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康德哲学中想象力理论初探论文
在西方哲学史上,想象力作为一种认知能力,一直处于一个很重要的地位。由于西方传统哲学偏重理性,轻感性经验,此时的哲学家把想象看作是一种低级的认识。
柏拉图是古希腊最早引入想象力概念的哲学家。他曾说:“一个连模仿性的艺术都要拒绝的绝对理念论者,想象对其也没有什么真实性。”柏拉图认为艺术只不过是一种模仿,想象力即是我们对现实的模仿。康德则把柏拉图哲学视为想象力产生的根源,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把柏拉图哲学比喻为“身轻的鸽子,惬意地翱翔在空中,而当它感觉到空气的阻力时,就可能想象在真空里飞行必定更为容易”可见,康德仍受到了柏拉图的启发,把想象力视为一种感性和理性之间的创造性的认识能力。
如果说想象在柏拉图那里被认为是一种低级的鄙视的认识,那么在希腊美学家亚里士多德那里则初次得到了重视。亚里士多德是哲学上第一个对想象理论有所建树的哲学家。他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承认他所模仿的世界是真实可靠的,他认为的模仿不是柏拉图所说的对自然的纯粹抄袭,而是对模仿自然的创造。亚里士多德将想象跟模仿作了很大的区别,他曾说:“一切感觉都是真实的,而许多想象则是虚假的。”他认为想象是感觉的继续,是萎褪了的感觉,想象是依赖于感觉的,感觉是真实的,想象则有可能具有欺骗性。亚里士多德把想象看作是对不在场事物进行重新表象的一种能力,这种观点不仅仅是对柏拉图想象理论的超越,更是为康德想象力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17、18世纪,以培根、霍布斯为代表的英国经验主义美学对康德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培根将想象和虚构看作是诗歌的主要特征,体现了人文主义精神。霍布斯则将想象力与判断力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且他将想象力分为简单的想象力和复合的想象力。简单的想象力即为一种正在衰退的感觉,是一种记忆;而复合式想象则是一种心灵的虚构。霍布斯这种对想象力观点的划分无疑对康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与康德观点中将想象力分为创制性想象和复制性想象相似。
休谟的想象力观点对康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休漠强调了想象力在知识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在休谟看来,想象是一种心灵的创造能力,人类还无法解释他。他将想象置于人类一切知识中的基础地位,认为记忆、感官和知性都是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其想象力学说仍带有怀疑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局限性,但是,在那个时期,休谟的怀疑论彻底地惊醒了康德的独断论迷梦,他的将知性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这一观点对康德的想象力理论的全面形成指向了一个新的方向。
一、康德时期想象力理论
想象力理论在康德时期能够真正的全面的发展,无疑是继承了前人关于想象力知识的概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内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探讨。接下来,笔者就从哲学认识论以及审美两方面对康德想象力理论进行简单的阐述分析。
(一)想象力的基本含义
康德对想象力的概念的阐述中,它把想象力划分为两种:一种是“创制性的想象力”另一种是“复制性的想象力”。康德更注重前一种创制性想象力,在《纯理性批判》中,康德在讨论想象力的基本含义时,继承了休谟的唯心主义观点,认为想象力是人的心灵的直观能力,将想象力当作一种纯粹的认识功能,一种当对象不在场时也能在直观中表象出来的能力。
(二)康德认识论中想象力含义
在认识论中,康德将想象力当作一种纯粹的认识功能,并将其分为:感性、知性、理性三部分。他认为想象力不仅要依附于感性和知性,且要介于感性和知性之间。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中,康德对想象力持一种贬低的态度,因为在哲学上,康德思想以主观唯心主义为主,他一方面承认物自体的存在,另一方面又承认物质世界是经验和感性世界的来源。他害怕自己思想完全陷于主观,因此他要将理性从中挽救出来,从而对感性进行压制。他把感性能力置于认识论中较低级的阶段,想象力也即处于受压抑的地位。正如他在《判断力批判》中写道:“知性不能直观,感性不能思维,只有它们的联合,才能发生认识。”但是,在康德的哲学观点中,感性与知性是相互对立的,两者结合与他的观点相矛盾,因此康德在二者之间加入了想象。康德说:“想象,则是使知性通向感性从而获得客观现实性的桥梁,它就是使知性结合感性的关键和要害。”[7]因此,康德将想象力比作为一座构架感性和知性的桥梁,并将其紧密连接在一起,支配其他事物并发生作用的一种感性活动。
(三)康德美学中想象力含义
康德认为审美活动是想象力与知性的自由游戏,是主体能力之间的相互和谐与融洽,知性和想象力的自由协调产生了愉快。康德认为审美判断中的美“是凭借想象力(或者想象力和悟性相结合)连系于主体和它的快感与不快感。”可以说,康德将想象力认为是一种介于知性与理性间的一种思维能力,当想象力与知性相协调时,产生快感,也即是产生一种纯粹美(或自由美);当想象力和知性不协调时,即与理性相结合时,则产生一种依存美,这种依存美也即是康德《判断力批判》中重点分析的崇高。
康德在书中说:“美的主观的符合目的性见于想象力和知性的和谐合作,崇高的主观的符合目的性则见于想象力遭到“推拒”而理性起来解围。”也就是说,如果说想象力和知性的协和运动导致了审美愉悦的出现,那么想象力和理性的协和运动就导致了崇高感的出现。在崇高中,想象力是作为一个将理性从中牵引出来的桥梁,在这个牵引过程中,想象力发挥着的创造性的作用,并贯穿与康德的哲学中,从感性到知性,再到理性,最终帮助康德完成了他的人类本体论的体系建构。
二、康德想象力理论意义
虽然康德的想象力理论在其概念的阐述上没有很清晰,在哲学上的立场以主观唯心主义为主,但是,他的哲学思想仍然是西方哲学史上的一大转折点,在他那里既有理性和信仰,又有经验和想象。他把想象力理论置于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地位,将想象力放置在感性、知性、理性的结构中,并且规定了它的活动范围,想象力是不能超越这一范围而无规律地运动的。想象力在前康德时代有着曲折坎坷的命运,但康德的想象力在哲学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可以说康德的想象理论是和他的众多前辈们一脉相承的,而他本人无疑是站在巨人肩上的巨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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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康德孟子伦理思想道德
论文摘要 :道德的绝对性与相对性问题上,康德和孟子都肯定道德价值的绝对性与人格尊严。在道德与幸福的问题上,康德与孟子都认为道德与幸福是对立的,但是康德通过“至善”来解决道德与幸福的对立,而孟子坚持儒家重义轻利的伦理精神,在道德上并不肯定追求个人利益或幸福的行为,并未自觉反思道德与幸福何以能统一的问题。在理性与情感的问题上,康德的道德体系是一个理性与情感二分的义理架构,而孟子的道德体系是一个理性与情感合一的义理架构。康德对道德法则的“敬重感”并不同于孟子对道德法则的“愉悦感”。
康德(1724-1804 )是18世纪德国著名哲学家,在西方哲学史上占有突出地位。他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和《实践理性批判》两书所阐述的道德哲学、伦理智慧,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影响深远。孟子是我国战国时期著名的儒家思想家,在中国思想史上地位显赫,被尊为“亚圣”。康德与孟子代表中、西两大不同的哲学系统,有着各自的思想传统、思考方法和问题探讨的重点。尽管康德与孟子分属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和不同的思想系统,探讨领域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分歧,但是他们在道德问题上的探讨却有着诸多相似、相通的思路和见解。若对此进行比较分析,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思考中、西哲学的异同和会通问题。
道德的绝对性与相对性问题是伦理学,尤其是康德伦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康德认为在一切价值中,惟有道德价值是最高的、最尊贵的,非其他任何价值如智慧、勇敢、健康、财富、荣誉等所能比拟。康德说:“在世界之中,一般的,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志,不可能设想一个无条件善的东西。理解、明智、判断力等,或者说那些精神上的才能、勇敢、果断、忍耐等,或者说那些性格上的素质,毫无疑问,从很多方面看是善的并且令人称羡。然而,他们也可能是极大的恶,非常有害,如若那使用这些自然察赋,其固有属性称为品质的意志不是善良的话。”善良意志即道德价值,是一种超越一切条件的无条件的善、绝对的善,它之所以善,是因为善本身。康德说:“善良意志,并不因它所促成的事物而善,并不因它期望的事物而善,也不因它善于达到预定的目标而善,而仅是由于意愿而善,它是自在的善。并且,就它自身来看,它自为地就是无比高贵。任何为了满足一种爱好而产生的东西,甚至所有爱好的总和,都不能望其项背。”善良意志具有绝对的价值,而不只是相对的价值。道德价值的绝对性,在逻辑命题上表现为一种定言命令而不是假言命令。道德价值的绝对性,决定了道德价值的主体(人格)必然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即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建立在无条件基础上的一种绝对价值,“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没有等价物可以代替它”,它与建立在人的爱好、需要基础上的市场价值以及满足人的审美趣味的欣赏价值不一样。康德说:“和人们的普遍爱好以及需要有关的东西,具有市场价值;不以需要为前提,而与某种情趣相适应,满足我们趣味的无目的活动的东西,具有欣赏价值,只有那种构成事物作为自在目的而存在的条件的东西,不但具有相对价值,而且具有尊严。”作为有理性存在的人,只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而“道德就是一个有理性东西能够作为自在目的而存在的唯一条件,因为只有通过道德,他才能成为目的王国的一个立法成员。于是,只有道德以及与道德相适应的人性,才是具有尊严的东西。
