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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平等大学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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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平等大学毕业论文范文

【论文标题】论古典自然法思想对近现代宪法与宪政的影响【作者简介】周叶中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胡 伟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英国学者劳特派特曾指出:“如果没有自然法体系和自然法先知者的学说,近代宪法和近代国际法都不会有今天这个样子。在自然法的帮助下,历史教导人类走出中世纪的制度进入近代的制度。”〔1 〕的确,尽管导致近代宪法与宪政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如果从思想渊源上考察则可发现,古典自然法思想居于极为重要的地位。自然法哲学可追溯到柏拉图的理念论、亚里士多德的自然正义论以及斯多葛派的自然法思想。而系统阐述理性主义自然法理论的则是西塞罗。其基本观念在于,认为存在一种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法则,而且一切个人、国家和制定法都必须遵循。这一理论模式一直为后来的自然法哲学所继承。在此基础上,以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为代表的古典自然法学派结合当时欧洲各国的政治现实,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崭新政治法律内涵的法哲学体系。这种体系以自然状态为起点,以自然权利和自然法原则为理论核心,以社会契约和宪政国家为其政治结论,将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要求论证为自然法的普遍原则,并据此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无情的批判,对未来宪政社会进行天才的设计。正因如此,古典自然法思想在17、18世纪的欧美国家得到了广泛传播,并作为指导理论在资产阶级革命及其成果的巩固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近代宪法与宪政的产生和发展来看,这种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自然法的许多主张在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都得到了反映。本文试图从天赋人权、社会契约、人民主权、法治、三权分立以及最高法等六大方面对此进行一些分析。一、天赋人权:宪法与宪政的起点和归宿近代自然法学家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人人都享有自然权利并受到人类理性所演绎出的自然法的尊重。这些天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主要包括生命、自由、平等、财产和反抗压迫等内容;国家的产生是由于人们相约制定宪法组成政府以保护这些天赋的人权。毫无疑问,自然权利理论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它描绘和论证了自然状态下人类的权利状况,而在于它从所谓人的理性出发,提出了一种崭新的政治观念,从而为宪政国家的产生和公民政治权利的保护提供了哲学基础。第一,天赋人权论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神学世界观和君权神授说,从而在理论上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前提。众所周知,奴隶制、封制国家不可能产生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2 〕虽然经济基础和政治统治形式的原因在此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在世界观和政治思想方面也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障碍。在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神学思想一直居于统治地位。其他政治思想则以神学的形式表现出来,其基本特征就是以上帝为中心来构建国家权力体系。而以阿奎那为代表的神学政治论者更是强调维护“上帝创造”的社会秩序,即封建的奴役制度和等级制度,而这些制度与宪法所要求的平等、自由等价值以及民主政治制度格格不入。因此,不否定神学世界观的统治地位,宪法也就无从产生。尽管在天赋人权论出现以前,也曾有各种理论对其加以批驳,但都由于没有摆脱神学的哲学框架而不能触动其根基。而古典自然法认为,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直接从人的共同本性中推导出来,并不依赖于神学。这种观念的提出,完全从人的理性而不是神的意志出发来构建政治理论体系,以法学世界观代替了神学世界观,从而最终将神权逐出法学领域,推翻了神学政治论赖以存在的哲学基础。从此,“代替教条和神权的是人权,代替教会的是国家。以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是由教会批准的,因此曾被认为是教会和教条所创造的。而现在这些关系则被认为是以权利为根据并由国家创造。”〔3〕第二,宪法产生的另一障碍是封建专制主义。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君权神授理论维护着君主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认为国王是唯一的主权者,人民对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权利只不过是主权者对臣民的恩赐。而自然法学者则针锋相对地指出,人人拥有的自由、平等权是一种与人的本性联系在一起的天赋权利,在这种天赋人权受到专制的侵害时,人民有权以暴力推翻暴君。这样,自然法学者通过倡导尊重人们普遍享有的生命、自由、平等和反抗压迫的权利,从而不仅预言了封建奴役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灭亡,而且也为消灭封建专制主义提供了法哲学依据。第三,天赋人权理论不仅为宪法的产生奠定了哲学和思想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对宪法和宪政社会提出了内在要求。首先,人的天赋权利不仅应该受到自然法的尊重,在政治社会中也理应得到切实的保障。而该点是任何形式的专制政治都无法做到的,这就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民主制度;同时,由于天赋权利的神圣地位,所以必须将这种保障天赋权利的民主制度法律化、制度化,并将其提高到特别崇高的地位,这样,确认民主形式普遍化的宪法应运而生。其次,天赋人权表达了一种全新的法律价值观。“古典自然法学派发现了法律与自由、平等价值之间的某种联系,这种联系至少表明,一切压迫性的、专横的规则都是和法律的概念不相容的。”〔4〕 在此基础上,他们将天赋人权学说的价值内涵注入了理想社会中的法律,阐述了宪政社会下的一系列法律原则,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为了扩大自由,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等等。为了保证这种法律价值观能在政治实践中得以实现,就必须有一种高于一般法律的绝对权威从根本上确定权利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从而确保公民的权利不再象专制政体那样受到法律的侵害。这个权威就是宪法。所以,用人权价值观改造法律的结果之一,就是对具有最高权威的宪法提出了要求。最后,从政治实践来看,只以有宪法为核心,建立科学、稳定、和谐的宪政体制,天赋权利在政治社会中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保障。由此可见,天赋人权学说不仅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神学世界观和君权神授论,而且还把保障天赋权利的重任赋予未来的宪法,使这种理论成为反对神权和专制王权的锐利武器,并被写入资产阶级的政治宣言和国家宪法之中,成为近代宪法与宪政的一项重要原则。二、社会契约:宪政国家的权力基础作为国家组成的学说,社会契约论是天赋人权的逻辑发展。其基本精神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在自然法的指引下,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议建立国家(社会),制定宪法和法律,从而得到一种确定的秩序以保护自己的天赋权利。对于社会契约论,人们大多以为这只不过是启蒙思想家的政治幻想。其实,近代成文宪法就是直接渊源于社会契约(公约)的。1620年由一批移居北美的清教徒签订的“五月花公约”,以及其后出现的一系列协约就是北美各州组建政府的依据,它们成为各个州宪法和美国宪法的最初萌芽和重要的历史渊源。而社会契约论的各项原则更是在近代各国的政治宣言和宪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尽管在表面上,社会契约只是人民建立政府的方式,但其实质则可深入到国家、政府、政治权力的来源、性质、地位等宪政的基本问题。社会契约论要求重构国家的权力体制,以契约的方式实现自然权利的分离和转换,这正是宪法与宪政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宪法与宪政领域最基本的矛盾,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始终是贯穿于宪政实践和宪法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二者关系处理得当与否,是宪政实践兴衰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在封建社会的政治哲学中,国家权力无疑占居主导地位,公民权利不是法律保护的对象而是以国家权力附属者的地位而存在,这样的权力体制是由当时的专制政体和统治方式决定的。古典自然法学家在以自然权利解释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后,也要求以新的眼光重新认识国家、政府的地位和政治权力的性质。社会契约论则适应这种要求重新构建了国家权力体系。在这种理论中,人们的天赋权利根据社会契约实现了一次分离,其中一部分仍由自己保留而成为政治社会的公民权利,另一部分则交给国家(社会)行使从而转化成为政治权力,这就必然得出两个基本的宪法原理:一是政治权力是人民通过契约(宪法)授予的,其主体根源是也只能是社会的大多数;二是政治权力从根本上讲是天赋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派生物,其目的在于保证公民权利的实现。与此相适应的是,政府不是目的,而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工具。这样,社会契约论所表达的政治观念完全矫正了中世纪被扭曲和颠倒的权利——权力体制,理顺了国家与公民、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也就是说,权力与权利虽然在表面上是对立的,但在本质上却是同一的,它们同一于自然权利。因此,社会契约论不仅否定了强力创造的权力和专制政体存在的合法性,论证了宪政社会中公共权力的性质和政府存在的法律依据,而且强调了公民权利是宪政国家的根源之所在,在宪政体制中占有主导和支配地位。在阐述社会契约的性质过程中,宪法在新的国家权力体制中的任务与地位也得到了进一步说明。既然宪法是社会契约的法律表现,那么就必然要体现社会契约的根本宗旨,即让天赋权利得到公共权力的切实保障。因此,在政治生活中,宪法必须保证社会契约建立的权力体制真正实现,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进行调整和控制,不仅要使政府的正当权力得到正确的行使,而且要保障公民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尤为重要的是,要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进行合理配置,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国家权力不致于泛滥到侵犯公民的天赋人权,也使公民权利不致于扩张到不能控制,从而形成无政府状态。毫无疑问,在宪政实践中,控制国家权力始终是宪法的根本任务。而要实现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就必须使宪法的权威居于国家权力之上,对国家权力的运行起到支配作用。也就是说,宪法的根本任务要求它具有国家根本法的最高地位。另一方面,社会契约实现了天赋权利向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转化,是建立宪政国家和民主政府的根本依据,因而,作为其法律表现的宪法自然成为宪政社会的法律基础和政治运行的枢纽。所以,从自然法的角度来看,社会契约决定了宪法的根本任务和至上权威。在理顺了权利与权力之主从关系的基础上,社会契约论表达了权利制约权力这一基本的宪政精神。既然公共权力、公民权利都是由人类的自然权利转化而来,那么,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公共权力的膨胀就必然导致公民权利的萎缩,当公共权力不能服务于公民权利反而成为其主宰时,社会契约就只能走向瓦解。所以,在宪政体制下,公民权利必须对政治权力进行强有力的制约。从权利的角度来考察宪法,就可以认识到,静态的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人民权利无保障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动态的宪法则是权利制约权力的体制形成与运作的过程,宪政实践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权利对权力的制约状况,所以说,近代以来,无论是宪法精神,还是宪政实践,都始终贯穿着权利制约权力这一基本红线。〔5〕 这一精神的思想渊源无疑来自于社会契约论对权利——权力关系的深刻认识。必须说明的是,尽管社会契约论的理论基础是唯心史观,它所提出的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等一整套神奇概念也是“十八世纪流行过的一种臆想”。〔6 〕但由于它从理论上阐明了天赋权利向政治社会的权利和权力转换的过程,正确地说明了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以此论证了宪政国家的法哲学依据,并提出了一些基本的宪政原则,因而这些理论都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近代乃至当今的宪法与宪政。从深层次上讲,宪法实际上就是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法律。由于社会契约从本质上解决了宪政社会中权利——权力这一最根本的问题,所以我们说,这一理论构成了宪法与宪政的权力基础。三、人民主权:宪法与宪政的核心人民主权思想是天赋人权学说和社会契约论在政治社会的升华。既然国家是人们契约的产物,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那么国家主权自然应当属于人民。主权是公意的运用,而公意是人们共同意志和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为人民所拥有,并且为人民服务,这是宪政的基本要义,而人民主权则从最高国家权力的层次上表明了这一要义,所以理应成为宪法的精髓。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则最早确认了“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这一原则在以后各民主国家的宪法中都得到了体现。事实上,前面的阐述已经揭示,由天赋人权与社会契约思想必然推导出人民是国家的主权者。而在我们看来,这恰恰是宪法产生的政治原因:一方面,实现作为主权者的人民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与控制,内在地需要一种具有绝对权威的国家根本法的调整;另一方面,制定宪法不仅要确认人民的主权者地位,更重要的是在宪政实践中以人民主权作为根本的指导原则。宪法是国家主权的最高法律表现形式,而国家主权从法律上讲,是不受限制的最高权力,具有强制性、合法性、最高性的特点。人民主权学说之所以能够成为宪法的核心是因为这一理论为主权的这些性质寻找到了政治理论依据。在宪政社会中,强力不能成为任何权力的渊源,在否定人民权利的时候强调主权的强制性、合法性和最高权威只不过是专制的托辞。而人民主权则从占社会大多数的人民之中探求主权的依据,把体现人民意志和公共利益的公意作为主权的唯一基础。所以,在人民主权理论中,每个公民服从主权的强制,只是服从了公共意志,也就是服从他自己;也只有将主权建立在人民意志之上,它才能在宪政秩序中成为合法的最高强制权力。这样,公意赋予主权观念以革命的因素,对主权概念进行了根本的改造,并把它同各种形式的专制主权论截然区别开来,进而成为宪法与宪政的首要原则。人民主权学说不仅实现了主权所有者的变换,把国家最高权力的根源归结于人民,从而奠定了宪法与宪政的坚实基础;同时,它也表现了主权所有者与国家权力行使者的分离,亦即主权者与政府的分离,认为政府只是作为个人的臣民与主权者之间的一个中间体,即主权者人民为了公共利益而建立的一个管理社会事务的机构。人民把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执行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和人民的仆从。主权者与政府相分离表明,作为主权者的人民在政府不能执行或违反公意时,有权将其取消或撤换。这样,人民主权的意义就不仅在于确定了政府在宪政体制中的法律地位,更从主权的高度阐明了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宪政体制下政府的根本宗旨是执行人民的公意,并从中引申出人民进行革命的合法权利。这就体现出了一种与专制主义完全相反的政治价值观,因而是古典自然法的最强音。作为一个政治和法律概念,人民主权虽然相对抽象,但绝不空洞。从一定角度分析,我们同意这样的认识,“为防止政府专制起见,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实较主权的所属问题更为重要。”〔7 〕正是基于这一点,人民主权在西方宪政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相关制度作为其保障,最为突出的是人民主权与代议制度、分权制度和人民参政制度的结合。首先,人民主权思想的发展突破了卢梭所设想的直接民主制,人民主权最终主要以代议制民主的方式在宪政实践中得以肯定。尽管从理想的角度而言,代议制度是现实与理想的妥协,但从民主发展历程来看,则是对民主制的促进。无论从代议制的产生、运作还是发展趋势来看,代议制度都是实现人民主权的重要形式,特别是在代表机关与人民意志体现出同质性时,这一制度就会对人民主权的实现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8〕其次,人民主权与分权制度的结合, 是西方宪政发展的另一特征。分权制度试图通过国家权力的内部控制来维持一种权力秩序,以这种秩序作为重要保障,达到维护人民权利和实现公共意志的目的。这一点将在后文进一步探讨。最后,人民参政制度的完善更加直接地促进了人民主权的发展。“所谓人民主权,是指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能够发挥主导作用。那么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怎样才能得到反映和实现呢?广大公民普遍的政治参与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它是实现人民主权,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国家政治权力来源于广大人民的根本途径。”〔9 〕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思想家就提出了人民参政的一系列观念,如人民普选权、人民监督权、人民革命权等等,这些都演变成为近代宪法与宪政不可缺少的部分。当然,从某种角度而言,人民主权思想所得出的许多政治结论,在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论中同样也能推导出来。但重要的是,这一理论从国家最高权力的高度表达了这些政治原则。它的出现,标志着古典自然法的国家学说从此找到了一个理论核心,其他思想都围绕着人民主权而展开,并形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一点同样也反映到宪法与宪政实践中,并因而使人民主权成为宪法与宪政的核心。四、法治:宪法与宪政的基本原则法治是贯穿古典自然法理论体系的思想。其基本精神在于:政府只能以正式公布和经常有效的法律进行统治;人民拥有立法权;法治意味着自由和平等。这是在总结专制主义和人治主义的历史教训中得出的基本结论。从《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开始,它就得到了近现代宪法精神的一致认同。但对它的准确内涵,人们之间又存在着诸多争议。〔10〕我们认为,对法治的分析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首先,法治是一种以民主内容为核心的法律秩序。在这种秩序中,强调的是法律尤其是宪法的最高权威,否定的是个人意志的专断。“划分法治与人治的最根本的标志,应是在法律与个人(或少数统治者)的意志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是法律的权威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凡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意志的治国方式都是法治;凡是法律权威屈服于个人意志的治国方式都是人治。”〔11〕可见,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法治的内涵中极为重要。因此,近现代各立宪国家为了巩固和完善通过革命建立起来的法治秩序,无不重视对宪法权威的维护和宪法法律的实施与监督。继美国确立起司法审查制度之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建立了宪法保障制度。所以,法治理论对于法律秩序的需要不仅要求、而且也促进了宪法权威的树立。其次,法治也是一种政治体制,一种有限政府的体制。在思想史上,卢梭最早将法治与民主共和国相结合。其实,“法治不仅是以法律统治老百姓,更是以法律约束统治者。法治就是对权力的限制”〔12〕,“政府的权力也要受法律的限制,这才是法治的实质意义”〔13〕。也就是说,法治要求权力置于法律之下,把个别意志置于普遍的支配力量之下,只有这样,权力才不至于被滥用。按照这种思想建立起来的政治体制就是有限政府。同时,宪政是个动态过程,它也必须以一定的政治体制为载体,否则其基本原则就无从实现。宪政体制的根本要求,就是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必须植根于体现人民权利的宪法之中,而这恰好与法治的根本要求相一致。从国家权力的角度而言,宪政体制就是建立有限政府,即政府权力的范围和行使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支配与制约。所以我们说,就体制来看,法治与宪政具有本质上的同一性。第三,法治更是一项广泛的民主原则。“不是任何一种法律秩序都称得上法治状态,法治是有特定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法律秩序。”〔14〕这种价值的核心就是对公民权利的承认和保护。正如古典自然法学家已经表达过的,如果否定了自由平等和人民主权这些法律原则,宪政国家就会褪变成为法律的专制。不仅如此,他们还提出一系列贯穿于立法、执法的法律制度来保障这些价值的实现,如人民拥有立法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与共和政体相结合等等。从宪法规范来看,对法治这一含义的确认最为明确。“人权宣言”宣布了人民立法权和法律上的平等权,确立了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以及适当的法律程序。这些关于立法与执法的原则为宪法的法治原则奠定了基础,成为各立宪国家的样板并继承至今。可见,法治的民主内涵对立宪行宪活动产生了深远影响。应该肯定,法治是一项内涵非常丰富的制度,从不同角度分析就能得到不同的意义。但无论怎样解释,法律秩序、政治体制和民主原则这三项内容都不可或缺,也正是这三项内容始终贯穿在宪法规范与宪政实践之中,成为民主宪政的基石。五、分权制衡:西方宪政体制的基本模式分权制衡学说是古典自然法发展的重要结论之一,它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这三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互相牵制与互相平衡的关系。分权学说一经确立,就被西方国家的宪法所普遍采用。美国宪法根据其精神确立了典型的三权分立体制,而法国人权宣言更是确定凡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自此之后,分权原则几乎写入了各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并在其基础上组建了分权政府。尽管其具体形式多有不同之处,但分权和制衡这两个基本点则始终得以保持。如果说社会契约论体现了通过权利制约权力以实现宪政宗旨,因而是一种纵向制约的话,那么分权学说则通过规范国家机关之间权力的合理分配、行使和监督,以权力制约权力来构建一国的宪政体制,因而是一种横向的制约。这两种制约的相互结合,表现了古典自然法关于宪政运作过程的基本内容,可以从中看到近现代西方国家宪法的大致框架及其所调整的基本关系。所以我们认为,分权制衡乃是西方宪政体制的基本模式,这种模式表现了西方宪政中以法制权、以权制权的指导思想。而且,与我们的传统认识相反,我们认为,分权制衡不仅没有破碎、削弱国家的主权和权力,相反,通过权力的分立、牵制、配合、平衡,反而达到了强化主权、优化权力结构的结果。可以说,分权制衡从权力结构方面充分体现了西方国家所理解的“人民主权”,是人民主权得以实现的一种西方模式。宪政发展的历史表明,分权制衡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它对于保证西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宪政体制的完善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应该说,这种稳定性首先来自于这种模式中权力的自我限制功能。也就是说,分权模式通过国家权力的适当分立与结合,既保证了政府内部的有机配合,又使它们相互之间互相牵制平衡,从而没有任何机关能够真正掌握绝对的权力,并在总体上将国家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致于产生权力极度膨胀、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局面。所以,这种模式不仅直接控制权力——权力关系,也间接影响权利——权力关系,并从两个方面作用于宪法与宪政,使之能够达到较好的控权效果;其次,这种模式也具有较大的包容量,能够将各种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的斗争吸纳到体制之中,在体制内将权力斗争予以消化,从而防止斗争的激化。这是其保持自身稳定性的另一重要功能。同时,分权模式也能够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而作出适当调整。因此,尽管西方社会几个世纪以来变化万千,并且模式本身也经历了阶级分权的消灭、地方分权含义的增添、政党控制逐步加强、行政权力逐渐扩大等诸多变迁,但从总体而言,它仍然在西方宪政体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因而仍然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中的重要的指导原则。〔15〕六、最高法:宪法地位的集中体现如果说我们前面阐述的五个方面主要侧重于古典自然法对宪法与宪政内在精神的影响的话,那么从外在的法律特征来说,宪法具有的最高权威地位,同样渊源于古典自然法的“最高法”思想。在古希腊,苏格拉底就已把自然法(自然规律)与人定法(国家政权颁布的法律、条例、规定)区分开来,并认为自然法是“不成文的神的法律”〔16〕 左右提醒;仅供参考

