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期刊知识库

首页 学术期刊知识库 问题

柯南论文答辩

发布时间:

柯南论文答辩

你如果看过动漫的话,那就自己写吧!如果没看过,就向动漫达人咨询一下!动漫店里有好多动漫达人哦!

英语似乎就是中国人过不去的梗,大部分人都期待着自己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似乎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是一件特别神气的事情。在路边听到别人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时,往往都会特别羡慕加崇拜。

那么如何高效地进行英语口语练习呢?

(1)像孩子学中说话一样地学英语!

小孩子学说话,都是先从听开始,听得多了,才慢慢学会讲话。那我们学英语也是一样的,先从听开始,多听多去磨磨你的耳朵。下载一些英语方面的app,每天都坚持听30分钟都足够提升你的听力能力了!关键是坚持!

(2)连续不间断使用英语10小时!

听得多了,就要开始说了,小孩子学说话都是从单个单个的字,词从嘴里蹦出来的。学英语我们也可以一个词一个词地慢慢说,然后连续使用10个小时,就算是结结巴巴的也没关系,我们可以中英文结合,只要你坚持用英语说10个小时,你一定会看得到自己的变化!

(3)你喜欢的,才是真的好!

学英语学了就忘,没法坚持?如果你学习的东西,与你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链接,会忘记,坚持不下去,那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你所学的知识,已经超出了你的舒适点太多,你没法理解,也无法接受,没法更好地去记忆,超出舒适区太多的坚持,太考验一个人的意志,没有几个人真的会做得到。

所以选择学习资料时,我们可以去看娱乐八卦,看英文电影,看你感兴趣的所有东西。有一位妈妈,因为宝宝生病了,去了医院检查,被医生说得一愣一愣的,回家后开始每天自己上网查阅资料,学习育儿知识,中文的找不到,就看国外英文的,慢慢的发现育儿经验丰富了,英语能力也提高了!所以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才会更容易坚持。

不管是学英语,还是其他的事情,需要的都是持之以恒的坚持,只要坚持有效的学习,我们都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成为别人羡慕崇拜的对象。

想写,但真的很懒动笔...

根据尸体僵硬程度判断死亡时间,根据死者口中有杏仁味判断氰酸钾中毒,水银引爆器的知识,萨士顿三原则,可燃冰——甲烷水合物

柯西不等式论文答辩

只是考试要做而已,平时哪里有用哟.

柯西不等式证明写法如下:

柯西不等式是由大数学家柯西(Cauchy)在研究数学分析中的“流数”问题时得到的。但从历史的角度讲,该不等式应称作Cauchy-Buniakowsky-Schwarz不等式【柯西-布尼亚科夫斯基-施瓦茨不等式】因为,正是后两位数学家彼此独立地在积分学中推而广之,才将这一不等式应用到近乎完善的地步。

相关信息:

柯西不等式是由柯西在研究过程中发现的一个不等式,其在解决不等式证明的有关问题中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所以在高等数学提升中与研究中非常重要,是高等数学研究内容之一。

据说,法国科学院《会刊》创刊的时候,由于柯西的作品实在太多,以致于科学院要负担很大的印刷费用,超出科学院的预算,因此,科学院后来规定论文最长的只能够到四页。柯西较长的论文因而只得投稿到其它地方。

把我的看法留给你参考一下吧 第一,不等式表示大小关系。 第二,利用不等式可以进行推理论证。 第三,不等式的极限应用可以推出等量关系。例如夹逼准则。(备注:基础数学原理就是通过不等关系进行研究,添加附加条件从而得出等量关系。同时你也可以从哲学角度剖析,不等式与等式是对立的。)

证明:先证明左边,利用柯西不等式(1/(n+1)+1/(n+2)+...+1/2n)(n+1+n+2+...2n)>=(1+1...+1)^2=n^2=>(1/(n+1)+1/(n+2)+...+1/2n)>=n^2/((3n+1)2n/2)=2n/(3n+1)=2/(3/2+1/n)显然在n=2时2/(3/2+1/n)取最小值,故2n/(3n+1)>=4/7当且仅当1/(n+1)=1/(n+2)...1/2n且n=2取等号,显然是取不到的,故有4/7<1/(n+1)+1/(n+2)+...+1/2n下面证明右边,利用柯西不等式:(1/(n+1)+1/(n+2)+...+1/2n)^2<=(1^2+1^2...+1^2)(1/(n+1)^2+1/(n+2)^2...1/(2n)^2)=n*(1/1/(n+1)^2+1/(n+2)^2...1/(2n)^2)<=n*(1/(n(n+1)+1/(n+1)(n+2)...1/(2n-1)2n)=n*(1/n-1/(n+1)+1/(n+1)+1/(n+2)...+1/(2n-1)-1/(2n))=n(1/n-1/2n)=1/2=>(1/(n+1)+1/(n+2)+...+1/2n)^2<=1/2=>1/(n+1)+1/(n+2)+...+1/2n<=(根号2)/2显然是不可能取等号的,所以右边也成立,故原命题成立,证毕!