孟子在伦理学上与康德一样同属于理性主义伦理学,肯定道德价值的绝对性。孟子认为所有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这种心的存在和发出是无条件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人于井,皆有休惕侧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在孟子看来,人的不忍人之心或恻隐之心的发动,完全是因为不忍人之心或侧隐之心自身的绝对命令,并不是由于外在的原因。恻隐之心本身是绝对目的,并不是获取其他相对目的的手段。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道德的主体,先天地内在于人心之中。
孟子对“天爵”和“人爵”的区别,更是凸显了人的道德价值、人格尊严的绝对意义和无比崇高。孟子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又说:“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人爵指社会政治地位,人有此地位,愈显尊贵。但是政治上的爵位是由居上位者所赐予,其价值由赐予者所决定,故是相对的。人爵所显示的价值并非是绝对价值(良贵),因为其价值由他人所决定并不是由自己所决定。绝对价值只能由自己创造、自己决定,而这只能是通过道德实践(仁义忠信,乐善不倦)加诸自己的道德尊严,此即“天爵”。孟子继承了孔子“君子义以为上”的道德绝对主义传统,把仁义道德看做是人最高尚的价值和真正的安身立命之本。如孟子所说,“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
道德与幸福的关系不仅是伦理学的一个普遍问题,也是康德伦理学非常重视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康德认为道德与幸福是对立的,道德属于纯粹的形式法则,而幸福属于质料的“经验原则”。康德说:“那些经验原则,不论在哪里,都不适于作道德规律的基础。道德法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是普遍的、必然的,而作为幸福基础的“经验原则”却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是特殊的、或然的,我们不能“完全抹杀了两者的特别区别”。由于道德法则是纯粹形式的、普遍必然的,它必然排除一切感性原则或幸福原则。幸福原则是建立在个人的感性经验上,而个人的感性经验是极其变化不定的,无法保证道德法则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幸福只能是个人的主观的道德准则,却未必能成为普遍立法的道德法则。
在康德看来,道德与幸福的二元对立源于人是感性和理性的双重存在。“作为知性世界的一个成员,我的行动和纯粹意志的自律原则完全一致,而作为感觉世界的一个部分,我又必须认为自己的行动是和欲望、爱好等自然规律完全符合的,是和自然的他律性相符合的。我作为知性世界成员的活动,以道德的最高原则为基础,我作为感觉世界成员的活动则以幸福原则为依据。”人作为感性的存在者,自然会追求包括荣誉、权力、财富、健康在内的幸福,服从欲望和爱好的自然规律,受因果必然性支配,是不自由的。同时,人作为理性的存在者,以服从绝对命令为原则,超越自身的感性存在,不受自然和经验的影响,因而是自由的。康德虽然突出了道德与幸福的“特别区别”及其对立,但是同时也强调“获得幸福必然是每个有理性但却有限的存在者的要求,因而也是他的欲求能力的一个不可避免的规定根据”。康德肯定了幸福存在的必然价值,人们对幸福的追求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是任何人都否定不了的自然事实。
在道德与幸福的关系上,孟子与康德有相似之处。上面我们谈到了,孟子严格区别了天爵与人爵的关系,天爵相当于康德的道德原则,人爵相当于康德的幸福原则。在孟子那里,道德原则与幸福原则是对立的,因为它们分属于人的不同层面。孟子说:“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从人的感性存在来看,口、目、耳、鼻、四肢之欲,是人类自然生命之必有,属于感性世界,服从的是自然规律;但是从人的理性存在来看,人的感性欲求虽然是自然的“性也”,但是“君子不谓性”。“君子”代表的是人的理性存在,所服从的是超越感性的仁、义、礼、智之类的道德原则,而道德原则是道德主体的一种自觉、自我主宰的必然性,即自律、自由,而不是外在于主体、无法把握的盲目的必然性(“命”),即他律、必然。道德原则是道德主体自我立法、自我遵守,当然不能称之为“命”,所以“君子不谓命也”。虽然口、目、耳、鼻、四肢之欲是人类感性生命所必须,但是它不能彰显人之生命的本质和尊贵。就幸福原则而言,人和动物并无根本区别,都属于同一层次的自然存在,服从的是自然因果律,毫无自由可言。但是就道德原则而言,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非常明显,动物无法超越自己的感性存在,而人却有理性能力去超越自己的感性制约,从因果必然性走向道德自由。
在康德那里,道德与幸福是对立的,并构成了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但是康德通过“至善”来解决道德与幸福的对立,实现善的完满性。康德通过深刻的分析论证,认为要实现“至善”,必须悬设自由意志、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孟子虽然也象康德一样,强调道德与幸福的对立,但是孟子没有提出“至善”的概念去实现道德与幸福的统一。在孟子伦理学中,孟子并未自觉反思道德与幸福何以能统一的问题。孟子在义(道德)、利(幸福)之间却极力主张“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续承孔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之重义轻利的儒家伦理精神,在道德上并不肯定追求个人利益或幸福的行为,把追求个人幸福的人贬斥为“小人”。这为康德伦理学所反对,因为“幸福原则与德性原则的这一区别并不因此就立刻是双方的对立,纯粹实践理性并不要求人们应当放弃对幸福的权利……照顾自己的幸福甚至也可以是义务”。
道德法则与情感(爱好)关系是康德伦理学中一个基本问题。康德认为道德法则是纯粹形式的,排除任何质料。道德法则只能由主体来提供,而不能由客观对象来决定。康德说:“道德律是纯粹意志的惟一的规定根据。但由于这一法则只是形式上的(也就是只要求准则的形式是普遍立法的`),所以它作为规定根据就抽掉了一切质料,因而抽掉了一切意志客体。”在康德看来,道德律或道德法则的根据是纯粹的自由意志或实践理性本身,而不是自由意志的全部对象,哪怕是“至善”也不能成为道德律的客观根据。
由于道德法则是理性法则、形式原则,这不仅要排除幸福原则,而且也要排除情感原则。康德不仅要排除对“物”的爱好、情感,甚至连对道德法则的爱好、情感也必须排除,以维护道德法则的纯粹性和绝对必然性,因为一切情感都是感性的、质料的,而道德法则是理性的、形式的。在康德看来,“爱好是变易的”,“爱好是盲目的和奴性的,不论它是否具有好的性质,而理性当事情取决于德性时不仅必须扮演爱好的监护人,而且必须不考虑爱好而作为纯粹实践理性完全只操心它自己的利益。甚至同情的情感和贴心的关怀的情感,如果先行于考虑什么是义务而成为规定根据的话,对于善于思维的人来说本身也是累赘”。在康德那里,形式与质料、理性与情感是二元对立的,理性是情感的“监护人”,情感是理性的“累赘”。道德法则对人来说,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是一种“强迫”,而不是喜欢不喜欢的情感问题。康德说:“对于人和一切被创造的理性存在者来说,道德的必然性都是强迫,即责任,而任何建立于其上的行动都必须被表现为义务,而不是被表现为已被我们自己所喜爱或可能被我们自己所喜爱的做法。但是像康德这样,“排除掉道德的一切感情因素之后,也就无力再将道德融人实践当中(以使道德可在实践中展现其必然性)。
在康德那里,道德主体是自由意志,即纯粹实践理性本身。一切情感(包括道德情感、爱、同情等)均被排除在道德主体之外。康德的道德主体性之架构是一个理性与情感二分的义理架构,是义务与爱好二分的架构。人既是一个理性的存在,同时也是个感性的存在,而一切情感、爱好都属于感性的存在。既然感性自我与理性自我永远处于一种对立紧张状态,则道德的动机只能是对道德法则的敬畏,而并不是对“义务的爱好”。康德认为,惟有以无限存在者的意志才能超越感性与理性的紧张关系,这种意志就是“神圣意志”或上帝的意志,而神圣意志是人类永远无法达到的理想,因为人始终是有限的存在。