在我们 毕业 论文的写作中,论文的结构框架很重要,基本结构的组成部分不能少,很多不常写论文的学生可能不清楚怎么写。下面是我带来的论文的结构框架及 范文 _大学论文结构框架以及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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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基本结构

论文组成部分

论文范文

论文属于 议论文 ,其基本结构一般包括三部分:论题,论证和结论.

1.论题:指论文真实性需要证明的命题.

2.论证:即论述并证明.主要指引用论据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述过程,是由论据推出论题时所使用的推理形式.

3.结论:即结束语,对 文章 所下的最后判断.其主要作用是:(1) 总结 全文,点明主题.(2)展望未来,增强信心.(3)抒发感情,增强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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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完整的论文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名称(题目)

论文标题应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语词来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尽可能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写省略词,字符,代号,符号和公式等.论文标题一般不超过3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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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核心部分,也是论文的主体部分,其功能就是:展开论题,分析论证.正文的内容就是深入分析文章引言提出的问题,运用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相结合进行分析论证,揭示出各专业领域客观事物内部错综复杂的联系及其规律性.正文撰写的内容反映出文章的 逻辑思维 性和语言表达能力,决定了论文的可理解性和论证的说服力.正文撰写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备充分,思维逻辑清晰,层次分明,通俗易懂.

正文撰写时采用的层次结构方式有以下三种形式:

1.直线推论方式.由文章中心论点出发层层深入地展开论述,由一点进行到另一点的逻辑推演,呈现出直线式的逻辑深入.

