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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博士批蔡论文违反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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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博士批蔡论文违反学术

转自沈阳在线  2021-12-23 13:10 2016年12月,一篇题为《从韩春雨联想到东北大学徐剑博士的学位论文抄袭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的不端》的网络匿名举报贴在某论坛上发表。文章发出之后,随之而来的是诸多网友对东北大学及沈阳工业大学的热议,同时任职于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的徐剑教授本人也面临了博士学位的撤销及名誉纠纷当中,对于此事是否属于抄袭事件,网络上有着不同的声音。 细究事件本身,争议的是徐剑的博士论文《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研究》引用了“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徐剑在2001年至2006年,作为第二参加人全程参加了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张青山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企业动态联盟的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研究(70172042)”的研究工作。该项目研究过程中培养出4个硕士和1个博士(徐剑)。2006年3月项目研究成果作为专著《企业动态联盟风险的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ISBN:7-5017-7365-3/)公开出版,徐剑为第2著者。项目培养的四个硕士的硕士学位论文作为本课题的共同研究成果都汇入到了2006年3月出版的专著中。在2003年至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徐剑将课题研究成果的一部分作为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进行了后续研究工作,其中很多研究成果又汇入2006年出版的专著中。在学期间共发表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6篇,专著1部,获政府科技奖励2项(第2获奖人)。在6篇学术论文中,发表在专著出版前的有2篇,发表在专著之后学位论文答辩之前的有4篇,这些研究内容和一些专著内容融入了徐剑本人的学位论文中。 上述事实是否构成“抄袭”,学术界产生了不同的观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中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并依法享有改编权和汇编权。参与该项目的张青山教授及其他参与人,认为徐剑的行为不构成抄袭;沈阳工业大学和东北大学5位教授也认为不构成抄袭,并联名发表了《关于研究生使用课题组共同研究成果的部分内容撰写学术论文的学位论文必然性和普遍性》。而与此同时,有一部分人士认为徐剑博士学位论文存在严重的拼凑抄袭行为,博士学位论文要求独著,要求独立完成。 近年来,关于“论文抄袭”的事件频繁发生,例如“于艳茹案”、“翟天临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而举报论文抄袭是否需要实名?论文抄袭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该怎么定义值得我们深思熟虑。孰是孰非,网友可以自由争论,但中国学术成果的借鉴与剽窃之间如何界限及学位论文采用课题组成果,课题组成员在项目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是否合理合法应交给法律去审判。希望借此争议事件让知识得到真正的尊重,保证教学质量,严肃学术风气,。 推荐阅读:叶紫

教育部颁布的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包括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等,都在学位论文之列。学位论文作假的五种情形包括: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伪造数据;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未获得学位者,可取消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可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同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还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为在职人员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可开除学籍。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可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指导教师、相关院系及相关责任人未尽到相应职责的,也可能被追责。

杭州师范大学对其学校的教师公开发表的文章存在抄袭的事件发出了通报,这名教师抄袭网上文章的行为属实,这个行为违反了学术道德,给予这个老师记过处分,并且调离教学科研岗位,取消这个教师其,职称晋升资格及各类评优评先资格3年,同时杭州人才智慧平台也发布了取消这个教师E类人才资格。

现在一些学术论文除了会在知网上查重复之外,一些社交平台上的文章其实并不在查重的范围,所以对于一些知名度不是很高的平台发布的文章被一些博士或者教师用做自己的学术论文的现象也是会发生的。但是这个教师不是第一次抄袭相关文章了。

早在之前第一次发现抄袭的时候,文章作者就联系了这个教师,并且要求这个教师撤稿,鉴于当时这个教师的导师和自己的朋友是认识的关系,所以当时原作者没有把这件事摊开了来说,让教师撤稿了之后,自己也把相关的帖子删除了。

但是在今年的8月份,原作者又发现了这个教师抄袭了自己的文章,“当天晚上我回去仔细比对了两篇文章之后,发现重合率达到了90%以上”这也让原作者十分气愤,更是在网上曝光了这件事情。

随后这名教师又想用之前的伎俩,但是这次原作者坚决表示要为自己维权,没有和老师进行私下的协商,并且社交平台一些有关注度的作者也转发了这个事情,事情的逐渐演变,最后这个教师所在的学校也是高度重视这个情况,对涉及抄袭的教师给予的严厉的处分。

其实对于教师来说,自己的学术论文完全可以在导师的帮助下,还有自己多查查资料和请教别人,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由于自身的道德素养问题,一再抄袭同一个作者的文章,这也是不道德。原作者最后选择法律维权,更是被这个抄袭者惹怒后的结果。

