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的参考文献写法如下:
一、[序号]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起止页码。
二、[序号]专著作者。书名[M]。版次。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三、[序号]论文集作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论文的参考文献注意事项:
1、参考文献要以序号的形式出现在正文中和文末,且序号要保持一致。序号以在文中出现的前后为序。
2、如果某文献在文中数次被参考,则几处序号要保持相同,只是页码有变化。在文末只列出该参考文献一次即可,不必多次罗列。
3、每一参考文献的所有要素必须齐全,不可残缺,具体包括: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及截体类型标识(如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专利P等)。
参考文献作用:
1、研究基础
参考文献可以反映出论文的真实性和研究依据,也反映出改论文的起点。我们论文中的研究都是在过去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也表明了自己论文中的研究是有价值水平和依据的。
2、研究区别
标注参考文献也是为了把前人的成果区分开来。这能表明论文的研究成果是自己写的,虽然引用了前人的观点、数据或其他资料。 但是标注出参考文献不仅能体现出自己的研究能力,也能体现自己的创新和价值。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格式标注方法:1.学仿喊祥术期刊文献[序号]作者.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2.学术著作[序号]作者.书名[M].版次(首次免注).翻译者.出版地:出版社, 出版年: 起-止页码3.有ISBN号的论文集[序号]作者备搏.题名[A].主编.论文集名备搏[C].罩基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名[D].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5.专利渗肆文献[仿喊祥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发布日期6.技术标准[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7.报纸文章[序号]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8.报告[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9.电子文献[序号]作者.电子文献题名[文献类型/载体类型].文献网址或出处,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渗肆日期(任选)
参考文献标准格式如下:
一、期刊类[J]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举例1】安心,熊芯,李月娥。7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与特点[J]。当代教育与文化,2020,12(06):75-80。
【举例2】[2]许竞。我国学历教育分化的证书制度溯源[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06):22-29。
二、专著类[M]
【格式】[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举例1】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42。
三、报纸类[N]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举例1】[1]葛剑雄,陈鹏。地名、历史和文化[N]。光明日报,2015-09-24(011)。
四、论文集[C]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12-17。
五、学位论文[D]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D]。出版地:保存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郝桂莲。反思的文学:苏珊·桑塔格小说艺术研究[D]。四川大学,2014。
六、研究报告[R]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R]。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冯西桥。核反应堆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1997:9-10。
七、其他[N]
【格式】[序号]颁布单位。条例名称。发布日期。
这个是看你写讠仑文的写材是怎样的,主要看的是文章在什么刊物上发表的。
读《张新宝:法学研究和论文习作的几个问题》【针对博士论文】~立足于中国的法律实践,服务于中国的全面 依法治国 外国的法律制度要学习,最终还是为了解决自己国家的问题。对于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文化自信,不是外国的月亮都是圆的,不能搞法律文化虚无主义。 ~学位论文要 有全面性 ,全面展示你学到的知识。把领域内的文章都读了,在论文中以一定的方式反映出来。 ~ 客观 、不带偏见地对待文献,材料要有所体现。 ~文章的 篇章布局 要合理。 ~文章题目不能过大。主要是立论,才能展示你的知识和才华。 解决一个问题就好 。精简。 1.总体情况,谁做过什么研究,文献状况如何 2.该课题的子课题,分歧问题在哪里 3.分析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独特观点及依据的材料是什么,论证方法,互相之间的差异在什么地方 (要有核心资料和相关资料)讲动态,发展过程,谈重点。 核心资料:草案,讨论纪要,一审二审稿,颁布后的修改,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指导案例,比较法资料,期刊论文,书记著作(自己去看),学位论文(需要检索,看别人做到什么程度了) 法学生—学得好的,无论多少年,无非是能够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这是最核心的知识、能力、方法和技能。 案例分析方法~ 一组案例的分析—实证分析,十年来的变化发展趋势如何,检验某法律是否达到了当时立法预期的效果,检验它是良法恶法还是懒法。 个案分析:从原材料提炼有用的争议点部分 法学论文的 创新 要求:渐进的,微小的意见和建议也是可以的 意识形态 :培养良好的习惯,不该说的不说。主流意识要自觉培养。文法和语言 方面的要求—去看看这位学者的论文#如何开始呢: 从学报开始 投稿,不断把自己做得强大起来,循序渐进。要 天天写,手头不要荒废了,要勤于思考 。
