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罪”之我见 醉驾入罪” “醉驾入罪”之我见 醉驾入罪” 8 月 23 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马路杀手”硬起了手腕,醉驾、飙车等行为拟 入刑定罪。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 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月 25 日《新华网》 (8 ) 由此引发了关于“醉驾入罪”的大范围讨论。笔者在查阅了不少关于此类的 文章、讨论之后发现大多数的民众对于此事持支持态度。但也正是因此,笔者认 为“醉驾入罪”还当三思而后“刑” 。 o 强烈支持!明知道喝酒害人害自己,还硬要开车,一旦出事故这与故意杀人有何区 别! [ 看山山不高 2010-08-17 09:09:39 ] 0 字 [ 0/29/1 ] [ 中南海里的云 2010-08-17 09:12:40 ] 0 o 同意~这不仅关系到自己更关系到别人的生命!字 [ 0/9/0 ] o 坚决支持!要安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0 字 [ 0/7/0 ] [ 强国国王 2010-08-17 09:17:26 ] o 醉酒驾驶应判死刑,这种行为属于用极端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09:22:57 ] 0 字 [ 0/10/0 ] [ laosiren 2010-08-17 o 对醉酒驾驶者追究刑责非但应该,而且很有必要。 [ 仁文主] 以上是从某论坛随机摘录下来的文字, 从这些话语中我们可以看普通出民众 对于“醉驾入罪”所持的态度。我浏览了几个比较大型的论坛,绝大多数民众对 于此事的态度为认同,认为这是一件绝好的事,只有少数人持反对并大多属于从 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更少数是纯粹认为醉驾入罪是欠妥的。 而我之所以认为醉驾入罪欠妥,正是由于大多数民众的反应而引起的。民众 的反应究其缘由还要推到已经解体的中华法系。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公元 前 221 年~公元前 206 年),到隋唐时期(公元 581 年~公元 618 年)成熟。其 最主要的特点为:诸法合体,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中国从战国李悝著《法经》起, 直到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例》 ,都以刑法为主,兼有民事、行政和诉讼等 方面的内容。这种诸法合体的混合编纂形式,贯穿整个封建时代,直到 20 世纪 初清末修律才得以改变。 然而随着世界文明的发展,严刑峻法已经逐渐濒临消亡,在崇尚人权、民主 的发展潮流中,重刑轻民无疑是一种法治的倒退。中华法系的建立是由统治者便 于统治民众而逐渐形成的,是种自上而下的形成方式,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甚至 其中许多条款以刑代罚, 几千年来中华法系统治下国人的思想也受这种法律的约 束变得重刑而轻民。中国人总觉得“惩恶扬善”重点在“惩恶” ,但笔者认为且 不提西方思潮,就中国传统思想,就中国国情来说也应当把重点放在“扬善”而 非“惩恶” 。 欧洲自古有句法律谚语: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欧洲的法律体系早 在建成时就和中国的法律体系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欧洲早期的法律是从民法 开始的,是建立在民众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意识上的,是因为民众有了这样的要求 而建立了这样的法律系统。中华法系重刑则是和欧洲的全然相反。 中国人的惯性思维就是主张用重刑来约束人的行为, 我个人认为这并不是一 个好的习惯, 我认为国家的立法应致力于从宏观的角度渐渐改变这种不符合法律 精神的惯性,而非“顺应民意”的将这种传统思想扩大下去。 并且,按照“罪罚相当”的原则,酒驾在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之前,法律就不 应处罚过重,给与适当的行政处罚足以。如今对并未造成社会危害的醉驾者处以 拘役,实际上就是“酷刑”了。而这次的立法草案可以说是对于此前频发“醉驾” 和飙车案的回应,笔者认为还是受了一定的舆论影响。正如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 员会副主任陈有西所主张的,法律人还是冷静行事、用法律理性去分析判断一种 社会情绪为好,不应成为这种情绪的弄潮儿。
酒后驾驶与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具有黑色的联系。“酒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适度饮酒能驱寒解乏延年益寿,增添喜庆气氛,然而,在交通活动中酒后驾驶则是“自己一口酒,他人一行泪”,危害甚重。笔者试从酒后驾驶的含义、危害、产生原因及防治措施等方面对酒后驾驶现象进行检讨。 一、正名:何为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要受处罚,但是酒至几巡才算酒后驾驶、醉后驾驶? 依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英文缩写为BAC)20mg/100ml≤BAC<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80mg/100ml≤BAC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换言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BAC低于20mg/100ml时,驾驶人可以合法开车。 检测是否酒后驾驶、醉后驾驶最准确的方法是即时检查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当前世界各国家几乎都采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员进行现场检测。从而认定驾驶人是否为酒后驾驶、醉后驾驶。酒精呼气测试仪提供BAC的数据,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处罚证据。 二、反思:酒后驾驶之危害 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超过60万人,我国每天在车轮下丧生者达200余人,大约50%~60%的车祸与饮酒有关。 酒精实质上是一种麻醉剂。酒精进入人体血液后会影响人的中枢神经活动并延及到运动神经和末梢神经,使手足的活动迟缓,其运动的及时性、准确性、协调性和可靠性大大降低,驾驶人的体力、判断力和协调能力也会相应下降。 总的说来,酒后驾驶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视觉能力变差。人们通常情况下的外围视界可覆盖180度。然而,酒后视域度将会缩减,而且喝得越多,视域度愈缩减,以至于无法看清周边的环境,对光的适应变差,容易产生视觉错误。行驶中易撞击静止的树木、线杆或停放的车辆,而致人、车损伤。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脱离本车道呈S形运动,致与其他车辆或行人相撞,甚至冲出路面,后果往往相当严重。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人们酒后,尤其是醉后,其判断力、自身感受能力下降,驾驶人自以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实则反应迟钝,已慢了一两秒。在避让位移中的人、车时,易造成控制不住车速,且躲向一个方向而发生事故。 3.神情亢奋、自我膨胀。饮酒后精神兴奋、盲目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及对环境情况的确信程度、自我感觉良好,总觉得车速慢,油门情不自禁下压,易开英雄车、“斗气车”,尤其是醉酒后的驾驶人往往故意炫耀其驾驶技能,操作动作相当夸张且车速快,但本人手足动作已经迟缓或失常,当紧急情况出现时,措手不及而造成事故。 三、检讨:酒后驾驶何以禁而不止 相对国外的相关法规,我国的处罚还是比较轻的。 (一)传统酒文化的浸润。饮酒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宴”的说法,年节来临,亲朋聚会,酒是不能缺少的。人们无论在悲伤的时候还是在高兴的时候,都愿意借酒抒发自己的情怀【1】。从古到今关于喝酒的典故和诗句数不胜数,武松打虎、醉打金枝……“酒逢知己千杯少”,“酒不醉人人自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到了现代更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人们社交场合的增加,饮酒已经变得难以避免,无论大事小事都要抿上一口、干上一杯,三五好友聚会,喝了酒开着车在大马路上横冲直撞的事情经常发生,由此引起交通事故呈增加趋势。 (二)酒后驾驶违法成本过低,酒后驾驶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一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分别给予罚款、暂扣驾驶证的处罚,最高给予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违法者承担的法律后果显然比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要小得多。另一方面,交管部门的警力无法实现对酒后驾驶的动态监管,其管理手段依赖于路面查处和处罚,普遍存在集中整治多、长效管理少的现象,交警在执勤中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的,经多次检测并经驾驶人确认无误后,才能依法给予处罚。程序过于繁琐,加之检测仪器价格昂贵,基层实际配备数量不足,致使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制约了管理效能的发挥【2】。 (三)“酒后禁驾”社会声讨的缺失。由于传统酒文化的影响,社会民众并没有对酒后驾驶的危害引起足够的重视,民意、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舆论氛围,相反,还在一定程度上对酒后驾驶采取默许态度,使得这种“社会公害”行为客观上没有遭到社会舆论的围剿与声讨,而游离于在“社会公害”之外。 (四)生活习惯的影响。现代人的朝九晚七的工作、生活习惯以及社会活动应酬的需要,早上想多睡会儿,中午的工间、闲暇时间太短,不够“扳倒井”,晚上则可以自由活动,人们于是把喝酒和宴请的时间大多放在晚上,导致晚上酒后驾驶的人数剧增,相应的事故起数也大幅增加,晚20-21时达到最高值,然后再逐渐减低。 (五)侥幸心理、虚荣心理的驱使。驾驶人明知酒后驾驶存在极大的危险,但还是在“没那么倒霉”侥幸、虚荣心理驱使下冒险酒后驾车,“大不了抓到了罚钱就是”。总之,在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下,驾驶人如果缺乏职业操守和道德自律,就很容易产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四、纷争: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该当何罪 关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大相径庭的做法。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应分清情况,区别对待。 1.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最普遍、最常见的认定。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即时救治而残疾或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2.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此乃转化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3.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诸如,汶上县一名司机邵某酒后驾车在县城繁华路段连撞7人,导致4人死亡3人受伤案【3】。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车、故意飙车这种明知可能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他人的安危,放任其行为产生恶劣社会后果的,其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属于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主要区别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与客体要件方面,即前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后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公共安全,其社会危害性重于交通肇事罪,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要重于交通肇事罪,其最高可判处死刑。 五、疗治:怎样防范、减少酒后驾驶 (一)完善酒类行业管理立法。一是要借鉴烟草行业的管理立法,强制要求在烈性酒外包装及酒瓶上印制诸如“饮酒有害安全”的字样,警示公众酒后驾驶。二是要健全公务接待方面的立法,强制规定公务员接待活动不得饮酒或者驾车人员不得饮酒,从而封堵公车酒后驾驶。同时要将公务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作为一项纪律要求,树公务接待之新风。 (二)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使其“一滴酒、一滴血”。一是酒后驾驶犯罪化,即在刑事立法修正案中,增加规定,一旦饮酒驾驶机动车辆,无论是否造成重大损害,一体构成犯罪,从而增加其酒后驾驶的犯罪成本。二是加重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法律责任,对酒后驾驶坚决实行“零宽容”、“零放行”。如规定,首次发现酒后驾驶的给予暂扣驾驶证、罚款等处罚,第二次给予终生禁驾的处罚,以此提高酒后驾驶违法成本。三是规定对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无证驾驶或驾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做法,免除或者减轻保险公司的赔付。此外,还可规定增加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者的损害赔偿比例,赋予知情劝酒者的连带责任。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高驾驶人的防范意识。政府要把“酒后禁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饮酒观,引导公众树立“酒后禁驾”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巨大危害,如在源头场所——宾馆、酒店、饭店等处、在道路两侧张贴警示宣传图、牌,随时提醒警告过往的驾驶人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时、定期播放“酒后禁驾”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四)坚持科技强警的方针,利用科技手段预防酒后驾驶。基层交警大队、中队应普遍配备酒精测试仪,执勤民警上路应随身携带并正确使用。对嫌疑人随时进行随机测试,用现代化的科学仪器证明驾驶人是否饮酒,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使其心服口服,增强执法的科学性。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汽车制造商研发酒后驾驶的防治装置,重视和加强人体酒精含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研发适用简便、准确度高的新产品供执法部门使用。 (五)分析掌握酒驾的规律,加强对酒驾的管理查纠力度。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对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先进经验,如:酒店、宾馆等处配备酒精测试仪,方便驾驶人在驾驶前进行自测;特别要对饭后从宾馆、酒店驶出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同时根据男性驾驶人喝酒几率大的特点,将青年男性驾驶人员作为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重点。对累犯者加重处罚力度;对年轻驾驶人或刚获驾驶证的人员规定更低限值等。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防范酒后驾驶的新的管理途径。 (六)设立酒后驾驶随机纠正点,依法从严处罚酒驾、醉驾。设立酒后醉后驾驶随机监测点、清醒点,对查处的酒后驾驶、醉后驾驶人员依法从严处罚。发现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者,应立即中止其违法行为,并在设立的纠正点待其清醒后才可以放行,切不可简单地罚款后即放行。区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拘留的要坚决拘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暂扣、吊销驾驶证,形成严管重罚的管理态势。 (七)赋予酒类经营者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代驾”服务,为酒后禁驾提供保障【4】。设定酒类经营者生产商、销售商的告知义务,酒类生产商必须在其所有酒类产品的包装上标示“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语。酒类销售商出售酒类产品时应主动告知酒后禁驾。在销售酒类产品以及停车场的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标牌。提倡和支持酒类销售商提供酒后代驾服务,并尽早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对此类服务予以规范,明确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发生时的救济途径。有关部门应督促销售商履行代驾服务的义务,加强代驾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市场监督。
