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期刊知识库

首页 学术期刊知识库 问题

实证性研究论文内容

发布时间:

实证性研究论文内容

实证研究 是基于事实和证据的研究,强调的是用科学的方法,获得科学的数据,得出科学的结论,接受科学的检验。 实证研究具有多种类型和不同层次,针对实验研究、调查研究、访谈研究、案例研究、观察记录等都可以做出高水平的实证研究。 目前,实证研究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 研究的缘起 :引言,研究问题的发展,包括问题的历史渊源和研究的目的。 文献综述 :从文献中找出证据 研究设计 :包括研究问题与假设、研究对象与方法、研究设计与实施 研究结果 :又名研究结果与讨论或者研究发现。 结论与讨论 :对结果的总结、解读以及对涵义的陈述或对于研究的归纳总结和提升。

案例1:网络同侪互评活动设计与应用研究 1.思维导图

3.研究方法

4.研究过程

实证分析论文的研究内容

实证分析也可称为经验分析,目的在于用事实来支持论文所提出的观点或证明某一种理论对于某一种的观点,只要举出一个例子来证实就可以了。

实证分析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它的统计和计量方法技术、软件操作、理论基础及数据,还包括揣摩和直接参与,找一篇自己感兴趣的实证论文,对其实证分析部分的内容进行分解和研读,体会作者如何处理一些问题。

实证分析要紧紧围绕检验假说展开,步骤依次是:

1、通过描述性统计与诊断性检验为检验假说做准备。

2、通过基准回归检验假说。

3、通过稳健性检验和相关计量问题处理“保护”假说。

4、通过进一步讨论在更大范围验证假说。初学者要想写好实证分析,既需要恶补应该掌握而没有学会的方法、技术及操作,同时也需要在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展开研读、揣摩和训练,以形成对实证分析的系统性认知。

如果验证的结果事实与理论不符,应分析其可能的原因:

1、事实与理论不对应,该理论本来就不是解释这种现象的。

2、理论不正确,只要一个反例就可否定一个理论(用事实来证伪),没有反例的理论被认为是暂时可以接受的假说。

3、理论提出的背景与我国当前的现实不一致,要分析不一致的地方,然后改进理论,或提出改变现实的政策.

论文的实证分析意思是:实证分析撰写中必要的研究方法之一,旨在从实际问题出发收集资料,提出并检验理论假设。

所谓实证研究是指从大量的经验事实中通过科学归纳,总结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或规律 ,然后通过科学的逻辑演绎方法推导出某些结论或规律,再将这些结论或规律拿回到现实中进行检验的方法论思想。

体现这种方法论思想的研究目的在于分析经济问题“是什么”,侧重于廓清经济活动的过程和后果以及经济运行的发展方向和趋势,而不使用任何价值标准去衡量“是什么”是否可取。

实证研究法可分为数理实证研究和案例实证研究:

1、数理实证研究是指科研人员运用数学计量工具对社会经济制度之间的复杂现象进行解析。数学计量工具可以消除变量内生性、异方差和多重共线性问题,把握负责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

缺点是数理实证研究对数据的质量要求、数据录入和过程操作的要求非常高,需要科研人员具备相应的高素质。

2、案例实证研究可以分为个案研究和多案例研究。个案研究具有真实性、深入性、针对性等特点,多案例研究具有全面性和概括性。

很多时候,多案例研究都是用来协助个案研究的,防止以偏概全的虚事实发生。运用案例实证研究的科研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两种研究方法的特性来互相匹配,对事实做出更有价值的分析。

实证论文的研究内容是什么

实证论文就是实证研究论文,是指研究者亲自收集观察资料,为提出理论假设或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具有鲜明的直接经验特征。其实证研究方法包括数理实证研究和案例实证研究。

它与非实证论文的区别只有一个,就是两者基于的研究方式不同:实证研究依靠对研究对象的系统观察来获得研究本质;非实证研究则是基于思想(idea)、框架(framework)或者思索(speculation)。

实证研究包括两类:

1、数理实证研究

数理实证研究比较适合研究较为复杂的问题。社会经济制度之间存在着极为复杂的相互作用机制,而运用数学计量工具可以将有关影响因素予以固定,从而把握复杂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消除变量内生性、异方差和多重共线性问题。