如何写法律方面的论文???学术堂来告诉你:一、法学毕业论文的目的与要求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法学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详言之,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并能明确、恰当、充分地表述研究的成果,开始学习、初步掌握分析和解决某一专门学术问题的方法,锻炼撰写论文以解决某一学术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写法学毕业论文,就是要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将来写什么都可以.撰写法学毕业论文的要求有三个方面:(1)从理论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2)法学毕业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大段摘抄、整篇抄袭、请人代写等不良现象.(3)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文理通顺、逻辑严谨、结论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学术思想.二、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和论证角度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虽然法学毕业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其次,选择具体的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大题目容易写得很肤浅,没有价值,小题目能做出大文章,容易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三、法学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一)搜集材料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着、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二)提炼材料,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一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二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三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四是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五是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三)法学毕业论文提纲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四、法学毕业论文的初稿(一)运用逻辑思维写学术论文,逻辑上有两种科学方法,一个是演绎,一个是归纳.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个别);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个别)到一般.依靠逻辑思维所产生的分析能力,对他人的观点作出补充、发挥、纠正、批驳,就自然会形成自已的新观点,写出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就不会只是停留于抄录他人现成的观点和材料.(二)主题突出,论点鲜明(三)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五)文字表述清楚准确、简练流畅五、法学毕业论文格式和规范要求(一)法学毕业论文格式打印使用B5纸,便于存档,装订线在左面.法学毕业论文打印一般用宋体.文章题目用3号黑体,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当,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正文内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一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小3黑体.二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4号黑体.三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和小4黑体.四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不用黑体.正文用小4号宋体.这样,文章就眉清目透,井井有条.当然,这种分题也不是绝对的,要结合实际,该怎样分,就怎样分,但要遵循分题的规则.此外,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或"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也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法学毕业论文格式为:封面;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封面的作用在于使别人知道这是一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是指摘录下来的要点,主要是表述本文的主要观点,一般为100-200字.摘要的写作方法,我认为包括两部分:一是用一两句话简要概括论题的意义,二是将法学毕业论文几部分内容表述为阐述论文观点的一段话.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二)法学毕业论文注释现代学术视注释为学术规范与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论着和文章中,注释不是装饰品,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引用他人成说,注示出处,既表示相关论说非作者独造,并对他人成果给予应有之尊重,又可为读者提供该领域的文献信息,以便利后来之研究.