近年来,醉酒驾车导致的交通肇事案件频繁发生,醉酒驾车的行为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自2002年起,我国每年死于车祸人数平均10万人左右。一场场惨烈车祸的发生,撞击着人们的心灵,这给整个国家的安全稳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引起了人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格外关注和深刻思考。相关法律的盲点与交通法规的“轻描淡写”,直接降低了酒驾、醉驾的犯罪成本,呼吁设立“危险驾驶罪”的喊声越来越多、越来越高。因此国家立法将醉酒驾车纳入刑法范畴也是合乎国情和现状的,是一种紧扣社会发展需要的立法表现,是一种保护民生的体现,只有“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普通路人才有安全感,司乘人员才能享受机动车带来的快乐、便捷。
这个问题本身就有争议。我本来不想回答,但看以楼上答的,忍不住要说几句。楼上抄袭的文章中的主要观点,是认为醉驾入刑受了公众舆论的影响,所以,醉驾入刑是错误的,或是不合理的。那么这个人考虑没有考虑到醉驾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多大?它使多少不应该发生的人间惨剧一幕幕的发生?在中国这个地域宽广的国度,有法尚且不依,那无法不就更无法无天了吗?这种纯粹属于学者自认为理性的观点,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这种观点就象取消死刑一样,就算将来中国要取消死刑,也可能是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的事情了。因此,你写论文不可违背民意,国家代表的是民意,不是那少数人。
其他公司不太知道!不过我经常和顺风代驾合作,知道收费标准,希望能帮到你!时间段起步价07:00—22:0039元(含10公里)22:00—23:0059元(含10公里)23:00—00:0079元(含10公里)00:00—07:0099元(含10公里)注:1、不同时段的代驾起步费以实际出发时间为准。2、代驾里程超过10公里后,每10公里加收20元,不足10公里按10公里计算。3、按客户预约时间计费,免费等候30分钟,超过30分钟,每超30分钟加收20元的等候费,等候时间可以累计(代驾途中因顾客停留可累计等候时间)。4、单人醉酒且无人陪同的情况,不接受代驾服务。5、其他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我可以帮你,不过不是免费的。把你的联系方式发到我的邮箱。
收费标准(十公里)。05:00~22:00是38元;22:00~23:00是58元;23:00~00:00是78元;00:00~05:00是98元。不同时段的代驾费用计算,以开车起步的时间点为准。如21:50开始代驾,22:20结束代驾,起步价即为38元。每超十公里加收20元,不超过十公里按十公里计算;免费等待30分钟,超出部分每30分钟加收20元。
酒后驾驶与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具有黑色的联系。“酒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适度饮酒能驱寒解乏延年益寿,增添喜庆气氛,然而,在交通活动中酒后驾驶则是“自己一口酒,他人一行泪”,危害甚重。笔者试从酒后驾驶的含义、危害、产生原因及防治措施等方面对酒后驾驶现象进行检讨。 一、正名:何为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要受处罚,但是酒至几巡才算酒后驾驶、醉后驾驶? 依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英文缩写为BAC)20mg/100ml≤BAC<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80mg/100ml≤BAC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换言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BAC低于20mg/100ml时,驾驶人可以合法开车。 检测是否酒后驾驶、醉后驾驶最准确的方法是即时检查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当前世界各国家几乎都采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员进行现场检测。从而认定驾驶人是否为酒后驾驶、醉后驾驶。酒精呼气测试仪提供BAC的数据,是最有效、最直接的处罚证据。 二、反思:酒后驾驶之危害 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超过60万人,我国每天在车轮下丧生者达200余人,大约50%~60%的车祸与饮酒有关。 酒精实质上是一种麻醉剂。酒精进入人体血液后会影响人的中枢神经活动并延及到运动神经和末梢神经,使手足的活动迟缓,其运动的及时性、准确性、协调性和可靠性大大降低,驾驶人的体力、判断力和协调能力也会相应下降。 总的说来,酒后驾驶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视觉能力变差。人们通常情况下的外围视界可覆盖180度。然而,酒后视域度将会缩减,而且喝得越多,视域度愈缩减,以至于无法看清周边的环境,对光的适应变差,容易产生视觉错误。行驶中易撞击静止的树木、线杆或停放的车辆,而致人、车损伤。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脱离本车道呈S形运动,致与其他车辆或行人相撞,甚至冲出路面,后果往往相当严重。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人们酒后,尤其是醉后,其判断力、自身感受能力下降,驾驶人自以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实则反应迟钝,已慢了一两秒。在避让位移中的人、车时,易造成控制不住车速,且躲向一个方向而发生事故。 3.神情亢奋、自我膨胀。饮酒后精神兴奋、盲目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及对环境情况的确信程度、自我感觉良好,总觉得车速慢,油门情不自禁下压,易开英雄车、“斗气车”,尤其是醉酒后的驾驶人往往故意炫耀其驾驶技能,操作动作相当夸张且车速快,但本人手足动作已经迟缓或失常,当紧急情况出现时,措手不及而造成事故。 三、检讨:酒后驾驶何以禁而不止 相对国外的相关法规,我国的处罚还是比较轻的。 (一)传统酒文化的浸润。饮酒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宴”的说法,年节来临,亲朋聚会,酒是不能缺少的。人们无论在悲伤的时候还是在高兴的时候,都愿意借酒抒发自己的情怀【1】。从古到今关于喝酒的典故和诗句数不胜数,武松打虎、醉打金枝……“酒逢知己千杯少”,“酒不醉人人自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到了现代更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人们社交场合的增加,饮酒已经变得难以避免,无论大事小事都要抿上一口、干上一杯,三五好友聚会,喝了酒开着车在大马路上横冲直撞的事情经常发生,由此引起交通事故呈增加趋势。 (二)酒后驾驶违法成本过低,酒后驾驶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一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分别给予罚款、暂扣驾驶证的处罚,最高给予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违法者承担的法律后果显然比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要小得多。另一方面,交管部门的警力无法实现对酒后驾驶的动态监管,其管理手段依赖于路面查处和处罚,普遍存在集中整治多、长效管理少的现象,交警在执勤中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的,经多次检测并经驾驶人确认无误后,才能依法给予处罚。程序过于繁琐,加之检测仪器价格昂贵,基层实际配备数量不足,致使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制约了管理效能的发挥【2】。 (三)“酒后禁驾”社会声讨的缺失。由于传统酒文化的影响,社会民众并没有对酒后驾驶的危害引起足够的重视,民意、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舆论氛围,相反,还在一定程度上对酒后驾驶采取默许态度,使得这种“社会公害”行为客观上没有遭到社会舆论的围剿与声讨,而游离于在“社会公害”之外。 (四)生活习惯的影响。现代人的朝九晚七的工作、生活习惯以及社会活动应酬的需要,早上想多睡会儿,中午的工间、闲暇时间太短,不够“扳倒井”,晚上则可以自由活动,人们于是把喝酒和宴请的时间大多放在晚上,导致晚上酒后驾驶的人数剧增,相应的事故起数也大幅增加,晚20-21时达到最高值,然后再逐渐减低。 (五)侥幸心理、虚荣心理的驱使。驾驶人明知酒后驾驶存在极大的危险,但还是在“没那么倒霉”侥幸、虚荣心理驱使下冒险酒后驾车,“大不了抓到了罚钱就是”。总之,在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下,驾驶人如果缺乏职业操守和道德自律,就很容易产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四、纷争: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该当何罪 关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大相径庭的做法。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应分清情况,区别对待。 1.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最普遍、最常见的认定。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即时救治而残疾或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2.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此乃转化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3.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诸如,汶上县一名司机邵某酒后驾车在县城繁华路段连撞7人,导致4人死亡3人受伤案【3】。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笔者以为,对于酒后驾车、故意飙车这种明知可能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他人的安危,放任其行为产生恶劣社会后果的,其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属于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主要区别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与客体要件方面,即前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后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公共安全,其社会危害性重于交通肇事罪,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要重于交通肇事罪,其最高可判处死刑。 五、疗治:怎样防范、减少酒后驾驶 (一)完善酒类行业管理立法。一是要借鉴烟草行业的管理立法,强制要求在烈性酒外包装及酒瓶上印制诸如“饮酒有害安全”的字样,警示公众酒后驾驶。二是要健全公务接待方面的立法,强制规定公务员接待活动不得饮酒或者驾车人员不得饮酒,从而封堵公车酒后驾驶。同时要将公务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作为一项纪律要求,树公务接待之新风。 (二)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使其“一滴酒、一滴血”。一是酒后驾驶犯罪化,即在刑事立法修正案中,增加规定,一旦饮酒驾驶机动车辆,无论是否造成重大损害,一体构成犯罪,从而增加其酒后驾驶的犯罪成本。二是加重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法律责任,对酒后驾驶坚决实行“零宽容”、“零放行”。如规定,首次发现酒后驾驶的给予暂扣驾驶证、罚款等处罚,第二次给予终生禁驾的处罚,以此提高酒后驾驶违法成本。三是规定对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无证驾驶或驾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做法,免除或者减轻保险公司的赔付。此外,还可规定增加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者的损害赔偿比例,赋予知情劝酒者的连带责任。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高驾驶人的防范意识。政府要把“酒后禁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饮酒观,引导公众树立“酒后禁驾”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巨大危害,如在源头场所——宾馆、酒店、饭店等处、在道路两侧张贴警示宣传图、牌,随时提醒警告过往的驾驶人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时、定期播放“酒后禁驾”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四)坚持科技强警的方针,利用科技手段预防酒后驾驶。基层交警大队、中队应普遍配备酒精测试仪,执勤民警上路应随身携带并正确使用。对嫌疑人随时进行随机测试,用现代化的科学仪器证明驾驶人是否饮酒,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使其心服口服,增强执法的科学性。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汽车制造商研发酒后驾驶的防治装置,重视和加强人体酒精含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研发适用简便、准确度高的新产品供执法部门使用。 (五)分析掌握酒驾的规律,加强对酒驾的管理查纠力度。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对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先进经验,如:酒店、宾馆等处配备酒精测试仪,方便驾驶人在驾驶前进行自测;特别要对饭后从宾馆、酒店驶出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同时根据男性驾驶人喝酒几率大的特点,将青年男性驾驶人员作为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重点。对累犯者加重处罚力度;对年轻驾驶人或刚获驾驶证的人员规定更低限值等。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防范酒后驾驶的新的管理途径。 (六)设立酒后驾驶随机纠正点,依法从严处罚酒驾、醉驾。设立酒后醉后驾驶随机监测点、清醒点,对查处的酒后驾驶、醉后驾驶人员依法从严处罚。发现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者,应立即中止其违法行为,并在设立的纠正点待其清醒后才可以放行,切不可简单地罚款后即放行。区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拘留的要坚决拘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暂扣、吊销驾驶证,形成严管重罚的管理态势。 (七)赋予酒类经营者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代驾”服务,为酒后禁驾提供保障【4】。设定酒类经营者生产商、销售商的告知义务,酒类生产商必须在其所有酒类产品的包装上标示“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语。酒类销售商出售酒类产品时应主动告知酒后禁驾。在销售酒类产品以及停车场的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饮酒后禁止驾驶车辆”的警示标牌。提倡和支持酒类销售商提供酒后代驾服务,并尽早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对此类服务予以规范,明确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发生时的救济途径。有关部门应督促销售商履行代驾服务的义务,加强代驾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市场监督。