论文代发违反学术道德吗

论文代发不属于学术不端。也不算钓鱼期刊。通俗点来讲,论文代发机构只是让你的文章在期刊上发表变得容易了一些。

论文发表流程附上:1、选刊,根据自己论文选题选定相关期刊。2、投稿,百度不可信,钓鱼广告过多,可在知乎上搜索期刊名,版权页上列有期刊的投稿邮箱或者官网地址。3、等待反馈,不是投完稿就完事了,还需等待编辑回复,一般周期会在两到三个月。(这也是很多人选择代发的原因,代发机构与杂志社有合作,编辑会率先查看这部分文章。)4、支付费用,现在的刊物一般都要收取一定的版面费,按文章的字数占几个版面还有刊物的等级来收取一定的版面费。5、等待收刊,杂志社一般会给样刊寄给作者。找一个靠谱的代发机构可以其实省去不少事。

代写毕业文章违法。

论文代写是一种学术造假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需求方不仅面临着被取消学位或职称等风险,而且一旦出现涉及论文代写的纠纷时,法律将不予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找人代写论文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方面,违反了民法很重要的诚实性原则,对社会大众有欺行为。另一方面,这是一种学术不端,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据了解,教育部2013年开始实施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学位申请人员出现由他人代写的作假情形,可以撤销学位获取资格,并且三年内不能申请学位。对于论文中介的经营行为,由于他们没有在经营范围内经营,工商局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是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

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说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抄袭论文违反了什么学术规范

法律分析:抄袭是违法的,可以合法借鉴是不违法的。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果使用他人作品,需标注并属他人姓名。具体请参照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合理使用应包括五层含义:一是使用要有法律依据。二是使用是基于正当理由。三是不需经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四是不支付报酬。五是不构成侵权,是合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获得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或者有违法所得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追回财政性资金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国家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和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侵犯著作权罪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论文抄袭侵权,一般追究民事责任。 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是学风、教风的问题。虽然彻底禁绝学术不端行为的想法并不现实,但从内因上可以通过学生加强道德自律,从外因上可以通过教育和纪律等方法进行防治。具体而言,可分为三个方面:首先,学校和老师应当重视对学生学术道德的教育,让学生形成遵守学术规范的意识。其次,教师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环境;再次,要严格惩处学术不端行为,抄袭者必须为其行为付出代价。如果没有惩处,只会纵容抄袭等现象的频频发生。 著名教育问题研究专家熊丙奇博士认为,防止“学位论文抄袭”的关键在于真正实行导师制。他指出,近年来出现的学位论文抄袭事件,共同的原因是在平时培养中,老师对学生的指导很少,在审阅学生的论文时,导师放宽要求,甚至有的老师根本就没认真审阅。现行制度下的中期答辩、论文盲审等,都很难真正避免论文质量不高、学术不端问题。不改革制度想避免学术不端,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博士学术论文

博士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在书写论文的时候,大家知道参考文献怎么书写吗?以下是我精心准备的博士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论文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

论文的参考文献是论文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著作,是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参考文献要放在论文正文之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参考文献只列出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资料。

参考文献的要求:

1.在正文写作完毕后,空两行(宋体小四号),居中书写“参考文献”四个字;“参考文献”使用宋体四号加粗,前后两个字之间不空格。“参考文献”书写完毕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参考文献的具体内容。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书写,并用数字加中括号表示,如[1],[2],[3],[4],[5]…,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英文句号“.”结束。

2.参考文献只列出作者已直接阅读、在撰写论文过程中主要参考过的文献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的先后顺序排列。参考文献与正文连续编排页码。参考文献不少于6篇。

3.参考文献格式

参考文献类型及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

(1)专著:〔序号]作者.专著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2)期刊中析出的文献:〔序号]作者.题(篇)名[J].刊名,出版年 (期号).

(3)论文集:〔序号]作者. 题(篇)名[C]. 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篇)名[D].授学位地:授学位单位,授学位年.

(5)专利文献:〔序号]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6)报纸文章:〔序号]作者.题(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

(7)电子文档:〔序号]作者.题(篇)名〔文献类型/载体类型〕.网址,发表日期.

关于参考文献的未尽事项可参见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

4.常用参考文献范例

[1]李松庆,王炜.第三方物流的实证分析[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5.

[2]祁之杰.我国物流资源优化配置问题探讨[J].管理现代化,2004(1).

[3]刘国钧,陈绍业,王凤翥. 图书馆目录[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4]辛希孟. 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A集[C].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5]张筑生. 微分半动力系统的不变集[D]. 北京: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研究所,1983.

[6]冯西桥. 核反应堆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 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1997.