柯西不等式论文答辩提问

柯西不等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不等式,灵活巧妙的应用运用它,可以使一些较为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这个不等式结构和谐,应用灵活广泛,利用柯西不等式可处理以下问题:1) 证明相关命题2) 证明不等式3) 解三角形的相关问题4) 求最值(或者范围)每个问题都有详细的例子这里不能打公式,没办法把例子弄出来,你可以到我的空间来看下有一篇文章专门研究 柯西不等式的。

论文答辩是所有大学生都需要经历的毕业程序,想要顺利通过答辩考核,前期的准备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答辩中的提问环节,那么论文答辩问题一般问些什么呢? 1、 你的论文采用了哪些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方法? 2、 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是什么?用你自己的话高度概括。 3、 你选题的缘由是什么?研究具有何种现实指导意义? 4、 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怎样在你的文中体现? 5、 从反面的角度去思考:如果不按照你说的那样去做,结果又会怎样? 6、 论文的理论基础与主体框架存在何种关联?最主要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7、 质性研究与访谈法、定性研究、定量研究、调查研究、实证研究的区别? 8、 经过你的研究,你认为结果会是怎样?有何正面或负面效果? 9、 你的论文基础何种研究视角?是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还是社会学视角? 10、 论文研究的对象是个体还是群体?是点的研究还是面的研究? 关于论文答辩问题一般问些什么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

柯西不等式公式:

√(a^2+b^2)≥(c^2+d^2)。柯西不等式是由柯西在研究过程中发现的一个不等式,其在解决不等式证明的有关问题中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所以在高等数学提升中与研究中非常重要,是高等数学研究内容之一。

一般地,用纯粹的大于号“>”、小于号“,通常不等式中的数是实数,字母也代表实数,不等式的一般形式为F(x,y,…,z)≤G(x,y,…,z)(其中不等号也可以为中某一个),两边的解析式的公共定义域称为不等式的定义域,不等式既可以表达一个命题,也可以表示一个问题。

相关信息:

柯西不等式是由柯西在研究过程中发现的一个不等式,其在解决不等式证明的有关问题中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所以在高等数学提升中与研究中非常重要,是高等数学研究内容之一。

据说,法国科学院《会刊》创刊的时候,由于柯西的作品实在太多,以致于科学院要负担很大的印刷费用,超出科学院的预算,因此,科学院后来规定论文最长的只能够到四页。柯西较长的论文因而只得投稿到其它地方。

我只知初等数学中:比较大小,求函数定义域,函数单调性,求最值(均值不等式、柯西不等式),求变量(参数)范围,判断一元二次方程有没有实根,求距离(如异面直线距离)。高等数学中还有什么?不太清楚了,呵呵

柯南道尔论文开题报告

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直接表达作者的观点和主张的文章体裁,而论点、论证和论据是议论文的三种要素,论点是写作目的,论据是说服别人的依据,而论点与论据之间的关系就是论证。比如:我想让你们相信我很聪明,我就会告诉你们行测是一门考察智商的考试科目,只有高智商的人才能考很高的分数,而我的行测考了90分,所以我很聪明。在这里,“我很聪明”就是我想说服你们相信的论点,而“我的行测考了90分”就是我的论据;“行测是一门考察智商的考试科目,只有高智商的人才能考很高的分数”则是论证方法,解释了论点与论据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议论文的本质,理解了之后,我们在看看申论写作的特点。申论的论点必须来源于材料,一般在题干中会给出主题,我们需要通过阅读材料,结合题干的主题来确定论点,确定了论点之后,我们就可以展开论证了。但在开始写作之前,梳理论据素材是必不可少的过程,论据可以来源于材料,但不能全部都是,而不论是材料的还是自己的论据,都必须要有效,“我很聪明,因为我申论考了90分”这样的论证过程是不可取的。除了梳理论据之外,文章结构的设计也是很重要的,要把握“雅俗共赏”的原则,“雅”左边一个牙齿的牙,右边一个佳,说明说话要漂亮,也就是文章要有优美的语言;“俗”左边一个人,右边一个谷,人吃五谷杂粮,说明文章要有能够填饱阅卷人肚子的东西。而一篇文章必须包含开头、主要内容和结尾三个部分。中间的主要内容是给阅卷人吃饱的,字数要多,论据要充实,所以优美的语言要体现在开头和结尾。除此之外,开头还有进入主题、提出论点的作用,结尾还有结束话题,总结升华的作用。