你笑西了 认真写 怎么让我银行卡上的钱 无中生有作者:安建勇 编辑:论文 [论文摘要]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的违法犯罪现象,无论在刑法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着许多争议问题,本文就是对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争议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界定,并对交通肇事最的犯罪构成进行了阐述。在立法时,有时一个条文会引发多种不同理解与解释。“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包含多种行为内容,会有多种后果。但如何具体分析每一种行为内容的主、客观要件,将不符合立法精神的解释剔除出来,恰如其分地理解、运用法律,是学者孜孜以求的事业。我国理论界目前对此条文有多种争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分析、辨别各种论点,还法律以本来面目,就成为本文作者的最高追求。[关键词] 交通肇事罪 要件 违法 界限 逃逸致人死亡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公路违章的有: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航运违章的有:船只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章避让,超速抢档,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航空违章的有: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飞,偏离飞行航线,无故不与地面联络,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本罪的条件。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检察院1992年3月23日《关于在厂(矿)区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厂(矿)区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应按刑法第113条规定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刑法第114条规定处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的,应当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由此可见,对于这类案件的认定,关键是要查明它是否发生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 利用大型的、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定交通肇事罪,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对于利用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马车等,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使人重伤、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存在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能够同时造成不特定的多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广泛损害,而驾驶非机动车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一般只能给特定的个别人造成伤亡或者数量有限的财产损失,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不应定交通肇事罪,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犯罪的性质,造成他人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造成重伤的,定过失重伤罪。第二种意见见认为,它虽一般只能造成特定的个别人的伤亡或者有限的损失,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况且许多城镇交通事故都直接或间接与非机动车违章行车有关。因此,上述人员违章肇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因其撞死人而按致人死亡罪论处,因其撞伤人而按过失重伤罪论处,是不合理的。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第二种意见定罪判刑,即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 作者:安建勇 编辑:论文 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三、交通肇事罪常见的三种情形日常生活中的大量交通肇事都只会引起民事责任,但如果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行为如果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车的;无证驾驶;明知车辆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而驾驶的;驾驶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车辆;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四、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笔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转贴于 热点论文网 ( 二)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后者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三)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 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四)本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五)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 交通肇事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不之处在于,一是侵犯交通运输安全的侧重点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主要是公路、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重大飞行事故侵犯的是航空交通运输的安全,铁路运营事故罪侵犯的是铁路交通运输全。二是在客观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内容略有不同。三是犯罪主体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航空人员,包括空勤人员与地面人员;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铁路职工。五、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认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均是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加重情节,如果行为人本身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则谈不上加重处罚了。 2、行为人必须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触犯了刑律。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发生交通肇事而继续行驶驶离了现场的,则不能适用本情节加重处罚。 3、行为人的逃跑行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之所以被作为加重处罚情节,就是因为行为人在明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了事故现场,根本不顾及受害者的伤亡情况,主观恶性较重。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为了抢救受害人,驾驶运输工具运送受害人到医院进行抢救,并等候司法机关的处理,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六、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本来不必要死亡的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主观恶性大,因此,刑法规定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要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认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有逃逸行为,即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不履行救助责任和逃避事故责任,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性很明确,也就是说对逃避行为持故意态度。如果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本未意识到事故的发生而驶离了事故现场,造成了死亡结果,则因不具备逃逸的主观故意,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 2、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即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被害人受伤当场未死亡。如果被害人受伤后当场立即死亡,则排除了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行为人按交通肇事犯罪造成死亡结果的规定处罚即可。 4、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持过失态度,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在明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轻信不会造成死亡结果或者因疏忽大意根本未预见到可能会造成死亡结果,逃离了事故现场,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 5、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必须发生在同一起事故中。有种观点认为,行为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不仅指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形,也包括第一次肇事后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肇事而导致其他被害人死亡的情形③。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逃逸过程中造成其他被害人死亡的,又重新构成了交通肇事犯罪,而非刑法第133条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所指的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对这种情况按照交通肇事罪的有关规定处罚即可。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因为逃逸撞死、撞伤多人,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的,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参考文献】①徐发文:《交通肇事罪研究》②林维:《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研究》,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判解》(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③黄祥青:《浅析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载《政治与法律》1998年第4期;④张穹:《新刑法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体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选题在法学 毕业 论文写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法学专业而言,常用的论文选题方向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硕士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1、人治与法治辨析
2、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3、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法治与德治
4、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5、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6、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7、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探析
8、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探析
9、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0、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1、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2、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1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5、法治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路
16、试论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17、对某一社会 热点 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18、试析宋代的继承制度
19、唐代化外人的法律规制
20、试析德主刑辅思想指导下的西周立法活动
21、论清朝的文字狱对法制的影响
22、王安石变法在法律之中的实践
23、包拯的法治思想
24、试析汉朝的春秋决狱
25、评述元代体现民族习惯于民族压迫的刑事法律
26、论 公司法 股东代表诉讼的缺陷
27、 弱势股东及其法律保护制度--新《公司法》的进步与不足
28、 从《公司法》的视角探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29、 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30、 公司法进化的动力--对公司控制与公司本质理论的思考
31、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商法毕业论文题目整理
1、论我国商法典单独制定欠缺的条件
2、论我国商法体系的构建
3、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分析
4、浅析我国网络交易的商法规制
5、中国民商立法及其模式选择探讨
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探析
7、《日本商法典》的修订
8、合作社商人化的共生结构
9、浅议商法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其规则体现
10、商事行为制度浅析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 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 反思 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 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 教学方法 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最新法律论文题目
1、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法律责任研究
2、都市型现代农业产权法律制度之构建--评《都市型现代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研究》
3、村民小组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4、浅谈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5、非遗视角下蒙医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6、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选择及法律风险防范