2.并列分论方式.把从属于基本论题的若干个下位论点并列起来,分别进行论述.

3.直线推论与并列分论相结合的方式.即直线分论中包含并列分论,而并列分论下又有直线推论,形成复杂的立体结构.

论文的正文部分通常采用第三种方式(即直线推论与并列推论相结合的方式)的结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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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利于研究相同或相近题目的读者从参考文献(资料)中了解情况或受到启发.

(6)便于在毕业论文答辩时进行审阅和评定成绩.

2.列举参考文献(资料)的具体要求

(1)按毕业论文参考或引证文章和资料的先后顺序排列.

(2)列举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为正式出版物(包括书籍,报纸,杂志等).

(3)要标明序号,作者(编者,译者)姓名,书名或报纸杂志中的篇名,出版单位(或报纸,杂志名),出版时间(杂志期数,报纸版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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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个体与他人的良好沟通,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文章从大学生人际关系特点,大学生交往中存在的问题,人际关系心理调试策略等方面入手,阐述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实质及如何为自己的发展创造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

关键词:人际关系; 人际交往 原则;心理健康

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人际关系指人与人之间心理上的关系,心理上的距离。人际关系反映了个人或团体寻求满足其社会需要的心理状态。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其特有的身心发展特点,他们在人际关系发展上有其独特的特征。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个体与他人的良好沟通;利于人们的团结协作;利于个体适应社会生活;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

一、大学生人际交往特点

大学生是一群充满朝气的群体,他们精力充沛、思维敏捷、情感丰富,对自我认识进一步深入,自我意识趋成熟与完善。大学生人际交往增多,社会适应能力增强。一些大学生还建立了较稳定的恋爱关系。大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使他们在人际交往上体现出如下特征。

1.交往以人格平等为基础。人与人交往的基础是建立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的,平等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已基本成熟。因此,在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过程中把平等的交往作为继续交往的基础。

2.交往对象、范围、内容、方式的开放性。大学生思想活跃、情感丰富,他们为了更好地认识社会、适应社会,他们在人际交往中大都采取积极的心态,积极主动的与他人进行交往,能以主动开放的姿态面对现实社会。

大学生交往对象从过去的同学、教师扩大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交往的范围也从寝室、班级、学校扩大到社会各领域。交往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理智上的良朋、情感上的挚友、甜蜜的爱情是大学生追求的目标。交往方式也放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体现出交往方式的多样性。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迅猛发展,为大学生在传统的交往方式基础上,又增加了许多新兴的内容,无线通讯工具――手机、网络中的聊天室、电子信箱、“微博”、“QQ”等被当代大学生广泛应用。新交流方式的使用,打破了传统人际交流的时间、空间限制,使大学生的人际交往具有更大的开放性。

3.较单纯的精神性。大学生的人际交往与中学阶段相比较,有了一定的实用性和功利性,但是主体上还是以情感性、精神性为主。人们常说同学友谊最珍贵就体现了这一点。在人际交往中他们多数以合得来作为交往的准则,对自己朋友的期望值较理想化,易用理想化的标准来衡量朋友。

二、大学生交往中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出现一些不适应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是个人的行为,而且时常表现异常,就有可能是交往障碍,常见的表现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认知障碍。其可能的表现是对人际关系的过分理想化,容易想当然,所有的交往都希望是出自于自己的立场和角度,并不是站在对方的角度出发。有的时候,可能对方或者当时的情况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就对在现实和理想中产生极大的落差,从而会以失败告终。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大学生年纪尚轻,待人处事还没有那么成熟,容易一厢情愿,喜欢把许多事物和人往自己理想的角度去想象,而并不去看到事物本质的情况和事实。

2.情感障碍。在人际交往过程中,情感色彩过浓也是大学生人际交往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种情感色彩过浓表现在两个极端的方面:(1)过于自卑、害羞和嫉妒心理,在很多时候,由于无法认识到自身的优点和被许多表象把蒙弊,使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往往显的过于小心,不敢表现自己。因为怕自己说错或做错,而缺乏自信,使得在人际交往中反而不自然,害羞的表现往往是说话声音太小,在人际交往中腼腆,动作不自然,严重一些的会怯于与人交往;(2)过度自负与孤僻,另外一种情况却是恰恰相反。因为年轻,以为自己知道的很多,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处处表现出心高气傲,看不起别人的情感,而忽视了别人的感受,让与之交往的人感觉很不舒服,从而导致交往障碍。过度自负有的大学生就会比较孤僻,自命清高,别人觉得跟他交往不舒服,而他自己会慢慢觉得,别人都不在他眼里,不愿意跟人沟通,行为和心理就会越来越孤僻。

三、如何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一)把握成功的交往原则

1.平等交往。作为一个个体的人,我们从人格到做人上都是相互平等的,人与人的关系也应该是平等的,所以,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平等的交往原则,才是正确和可行的。不要过高的估计自己,也不要太自卑,一颗平常心对待自己,对待他人。

2.尊重他人。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最基本表现就是对他人有礼貌,尊重他人的劳动,尊重他人的人格,尊重他人生活方式和习惯。只有相互尊重才能相互信任,坦诚相待,缩短交往的心理距离。

3.真诚待人。就是真心实意,坦诚相待,从心底感动他人而最终获得他人的信任,它是人们之间沟通的桥梁,是建立相互信任的基础。只有以诚相待才能建立深厚友谊。真诚待人,在热心帮助他人的同时,还能指出朋友的不足和缺陷。

4.互助互利。人际关系以能否满足交往双方的需要为基础。交往双方的心理需要都能获得满足,其关系才会继续发展。坚持互助互利原则,就要与人为善,乐于帮助别人。还要善于求助别人,别人帮助你克服了困难,他也会感到愉快,这也可以促进双方的情感交流。

5.讲究信用。信用是能够履行诺言而取得的信任,它是长时间积累的信任和诚信度。讲信用就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从我们大学生自身做起。

6.宽容大度。古语讲“有容乃大,无欲则刚”“待人宽、克己薄、为善最乐”。让一步宽宏大度,容忍谦让,是为人之美德,之雅量。以退让的精神待人处事,是高明之举。宽容能化解人际交往中产生的误解和矛盾,这样既维护了团结和睦,又避免了相互伤害。

(二)掌握人际交往的艺术

1.语言艺术。语言艺术是运用语言的手段创造审美的形象的一种艺术形式。“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句话告诉我们交往时要注意运用语言的艺术。语言艺术运用恰当可以起到鼓励和赞美的作用,它可以调剂人际交往中出现的矛盾。(1)称呼得体。恰当得体的称呼,使人能获得一种心理满足,使对方感到亲切,交往便有了良好的心理气氛。(2)说话注意礼貌。语言艺术运用得好,就能吸引和抓住对方,从内容到形式适应对方的心理需要、知识 经验 、双方关系及交往场合,使交往关系密切起来。

2.非语言艺术。非语言艺术一般包括眼神、手势、面部表情、姿态、位置、距离等。掌握和运用好这种交往艺术,对大学生搞好人际交往是不可少的。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要根据谈话的内容和场合,正确运用非语言艺术,巧妙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有时能起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作用。大学生还要学会有效地聆听。

(三)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大学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增强自身的人际吸引力。大学生如何增强人际吸引力,做一个受欢迎的人呢?

1.建立良好的第一印象。心理学家卡耐基总结出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的六种途径:(1)真诚地对别人感兴趣。(2)微笑。(3)多提别人的名字。(4)做一个耐心的听者,鼓励别人谈他们自己。(5)谈别人感兴趣的话题。(6)以真诚的方式让别人感到他很重要。

2.提高个人的外在、内在素质。追求美、欣赏美、塑造美是人的天性。美的外貌、风度能使人感到轻松愉快,并且在心理上构成一种精神的酬赏。所以,大学生应恰当地修饰自己的容貌,扬长避短,注意在不同场合下选择样式和色彩符合自己的服装,形成自己独特的气质和风度。同时,大学生应注意追求外在美和内在美的协调一致,即外秀内慧,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才能和人格素养。通过个人内在、外在素质的提高提高自己对他人的吸引力

3.培养良好的个性特征。良好的个性特征是增强人际关系的重要因素。大学生要不断学习,努力增强自身的 文化 素质、能力水平,形成良好的个性心理特征,个人的整体素质是个人在人际交往中的本钱。

(四)正确把握自己与别人的关系

学会转换角色,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能从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在与别人的关系中努力做到:(1)“把自己当别人”:用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得失荣辱,把它看成发生在别人身上,不因自己的情绪变化而影响人际关系。(2)“把别人当自己”:设身处地通过角色转换,才能善解人意,去急人之所急,痛人之所痛。(3)“把别人当别人”:既尊重别人,不干涉对方隐私,做到内外有别,男女有别,不冒犯对方的个人空间。(4)“把自己当自己”:在自知的基础上建立自尊自信,扬长避短,更成熟地与别人相处。这四点融会贯通不容易,但每个人只要用心去做,尽力去做,就会越做越好。

知易行难,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仅仅掌握了人际关系的基本理论、技巧就能形成的。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以开放的心态积极主动的与他人进行交往。如果你努力朝这个方向前进,你就会发现一切正在悄然改变:朋友之间的不快荡然无存,能够畅言的越来越多,亲友间有了深挚的友爱。你会过得充实愉快,觉得人际交往是一件自然与轻松的事,从而对学习生活持以乐观的态度,对大学生活以及以后的人生充满信心。这样你的学习生活将会丰富充实、充满快乐,你的人生将会更加幸福美满。

参考文献:

[1]时蓉华.社会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2]潘永亮.与高职生谈心理健康[M].赤峰:内蒙古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3]《青年心理测试与辅导》编写组.完美人格测试手册[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4]黄希庭.高职生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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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是 传统 文化 和大学文化的双重载体,承担着提高学生文化内涵以更好应对多元文化冲击的重任。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大汉语言文学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电大汉语言文学论文篇1 论后现代 教育 思想下的汉语言文学教学 摘要:后现代主义教育思想在理念和目标后现代教育有着太多的相同点,无限度地放大了人们的视野,给人们的思想也带来了一次新的革命。而我国的高等教育 发展 也在这次浪潮中进行了一场革命,对后现代教育思想并不可以完全地用在现代教育的基础上,也不能把未成形的思想与孕育的温床一起全盘抛弃。借鉴后现代教学思 想,对于推进我国高校汉 语言 文学的发展,有着一种革命的意义值得我们深思。为此本文对后现代教育思想下的汉语言文学教学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后现代教育;合作 计划;汉语言文学 一、后现代教学的主要理念阐释 1.人人平等,去除中心。 以课程和教师作用为出发点去考虑,后现代教学大力提出“去中心”的平等教学模式。这里所说的“去中心”就是不赞成一 学科知识、教师为中心,反对教师权威、教学控制,并赞成教学中师生的平等互动关系。美国课程与教学研究专家小威廉姆·E·多尔认为,在教师与学生的 反思 性 建立的过程中,教师在教育 实践中并不要体现出自己的权威性,并且,教师要求学生与教师一起进行研究,并在探究过程中共同创造知识,发现新的自己。多尔提 到: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可否认的是一个领导者,但仅仅是作为平等成员关系中的领导者,作为“平等中的首席”,并不等于无视了教师的作用,而是将教师的 作用从新整理,从外在与学生的情境转向与情境的共存,权威也随之进入其中,教师应该做到自己是情境设计的领导者,而不是学生课堂的专制者。 法国 哲学家利奥塔作为后现代主义大师从现代科学技术,值得一提的更是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上,对教师作用所发生的重要变化进行认真探讨,并在专著 中强调“现在,所谓的传播媒介并不完全是在一群沉默的学生面前讲道理,由助教回答制定的问题,并协助探讨 实习作业”,学术知识已可以演变成电脑语言,传统 教师的作用将被电脑记忆库所取代,教师的教学也将委托给链接“传统记忆库”与电脑记忆库的机器,并且学生在终端机前可以随意取用,但是,利奥塔又指出, “传统的教学法没有完全失势,学生仍然必须从教师处学习一些东西,不是学内容,而是学习终端机学习的 方法 ”。 2.教学中融入“对话”。 以教学过程的认识为出发点考虑,“对话”是后现代教学的核心内容。作为知名的现代教育学者美国的罗蒂阐述了“对话理 论”,这种对话理论的要求对话者平等、开放、富有创造性,具有多元价值观。我国教学论研究者钟启泉在《对话·国际视野与本土行动》中引用日本学者佐藤学的 论述是:“学习,可以比喻为从已知世界到未知世界之旅。在这个旅途中,我们同新的世界相遇,同新的他人相遇,同新的自我相遇;在这个学习过程中,我们同新 的世界进行交流,同新的他人对话、同新的自我对话。所以,学习的实践是对话的实践。”在课程与教学层面,对话的目的是使教师和学生尊重、理解自己的人性差 异,从而学会区分所学文本的差异性及文本中所描述的 思维方式 的差异性,因此我们要鼓励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性差异,作为一个后现代的合格教师来讲,要鼓励学生 的语言 艺术、文学、科学和 社会学进行自我提高的同时,也要鼓励学生对文中的内容进行“对话”。 后现代教育重视对话中的语言运用、达成理解、思想观点的融合,尊重人性及其个别差异,解释创新、平等关系的观点,体现了教育人、民主平等、因材施教的教学思想。 3. 教学方法 与教学评价。 在选择教学方法的内容上,后现代教学的选用的是阐释教学方法。与传统的传授式和促进式教学方法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阐释教学方法不是仅仅接受老师的教育,而是带着开放乐观的心态,不断开辟新的学习道路,将学生带入真理的日益深入的情景中。将传统的教条主义规范进行去其 糟粕,取其精华的删取方式用在后现代化的教育与事业上,怎样辨别这些文本中的意义得以表现出来的方式,教会学生如何将自己的生活经历置于更为全面的 文化背 景中去解读。完全地体现出教学目的在于创造意义,赞成所有创造性的行为的同时,也注重学生 想象力 的培养。 站在教学评价的角度去考虑,后现代教育者认为世界走的是多元化的方式,每个学生都是一个不可复制的整体,从事教育 工作的人员不能用绝对统一的 尺度去衡量学生的学习水平。与此同时,教学不能把学习者视为单纯的知识接受者,而更应看作是知识的探索者和发现者。 因此,教学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 重过程。赞成评价标准的模糊性、动态性和复杂性,主张采用自式评价和档案袋评价法。派纳在《什么是课程理论》中多次打击标准化 考试的弊端,他在里面阐述: “可以较少依赖标准化考试,而更多的采用档案袋和其他收集学生作业的方法,并且具有各种不同兴趣的个人,包括家长、社区领导以及教师和其他学生构成的委员 会来进行评价。” 目前我国正在开发过程评价、发展性评价以及档案袋评价法正在火热进行,显然是受后现代主义教学评价理念的影响。然而,我国教育工作者与受教育 者差距性比较大,客观并科学地建档相当困难,评价时学生之间进行横向比较难操作,需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所有,档案袋评价法在我国的发展有了阻碍因 素。 二、后现代教学思想对汉语言文学教学的启示 后现代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理论,在教学上的一些理念值得我们借鉴。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们的教学理念和行为。 1.改变“计划主义”提倡“合作性计划”。 “计划主义”就是比喻那种把计划看做先于行动而制定的东西,并且不能有什么改变的,这其实是一种独行武断,它使课堂教学成为知识单向传递和被动接受。而“合作性计划”是教师、学生和课本之间可以建立相互合作的学习关系。 2.课堂教学应提倡师生互动的“多维性”。 “多维性”赞成在互动的对象上要变“一维”为“多维”。也就是要打破原来那种只有教师与学生之间互 动的单一化格局,积极倡导一种既有教师与学生个体或群体之间的互动,也有学生个体之间、群体之间的多向互动的格局。教师要重树权威,变换 组织形式,使得学 生可以感觉到老师对自己的信任。 3.确立教材掌握的意义标准。 在现实的语言文学教学中,学生在课堂教育实践中通过一系列活动弄懂了教材的知识,但知识并没有与学生的精神的完 整性、 经验 的完整性 联系起来,并没有与学生的生活真正联系起来。知识没有转换成学生的精神食粮,没能与学生的内心勾连。所以在教学当中要重新认识学生与教 材之间的关系,让学生通过多知识的理解,使知识尽为己用,终身受益。 4.确立“存在”式的学习观念。 占有式学习,是把知识当成现成的、“在手边”的,无需进一步操作的东西,是把现成的知识作为一个“物”装进自 己的“口袋”,是一种简单的“占有”,而“存在”式学习则把知识当成是“上手的”东西,这意味着人要与知识进一步地“打交道”,这样学习就是人的存在方 式,它要求人的一系列活动。要求学生从内心里有对学习知识的渴望,从而达到学生自主学习的目的,为其今后的道路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习惯。 后现代教学思想不管是在教学理念、课程计划、教学方式和师生关系上,都让我们换一种思维去考虑,挣脱传统的束缚,开创新的途径,我们的汉语言文学教学将会有新的突破,在培养具有现代人文意思和实用技能的专门人才中起到的作用可用“这是一次思想的革命”来形容。 参考文献: [1]袁桂林.后现代主义课程的特征[R].长春:东北师范大学 专题 报告 会,2001. [2]张华.课程流派研究[M].山东教育出版社,2001. 电大汉语言文学论文篇2 浅谈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发展 摘要:汉语言文学专业可以展示出我国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底蕴,它是伴随着历史的车轮不断与时俱进的传统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不仅可以提升个人的审美能力和人格魅力,还能够为社会创造价值。长久以来,汉语言专业想要培养的是善于创造美、发现美和有高审美能力的专业型人才。对于为我国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来说,汉语言文学专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篇 文章 主要针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发展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汉语言文学专业;发展;存在问题 汉语言文学专业是各高校文科基础性专业之一,它的发展历史是十分悠久的。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增大,需求的人才类型也有所变化,由传统型向应用型和复合型方向转变,这无疑对汉语言文学的教学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它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学科,但是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缺乏实用的技能和鲜明的特色,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新的世纪我国在经济、文化、教育领域的迅猛发展,我们固有的教育和人才观念发生了深刻的改变,同样也给传统的人文学科造成不小的冲击。汉语言文学专业是我国人文精神和人文知识的载体,但是其作为传统的人文学科我们很难做出较为专业的定位。 一、目前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存在的问题 1.学生认同感不强 汉语言专业这门课程的范围比较广泛,但是它没有涉及到专业性强的领域,相对于一些理科专业来说没有形成自己明确的发展方向。因此,很多学习汉语言文学的学生都怀有无奈、被迫学习的心情,常常抱怨自己的专业不好,在很多学生看来是自己选错了专业,他们很少看到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工作机遇和发展空间。所以,在日常的学习中很少有学生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致使最后这些学员的专业知识基础很薄弱,缺乏对本专业的学习热情,更加缺少对国家历史文化传承的使命感。 2.专业课程设置不全面 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对于其他专业来说专业性要求很高,要求学生要掌握比较多的文学知识,但是很多学校没有做到这一点,追根溯源是由于学校对专业课程设置的不全面、不合理,没有给与这一专业足够的重视,课时量较少。另外,教师的授课方式和方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学生很少有上实践课的机会,枯燥乏味的知识传输使学生对汉语言专业失去兴趣,使得学生对本专业的文化知识以及职业技能掌握得很不理想。 3.考核制度存在漏洞 很多学校只是通过考试的形式来判定一个学生是否可以 毕业 ,这样的做法显然是不够合理的。通过调查可以知道,很多大学生经常逃课,但是到最后却都可以顺利的拿到毕业证书。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学生考试的试卷大部分的试题都是概念性和基础性文化知识,只是需要学生在考前加以背诵就可以通过的,学生不必对专业知识有任何拓展和延伸。因此,这就导致不良的恶性循环,很多学生根部不在乎教学过程,只关注最后的考试结果。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发展思路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本专业的教育需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发展方向基本可以确定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课程体系的调整 传统的汉语言专业教学的重点放在对知识的传授上面,主要目的就是培养知识型人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需求的人才结构有所变化,那么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应该相应的做出调整,要着重培养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文学鉴赏能力以及写作能力。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课程调整需要遵循本学科的教育教学规律,改革传统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根据需要采用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学校应该提供所需的教学资源。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 (1)对于文学课程的教学,首要的任务就是培养学生的文学审美能力。随着时代的发展,要对原有的陈旧的文学史观念加以调整,力求培养学生完美的人格,学生的文学审美能力、艺术欣赏能力以及艺术感悟能力都是本专业需要培养学生重点内容。在课程设计上,应该根据不同的科目本身的教学特点以最科学的方式呈现给学生,比如现当代文学可以开设一些作家作品研究的选修课;古代文学可以根据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文体形式作为讲解的线索;外国文学可以以作家作品的讲解形式为主;文学理论和美学要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可以以专题的形式呈现等。 (2)在一些演讲类的语言课的教学中应该着重培养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该注意培养学生的倾听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使之协调发展。语言学的主要教学内容则以应用语言学为主。 (3)在写作课教学中无疑要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整体的文化水平也在逐渐提升,社会上需要很多写作人才,然而对于毕业生来说,既有写作能力又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才是比较理想的。传统的写作课只是注重理论知识方面的教授,要改变这种教授模式,着重于培养学生实际写作能力,根据每个学生不同的特点提供多种写作形式的教学,比如新闻写作、文学写作、公文写作等,还可以外聘一些比较有名的记者、编辑、作家等举行专题讲座来更好的辅导学生,提升他们的写作能力。要从根本上改变写作课以理论代替实际的教学模式。 (4)、以实用为原则,有目的开设一些其他的专业科目,比如哲学、宗教、音乐、美术、历史等相关专题的选修课,可以更好地完成培养学生三方面能力的教学目标。 2.调整传统的教学内容 根据新的教学培养模式,运用新的教学理念,调整并确立新的课程内容。调整后使课程教学内容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例如,文学史课程教学要精选真正的文学经典作家作品,摒弃那些陈旧的文学史观念下即的作家作品以及相关内容;语言学课程要着重培养学生的口头和书面语言交际能力。学校要重点培养学生三方面的能力即文学审美能力、写作能力以及语言交际能力。人才基本素质主要体现其审美能力上面,而写作能力和语言能力是其具体体现。所以学校教学应该以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为中心,并且根据学生各自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培养学生不同方面的能力。 3.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 传统的教学模式主要是以教师的讲授为主体,学生很少有参与的机会,要改变这种“一言堂”的教学模式,增加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学生可以自由的讨论文学作品并发表自己的见解,这样的课堂上才能使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观察能力、随机应变的能力等得到训练。 4.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 随着时代社会的不断进步,汉语言文学专业想要有自己的特色,必须要改变传统的教育教学观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学生对汉语言专业概念的理解都很模糊,没有准确的定位,我们都知道决定事物发展的关键因素事实物的实用价值,然而汉语言文学专业目前的状况是教育观念不强、专业性质混乱。因此,如果想要汉语言文学专业可以在社会上立足,我们就要结合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求去改革,通过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提升学校整体的办学品位,进而形成学校独特的办学特色,最终使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符合社会的需求。 5.培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现在很多汉语言专业毕业的学生根本无法满足职业岗位的需求。目前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对职业岗位的专业能力要求的也越来越高。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可以从事的职业类别大致上主要包括语文教师、公务员、营销人员、文案编辑、文秘等相关工作,这就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要有扎实的文学功底、较强的口才、较强的写作能力以及获取信息的能力等等。所以学校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要着重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以文学类课程为主,贯彻落实各个学科的具体教学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够解决学生当前面临的就业难的问题,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 汉语言文学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学科,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世界上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这样就为汉语言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各高校应该为汉语言文学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实践中探索和改变,不断促进汉语言文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吉猛.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文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初探明.中国电力教育,2008(09). 2、彭松乔.问题与出路一一关于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育改革的若干思考[J].江汉大学学报,2009(05). 3、孙宗禹.素质教育与大学教学改革[U].中国大擎教学,2010(5). 电大汉语言文学论文篇3 浅析小学汉语言文学的教学创新 摘 要:目前小学语文教师的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效率低下,这体现在部分小学生不愿意学习汉语言知识上、对汉语言的知识非常肤浅上、学生不能应用汉语言流畅的进行社会交流上。为此,小学语文教师必须创新汉语言文学的教学方法。 关键词:小学语文;语言教学 一,小学汉语言文学教学创新的目标 汉语言是中华民族传统的语言,它承载中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是中华儿女用来交流和沟通的工具。小学语文教师引导小学生学习汉语言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学生能够了解汉语言、让小学生为汉语言背后的文华感到骄傲、能够用标准的汉语言完成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的任务。然而在教学的过程中,小学教师却发现目前汉语言文学教学的现状不尽如人意,这说明小学语文教师的汉语言教学效率不高,小学语文教师需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小学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水平。 二,小学汉语言文学教学创新的途径 1,从 兴趣 爱好 的角度引导学生学习汉语言文学 在开展小学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时候,如果语文教师一味的给学生讲汉语言文学理论知识,学生会因为觉得这些知识太枯燥而不乐意学习。为了让学生愿意自主的学习汉语言文学知识,教师可以从他们的兴趣爱好着手,让学生了解与兴趣爱好相关的汉语言文学知识。如果小学语文教师从学生的兴趣爱好着手引导学生学习汉语言文学知识,学生就会愿意自主的吸收汉语言文学知识。 2,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引导学生学习汉语言文学 部分学生受到耳闻目睹的影响,他们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很感兴趣,而这些传统文化中包含有大量的汉语言文学知识。如果小学语文教师能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引导学生学习汉语言文学知识,学生就能在学习汉语言的过程中了解中国深厚的汉语言文化,他们内心会产生强烈的民族自豪感,这种情感会成为推动学生积极学习汉语言文学的力量。 3,从实践应用的角度引导学生学习汉语言文学 传统的汉语言文学教学,主要是从理论的角度让学生理解汉语言文学知识。这种教学方法会让小学生产生学习汉语言文学知识没有用处的感觉。为了让小学生了解到汉语言文学习的重要性,汉语言教师要从实践应用的角度着手,让学生把学习过的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结合起来,使小学生理解到自己学好汉语言文学知识,就能提高语文应用的水平。 三,小学汉语言文学教学创新的方法 1,从教学主体上创新 在传统的汉语言文学教学中,小学语文教师喜欢以“一言堂”的方式开展汉语言文学教学,这种教学方法使学生非常排斥学习汉语言文学知识。为了让学生愿意自主的学习汉语言文学知识,教师可以从教学主体上创新,让学生感觉到教师不是教学的主体。为了创造出这样的氛围,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自己提出学习的主题。 比如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自己提出自己曾经很有兴趣的汉语言文学事物,。一名小学生非常喜欢打《幽城幻剑录》这一款游戏,他听说这一款游戏的文化底蕴非常深厚,连一块石、一根草的命名都应用着 典故 ,这名学生对这款游戏有强烈的兴趣,然而却不知道如何鉴赏这部游戏中蕴含的汉语言文学知识。他的语文教师可以和学生起分析游戏中谈到的名词,学生通过教师的引导可以理解到,游戏中的饕餮这个怪兽源于中国的古书《山海经》,这部书中描述它是羊身、虎齿、八爪的怪兽,它的眼睛在腑下,十分贪吃,现在人们形容一个人十分贪吃,且食量很大的时候,就会说他像个饕餮。教师可以引导这名学生继续提出有可能是汉语言文学知识的范围,自己和学生一起研究。 2,从教学方法上创新 在传统的汉语言的教学中,小学语文教师习惯给学生讲述大量的汉语言文学理论知识,这使学生觉得学习汉语言文学知识非常枯燥。为了让学生改变这种教学认知,小学语文教师要从教学方法上创新。 比如一名小学生很有兴趣了解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想了解那个时代的文化。教师可以从 成语 典故这个角度引导学生理解春秋战国时代人们的精神风貌。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查阅工具书了解到“秦晋之好”这个成语的由来,学生通过查阅工具书,了解到这个成语的出现源于秦晋两国的一场婚姻。 那是在春秋时代,当时晋国比较强大,晋国国君夷吾出兵攻打秦国,然而却作战失败,秦国当时还不够强大,虽然秦国一时战胜了晋国,秦国国君却不宜与晋国为敌,秦国国君为了巩固和强大的晋国之间的关系,于是将女儿怀赢嫁给夷吾的儿子公子圉,两家从此成为“秦晋之好”。教师引导学生了解这个典故后,可以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同样是对婚姻进行祝福,却有“秦晋之好”这种说法,却不说“百年好合”呢?学生经过思考就可以了解到,虽然这两个个成语同样是描述婚姻的一种状态,然而“秦晋之好”却偏重于描述婚姻的社会层面,而不是描述于婚姻当事人的感情层面。 小学语文教师引导学生自己探索汉语言知识,学生在探索的过程中,能感受到思考的乐趣、享受到自己通过努力获得知识的成就感,从而学生就不会觉得学习汉语言文学很枯燥。 3,从教学平台上创新 在传统的汉语言教学中,汉语言教师不太注重创建一个学习的平台,让学生在这个平台上展现自己的成果。实际上,给学生一个展现的平台,这个平台既能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感受到学习的欢乐,又能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展现自己的个性。 以小学语文教师引导学生开典一个古典诗词欣赏会为例,教师可以让学生找到语文课本以外自己最喜欢的一首诗词,学生要说明这首诗词为什么很优美,它表达了一个怎样的意境等。在这个诗词欣赏大会里,学生能够通过诗词欣赏的方式传达自己的审美品味、展现自己的汉语言水平、享受和 其它 学生交流的乐趣等,从而学生得到学习汉语言知识、应用汉语言知识的动力。小学语言教师给学生创建展现的平台,就能通过这个平台给小学生学习的动力。 总结 : 目前小学语文教师的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效率低下,这体现在部分小学生不愿意学习汉语言知识上、对汉语言的知识非常肤浅上、学生不能应用汉语言流畅的进行社会交流上。语文教师只有从引导学生自主的学习汉语言知识的思路创新教学方法,才能通过全新的汉语言文学教学方法提高汉语言文学的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1].朱蕾.邹细华.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省开课程实践教学初探[J].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04). [2].连亚飞.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教育实践性课程的构建[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06). [3].梁琳.汉语言文学专业推进产学合作教育的探索[J].中国校外教育,2009(11). 猜你喜欢: 1. 汉语言文学专业论文 2. 汉语言文学的毕业论文优秀例文 3. 有关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优秀范文 4. 汉语言文学研究毕业论文范本 5. 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范文

