乏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严格纪律约束的北洋水师早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透过它那钢筋铁骨散发着腐烂的气息. 丁汝昌在刘公岛上盖起商铺用以出租获利,各船管带平时把经费用在个人前途的“经营”和享乐,把舰船保养备战的钱挪作他用。 海军官兵更是大肆参与走私.平日里演练更是流于形式,炮靶、雷靶,惟船动而靶不动,每次演习打靶,总是预先量好码数,设置浮标,遵标行驶,码数已知,百发百中。还有一个细结值得注意,丁汝昌刘步蟾最后是以吞食鸦片的方式自杀的,这说明了什么?他们早已是"瘾君子"了. 当东乡平八郎参观北洋水师时,他用戴着的百手套抚摩了一下中国军舰肮脏的栏杆,然后看到了炮管杂乱晾晒的衣服.回国后他说,如果我们和这支军队发生战争,我们必将胜利.这个故事的真伪,已经不显得重要,这是两支不对等的军队的战争.他们的云壤之别精神状态.已决定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争. 丰岛海战时,日本“吉野”、“浪速”、“秋津洲”三舰不宣而战,“济远”开始还击。双方炮战1小时20分钟,方伯谦见敌我力量悬殊,下令转舵向西北方向逃遁,日舰“吉野”从后追来,方伯谦下令挂白旗,后又令加挂日本海军旗。“吉野”依然紧追不舍,“济远”水手王国成等自发使用150mm尾炮,向“吉野”连发4炮,命中3炮,"吉野"顿时火起,船头低俯,不敢前进,“济远”得以逃离战场。回威海后,方伯谦捏报“鏖战四点钟之久”,并“击死倭提督”。 黄海战争一开始,刘步蟾命令士兵在有效射距外慌忙开炮,首炮非但未击中目标,反而震塌前部搭于主炮上的飞桥,丁汝昌和英员泰莱皆从桥上摔下,严重受伤。而战前丁汝昌犯了一看似无关宏旨实则致命的错误,那就是他没有指定在水师提督负伤"旗舰"被击坏的情况下,由哪位将领哪支舰船继续指挥.所以海战一开始北洋舰队就处于群龙无首各自为阵的状态,这就是哪里是平日严阵以待、训练有素的舰队?战场厮杀时,激战中落伍的日舰“比睿号”冒险从我舰群中穿过,我定远舰在相距四百米距离上发射鱼雷,未中。“致远”沉没,,济远管带方伯谦惊恐万状,连忙挂起“本舰重伤”的信旗驶出阵外。济远舰在逃跑时慌乱中又撞到了正在搁浅中的扬威号,扬威舰被撞得裂开了一个大洞,不久便在黄海沉没。扬威管带林履中悲愤交加,跳海身亡。“广甲”见舰“济远”逃,也随之逃跑。日本先锋队四舰转而围攻“经远”,将“经远”划出阵外,中炮沉没。

清朝法制史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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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勇,男,1955年3月出生,汉族,安徽无为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研究所所长,法律系主任,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学研究院院长,兼任全国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 朱勇教授为新中国第一届法律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学术领域勤于开拓,不断创新,获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先后发表论文《清代宗族法研究》、《法律与现代社会》等,并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冲突与统一——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亲情义务与法律义务》、《中国古代法律的自然主义特征》等;合著《中国法制史研究综述》、《清朝法制史》、《法律史研究》、《台湾司法制度》、《台湾法律概论》、《中国法律史》等多部著作与教材;主编《中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该丛书系新中国第一套系统研究中国法制发展史的多卷本著作,曾获得“国家图书奖”。朱勇教授的著作《中国法律的艰辛历程》(2002年出版),为系统研究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开拓性学术专著。[3] 朱勇博士和他的导师张晋藩教授另外,朱勇教授的译著《中华帝国的法律》(该书作者为美国汉学界著名学者D·波迪及法学家C·莫里斯),是迄今为止西方汉学家同类研究中最重要的著述之一,1993年出版以后,受到中国法律史学界的极大关注。朱勇教授自1997年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以来,门下已经有19位博士生。在朱勇教授的指导下,其中有的已经成为中国近代法律史学界的新秀,有的在教学、科研、实务等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发挥重要的作用。朱勇教授一贯要求学生“从简务实”,“少一些功利之心,多一点淡薄之志”,以“水滴石穿、积学待用”作为治学的信条,谦逊、谨慎、不骄、不躁。他还要求学生精诚团结,互帮互爱,积极进取,共同进步。朱勇教授的学术领域,从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进行研究,转向以中国近代法律史为中心,以中国法律近代化为突破。目前,朱勇教授承担着以“中国近代司法改革”等国家级科研课题为中心的一批科研项目。以朱勇教授为学术带头人,在中国法律史学术界,已基本形成一个研究中国近代法律制度和中国法律近代化问题的学术中心——中国近代法律研究中心。

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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