7、高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法律风险浅析
8、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分析
9、民宿热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0、探析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与创新市场法律风险
11、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 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
12、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中的军民融合法律政策研究
13、论公海水下 文化 遗产的法律保护
14、武警部队使用无人机实施反恐维稳的法律规制研究
15、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行政法律规制
16、董事性别结构多样化的法律规制
17、基于OBE理念的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18、铁路电子客票法律问题思考
19、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法律责任问题探究
20、破坏性膜拜团体法律规制路径分析
21、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品认定及法律保护
22、探究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对策
23、试论中国法律文化视角下辩诉交易的可行性及构建
24、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25、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法律责任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
26、论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
27、公司初创期法律问题简析--以公司章程自治不足为角度
28、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 措施 研究
29、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30、人工智能的刑事法律地位探讨
31、高空坠物问题的法律研究
32、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
33、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探究
34、提升社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途径探析
35、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
36、中国民航法律规制的发展与完善
37、论网络综合治理下自媒体的法律规制
38、从法律视域分析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的分割问题
39、构建水利法律制度的保障体系研究--评《水利企业经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40、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
41、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42、电力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43、谈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44、完善我国技术移民的法律制度研究--基于德国的经验
45、保护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法律制度研究
46、股权众筹兴起背景下的证券法律制度变革
47、俄罗斯网络安全领域最新法律分析
48、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路径及法律保障
49、预告登记法律效力之理解与完善
50、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无纸贸易便利化"国际法律规制动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51、房地产企业税收策划法律问题研究--以营改增制度变迁为观察重点
52、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机制建构的困境与路径设计
53、关于航空 安全 责任书 法律关系的思考
5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政策探析
55、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法律防控
硕士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相关 文章 :
★ 硕士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 硕士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 法学优秀硕士毕业论文
★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 2021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昨天下午,杭州“最美司机”吴斌的遗体送别仪式举行,上万名市民自发前去为他送别。很多市民手捧鲜花,拉起横幅,挥泪齐喊“吴斌,一路走好!”还有很多市民自发地当起志愿者,维持交通秩序。(6月5日新京报) 5月29日,杭州司机吴斌驾驶的客车在途中遭到突然飞来的铁块袭击后,他强忍疼痛,在他生命最后76秒钟完成了一系列举动:稳住方向,减速,停靠,解下安全带,告知乘客……保全了车上24名乘客的安全。 吴斌作为司机,安全停车、疏散乘客,这可能是他在日常要重复上千次的工作,所以他并觉得自己是高尚的;但在突然受伤之后,仍能忍着剧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将乘客安全疏散,这样“不凡”的举动实属不易,让人敬佩! 危急时刻,吴斌“近乎本能”而又“超出本能”的完美演绎释放出人性最美的光环。“近乎本能”难以掩饰他心地的善良和对工作的尽职尽责,“超出本能”更加展现了他内心的大爱,用自己的生命感动了无数的生命。 “最美司机”是大家对吴斌最亲切的称呼,“最美”一词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对百姓英雄的最高荣誉。从“最美妈妈”、“最美教师”到“最美司机”,他们都是我们身边普普通通的平凡人,危急时刻他们挺身而出,危急时刻他们一马当先。在我们心中,他们是“最美”的,他们当之无愧! 当我们告别吴斌的时候,当我们赞美最美人性的时候,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我想,不会有谁还为自己的平庸和默默无闻而懊恼,芸芸众生中,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平凡的因子,只有我们把爱岗敬业,把平凡的工作做好,才能成为一个高尚的因子。吴斌走了,但他勇于担当、坚守岗位、舍己为人的精神将由我们每个平凡的人、平凡的因子继续发扬。(杨晓伟) 一个11岁的美国男孩在踢足球时,不小心将邻居家的玻璃打坏,邻居愤怒不已,向他索赔12。5美元。这12。5美元在当时可谓是天文数字,足够买下125只生蛋的母鸡了。男孩儿把闯祸的事告诉了父亲,并且忏悔。见儿子为难的样子,父亲拿出了12。5美元,说:“这笔钱是我借给你的,一年后要分毫不差的还给我。”男孩赔了钱之后,便开始艰苦地打工。终于,经过半年的努力,他把这“天文数字”分毫不差地还给了父亲。这个男孩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罗纳德·李根。他还回忆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承担过失,使我懂得了到底什么是责任。”在“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于丹在推荐陈晓兰时这样写到:一个弱女子冒着生命危险揭露行业潜规则,她代表了这个社会核心价值的方向,是的,陈晓兰,这个理疗科医生,她揭露出的各种医疗器械多达20多种,她因为覆行了自己的责任而让人感动,她的责任就是给病人最好的治疗;而罗映珍,这个警察的妻子,在丈夫临危不惧与3名毒贩珠死搏斗时因寡不敌众身受重伤成了植物人,罗映珍700个日夜用持之以恒的爱唤醒了沉睡的丈夫,她的责任是照顾丈夫并一直在他身边,不离不弃。
领导吃饱了没的事.要我们写演讲稿.在网上节录了些有用的. 责任名言高尚、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丘吉尔【英】尽管责任有时使人厌烦,但不履行责任,只能是懦夫,不折不扣的废物。——刘易斯【美】每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负责”来答复生命。因此,“能够负责”是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本质。——维克多·费兰克【英】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信心:人所能负的责任,我必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责任,我亦能负。如此,你才能磨炼自己,求得更高的知识而进入更高的境界。——林肯【美】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梁启超【中国】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列夫·托尔斯泰【俄】要使一个人显示他的本质,叫他承担一种责任是最有效的办法。——毛姆托尔斯泰:“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梁启超:“这个社会尊重那些为它尽到责任的人。”歌德: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威尔逊 :责任感与机遇成正比.杜鲁门:“责任到此止步(The buck stops here)。”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陶行知:“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该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IBM公司:“员工能力与责任的提高,是企业成功之源。”英国王子查尔斯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这就是责任。”(提出论点)责任不是一个甜美的字眼,它仅有的是岩石般的冷峻。一个人真正地成为社会一分子的时候,责任作为一份成年的礼物已不知不觉地卸落在他的背上。它是一个你时时不得不付出一切去呵护的孩子,而它给予你的,往往只是灵魂与肉体上感到的痛苦,这样的一个十字架,我们为什么要背负呢?因为它最终带给你的是人类的珍宝——人格的伟大。(责任的重要性)(20世纪初的一位美国意大利移民曾为人类精神历史写下灿烂光辉的一笔。他叫弗兰克,经过艰苦的积蓄开办了一家小银行。但一次银行遭抢劫导致了他不平凡的经历。他破了产,储户失去了存款。当他带着一个妻子和四个儿女从头开始的时候,他决定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件事你是没有责任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责任,但在道义上,我有责任,我应该还钱。”偿还的代价是三十年的艰苦生活,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轻叹:“现在我终于无债一身轻了。”他用一生的辛酸和汗水完成了他的责任,而给世界留下了一笔真正的财富。)(例子)责任的存在,是上天留给世人的一种考验,许多人通不过这场考验,逃匿了。许多人承受了,自己戴上了荆冠。逃匿的人随着时间消逝了,没有在世界上留下一点痕迹。承受的人也会消逝,但他们仍然活着,死了也仍然活着,精神使他们不朽。(分析)我们都知道那个天黑了还不肯回家,站在路边哭泣的孩子。因为他要站岗,别的孩子早散了,可他为了坚守岗位宁愿站着哭泣,因为这是他的责任。愿我们所有的孩子都有这样的心灵,责任从小就在那里成长。愿我们所有的人都把责任之心携带在人生的道路上,让人生散发出淡淡的,金子般的光辉。(总结全文)尽管责任有时使人厌烦,但不履行责任,只能是懦夫,不折不扣的废物。——刘易斯【美】每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负责”来答复生命。因此,“能够负责”是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本质。——维克多·费兰克【英】每个人应该有这样的信心:人所能负的责任,我必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责任,我亦能负。——林肯【美】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梁启超【中国】人应当努力减少痛苦与残忍,这是我们最重要的责任。——罗曼.罗兰【法】一切责任的第一条:"不要成为懦夫."——罗曼.罗兰【法】在这个世界上,最渺小的人与最伟大人同样有一种责任。——罗曼.罗兰【法】责任并不是一种由外部强加在人身上的义务,而是我需要对我所关心的事件作出反应。——弗洛姆【美】责任感常常会纠正人的狭隘性。当我们徘徊于迷途的时候,它会成为可靠的向导。——普列姆昌德【印】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歌德责任感与机遇成正比。—威尔逊 近日工作之余,认真地阅读了《责任胜于能力》这本书。这本书针对企业员工的职业精神与价值观念进行了系统的讨论,深刻地剖析了在工作中“责任胜于能力”的行为准则,是一本鼓励人勇敢地承担起责任,走向成功的难得的好书。 在这本书中,对责任做了非常精辟的阐释,责任首先是一种使命,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伴随着每一个生命的使命。事实上,只有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赋予更多的使命。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人,首先会失去社会对他的认可,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甚至失去自身的立命之本。工作意味着责任。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任的人。无论做什么工作,敢于承担责任的人,就会出色地完成任务。就会发挥自己的价值;反之,不能承担起自己责任的人,就会懈怠自己的责任,就可能给别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给别人带来生命的威胁。以我们供电企业来讲,从安全生产到市场营销,安全生产每一个小局部百分之百的准确无误,才保证了大电网的安全运行;每一个用电户几十元电费的准时收缴,才构成电费结零的基础。供电企业不是所有的专业都需要高学历、高能力,但所有的专业都需要高度的责任心、责任感。从这个意义来看,我们每个人,无论在那个岗位,都要看重自己的工作,进而增强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一个对自己的工作有高度责任感的人,会花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更多机会和可能性,更值得信任。同时,他因此得到更多人的信赖,更多地把握了掌控自己命运的机会和能力。一个对工作负责的人,更是对自己命运负责的人。从这个角度来看,工作是为自己做的。责任胜于能力。在现实生活以及工作中,责任经常被忽视,人们总是片面地强调能力。一个员工能力强是件好事,但是,如果他不愿意付出,他就不能为所在企业创造更多价值。而一个愿意为事业全身心付出的员工,即使能力稍逊一筹,也能够创造出最大的价值来。当然,责任胜于能力,并不是对能力的否定。一个只有责任感而无能力的人,是无用之人。而责任需要用业绩来证明,业绩是靠能力去创造的。责任体现忠诚。忠诚是一种职业的责任感,是一种对职业的忠诚,是对从事职业的敬业精神。一旦养成对事业的忠诚和责任感,我们即使面对逆境,也会鼓足勇气;面对诱惑,也会不为所动。会克服艰难险阻,执著勇敢,发挥潜能,奔向成功并乐在其中。是企业养育了我们,是企业给了我们成长的空间,是企业给了我们成功的机遇。当我们对企业怀感恩之心,对企业的忠诚将变成自觉的行动。对企业、职业的忠诚,也将唤醒我们的责任感、自信心,激发人格的力量。我们会因为要担负的责任而变得更加勇敢和坚强,会调动起所有的潜能,发展自己的能力。责任不允许寻找借口。借口与责任心有关。一个有高度责任心的人,是从来不找借口的。即使工作遇到困难,他努力寻找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是认定了目标后的百折不挠。而一个缺乏责任心的人,考虑更多的是“尽力就可心安”,而对于完不成任务,因为找到了自以为合情合理的借口,可以向领导交差,就放弃了追求成功的努力。常此以往,因为缺乏成功的体验,在企业受损失的同时,个人的自尊心、自信心也逐渐萎谢,难以有追求成功的愿望,难于获得成功的人生。再以我们电力行业为例,每一起事故、故障,都会威胁职工的生命安危,威胁电网的安全运行。人命关天不是儿戏,电网安全影响万户千家。几个自以为充分的理由和借口,在事实面前,会是多么的苍白和无力。学习使我懂得:工作意味着责任,工作呼唤责任,工作需要忠诚,工作要做到更好 爱默生说:“责任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的位置。”科尔顿说:“人生中只有一种追求,一种至高无上的追求——就是对责任的追求。” 有人说,假如你非常热爱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非常讨厌工作,你的生活就是地狱。在每个人的生活中,有大部分时间是和工作联系在一起的。