与康德相反,孟子主张道德情感与实践理性的合一。孟子说:“侧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又云:“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朱熹对此解释说:“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情也。仁、义、礼、智,性也。”可以说,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四心”是一种道德情感,仁、义、礼、智可以理解为一种道德法则(“性”)。在孟子那里,道德法则与道德情感实际上是一回事,心性合一,“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所说的道德情感不同于康德所批评的“病态情感”,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它看作纯感性意义上的情感。正如法国学者于连所说,“羞恶或怜悯等反应都是作为人的一种自然趋向而被体验的,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将它们简单化地看成是感性意识的爱憎(不能列之为康德所谓的‘病态’现象,视之在本质上与道德毫不相干,甚至会对道德构成威胁,因为它听命于快感而不是以道德律令来控制个人意志)。这些反应是超越于传统的‘理性’与‘情感’的二元对立之上的。
孟子说“理、义之悦我心,犹当豢之悦我口”,这继承了孔子“好德如好色”的思想,即赞同对道德法则的“爱好”,这完全是康德所反对的。“理、义之悦我心”中的“悦”,是对道德法则产生的一种愉快的情感。康德显然排除了这种对道德法则的好恶情感,道德法则是建立在纯粹的实践理性基础之上,是自由意志的自我立法。道德法则是绝对命令,命令就意味着克服欲望的“自我强制”,不但不是快乐的,反而伴随着痛苦的情感,因为“道德律作为意志的规定根据,由于它损害着我们的一切爱好,而必然会导致一种可以被称之为痛苦的情感”。人是感性与理性的有限存在者,由于感性的自然规律的必然制约,人不可能在履行道德义务时有一种完全愉悦的道德情感。在康德看来,能悦理义之心的只能是无限者的神圣意志,而不是人的自由意志。“人类根本不可能享用所谓的智的直觉;对康德来说,只有上帝的无法(为吾人)理解的认知方式这一观念可以被描述为智的直觉。对于作为被造物的人来说,由于不具有神圣意志或智的直觉,因而永远无法完全乐意地去执行一切道德律则。人类若自以为具有“神圣意志”或“智的直觉”(智性直观)的话,那将“迷失在狂热的、与自我认识完全相矛盾的神智学的梦吃之中”。康德否认人有智的直觉,而孟子认为人有智的直觉。如牟宗三先生所言,“儒者承认人可有智的直觉,这即展开了儒者之所以异于康德处。”
在康德那里,道德的根基或道德的动因是自由意志,而不是爱好、情感或其他效果。当然,康德在考虑道德行为的动机时,却保留了对道德律则的“敬重感”,表现出试图沟通理性与情感的倾向,这是康德道德哲学二元论之调和的一种表现。但是“敬重感”这种道德情感是排除一切情感、爱好的“情感”,“仅仅是由理性引起的。它并不用来评判行动,也根本不用来建立起客观的德性法则本身,而只是用作动机,以便使德性法则自身成为准则。这种敬重感属于感性的道德动机,是道德行为发生的主观依据或主观准则,而不是道德行为的客观依据或客观法则。孟子说“仁、义、礼、智根于心”,道德的基础或动因是“本心”,把道德本心“用来建立起客观的德性法则本身”,即把道德情感作为仁、义、礼、智之道德法则的客观依据,这是因为孟子的伦理思路是道德理性与道德情感是一体的、道德形式与道德质料是合一的。很明显,孟子与康德在道德思路上或伦理思想体系上存在明显的歧异。在表现形式上,虽然康德在一定意义上肯定了道德情感,但是康德对道德法则的“敬重感”决不同于孟子“理、义之悦我心”的道德“愉悦感”,因为敬重感“这种情感作为对法则的服从,即作为命令(它对于受到感性刺激的主体宣告了强制),并不包含任何愉快,而是在这方面毋宁说于自身中包含了对行动的不偷快。
康德历史哲学的基本特点论文
康德的历史观念仍然带有浓烈的自然权利哲学的残余,他生活的时代恰好经历了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一种强烈的时代意识促使康德去仔细思考—当然是通过哲学的力式—历史的本质意义因此他的历史首先是一种反思的历史,即凸显哲学功能的历史观这种观点的基本前提就是历史的可塑性各种人为的活动,汇聚在历史的大潮流中,最后各种小自觉的行为共同推动了历史的前进康德对于历史的乐观主义态度是自然权利学说在历史哲学中的具体反映如果人类的主观能动性能够成为一种进步力量,那么,康德对于历史发展的基本态度就是正确的当然,从历史发展的曲折性来看,人类正如康德所言:“就其全体而论,一切归根到底都是由愚蠢、幼稚的虚荣、甚至还往往是有幼稚的罪恶和毁火欲所交织成的”但是,这并小意味着康德对于人类已彻底绝望相反在普遍的历史观念下,康德通过命题的推导,指出了人类进步的具体路径这就说明了康德并没有绝望,他只是希望在一种有意识、有计划的指导或者规划下,人类能够走上一条通往永久和平并实现自身完美性的康庄大道。
1启蒙主义与个体价值
康德的历史哲学深受启蒙运动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讲,康德哲学正是启蒙运动的产物启蒙主义的基本观点就是承认并尊重人的价值,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来,个体的独立性在历史运动中日益彰显出来一个多世纪后,人与神的地位之争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已经画上了一个体庄符但是人的价值一日突现,他就急需要通过各种实践行为来证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康德在对启蒙运动的思考中,试图回答这个问题,人类究竟是否具各充足的理性来完成自身的历史任务康德继续从自然权利论出发,指出了人具各的自然票赋会促使其行为合乎自然的目的人类能够走出自然状态已经说明了,对于自然的认知使人类反思了原始状态的野蛮性进入刹_会状态即是进入到文明状态中,而从自然状态到文明状态转换一个基本的前提是个体理性的出现理性引领人类走出荒野林莽,走入了村庄和城镇,这一变化过程反映了人类的历史发展,对康德而言,理性在其中起到了引领性的作用小但,个体价值借由理性的引导在历史上第一次展现出来,而且人类历史也有充分的证据去证明,理性推动历史进步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康德亲身经历的启蒙运动,人类的个体价值在此实现了再一次的飞越,这场运动将中世纪的宗教神权掀翻在地,给予人以崇高的地位在康德看来这正是人类第一次接收了理性的引领,从而为成为公民提供了精神前提和思想基础。
2历史理性与公民社会的建构
历史本身小会给未来以确切的启示,否则,我们就是在默认历史本身具有充分的计划性人类对于自身担负的历史责任在实际上是没有察觉的在个人道德的建设中,每个道德的个体通过小同的修为,将伦理化的实践指向内心,如此一来,修身养性便成为一种个人道德升华的必由之路但是,个体道德的升华很难成为一种集体意识,集体小可能认识到自身在一个作为整体的共同体中到底负有怎样的责任而历史意识的基本功能.就是在精神层而将五花八门的个体意识统一起来,形成共同的文化背景和对于过往的认识的知识结构在这种统一的思想基础上,刹一会共同体被塑造出来刹一会共同体小是狭隘的族群共同体,康德的基本目标是,使人成为世界公民,即在历史理胜的指引下,人类将成为世界共同体的公民当然这个世界共同体有 一个基本的特征,它小是人类族群或国家的简单组合,而是一个普遍法治的公民刹一会也只有在这种刹一会中,大自然给予人类的天赋才会最大限度的显示其内在价值普遍法治的公民刹_会同时也是人类道德的整体,是实现了普遍理性的一种人类生存状态而构建这种刹一会所需要的'一个基本前提则是一部完全正义的公民宪法康德的这观点显然来自于英国革命的实践,一个立足于法治并且使最高统治者受制于法律的国家,成为了那个时代最强大的界帝国相比于德意志国家当时的刹一会状况,英国的法治文明对于康德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这也成为普遍法治的公民利会的现实根源。
3世界历史与自然计划
历史计划论的背后,是对于历史阶段性的总结,康德关于希腊罗马的历史叙述,是在表达一种有系统的历史发展模式他的这一表述可能给了黑格尔以极大的启发(参见黑格尔《历史哲学》关于东力、希腊、罗马、日耳曼四个叫世界的历史阶段划分的论述)在费希特那里我们可以看到同样的表述模式,历史按照一定的先后顺序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持续发展,这一线性逻辑的历史发展模式其背后则是对于人类进步可能性的充分肯定这种历史乐观主义在两次世界大战时戛然而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在曲折中前进的人类刹一会(特别是九世纪末一直到今天的这段历史)在一定程度内实现了康德的预期只小过,康德的历史阶段论带有的自然状态论的残余使之成为霍布斯传统的绝唱,同时也开启了近代历史学的先河世界历史的发展模式,可能并没有想象的这么简单,按照一张康德所谓的大自然拟定的日程表,逐一的实现各个阶段的日标,最后到达世界共同体(或普遍法治的公民刹一会)的历史顶峰自然计划将导致历史的终结,当然,如果能消除人类的各种人为的灭难—尤其是战争—那也未尝小是一件好事但是小论是康德的后继者费希特的完全理性世界还是黑格尔的日耳曼世界,都小能让我们接受历史终结的观点,因此,普遍的世界历史即使有一个被大自然预先拟定的计划,也小会在未来走向终结。
综上所述,康德的历史学在启蒙运动的洗礼中,小断的发掘个体的价值,并且通过自然票赋理论将自然权利学说变换了一种形式安插到个体的身上此外,个人最终价值的实现必须与普遍的世界历史相结合,因为康德希望个体的最终日标是成为一个世界公民,他们共同的精神则富也必然是普遍的世界历史最后,大自然的计划在潜移默化中实现了康德的梦想,一个法治的公民刹一会将诞生于未来通过对康德历史学的简单梳理,我们小难看出,即使在启蒙主义的巨大影响下,更早的自然权利论依然占据着康德历史观的主体意识,直到黑格尔时代,这种自然权利论才真正地走下了历史学的舞台。