英文名:Sherlock Holmes 译名:歇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 ( 注:都是对的,外文翻译经常这样。例如:鲁摈孙和鲁滨逊,都是对的。不但人名如此,地名也如此,来克星顿和莱克星顿。放心使用吧!)国籍:英国 生日:1月6日 星座:魔羯座 血型:O 身高:188厘米 体重:235磅 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 大学:Oxford(牛津) 最喜欢的颜色:黑色 最喜欢的食物:哈德森太太做的 最尊敬的女人:艾琳.艾德勒 最喜欢做的事:破案(废话)、去剧院听歌 家人: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 朋友:约翰·H·华生 对手:莫里亚蒂 看不起的人:雷斯垂德、葛莱森 性格:冷峻、诙谐、机警、沉着、意志坚强 爱好:破案(这好象是废话)、艺术、音乐、小提琴、拳击、剑术 特长:以上都是 职业:私家侦探 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 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 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 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 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 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 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履历表:※1854年(出生) 福尔摩斯该年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成长环境不详,但从其年长七岁的哥哥在====工作来看(《希腊语译员》)(《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说明他家道中落(当时的绅士是不工作的)。有一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养大的。 ※1861年(7岁) 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度)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祖母是法国拿破仑时代的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希腊语译员》)。福尔摩斯家里形成了良好的音乐气氛,少年时代开始学习拉小提琴。 ※1867年(13岁) 虽然当时的贵族子弟一般都要进入公学(贵族和上流社会子弟,主动体育的学校),但福尔摩斯对这种学校常设的体育项目橄榄球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有进入这种学校。而是请家庭教师继续传授知识(《新娘失踪事件》) ※1872年(18岁) 进入大学,传说福尔摩斯读的是著名的牛津或剑桥大学。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1873年(19岁) 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能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同年侦破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时间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 ※1874年(20岁) 大学的最后一段曰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 ※1875年(21岁) 大学毕业。 ※1877年(23岁) 他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从事侦探工作,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去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得很艰难。 ※1878年(24岁) 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妻子案》) ※1879年(25岁) 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 ※1881年(27岁) 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军医华生结识,并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室。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同年侦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 ※1882年(28岁) 华生开始记录案子《五个橘核》。福尔摩斯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 ※1883年(29岁) 同年四月侦破《斑点带子案》。 ※1887年(33岁) 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修养(《赖盖特之迷》)。同年四月侦破《赖盖特之迷》。 ※1888年(34岁) 一月侦破了《恐怖谷》一案。同年七月侦破了《四个签名》案件。福尔摩斯发表了《各种烟草的鉴别》、《脚印探索》、《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同年十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 ※1889年(35岁) 华生与《四个签名》案子中的摩斯坦小姐结婚后而离开贝克街,但仍经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同年三月,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传记』作者(《波西米亚丑闻》)。同年六月,侦破《歪唇男人》、《驼背人》、《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侦破《海军协定》一案。且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九月侦破《工程师的大拇指》与《五个橘核》案。同年十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 ※1890年(36岁) 秋季侦破《红发会》案件。同年十一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同年十二月侦破《蓝色石榴石》一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教授而和华生去了欧洲。 ※1891年(37岁) 《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此后便为空,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 Truth About Sherlock 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 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 Cohen 的“Notes for an Essay on Holmes and 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 Private Life of Sherlock Holmes )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 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 另外,垂福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 Holmes's University and 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 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Reginald Musgrave)。 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著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 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Sir Sidney Robert), 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姆?B?巴瑞格德( William B. Baring-Gould),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和我最喜欢的垂佛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 2,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2 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 3,关于福尔摩斯的历史。 