[7] Gill,R. 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M] . London: Macmillan,1985. (责任编辑:admin)

【拓展阅读】

一、对博士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工作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是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最重要环节,其工作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学年。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收集资料,阅读文献,进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一般在第二至第三学期通过开题报告并制定论文工作计划。博士生应根据论文工作计划分阶段在教研室、学术会议上报告科研和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论文正文一般应不少于5万字。博士生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应不得少于2年。

特别应注意,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的研究成果,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论文应反映作者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专业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学术观点必须言之有理、持之有据,论文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炼,推理严谨,立论正确。

二、对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

(一)编写要求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全部或某几部分组成,依次为:封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 、目录、符号说明、正文、参考文献、附录、附图表、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

采用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封面,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科(专业) 、论文完成时间。上述内容也应在扉页上填写清楚。

2、论文摘要

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应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概要、作者的突出论点、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一般应在500字左右,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一般在1500字左右。英文摘要(Abstract)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对应,要语句通顺,语法正确,能正确概括文章的内容。

3、目录

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应该简明扼要。

4、正文

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它是将学习、研究和调查过程中筛选、观察和测试所获得的材料,经过加工整理和分析研究,由材料而形成论点。不同学科、专业有着不同的写作内容,但作为一般要求,论据、论点应力求准确、完备、清晰、通顺,实事求是,客观真切,简短精炼,合乎逻辑。其文体的格局和行文方式,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研究课题的表达需要,灵活掌握。

绪论或引言是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的开端,主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缘起、沿革、目的、涉及范围 、国内外研究现状、相关领域的前人研究成果和知识空白、理论分析的依据、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际设计的概述,以及文中拟解决的问题、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等,应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或成为摘要的解释,也不是提要。

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应明确、精炼、完整、准确。要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新见解、新发现和新发展,及其在本研究领域中的地位、作用、价值和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学位论文中的计量单位、制图、制表、公式规范、缩略词和符号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无标准可循,应采用本学科或专业有关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团体所公布的规定。如不得已必需引用某些未公知公用的、不易为同行读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行拟定的符合、记号、缩略词等,均应一一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给以明确的定义。

5、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的顺序列出,可以分列在各章末尾,也可以列在正文的末尾。

本着以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撰写论文,凡学位论文中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出版单位等。具体格式按科技应用文写作的标准要求。

6、附录

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

7、致谢

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及个人 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与庸俗之词。

8、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按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列齐本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清单(发表刊物名称、卷册号、页码、年月及论文署名、作者排序)。

(二)打印

按照有关规定,凡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者,学位论文必须用中文撰写,同时一律用A4标准纸打印输出,一般应有篇眉,以力求整洁、清晰、美观。

(三)装订

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用研究生院统一封面线装订成册。所需份数由研究生本人及导师掌握。

博士论文很难写吗,回答如下:对于不同的人来说难易程度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博士论文撰写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论文应体现出作者已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所研究的内容有创造性见解,并能反映作者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数据和过程要真实,严禁造假和抄袭他人成果。

3、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引用的材料必须注明出处;采用合作者的思想和研究成果,要加附注。

4、博士学位论文应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学生除外);留学生如要使用非中文(英文等)撰写学位论文,必须事先报培养单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并在论文中附详细的中文摘要(不少于5000字)。

5、理、工、医学学科博士学位论文字数宜控制在4—10万字,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博士学位论文字数宜控制在10—15万字。

6、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使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研制的学位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对于重复率偏高的论文,由指导教师或同行专家甄别,决定该生是否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7、博士学位申请人不得用“涉密资料”撰写学位论文。若指导教师的涉密项目需要,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半年(180天)办理涉密审批备案手续。

对学位论文申请者严重违反

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有抄袭他人的学术成果;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伪造或篡改数据;学位论文;重复、变相重复发表学术成果或提供虚假学术成果发表证明;伪造或涂改鉴定意见、评阅意见或其它有关个人学术证明材料;

第一条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四)伪造数据的;(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第四条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第六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第七条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第八条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第九条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第十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第十一条学位授予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第十二条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确定学术委员会或者其他负有相应职责的机构,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调查认定。第十三条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四条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4、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5、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职称评审评定、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等过程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学术信息。

6、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由第三方代为投稿。

7、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综述:有以下这些:

1、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或者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它涉及学术研究的全过程,学术活动的各方面:包括学术研究规范、学术评审规范、学术批评规范、学术管理规范。

违反惩罚:

1、对于学位申请者或学位获得者,可分别做出暂缓学位授予、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授予的处理。

2、对于指导教师,可做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严重败坏学术道德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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