人大毕业论文等级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等级评定标准

转眼间充实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同学们毕业前都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计划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那么什么样的毕业论文才是好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本科毕业论文等级评定标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毕业论文评分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每一等级内均含有六个项目,每一项目分值相同,但权重不同。按权重、分值计算出六个项目所得总分。总分超过90者为优秀,总分80-89者为良好,总分70~79者为中等,总分60~69者为及格,总分低于60者为不及格。

一、优秀

1.学习态度好,写作认真,论文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齐全。(权重:,分值:100)

2.能按时读完指定的阅读参考资料、文献,还能阅读较多的自选资料、文献,认真写出相关文献心得与综述。(权重:,分值:100)

3.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文章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表达清楚。(权重:,分值:100)

4.论文在某些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学术水平较高。(权重:,分值:100)

5.论点鲜明正确,论据确凿充分,论证时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文章有说服力。(权重:,分值:100)

6.答辩时思路清晰、概念清楚,能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地简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回答问题正确,理据充分。(权重:,分值:100)

二、良好

1.学习态度比较好,写作认真,论文达到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齐全。(权重:,分值:100)

2.能按时全部读完指定的`参考阅读资料、文献,还能阅读部分自选资料,并能写出相关文献资料心得与综述。(权重:,分值:100)

3.论文结构合理,逻辑性较强,概念较清楚,文章层次清晰,语句较通顺,语言较准确,表达较清楚。(权重:,分值:100)

4.论文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阐述较深,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权重:,分值:100)

5。论点正确,论据可靠,对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分析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阐述相关问题,文章较有说服力。(权重:,分值:100)

6.答辩时思路清晰,概念清楚,能比较流利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正确地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权重:,分值:100)

三、中等

1.学习态度尚好,写作较认真,论文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欠齐全。(权重:,分值:100),

2.能全部读完指定的参考阅读资料、文献,并能写出相关文献资料的心得与综述。(权重:,分值:100)

3.论文结构基本合理,论述基本符合逻辑,文理基本通顺,表达基本清楚。(权重:,分值:100)

4.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选题有一定的价值,理论联系实际。(权重:,分值:100)

5.观点正确,论据可靠,但对问题分析不够,文章缺乏深度,说眼力不太强。(权重:,分值:100)

6.答辩时思路基本清晰,概念基本清楚,能叙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回答一般的问题,无原则性错误。(权重:,分值:100)

四、及格

1.学习态度不太认真,论文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欠齐全。(权重:,分值:100)

2.阅读了指定的参考资料和文献,并作了读书笔记和文献综述。(权重:,分值:100)

3.论文结构较松散,逻辑性不强,论述基本清楚,但说服力不强,文理欠通顺。(权重:,分值:100)

4.选题有一定的价值,但论文中无自己的独特见解。(权重:,分值:100)

5.观点基本正确,论据不典型或者不翔实,分析、论述不深刻,说服力不强。(权重:,分值:100)

6.答辩时思路尚清晰,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对某些主要问题虽不能完全正确回答,但经启发后能进行纠正或补充说明。(权重:,分值:100)

五、不及格

1.学习态度不认真,表现差,论文达不到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不齐全。(权重:,分值:100)

2.未完成阅读任务及读书笔记,文献综述不符合要求。(权 重:,分值:100)

3.论文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题不符,词不达意,语病很多。(权重:,分值:100)

