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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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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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论文开题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毕业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
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
(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
(3)、选题避免过大。
(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平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
(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三、成绩评定办法与步骤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的质量,提出建议成绩,学生经过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及答辩质量,写出答辩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最后成绩。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于当年补做一次。四、组织机构:学校设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组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外专家担任(名单见附件一)。论文答辩设若干小组,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设答辩主持人一人。答辩小组根据论文研究方向设立,本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五、指导教师、答辩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学生选题和收集资料,指导论文写作方法,介绍参考。
题目:论担保物权的竞合
1.课题研究的意义
担保物权的竞合,即几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办法,它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现实生活中,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时常发生,确立各担保物权的效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它能够理清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各个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和受偿顺序,从而快速有效地实现其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终使担保物权的价值得以真正实现。
我国《担保法》对解决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并没有系统而明确的规定,仅相关司法解释对部分担保物权竞合予以规定,但其内容不尽系统和完善。20xx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担保物权竞合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然而,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物权法不可能详尽地规定各类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各学者对物权法条文的理解不尽相同,加之物权法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使得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因此,本文即就担保物权竞合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此进一步加强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认识。
2.课题的基本内容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所谓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担保物权竞合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竞合。
本文对担保物权竞合的常规处理原则和我国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的具体处理办法也予以详细介绍。其常规处理原则一般包括:设立在先原则、法定优先原则等;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则列举部分竞合情形,并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如《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这是对同种抵押权竞合的规定。同时,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异种担保物权,如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这种异种担保物权竞合问题也有相关规定。
最后本文对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予以浅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对现有物权法规定不完善之处,作者也对其加以分析,从而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理解。
3.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题的重点是在于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情形的规定及其处理办法。其大致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的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同种抵押权竞合的处理办法。异种担保物权大致可分为抵押权和质权的竞合、抵押权和留置权的竞合以及质权和留置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或质权与留置权竞合的处理办法;《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和质权效力。本文对具体的竞合情形均加以分析。
本课的难点是分析我国物权法的不完善以及争议之处。对于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符合我国的法治现状以及我国的国情。与此同时,要提出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还需在此基础上阅读大量的法律资料,并且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成果。
摘 要 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但法律对其具体适用条件却规定不清,以致于在实务中司法人员适用混乱。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实体法与程序法对“悔罪表现”的不同适用规定以寻求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解释方法。其次,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群体,其盲从的特性决定了司法活动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只有当实体法与程序法达到协调状态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制度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价值。关键词 未成年人 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 悔罪表现作者简介:霍婷、周仪,南昌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世纪以来,技术革命冲击了传统社会人的思维与行为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未成年犯罪率的飙升就是突出的热点之一。社会环境迫使大批走投无路之人实施犯罪,也逐渐松动了报应刑论所坚持的行为人具有完全的自由意识因而有罪必诉的基础观点。在司法改革的大形势下,我们更应该坚守刑罚并非预防犯罪的最佳手段,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教育改造才是良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创新起诉制度以实现非犯罪化。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也曾分析得出温和的、社会化的矫治方法更有利于降低重复犯罪率的结论 ,这也印证了此项制度的可行性。附条件不起诉规定了三项要件即罪名、可诉性和悔罪表现。作为必要的条件之一,悔罪表现在此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遗憾的是,无论是实体法亦或是程序法都未对此明确规定。