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我建议各位去研读. Baring-Gould的《Sherlock Holmes of Baker Street》这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其次,我推荐Trevor Hall 的《Sherlock Holmes: Ten Literary Studies》。)整个故事中,歇洛克简直如机器一样精确冷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温情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这也是我认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尔摩斯专家认为他对女性的排斥很可能来自于他幼年和母亲的不愉快(Sir Sidney, Mr. Hall)。当然这种把心理问题都归罪于年幼时与父母之间的问题,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论调,我并不是很喜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可罗夫特也在与人交流和异性关系上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这种心理问题可能的确和他们两个所共有的历史有关-也就是幼年时期的家庭问题。 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歇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亲杀死(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凶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当然……这是有点太过戏剧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说法。 4,福尔摩斯的心理问题。 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 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懒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 而且我相信福尔摩斯大概有偏执倾向(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偏执的对象当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谓“高于一切的绝对正义”。然而,我并不认为福尔摩斯患有与他的忧郁症同等程度的OCD。毕竟他并没有怀疑周围所有人都是“非正义”的,也并没有用自己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还的OCD 还远没有达到人格障碍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许偏执而已。 然而无论是忧郁症或者偏执都无法解释他对女性的冷淡。这可能的确是来自于他过去发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恋,因为麦可罗夫特也对女性冷淡。 再顺带说说麦可罗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闭症(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就他们两个的心理问题来说,对于“母亲外遇-父亲谋杀母亲-父亲逍遥法外”的推论也并非那么虚无缥缈。 5,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 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如果按照我的解释,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按照我朋友的解释,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凶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 6,大脑与心。 英国一位在舞台上扮演过福尔摩斯的人说:“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脑没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无法同意这种说法,福尔摩斯对案件的精确推断来自于他的大脑,但是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内心。 7,华生。 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而不是福尔摩斯,真正需要华生。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做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 8,Jeremy Brett. 他是我认为的最伟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尔摩斯连续剧DVD。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电视里看过,对他的迷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后来我又看过很多福尔摩斯电影,没有一个人超过Jeremy,无论是从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 后来被认为因为扮演福尔摩斯太过投入而陷入忧郁症,这种说法太过极端,他的忧郁症是因为妻子去世的缘故。 不过Jeremy对福尔摩斯的诠释的确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为故事中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过去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为了让福尔摩斯变的更丰满,他不得不自己想像福尔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保姆和家庭教师等等……这样福尔摩斯就由一个简单的形象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维妙维肖的原因。 (有一种说法是莫利亚蒂教授曾经是歇洛克和麦可罗夫特的家庭教师……) 9,福尔摩斯的星座: 福尔摩斯肯定是摩羯座的!一般来说,摩羯座的男人都是工作狂,而且很少表露自己的感情,因为无法信任所以总是对女人保持距离。他们往往都是完美主义者,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动手去做才放心。而且摩羯座的男人很多都有周期性的陷入忧郁心情中。这些特征都很符合福尔摩斯的个性。 另外两个可能性是天平座和水瓶座。但这两个风向星座虽然都以聪明,富于逻辑性,思想深刻著称,但由于在人际关系上太过活跃,并不符合福尔摩斯的自闭个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福尔摩斯对待他人的冷淡态度很可能是由于后天经历造成的心理障碍,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天平和水瓶也并非没有可能。 (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不知道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1月6日,所以他当然是摩羯座的。) 10,关于the Woman. 是啊,是啊,我马上就要提起这位伟大的女性了。福尔摩斯心目中永远的“那位女士”。到底有多少位福尔摩斯学者控制不住自己的幻想,在毫无事实基础的情况下让艾琳?艾德勒小姐和福尔摩斯先生喜结良缘?有人说是在福尔摩斯失踪的那四年,有人说是在福尔摩斯退休之后,有人说并没有结婚,只是同居。而关于他们两个的孩子更有长篇累牍,不着边际的各种推测。就连Hall先生也在他的《福尔摩斯十研究》中用最后一章来写这两个人的罗曼史。 11,关于福尔摩斯之死他吸鸦片,应该是吸入量过大而死。(按原文推敲而出) 但福尔摩斯只是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人物,柯南道尔爵士让他与他的大对手莫里亚提教授同时落下瀑布而死,后来因为福尔摩斯迷们的强烈要求下,作者又让他神奇的复活了,所以福尔摩斯侦探还没死,具体什么时候死要问柯南道尔爵士,不过估计他死不了。 就算他死了,他的精神会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12,福尔摩斯的影响和意义福尔摩斯之所以出名,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而次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 柯南道尔100年前的著作对外国人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于1912年出版的长篇科幻小说《失去的世界》(The Lost World)。讲述的是由动物学家查伦杰教授带领的一支探险队,深入不为人知的原始世界,发现了史前恐龙。《失去的世界》有意写成一部报告文学:卷首有一幅“探险队全体队员”的照片,照片上柯南·道尔自己戴着一副大胡子装扮成查伦哲教授,插页里还印上了一些别的假照片;而且,查伦杰的头像还被镶在贴金的封页上,下面装模作样的写了这么一句套话:“您的真诚的乔治·爱德华·查伦哲”。 柯南·道尔想把这部作品变成“男孩子的书中一部有影响的作品,就像歇洛克·福尔摩斯探案对侦探小说有影响一样。”因此,不光主题很有趣,主人公查伦哲也让人印象深刻。他的名字直译就是“挑战者”。人如其名,这位教授就是一个敢于向一切未知事物挑战的科学家,而且是个特立独行、脾气火爆的科学怪杰,此后作为主角多次出现在道尔的科幻小说中。