二是反映了作者观点与其他学者观点的联系与区别,或者是对作者自己观点的进一步说明,因而,也是正文不可缺少的补充部分.三是大量的引文意味着作者的研究的确是在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及所积累的资料基础上进行的,不是凭空捏造的.注释要写得规范.最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分为着作类、论文类、文集类、译作类、报纸类、古籍类、辞书类、港台着作、外文类等九个类别,并有注释例;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等等.详细的内容请看《法学研究》上的注释体例和文章的注释方法.为提高刊物质量和文献信息计量、评价与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术成果在网络化、数字化条件下的交流与传播,教育部2000年1月颁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其中注释主要用于以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参考文献置于文本,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列举了其格式,详情请看《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或其它中文社科学术期刊.写法学毕业论文,上述两种注释方法,可选择一种使用,但不能交叉使用.六、法学毕业论文的修改定稿、答辩法学毕业论文初稿完成以后,应再三修改,审查是否符合要求.大到问题是否提得鲜明中肯,论点和论据有无说服力,结构层次是否严密合理,小至文字的修饰加工,有无废话,语言表述是否简洁准确,通顺流畅,符号使用是否恰当,等等.自己修改后,再交给指导教师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为了使法学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答辩是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毕业论文的全面检查.答辩首先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目的和思路、主要观点,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问,让作者略作准备做出回答,从而进一步考查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的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答辩提出的问题,不管作者当场是否能作出完善的回答,都是对于作者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
方法/步骤
毕业论文摘要的写法
所谓论文摘要,主要是指作者对于论文整体的构成与主要内容的简要摘抄,也是整个论文行文与建构的精华所在,可以为阅读者提供一个“管窥而知全豹”的阅读效果。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毕业论文摘要的写法,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毕业论文摘要的写法
一、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论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
二、摘要必须符合“拥有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的原则。应重点包括4个要素,即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在这4个要素中,后2个是最重要的。在执行上述原则时,在有些情况下,英文摘要可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对象和范围,以及具有情报价值的其它重要的信息。
三、摘要的句型力求简单,通常应有10个左右意义完整,语句顺畅的句子。
四、摘要不应有引言中出现的内容,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不用引文,除非该论文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发表的论文,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请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
毕业论文前言的写法
引言也叫前言。引言作为医学论文的开场白,应以简短的文字介绍写作背景和目的以及相关领域内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的概况,说明本研究与前人工作的关系,目前研究的热点。存在的问题,以便读者了解该文的概貌,起导读的作用。引言也可点明本文的理论依据。实验基础和研究方法,简单阐述其研究内容。结果。意义和前景,不要展开讨论。
具体要求:
①开门见山,不绕圈子。避免大篇幅地讲述历史渊源和立题研究过程。
②言简意赅,突出重点。不应过多叙述同行熟知的及教科书中的常部分性内容,确有必要提及他人的研究成果和基本原理时,只需以参考引文的'形式标出文献即可。在引言中提示本文的工作和观点时,意思应明确,语言应简练。
③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在论述本文的研究意义时,应注意分寸,切忌使用"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填补了国内外空白"。"首次发现"等不实之词;同时也要注意不用客套话,如"才疏学浅"。"水平有限"。"恳请指求"。"抛砖引玉"之类的语言。
④引言的内容不应与摘要雷同,也不应是摘要的注释。引言一般应与结论相呼应,在引言中提出的问题在结论中应有解答,但也应避免引言与结论雷同。
⑤简短的引言,最好不分段论述,不要插图。列表,不进行公式的推导与证明。
⑥引言文字不宜过长,一般以200字左右为宜。
毕业论文的格式与写法技巧
一、标题和正文格式
一般论文是分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的。一级标题也是章名称,比如说“第一章绪论”,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加粗并居中,上下各空一行。二级标题比如说“课题研究背景及意义”,二级标题用小三黑体靠左(不加粗),上下各空一行。三级标题比如说“课题研究背景”,三级标题用四号黑体靠左(不加粗并且上下不空行)。另外换章时必须换页,正文为小四宋体,行距为固定值20磅。参考文献内容为五号宋体。图和表标题和内容用五号宋体,并且表格要用三线表,下面会介绍到怎么制作三线表。