由此可见,确定其内涵与外延对当前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一、悔罪表现具体内涵的选择冲突对于何为“悔罪表现”,学者们各抒己见。张明楷教授认为是指在犯罪后以一定的行为来表示自己的悔恨 ,但有的学者则将其理解为认罪与忏悔,因此悔罪表现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希望改正 。更有人提出,悔罪表现不应该只停留在主观心理感受层面,必须以客观行动表示出来,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于这种种说法,检察院在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三要件时,究竟要以谁为准?由于案件本身的差异以及地区不同,司法官员基于自己的认知所做出的选择无可避免的具有差异性,这就很容易导致同案不同判,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而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则更多的趋向于将附条件不起诉中的悔罪表现直接与《刑法》第72条缓刑中的悔罪表现相等同。持此观点者认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悔罪表现都指向同一个目的即证明嫌疑人没有再犯的危险,所以可以等同适用,这是诉讼法与程序法衔接的一个体现。但笔者认为,其一,由于两种制度具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即使指向同一目的,也不可以等同适用。两者最明显的不同即缓刑是独立的刑种,由法院宣告,实行社区矫治。而附条件不起诉是一种独立的起诉制度,体现了检察院的出罪权。其二,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标准应低于缓刑的要求。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刊登的某案例为例 ,17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宇在工作过程中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吵,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后小宇投案自首,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悔罪态度始终不好,表示不道歉。若按照缓刑中悔罪表现的标准来衡量此案,则无论如何小宇也无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如果对小宇的生活经历简单了解后,我们将很容易得知其由于家庭贫困,父母不管不教,因此性格倔强冲动,不善与人交往的结论。当今社会还存在很多所谓的“问题少年”,他们法制观念淡薄,容易走极端,但由于年龄小,则很容易通过教育来纠正他们的价值观。如果法律仅是冷冰冰地给予惩罚,反而会助长逆反心理,加剧社会的不和谐。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之衔接冲突除了上文所论证的悔罪表现上的冲突,《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在衔接问题的另一冲突点则体现在如果根据《刑法》第37条,由于具有法定量刑情节,未成年人在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适用相对不起诉的,但是如果依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未成年人只有在符合罪名限定、悔罪表现、考察合格等种种条件后才能不受起诉。从这一角度看,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不符合立法宗旨。此制度本来旨在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对其进行挽救,而不是为其重返社会增加难度。笔者认为,解决这一冲突的方法之一是放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限制。既然后者在符合重重条件后才能达到与前者一样的结果,立法者则应根据罪责相适应的原则,适当降低后者的罪刑要求,例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可略重于相对不起诉的要求,以寻求法律上的平衡,也真正的将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落到实处,切实保护他们的利益。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出台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相对不起诉的关系一直成为学者们讨论的热点问题,大致分为两种学说即独立说与包含说 。随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理论与实践的不断丰富,独立说成为了主流学说,如陈卫东教授认为,相对不起诉是在符合法律规定后的不起诉,其本质是不起诉;而附条件不起诉是在符合罪名与悔罪条件后的不起诉,在条件达致以前,其实质仍为起诉,因此两者独立。 笔者也赞成独立说,理由在于两种不起诉的关注点不同,相对不起诉侧重点在于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客观方面,而悔罪表现所占比重不大;而法定不起诉则更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检察官可以主动设置考察来行使裁量权。三、完善衔接问题的建议目前在立法层面对于悔罪表现没有具体地、可操作性的规定,而司法实践又急需此方面的指导以防止裁量失衡,减损司法机关的权威。笔者认为,在缓刑制度中,悔罪表现可以犯罪后是否积极返还原物,是否真诚的向被害人道歉,是否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亦或是在羁押期间是否守法为标准。而在附条件不起诉中,则应降低标准,将悔罪表现看作形式要件,只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符合罪名、可诉性的实质要件且愿意接受考察,均可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原因在于,其一,缓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而附条件不起诉的刑罚条件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虽然两者都是特殊预防,但是显然后者的刑罚条件更严格,因此为了达到内部平衡状态的,应当适当放宽其他要件;其二,如上述案例,青少年处于心智成长阶段,不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通常表现出暴躁、盲从、容易极端的特征。多数未成年人走向犯罪是由法制观念淡薄、在社会中交叉感染所致,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我们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此外,也无需担心此制度将放纵犯罪,因为在考验期内,检察院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接受矫治和教育,一旦嫌疑人违反了禁止性规定,检察院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既然这样,何不给青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形成了一张严密的法律网,足以将屡教不改的未成年嫌疑人收入网中,以达到预防犯罪与惩罚犯罪的平衡。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冲突问题的解决措施本文在前文已做出回答,此处不再赘述。四、结语程序法与实体法虽然都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但只有当两者协调统一时,才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冲突与摩擦胡导致体系的混乱,只有平衡才能促使法律不断地向前发展。刑事案件的每一个决定都改变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每位法律工作者对之都必须慎之又慎。人是手段而非目的,设计一个完美的制度来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这不仅是未成年人需要的,也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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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但法律对其具体适用条件却规定不清,以致于在实务中司法人员适用混乱。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实体法与程序法对“悔罪表现”的不同适用规定以寻求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解释方法。其次,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群体,其盲从的特性决定了司法活动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只有当实体法与程序法达到协调状态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制度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价值。关键词 未成年人 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 悔罪表现作者简介:霍婷、周仪,南昌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世纪以来,技术革命冲击了传统社会人的思维与行为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未成年犯罪率的飙升就是突出的热点之一。社会环境迫使大批走投无路之人实施犯罪,也逐渐松动了报应刑论所坚持的行为人具有完全的自由意识因而有罪必诉的基础观点。