但数理实证研究对于数据质量相对要求较高,数据录入和操作错误往往会导致错误的分析结果。这就需要研究者在数据录入中保持高度警觉,有意识地避免操作失误。

2、案例实证研究

案例研究可以分为单个案研究和多个案研究。个案研究不仅有助于积累不同广泛而深入的个案资料,形成对于问题的实感,也可以为调查者获得第一手资料,从现实获取灵感源泉。

扩展资料:

实证论文的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法的基本步骤:

1、确定所要研究的对象,分析研究对象的构成因素、相互关系以及影响因素,搜集并分类相关的事实资料。

2、设定假设条件。在研究的过程中,研究对象的行为是有其特征所决定,试图把所有复杂因素都包括进去,显然是不现实也不可能的。为此,必须对某一理论所使用的条件进行设定。

当然,假设的条件有一些是不现实的,但没有假设条件则无法进行科学研究。运用实证研究法研究问题,必须正确设定假设条件。

3、提出理论假说。假说是对于现象进行客观研究所得出的暂时性结论,也就是未经过证明的结论。假说对研究对象现象的经验性概括和总结,但还不能说明它是否能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

4、验证。在不同条件和不同时间对假说进行检验,用事实检验其正确与否。检验包括应用假说对现象的运动发展进行预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证研究

本科生如何写实证论文,模型指标如何选择

实证论文答辩ppt内容

开题答辩,分为开题报告和答辩两部分,是老师对学生研究的项目初期、规划阶段的成果进行全面的审核的一种形式。从提交开题报告到答辩的这段时间内,大四生需要做两件事情:准备答辩老师可能会问到的问题和做PPT,本篇文章讲的是开题答辩时用到的PPT应该怎么做。一、PPT的内容 1、一般概括性内容:课题标题、答辩人、课题履行时间、课题领导教师、课题的回属致谢等。 2、课题研究内容:研究目标、计划设计(流程图)、运行进程、研究成果、创新性、利用价值、有关课题延续的新见解等。 PPT内容包含:标题页,目录页,结束语以及开题的几大部分:研究背景(略), 文献综述(略), 理论框架(细), 研究方法(细)和结束语(略) 3、答辩时,学生有5分钟的陈述时间,差不多需要5-10张PPT。PPT要图文并茂,突出重点,让答辩老师清楚哪些是自己独立完成的,不要涌现太多文字,老师对文字和公式都不怎么感兴致。 4、凡是贴在PPT上的图和公式,要能够自圆其说,没有把握的坚决不要往上面贴。      5、每页下面记得标页码,这样比拟便利评委老师提问的时候review 。 二、PPT的模板选择 1、不要用太富丽的企业商务模板,学术ppt最好低调简洁一些。 2、推举底色白底(黑字、红字和蓝字)、蓝底(白字或黄字)、黑底(白字和黄字),这三种配色方法可保证幻灯质量。我个人感到学术ppt还是白底好。 3、动手才能强的大牛可以自己做附和课题主题的模板,实在很简略,就是把爱好的图在“幻灯片母版”模式下插入就行了。 三、PPT的文字 1、首先就是:不要太多!!!图优于表,表优于文字,答辩的时候照着ppt念的人最逊了。 2、字体大小最好选ppt默认的,标题用44号或40号,正文用32号,一般不要小于20号。标题推举黑体,正文推荐宋体,假如一定要用少见字体,记得答辩的时候一起copy到答辩电脑上,不然会显示不出来。 3、正文内的文字排列,一般一行字数在20~25个左右,不要超过6~7行。更不要超过10行。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要有一定的间距,标题之间的间隔(段间距)要大于行间距。 四、PPT的图片 1、图片在ppt里的地位最好统一,全部ppt里的版式部署不要超过3种。图片最好同一格局,一方面很精制,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做学问的严谨态度。图片的外周,有时候加上暗影或外框,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2、关于格局,tif格式主要用于印刷,它的高质量在ppt上体现不出来,照片选用jpg就可以了,示意图我推举bmp格式,直接在windows画笔里依照须要的大小画,不要缩放,出来的都是矢量效果,比拟pro,相干的箭头元素可以直接从word里copy过来。 3、流程图,用viso画就可以了,这个地球人都知道。 4、ppt里呈现图片的动画方法最好简练到2种以下,还是那句话,低调朴实为主。 早检测论文查重系统我祝大家顺利通过~~~

首页的内容要求具体如下:

1、论文题目一定要有,不能遗漏或者写错字、漏字等问题。

2、学校系院、论文指导老师、答辩人姓名也要一一填写呈现,此外答辩时间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写上,若写上答辩时间一定要精准。

3、首页布局上一定要记得插入学校的logo。

中页是整个答辩PPT的核心,其主要内容从目录页开始呈现,主要如下:

一、选题背景:撰写自己论文写作背景,语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

二、选题原因;建议可以分为两个方面进行分点阐述:

1、个人方面:个人专业相关和兴趣喜好。

2、社会方面:主要从理论研究方面对社会痛点进行阐述,2-3句话即可。

三、选题意义:论文的选题意义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1、理论意义:本文从XX角度出发,研究XX,是对XX理论的补白和细化。

2、实际意义:通过针对XX的研究,能够解决掉当下XX方面的难题,且为后续的进一步研究和发展奠定了更为丰富的理论基础,进而能够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更加具有价值的可参考研究。

四、创新之处:截至目前为止,各高校对于论文创新方面的要求是越来越严格,因此论文创新之处也是被现场答辩老师重点查看的环节。故而,在论文答辩ppt制作的过程中,创新之处是需要具体细化的,具体撰写从以下两个方面:

1、研究对象出现相对较晚,XX属于“新鲜事物”。

2、截至目前为止,现有的相关参考文献相对较少,在整个的相关资料、文献过程中,笔者发现XXX方面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因为对于该研究对象的选择是较为新意的。

五、主要内容:该部分的答辩阐述,建议可以根据论文的章节设置进行简洁明了的阐述,该主要内容的阐述,主要是围绕论文的核心章节进行分点阐述。

六、不足之处:不足之处的自我阐述,主要是官方套话:针对XX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因为客观原因的局限和相关理论知识的不足,导致本文的研究视野以及实际研究水平的有限,在本次的实际研究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

1、首先,PPT封面应该有:毕设题目、答辩人、指导教师以及答辩日期;2、其次,需要有一个目录页来清楚的阐述本次答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3、接下来,就到了答辩的主要内容了,第一块应该介绍课题的研究背景与意义;4、之后,是对于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做一个介绍,这一部分简略清晰即可;5、重头戏自然是自己的研究内容,这一部分最好可以让不太了解相关方面的老师们也能听出个大概,知道到底都做出了哪些工作,研究成果有哪些,研究成果究竟怎么样;6、最后,是对工作的一个总结和展望。7、结束要感谢一下各位老师的指导与支持。

答辩ppt要包含的内容如下:

一、首页的内容要求具体如下:

1、论文题目一定要有,不能遗漏或者写错字、漏字等问题。

2、学校系院、论文指导老师、答辩人姓名也要一一填写呈现,此外答辩时间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写上,若写上答辩时间一定要精准。

3、首页布局上一定要记得插入学校的logo。

二、中页是整个答辩PPT的核心,其主要内容从目录页开始呈现,主要如下:

1、选题背景:撰写自己论文写作背景,语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

2、选题原因;建议可以分为两个方面进行分点阐述:

个人方面:个人专业相关和兴趣喜好。

社会方面:主要从理论研究方面对社会痛点进行阐述,2-3句话即可。

3、选题意义:论文的选题意义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理论意义:本文从XX角度出发,研究XX,是对XX理论的补白和细化。

实际意义:通过针对XX的研究,能够解决掉当下XX方面的难题,且为后续的进一步研究和发展奠定了更为丰富的理论基础,进而能够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更加具有价值的可参考研究。

论文答辩PPT需要注意

PPT的顺序应该跟论文保持一致。首先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是对论文进行答辩。你在答辩之前会打印几本毕业论文,尤其是本科生,你在上面讲,老师在下面翻着你的毕业论文,相同的逻辑顺序,有利于加深老师们的印象。

每一页PPT要设置页数,方便老师记录,针对你PPT的内容,评委老师,可以具体到某一页某个问题,进行提问,PPT最好是4:3的形式,这样大多数投影仪可以最大化显示你的幻灯片。而且做PPT,两侧上下一定要留一点点的白,既好看,又能保证投影仪歪了等问题不影响你内容的完整体现。

论证人证言真实性研究论文

证人证言的效力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

判定对方是不是在做伪证,第一只要你或者你的代理人,努力寻找证言中相互矛盾的地方,多问证人问题。第二可以向法庭申请对证人进行测谎,就能判定对方是否做伪证。

拓展资料: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1、书证、物证

书证、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2、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3、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