放弃了对社会的责任,就背弃了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责任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责任就是忘我的坚守,责任是人性的升华。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工作就意味着完成自己的份内事,然后心安理得地拿自己那份薪水。过去,我也一直这样认为,工作既是自己的谋生手段,也是个人对社会的一份责任。一个平凡人,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上班下班总是忙忙碌碌,似乎也找不到多少不平凡的业绩。最近,我通过阅读《责任胜于能力》这本书,思想激荡,感触颇深,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几点。 一、工作要有使命感,才能永葆工作激情。 比尔·盖茨在19岁的时候决定了他的人生目标,要让每一个家庭的桌子上都有一台电脑。他如果为了金钱而工作,他的动力不会持久。直到今天,他的财产已经多到花都花不完的程度,他还肯拿出那么多的时间去工作,因为他有完成工作的使命感。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薪水,更重要的是体现自身的价值。乍一看到《责任胜于能力》的书名,便得到心灵上的认同。是啊,对于我们来说,无论是领导还是平民,无论身在操作岗还是管理岗,或许存在能力高低的不同,但是可以具有同一样高度的责任感!在我看来,这是作为一个身在职场上工作着的人的首要素质,是必须具备的,这是一种态度,一种对待工作应有的态度。而看完全书,让我对“责任”二字的含义有了更深的领悟。跟身边的同事、朋友聊天发现,很多人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并不满意。对我们来说,大多数人是当初无目的地选择了自己不甚了解的学校和专业,尔后又被动地接受了组织的工作安排,而等自己真正发现了兴趣所在后,那份心仪的工作已经远远离开,终究成为了一个不可触及的梦。因此,在许多人看来,是工作选择了自己,而不是自己根据兴趣和意愿去选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工作只是谋生的一种方式。而我认为,不管是以一种何样的心态来到这个岗位,也不管是否对自己的工作有兴趣,只要是自己的工作,就应该责无旁贷地去完成,且完成好,这是自己的责任。换句话说,这本身就是自己分内的事情。什么是责任?我以往的理解是:责任当然是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但是认真负责标准是什么,没有仔细琢磨过。而看过这本书后,发现自己对“责任”二字的理解还是偏颇或浅薄。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例子是两个青年去非洲某岛推销公司生产的皮鞋。在我看来,第一个青年也是有责任感的,虽然没有推销出去,但他也尽力去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而看了第二个青年的做法让我更深刻的认识到责任的含义,他不但尽了力而且还尽了心,他正视现实,勤于动脑,着手完成工作,不强调理由,将任务进行到底,最终成功达到了目的。有人说这是因为第二个青年更有能力,我理解这是基于能力之上的责任感,是更深层次的责任感,对一个企业来说也是员工最可贵的品质。这让我学到:责任是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责任是对自己工作的出色完成,责任是忘我的坚守,责任是人性的代价,责任是一种使命! 尽职尽责看似简单,但是要年复一年的做好作细每一件事也并不简单。最近高中同学聚会说了这样一件事,同学甲目前在塘沽开发区做了一家公司的老总,将一家200多人公司打理的有模有样,同学乙毕业十多年也在不断的打拼,做过公司的中层管理者却成绩平平,开过自己的小公司但终于赔得一塌糊涂,几乎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无奈之下,同学乙找到同学甲,相求谋一职位。同学甲在与乙交谈了两个小时后,最终收留了他。同学们都认为甲够义气,没忘同学一场,甲却说:我用人必须要有他可用的一面,在两个小时的交谈中,我发现他的失败在于他的管理能力弱,且好高鹜远,但从他做过的一些工作中能看出他还是一个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我给他的这份工作是最普通的工作,让他从基础做起,做好最基础的工作,在基础的工作中锻炼他的能力。是的,书中也这样告诉我们:脚踏实地,勤奋苦干,尽职尽责,工作无小事。我们每个人做的工作,有很多看似都是一些小事,把每件小事做好,体现的才是责任感,而只有具备了责任感的人,才能铸造完美的细节。就像今年公司的三会,大家的分工都是一个或几个零星的小片段,而正是有了每个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超前考虑、踏实工作,把每个小事当成大事来策划,最终才能环环相扣,整体和谐顺畅。说到尽职尽责,还让我想起了对迪士尼的美好印象,在那里敬业精神无处不在,即便是在离开后仍心存感动,依依不舍。无论是盛大游行时每个人物夸张到位的表情,偶像明星身着厚重的衣服顶着近40度的酷暑却仍与游人快乐顽皮地合影,还是霏霏细雨过后清洁工人马上就擦干的座椅,舞台剧道具中数以万计的小灯泡竟然无一损坏的完美,都让我们感受到了责任所展现出来的璀璨光芒。正是有了每一个员工对自己岗位的尽职尽责,才成就了迪士尼的美好声誉。让我们都来承诺:我是100的承担责任者,我是问题的源头,责任止于我!初读《责任胜于能力》,让我有了以上初浅体会,让我对责任的含义有了更深的理解,有机会会多读几遍的,也许会有更多的收获! “责任:对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责任胜于能力”、“承担责任,充分释放人生潜力”、“尽职尽责,让责任成为习惯”、“细节体现责任,责任决定成败”、“拒绝借口,勇于负责”…… 这一个一个责任的背后,阐释的理念,深深地触动我,近处看家庭,远处看社会,处处都能体现出每一个人所肩负的责任重大,我们无时无刻不是在生活与工作中周而复始地渡过?责任不也充斥在每一个角落?似乎每一个责任都在提醒着我,无论何时何地做何事都要心存忠诚、感恩、努力、不畏缩、不放弃…… “放弃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生存的机会。”(引自《责任胜于能力》) 责任就是对自己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世上只有不想做的事,没有做不好的事,只要你愿意,你一定会做得很好,我坚信这些有责任心的人能勇敢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很多工作并非要求员工的能力要有多强,只需要认真负责的态度,这种态度体现在工作中:是否有热情、是否有积极性、是否有主动性、是否有责任心。当然,这并不诋毁能力强的员工有更出色的另一面。工作性质不同,担当的责任不同,均要因人而异,终归要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自己负责。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不是靠油腔滑调、阳奉阴违取悦上司或笼络下属,而是靠自己的能力、责任心、敏锐的思维、快速的决策深得上司的赏识,从而得到提拔或重用;靠自己平和心态,鼓励、赞赏、信赖别人而赢得下属的拥护和尊敬。这样一个有责任心的员工,在工作中一定有立足之地,也一定有发展的空间。 “人生所有的履历都必须排在勇于负责的精神之后。” (引自《责任胜于能力》) 不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兵,同样,没有责任感的员工不是好员工。一个企业不缺少有能力的员工,再强的能力,如果在面对挑战和困难时,表现出懦弱或畏惧;如果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认为理所当然;如果因工作中的过失或失败而不尽力去弥补等等,总以看似合理的种种原因或理由找借口,开脱自己应尽的责任,没有感知到责任的呼唤,这样的员工能成为优秀的员工吗?工作中一味强调能力而忽视责任,哪怕工作能力再强,也许会给企业带来灾难,甚至毁灭。也许,有人认为言过其实,其实不然,“”井喷事故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如果员工不是习惯性的违章操作、如果大家多一点责任心,如果……没有如果,我们只能从中深刻的吸取血的教训,不再让悲剧重演。想想,我们每一个人不都在这历史大舞台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吗?我们都应该认真负责地演好自己的人生戏,不要到了颐养天年的时候,回忆起淡淡的往事还留下遗憾。 我联想到近期播放的影片《士兵突击》,其中有两个鲜明的人物:许三多与成才。几乎所有的人都把许三多当傻子,瞧不起他,而他自己也宁肯做傻子不做尖子,他傻吗?他“傻”,当他成为“钢七连”的一名士兵时,“钢七连”这个光荣的称号唤起了他对军人的责任感,他要“好好活着,做有意义的事。” 这就是他的傻。他从一名不闻的小士兵成为特种部队里一名优秀的老A,这期间所经历嘲弄与磨练、艰苦与努力,只为“好好活着,做有意义的事。”简单的一句话,成为他的精神支柱,一直激励着他不停地奋斗,这就是一个士兵所肩负的责任。而成才是个非常聪明有才智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他第一次放弃了“钢七连”、为了进入特种部队,第二次放弃共同拼搏的战友“伍六一”、为了排除竞争对手,第三次放弃表现突出的“二十七”号战友、在执行一项事先没说明真相的任务中,在生死关头,他害怕了退缩了,逃离战场,第四次放弃一路并肩作战的战友“许三多”,同时也放弃了自己一直追求的理想。特种兵的选拔是残酷的,尽管他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狙击手、各项考核也非常优秀,他还是被淘汰出局,为何?因他一次次放弃帮助或拯救战友、一次次丢失自我,他不懂得“钢七连”内涵中的六个字“不放弃、不抛弃”,他没有肩负起一个士兵应具备的责任。 “责任能激发人的潜能,也能唤醒人的良知。有了责任,也就有了尊严和使命。” (引自《责任胜于能力》) 在我们的工作或生活中,很多事都非常简单而易做,为何很多人都不愿做这举手之劳的事?那就是缺少责任感,认为只要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的就行,其它的工作与我无关。为何份外的工作不能积极协调配合完成?人应该有主动性、进取心,不能受利益的熏使、权衡利弊、反复斟酌才做出决定,要认清自己的责任,勇于承担责任。当我们明确自己的责任,就要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每一项工作,当然,在工作中难免不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甚至,有时要坚强地忍受误解与苦楚,这时,我们要笑着面对生活,让自己在困境中成熟起来。一个有工作激情的人,随时感染其身边的同事,共同释放出潜在的能量,可以想象,企业因有这样优秀员工而感到自豪、因具有活力的团队而发展壮大。 再说,影片《士兵突击》中的人物成才,从老A回到草原上的五班后,在冷静中思考,悔过中明白了“不放弃、不抛弃”的内涵,懂得了一个士兵不管任何时候都应履行自己的责任,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经过种种考验,成才最终以他顽强忍耐力和精湛的实力得到老A队长的认可,成为特种部队老A中的一名优秀士兵。很多事实都能充分说明,人无完人,只要找出病症,及时排除病变,不颓废、不丧气,用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面临的任何事,肩负起自己的职责,努力完成任务。有了责任,相信我们每个人都能主动、热情投入工作中,责任能激发人的潜能,不同的工作岗位,散发出不同的光芒,体现出有意义的人生价值。 “忠诚是一种职业的责任感,是一种职业的忠诚,是你承担某一种责任或者从事某一职业所表现的敬业精神。”(引自《责任胜于能力》) 阿尔伯特.哈伯德所写的《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倡导的理念:对工作的积极主动、自动自发。为什么这些书畅销不衰,至今仍然散发出理性的光辉?那就是因为这些书灌输忠诚和敬业思想,能激励人的斗志,树立一种工作态度,这种敬业、主动、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神让我们思想更开阔,工作变得更崇高,从而让我们重新发现:我们没有理由拒绝生活的乐趣、工作的美妙。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工作中都能向罗文那样“把信送给加西亚”,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每项工作,爱岗敬业,工作就是为自己而工作,都能齐心协力为企业出谋划策,而不是心存杂念,误把这些理念当作管理者愚弄员工的工具,我想,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有付出就有收获。当然,有时付出不一定能得到收获,只要尽自己的责任,努力地去做了,让责任成为习惯,我们应问心无愧。 我们读书,就要学会读书,把书中积极向上的理念灌输于我们的大脑,把曾有过的懒散思想,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种消极的人生态度弃之。一本好书能净化我们的心灵、能鞭策我们永不放弃追求人生奋斗的目标,书是我们的精神支柱,指引我们不断前进、努力向上,书已成为我们受益终身的良师益友。 ...... 我们应该感谢企业推荐这些优秀的读本,对没有激情的员工是一种启迪,对过分贪婪的员工是一种拯救,深切领悟书中的真谛,受益匪浅,让我清晰地认识到面对未来的路,坚定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敢于承担责任,忠诚于企业,与企业同甘共苦并肩迈向成功的彼岸。2007年11月6日读《责任胜于能力》有感[日期:2007-07-16] [字体:大 中 小]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完成自己的份内事,然后心安理得地拿自己那份薪水,就是工作。过去,我也一直这样认为。工作既是自己的谋生手段,也是个人对社会的一份责任。一个平凡人,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上班下班总是忙忙碌碌,似乎也找不到多少不平凡的业绩。读了《责任胜于能力》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此书运用了通俗易懂的语言,体现了求真务实精神,其深刻的内涵,浅显易懂的道理,特别是其中一系列的案例,有很强的说服力,阐明了责任有无直接决定事物的成败,也让我对文中的“责任”二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那责任到底是什么? 我认为,“责任”从大道理说,就是最基本的职业精神,从小的来说即一个人做事的基本准则。记得看过一个专题片,侯先生谈起自已的父亲侯宝林大师对他的影响,一段文革期间的往事,侯老先生当时由于受到冲击,被分配扫厕所。但他毫无怨言,整日乐呵呵的将厕所打扫得干干净净,逢人还主动招呼,一点不因扫厕所感觉低人一等或不好意思。侯耀文当时不理解,就问他的父亲,父亲告诉他“既然分配我扫厕所,那么这就是我的新工作,我就必须要做,还要做的比别人都好”。这种宠辱不惊的精神,一直铭记于侯耀文的内心,并一直激励着他日后漫长的艺术生涯。这个故事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只有负责任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优秀团队中的一员;缺乏责任心的人,也就没有了发挥才能的舞台,成就不了事业的同时,只能整日沉溺于“怨天尤人”之中。 一个人的工作做的好坏,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有没有责任感,是否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责任。人的一生必须承担着各种各样的责任,社会的、家庭的、工作的、朋友的等等。人不能逃避责任,对于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要勇于承担,放弃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时,就放弃了生活,也将被生活所放弃。责任可以使人坚强,责任可以发挥自己的潜能,能力,永远由责任来承载。责任可以改变对待工作的态度,而对待工作的态度,决定你的工作成绩,正如书中所说的“假如你热爱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讨厌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地狱”。我们在工作中,就是要清醒、明确的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能力,认识到、了解到自己的责任,清楚自己的职责,并承担起自己所在工作岗位的责任,那么工作就由压迫式、被动,转化为积极主动,并享受工作乐趣,取得成绩的快乐。 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责任。简单的说,按时上班开会等一些工作上的小事,真正能做到的并不是所有的人。违反单位制度,说到本质就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首先是对自己单位和职业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每一个能够成功发展的优秀企业都非常强调责任的力量。可以说一个人的成功,与一个企业和公司的成功一样,都来自于他们追求卓越的精神和不断超越自身的努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责任,已经成为人的一种立足之本,成为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人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责任感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责任,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在这个世界上,有才华的人太多,但是有才华又有责任的人却不多。只有责任和能力共有的人,才是企业和公司发展最需要的。
交通方面的硕士论文
导语:那马路上一幕幕令人心痛的画面,留给我们的是心灵的震撼和对受伤无尽的痛惜。以下是我为大家分享的交通方面的硕士论文,欢迎借鉴!