在司法改革的大形势下,我们更应该坚守刑罚并非预防犯罪的最佳手段,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教育改造才是良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创新起诉制度以实现非犯罪化。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也曾分析得出温和的、社会化的矫治方法更有利于降低重复犯罪率的结论 ,这也印证了此项制度的可行性。附条件不起诉规定了三项要件即罪名、可诉性和悔罪表现。作为必要的条件之一,悔罪表现在此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遗憾的是,无论是实体法亦或是程序法都未对此明确规定。由此可见,确定其内涵与外延对当前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一、悔罪表现具体内涵的选择冲突对于何为“悔罪表现”,学者们各抒己见。张明楷教授认为是指在犯罪后以一定的行为来表示自己的悔恨 ,但有的学者则将其理解为认罪与忏悔,因此悔罪表现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希望改正 。更有人提出,悔罪表现不应该只停留在主观心理感受层面,必须以客观行动表示出来,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于这种种说法,检察院在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三要件时,究竟要以谁为准?由于案件本身的差异以及地区不同,司法官员基于自己的认知所做出的选择无可避免的具有差异性,这就很容易导致同案不同判,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而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则更多的趋向于将附条件不起诉中的悔罪表现直接与《刑法》第72条缓刑中的悔罪表现相等同。持此观点者认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悔罪表现都指向同一个目的即证明嫌疑人没有再犯的危险,所以可以等同适用,这是诉讼法与程序法衔接的一个体现。但笔者认为,其一,由于两种制度具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即使指向同一目的,也不可以等同适用。两者最明显的不同即缓刑是独立的刑种,由法院宣告,实行社区矫治。而附条件不起诉是一种独立的起诉制度,体现了检察院的出罪权。其二,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标准应低于缓刑的要求。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刊登的某案例为例 ,17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宇在工作过程中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吵,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后小宇投案自首,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悔罪态度始终不好,表示不道歉。若按照缓刑中悔罪表现的标准来衡量此案,则无论如何小宇也无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如果对小宇的生活经历简单了解后,我们将很容易得知其由于家庭贫困,父母不管不教,因此性格倔强冲动,不善与人交往的结论。当今社会还存在很多所谓的“问题少年”,他们法制观念淡薄,容易走极端,但由于年龄小,则很容易通过教育来纠正他们的价值观。如果法律仅是冷冰冰地给予惩罚,反而会助长逆反心理,加剧社会的不和谐。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之衔接冲突除了上文所论证的悔罪表现上的冲突,《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在衔接问题的另一冲突点则体现在如果根据《刑法》第37条,由于具有法定量刑情节,未成年人在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适用相对不起诉的,但是如果依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未成年人只有在符合罪名限定、悔罪表现、考察合格等种种条件后才能不受起诉。从这一角度看,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不符合立法宗旨。此制度本来旨在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对其进行挽救,而不是为其重返社会增加难度。笔者认为,解决这一冲突的方法之一是放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限制。既然后者在符合重重条件后才能达到与前者一样的结果,立法者则应根据罪责相适应的原则,适当降低后者的罪刑要求,例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可略重于相对不起诉的要求,以寻求法律上的平衡,也真正的将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落到实处,切实保护他们的利益。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出台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相对不起诉的关系一直成为学者们讨论的热点问题,大致分为两种学说即独立说与包含说 。随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理论与实践的不断丰富,独立说成为了主流学说,如陈卫东教授认为,相对不起诉是在符合法律规定后的不起诉,其本质是不起诉;而附条件不起诉是在符合罪名与悔罪条件后的不起诉,在条件达致以前,其实质仍为起诉,因此两者独立。 笔者也赞成独立说,理由在于两种不起诉的关注点不同,相对不起诉侧重点在于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客观方面,而悔罪表现所占比重不大;而法定不起诉则更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检察官可以主动设置考察来行使裁量权。三、完善衔接问题的建议目前在立法层面对于悔罪表现没有具体地、可操作性的规定,而司法实践又急需此方面的指导以防止裁量失衡,减损司法机关的权威。笔者认为,在缓刑制度中,悔罪表现可以犯罪后是否积极返还原物,是否真诚的向被害人道歉,是否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亦或是在羁押期间是否守法为标准。而在附条件不起诉中,则应降低标准,将悔罪表现看作形式要件,只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符合罪名、可诉性的实质要件且愿意接受考察,均可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原因在于,其一,缓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而附条件不起诉的刑罚条件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虽然两者都是特殊预防,但是显然后者的刑罚条件更严格,因此为了达到内部平衡状态的,应当适当放宽其他要件;其二,如上述案例,青少年处于心智成长阶段,不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通常表现出暴躁、盲从、容易极端的特征。多数未成年人走向犯罪是由法制观念淡薄、在社会中交叉感染所致,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我们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此外,也无需担心此制度将放纵犯罪,因为在考验期内,检察院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接受矫治和教育,一旦嫌疑人违反了禁止性规定,检察院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既然这样,何不给青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形成了一张严密的法律网,足以将屡教不改的未成年嫌疑人收入网中,以达到预防犯罪与惩罚犯罪的平衡。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冲突问题的解决措施本文在前文已做出回答,此处不再赘述。四、结语程序法与实体法虽然都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但只有当两者协调统一时,才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冲突与摩擦胡导致体系的混乱,只有平衡才能促使法律不断地向前发展。刑事案件的每一个决定都改变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每位法律工作者对之都必须慎之又慎。人是手段而非目的,设计一个完美的制度来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这不仅是未成年人需要的,也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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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毕业论文范文
一段忙碌又充实的大学生活要即将结束,毕业论文是毕业生都必须通过的,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要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学前教育毕业论文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摘要:
加强早期儿童教育,为每一个儿童创造受到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的机会,正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也必须放眼未来,从新世纪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的新格局和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度来思考学前教育的发展问题,以使我国的学前教育真正从教育舞台的边缘走向中心。
关键词:孩子;学前教育;探讨
幼儿教育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教育内容不完整,教育方法不当,教育主题不明确,是当前我国幼儿教育中存在的普遍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幼儿教育发展,对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修养具有重大的意义。幼儿学前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必须在社会,家庭,幼儿园等多方面的互相配合教育下才能达到的特殊工程。
一、学前教育中家庭教育的必要性
家庭教育是幼儿的第一课程,每个儿童从出生到进入社会,约有百分之六十的时间是家庭度过的,家庭教育在儿童早期发展中影响极大,这是因为家庭教育对儿童的思想品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发展,具备着社会其他群体所不具备的优势,据专家分析,幼儿有如下方面的表现优势:
①天然的早期化;
②巨大的感染性;
③强烈的针对;
④间接的传递性。
如果家庭教育的优势发挥很好,这对幼儿早期的成长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反之,就会阻碍儿童的发展和成长,由于幼儿在家里受到父母的第一教育,他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中就会形成一种良好的习性,例如:受过家庭礼貌教育的幼儿来到幼儿园后,他会向老师问好,离开幼儿园时会向老师说谢谢,在智力上,这类幼儿也明显比没受过教育的幼儿强,他们反应敏锐,动作轻快,能完成教师安排下的作业,其质量很好,老师要经常配合幼儿家庭进行教育,帮助纠正其不良的习惯,例如:特别幼儿爱吃零食,老师要结合家庭教育,使家长做到在幼儿上学前,让其能吃好早餐,此外,不要给孩子零花钱,培养其从小注重节俭的习惯。
二、幼儿进行情商教育的必要性
幼儿到四、五岁时,脑会长至成人的2/3,其精密的演化是一生中最快的阶段,最重要的学习能力,尤其是情感学习能力,也在这个时期得到最大发展,6岁以后的情感经验对人的一生具有恒久的影响。一个儿童此时无法集中注意力,性格急燥,猜疑、易怒、悲观,具有破坏性,孤独、焦虑,有各种恐惧的.幻想,对自己不满意等,以后面对人生的各种挑战将很难把握机会,发挥潜力,可以说他这时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所以,在幼儿阶段进行正规系统的情商教育十分必要,这是奠定人生成败的基础。
三、学前教育的方法
(一)善于掌握幼儿的心理特征
幼儿与成人是两个不同范畴的群体,两者在心理上差异是很大的,只有真正认识这些事实,才能对幼儿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达到预期目标,幼儿的心理特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①活泼好动;
②好奇好问;
③认识具体形象;
④模仿性强;
⑤无意性大。
针对幼儿以上的心理特征,就不能长时间地让幼儿单纯而枯燥地进行活动,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应该热情地,耐心地给予解答,在教育幼儿时,要注意将抽象的东西化为具体,生动的东西[比如概念和道理]_便于幼儿理解和接受,要让幼儿多模仿文明的语言和优良的行为,因此,加强对幼儿文明语言和优良行为教育十分必要,要经常组织幼儿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这些活动应尽量考虑幼儿兴趣,要有必要地对其进行教育,才能收到良好成效。
(二)智力开发要科学进行
智力是在外界环境中锻炼的结果,专家认为,它是由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共同决定的,对于平常人来讲,后天因素的作用更具有决定性意义,心理学家认为,人类的大脑发育与成长大部分是在幼儿阶段进行的,一般可以结合如下几个方面来开放幼儿的智力。
①训练幼儿的动作发展;
②促进幼儿观察力的提高;
③丰富幼儿的语言观念;
④提高幼儿记忆力;
⑤培养幼儿思维能力;
⑥鼓励幼儿的创造力。
专家认为,要为幼儿提供广泛的生活经验和内容,让幼儿的智力在吸收了形式多样的生活经验后得到发展,例如:在语言传授中,可结合礼貌进行,可让幼儿学习“我爱祖国,又爱人民”,“我爱爸爸,有爱妈妈”这样既学会了语言,又培养了个性和思想感情,为了提高对幼儿的直观教学,可以配合用直观的教具进行,比如:用一个三层式的书架,上面放小玩具:中间放书本:下面文具盒等,让孩子先观察,接着让孩子们说,然后由老师来规范,只有运用形式多样的教法,才能提高其兴趣,激发起其情感,以达到既教书又教人的目的。
(三)艺术启蒙要有新颖性
上面已经提到,由于幼儿个性好动,好问,好玩等,因此不能让其长时间地进行“读写”训练,要让孩子们多接受些艺术启蒙教育,比如:唱歌,跳舞,画画等,音乐是声音的艺术,他通过美妙的声音,生动形象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音乐的感染力是巨大而不可比拟的,马雅可夫斯基说过:“歌手的声音唤起勇气,”宛转动听的旋律可以使人兴奋,给人带来无比的喜悦,有可以使人黯然流泪,音乐能潜移默化地陶冶幼儿的性情,使他们保持良好的情绪,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
因此,在教学中,应多些开辟音乐欣赏课,让孩子们多接触音乐,激发他们学习音乐的兴趣,老师在教学中要结合一些简单易懂的歌曲进行,比如:教唱《小猫你别吵》,《一分钱》,《蚂蚁搬豆》,《蝴蝶花》等,培养幼儿的原因素养,此外,让孩子们看看一些简单的画册,激发他们对画画的兴趣,让五彩缤纷的画画在孩子们的脑子中留下印象,要有目的地让孩子学会画一些简单事物,如:太阳,月亮,树木等,画成后,再让他们分别涂上颜色,加深对事物的理解和认识,在教示跳舞时,先让孩子们观看幼儿们表演的各种节目,主要的朗诵,跳舞等,让他们在脑子里形成概念,上面已经提到,孩子们的模仿性很强,老师只要认真,耐心地教,孩子们肯定学得快,演得很棒,专家认为,舞蹈是一门综合艺术,它结合音乐的感受,审美的眼光,感情的表达等,对幼儿来说,这不仅可以锻炼优美的体态,培养美好的情感和高尚的情趣,还能开发智力,增长知识,使幼儿变得更加聪明,自信,活泼和健康,
幼儿教育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教育内容不完整,教育方法不当,教育主题不明确,是当前我国幼儿教育中存在的普遍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幼儿教育发展,对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
摘要:
大班幼儿由于身体、动作、智力的发展,对外界事物充满好奇,喜欢探索,竞争意识强烈而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薄弱,因而生活、学习中的不安全隐患也随之暴露。 本文结合大班幼儿的年龄特点从实践教学活动、日常生活及家园合作方面来研究大班幼儿的安全教育及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的方法,提出幼儿应当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简单的应急措施。
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是幼儿园工作最重要的内容,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十分重要且必要的。根据统计,幼儿意外事故是这几年来幼儿死亡的第一位死因。大班幼儿年龄都在5—7岁之间,这年龄段孩子由于身体、动作、智力的发展,对外界事物充满好奇,喜欢探索,竞争意识强烈而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薄弱,大班幼儿更容易暴露在危险之中,意外伤害也随之发生。为了保证幼儿能够健康的成长,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是十分有必要的。出于对幼儿安全的考虑,笔者从如何在教学、日常、家园方面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出了一些看法。
一、把安全问题和领域内容结合起来,实现各种教育的整合。
教师应该抓住每次机会让幼儿接受安全教育,懂得自我保护。在笔者的实践教学中,大班上学期音乐活动《三只猴子》这是艺术领域的活动内容,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发现本次活动含有深刻的`安全教育契机,于是我抓住这次机会,引导幼儿认识:不能像三只猴子一样在床铺上跳来跳去,如果在床铺上跳来跳去,摔下去的话,就会受伤流血。通过本次教学活动,笔者发现幼儿在户外活动时,乱跑乱跳的现象减少了。实践证明,幼儿对这些常识有一定的认识、了解后,在生活活动中幼儿也会加以运用。
二、在日常生活中,灵活开展安全教育。
1、大班幼儿由于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发展,喜欢自己动手或帮助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幼儿缺乏对危险的预测能力,同时又喜欢摸摸碰碰,极易发生危险。在笔者的班级中有几位幼儿喜欢帮老师盛水,但在盛水的过程中,幼儿总会盛的很满,一不小心很容易滑倒。这就存在两种的解决方法:
(1)让幼儿不去做危险的事情,限制幼儿的行为。
(2)鼓励幼儿的行为,教会幼儿一些避免危险的措施。
两者比较,后者不但没有限制幼儿的行为,而且还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大部分会选择后者,教给幼儿安全常识:在盛水时,请幼儿把水杯放在水龙头的底下,不要盛太满,走时要慢,要端稳,这样水不会洒出,就会避免幼儿滑倒。
2、随着大班幼儿言语能力的发展,幼儿在进餐时喜欢开玩笑,边吃边讲。针对这一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在日常的进餐前将一些安全事故告知幼儿,比如某某幼儿因为吃饭时边说边笑不小心将食物进入气管导致窒息的事例。这就让幼儿掌握了吃饭的良好习惯:吃饭不说话,要细嚼慢咽,不能狼吞虎咽。教师在幼儿每次吃点心时都要不断的重复,让幼儿在教师不断的提醒中掌握。