4、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5、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6、现场笔录

现场笔录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7、勘验笔录

勘验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以上就是针对“证人证言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和“怎么判定对方是不是在做伪证?”的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有诉讼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有的甚至申请了数位证人。如何审查和判断这些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对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裁判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除了从证人作证的动机、证人证言的来源和形成过程、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证人证言之间以及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契合和关联程度等方面综合审查外,我们还应适当地运用一些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来进行甄别。美国加州大学的心理学家一项最新的研究发现,即使最常说谎的人,当他的大脑转换成假装模式时,也会有下意识的信号可以被抓住,下面的一些方法或许对我们有所帮助。1:说谎者不提及自身及姓名。美国赫特福德郡大学的心理学家韦斯曼说,“人们在说谎时会自然地感到不舒服,他们会本能地把自己从他们所说的谎言中剔除出去。比如你问你的朋友他昨晚为什么不来参加订好的晚餐,他抱怨说他的汽车抛锚了,他不得不等着把它修好。说谎者会用‘车坏了’代替‘我的车坏了’。”所以如果你向某人提问时,他们总是反复地省略“我”,他们就有被怀疑的理由了。反过来说,撒谎者也很少使用他们在谎言中牵扯到的人的姓名。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几年前,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在向全国讲话时,拒绝使用“莫妮卡”,而是“我跟那个女人没有发生性关系”。2:反复问说谎者同一个问题。问一个人问题,然后等他们回答。问第二次,回答会保持不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之间留一段空隙。在这期间,他们的身体会平静下来,他们会想,“我已经蒙混过关了。”在所有的生理反应消退后,身体放松成为正常状态。当你趁他们不注意再次问这个问题时,他们已经不在说谎的状态中了,他们不是恼羞成怒,就会倾向于坦白。如果一个人说:“我不是已经和你说过这件事了吗?”然后才勃然大怒,这多半是在欺。也可能对你说:事情是这样的,我还是对你直说了吧。”3:说谎时眼睛会向右上方看。说谎者从不看你的眼睛――他们知道这句忠告,所以高明的说谎者会加倍专注地盯着你的眼睛,瞳孔膨胀。每个人都记得小时候妈妈的批评,‘你肯定又撒谎了――我知道,因为你不敢看我的眼睛。’这教会你从很小起就知道说谎者不敢看眼睛,所以人们学会了反其道而行之以避免被发觉。”实际上,欺者看你的时候,注意力太集中,他们的眼球开始干燥,这让他们更多地眨眼,这是个致命的信息泄露。另外一个准确的测试是直接盯着某人眼睛的转动,人的眼球转动表明他们的大脑在工作。大部分人,当大脑正在“建筑”一个声音或图像时(换句话说,如果他们在撒谎),他们眼球的运动方向是右上方。如果人们在试图记起确实发生的事情,他们会向左上方看。这种“眼动”是一种反射动作,除非受过严格训练,否则是假装不来的。4:说谎者从不忘记。在你的朋友身上试试,问他们两天前的晚上从离开办公室到上床,他们做了什么,他们在叙述过程中难免会犯几个错误。记住一个时间段的所有细节是很困难的。人们很少能记住所有发生的事,他们通常会反复纠正自己,把思绪理顺。所以他们会说,‘我回家,然后坐在电视前――噢,不是,我先给我妈打了个电话,然后才坐在电视前面的。’但是说谎者在陈述时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的,因为他们已经在头脑的假定情景中把一切都想好了。他们绝不会说,‘等一下,我说错了。’不过恰恰是在陈述时不愿承认自己有错暴露了他们。”5:声量和声调突变,说谎者的声音还会不自觉地拔高。如果你问老公刚刚是谁打来的电话时,他突然开始像喜鹊一样说话,你得警惕了。说谎时音调升高往往是因为说谎者为了掩饰虚弱的内心。6:真假笑说明一切。美国匹兹堡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杰夫里考恩正在研究测量疑犯接受审问时面部肌肉变化的机器。“我们可以说出每块肌肉动了多少次,它们停留多长时间才变化的,受试者的表现是真实还是伪装的。”他解释说。不过你不需要考恩的机器就可以发现撒谎的男友或者心虚的小姑娘,因为说谎者虚伪的微笑在几秒钟就能戳穿他们的谎言。“真正的微笑是均匀的,在面部的两边是对称的,它来得快,但消失得慢,”考恩说,“它牵扯了从鼻子到嘴角的皱纹――以及你眼睛周围的笑纹。”“从另一方面说,伪装的笑容来得比较慢,而且有些轻微的不均衡,当一侧不是太真实时,另一侧想做出积极的反应。眼部肌肉没有被充分调动――这就是为什么电影中的‘恶人’冰冷、恶毒的笑容永远到不了他的眼部。”7:真实表情闪现时间极短。人维持一个正常的表情会有几秒钟,但是在“伪装的脸”上,真实的情感会在脸上停留极短的时间,所以你得小心观察。一个著名的轶事是,美国保密局提供的胶片中,比尔克林顿说到莫尼卡莱温斯基时,他的前额微微皱了一下,然后迅即恢复了平静。8:说谎时鼻子会变大。你知道说谎时你的鼻子会变大吗?你的身体在说谎时的反应是多余的血液流到脸上。一些人整个面部都变红了。这还会使你的鼻子膨胀几毫米。当然,这通过肉眼是观察不到的,但是说谎者会觉得鼻子不舒服,不经意地触摸它――这是说谎的体现。9:撒谎的人老爱触摸自己。撒谎的人老爱触摸自己,就像黑猩猩在压抑时会更多地梳妆打扮自己一样。心理学家奥惠亚等曾做过这样一项实验:指示被实验者用谎言回答面谈者的提问,并分别记录刚刚下达指示后、撒谎前、撒谎时、撒谎以后等各个时间段里的非语言型行为,与不说谎时的行为加以比较。刚刚接受指示后,被实验者撒谎的时候,回答变得更加简短,而且还伴有摆弄手指下意识地抚摸身体某一部位等细微的动作。