二、页眉
这个本科生和研究生就有点区别。研究生的话页眉分奇偶页。比如说在“第一章绪论”中,奇数页就写“第一章绪论”,偶数页就写“某某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本科生的话不分奇偶页,一律在正文部分写上“某某大学学士学位论文”。页眉用的字体是五号宋体并居中。
下页我详细讲一下研究生论文怎么在奇偶页写上不同内容。比如说在“第一章绪论”中,首先在“第一章绪论”所在的前一页的最后一行,点击“插入”——“分隔符”,在“分节符类型”这一项中选择“下一页”。然后点击“视图”——“页眉和页脚”,在弹出的那个工具条中找到“页面设置”这一标记,在“版式”选项卡上把“奇偶页不同”这一项勾选上,然后就可以分别在奇数页和偶数页输入不同的文字了。本科生的更简单,本科生的话就不用把“奇偶页不同”这一项勾选上。
研究生论文的话要记得在第一章都要设定分隔符,还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让“链接到前一节”这一标记处于非选中状态,否则的话无法实现不同的章中写上不同的内容,因为“链接到前一节”处于选中状态的话,就代表着你输入新的页眉,前面的页眉也会跟着变成一样的页眉。
三、页码
这个要分摘要和目录和正文部分。摘要和目录用的是i、ii等,而正文部分用的是1、2等。设置好页眉后,比如说“第一章绪论”已经设置好页眉了,在“第一章绪论”所在的第一页点击“插入”——“页码”,在对齐方式中,选择“居中”,把“首页显示页码”勾选上,点击“格式”,在“数字格式”中选择“1,2,3……”,在“页码编排”选项中选中“起始页码”单选框,并输入页码为1。而在第二章、第三章等章节中就在“页码编排”选项中选中“续前节”单选框就可以了。页码的字号的话使用word默认的就可以了。
在论文封面、任务书和毕业论文评语中无须设定页码。
四、目录的制作
目录的制作很简单的,首先单击“工具”——“自定义”,在“工具栏”选项卡中,把“大纲”选中,点击“关闭”。然后在弹出的那行“工具栏”中,把一级标题设定为“1级”,把“二级标题”设定为“2级”,把“三级标题”设定为“3级”。把非标题设定为“正文文本”(这是默认的,基本上不用设定,除非你在写论文的过程中不小心把某些正文文本设定为“n级”了。把标题都设定好后,就可以单击“插入”——“引用”——“索引与目录”,点击“目录”选项卡,再点击“确定”。之后把弹出来的目录内容选中(不要把“目录”两字选中,因为“目录”两字是设定为三号粗黑体居中并且上下各空一行的),首先设定为“宋体”,再设定为“timesnewroman”,把字号设定为“小四” 。 再把“目录”这两个字和目录内容选中,右键单击“段落”,在“行距”中把行距设定为固定值20磅。
五、参考文献的写法
参考文献的话,就是首先写上[*],*号代表的是数字序号,比如说[1]、[2]。因为在我的论文只用到三种:期刊、学位论文、书籍。所以我下面所说的也是这三种。
比如:
[2]冷雪峰.用authorware和flash制作多媒体课件[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XX,(9):27-44
[3]佟施,乐文行.多媒体技术[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XX:3-6
[4]倪英.数字电子技术基础多媒体cai课件设计及制作[d].燕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XX:3
[j]是代表期刊,[m]是代表书籍,[d]是代表学位论文。需要注意的是,中文文献用的标点符号是宋体全角,句号的话就要改成圆点。而英文的话,就换成timesnewroman字体下的半角标点符号。
六、标点符号
中文标点符号用宋体全角,英文和数字用timesnewroman并且用半角。还是解释一下全角和半角怎么区分好啦,半角是一个“月亮”,全角是一个“太阳”,在字体工具条中可以看到的。
无论是中文摘要还是英文摘要,它们的关键词都是用“;”号分开。
七、页面设置
左右,上下。装订线在左边。
八、三线表的制作
毕业论文的表格都是用三线表,设置也很简单。选中整个表格,点击鼠标右键,弹出右键菜单,选择“表格自动套用格式”,点击“新建”,在名称处输入“三线表”,在“样式基于”选择“普通表格”,在“格式应用于”选择“整个表格”,选择“一又二分之一磅”,在田字框点击其右边的下拉箭头,选择“上框线”、“下框线”,点击“确定”,再点击“应用”。然后再选中表格,点击鼠标右键,选择“表格自动套用格式”,在表格样式中选择“三线表”,点击“修改”,在“格式应用于”选择“标题行”,再选择“二分之一磅”,在田字框点击其右边的下拉箭头,选择“下框线”,点击“确定”,再点击“应用”。
表格的表头如表1-1一定要放在表格的上方,并居中。这与图片是不一样的,图片是把图片名称比如说图1-1放在图片的下面。
九、论文写作顺序
依次是封面、任务书、毕业论文评语、摘要、abstract、目录、第一章、第二章……第n章、参考文献、致谢。
十、打印
本科生打印的封面用橙色封面,单面打印。研究生用蓝色封面,双面打印。
这些格式是根据本人的经验写的,可能有些学校的要求不同,如果自己学校的要求不同的话,尽量按自己学校的要求来设定毕业论文格式。
根本性问题。这类问题包括:创新性不足,文章没有价值,实验设计不合理,够不上这本杂志的水平等等。也就是从根本上直接推翻这篇论文的。这种情况下,基本没啥能争取到这名审稿人的同意了。你可以联系北京译顶科技,我身边朋友都是找他们家做的。
如下:
一、什么是论文摘要?
1.论文摘要即“摘其要点而发”。
2.论文摘要是对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
3.摘要又称概要、内容提要。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
4.论文摘要就是论文内容提要,是在对论文进行总结的基础之上,用简单、明确、易懂、精辟的语言对全文内容加以概括,提取论文的主要信息。
5.内涵:短文
6.外延:陈述论文主要内容的简明、确切的,不加解释和评论的。
7.论文摘要是简明、确切、不加解释和评论地陈述论文主要内容的短文。
二、论文摘要起什么作用?
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1.读者尽快了解论文的主要内容,以补充题名的不足。现代科技文献信息浩如烟海,读者检索到论文题名后是否会阅读全文,主要就是通过阅读摘要来判断;所以,摘要担负着吸引读者和将文章的主要内容介绍给读者的任务。
2. 为科技情报文献检索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提供方便。论文发表后,文摘杂志或各种数据库对摘要可以直接利用,论文摘要的索引是读者检索文献的重要工具。所以论文摘要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论文的被检索率和被引频次。
三、论文摘要应包含那些内容?