3、户外运动是幼儿活动中必不可少的运动,也是幼儿活动的主要场所,而事故的多发点就是户外场所。大班幼儿身体、动作技能的发展,且竞争意识强烈,喜欢在活动时推挤,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比如在玩滑滑梯时,笔者在幼儿玩之前进行有关滑滑梯的安全规则教育,让幼儿意识到玩滑滑梯时应该是一个一个的滑,不推挤,或者让幼儿自己讨论在玩的时候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提高幼儿的主人翁意识,与幼儿共同建立规则。在幼儿玩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在旁提醒,让幼儿时时注意安全的防护。楼梯也是事故发生的频繁段。大班幼儿由于身体动作的发展,上下楼梯时总喜欢跑,或顺着扶手往下滑,一步多个台阶,拥挤推人,容易造成伤害。笔者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不时的重复,教育幼儿上下楼梯的规则:一步一个台阶,不拥挤,不推人,不在楼梯上跑,遇到楼梯有很多人时,要先让别人。或组织幼儿讨论生活中常见的不安全行为,放影片等让幼儿观察情景。
三、家园合作,共同开展安全教育
幼儿较多的时间是和家庭成员在一起的,家庭是幼儿生活的主要场所。越来越多的家庭由于父母加班、忙等各种原因而把幼儿一个人留在家中,如果幼儿没有一定的安全意识,这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故家长在家庭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在笔者实践的班级中有些家长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没有足够的重视,对幼儿的好奇心和冒险心理没有防范,极易导致意外的发生。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笔者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意识的培养时,还利用各种形式提高家长意识,改变家长观念,如家长会、家园联系栏、接离园的谈话活动等。如果在家中没有同步的开展相关防范措施,幼儿的生命还是遭到威胁。所以说,家庭和幼儿园的合作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的开展是十分重要的。
四、加强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及方法。
许多家庭中父母总喜欢担负起幼儿的安全责任,限制幼儿的种种行为。而大班的幼儿由于个性且处于好动、好玩、好探索的年龄,幼儿往往不听从家长的话,对家长的劝说置之不理。同时社会上的不安全隐患也无处不在,拐卖幼儿等现象的存在,所以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是十分必要的。
( 一)了解安全知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随着大班幼儿智力的逐步发展,幼儿的记忆力也在发展。懂得保护身体的各个部分的器官,不随便和陌生人走或吃陌生人的东西。懂得拨打急救的电话110、120、119等。
( 二)让幼儿掌握一些简单的应急措施
火灾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在幼儿园,教师可以告诉幼儿发生火灾时应如何逃生。比如在着火时,可以用湿毛巾捂住嘴巴,要关紧门窗以防火蔓延,懂得拨打119。在教学中进行一些演练,让幼儿获得实际经验。
在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中,看着无数的幼儿丧失生命,我们无不为之痛心。如果学校在平时大力的加强安全教育,进行有关的演练,幼儿及小学生的伤亡也会降低。所以说在幼儿园中进行有关地震的安全知识教育是十分必要的。教师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向幼儿传授相关的安全知识,教会幼儿如何自我保护:比如在地震时,不要心慌,千万不要跳楼,不要站在窗外,要知道房子的紧急出口,要迅速跑到外面空旷的场地,避开建筑物、危险物。
五、结语
总而言之,加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对幼儿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由于大班是小学的重要的过渡时期,大多数的幼儿园及教师只注重幼儿知识的教育,往往忽视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对安全教育的实行也没有落实到底,对安全教育的力度还是远远不够。有的教师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使幼儿没有得到很好的教育,幼儿的生命也得不到保障。笔者认为应该结合社会、学校、家庭的资源共同来关注幼儿的安全教育,学校向家长传播一些有效的方法,让家长和幼儿园共同开展,学校也可以呼吁社会共同的来参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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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论文提纲也可以用最简单的格式和分类,简单明了地说明论文的目的、依据和意义,甚至是两句话。这种提纲往往是用于科学论文,而且在对于各种概念有相互联系而不是孤立的出来讨论的情况下。如果总要分出1、2、3......点来写的话,往往会变成“八股文”的模式,这样的论文往往是应付式的论文,其真正的科学价值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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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学前 教育 专业被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它的发展备受重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学前教育专业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水彩画教学是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美术课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助于提高学生认识色彩、感受色彩、表现色彩的能力;结合实际,给学生创造“学来容易”之感;选择练习,给学生创造“画来顺手”之感;激发兴趣,给学生创造“学来愉快”之感;增强信心,让学生有“喜获成功”之感;“画无定法”,教学也无固定 方法 ,只要不违反教学原则,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实际和教学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教学方法 、教育机智,把美育渗透、能力培养融入每一个教学环节中,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学到知识、练就技能、提高素质。
关键词:水彩画教学;学前教育;教学方式
水彩画教学是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美术课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学生学习色彩的主要科目;水彩画工具简便,利于普及,适合作为美术学科的色彩基础课,是一门技法技巧性较强的学科,有助于提高学生认识色彩、感受色彩、表现色彩的能力;然而,近几年受“高中热”的影响,我校生源素质急剧下降,大多数学生对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厌学情绪十分严重。美术在学生心里是可有可无的学科,加之学生在小学和初中阶段没有正规上过水彩画课,导致学生对水彩画缺乏认识,美术基本功很差;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认为学习水彩画很难很刻苦,不愿上水彩画课;再加上教师教学方法不妥,不能使学生对学习美术产生兴趣,内容过难,要求过高,不易理解,甚至受到教师过分的指责、批评、挖苦,导致学生对水彩画学习失去信心,逐渐产生逆反心理,使水彩画教学无法进行,甚至搁浅。针对学生这种现状,如何做好水彩画教学呢?经过实践探索,我将自己的教学方法 总结 如下:
一、结合实际,给学生创造“学来容易”之感
从学生实际接受能力出发,科学合理地安排水彩课教学内容。由浅入深,控制难度,调整节奏;先从了解色彩基础知识,掌握水彩颜料的特性入手。通过练习把颜色涂平、加水逐渐变淡、重叠产生混合色,颜料多加水会自然渗化等内容,学生在轻松状态下了解水彩颜料的透明特性和加水渗化的特性,同时初步掌握水彩画的关键是时间和水分的把握;然后练习 素描 淡彩,就是利用铅笔或钢笔在画好素描稿的基础上根据色彩变化规律略施淡彩;最后过渡到水彩画单个物体、多个物体练习,先临摹再写生,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这样学生不会感到水彩画不好学,那么难,不会画了,学生能在自觉不自觉中独立完成较好的作业,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增强了自信心,感觉到学画容易了。
二、选择练习,给学生创造“画来顺手”之感
课堂练习中,设计几套不同难度、不同层次的作业练习,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接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习题进行练习,这样画起来就会得心应手,之后再适当增加习题难度,使不同基础、不同层次学生都能感到画起来顺手,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课后练习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加强美术基本功训练的重要途径,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己选材,参考幼儿读物或 儿童 连环画等材料,进行色彩临摹,经过大量临摹练习,学生收获很大,不但提高了水彩画表现技法,还提高了色彩感受能力和色彩造型能力,为学生将来从事幼儿教学工作和幼儿园环境设计布置打下了扎实的美术基础。