浅谈旅行社业削价竞争[摘 要] 旅行社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由于自身特点和内部机制的不成熟,在营销竞争中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现象,其中最为突 出的是削价竞争。本文在分析削价竞争产生原因及危害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非价格竞争策略。 [关键词] 旅行社业;削价竞争;非价格竞争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营销竞争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必要手段。营销中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一个以产品为基础,以争取顾客为基本目标,企业之间为获得更多经济利益而在市场经营中所发生的冲突。这种冲突,常表现在商品的价格上,价格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企业为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常围绕着价格而进行市场营销竞争。所谓削价竞争是指企业为改善产品的交易条件和增加产品的销售量,而单纯以降价让利为手段的竞争。 一、近年来旅行社业的削价竞争 我国旅行社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初具产业规模形态。1978年以前我国只有两家以政治接待为主的旅行社——中国国际旅行社和中国旅行社,不足以构成一个行业,也不具备经济的性质。1980年,中国青年旅行社成立,开始了我国旅行社的行业垄断经营的局面。1984年国家旅游局将旅游外联权下放,1988年我国旅行社猛增至1573家,彻底打破了行业垄断的局面。从那时起旅行社业诱人的发展前景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由于旅行社的行业进入壁垒低,更重要的是1996年出台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以前,旅行社的数量不到5000家,还不是特别多,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竞争还不太激烈,旅游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因此,旅行社的利润率比较高,成为人们所共知的“厚利”行业。受其高额利润的诱惑,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全民办旅行社”的热潮,旅行社成为各行业投资的热点。 近年来,旅行社的数量不断增加,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争夺市场份额都把降价作为争夺客源的主要手段甚至是唯一手段。一些旅行社以低价格吸引旅游者和打击竞争对手,其竞争对手则以更低的价格为手段进行报复,致使旅游市场上的旅行社产品价格越来越低,各家旅行社竟相削价,走进了削价竞争的误区,造成旅行社行业处于无序竞争的恶性循环。无论国内旅游还是国际旅游,削价竞争的现象非常普遍,甚至出现了“零团费”、“负团费”。2002年冬季,上海旅游市场突然刮起了强劲的“海南双飞”降价风,自12月中旬以后其价格连破1600元、1500元、1400元大关,甚至跌破1300元的行业公认最底线。要知道一张去海南的单程机票就要1520元,后来有所调整,但也在1360~1400元之间徘徊。引发这一价格大战的原因是淡季客源急剧下降,航空公司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加大市场促销力度。上海一些有实力的旅行社利用“包机”的特殊政策,以最低的“包机价”拿下机票,同时与海南的饭店、车队、景点、旅行社达成一致协议,各方让利,从而导致了这一轮空前的“低价”战和海南旅游热潮。进入2006年以来,削价竞争的现象仍时有发生。5月初,武汉某国际旅行社一口气推出4条双飞低价游线路,引得人们趋之若鹜,一时间使得其他旅行社门庭冷落。为抢回失去的市场,国内几大航空公司迅速和武汉其他出境社结成“同盟”。在几大航空公司的支持下,江城众多旅行社以更低的价格迅速推出相关线路,武汉旅游市场的价格战由此拉开。6月初,该旅行社再次打出降价牌——桂林、张家界、华东五市等双飞游线路降幅达到400多元,沈阳、大连双飞游更是降价千元。作为回应,湖北省其他出境社,再次将几条出游线路的报价,降至比之还低十几元至上百元的程度。 旅行社在削价竞争的漩涡中利润率越来越低。据有关资料统计,2000年全国旅行社的平均利润率不到3%,到2002年竟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现象,直到现在旅行社业仍然是“微利”行业。 二、旅行社业削价竞争的原因 1.旅行社产品供大于求。我国旅行社大大小小有万多家,虽然从人均拥有旅行社的数量上来看并不多,但消费者需求并不是很多,且旅行社主要集中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地区分布极不均衡。因此,相对于旅游市场,旅行社数量还是偏多。这与旅行社业的成本有直接关系,旅行社的固定成本比较低,租个门面,配上传真、电话,雇几个员工,开销不大;而作为成本主体的变动成本,则和业务量成正比,业务量大时固然可以赚上一笔,业务不景气也可勉强支持,这使得许多实力薄弱的旅行社只是维持惨淡经营,市场规律失去了应有的威力。正因为如此,造成产品供大于求,这是削价竞争的直接原因。 2.旅行社产品的季节性与不可储存性。由于旅行社产品的销售存在明显的淡、旺季之分,又由于旅行社产品主要是通过服务来满足顾客需要,只有当游客购买并消费时,旅游资源、设施与服务相结合的旅行社产品才得以存在,即具有不可储存性,这意味着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于是,机会来时大家一拥而上,几乎所有旅行社都作出各种各样的削价反应,并且反应之大远远超过了正常季节折扣的范畴,这是削价竞争的导火索。 3.旅行社产品的重复雷同。我国的许多旅行社对产品的开发力度不够,缺少精品。产品绝大多数是大路货,耳熟能详的旅游线路就那么几条,大家都在销售。这主要是由于旅行社产品缺乏诸如商标权、专利权等进入机制,一家旅行社开发了适销对路的产品,马上引起众多中小旅行社一哄而上,争相效仿。这是削价竞争的根本原因。 4.旅行社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偏低。目前许多中、小旅行社的一些管理人员,特别是中层管理干部,对市场经济中的营销竞争内涵了解不深,不能掌握高层次的竞争策略,只能采取简单的削价竞争策略。 5.规模初具,秩序混乱。经过多年努力,在旅行社的行业管理上,规模已经初步具备。但是由于宏观调控、规章制度、处罚力度等方面和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国旅行社的市场秩序还处在比较混乱的阶段。这是削价竞争的外在原因,也是旅行社力不能及的范畴。 三、削价竞争对旅行社业的负面影响 从某种意义上说,削价竞争有利于净化旅行社市场目前多、小、散、乱、弱的局面,造就一批大企业。这种削价竞争也能给游客带来一定的实惠。 但旅行社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真正实现“零团费”是不可能的。在降价的同时为保住利润,只能采用“先降价,后降服务”的方法,即降低餐饮标准、减少旅游景点、压缩旅游时间、增加购物次数等经营方式,或靠各种回扣和人头费来充当利润率,甚至部分社还通过克扣旅游保险费来增加收入。有些有实力的旅行社还可以在包机中有一定的利润,而小旅行社只能主要靠购物了。于是一天走三四个购物景点,或者加一些有高额回扣的景点。导游和司机为增加回扣把一天中的最佳时间用在了跑购物点上,景点只是走马观花地大致看一遍,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影响了旅游业整体接待质量,使服务大打折扣。有些旅行社为了降低成本聘请无底薪的临时导游,这就很难保证导游员的文化素养。有些导游素质低,服务意识差,严重影响了服务质量,容易引起客人投诉。为什么黄金周后紧接着是投诉的高峰期,这与旅行社先降价后降服务的行为有很大关系。第二个方法是在价格上作文章,如以半包价、小包价冒充全包价来吸引消费者,当消费者自认为选择了一条物美价廉的线路,接踵而来的是二次交费、三次交费,最后所交费用远远不是原先以为的“价廉”。无序的价格竞争使旅行社停留在较低的服务水平上,无法满足人们对度假、探险等旅游的高级需求。削价竞争的结果会导致人们对旅游服务企业的不信任,利润的微薄让旅行社永远停留在保温饱的水平上,不可能投资培训员工,开发新的旅游产品,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更不可能留住高素质人才,使旅行社陷入恶性循环。无序的价格竞争也使旅行社产品无法正确定位,一些核心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它的象征价值,反而会造成销售量的下降,这些严重影响了旅行社业的发展。那么,旅行社业如何才能良性发展呢? 四、非价格竞争是现代旅行社营销竞争的发展趋势 所谓非价格竞争,是指企业运用价格以外的营销手段,使本企业产品与竞争产品相区别,并使之具备差别优势,以推动产品销售的竞争方式。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非价格竞争已逐渐成为市场营销主流。另外,从市场环境来看,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消费层次和购买力不断提高,购买者的注意力并不仅仅停留在商品价格上。不再是价格越低的商品越畅销,而是越能满足某种特定市场需要的产品越好卖。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企业与消费者能够更有效地从产品自身构造(如质量、功能、商标、包装、服务等)上区别竞争商品。一般而言,旅行社非价格竞争策略,有如下几个方面可供参考: 1.产品差异化策略。目前我国旅行社产品比较单一,长期以来形成了团体、全包价观光旅游一统天下的局面,各旅行社挤在团体观光业务的独木桥上大打价格战,已走进了死胡同。但可以预见,观光旅游比重将会下降,度假旅游、特种旅游的比重将会上升。即便是观光旅游,那种半军事化、拉练式的旅游也将会受到排斥,旅游追求舒适性、文化性的趋势将会越来越突出。旅行社要想有所发展,必须要加大创新力度,对休憩性度假旅游、商务旅游、购物旅游、农业旅游、修学旅游、探险旅游等市场前景广阔的旅游产品加快开发工作,不断推出新产品。在竞争中不与同行挤一条独木桥,而是另辟蹊径,以异致胜。 2.服务个性化策略。游客出门旅行都希望有个性化、特色型、形象化服务。同一时间地点不同的客人有不同的服务需求,如同一餐厅中客人对背景音乐的选择各有偏爱;不同时间地点,同一客人的服务需求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如旅游者白天需要新奇刺激的活动项目,夜间则需要舒适安静的环境。越是档次高的旅行社,越是把个性服务归入规范化的内容。在为顾客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同时,旅行社应利用信息优势为游客提供便利,使游客迅速了解正常的竞争价格,了解各公司以往的信誉,从而使那种靠非正常价格进行不正常竞争的公司很难瞒天过海。 