4.选题无价值,或者抄袭、剽窃。(权重:,分值:100)

5.基本观点有错误,或者论证材料不能说明文章中所提出的观点。(权重:,分值:100)

6.答辩时思路不清晰、概念模糊,不能阐述自己的观点,对主要问题回答不出或错误较多,经启发后仍不能正确回答有关问题。(权重:,分值:100)

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等级评语

指导教师意见 优 秀

答辩小组意见 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熟练、扼要地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 回答问题时反映敏捷,思路清晰,表达准确。答辩小组 经过充分讨论,根据该生论文质量和答辩中的表现,同 意评定论文为优秀。

答辩组认为,该同学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态度端正,论证严谨,论文写作规范,论文写作水平较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答辩应对沉着,回答流利准确。故该同学的毕业论文达到了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建议授予 本科学士学位。

指导教师意见 良 好

答辩小组意见 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比较流利、清晰地阐述论文的主要 内容,能恰当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答辩小组经过充 分讨论,根据该生论文质量和答辩中的表现,同意评定 论文成绩为“良好”。

指导教师意见 中 等

答辩小组意见 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叙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对提出的问题 一般能回答,无原则错误。答辩小组经过充分讨论,根据该生论文质量和答辩中的表现,同意评定论文成绩为 中等。

答辩小组通过对该论文的审核,认为该论文选题具有研究价值,作者具有一定的阅读参考资料的能力,基本完成了毕业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内容,行文流畅,答辩时能较正确地回答问题。本文尚存在全篇结构不够合理、介绍多与论述等缺陷。经答辩小组讨论,答辩成绩定为 。

答辩小组通过对该论文的审核,认为该论文立意较好,作者具有一定的阅读参考资料的能力,基本完成了毕业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内容,行文流畅,答辩时能正确地回答答辩小组提出问题。本文尚存在个别语言表述欠妥、观点不够条理清晰等缺点。经答辩小组讨论,答辩成绩定为 。

指导教师意见 及 格

答辩小组意见 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能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但条理不 够明确,对某些主要问题的回答不够恰当,但经提示后 能作补充说明。答辩小组经过充分讨论,根据该生论文 质量和答辩中的表现,同意评定论文成绩为及格。

研究生发表资格论文,如何找到适合投稿的期刊?

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由我校答辩委员会根据各系答辩小组的评分,最终确定评分等级。本文为大家介绍一篇毕业论文评分标准,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优(90分以上):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出色。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且有一定创见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栏目齐全,书写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可靠,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主要内容,能够准确深入地回答主要问题,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良(80-89分):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栏目齐全,书写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设计)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的阐述主要内容,能够准确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中(70-79):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书写比较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主要内容,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四、及格(60-69):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够在教师指导下,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方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结论基本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书写比较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基本规范,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出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能够回答主要问题。

五、不及格(59分以下,同时具备以下三条或三条以上者):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2、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3、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4、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

5、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不得当,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不能正确阐述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正确地回答各种问题。

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综合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 该同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圆满完成规定的任务,工作量饱满;能独立查阅相关中英文文献,具备有良好的阅读外文资料的能力,并能从中获取、加工各种信息及新知识;论文设计了周密、合理、可行的实验方案;论据正确,计算准确,能运用所学知识去发现问题并解决实际问题。该同学工作作风严谨务实,论文格式标准,层次清晰,文理通顺,图表规范,结构严谨,逻辑性强;结论具有一定创新性,实验成果有一定应用价值。从完成论文情况来看,该同学已具备了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达到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同意组织答辩。并建议成绩为:优秀。(此为评阅评语)

答辩过程中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熟练、扼要地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条理清晰,回答问题时反映敏捷,思路清晰,表达准确。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投票一致同意通过答辩,并建议成绩为:优秀。

良好: 该同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独立完成了全部工作量;能独立查阅相关中英文文献,具备有一定的阅读外文资料的'能力,并能从中获取各种信息及新知识;论文设计了合理、可行的实验方案;论据正确,计算准确;论文概念清楚,文理通顺,图表规范,结构严谨,结论正确。从完成论文情况来看,该同学已具备了一定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同意组织答辩。并建议成绩为:良好。(此为评阅评语)

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比较流利、清晰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恰当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投票一致同意通过答辩,并建议成绩为:良好。

中等: 该同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独立完成了全部工作量;查阅了相关中英文文献,具备了基本的阅读外文资料的能力;论文设计方案比较合理;论据正确,计算准确;论文概念清楚,文理较通顺,图表较规范,结论正确,无原则性错误。从完成论文情况来看,该同学具备初步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同意组织答辩。并建议成绩为:中等。(此为评阅评语)

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叙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回答问题基本正确,无原则错误。答辩小组经过充分讨论,根据该生论文质量和答辩中的表现,同意评定论文成绩为:中等。

及格: 该同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完成了主要工作量;按要求查阅了相关中英文文献,具备了基本的阅读外文资料的能力;论文设计方案基本正确;论据尚正确,计算基本准确;论文概念基本清楚,文理较通顺,图表欠规范,结论基本正确,无原则性错误。论文达到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同意组织答辩。并建议成绩为:及格。(此为评阅评语)

该生在规定时间内能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但条理不够明确,对某些主要问题的回答不够恰当,但经提示后能作补充说明。答辩小组经过充分讨论,根据该生论文质量和答辩中的表现,同意评定论文成绩为:及格。

不及格: 该同学未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完成主要工作量;论文设计原则与方案选择缺乏足够的依据,存在较大的错误;论文概念不清楚,论据有明显错误,文理混乱,图表不够规范,结论存在原则性错误。论文未达到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不同意组织答辩。并建议成绩为:不及格。(此为评阅评语)

该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条理不清,思维混乱,回答问题错误。经答辩小组经过充分讨论,根据该生论文质量和答辩中的表现,决定评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1、每个学生到各自指导老师所在的答辩小组参加答辩。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以内。答辩包括学生报告、提问及回答问题。

2、答辩开始前由各组的组长宣布答辩程序;学生的答辩顺序由教师确定,一名学生答辩时,请宣布下一名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字,使其做好准备,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是二十分钟;

3、每位学生有十分钟的陈述时间,简要报告以下内容:课题的研究目的及其意义;论文的基本内容、主要依据和主要研究方法;研究成果与结论,论文不足和改进的方向等。

4、答辩提问一般1-2个问题,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侧重课题关键内容提问,内容可包括:论文内容所涉及的问题;有关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问题;鉴别学生独立工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问题;启发学生进一步拓展视野的问题。

4、记录员要填写答辩记录表;

5、答辩完,各组长要宣布通过和未通过答辩学生的名单;

6、答辩过程中,学生不得随便出入教室。

评分标准

优秀(90—100):

能简明、清晰地简述其论文的选题意向及论文中论述的要点,论文立论正确,语言较流畅,逻辑性强,答辩中能很好地回答委员们提出的问题,达到了学士学位水平。

良好(80-89):

能较简明地简述其论文的选题意向及论文中论述的要点,论文立论正确,语言较流畅,逻辑性较强,答辩中能较好地回答委员们提出的问题,达到了学士学位水平。

中等(70-79):

能较简明地简述其论文的选题意向及论文中论述的要点,论文语言较通顺,有一定的逻辑性,立论基本正确,答辩中能回答委员们提出的大部分问题,达到了学士学位水平。

及格:(60-69)

能基本简述其论文的选题意向及论文中论述的要点,论文立论基本正确,语言基本通顺,有一定的逻辑性,答辩中能较好地回答委员们提出的大部分问题,语言表达基本清楚,有时犹豫,达到了学士学位水平。

不及格(60以下):

基本上能阐述论文中论述的一些要点,论文立论基本正确,但语误较多,缺乏逻辑性。在回答委员们提出的问题时频繁出现犹豫和停顿现象,语言表达不清楚,未达到了学士学位水平。

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条例》的要求,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现对评分标准作如下规定:

1、优秀(90-100分)

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正确、严密,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科学作风严谨;设计(论文)有自己独到见解,水平较高。说明书条理清楚,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符合技术用语要求,符号统一,编号齐全,书写工整。设计图纸完备、清洁、正确。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要领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深入。

2、良好(80-89分)

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正确、严密,结论合理;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作风良好;设计(论文)有一定的水平。说明书条理清楚,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符合技术用语要求,书写工整。设计图纸完备、清洁、正确。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

3、中等(70-79分)

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上基本正确,但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基本正确;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设计(论文)水平一般。说明书文理通顺,但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清楚,书写不够工整。设计图纸完备,基本正确,但质量一般或有小的缺陷。答辩时,对主要问题的回答基本正确,但分析不够深入。

4、及格(60-69分)

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能按期完成任务,独立工作能力较差且有一些小的疏漏;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上没有大的原则性错误;论点、论据基本成立,计算、分析、实验基本正确;设计(论文)达到基本要求。说明书文理通顺,但论述不够恰当和清晰;文字、符号方面问题较少;设计图纸质量不高,工作不够认真,有个别明显错误。答辩时,主要问题能答出,或经启发后才能答出,回答问题较肤浅。

5、不及格(60分以下)

未能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或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未掌握,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出现不应有的原则性错误;在整个方案论证、分析、实验等工作中独立工作能力差;设计(论文)未达到最基本要求。说明书文理不通,书写潦草,质量很差;设计图纸不全,或有原则性错误。答辩时,阐述不清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基本概念模糊,对主要问题回答有错误或不能回答。

优秀:90-100,需提前递交申请,参加优秀毕业论文答辩,查重率10%,参考文献较新,英文文献较多良:80-90,对查重率有要求10%中:70-80,论文基本逻辑正确,对查重率要求放宽到20%左右合格:60-70,查重率30%不及格以上都是比较数据化的要求,具体的包括论文的质量,创新点,答辩组自行判断给分

人大毕业论文平均成绩

1、现场确认一定要自己去。2、专科段的科目成绩不影响本科申请学位。

要在现场确认 专科段不影响学士学位现在网上人大自考的很多你可以刻意的找下他们官方网站搜下人民大学自考然后有个自考部主办的就是他们官网问他们更可靠

一般情况下,毕业论文60分就算通过了。但大多数学校已经没有分数了,现在都是等级:优、良、及格、不及格。对应的分数大致是:90-100、80-89、60-79、60以下。

写毕业论文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

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

扩展资料:

毕业论文的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论文

有些是评定等级的。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法学成人大学毕业论文范文

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五、启示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法律是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内容,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律8000字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1:《浅谈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基础》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 渠道 ,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2:《浅谈 保险 法律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 摘 要 保险在我国社会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重视,在保险法律关系实践中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司法案例。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活动中法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对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存在的缺陷分析,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我国保险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保险 道德风险 保险道德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基本概念 道德风险是指与人的品德有关的无形因素,即是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 道德风险以前主要存在于经济领域,但是近年来随着保险领域的不断扩大,加之保险制度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道德风险越来越广泛的存在于保险领域,保险道德风险成为保险业中一个特有的术语。 “保险道德风险”是指通过投保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精神或心理状态,即投保人为了谋取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而投保,通过促成或制造保险事故而取保险金的危险。 本文认为保险道德风险的主体除了投保人外,还应该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道德风险同一般的风险相比,具有自身特点。一般情况下,实际危险是有形的,而保险道德风险是无形的,很难运用保险业的相关法则加以预测,因此比较难以加以识别。 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但是人为的保险道德风险却造成保险机制的非正常运转,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寻求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具体 措施 ,以求将其发生率尽量降到最低。 (二)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故意违反告知和保证义务;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道德风险源于人的自利本性,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可能做出一些不法行为。加之保险机制的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就导致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指在交易双方之间或者所形成合作关系的双方中, 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的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人之间不作对称分布的有关某些事件的知识或概率分布。 在社会保险活动中,投保人所了解的保险商品信息都来源于保险人和中介人的介绍。保险人则通过投保人和中介人来掌握保险标的信息。彼此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2. 逆向选择的存在。所谓逆向选择( adverse selection) 是指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过程中,必须要达到信息的完全对称与知晓,才能签订保险条约。但在现实中,这种绝对知晓与坦白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彼此都不能绝对知道对方的形象。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性的投对自己有利的保险,而并不把这方面的所有情况让保险公司知晓。所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保险公司总是处于劣势。这样就导致了有些投保人不愿向保险人真实告之被保险人已存在的风险状况,保险人处于被动选择的位置为投保人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3. 立法对相关利益主体规制不足。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就会做出一些不法行为,表现在保险活动中,就会引发保险道德风险。要想减少甚至消灭保险道德风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规制。正是因为现有立法对保险道德风险的规制不足,对保、诈保等行为惩罚不够,才会造成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 4. 我国保险法仍不完善。我国现在的《保险法》及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健全。存在着保险利益不清晰、归责原则不合理、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等一些立法缺陷。特别是在约束方面,对保险欺诈的惩罚力度不够,客观上纵容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因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以及逆向选择而引发保险道德风险,主要还是由于保险法中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可以通过在保险法中设立和适用相关的原则和制度来加以解决。通过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来让投保人负担举证责任就对解决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加大对保行为的处惩罚力度来约束各个保险利益主体,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所以,归根结底,我们要从立法角度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 二、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的缺陷 (一)保险利益不清晰 保险利益原则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却并不清晰。特别是对保险利益应该存在于何人何时,并未作详细的规定。 保险利益应该归于于何人,大多数国家规定为被保险人,而我国《保险法》规定为投保人。我认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更明确的保险利益。因为,假如被保险人与保险标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其又为合同受益人,那么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不仅不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反而为其带来利益。这样以来便容易引发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二) 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只是在相关条文中体现了近因原则的精神而无明文规定。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资料。保险人应当及时予以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履行保险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近因原则是确认保险人之保险责任的主要依据。正确认定近因,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有重要的意义。在《保险法》中增加关于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的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三) 归责原则不妥当 按照保险的一般规则,保险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或说行为人有无过错对民事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不产生影响。 就保险领域来说,就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发生该事故的原因属于承保范围内的原因,那么保险人就必须承担保险责任。而不必考虑该事故是否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过错造成。 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能使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失得到及时的赔偿,有利于保护投保人等的利益。但由于保险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并不能及时准确的获得事故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这样,对于保险人来说,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在此情况下,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人的负担,增加了保险道德风险发生的危险。 (四) 对保等相关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 《保险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实施了保等行为后,主要承担的是违约的合同责任。“利益与风险相当”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指的是获得一定的利益必须负担相当的风险,如果利益大于风险,则必然会导致不法行为的产生。实施保等行为后所承担的责任远远小于通过保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必然会引发道德风险。另外,如今保险道德风险在保险领域广泛存在的现实说明,仅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足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所以《保险法》有必要加大对保、诈保行为的惩罚力度。 三、 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立法建议 (一) 进一步明晰保险利益 “无利益者无保险”,保险利益对保险道德风险防范的意义自不待言。保险利益具体明确,可以避免投保人利用对保险利益的不同理解而利用保险道德风险。 由《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看出,真正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领取保险金的是被保险人,而非投标人。而《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可见,《保险法》第十二条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见与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英美保险法通例,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因险种不同而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具有补偿性和给付性特点,决定着保险利益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时间限制不尽相同。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一般要求从投保时至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始终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此不同,保险利益原则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时,仅要求明确一个时间点,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在所不论。因此,我国《保险法》应该借鉴英美法的规定,明确保险利益产生于何时。 (二)增加近因原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我国《保险法》未明文规定近因原则。应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根据近因原则的要求,认定近因的关键,在于寻找致损的因果关系。 关于近因原则的适用标准,保险界普遍认可的是直接作用论,即将对于致损最直接起着决定作用的原因作为近因。如果保险事故是作为直接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事故并非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 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对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保险合同签订前的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保险合同订立后的道德风险该如何解决呢?则依赖于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人来说,想要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而将举证责任的负担通过法律规定合理分配给投保人,可以使其自身受到相应的约束,对于弥补保险人的信息滞后性,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无疑有所裨益。 例如,对于常见的汽车保案件,由于经常存在投保人与汽修厂联手保,所以更具有隐蔽性,这无疑增加了保险人对案件事实调查的难度,造成联手保畅行无阻。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投保人,给投保人增加了举证的负担,势必会增加联手保行为的难度,从而遏制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 设立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对保人施加更重的经济赔偿责任来制裁他们的不法行为,更好达到惩罚的目的。同样,通过惩罚也达到了威慑的目的,可以防止道德风险再次发生。其次,这一制度具有补偿功能,在补偿性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时,惩罚性损害赔偿能更好的维护保险人切身利益。再次,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可以对保险交易起到鼓励作用。同样,这一制度在保险领域适用能够促进保险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它使潜在的保人等认识到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比实施保行为更加合算。 注释: 程婧.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及规避.福建金融.2001(5).第37页. 尹田主编.中国保险市场的法律调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2页.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魏建文、邹国雄.论保险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经济师.2002(3).第71页. 参考文献: [1]杨林.遏制保险欺诈.中国保险.2005(8). [2]张欢.中国社会保险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6(2). [3]黄海骥.保险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及影响.保险研究.2003(12). [4]卓志、熊海帆.保险领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经济分析.保险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西南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3:《浅谈法律服务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军队的法制建设引人瞩目。其中,法律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直接促进了国家的政策法律在军队中得以更好的落实,这对贯彻中央军委依法治军的方针,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是,这只是法律服务工作显而易见的一些作用。其实,对军队来说,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军的政治建设,发挥我军的政治优势,也在落实依法治军方针、依法管理部队、拓展政治工作职能和形成政治工作合力等领域发挥着作用,从而全面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法律服务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的相互作用 (一)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随着依法治军原则的提出和部队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军队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在部队应运而生。199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将司法行政工作、军队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和军事检察工作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法律服务工作就是其中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工作条例》把“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作为总政治部的重要职责,把领导、负责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各级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这样,在《政治工作条例》这一军队政治工作的权威法规中确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在政治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因此可以看出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军队政治工作体系中,在实践中有利于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服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共同任务是“打击军内违法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和巩固部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这一任务的确定,是由法律服务工作本身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咨询工作,从法律角度为部队建设提供各项服务,适应部队建设需要,促进部队的全面建设。这些任务与政治工作中任务的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军队政治工作中不能缺少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对加强军队政治工作,实现政治工作任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机制 (一)开启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军队政治建设 过去,我军的法律服务工作是潜在的,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法律队伍,也没有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出现了法律问题,有了法律服务需求,则由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等部门办理。这些法律问题体现在为首长和机关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涉法问题提供解答官兵,协调处理军地纠纷,参与诉讼和调解以及法制宣传 教育 等。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法律已经涉及国家和军队生活的方方面面。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和途径,单靠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等部门的工作已不能满足部队政治建设的需要。只有开启法律服务工作,满足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解决的需求,提高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发挥我军政治工作的优势。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依法治军方针 依法治军,就是依据法律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军是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形成,为依法治军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法治军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才能找到依法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那就是通过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实施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方面,在依法治军,有效地依法管理部队上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政治工作合力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具有独立的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相对于政治工作中的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纪检等工作来说具有独特性。但是,法律服务工作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政治工作中的其他业务工作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开展得好可以和其他政治工作形成合力。首先,法律服务工作与政治工作中的其他工作存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合力的关系。对政治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充实,又促进了政治工作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形成政治工作合力,更有利于完成政治任务。其次,法律服务工作对纪检、组织、干部、宣传、 文化 工作及群众工作等同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服务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都能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将系统论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运用到政治工作中,定会更好地搞好政治工作,实现其任务和职能。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政治工作 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在我军的建设和发展中,政治工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基层部队的政治工作则是整个政治工作最基本、最具体体现,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部队的战斗力生成,对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政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当前,基层政治工作主要依据《军队基层建没纲要》,那么在贯彻这一法规开展基层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就显而易见,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好《纲要》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基层官兵树立《纲要》就是法规的意识,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因此,法律服务工作应面向基层开展工作,帮助基层搞好依法管理、依法施训、依法理财、依法搞好教育和法律宣传、依法维权等。所以,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强基层全面建设,加强基层政治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猜你喜欢: 1. 法律毕业生论文 2.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法律毕业论文4000字 4. 浅谈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本 6. 法律毕业论文范本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的范文篇2 浅析“村官”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论文摘要“村官”是掌管一方权力的基层组织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针对“村官”职务犯罪现状,笔者总结了当前农村干部可能触及的罪名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特点有:呈上升趋势、犯罪数额小危害大、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却肆无忌惮以及利益关系之间上下连动,相互榨取,钻空子各取所需。而发案原因有: 文化 素质低,思想教育跟不上, 法律知识 严重匮乏;特权思想严重,作风不民主;村、社务不够公开,权力不透明;宗族派性争斗,引发矛盾冲突,导致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此外,本文还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和措施。 论文关键词检察理论“村官”犯罪工作探讨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虽然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村官”)不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但他们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国家事务管理时,如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钱财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范围,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那么,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有可能触犯什么罪名?它的特点怎样?有什么预防的对策吗?在此,笔者试图在本文中予以探讨。 一、“村官”有可能触犯的几个刑法罪名 1.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贪污数额达到5000元时,应立案侦查,或个人贪污数额虽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应立案侦查。花都区雅瑶镇有一位村委书记邓_,伙同该镇经济发展办主任、村委副主任以及一名社会人员,经密谋后,趁新街河防洪整治工程征收该村土地之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假丈量,谎报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数目等手段,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然后分赃,这位村书记分得90000元人民币,这就是贪污,最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受贿罪。在现实执法中,普通受贿罪必须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索贿,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但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有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权钱交易是普通受贿罪的本质特征。如花都区新华街岐山村村委主任黄某某,于2004年9月至2006年 春节 前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广州立信染整有限公司与岐山村220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程中,先后三次收受徐某贿送现金8万元。 3.挪用公款罪。按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和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检察机关应予立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检察机关应予立案。 4.职务侵占罪。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5.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我区新华街新街村出纳员梁某,女,利用负责新街村属下的四个经济社的财务工作之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以及支票取现金等手段,多次挪用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大部分用于赌博活动及家庭支出。最后,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二、“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农村干部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 主要表现为:一是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通过调查,农村干部犯罪案件由前三年占同期之案总数上升到现在占同期立案总数的。二是涉案数额呈上升趋势。三是在犯罪性质上贪污、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占比重较大,占近几年的有罪判决案件的70%。 (二)犯罪数额小危害大 村干部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农村第一线的指挥员和战斗员,农村干部犯罪涉案尽管金额不大,但涉及面广,危害大。它破坏了国家的法令和政策在农村的实施,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一方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三)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却肆无忌惮 从整体来看,农村干部经济犯罪的手段不像其他领域那样狡猾,反侦查意识相对来讲比较弱,犯罪中智力因素参与较少。作案的手段往往采取收入不记账,重复支出,打白条支出,伪造单据,虚报冒领等直接对公款公物予以侵吞。许多村干部借招待来客,“跑项目”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送礼,购买抢险物资等事项为由,虚列、虚增开支,冒领公款占为己有。 三、“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 导致“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素质低,思想教育跟不上,法律知识严重匮乏 在违法犯罪的村干部中,多数仅为中小学文化。受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作为村干部,尽管对贪污受贿要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道理都知晓,但在日常交往中,尤其是在收受好处费时,何谓收受贿赂,何谓正常人情往来,往往又划不清界限,有的“村官”竟以“我为你办事,你给我好处”两厢情愿为由,肆意实施受贿犯罪。如在2008年8月,我们在查办赤坭镇剑岭村第12经济社原社长蓝某贪污“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补助款”28000元一案中发现,蓝某就是以“我为你办事,你们必须每人支付200元给我,否则我不为你办”,并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却没有想到这是犯罪行为。 (二)特权思想严重,作风不民主 有的“村官”大权独揽,毫无民主作风可言,自以为不贪公家一分钱、不拿村社一分钱、一心一意为村民谋利益,就不会犯罪。如:原狮岭镇振兴村十四经济社社长毕某,以为经济社牟利为目的,多次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未经批准,决定将该经济社部分土地以公开拍卖方式,永久转让土地使用权,为该经济社非法获利600多万元。后毕某被法院以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三缓刑,并处罚金二万元。 (三)村、社务不够公开,权力不透明,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是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 当然,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村、社一级基本上实行了“社账村管、村账镇管”的严管措施,使得暗箱操作、滥施权力、缺乏监督等现象大大减小,有效地杜绝了这类案件的发生。 (四)宗族派性争斗,引发矛盾冲突,导致农村干部职务犯罪 许多农村,村干部之间为争夺村主任大权,不同姓氏派别之间相互告状明争暗斗,选举时拉帮结派破坏选举,掌权后厚此薄彼。有的村会计、出纳员与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存在特殊裙带关系,他们相互串通,对违法违纪现象守口如瓶。有些村干部凭借家庭势力当上村干部后大耍特权,只要群众稍有不同意见,就打击报复。致使群众即使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也敢怒不敢言,为部分村干部长期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群众懂法守法 当今农村,普遍存在着村民学历层次低、学习主动性差、小农意识重的现象。尽管有村民会议、学习会等,但这些会议只用于议事,不用于学习。因此,法律、法规、政策未能得到有效的学习和宣传。由于对政策和法律的不正确理解,往往容易引起上访。如新华街某村村民,拿着国家新出台的有关征地方面的政策,到检察院上访,质询十多年前该村与征地单位签订的征地合同的合法性,并以此为由,怀疑当时的村干部贪污受贿,继而举报。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对农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他们的误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对有关政策的实施一定要到位 有些通过试点、实践,证实行之有效的管理方面的政策,一定要抓好落实。比如现行的财务代理制度(即村帐镇管、社帐村管)是比较成功的。但是社一级的会计由于历史的原因,普遍存在着社长会计一人担、无会计基础知识、账目管理水平低的现象,再加上没有一个班子,无人监管,以致账目混乱、无法清算。因此“社帐村管”的政策一定要到位,做到票据专管,社的票据要有村的会计填写;社的开支实行“用款申报”制,涉及一定数额的开支,须经村的审批;社的“清算小组”在村委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在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用款申报”制加以细化,并做好监督,务必解决账目混乱问题。 (三)认真抓好村社一级干部的纪律、法规教育 新时期关于加强农村干部、尤其是新当选的农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以及反腐倡廉教育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而有关部门应多点组织农村干部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加强法律法规、政令政策学习,不断提高村(社)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拒腐防变能力,使之成为人民信赖、政府放心的好干部。 (四)严惩腐败分子,维护法律尊严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腾飞,某些村干部抵受不住金钱的诱惑而腐败,引起农村群众严重不满。然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新华街原团结村村委主任邓某挪用公款案、原岐山村书记黄某受贿案、花东镇鸿鹤村原村委主任张某贪污案、原村治保主任曾某挪用公款案等案的纷纷告破,震慑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得到了农民群众的交口称赞。猜你喜欢: 1.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2. 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3.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4. 有关于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5. 电大毕业论文法学范文