三、激发兴趣,给学生创造“学来愉快”之感
根据教学内容,千方百计地营造和谐的课堂氛围,激发学生对美术的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心境,启发学生的 创新思维 ,鼓励学生积极动手实践,把作画当成一种快乐的追求和精神上的享受。如色彩渗化这一节课中,由于不同颜色在纸面上在水的作用下会自然融合在一起,产生绝妙的变化,色彩鲜艳,趣味无穷;教师只演示基本的绘制方法和步骤及绘制要点,通过语言和画面效果,激发学生兴趣,当学生兴趣非常浓厚时并能积极投入到练习中,在练中学生会有成功感,同时遇到一些问题,这时,教师鼓励学生大胆实践,敢于突破,敢于创新,可以尝试用不同方法和手段实验、练习,每个学生都不厌其烦地画了好多张、好多遍,最后选取几张自己满意的并裁好粘贴在画面上,在剪贴中,学生又进行画面形式美术探究,有的剪成圆形、有的剪成花朵形、有的剪成棱形的等,形式多样,千变万化;能体现出学生在作业练习中的愉悦心情。学生的能力在这种愉悦环境下得到锻炼和提高。
四、增强信心,让学生有“喜获成功”之感
学生的学习活动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即使是基础较好的学生也难免在学习中出现挫折,特别是后进生,总认为自己没有美术方面的天赋,怎么学也不会画,画不好就产生自卑感,所以,教学过程中经常鼓励学生,增强信心,经常以“再画一张试试”、“下一张一定能成功”、“你一定行”、“一定能成功”等鼓励性语言激励学生,使学生产生自信心,从而获得成功的喜悦。在水彩画技法“撒盐法”一课中,崔凯同学美术基础较差,做了两张均没有撒盐的特殊效果,这时他有些灰心,于是我鼓励他“再画一张试试”,结果第三张画果然成功了,并得了95分,他心里非常高兴,获得了成功感;其他同学发现自己的作业不够理想,也纷纷重画,直到满意为止。这样学生有了成功感,对学习美术增加了动力,增强了信心。“画无定法”,教学也无固定方法,只要不违反教学原则,教师要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教育机智,把美育渗透、能力培养融入每一个教学环节中,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学到知识、练就技能、提高素质。为学生将来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打下扎实的美术基础,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幼儿教师。
参考文献:
[1]李天祥,赵友萍,著.写生色彩学浅谈[M].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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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柳三郎,著.白晓彦,申彦奎,译.儿童绘画指导[M].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
摘要:通过“大学语文”课程来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阅读理解、口语表达、写作等语文的应用能力,能为他们未来从事学前教育奠定良好基础。在培养过程中,需要灵活处理教材、合理开发能凸显学前教育专业特点的教学资源,构建完善的课外延伸教学体系以拓展学生视野,结合教育见习、实习等实践环节加强语文能力训练,改革目前单一的教学评价模式,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和语文能力的考核。
关键词:学前教育专业;大学语文;语文应用能力
一、灵活处理教材,合理开发教学资源
教材是大学语文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语文应用能力的关键。目前学前教育专业选用的大学 语文教材 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根据选文内容的接近来进行归类,“以精美 文章 为实体,力求用选文的典范性来达到提高学生 文化 素质的主要目的”[1];另一类是是按照时代先后顺序或体裁不同来编排,力图通过对文学史的梳理提高学生对文学发生发展及各类文体的认识。这两种编排方式各有优势,但都有过多关注大学语文的审美性、人文性,而忽略其基础性、工具性的缺憾。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在充分利用原有教材,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同时,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有效利用有限课时,灵活处理教材,淡化学科本位,彰显学前教育专业特色,促进学生掌握与职业相关的语文应用能力。以徐中玉编写的《大学语文》教材为例,在讲解唐诗宋词等韵文体文学时,除了以经典篇目训练学生阅读理解能力外,可以适当介绍诗词的韵律和节奏,适当让学生参照古代诗词用韵规律和节奏来学习创作儿歌等幼儿文学作品;在讲授《垓下之围》这样的历史 散文 时,在让学生在感受司马迁、项羽的人格魅力的同时,可以把重点放在古代叙事文体人物描写重在细节而不在心理等文学规律上,让他们在写作中借鉴;在讲解《谏逐客书》等古代散文的时候,可以告诉学生公文也可以写得如此有美感,让他们在借鉴李斯的表达方式的基础上,用白话文创作一篇公文作品。总之,使用教材的时候,要在不牺牲审美目标的前提下,尽量贴近现实,贴近学生的职业需求。有研究者感慨:“基本上还没有‘适岗’‘适合专业’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用的大学语文教材。”[2]但教材不是万能的,即使有了学前教育专业大学语文教材,也不可能适应所有学校、教师和学生。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还应该最大限度的利用校内外资源,多方面进行课程资源的开发,增添一些有专业特点、贴近学生实际的教学内容。如古代文学可增加古代神话、 传说 ,现代文学部分可增加叶圣陶、郑渊洁等作家的经典作品,外国文学可增加安徒生、拉格洛夫等作家的经典作品。同时,在开发课程资源时,也应充分考虑当地文化资源,以作者所在的四川地区为例,可以将学生们从小就耳濡目染的三国文化以及李白、杜甫、扬雄、苏轼、郭沫若等文学名家留下的遗迹、传说等作为课程资源,引入课堂,既能让学生感受地方深厚的文化底蕴,也能通过布置实地调查 报告 、小论文等作业的方式,训练学生语文应用能力。
二、开展语文大课堂,拓展学生视野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有厚积才能薄发,语文应用能力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也不是仅仅依靠几十个学时就能取得明显成效。因此,大学语文的教学不应仅局限于课程本身,而应从既提高学生文化素养也提升学生语文应用能力的角度出发,开展语文大课堂,构建一个融文学、交际口语及实用文写作于一体的较完善的课外延伸教学体系,以便拓展学生视野,让学生能根据自身需要自由选择,使大学语文走向更为广阔的大课堂。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在学校网站上开辟“大学语文教研网”,设置“教研新闻”“网络课程”“优秀影视作品”“学生自作”“经典篇目研读论坛”“人文讲坛”“视频资料”等栏目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使之成为介绍学前教育专业大学语文教学研究成果、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学习的重要阵地。二是从学生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开设公共选修课程,以弥补大学语文课时少、针对性不足等缺陷。如为满足部分学生提高阅读、欣赏水平的需要,开设“名作欣赏”“儿童影视赏”;为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开设“实用写作”“儿童文学写作”;为提高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对社会和自我推销的能力,开设“ 演讲与口才 ”“实用口才”等。三是开展“人文讲坛”活动,不定期组织学生观看名家文学讲座视频,邀请校内外专家组织文学专题讲座,用贴近现实、观点新颖的讲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推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四是将语文大课堂与学校艺术节、读书月及学生文学社团活动等相结合,为学生拟定阅读篇目,加强对学生写作、演讲、 辩论 、墙报、朗诵、讲 故事 等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办好校报文学栏目,指导学生办文学社团刊物,推荐优秀学生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习作。总之,通过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不断拓展学生视野,训练学生语文应用能力,巩固课堂教学成果,在最大限度发挥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同时,把大学 语文知识 转化为学生的语文能力。
三、结合实践环节,加强能力训练