摘 要: 交通安全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驾驶员自身的素质,包括性格、情绪、驾驶习惯等都会直接影响驾驶的安全。另一方面,交通环境中的各种因素又可通过作用于驾驶员的心理而影响交通安全。因而,在日常的行车中,要特别注意这些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和责任感,从主观和客观上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更多交通运输论文相关范文尽在top期刊论文网。
关键词: 交通运输论文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提高。随着交通道路的不断改进,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了“有车一族”,汽车迅速成为了人们的代步工具。至今为止,中国的汽车生产量已经跃居至世界第三位。但是,由于车辆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也开始不断地增加。交通事故在我国已成为危害人民财产安全的社会公害,危害性则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会阻碍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质量降低,进而影响社会的安定。从交通事故原因分析来看,人为的因素占有大部分。
1 酒后驾车
驾驶员心理:
⑴是自以为酒量高。半斤不脸红,一斤不心跳。二斤倒不了!酒驾者都有超乎寻常的“自信”,觉得自己就是喝了酒,在遇上突发的事情时,也能从容应对和处理。他们显然已经忘记了酒精会使人神经麻痹、迟钝的亘古不变的真理。等出了车祸,悔之晚矣。
⑵是自以为经验老到,车技高超。岂不知,酒精入体之后,它并不认得你有几年驾龄。而事故却恰好会因为驾龄高、自持高,从而重视度低、防范心理差而多发。
⑶是侥幸心理作祟。有些司机酒驾,总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或者在节日之前,觉得“交警也要过节”,认为过节相关检查就会少,于是借着酒劲儿开车上路。
酒后驾车的`危险: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
2 疲劳驾驶
形成疲劳驾驶的主要原因:⑴生活环境;⑵睡眠质量;⑶车内环境;⑷车外环境;⑸运行条件;⑹身体条件;⑺驾驶经历。
危害: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预防驾驶疲劳可采取以下措施:⑴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的睡眠效果。⑵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身体素质。⑶科学的安排行车时间,注意劳逸结合。⑷注意合理的安排自己的休息方式。⑸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3 超载超限
⑴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⑵车辆超限超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⑶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 超速行驶
⑴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
⑵超速行驶影响驾驶人及时、准确地操作。
⑶超速行驶有时会使驾驶人的思维判断失误。
⑷超速行驶给注意力转移带来困难。
⑸超速行驶时,超车、会车的机会增多,行驶间距缩短,车外情况应接不暇,驾驶人心理能量和重量能量消耗很多,易感到疲劳,时间一久还会瞌睡,极易引发事故。
⑹超速行驶时,驾驶人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下降。
⑺超速行驶减弱了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
⑻超速行驶时驾驶人不能全面、正确感知车内外的变化。
5 道路原因
由于很多公路是修建在高山上或沙漠中或江河边,道路情况多变,驾驶条件比较恶劣,很多驾驶员不熟悉当地地形或驾驶技术不娴熟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对于高速公路,道路条件好,会经常做保养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率要比普通公路低,高速公路一般不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就是大事故,死亡人数也比普通事故人多。因此要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就要改善道路情况还有驾驶员要多积累一些驾车经验。公路要多做保养,改善道路情况,多添加一些警示标志,加强道路设计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受到人和道路方面等因素的影响。正确处理好各个因素,保证交通安全,安全行车,让交通系统可以稳定可持续发展。
交通安全论文2500字
导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交通。走路是交通,开车是交通;下面由我为您整理出的交通安全论文3000字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
本文从建设交通安全管理文化入手,对创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交通险情及事故的发生,提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思路和新举措。
关键词:
安全论文
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增加使得车辆的人均占有量大幅度增加,车辆数量的增多给人们的生活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增加了道路交通运输压力,特别是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我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国家,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1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分析
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薄弱
驾驶员是道路交通行为的主体,驾驶员的思想观念影响着驾驶员的交通行为,从而影响着交通安全事故的数量。调查显示,由于驾驶员主观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由于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在行使中过于自信,不能小心开车,疏忽大意造成意外伤害,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交通行为造成的事故发生率占总事故的百分之九十。虽然国家近年来对酒驾、超载等问题严格控制,但还是不能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即使在道路交通状况都良好的情况下,也依然会有交通事故现象发生,这说明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对交通事故起着决定性作用,只有具备安全意识,才能正确引导交通行为。
车辆质量有待提高
车辆质量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也很大,车辆的质量若是不高,即使驾驶员有较高的驾驶技术也难以保证安全行使,车辆质量主要包括车辆制动、转向装置、车轮、喇叭、前后桥、灯光、仪表等部件的质量,车辆故障还有漏水、漏气、漏油等因素,影响着车辆的技术性能,从而影响行车安全。在这些影响车辆质量的因素中,车辆制动、转向装置、轮胎、灯光等是引起交通安全事故的最重要因素,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这些因素引起的。车辆质量不高还因为我国的汽车维修技术和检测技术有限,不能全面检查车辆存在的问题,国家对车辆的控制也还存在漏洞,有一些应该报废的车还能够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带来了隐患。
道路承载力有所下降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机动车数量直线上升,人均车辆占有量也大大增加,人们为了自身出行方便,纷纷购买私家车。但是我国道路设施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车辆数量的增长速度,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承载力也下降,面对越来越多是车辆,道路交通变得拥挤,路面也受到破坏,没有时间整修,人车混行的现象比较常见,缺乏合理的道路交通规划,公路铺装率较低,高级公路在公路总量中占有的份额也较小,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道路的建设速度和养护质量也不能达到应有的要求。我国道路设计不够合理,很多道路的车道宽度、视距、线形、转弯半径等都不合理,每年因为道路面光滑造成的交通事故比重最大。
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改善
道路交通环境包括交通标志、天气因素、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等。车速的设定通常根据道路的等级和道路沿线的地形地貌决定,但是很多高速公路为了节约建筑成本或者由于工作的疏忽,没有完善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建设,使得对此路段地形不熟悉的驾驶员降低了安全警戒意识,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点是在阴天下雨下雪的.恶劣天气,没有交通标识会增加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从管理方面来说,交通管理不善也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原因,我国关于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交通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人员的水平较低,力度欠缺,对违章驾驶的执法不严,对安全驾驶的宣传力度不够等。
2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解决措施
加强对驾驶员行为的管理
1)应该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定期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从而指导他们的驾驶行为,自觉遵守安全行驶规章制度。
2)应该严格对驾驶员的管理,规范驾驶员培训市场,严格机动车驾照考试制度,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管理,只有在驾驶员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和能力才能发证,坚决杜绝买证行为。3)重点做好大型营运汽车驾驶员的思想工作。大型营运汽车的驾驶员负责数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交通部门应该重点对这类驾驶员进行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以及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素质。
提高车辆质量以及检修养护水平
提高车辆的质量和检修养护水平需要技术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来进行,既要完善车辆安全检测制度和车辆维修制度,又要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驾驶员应该重视的车辆的检修和养护,抽出时间定期对车辆做一个全面的检查,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对车辆进行检修能够提高车辆使用寿命,保证行车安全。车辆检修部门应该积极引用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提高车辆检修技术的科技含量,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车辆检修水平,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车辆在安全状态下上路行驶,减少事故发生率。
提高道路承载能力
道路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日益增长的汽车流量和日益下降的道路承载力之间的矛盾,国家应该加大对道路交通单位的投资,帮助道路管理部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公路的定期养护工作。国家还应该提高公路建设的质量,加大对高等公路建设的力度,严格施工质量管理的建设标准,杜绝道路建设豆腐渣式工程,同时,应该加强对道路规划建设,改善路网结构,合理进行道路规划,避免人车同行的混乱局面,还给人们一个标准有序的道路行驶环境。
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首先,应该完善交通标志、安全设施建设,在需要提醒驾驶人员的位置务必要明确交通标志,交通标志要根据道路的特点进行设置,不能千篇一律,只搞形象工程。改善高速道路的环境,在路边种植一些植被,起到缓解驾驶员疲劳、愉悦驾驶员心情的作用。其次,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落实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针对人们与交通管理部门的矛盾出台相应的对策,完善交通事故管理机制,严格安全《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来进行道路交通管理,加大违章驾驶的处罚力度,交通管理工作人员应该提高职业道德,对违章行为严肃处理,坚持公平公正。
3总结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人为因素和客观因素,客观因素又包括车辆质量、道路承载力、道路交通环境几方面,虽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观因素比较多,但主观因素仍然是最重要的因素。因此,交通部门应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尽量避免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参考文献
[1]陈勇兵,王爱华,何小卫.GPRS/GPS车载网络终端硬件与驱动程序设计[J].金华:浙江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1:86-90.
[2]陈明伟,袁晓华,潘敏,谢汶莉.从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对比谈预防措施[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8:59-63.
[3]许洪国.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成因及其对策[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8.
[4]刘志强,龚标.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和对策[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4,6,4.
[5]孙平,宋瑞.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7,2.