摘要的内容应包含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供读者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
摘要的'四要素:
1.目的: 研究的目的、范围、重要性;
2.方法: 采用的手段和方法;
3.结果: 完成了哪些工作取得的数据和结果;
4.结论: 得出的重要结论及主要观点,论文的新见解。
(1)目的:指出研究的范围、目的、重要性、任务和前提条件,不是主题的简单重复。
(2)方法:简述课题的工作流程,研究了哪些主要内容,在这个过程中都做了哪些工作,包括对象、原理、条件、程序、手段等。
(3)结果:陈述研究之后重要的新发现、新成果及价值,包括通过调研、实验、观察并剖析其不理想的局限部分。
(4)结论:通过对这个课题的研究所得出的重要结论,包括从中取得证实的正确观点,进行分析研究,比较预测其在实际生活中运用的意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价值。
《毛概》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核心课程,是大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也是一门融思想性、理论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政治理论课。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毛概相关论文 范文 3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毛概相关论文范文3000字篇一 《论毛泽东思想的当代价值》 摘要: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当代价值,是党的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渊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思想先导;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和科学 方法 论在当代具有恒久价值。 关键词:毛泽东思想 地位 价值 中共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①在今天这个和平与发展的时代,特别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地位的确立,科学看待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当代价值,显得十分重要。 1 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 早在1945年,中共七大就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 经验 主义的偏向。”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十七大 报告 中被提出以后,虽然没有包括毛泽东思想,但是并不意味放弃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先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对包含着一连串互相衔接的阶段的发展过程的阐明”;③同时“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④ 2 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价值:思想渊源和思想先导 毛泽东思想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马克思主义观。毛泽东同志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应当把它当成革命的科学来学习,同时,对于其中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观察和解决问题的立场和方法也应该好好学习。马克思主义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前提、方向与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的根本世界观和科学方法论。 (2)国体、政体观和党建理论。毛泽东思想指出中国应该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设社会主义。同时,在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党情下,毛泽东思想从理论和实践上明确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和怎么样建设党”这一根本性、历史的课题;他还特别强调在夺取全国革命胜利后要遵循“两个务必”的思想,这对于加强党的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3)社会主义的矛盾理论。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进行自我完善和发展;同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社会矛盾理论是新时期改革与发展的思想根源与理论基础,也为今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科学方法。 (4)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 文章 中,毛泽东同志强调中国的发展要从农业大国这个基本的国情出发,走自己的路,并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的总方针和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这为新时期中国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勾画了宏伟蓝图。 (5) 文化 观、科技观。毛泽东同志先后提出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理论以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发展文化的方针。毛泽东同志还发出“向科学进军”的伟大号召,并提出决定科技革命成败的关键是科技人才。这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文化事业和科技的发展与进步。 (6)调查研究的思想。毛泽东同志强调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并指出调查研究要有端正态度和科学方法。他的这种调查研究思想有利于正确地制定和贯彻落实相关的方针政策,能够密切联系群众,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指明了基本方法,是必须要永远坚持的根本性工作方法。 (7)人民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思想。毛泽东同志提出人民军队的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指挥枪”是建军的根本原则。同时,关于国防建设、发展现代化的国防技术等都为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防与军队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8)外交战略思想。毛泽东同志主张实行独立自主和平的外交政策并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与第三世界站在一起,支持亚非拉地区的民族解放运动,这为正确认识当代国际社会的战略局势,制定正确的外交战略提供了指导原则。 3 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和科学方法论具有恒久价值 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和科学方法论具有超越时空限制和历史条件的长远意义与恒久价值,它成为了人们的一种潜在意识,是指导我们党行动的科学指南。 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价值 (1)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理论基石和灵魂支撑。正因为毛泽东同志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而找到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邓小平同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束缚,揭示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江泽民同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弘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法宝,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拓宽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以主席为首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不动摇,提出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 (2)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毛泽东同志“把群众路线提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做出理论概括,或者说,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化为领导方法,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个创举”。⑤江泽民同志也指出,我们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就是把群众路线坚持好、发扬好。党的报告也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⑥“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 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⑦如今群众路线已经成为党领导下各条战线和各项工作的根本方法。 (3)独立自主。独立自主主要是指立足于本国,走自己的路,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革命和建设事业。它践行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基本方针。在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的原则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奋斗,努力进取,取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党的报告也明确指出:“九十多年来,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胜利,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⑧ 毛泽东思想的方法论价值 在毛泽东思想中有许多科学的方法论值得我们学习并运用在各项工作实践中。例如,矛盾分析方法。毛泽东同志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用中国自己的话语进行解释和应用,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与大众化。同时,毛泽东同志还重点阐释了关于矛盾的基本原理,指出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以及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关系等,这些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新时期,党的“两手抓”、“三位一体”、“四位一体”、“五位一体”等的治国方略的实施,都是对矛盾分析方法和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运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实践我们可以发现,毛泽东思想的价值是开创性、奠基性与导向性的。新时期,我们要立足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以新的视野,进一步认识和挖掘毛泽东思想宝库中具有当代价值的理论观点与智慧闪光,并使之成为我们行动的科学指南。 注释 ①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数据中心:党章[EB/OL]. ②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数据中心:党章[EB/OL].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④ 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⑤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⑥⑦⑧人民网.报告全文.[EB/OL].