夏洛克·福尔摩斯身份: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英文名:Sherlock Holmes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 或 苏塞克斯职业:私家侦探兼唯一私家咨询侦探(很多侦探常常会去请教他,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名望:享誉欧洲的英国名侦探,英国知名的皇家化学学会16日却授予他荣誉研究员称号,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荣誉的虚构人物。家人:哥哥 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祖母 法国画家吉尔内(Vernet,Claude-Joseph[1714~1789],法国风景画家,以15幅风俗组画《法国海港》著称)的姐妹,福尔摩斯认为自己的艺术细胞遗传于此(见《希腊译员》一案)。爱好:思考,小提琴,拳击,西洋剑,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习惯:拖鞋装烟丝,注射毒品可卡因(当时毒品和现在的香烟一样平常易见),在家里练射击。性格: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也有变化)。天赋:观察力、记忆力、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 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缓解压力的方式:投入地听一场音乐会~最欣赏的异性:艾琳·艾德勒女士。(她让福尔摩斯对女性的聪明有了重新的认识,是四个打败福尔摩斯中的一个。不过小说中华生已经解释这不代表福尔摩斯对她产生了类似爱情的感情。)罗斯顿--好猎人是位勋爵, 很有绅士风度, 认为弟弟的死和家人的境遇是自己造成的, 曾经在历险中被认为是心灵纯洁但被诅咒的人(被自己诅咒), 在丛林的生活中慢慢爱上了玛格莱特, 但在大家面前不承认.查林杰--空想家称之为空想家也许是因为是他发起的这次探险吧, 有风度, 相信科学可以解释许多问题(偶尔也有他解释不了的情况), 好多次都是他的知识救了同伴.马龙--记者年青英俊的记者, 一心想写引人注目的文章成为伦敦名人, 内心希望自己成为这个大家庭的英雄. 射击和搏斗等技能是在丛林中慢慢锻炼出来的, 后来爱上了维罗妮卡, 为了爱人可以放弃离开的机会.萨默瑞--科学家可爱的老头, 应该是植物学家,在伦敦时和查林杰算是'死对头', 在丛林中两人经过几次坦诚的谈话变成了知己, 学术上也没什么争论了, 内心最大的遗憾是妻子死前没有陪伴在床前, 在一次落下桥后就没出来过, 生死不明.玛格莱特--女富翁美丽, 充满诱惑, 理智, 危险的女人, 来探险最大的'乐趣'就是找宝石, 后来的目标是带宝石离开(收藏品很丰富), 似乎有不太完美的家庭和童年, 遇到情况时会先把自己放在有利的位置, 然后会再救其它人, 渐渐融入这个大家庭, 一般遇到情况她是美人计的主角(曾经成功色诱巨人变小), 后来爱上了罗斯顿, 但在大家面前不承认.维罗妮卡--丛林美女独自在丛林生活了11年的美女, 热爱自由, 独立.各种生活技能全面, 对大家帮助很多, 生活中唯一的目标就是寻找失踪的父母, 后来爱上了马龙.

名侦探柯南论文文献综述

你如果看过动漫的话,那就自己写吧!如果没看过,就向动漫达人咨询一下!动漫店里有好多动漫达人哦!

根据尸体僵硬程度判断死亡时间,根据杏仁味判断氰酸钾中毒之类的,自己发挥

想写,但真的很懒动笔...

氰类气体会使人中毒,含有苦杏仁味。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