3.网络营销策略。“不能上网的企业将面临倒闭的危险”,这是英国首相布莱尔巡视剑桥科技企业时发出的警告。也许这些话现在看来还有些危言耸听,但在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21世纪将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尤其旅行社行业这样远距离、多批次的小额交易,特别需要借助电子商务高速度、高精确度和低运行成本的优势。目前我国许多旅行社仍固守着一部传真、两部电话做生意,仍然在翻着商情广告,发着传真报价,其管理层还没有完全意识到网络对旅行社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所以没有花太多的精力去搞网络建设。而新世纪的中国旅游市场需要旅行社高效、准确地满足中国以至世界各地游客的需求,旅行社要在很短的几分钟内就能为散居千里、万里之外的游客提供咨询、售票、组团、出游等服务,没有电脑,旅行社的运作就将成为一句空话。旅行社经营手段的电脑化、网络化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不管食、住、行、游、购、娱,也不管大、中、小型旅行社,以至两三人的小型代售处都必须将电脑化、网络化作为刻不容缓的一种基本设施建设。如果将网络营销策略运用于旅行社业,必将节约促销费用,减少销售中介,扩大市场覆盖面,提升品牌的深度和影响力,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利润空间。 近年来,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国内旅游业绩连续4年居全国同业第一位,这是和其建立全国性的电脑网络分不开的。到目前为止,春秋国旅已在全国140多个城市电脑联网、联合经营,其中有产权联系的已达到了20多家。未来的中国旅行社将凭借互联网技术得以更快的发展。 4.品牌营销策略。我国旅行社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出现中旅、国旅、中青旅、春秋、康辉等一批知名旅行社,但与美国运通、日本交通会社、英国托马斯库克等国际名牌旅行社相比,尚存在明显差距。在市场供过于求的条件下,市场表现为买方市场,顾客处于主动地位,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当产品之间的差异性越来越小时,顾客是否购买某种商品,关键取决于顾客对这种商品的信赖程度,重要的是,顾客有品牌“偏好”心理,即品牌的忠诚度。在新的形势下,竞争的激烈程度和复杂程度越来越高,世界名牌旅行社将会纷纷涌入国门,对中国旅行社业造成很大威胁,形成了新的挑战。品牌是一种资源,谁抢在前面,谁就能占有和运用这份资源,从而占领市场。 5.关系营销策略。旅行社经营过程中具有明显的“关系特征”,引入关系营销策略将使旅行社重视与关系方的接触和联系,致力于长期对企业形象的不断完善,并在引入CI(企业形象识别)的基础上,导入CS(顾客满意)。广州著名的国际旅行社“广之旅”于1994年5月在全国旅行社中率先引入CI,加上以顾客满意为指针的CS,切实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标准化管理,狠抓旅游服务的关键环节——导游,为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大获成功,被媒介称为“广之旅”效应。1998年9月“广之旅”进一步将顾客组织化,成立“广之旅长者旅游俱乐部”,不到两年,因其优秀的旅游线路和体贴的服务迅速被广大老年同志认同,俱乐部会员人数不断增加,使旅行社步入成功之路。国家旅游局指出,“为激活旅游市场开展优惠价格促销活动是必要的,但必须优质优价,质价相符,不能搞低于成本价的恶意削价。各类协会应组织旅行社、饭店和景点等骨干企业共同约定和遵守合理的市场价格,形成整体促销,并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和行风评议部门的监督”。总之,非价格竞争在现代旅行社竞争中的作用已经十分突出,我们必须摆脱削价竞争的困境,在提高营销者竞争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市场机制,利用非价格竞争的优势,把握现代旅行社营销竞争发展的趋势,制定出旅行社非价格竞争策略,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证我国旅行社业健康、顺利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俐俐,杨莹.旅游市场营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 赵西萍,等.旅游市场营销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梁智.旅行社经营管理[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3. [4]苘茂兰,孙平.旅行社经营管理[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
分子合成及金属离子性能研究,提升Co3O4储锂性能的研究。在武汉理工大学官网发布的公告中可以得知,该学院的资环学院在2022年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拥有多篇优秀论文,其中就包括双水杨醛基ESIPT荧光分子的合成及金属离子光响应性能研究,整合中空和多孔碳提升Co3O4储锂性能的研究等科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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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论文格式
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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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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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调查报告、学习心得):一律要求打印。
2、论文的封面由学校统一提供。(或听老师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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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字体要求:
(1)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居中。
(2)论文副标题小2号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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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容提要3号黑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为小4号楷体。
(5)关键词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
(6)目录另起页,3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仿宋,并列出页码。
(7)正文文字另起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 号宋体,每段首起空两个格,单倍行距。
(8)正文文中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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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 1. ”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 ① ”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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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附录: 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1)参考文献:另起页,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2)页眉用小五号字体打印“上海复旦大学XX学院2007级XX专业学年论文”字样,并左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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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页边距:上,下2cm,左侧,右侧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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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容:××学院本科期末论文,居中。
3.页脚
内容:页码,居中。
4.论文基本内容与要求
(1)论文题目:单独成行,居中,日语:小2号黑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8号;