王新平的著作《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介绍了很多诉讼中的证据运用的技巧,其中他结合自己当仲裁员的经验,关于证人证言真实性判断的论述,读来颇有现场感: 一是审查证人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及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 二是审查证人陈述时有无思想顾虑。 三是审查证人感知案件事实的来源,即审查证言的内容是证人直接感知,还是事后听他人讲述,两者的真实可靠程度相差甚远。 四是从证人状况的角度进行审查,包括: (1)审查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自然条件,如当时的天气、光线、距离、方位等。 (2)审查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心理状态,对案件事实的发生,证人是惊恐还是冷静自如。 (3)审查证人的年龄,认知、记忆和表达能力,生理和精神状态是否影响作证。 (4)审查证人提供证言的时间距案件发生时间的长短。 (5)观察证人在庭上的举止。 五是证人的品格对证言的影响。 六是审查证人证言的内容是否符合常理和逻辑。 (1)证言内容的可能性。 (2)证言内容的合理性。 (3)证言内容的详细性。 七是审查证人证言自身之间是否前后矛盾。 八是审查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 九是看证人有无出庭作证。 如证人不能到庭,则: (1)书面证言是否为证人本人所书写。 (2)书面证言内容有无涂改、添加。 (3)证人在书写书面证言时是否知道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 (4)书面证言用语是否与证人的文化、职业等相适应。 最后,关于证明力的大小,除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7条“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还可以参照: (1)证人就同一事实先后作出不同的证言,顺序在先且及时作证的证明力一般较强。 (2)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一般大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3)内容稳定、前后一致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内容不稳定、前后矛盾的证人证言。 (4)生理和心理状态正常、认知能力强、情绪稳定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一般比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证人所作的证言的证明力更强。详见:王新平.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

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要其能将这些事实陈述清楚即可,并不要求证人对这些事实作主观上的评价。

因此,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应作为证言的内容;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也不能作为证据。证人证言应是自己亲自所见所闻,如果是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也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人民法院在分析证人证言时,还必须查明证人的身份以及他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再仔细地从证人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两方面来分析研究。

对证人的主观因素方面,应考虑他的文化水平,对事物的理解程度,以及他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在其客观因素方面,则应考虑证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如光线明暗、距离远近、室内或室外、嘈杂还是安静等等。对证人证言分析判断时,应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及其他证据,加以全面地分析、认真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证言的真伪及其效力的大小。

如何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要查明证人是怎样得知案件的有关情况的,是本人直接感受的,还是间接得知的。一般来说,直接感受(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而提供的证言,真实性相对大一些;而间接得知(道听途说)所提供的证言,则真实性相对较小。

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通过间接途径获取的信息所形成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