摘要:
平安关涉到家庭,社会,它更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其实作为教师的我们,每天的工作都跟安全息息相关,我们不断地重复着:学习安全、宣讲安全、督促安全的工作。小学生是我们共同关爱的花朵,是社会发展的新希望,也是每个家庭的未来,小学生交通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从小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知识大多在学校里获得,因此,学校必须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发挥学校内在的教育因素,渗透交通安全教育。
关键词:
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问题,对策
“祝你平安,祝你平安,让那快乐围绕在你身边??”每当听到这首歌,我的心中就涌动着无比温馨的感受。平安是每个人的心愿,更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平安,它是一种希望,一种寄托,它蕴含在儿女依依的期待中,在母亲虔诚的祈祷里。孩子,在父母眼里,是含苞欲放的花蕾;在老师眼里,是展翅待飞的雏鹰;孩子的安全牵动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因此,如何做好小学生安全工作,抓好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校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是摆在我们教师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以下就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问题谈一下自己的做法。
一、营造氛围感染,树立安全意识
通过组织学生观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宣传片,通过视频中一些场景感染学生,并通过谈观后感提升安全意识。此外,有效利用学校及生活中张贴的交通安全标语、设置的安全橱窗、安全手抄报、等方式,使他们从多方面了解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在处处重视安全的浓郁氛围感染下培养重视交通安全的意识。
二、在课堂中渗透,普及安全知识
课堂教学是教育的主渠道,课堂教学的内容与课堂教学的环节蕴含着不少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等资源,教书与育人犹如形与影、光和热、密不可分对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而言,课堂教学有其特殊的意义,为其它渠道所不能替代。因此,要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如:上好每周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由于我校特殊的地理位置,属于新城区的交通要道,一学期以来我们召开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小交警》、《交通安全在心中》等主题队会,让学生认识道路交通标志的内容,增强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此外,在教材延伸中渗透,教材是学生学习的材料,它蕴含着许多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供我们挖掘利用,如品社教材中有许多课题含有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内容,教师改变了脱离实际单纯灌输的陈旧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形式可采用适合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教学方法,如:课前实地考察、调查和课内讨论、交流、演小品、知识竞赛等,调动积极性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念,又延伸了教材内涵,拓宽了学生的知识视野。
三、真抓实练,在活动课中巩固
结合班队活动、课外活动进行有机穿插渗透交通安全教育,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针对四年级有一部分学生对骑自行车发生兴趣,教师利用活动课给学生上了一节情趣盎然的活动课《交通安全教育一一我是小交警》,在活动课上学生亲眼目睹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在马路上发生的车祸,给各家庭造成的痛苦。活动课上同学们模拟交警执勤,模拟发生事故时的急救等,学生在轻松愉快中受到教育,在实践操作中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希望我们的孩子们有一天能够自豪地说:“灾害不可怕,我们会自救”。
四、形成合力,强化安全行为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不言而喻,家庭与学校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为着共同的育人目标,承担着共同的教育责任,家庭教育是“终生教育”的组成部分,具有学校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具有家庭教育无法企及的功能两者间,既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又可相反相克,互为掣肘因此,如何促进家庭与学校融合,协同作战,统一步调,共同育人,共同面对纷繁复杂的交通维护孩子的安全,确保家庭的幸福?社会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校,它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教育资源,我们应不断开发利用双休制的实行,给学生休闲的时间多了,我们可因势利导,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把学到的知识用于为社会服务,造福于社会组织。学生开展“向不文明告别”、“规范乘车,行人行为”等系列社会实践活动。
综上所述,只有学生、教师都树立起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网络,才能真正确保小学生的交通安全。
我们在校园中演绎活力,憧憬明天;我们在生活中处处留意,拒绝伤害。让安全的意识常驻我们心间,让安全之花绽放在和谐的校园!
【摘要】
但由于各种因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来突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上升,并呈高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与损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原因何在、如何进行有效治理,笔者就此作一简要探讨。
【关键词】
农村;交通;安全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现状
1、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问题。其一,部分村民为了贪便宜、图省事,见车就坐,能挤就挤,从不考虑安全问题,一旦遭遇车祸才感到后悔。其二,车主见利忘义,开无牌无证车、报废车和禁止载客的车辆载客,明显缺乏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农民在生活条件尚未得到改善的情况下,根本不考虑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方式问题,。如:农村公路用作晒谷场、堆放场,公路沿线占道的现象相当普遍。
2、学生交通流产生的问题。农村教育体制改革村小集中到乡镇中心办学,给学生交通出行带来状况令人堪忧。这样一来,中、小学校,幼儿上学放学都需由机动车辆接送。但是,部分学生家长为了节省开支,临时雇用部分面的车、二轮摩托车用来接送幼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学生搭乘超载车、货运机动车现象较为普遍。另外,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学生三五成群在公路上追逐玩耍,目中无车,临车横路,搭乘无牌车、超载车、货运机动车。3、部分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现象屡禁不绝。偏远乡村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现象依然存在。轮摩托车一般不受路况的限制,驾驶人多为偏远乡村村民,平时忙完农活,挤出时间赚几个零花钱,以补贴家用。而这些“三无”车辆由于车辆技术状况差,驾驶人员素质低,承担风险能力弱,一旦发生事故,赔偿费用很难到位,给事故处理增加了很大难度。4、占道乱堆乱放,违章作业现象难以取缔。违法占道作业隐患多,特别是沿袭多年赶集习惯,一到赶集场日,各个村民画地为牢、占道为市,不仅造成交通堵塞,而且不时酿成交通事故。另外,比如建房占用街道、公路有效路面堆放物料;利用路边门面开办汽车修理业务等,不仅影响了道路交通的畅通和车辆行驶安全,还不时引发交通事故。
二、影响农村交通安全的主要原因
1、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当前,虽然某些行政村已确立了交通安全员,但大都未建立健全农村墟日安全管理、交通事故责任检查、交通安全定期检查督促、交通安全工作例会等各项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或即使建立了部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但也未能落到实处,工作流于形式。
2、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农村交通安全协管、交通安全宣传等管理经费不到位,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3、交通要素不符合交通安全标准。交通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与“人、车、路”等诸多要素有关。一是交通参与者的素质差。主要表现为: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差;沿线村民交通法规知识匮乏;安全意识差。交通行为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二是车辆多、流量大、车型杂、车况差。有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各种车型,可谓应有尽有,车型较杂。有不少二手车,还有拼装车、报废车,车况差。另外,农村公路多为四级和等外公路,弯道转弯半径小,线型设计不合理,通车视线不良,桥面窄、坡度大,平面交叉口多,路况差。
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环境”诸多要素,要切实扭转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管控软弱的现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确立政府主导地位,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大格局。首先,要确立政府主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县级人民政府主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交通安全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考核;乡(镇)、村组以块为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要落实城乡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乡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把乡村交通安全工作延伸到行政村,进一步发动农村自治力量,充分发挥农村村级组织的作用,使各项管理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
2、改善路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行车舒适性。农村道路在新建、改建时必须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三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谁牵头、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完善乡村道路日常养护工作机制,加强乡村道路日常养护,做到责任明确,设施齐全,养护规范,确保路况良好。对农村公路中的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危险路段进行改造,通过增设防撞护栏,增设标志牌,设置公路线形诱导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
3、推进农村客运优先战略,优化车辆结构。实施大客运战略,逐步建立起农村客运车“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有效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农村道路上的车辆结构,建立安全、有序、高效的客运秩序,减少农村交通安全隐患。
4、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的执法管理。公安、交通、农机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的无牌无证、农用车、拖拉机载人、人货混装、违法占道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农村道路的行车秩序。
5、深入农村宣传,增强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不断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总之,要保障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离不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离不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关于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通用6篇)
时间过得真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成果,你有什么感悟呢?好好写写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将来的工作吧。那么如何把工作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关于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是xxxx的一名专业驾驶员,从事驾驶工作已有30年了。30年来,我勤奋学习,努力工作,遵纪守法,安全行车近120万公里,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部队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一、认真学习。
作为一名驾驶员,我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学习汽车驾驶及简单修理技术,努力提高驾驶技术和小毛病修理水平,熟练掌握汽车驾驶技术,确保安全驾驶。今年我参加驾驶技师培训,上课专心听课,认真记笔记,课后复习交流,使自己的知识面更广,驾车技能也有较在的提高。我认真总结30年来安全驾驶的经验,分析疲劳驾驶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疲劳驾驶的防范措施,撰写了论文《浅谈疲劳驾驶及其防范》。
二、安全驾驶。
作为驾驶员,我始终把行车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安全第一,这是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我在驾驶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集中精力,按章操作,做到车行万里路,开好每一步,不超速行驶、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开堵气车、不开霸王车、不抢红灯、谨慎驾驶,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行车。行车时遇到情况不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以及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山路险道和城区繁忙路段时,减速缓慢通行,保证安全。
三、爱护车辆。
我认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做到小毛病不过夜,不带故障行驶,能自己修理的就自己修理,能少修的决不大修,勤俭节约,降低维修费用。平时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干净,让每位乘车者感到舒服。
四、优质服务。
我认真做好服务,随叫随到,不分时间、地点和休息日,文明做人,老实办事,服务态度好,不怕辛苦,兢兢业业干好工作,得到单位领导和同志们好评。30年来我多次被评为驾驶技术能手、红旗车驾驶员、市级安全先进驾驶员,荣获三等奖二次等。
在今后工作中,我会将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
本人毕业于20xx年7月1日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经过系统的大学学习,对机械和电子工程技术的理论知识有了较深的理解。
20xx年3月10至20xx年5月,本人在“xx电梯(杭州)有限公司,原杭州电梯有限公司。”在工作期间,首先我对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原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学习与了解,同时根据以上的规定和规范进行电梯设计,其次我对电梯、自动人行道、扶梯都有土建、电梯、扶梯机械设计、发货清单、安装等一系列工作,尤其是对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病床电梯、杂物电梯、观光电梯、汽车电梯等机械上的设计,对电梯、扶梯每一个零件都进行深刻了解,同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为电梯、扶梯更好、更方便的安装和维修。最后根据客户提供不同的电梯井道设计符合用户要求和符合电梯井道的电梯、扶梯等一系列工作。20xx年5月在xx有限公司,在现公司继续从事电梯机械设计,工作流程为:
①去现场测量电梯、扶梯井道和用户沟通对安装前的一系列工作准备。
②根据自己井道测量的数据进行土建设计。
③土建图纸设计校对、审核后发给客户确认。
④根据客户确认的图纸对电梯、扶梯机械方面的设计。