(2)作者姓名:另起一行,居中,日语:小4号宋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
(3)内容提要:另起一行,日语: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长度要求150字以上;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长度要求在100字左右;
(4)关键词:另起一行,日语:4号黑体,3-5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割,内容为小4号黑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
(5)正文
正文部分的要求如下:①正文部分与“关键词”行间空两行;②日语正文文字采用小四号宋体;英语正文文字采用Times New Roman 12号,标题日语采用四号黑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14号,每段首起空两格,倍行距;③段落间层次要分明,题号使用要规范。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序号与层次要求;④文字要求: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无错别字,无违反政治上的原则问题与言论,要采用计算机打印文稿;⑤图表要求:所有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不准用徒手图,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工作要求采用计算机或手工绘图,图表中的文字日语用小五号宋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号;图表编号要连续,如图1、图2等,表1、表2等;图的编号放在图的下方,表的编号放在表的上方,表的左右两边不能有边;⑥字数要求:一般不少于1500(按老师要求);⑦学年论文引用的观点、数据等要注明出处,一律采用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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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士康跳楼?涨工资?30%?从这些东西大家看到了什么?死亡?钱??不只吧,首先跳楼,为什么?先不追究,我不是知情者不妄加揣测。其次涨工资,先不论是什么原因涨工资,其一原底薪为900,富士康号称500强企业基层工作者底薪才这么点?这几十W人就靠这么点工资生活吗?绝对不会,根据我的了解富士康的平均工资有3000多吧,那怎么把这900底薪提升到3000多的平均工资呢?福利?福利一方面吧,能占多少成分?好的话谁还跳楼?那么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加班,加班...国家早就实行了8小时工作制,加班时间限制也有规定,要把900变成3000要加多少小时班?其二,号称500强的企业基本工资才900,和一般中小城市的最低工资差不多,我猜想这应该是当地的最低基本工资了,富士康是做什么的?难道这里的工作都没啥技术含量,只要四肢健全,智商没有残疾的人都能做?好歹该企业也是属于行业的佼佼者吧。其三,先不论该企业在管理中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咋小回头说说这加班的问题,企业要求长时间加班,首先得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吧?这就牵涉到了政府部门了,该部门不会不知道这长时间加班劳动法中是不提倡的,或者说是违反劳动法的,虽然劳动法中也有相关加班补偿的办法,但是请注意是补偿办法,这就说明这长时间加班是不合法的,即使你给了加班费但对劳动者的侵害已经产生了,既然产生了侵害了就说明了两点企业已经违法了,其二,既然是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为什么还能允许这样事情存在?????总上所述,富士康跳事件除去其内部管理的问题,还有另外的原因就是有关部门的纵容此中牵涉的问题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想象和了解,这里就不加猜测了,相信只要认真看的朋友能理解我的意思。一句话如果劳动保障部门不能站在劳动者的立场,这样的事件不会是绝偶然。能看到这里的朋友,我在此衷心的感谢你!也想提出请求一个请求,请求你了解一下你所在城市或地方这种,劳动部门纵容企业长时间加班的单位大概有多少?再罗嗦一句,中国就是廉价的劳动力市场吗?广本罢工是劳动者贪得无厌吗?如果能把12小时两班倒彻底消除,坚决执行8小时工作制能解决多少人的就业问题??????????还会有那么多一时沮丧想不开做傻事的基层劳动者吗?30% 1200 按每月30天计算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一天多少钱?一个成熟的建筑工人一天的工资按该行业一天也得60-80,路边卖茶叶蛋早餐的也比这多吧,本人没有什么职业或者其他方面的歧视,不过这些人群应该是我们周围收入最不起眼的代表福士康们你们觉得可耻吗?同意的请转发该消息
主题:富士康员工不是跳楼死的,这里是真相,有良心的中国人就进来。(转载) 首先申明本人也是看了天涯社区的帖子才转过来的,如果你感觉特别愤怒的会请转载告诉我们周围的朋友。让那些所谓的为人民服务的人看看!!!!!下面原文转之天涯社区:作者:zhenxiang_2010 提交日期:2010-5-23 22:39:20 楼主 首先向各位澄清:在此发贴,我绝不是为了想出名,更不是为了抵毁别人。 目前,各大媒体都在报导富士康十连跳的的新闻。并且,还有媒体报导说会有政府派出的调查小组前往富士康查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敢保证,什么事情都查不出来。富士就封锁消息的本事大着了。 做为一个知道一点内情的人,我现在必须将事情的部份实情向全国人民告知。 我本人是深圳富士康观澜园区的一名女普工。今年20岁。不过,我是哪个事业群、哪栋宿舍楼的以及我叫什么不方便在这里透露。请全国人民原谅。 现在全国都被富士康的十连跳搞得沸沸扬扬。而事实上,富士康里的这些人的死因有一部份是跳楼,有一部份不是跳楼死的。 你们自己想一想,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会有那么傻去跳楼嘛?换成是你,你会不会去跳楼? 据我所知,这些人中有一部份人是病死的。都是无缘无故意地生了病。我们的这一栋宿舍楼里就有一次,两个女孩子生病死在床上了。2010年之后,我们这栋楼里就流传疾病。差不多整栋楼的人都得病了。我现在也得了病。我开始以为是感冒,去医院治病时,医生也当成是感冒。给我治病的医生就当感冒给我治了。现在我感觉自己越来越难受,前两个月我再去医院里检查时,医生说我是咽喉炎。而昨天我再去医院时,医生说我是支气管炎了。病情越来越严重了。得这个病的人不止我一个。前段时间死的两个人就是得这个病死的。 这两个人都是在夜间死的,等到白天的时候,尸体都被抬走了,外面的人都不知道有这回事。等后来报纸报导的时候,就莫名奇妙的变成是跳楼死的了。 我不知道这件事还要被隐藏多久,也不知道去向谁说。我知道我给政府的人说,别人肯定不会相信我的话。但是我不说,别人都不说,事情的真相永远都不会浮出水面了啊。 全国的人民,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说的话,我要是说了半句假话,我不是人啦。确实有一些人是跳楼死的,但还有一些人不是跳楼死的,也是非正常死的。 我估计富士康担心外界知道它们里面在流行瘟役,再也没有人敢进富士康了,那它们一夜之间就崩溃了啊。 看到以上文字的人,只要你们是一个有良心的人,请你们帮忙传一下啊。不能让真相石沉大海啊。 另外,我再附一个富士康另一同事的话,请相信我们,这全是真的。 我是’赴死扛”在职人员,后勤部门,相对厂子内比较自由,在F-M 已经3年多了,在这里我不想说里面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小,我只想说出我所知道的, 本人可以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看来不少人真以为这些人都是跳楼自杀的??据我自己所知道的,死者中有数位是被保安(我所说的保安不是门口看门的那些,是我们FOXXCOM(我知道打错)内部的:环安课)打死的:其中一个(名字就不说了)是因为年纪小偷拿了公司一个小电子产品,活活被保安打死从楼上扔下来,此死者当时左胸有一个血洞,是被保安用钢管戳穿肋骨致死。 其中我知道还有一个是因为和主管不和(原因是年轻人工作中损耗品太多被主管骂的太凶顶撞而已),此人在离职前一周左右被主管栽赃,被环安科关起来,其主管和保安用钻头活活钻死从楼上扔下来。另外哈工大名牌毕业生的那位哥们(孙**)本科毕业新干班新员工被环安课侮辱,殴打,非法搜查,非法拘禁,是被某人(具体不清楚和什么人结缘)栽赃,后来因为经不起此等折磨侮辱选择跳楼,5月13号的安徽男不用说就知道肯定不是自杀了,自杀的人不会自己捅自己4刀再去跳楼,而且翻过米的围墙。另外几个我也不想打听,因为我知道的太多了,我只想说一句在FCOM,只要你被叫进环安课的,没有不被暴打,侮辱的,听进去过的人说不亚于日本人当年,环安课课长顾钦明,和他手下爪牙刘锋,一点人性都没有,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喝着小茶,看哪有什么事就往哪跑。养了一群狗,见谁就咬谁,看谁不爽就拿起手中的口哨,往死吹!…… 我只想在这里说一句,老郭的助理要想见深圳的一哥(大家应该知道一哥是什么意思),只要一个电话,深圳一哥就屁颠屁颠的过来,因为F**M给深圳带来的税收和经济是不用说的,每年我们的公仆那个大大的红包是少不了的,就龙华一个分厂区一个月的全员工资就10几亿,有些事情不是我们的部门不知道,他们会权衡,难道为了几个我等屁民查封500强的FOXXCOM吗?根本不可能!最后我总结一句一点都不夸张的话:在F**M, 把你大卸八块说你是自杀你就是自杀 最后,我也不想说什么诅咒的话,希望大家正确看待实情。 是中国人的就顶,有良心的就跟贴啊。声明: 本文是转载过来的!!