实践教学是学前教育专业教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人们逐渐意识到实践教学不仅是理论教学的补充,而是与之“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双轨课程体系”[3],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育体系包括职业技能实训、幼儿园教育见习、幼儿园专项教育实习、幼儿园顶岗实习等四个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的层次和环节[4]。在这四个环节中,教师口语、歌曲弹唱、讲幼儿故事、教案写作、说课、幼儿园语言教学等内容都与语文应用能力息息相关,这就需要学生围绕“听、说、读、写”四个方面,不断加强语文应用能力的训练。例如:在听的训练中,除了基本的听辨能力之外,还要让学生掌握针对不同群体(如幼儿园同事、家长、幼儿)时的聆听技巧和相关礼仪。在说的训练中,除 自我介绍 、讲幼儿故事等常规训练外,还要把学生放在模拟或真实的幼儿教育活动情境中,通过应聘 面试 、与家长或幼儿沟通、说课等形式,深刻理解不同的说的方式以及声音的轻重缓急等不同的表达效果。在读的训练中,除了要多读儿歌、幼儿诗、童话、科学文艺等幼儿文学作品,加强自身阅读理解能力外,还要学会通过具体作品挖掘幼儿文学独具的稚拙美、纯真美和荒诞美,学会恰当使用朗读、讲解、表演等方式指导幼儿进行文学阅读。在写的训练中,除了要学会说课稿、教学计划、见习 实习总结 、听课笔记、教案的写作之外,还要全面掌握幼儿文学作为“人之初”文学的基本特点,学会各类幼儿文学体裁的创作和改编。当然,在加强学生训练的同时,也要求大学语文教师要学习一些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充分掌握幼儿语文教学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如对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的幼儿文学作品、歌曲,要指导他们正确理解意境,分析音韵、节奏等方面的特点;在教师口语方面,要指导他们通过正确的训练方法,形成富含人文情感、富有幼儿情趣、能彰显师表风范的优雅的职业口语;在学生见习过程中,可指导他们如何听幼儿语言教学课,如何作听课笔记;在教育实习中,要加强对教案写作、说课、上课的指导。可以说,语文应用能力贯穿在整个实践环节中,是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实践教学的重要保障,因此,结合实践教学,加强语文应用能力的训练,不仅可以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语文运用的能力,也能有效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为将来更好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打下良好基础。
四、更新评价模式,注重过程和能力考核
无论什么学科的教学,都需要一套相应的评价机制。目前,学前教育专业语文教学主要采用试题考试的方式,试卷内容主要由需要学生死记硬背的语文基础知识或再加上某一方面的写作题目组成,评价方式单一、可信度低,对学生平时的创造性表现以及语文应用能力难以有效评价。梅健对重庆21所高校的调查表明:“考试分数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一般情况下,为了方便学生就业,只要选修了大学语文课程,教师最终会给学生一个体面的分数,而这个简单的分数并未能真实反映出大学生掌握和运用母语能力的实际状况。”[5]同时,这种评价模式也难以有效的促进师生和大学语文学科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全新的评价模式,从不同角度评价学生在学习中获得的知识、能力和情感。一是化整为零,采用多次测试的方式代替目前单一的试题考试方式,例如可以采取月考的方式,每月对所学某一方面的语文知识和能力进行考核,降低期末考试成绩的权重,这样既可以反映出学生的综合能力水平,又可以促使学生的学习。二是把考试重点由基础知识变为与学生专业相关的语文应用能力,把学生口头表达能力、教师职业口语能力、幼儿文学解读能力、幼儿文学作品创编能力等纳入评价范围,并分次考查。三是教师评价、 学生 自我评价 与学生间评价相结合,在每一个评价环节科学制定三种评价的比重,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关注学习过程中学生内在思维过程和能力的养成,弥补单一教师评价的片面性和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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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儿童早期潜力发展是一个稍纵即逝的时期,需要好好把握,孩子的发展是一维的、不可逆的,因此,学前儿童的家庭教育是一种育人艺术,家长要更新教育观念,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学会思考、学会判断、学会选择。只有这样,家长才能把握好学前教育方向,走出学前教育的误区,陪伴孩子度过快乐的童年,为孩子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 学前教育 家庭教育 早期潜力教育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谈到教育问题时说过的一句话。幼儿阶段是人生的起始阶段,在这一时期内养成的行为习惯、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都将对幼儿日后健康成长和身心发育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因此良好的幼儿学前教育将直接影响幼儿一生的品格与行为。
家庭教育是幼儿的第一课程,每个儿童从出生到进入社会,约有百分之六十的时间是在家庭度过的,家庭教育在儿童早期发展中影响极大,因为家庭教育对儿童思想品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发展具有社会其他群体不具备的优势,如果家庭教育的优势发挥得很好,对幼儿早期成长发展是十分有利的,由于幼儿在家里受到父母良好的第一教育,则他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中就会形成一种良好的习性。那么,如何才能使我们的孩子健康、愉快地成长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六方面入手。
一、树立“德智并举”的学前儿童教育理念
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结合日常生活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及各种行为习惯,在日常养成教育中教给幼儿对待人生的基本准则,培养幼儿对人生的良好心态和积极态度,这些最为重要,家长对儿童的学前教育必须与儿童独特的 学习方法 相适应,让儿童在生活中接受教育,在探索中发现、在发现中学习、在活动中成长。只有把孩子教育成一个懂礼貌、讲文明、尊敬长辈、有爱同辈的好孩子,将来才能成为一个比较完美的人。
二、坚持理智施爱、严而有格的学前儿童教育方法
学前儿童家长教育孩子时除关心和热爱孩子外,需要理智地严格要求孩子。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促进孩子健康发展。首先,家长在教育实践中要做到理性施爱。家长通过无私的爱感化孩子,针对孩子的身心发展水平与特点对其进行教育,既不拔苗助长,又不放任自流,既不一味溺爱,又不过分限制、压迫孩子,而是一种受理性支配的爱。其次,家长要做到要求适度。没有要求,就没有教育,但严格要求不等于过度苛刻、不合理的要求,而是从教育目标出发,符合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水平。再次,家长要做到严爱结合。严要出于爱,严要合理,爱要适当。
三、培养学前儿童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习惯
劳动教育为大多数家长所忽视,幼儿不仅参加劳动的机会少、劳动技能差、自理能力不足,而且劳动观念淡漠,表现为不爱护公共财物、浪费粮食、怕吃苦、不能勇敢面对困难等。应从小培养幼儿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习惯,在教给孩子 安全知识 的情况下,先让幼儿做自己的事,然后教育孩子帮助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幼儿的意志力和优良的劳动品德,从小教育幼儿形成自尊、自重、自强的性格。这样幼儿成人后才能正确对待挫折,适应能力强。
四、创设情境提供机会,利用一些困难情境训练学前儿童。
幼儿的活动范围有限,许多挫折是现实生活中不常遇到的。家长利用自然情景进行挫折教育时,还要注意有意识地创设一些情景和机会,让幼儿得到各方面锻炼。为了提高幼儿的挫折承受能力,家长可设置难度不等的情境,让幼儿逐步经受磨炼,有目的地培养幼儿的耐挫力。如远足、劳动、竞赛、批评、延迟满足等活动和手段,可以锻炼幼儿的意志,增强他们对恶劣环境的适应能力及对待失败、打击的能力。
游戏是幼儿最基本的、最喜欢的活动,游戏活动中容易让幼儿接受和掌握战胜挫折的方法。游戏时可设置一些人为障碍,让幼儿自己解决……如让幼儿到暗房子里取东西;和小朋友闹矛盾怎么办;户外游戏时引导幼儿走“独木桥”,爬障碍物;角色游戏中安排幼儿分别扮演人际关系冲突中排斥和被排斥的角色,让他们体会不同的心理感受,引导他们分析产生冲突的原因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等。
五、为学前儿童创造与同伴交往的机会
与同伴交往可使幼儿发现与自己不同的观点,从而更好地认识他人和自己,克服自我中心。在同伴群体中,幼儿往往会经历一些挫折,如观点不一致,屈从于被领导的地位等,这样他必然要在不断磨炼中学会如何友好相处、如何合作,从而更好地在同伴中保持自己的地位,而这种磨炼有助于提高幼儿的耐挫力。另外,同伴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指导能帮助幼儿更好地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六、家长在学前教育中起着重要作用,家长要提高自身素质,做好表率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是大量需求高尖端人才的时代,为此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尤其加强幼儿教育,因为它是人生中的启蒙教育。那么幼儿教育中最初的教育是在学校还是家庭?最先的教育者是老师还是父母?一些专家认为幼儿最基本的教育是在家庭,显而易见,最先的教育者应该是家长而非老师。家长是家庭教育的实施者,家长参与子女教育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责任。现代幼儿教育不仅包括幼儿园教育,还包括家庭教育,家长在幼儿教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越来越为人们共识。父母要做好幼儿的表率,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幼儿,幼儿对大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想学,父母的语言、行为、待人接物的方式等都会对幼儿起到很大的作用。