深化教学改革是毛概课程教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对高校学生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对于构建有效毛概教学,推进课程教学改革,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1500字毛概论文 范文 ,供大家参考。1500字毛概论文范文篇1 学校给我们开设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让我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成果。 大学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这是我们走向社会前的最后一个阶段,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会决定这个人未来一生的走向。如何看待问题、处理问题都需要依靠自身的认识论与 方法 论来做出判断。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决定了大学生的自我认识和科学的人生目标的实现。实事求是作为一种思想路线,它是科学的、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我们可以从对实事求是的科学含义以及基本内容的解读中看到其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这些哲学方法对我们认识社会、认识自己,如何看待问题、如何处理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们在大学阶段甚至更早就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走向。未来的路如何走?选择的工作是什么?追求的目标是什么?如何的看待自己成功与失败?这些都需要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何设计人生,如何规划目标,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自己所处环境的实际情况,才能保证我们的期望与判断是合理的、科学的,是符合社会的客观实际条件的,是具备成功条件的。尊重实际,不带主观随意性,用辩证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待问题,在看待问题、处理问题时,应该掌握辩证的方法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看待问题、处理问题是科学的、正确的。 回忆过去的道路,我们的人生被太多的人设计。有各种各样的人告诉我们人生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未来的道路应该怎么走,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应该如何抉择。有些意见我们可以借鉴,但也仅仅是借鉴,生活的道路还需自己去走,只有自己才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我们应该形成自己的判断,树立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用实事求是的观点来指导。从实际出发目标,在实践中不断检验目标,不断进行 总结 和调整,以期找到一条最适合自己实际,最客观、最有成功可能性的成长道路。 在当代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先进 文化 ,建设和谐文化,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文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就必须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得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决不能在思想上走错路。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必须要学好《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牢牢的把握握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流思想,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精神,以期在未来学习和工作中更好的学习和坚持中国法制精神。 另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在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学好这门课程是有利于我们 考研 究生的,有利于我们在研究生考试中得到一个很好的分数。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产生的伟大的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即是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本土化;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产生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把改革开放时期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逐渐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校开设这门课程,可以促使我们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 无论如何,学习这门课程对我们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容忽视。 1500字毛概论文范文篇2:《浅谈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精髓》 摘要:毛泽东的最大成绩是把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用“实事求是”来概括,邓小平的突出贡献是把“解放思想”包括到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中来,并且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髓。然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本质上不完全是一回事,二者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关键词: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这是我党第二代和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条件对党的思想路线做出的新的概括,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髓。 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本质特征 粉碎“_”后,中国该走向何处,在这艰难的时刻,邓小平大胆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号召全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恢复毛泽东倡导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闭幕会上,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号召全党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把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并提并,把它确立为党的思想路线,这极大丰富和发展了我党思想路线。这种提法也得到了全党的普遍认同。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 报告 中再次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是我党的思想路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是我们党永葆生机的法宝”。[2]两代领导集体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确立为我党的指导思想的同时,也给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即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本质是什么?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我认为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二者的含义。 实事求是,本是古代 成语 ,源于“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指史料古籍整理中的严谨治学态度,在中国哲学史上不具有普遍哲学意义。1941年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重新阐释了实事求是的含义。他说:“‘实事’指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指客观事物内部的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去研究。”[3]实事求是成了科学概念和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命题。这一概念体现了以下原则: 第一,认识的科学性。根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原理,我们在认识世界时,必须按世界本来的面目去认识,从呈现的联系中把握世界,而不要附加任何主观想象的东西。 第二,认识的辩证法原则。这是指人的认识由现象到本质,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到实践的辩证发展过程。实事求是,体现了认识的这一辩证法。 第三,科学的认识作风。这是指思想和实践相结合,主观和客观相符合,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由此可见,实事求是是针对主观主义、 经验 主义和本本主义而言。 解放思想的含义:“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4]““””以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各种禁令和枷锁的束缚,采取僵化的态度看待马克思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固定不变的,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找不到的就不能做,最终导致人们的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思想水平停留在过去陈旧的理论阶段,看不惯新生事物,对任何新鲜的东西持拒绝、排斥和抵触的情绪,使整个思想界学术界呈现出“禁若寒蝉”、“鸦雀无声”的沉闷局面。