⑤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对电梯清单排产。
⑥到现场安装,对自己设计进一步改进理解和改进。最后完善自己对电梯、扶梯理解为以后类似的电梯、扶梯积累宝贵经验。
总之,做为一名机械设计,要严格按照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要求设计,在工作中不断努力学习,吸取经验教训,大胆进行技术改革和创新,努力为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
20xx年行将从前,我站全部人员在工区引导的准确领导之下,在狠抓职工平安意识的同时,技术方面的工作也获得了丰富的结果。现将本年度我站技术方面的工作总结如下:
1、技术资料的管理
资料,包含设备仿单,技术图纸及历年的实验讲演是我们在运行和修试过程中不可缺乏的一个重要环节。年初,我站就针对本来材料室治理无序的情形进行了及时的整治,明白了分工,义务到人,落实了资料借阅轨制,做到资料出门必需有借条,有效的遏制了现有资料的丧失。
与此同时,组织对所有的设备阐明书,技术图纸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清算,将已遗失的资料进行了登记,并积极找有关单位查找,防止了有设备无资料的情况。使运行修试人员在工作中对设备有一个全面的懂得,从而提高了作业的安全性。
2、规程的修改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编写
因为出产的须要,一直有新设备的投运及老装备的改革,因而咱们对新设备的运行规程在第一时光内进行了增补,并组织职员进行可学习,让职工在新设备一投运就晓得其巡查操作进程中的留神事项,做到即投即用,打消了投运跟操作这个过程中的盲点。同时也对老规程中呈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修正,将一些广泛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化,标准。
依据工区发展大讨论运动的请求,我站也踊跃制定出尺度化功课领导书,目标在于规范和细化运行工作。目前,该书还在不断的完美当中。
3、技巧培训
过硬的业务技术水平是保障保险运行的牢靠因素。因此,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程度显得犹为主要。我站在技术培训方面总的知指点思维是每月的'实践讲课,实际设备,事变预想和技术考问四个方面相联合。每月先是进行理论讲课,而后是对比实际设备进行事故料想,最后是技术考问或者是技术测验,通过这四个环节,加深了职工对本站运行设备的懂得,对处置问题的才能有必定的进步。
20xx年即将过去,我站全体人员在工区领导的正确领导之下,在狠抓职工安全意识的同时,技术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现将本年度我站技术方面的工作总结如下:
1、技术资料的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技术图纸及历年的试验报告是我们在运行和修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年初,我站就针对原来资料室管理无序的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整治,明确了分工,责任到人,落实了资料借阅制度,做到资料出门必须有借条,有效的遏制了现有资料的遗失。与此同时,组织对所有的设备说明书,技术图纸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清理,将已遗失的资料进行了登记,并积极找有关单位查找,避免了有设备无资料的情况。使运行修试人员在工作中对设备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提高了作业的安全性。
2、规程的修改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编写由于生产的需要,不断有新设备的投运及老设备的改造,因此我们对新设备的运行规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了增补,并组织人员进行可学习,让职工在新设备一投运就知道其巡视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做到即投即用,消除了投运和操作这个过程中的盲点。同时也对老规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修改,将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化,规范。根据工区开展大讨论活动的要求,我站也积极制订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目的在于规范和细化运行工作。目前,该书还在不断的完善当中。
3、技术培训学习过硬的业务技术水平是保障安全运行的可靠因素。因此,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显得犹为重要。我站在技术培训学习方面总的知指导思想是每月的理论讲课,实际设备,事故预想和技术考问四个方面相结合。每月先是进行理论讲课,然后是对照实际设备进行事故预想,最后是技术考问或者是技术考试,通过这四个环节,加深了职工对于本站运行设备的理解,对处理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提高。
刚开始我们进行的是水准的测量,测区是绕生活一区操场和风雨操场一周,我们从生活一区门口的一点水准点出发,逆时针绕了一圈然后又回倒生活一区门口。经过这次的测量,我们对水准仪的操作已经很熟悉了,粗平、瞄准、精平、读数四个步骤的已熟记于心,也有一定的选点、摆放仪器和扶尺的经验。
第三天我们则转移测区进行导线测量我们的测区是福州大学新校区东一到东三的教学楼,测量的区域不算很大但是测量的点很多。导线的测量中展点很重要,展点的好坏决定了测量的速度。因为我们的一些点的选择不是很好,所以我们小组是比较后完成的。经过三天的测量,我们已经完成了导线的测量,在其中我们都已经熟练掌握了经纬仪的用法,对中、整平、瞄准、读数、记录我们都能做的很到位。接下来的一周我们是进行碎步测量和地形图的绘制。
在测量之后,也学会了对数据的处理,提高了自己的数据处理的能力。当然画图在这次测量中也是举足轻重的,手工画图和CAD画图,这样都使得我感觉很有收获感。
这次实习有的不是很顺利,可是这却让我学到了更多的东西。比如在第一天,我们在第一次水准测量后很高兴,但是我们拿回去计算它的闭合差的时候,我们万万没想到我们的闭合差为124mm。这其中就是有很多就是因为不够认真产生的,这次实习后,我认识到我们做工程的一定要非常仔细,不得有半点差错。在工程上的一点差错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只有我们做到仔细仔细在仔细,才能做到万无一失。
另外通过这次实习团队真正的力量,这次测量中,小组合作非常重要,每个人的行为都与团队工作直接相关,只有每个人配合小组做好各项任务,才能做到最后任务的完成。比如在测量中测量、记录、立尺等这些只有紧密的合作才能进行。
以前都是在理论上学习,这次测量的实践很好的结合了以前的理论知识,让我在这次中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懂的了很多。
1、务实工作、自我加压、认真工作、有得有失。
20xx前半年、值得一庆,(威海文平和谐家园高层c5#楼)自我着手参加的第一个住宅工程已经竣工,我们主抓质量、进度使规定期间内竣工。同时也让我学会了一些施工工序、包括图纸的一些细部构造、及公司规定的一些细部做法、及技术资料的整理等。包括为人处事都有很大的改善,也为自我积累了必须的经验。主体施工完毕后、主要参与砌体的放线、拉结筋的植设、及最后砌体的验收等。后期主要和甲方人员及监理人员做分户验收、及室外污水管道的标高抄测。泛泛的工作岗位维护的是一团氛围。做为一名新手、同样也出现了很多的错误、(楼层外飘窗的砌筑)造成返工、但我会汲取教训、认真熟读图纸、问题思考全面。坚决不会在让同样的问题出现。
后半年、新的工程开工、位于威海市高技区、楼座为三栋小高层、三栋多层及一个大车库总面积由于58000m2由于开始技术人员人手紧张、相当忙碌、虽说忙碌、但很快乐、对自我有很大的信心。因为这是我第一个从基础来挖到最后封顶的工程、所以我很期盼。
2、工作要有职责心,合理安排工作。
在那里更让巩固加深了上半年所学到的知识。更明白了:趁年轻多学习的道理。业余时间我会拿出必须的时间多去看规范、图集。唯一不足就是:工作没有计划性。所谓有失必有得,总结一年的工作后,我认识到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合理的安排工作能够大力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工作更好的顺利进行。数据的统计要从实际出发,以计算量为参考,经多方讨论确认后,再进行数据上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做事要有职责心,发扬三勤管理精神,多看、多问、多查,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发现工程中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方法解决问题。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不能一味的按照图纸进行施工还要思考到现场实际状况,有什么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只有这样才能够减少施工问题及返工现象的发生。最后,不管做什么事都就应有正确用心的态度,所谓态度决定一切。
摘 要: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一项罪名。它既体现国家对现今日益频发的危险驾驶行为严厉打击的决心,也是我国刑法理论从重结果到重行为的一种探索和尝试。但是对于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并非没有争议。以醉酒驾车为例,有人就以"刑法消灭酒文化"为由,反对用刑法来规制这类行为。因此,危险驾驶罪值得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危险驾驶罪 规制 一、对危险驾驶的概述 (一)危险驾驶罪的概念 根据近来多起醉酒驾驶以及飙车案件发生的特点,加之《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我们认为,广义上的危险驾驶行为,是指行为人在驾驶的时候所发生的为社会不能忍受的交通危险行为。通常包括酒后驾驶(不管是醉酒还是清醒状态)、超速驾驶、明知无证而驾驶、吸食麻醉药品之后驾驶、身体存在明显不能驾驶的缺陷、车辆存在明显的不稳定性而故意驾驶、严重的超载驾驶。严格来说,本文所说的危险驾驶行为是狭义上的,指那些能够作为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处理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危险驾驶行为人主观上已经认识到了危险驾驶行为的进行,是明知而为之,应该将其定义为故意实施危险驾驶的行为,明知存在不能正常驾驶的状态却继续驾驶,可能给他人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带来危险的行为。 (二)危险驾驶的特征 (1)危险驾驶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 (2)危险驾驶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 (3)危险驾驶行为具有极大的危险性 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 (一)危险驾驶罪的客体 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按照刑法章节的逻辑,当然地,"公共安全"构成该章各个罪的同类客体。一般认为,社会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有学者对"公共安全"作出扩张解释,认为"公共安全"除了前述内容外还包括"公共生活的平稳与安宁"。 (二)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据此,我国的危险驾驶罪调整的是两类实践中较为突出的行为:一类是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驶,俗称飙车;另一类则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三)危险驾驶罪的主体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一般情形下,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指驾驶机动车辆从事交通活动的人员,但从司法实践来看,没有驾驶资格,缺乏驾驶能力的人员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不在少数。 1、机动车的概念。机动车作为一种载体,是鉴别驾驶人员与非驾驶人员的关键。所谓"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3项的规定,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关于驾驶机动车的年龄限制。2007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规定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驶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岁以上,50周岁以下;(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关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可否构成该罪主体的问题。在单独犯罪中,一般犯罪行为人同时亦是机动车辆驾驶者。但是在共同犯罪中,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也有可能成为该罪主体,主要体现为车内其他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 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过失犯罪需要发生实害结果才可能构成犯罪,故意犯罪则可以不需要结果的发生。因此,不要求发生实际损害结果的危险驾驶罪在主观方面一般出于故意的态度。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只包括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醉驾或飙车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希望并放任此种后果的发生。 三、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刑法规制 (一)国外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刑法规制 国外学者在较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关注危险驾驶这个问题了,相关理论也发展得比较成熟。大多数国外学者认为,酒后驾驶特别是醉酒驾驶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对严重的醉酒驾车等行为应该以交通危险罪论处,该罪的基本形态是"危险犯",即醉酒驾驶本身就构成犯罪。 在美国,醉酒驾驶者即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一旦被警察查出,除当场吊销驾驶执照,还将面临最低一年的监禁。对造成生命伤害的肇事者可以以"二级谋杀罪"定罪量刑,该罪的最高刑为死刑。在美国已经有29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通过相关法律,禁止或者限制开车时使用手机。 (二)我国对危险驾驶罪的规制 早在《刑修八草案》出台时,对于危险驾驶罪法定刑的种类和范围,专家学者就有不同观点。周光权教授认为应当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台湾地区针对危险驾驶行为设立的危险驾驶罪,规定了服用**、麻醉药品、酒类或其他相类似之物,不能安全驾驶机动交通工具而驾驶者,构成交通危险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万元以下罚金。任茂东委员则建议,"只要是醉酒和追逐行驶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笔者认为,现行立法对危险驾驶罪的处刑,一方面有量刑过轻的嫌疑,另一方面缺乏适度伸缩性与跨度性,不利于罪责刑相适应。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刑罚结构合理、距离适度,我们应当合理设置危险驾驶罪的刑罚。危险驾驶罪是危险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在刑罚设置上应当参考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罚。 参考文献: [1]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张明楷:《刑法学教程》(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ZOn年7月版。 [3]梅传强:《刑法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2月版。 [4]石经海:《醉驾行为定性之我见》,《人民检察》2010年第6期。 [5]刘远:((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问题探究》,《法学论坛》2009年第6期。 [6]于志刚:《危险驾驶行为的罪刑评价-以"醉酒驾驶"交通肇事行为为视角》,《法学》2009年第9期。 [7]张明楷:((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6期。 [8]梅传强、胡江:《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分类分析》,《法学》2009年第9期。 [9]石红卫、陆之悦:《危险驾驶行为的刑事处罚探析》,《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10]赵秉志张磊:((""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对策》,《法学杂志》2009年第12期。 [11]张磊:《危险驾驶入罪评析-以《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为视角》,《法学杂志》2011年第3期。 [12]谢杰:《增设危险驾驶罪的法理基础》,《人民检察》2010年第19期。 [13]黄丽勤:《孙伟铭交通肇事案判决评析》,《中国刑事法杂志》2010年第1期。 [1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文件汇编》,警官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15]交通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蓝皮书》(2007),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年版。 作者简介:刘秀荣, 女, 1990年10月生, 山东省临清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刑法。
试析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