儿童的早期潜力发展是一个稍纵即逝的时期,需要好好把握,孩子的发展是一维的、不可逆的,因此,学前儿童的家庭教育是一种育人艺术。家长要更新教育观念,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学会思考、学会判断、学会选择。只有这样,家长才能把握好学前教育的方向,走出学前教育的误区,陪伴孩子度过快乐的童年,从而为孩子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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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的规格,也就是毕业论文的标准。这里讲毕业论文的规格或标准,主要是就毕业论文的质量方面而言的。至于一篇毕业论文究竟要多少字数,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规定。一般说来,一篇毕业论文需要有五千字以上。 有比较才有鉴别。为了更好地理解大学生毕业论文的规格,我们把与大学生毕业论文相近的几种论文作一番比较。大学生(主要是指本科生)在校期间一般要写两次论文,一次是大学三年级写的学年论文,另一次是大学临近毕业时写的毕业论文。此外,大学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要写硕士学位论文,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要写博士学位论文。下面,我们把这四种论文的联系和区别作些分析说明。 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这四种论文是一种由浅入深的关系,它在学术水平上有区别,因而有不同的规格或标准。 1.学年论文。它是大学生在大学读了三年基础课,具备了一些基本知识之后,初次锻炼运用已有知识去分析和解决一个学术问题的能力。论文的题目不宜太大,篇幅不宜太长,涉及问题的面不宜过宽,论述的问题也不求过深。初学论文写作,主要是取得撰写论文的经验,初步掌握撰写论文的方法,为今后撰写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奠定基础。在大学的前两年,基本上是听讲、看书、接受前人已有知识;而写论文,就不是听讲、看书、作笔记和汇总前人的知识了,而是要求自己运用前人的知识去解决一些前人没有解决的问题了。由于写学年论文是大学生初次学做的一件新工作,所以,撰写学年论文是在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进行的。 2.毕业论文。它是大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运用所学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知识,独立地探讨或解决本学科某一问题的论文,它是在撰写学年论文取得初步经验后写作的,它的题目应该比学年论文大一点、深一点。其基本标准应该是:通过毕业论文,可以大致反映作者能否运用大学三四年间所学得的基础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本学科内某一基本问题的学术水平和能力。当然,它的选题一般也不宜过大,内容不太复杂,要求有一定的创见性,能够较好地分析和解决学科领域中不太复杂的问题。大专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五千字左右,本科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六干字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如果写得好,可以作为学士学位的论文。 3.硕士论文。这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其学术水平比学士论文要高。它必须能够反映出作者所掌握知识的深度,有作者自己的较新见解。国家学位条例第五条规定,高等院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的人员,只有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研工作和专门技术工作的独立能力者,才可通过论文答辩,取得硕士学位。这就是说,硕士论文强调作者在学术问题上应有自己的较新见解和独创性,其篇幅一般要长一些,撰写前应阅读较多的有关重要文献。 4.博士论文。它是非常重要的科研成果。它要求作者必须在某一学科领域中具有坚实而深广的知识基础,必须有独创性的成果;它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能够对别人进行同类性质问
一般毕业论文大专5000字-8000,本科,硕士3-5w看各学院要求的,没有统一标准,需要帮助写作的话可以找脚印论文网,多少字都不是问题。
论文字数包不包括摘要 “(四)论文的正文篇幅基础理论论文不低于2万字;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与调研报告,不低于万宇。” 这个某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所以说应该只包括正文字数,摘要字数另有规定 本科论文字数要求? 我们学校要求是8000字左右。大学本科一般不超过10000字。毕业论文最好是选题要小,写的小而精,不然选题太大了几本书都写不完,写出来的东西会很粗糙。我们的查重率是30%以下,同样在烦恼啊,我毕业论学初稿才写了一点儿又想改题目了。 毕业论文要求论文字数不低于4000字,4000字是指正文4000字,还是包括引言,结论等全部算在一 楼上几个人连个问题都回答不了!不低于4000就是指正文,也包括引言,结论。但是不包括摘要那些东西 这里就是指字数,不是字符 毕业论文对字数有什么要求吗? 字数的话每个学校都不一样的,本科跟硕士也不一样,本科我记得好像是8K-1W,硕士好像是上限不知道,反正不管是哪个字数都是有上限的 毕业论文字数要求里,摘要什么的算在内么? 提纲、摘要和参考文献当然不算在正文字数内。你多找些资料,字数会够的。我给你推荐俩论文资料网站: lunwennet/功 studa/ 毕业论文字数要求大概要多少? 每个学校的字数要求不一样,有的5000字 有的是8千字 也有1万字以上的 本科毕业论文字数怎么算?包括摘要、前言和结语吗? 一般说的字数 指的是论文正文字数 前言和结语都是算在字数里的 硕士论文的字数要求?硕士毕业论文,多少字数为宜?抄的能通过吗? 一般3-5万字之间,文学一般是三万字,理科相以应的多点,所有硕士论文都是要过论文检测的,比对的是一百年内所有专业的所有论文,每十一个相拟就开始算相拟,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否则延迟毕业,切记,谨慎,别来自己辛苦寒窗得来的学历开玩笑。 知网系统计算标准详细说明: 1.看了一下这个系统的介绍,有个疑问,这套系统对于文字复制鉴别还是不错的,但对于其他方面的内容呢,比如数据,图表,能检出来吗?检不出来的话不还是没什么用吗? 学术不端的各种行为中,文字复制是最为普遍和严重的,目前本检测系统对文字复制的检测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于图表、公式、数据的抄袭和篡改等行为的检测,目前正在研发当中,且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欢迎各位继续关注本检测系统的进展并多提批评性及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按照这个系统39%以下的都是显示黄色,那么是否意味着在可容忍的限度内呢?最近看到对上海大学某教师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被撤消的消息,原因是其发表的两篇论文有抄袭行为,分别占到25%和30%. 请明示超过多少算是警戒线? 百分比只是描述检测文献中重合文字所占的比例大小程度,并不是指该文献的抄袭严重程度。只能这么说,百分比越大,重合字数越多,存在抄袭的可能性越大。是否属于抄袭及抄袭的严重程度需由专家审查后决定。 3.如何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成为个人报复的平台? 这也是我们在认真考虑的事情,目前这套检测系统还只是在机构一级用户使用。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流程。同时,在技术上,我们也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最大可能的防止恶意行为,包括一系列严格的身份认证,日志记录等。 4.最小检测单位是句子,那么在每句话里改动一两个字就检测不出来了么? 我们对句子也有相应的处理,有一个句子相似性的算法。并不是句子完全一样才判断为相同。句子有句子级的相似算法,段落有段落级的相似算法,计算一篇文献,一段话是否与其他文献文字相似,是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的。 5.如果是从相关书籍上摘下来的原话,但是此话已经被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献也抄了进去,也就是说前面的文章也从相关书籍上摘了相同的话,但是我的论文中标注的这段话来自相关的书籍,这个算不算学术抄袭? 检测系统不下结论,是不是抄袭最后还有人工审查这一关,所以,如果是您描述的这种情况,专家会有相应判断。我们的系统只是提供各种线索和依据,让人能够快速掌握检测文献的信息唬 6.知网检测系统的权威性?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并不下结论,即检测系统并不对检测文献定性,只是将检测文献中与其他已发表文献中的雷同部分陈列出来,列出客观事实,而这篇检测文献是否属于学术不端,需专家做最后的审查确认。 一篇论文的抄袭怎么才会被检测出来?知网论文检测的条件是连续13个字相似或抄袭都会被红字标注,但是必须满足3里面的前提条件:即你所引用或抄袭的A文献文字总和在你的各个检测段落中要达到5%。 硕士毕业论文字数要求? 每个行业略有不同,不过大致是5千到6千左右,格式的话:摘要、绪论、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这个问题你的问你单位,每个单位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你也可以到品优刊看看。 毕业论文字数包括摘要,谢辞什么的吗? 正文不算的 毕业论文其实不难, 你可以找一些范本, 自己仔细看看, 然后照着它的格式写就可以啦。 具体的内容要靠你自己去发掘。如果确实不会,俺给你一份
经济时代会计创新问题的探讨 2. 知识经济时代的会计假设探讨 3. 关于强化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思考 4. 关于谨慎性原则的应用问题探讨 5. 关于企业会计政策若干问题的研究6. 所得税会计相关问题的探讨会计类的俺们帮你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