由此可见,解放思想是针对思想禁锢、僵化和保守而提出来的。 二、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不是一回事,从本质上讲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其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各自所讲的内容不同。解放思想是想不想和能不能冲破思想的禁锢、僵化和保守的问题,而实事求是是指人们用什么样态度、想法和作风认识事物。 第二,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二个不同的判断。前者是关于主体对对象之意义所持的主观态度判断。后者是对客观的事实的判断,即正确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内在的规律。 第三,二者的目标取向不同。实事求是是以客体及其本质为目标取向,突出了客体的重要性,目的在于揭示其内在的规律性。解放思想是以主体及其素质为目标取向,强调的是主体的重要性,目的在于打破旧的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使主体获得解放。 由此,我们断定解放思想与事实求是是有区别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把二者完全对立起来。从事物发展的过程看,二者又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性表现在: 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条件。人们在认识和实践的过程中,如果不从思想的禁锢、僵化、保守中解放出来,冲破一切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勇敢地闯,大胆地试,就不能为实事求是扫清障碍,开辟道路,就不能正确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就不能把握和运用规律指导我们的实际行动,就不能实事求是。 第二,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客观基础。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和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和科学的作风,即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否则,解放思想就会走到反面。1958年的大跃进这一段历史提醒我们,解放思想不是想入非非,一定要尊重客观规律,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否则就会受到严厉地惩罚。 由此可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辩证统一体,前者是后者的条件,后者是前者的基础,两者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 三、把二者并提的哲学意义 邓小平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确立为我党的思想路线不仅仅有政治意义,而且具有哲学意义。邓小平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上升到带有普遍性的哲学问题,成为人们认识实践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众所周知,人的认识受人的精神因素的制约。人的精神因素包括:(一)人的知识结构水平。(二)人的 爱好 。(三)人的思维定式和价值取向。其中,人的思维定式和价值取向对人的认识的制约作用最大。人们的思维定式不同,实践活动的结果也不一样。 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要受人的思想精神状况的制约。人的精神状况的好坏,思想水平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认识水平的好坏高低。邓小平最伟大的贡献,就是突出了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主体性,强调了主体的经济状态,精神条件的重要性。提倡在无任何禁令枷锁下,也要不断解放思想,这是无止境的。从而使人们认识到,只要从事认识和实践活动,就必须解放思想,反对僵化,这对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阶级尤为重要,否则就会亡党亡国。邓小平对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一个突出贡献就是把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联系起来,给党的思想路线注入了丰富的时代内容。邓小平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在党的思想路线的指导下,努力开创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新局面,成功地找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即邓小平理论。 猜你喜欢: 1. 大一毛概论文3000字以上 2. 关于文化的毛概论文3000字 3. 大学生毛概论文3000字 4. 关于四个全面的毛概论文3000字 5. 毛概论文题目大全 6. 有关文化的毛概论文3000字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教学实践中,不仅激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还为《毛概》课堂教学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大学生毛概论文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摘 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维系社会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是推动社会全面发展的精神动力,是指引社会前进方向的精神旗帜。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针对性。所以,探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重要意义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举措。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意义;举措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5-0263-02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
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过程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价值观念。同样,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也需要有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体系来维系。在这个体系中居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就是核心价值体系。所谓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在长期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起主导作用的价值观念体系。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这是一定的社会秩序得以维持、一定的社会系统得以运转的基本精神依托。
各个国家对自己的价值体系,及其所支撑的价值体系的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我们党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区别于其他国家和其他社会制度下的价值体系的。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鲜明性。这个鲜明性就是在核心价值体系前面加“社会主义”4个字,这是带有定性的四个字,说明我们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不是其他社会制度所倡导的那种体系。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导向性。社会意识形态本身就具有多样性,或者称之为多元。今天在我们国家,由于改革开放搞了30多年,实际上国家的意识形态也已经是多样化了。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也是今后继续发展的一个趋势。所以在意识形态多样化的背景下,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推动的背景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不可能替代所有的意识形态,但是,可以起引领、导向的作用。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包容性。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括,党的十七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论述当中,可以看出它的内涵包括4个层次、5个方面。最高层次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最低层次是基础层次,就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层次性、广泛性来看,它也包含着这么一个特点,就是包容性很强。
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它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动力,体现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要求,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核心利益和共同愿望。
二、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成功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建立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制度和体制。与这些根本性的制度和体制相适应,必然有一个主导全社会思想和行为的价值体系。在当前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针对性。