说出来怕被抓! 不敢说啊 说完我就也得跟着跳了富士康“血汗工厂”真相揭秘不到半年的时间,富士康连续13名员工跳楼,一时激起千层浪,“血汗工厂”再次成为富士康的代名词。一家企业,如此频繁地发生职工自杀事件,绝不会是想自杀的人都汇集到了富士康公司。这么多非正常死亡事件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经过记者的深入调查终于揭开了富士康这家“血汗工厂”的秘密和残害员工的卑鄙罪行。拒绝和员工签合同 采用人才外包制曾在富士康工作了3年的杨彬称,富士康要招聘普工是很容易的。富士康工厂在深圳打工群体中的口碑不错,待遇、福利都比较好。我们了解到,深圳富士康的普工底薪是900元,平时加班费为6元/小时,双休日8元/小时,节日12元/小时。富士康在厂区附近建有宿舍,工人8人一间免费住宿。富士康还有食堂,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人和其他员工吃饭完全免费。由于吃、住不用花钱,一个普工如果算上加班费,一个月可以拿到1800多元,有的甚至更多。富士康在中国其他地方的工厂的普工收入也在同类电子厂中居于前列。“因此打工的人都想挤进富士康。”杨彬说。但一般普工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跨入富士康的大门。深圳富士康的资深工作人员不承认富士康会与中介打交道。北京富士康工程师齐女士称,北京富士康的员工食堂张贴着醒目的“不要与中介打交道”的告示。然而,在北京的亦庄开发区,很多劳务中介却都是打着富士康的招牌招徕生产线工人。武汉广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廊坊长康日辉公司同是劳务中介,它们的负责人却都表示与富士康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能够将应聘人员带入公司,并提供就业机会。苏先生透露,个人是无法进入厂区的,富士康有严格的要求,但是我们与富士康人事部门的人很熟,可以带人进入厂区。工作介绍成功了,“作为回报,应聘者要交200元给我们,另外还要交200元给富士康的相关人员。”苏先生说。“这是富士康内外勾结来赚应聘者的血汗钱。”杨彬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富士康通常是先与中介签合同,中介再与要进入富士康的普通工人签用工合同。在深圳的龙华富士康围墙上面,到处可以看到中介张贴的各种招工小广告。据了解,富士康大部分普工都是通过中介的方式招聘进来。当然,也有部分普工是富士康通过跟内地的一些劳务输出部门合作,以扶持内地的名义,一次性地帮当地go-vern-ment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这些地区员工思想单纯,还更好管理。”杨彬说。富士康还与广西、湖南等地的一些大中专院校形成了合作关系,每年这些学校都会派出一些学生到富士康实习,而富士康方面也仅须为他们支付低廉的实习工资,“每月1000元左右。”杨先生说。正是由于富士康这样的招聘制度,才为富士康造就了在裁员4万短短3个月之后,又开始大规模招聘的条件,同时也为此次孙丹勇事件的索赔细则方面蒙上了一层“看上去很丑”的面纱。在全球金融海啸大爆发的时期,富士康能对为数众多的员工做到“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确不是一般的驾轻就熟。克扣员工工资 员工一半收入靠加班2009年7月15日,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在其2009年供货商社会责任进展报告中承认,其中国供货商存在员工超时工作,克扣加班费、薪酬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等情况。报告声称,在去年的审计中,生产iPhone与iPod的83家中国代工厂有45家未支付员工加班费,23家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地工资。苹果发言人史蒂夫?道林(Steve Dowling)表示,苹果自2007年起开始审查供货商的劳工待遇,已采取多项措施改善其中国代工厂外来及合同制劳工的境况,目前,苹果公司已要求代工厂调整措施,确保员工正当收入。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沿海城市电子代工工厂克扣员工工资已成普遍现象。接受比特网咨询的苹果ipod的一家深圳代工厂的员工透露,该员工在这家工厂工作了四年,四年期间该员工几乎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2小时以上,一个月一般只有一天休息,但该工厂从未给过该员工加班费,去年金融危机开始影响该厂,员工现在连每个月810元的薪水都很难拿全。虽然报道中并没有指名道姓是哪家企业,但是作为国内苹果iPod最大的代工工厂,富士康在大家的恶意猜测中,显然是首当其冲的。南方日报报道位于宝安区的龙华富士康科技园,有工人33万左右,占到龙华区40多万人口的3//4.而加上观澜、福田保税区等工厂的工人,富士康在深圳的员工已经达到40多万人。龙华科技园北大门被称为朝阳门,门与门之间要么被高速公路护栏围了起来,要么有护城河把守,护城河内侧还有铁丝网,员工全部凭工卡刷卡进入,没有工卡的人,只有经过特批在内部人员的带领下才能进入。《华尔街日报》记者Jason Dean在2009年9月参观富士康龙华科技园后,将其比喻为“紫禁城”。 在这座“紫禁城”里边上班的是来自全国各地的30多万一线工人。然而其不断发生的坠楼事件,让外界对这座神秘的“城堡”争论不休,富士康为何经常有员工坠楼?尤其是近一个月时间里,竟有6起被媒体报道的员工坠楼事件。那么,在这座科技园里边工作的普工们,对于频频发生的坠楼事件如何评价?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状态如何?本报记者试图通过一线走访,呈现这一群体的真实生态。公司内部规定不近人情 不能3人以上并排走路在网络上众多所谓“曝光富士康内幕”的帖子中,最为引人发笑的一则就是:在富士康的工厂里,不能3人以上并排走路,因为据说富士康是全中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工厂。此外,富士康的前员工还爆料说富士康辞掉了所有的清洁工,而利用工厂员工做义工打扫宿舍以及周边地区。虽然这些消息都未经证实,不过,富士康对这些说法也从未予以正面否认。孰是孰非,只待时间来评说吧。变相冷酷裁员2008年11月,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代工商富士康科技集团(以下简称富士康),被变相裁员疑云笼罩,郭台铭又一次被推入变相裁员风暴的漩涡。受全球经济大幅波动影响,一度被看作中国制造业“集体过冬”标本的富士康,近期裁员传言不断。10月下旬,富士康紧急否认在大陆裁员10万,并称“富士康各园区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富士康媒体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目前还没有(裁员计划)。”但是,富士康多位员工则表示,富士康近期大量变相裁员。上周,记者在深圳展开多方调查,不少员工称,富士康近期严控加班,并提出停薪留职计划,不少富士康员工徘徊在深圳富士康厂区外。事后发生的事实,也证明了究竟是谁在说谎。一位从富士康离职的管理层员工,在博客中透露出了富士康的几种变相裁员的招术:1.无薪长假,无薪调休。2.无薪教育训练,无偿占用员工时间,如军训、做操、开早会等。3.试用员工无论绩效如何,全部辞退。4.将员工调离熟悉的环境,迫使员工自己辞职。5.进行加班管控,减少当月收入。6.取消或减少当月收入。7.进行学历、经历、资格再查,借机解雇员工。8.纪律考核动辄记大过、处分。9.减少其他福利。10.其他手段,如请假不批等。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曾发生起火事件仅举两例:年4月10日,富士康的墨西哥吉瓦雷斯工厂在一次火灾中被毁,该工厂位于一栋占地面积90万平方英尺的建筑物内,据称是为戴尔和惠普生产电脑。富士康(鸿海精密工业集团)在提交给台湾证交所的文件中称,在其墨西哥工厂发生的火灾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和供应产生影响。富士康表示,墨西哥吉瓦雷斯(Juarez)工厂发生的火灾已经得到成功控制,并未造**员伤亡,所有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同时富士康也表示,此次事故不会影响产品供应。