1.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世人展现了我们党思想上、精神上的旗帜。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不断增强,对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核心内容作出清晰的界定越来越迫切。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一面旗帜,鲜明地亮出这面旗帜,就是要昭示人们,不论社会思想观念如何多样多变,不论人们价值取向发生怎样变化,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不能动摇的。
2.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需要。共同的思想基础,是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前提。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党就会瓦解、社会就会动荡、国家就会分裂。对党和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奋斗过程中形成的共同思想基础作出科学的概括和清晰的界定,明确其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使之容易为全党全社会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在今天社会思想观念和人们价值取向日益多样的情况下,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明确揭示了我们共同思想基础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将会推动全党全社会更加自觉地维护我们的共同思想基础。
3.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引导全社会在思想道德上共同进步。当前,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取向越来越呈现出层次性。那么,用什么来引领人们在思想道德上不断提升和进步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集中回答了这个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体现了思想道德建设上的先进性要求,又体现了思想道德建设上的广泛性要求;既坚持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又兼顾了不同层次群众的思想状况;既体现了一致的愿望和追求,又涵盖了不同的群体和阶层,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包容性,具有强大的整合力和引领力,是联结各民族、各阶层的精神纽带。
4.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各国经济既相互融合又相互竞争,不同文化既相互借鉴又相互激荡。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既挑战着国家主权的内涵,又冲击着人们的国家观念、民族认同感。国家之间的竞争,既表现为经济、科技、军事等硬实力的竞争,又越来越反映在软实力之间的较量。在软实力中,最关键的就是核心价值体系,它直接反映着民族的凝聚力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进一步凝聚民心、鼓舞斗志,提高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国家竞争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
5.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文化建设的根本。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在文化建设中,增加资金投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种文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完全必要的,舍此,社会主义文化的价值就不能充分地表现和发挥作用。但是这种建设还只是文化载体的建设,还必须注入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灵魂。软实力理论的创始人、美国的约瑟夫·奈说过,不能把软实力与软实力资源或软实力载体相混淆,不能把美国在文化方面的软实力仅仅理解为可口可乐、好莱坞电影和牛仔裤,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主要体现在对其他国家和人民具有吸引力的文化和政治价值观中。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说过,不用担心中国成为超级大国,因为“今天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电视节目和思想观念”。这些话也提醒我们,提高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不能仅仅满足于改进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和政绩,而必须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要把文化的载体建设和灵魂建设有机地统一起来。
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举措
1.加大研究和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古人说:论先后,知为先。正确的价值体系只有被人民群众普遍接受、理解和掌握并转化为社会群体意识,才能为人们所自觉遵守和奉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首先要加大研究和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运用大众媒体的独特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以更好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进一步丰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涵,提高创建水平,使人们时刻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感染和熏陶,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感知、所认同、所接受,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念,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2.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就是领路引导,干部应该先行一步。领导干部的行为及其体现出来的理论素养、理想信念、精神面貌、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镜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老百姓去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老百姓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榜样。
3.坚持从青少年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都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和渗透其中,使之成为贯穿教育全过程的核心内容。根据青少年的认知水平、行为能力和心理特点,科学规划教育内容,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使青少年从小就养成基本的德育素质。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学生。
4.重视引领好各种社会思潮。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重视引领好各种社会思潮。社会思潮是一定时期内对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思想倾向,在某种意义上是社会气候的"晴雨表"。必须及时了解思想理论领域的各种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各类社会思潮的本质特征、主要内容、表现形式、现实影响、形成根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引导其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进。只有努力构建具有广泛感召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以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才能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保持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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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伯强,郑杰.如何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J].人民论坛,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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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综述一般分为四个部分,以下就是一些写论文综述的一些要求:
1、前言:论文的综述也是需要写前言的,前言需要写出写作的目的以及介绍有关的概念和综述的一写范围等等,一般需要些200-300字左右。
2、主体:主体部分也就是论文综述的正文部分,这个部分需要写2500字左右,这个部分的写法不一,但是要写出自己参考的文献的归纳与总结、阐明一些历史背景和研究现状以及评述一些问题。
3、总结:这个部分一般需要写200-300字,这个部分需要写出对主体部分的一些总结、对主体部分的一些评价然后在提出接了,这里需要有自己的观点和一些个人见解。
4、参考文献:这个部分就是需要将自己所参考的一些文献一一列举出来,通常会被要求不低于20篇文献。
注意。
通常论文的综述是不需要进行查重的,但是具体的要求还是要看学校是否规定要查重论文的综述部分。而且论文的综述一般是以附件的形式附在论文的最后的,如果要求查重的话,直接将其上传至查重系统查重就可以了。就算是需要查重,这个部分的查重率是不会计入最终的论文查重结果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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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文献综述怎么写
这个简单啊,我这里有一篇现成的,你可以拿去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