年4月20日上午8时左右,宝安区龙华街道富士康公司一栋厂房内起火,火势在一小时内被消防部门控制,富士康称无人员伤亡。记者9时左右赶到现场,E区一厂房内冒出较大浓烟,没有明火,五辆消防车在现场参与灭火,火灾并没有影响到附近厂房的正常生产。一名在E区10栋厂房内上班的富士康员工称,他8时左右准备上班时,看到从E区16栋厂房一楼冒出大量浓烟,并有些许明火,随后该栋厂房内员工全部紧急撤离。该名员工介绍,起火厂房是手机外壳的生产车间。昨日下午,富士康媒体办公室通报称,火灾只涉及该公司一个小的电镀车间产线一角,事发后员工及时疏散,除部分员工被烟雾呛到,无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基本没有受到影响。目前起火原因仍在调查中。从这两次火灾的善后中,我们可以看出,富士康的反应就是:不会影响产品供应!虽然没有造**员伤亡,难道对员工的心理就不会有造成什么影响么?自2003起,富士康共有400多名员工跳槽到比亚迪,甚至还有人带走了一批机密文件,这恐怕不是因为富士康对员工身心健康过于关心而造成的吧?不守遵守行业道德 无视合同退租班车班车司机车身挂横幅抗议富士康不守诚信2009年3月16日上午,上百辆富士康员工接送车聚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广场,对富士康及其车辆挂靠公司未能继续履行合同表示不满。富士康方面认为完全依照合同办事,并已经将车辆所属公司起诉至法院等待判决。这些大巴为富士康员工提供接送服务。去年8月,富士康新员工宿舍使用,很多车辆被通知停运。据司机介绍,对停运车辆,富士康去年12月发过一次工资之后,就停发了。司机刘先生说:“不少人都是贷款买的,每月9800多元,3个月不交月供就要被银行封车了。”对于这件事,笔者实在无话可说,“讲诚信”什么时候成为经商的大忌了?富士康员工早餐全部用生蛆鸡蛋制作刘师傅在东莞塘厦银狐工业区的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他是一名蛋糕师傅,主要负责制作蛋糕和面包等。刘师傅说:“生蛆鸡蛋做做成的早点是专供富士康的早餐。”不看不知道 一看吓一跳。刘师傅带领记者参观了厂房,刘师傅称来到这个工厂一年多了,目睹了工厂制作食品的全过程,那些鸡蛋都是长蛆的和变质的,经过高温消毒了应该没问题。有的洗干净,有的洗不干净蛆就掉进去了那也没办法。正是这些长了蛆的鸡蛋做成了香喷喷的面包,每天正常供给富士康的员工当作早餐,由于有高温消毒,所以目前没有发现有人食物中毒。随后,刘师傅带领记者来到厨房,只见鸡蛋随地的放着,有些已经烂掉生了蛆,蛆就在鸡蛋上爬着,而做好的面包就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铁架上(铁架是没人清洗的)。刘师傅表示:“刚刚来到这个工厂的时候,他们也跟厂长和主管反应过,但是领导叫他们别管那么多,照做就得了”富士康、厂家沆瀣一气刘师傅称:“工厂使用不合格的原料,从上到下人人皆知,”富士康每次来检查之前都已经和我们领导打过招呼了,所以说就全部藏起来,因为上面都敷衍掉了。当记者要离开工厂时,被厂长发现,厂长锁住大门,不肯让记者离开,后经过交涉,记者才得以离开。(深圳电视台)岗前培训:只是个摆设在调查中,很多员工对记者表示,入职的岗前培训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更多的只是走个过程,短短的几堂课,能讲出来什么东西呢?一名正在和同事聊天的男孩告诉记者,虽然(富士康)公司的厂牌后边有员工服务中心、工会主席热线、员工投诉中心等不少电话,但是没有人会打这些电话。“我没看见过那位同事去找他们做咨询,打给他们根本不能解决问题。”而他旁边的男同事则直接告诉记者,跳楼的人心理都不健康,为一些小事情就去跳楼。他认为,现在的年轻人,心理太脆弱了,富士康的辅导人数有限,效果也有限,很难帮助那些遇到困扰的员工。只有一名河南女孩向记者表示,她们部门会在闲暇时间,由组长带领大家组织学习,将自己学到的一些心理知识讲解给组里的同事,然后通过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交流分享。她认为,这样做效果还不错,主要是增加了大家交流沟通的机会,有些人会将遇到的一些困扰讲个大家,并倾听同事的看法,这样有助于分解压力。据富士康卫生部部长芮新明介绍,他们与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观澜人民医院合作,在龙华和观澜两大厂区内设立了3个心理咨询点,每周两次邀请两个医院的专家来富士康坐诊,每次交流的员工只有五六人,其中观澜的心理咨询点是一个国家级项目。“每人两小时,员工的需求还是很大的,每次都能达到饱和,只是资源有限,现在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员工工作之外主要是上网和逛街在龙华科技园内,有不少体育场馆供员工锻炼放松。但是记者采访到的大部分普工表示,去得比较少。每天下午5点多到8点,富士康的员工分批下班,他们像潮水一样涌出大门。对于很多没有手机的普工来说,附近的几个话吧则是分秒必争之地,因为去晚了要排队等很久,下班之后,大家都很想和朋友或者家人聊聊天。厂区外边虽然很热闹,但是能去玩的地方不多,清湖员工宿舍外边的溜冰场是记者看到的少数几个比较好玩的地方之一。平时6元任意玩,周末8元任意玩,一些男孩子下班或者周末休息的时候,就带女同事或女朋友过去玩,溜冰在他们看来是一项很时髦的运动。在里边他们就像长了翅膀一样,可以自由驰骋。几名男孩告诉记者,上网是他们工作之外最主要的活动。“我刚来的时候没认识几个人,所以不上班的时候就常去上网,最多时每天在网吧呆六七个小时。现在少了,有时候一个星期才去六七个小时。现在会去和老乡逛街、打牌等,但是也不多,觉得逛街很累,又花钱。”其中的一名男孩说。在小卖店看首饰的几名女孩告诉记者,其实女孩子和男孩子差不多,就是上网逛街。富士康周围大大小小的网吧不计其数,去上网的90%以上都是富士康的工人。“不上网逛街的时候就在宿舍睡觉。我有一段时间上晚班,每天早晨下班吃完饭之后,就回宿舍睡觉,一直睡到下午6点,然而起来再去上7点半的夜班。”一名女孩说。 坠楼影响:只要不是身边人就不会有心里阴影在龙华科技园北门,3名来自湖南的富士康员工正在逛街,听到记者提到“坠楼”一词,不禁惊讶地问,今天又有人坠楼了吗?这名女孩告诉记者,在富士康,他们经常听到有人坠楼,但是幸运的是,都不是她周围的同事和朋友。记者表示,最近连续发生多起员工坠楼事件,作为普工中的一员,会不会有心理压力,生活有没有影响?这名女孩说:“只要死的不是自己身边认识的人,就不会有什么心理压力和心理阴影,再说通常听到有人坠楼,都是在夜间,等到天亮以后尸体早就搬走了,其他人什么也不会看到。”旁边的男孩则插话道:“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在富士康龙华科技园附近的清湖员工宿舍区,几名上夜班的普工正在旁边的溜冰场玩。一名来自湖北的女孩表示,她今年3月刚来富士康上班,有一次在楼道里碰到一名女同事在哭,其他人看到后吓了一跳,怕她想不开去跳楼,于是立即将她送回宿舍,直到她情绪稳定后同宿舍的人才去上班。一名在富士康做管理工作的陕西大学生则告诉记者,他在龙华园区上班已经有3年了,坠楼的事情他也是经常听说。不过他认为,普工的压力应该不大,为什么短短一个月内会有6人坠楼,他也说不清楚。根据富士康的介绍,最近频发的跳楼伤亡事件中,事发员工年龄绝大部分在18到23岁之间,只有一名是28岁。这些员工上岗时间绝大部分在6个月之内,有一些进厂还不到1个月。富士康集团媒体办主任刘坤表示,这些年轻人进入富士康时,都会经过岗前培训。然而自杀是一件很偶然的事情,原因有很多种,是日积月累形成的,在入职之前,员工更需要社会的关怀。刘坤也承认,新员工刚进厂没多久就出事,说明富士康对他们的人文主义关怀不够。同时,也说明自杀是个社会问题,员工自杀之前可能遇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以上为转载!对于屡屡发生的跳楼事件国家高层是否在重视?我很想问祖国母亲 当年打江山是靠那些人来打的?是农民?还是资本家? 如今国家进不了 ,你又是如何对待农民和农民工二代的?再问富士康 都说员工是企业的根基 你是否重视过他们的精神生活?除了压榨他们的青春 你还能干些什么?13跳 让我想起了当年的狼牙山5壮士 不同的是当年他们是被鬼子逼上狼牙山的 而现在13个同胞 是被富士康逼上天台的。我想对死去的同胞说 你们的牺牲不会白白浪费的,中国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将为你伸张正义。也想对在职富士康员工说 请终止第14跳了 生命诚可贵,坚强点不要用死来宣泄对企业和社会的不满 你们应该站起来 不应该倒在血泊中。更想对国人说 当年几百万鬼子我们都未曾退缩过,而现在在我们面前的敌人是恐惧 和部分社会渣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