大学成人教育毕业论文范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路技术得到了迅猛发展,应用力度也逐渐加大,彻底颠覆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计算机网路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防护措施 摘要:科学技术革命的发展,网路应用技术在不断得到普及,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但网路的安全性也备受关注。网路的安全性已经威胁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怎样解决网路的安全漏洞、病毒的入侵和黑客的恶意骚扰呢?今天就计算机网路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进行防护作出解析。 关键词:计算机网路;网路安全;防护措施 计算机网路已经覆盖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但是,计算机网路技术就是一把双刃剑,可以给人类带来快捷与方便,同时,计算机的安全性也备受人们的关注,它可以给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巨大的困扰。所以,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成了计算机网路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电脑保安受到各种威胁,形式多样,攻击行为复杂,造成计算机网路安全方面的防御也变得越来越困难。 一、计算机网路安全存在的问题 现今计算机网路安全主要面临两大方面的问题:技术和管理 1、 计算机网路安全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计算机病毒的入侵。随着计算机网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入侵病毒的种类也千变万化,不断增加,据统计,已经有几十万种病毒威胁到计算机的安全了。所以,计算机病毒是计算机网路安全最常见的威胁。计算机病毒就像寄生虫,它无法自己传播,必须依附一定的载体,隐匿在计算机的某些程式中,通过程式运转入侵计算机,他的传播途径主要有软体、网页访问、FTP档案、硬碟、电子邮件等。计算机病毒具有隐匿、传染、潜伏、破坏等性质,对于计算机有严重的破坏作用,瞬间造成计算机系统的崩溃。 第二、网路软体存在安全漏洞。一些网路软体在程式设计设计上难免会存在一定的漏洞或缺陷,这些不可避免的漏洞或者缺陷会埋下网路隐患。另外,某些软体的程式设计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一些软体的程式设计人员都会为自己建立一个后门,为了日后进行修改。这些问题都会给网路黑客的入侵提供方便,严重威胁到计算机网路的安全。 第三、黑客攻击计算机网路。黑客的含义是专门利用计算机网路系统出现的安全漏洞恶意对他人的资料资讯进行破坏或者窃取的人。对于现在计算机网路资讯保安威胁最大的因素之一就是黑客。黑客最常利用的攻击手段是拒绝服务、破解密码、入侵系统和监听网路。严重破坏他人的网路资料资讯,导致他人或单位的资料资讯或者机密得到泄露,甚至导致整个网路系统进入瘫痪,严重威胁计算机网路资讯的安全。 第四、网路协议的安全漏洞。TCP/IP是计算机网路中常见的两种网路协议,它本身就存在安全漏洞,IP地址可以证明计算机的所在地址,当然它极易发生改变,假冒或者进行欺。还有一些应用层的网路协议因为缺少相应的认证和保密设施,非常容易遭受威胁或者攻击。 2、计算机网路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网路系统的程式设计是由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完成的,系统的正常执行也离不开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一、网路管理人员对网路资讯保安保护理念不强,导致资料的泄露和丢失。计算机管理人员或者是领导层网路资讯保安的观念陈旧薄弱,没有制定相关的资讯管理制度,大家都比较随意,对于系统的安全密码都懒的设定,就算设定了也比较随意。黑客的攻击就更加容易了,将计算机的网路安全推向水深火热之中。 第二、对于计算机的管理不当,如果有自然灾害发生或者是意外事故发生,没有对计算机里的资讯进行备份,造成装置的损坏,资讯的丢失和泄露,所以未雨绸缪是可以采取的也是必须采取的一个有效措施。 二、计算机网路安全的防护措施 1、技术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防火墙和防毒墙技术。防火墙技术主要采取的是隔离控制技术,主要是通过提前设定的安全访问策略对网路边界通讯实施强制访问的控制。防火墙对网路资料安全性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它对安全的资料包中藏着的病毒不能识别和阻挡,还需要其他的防护措施进行补充。防毒墙就是防火墙的补充,它可以弥补防火墙的缺陷。防毒墙对网路传输携带的病毒进一步过滤,有效的阻止了病毒的扩散,从而有效维护网路的安全。 第二、运用入侵检测技术。入侵检测技术主要针对计算机网路中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及时有效的对计算机系统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进行检测和报告,保证计算机系统和配置安全就是入侵检测技术的使命,入侵检测技术可以在入侵危害系统之前就发现危险,并通过相应的警报系统对入侵进行驱赶,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同时增强了系统的防范安全意识。 常用的入侵检测技术主要包括两种:异常检测和误用检测。异常检测是通过对审计踪迹进行判别,从而起到监测的作用。误用检测是需要提前设定一个入侵模式,对入侵的行为进行比对和扫描,对收集的资讯来判断是不是真的入侵行为。 第三、采用病毒防护技术。首先,采用对未知病毒进行查杀的技术,病毒防护技术已经将人工智慧和虚拟技术做了有效的结合,可以对病毒进行有效的查杀。另外,智慧引擎技术也是不错的选择,对病毒进行有效的扫描,提高了扫描速度,给后续的阻截增加时间。再者,智慧压缩还原的技术,它一方面可以还原已打包或者压缩的档案,另一方面还可以将病毒 *** 裸的暴露出来。还有嵌入式防毒技术,他的保护物件是病毒经常下黑手的应用程式和技术,通过一定的应用程式来完成防毒。 2、 管理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网路装置进行科学的管理。网路装置的安全管理是提高网路安全的有效的措施,应该对网路设施进行防盗管理,另外要对装置集中管理,将装置管理分配到人,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第二、加强网路安全管理。出台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限制不良行为的发展,并且对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网路安全管理的培训,增强网路安全管理的专业性。 第三、建立健全安全应急恢复设施。如果计算机装置失修,我们可以换一个新的装置,但是,资料一旦丢失和被破坏就不能回复或者是很难恢复,这样一来造成的损失可就没法估计和估量了。所以,一定要建立完整的单位资料备份和相应的恢复措施,以防止网路或者计算机出现问题的时候资料丢失。 结语: 完善的电脑保安技术可以有效防止网路入侵事件的发生,通过对网路安全技术问题的发现和研究,采取良好的防范措施,找出相应的对策,可以提高计算机网路的安全性,在网路技术发展的新形势下,要不断改进电脑保安技术方面的防御手段。为人们的资讯保安提供一个良好的使用平台。 参考文献: [1]马晓翼.关于计算机网路应用安全问题与策略探析[J].西部大开发,20116 [2]刘宗敏.浅析计算机网路应用安全问题与策略研究[J].商情,20114 [3]何忠.计算机网路应用安全问题与策略研究[J].矽谷,201118 篇2 浅析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及其防范措施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路技术得到了迅猛发展,应用力度也逐渐加大,彻底颠覆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计算机网路在带给人们生活以便捷化的同时,其安全方面也随之面临诸多风险。本文从多个角度,对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关防范措施,旨在加快计算机网路安全水平的提升,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人们。 关键词:网路安全;计算机;病毒;黑客;防范措施 1 引言 计算机网路时代的来临,人们的学习、生活、娱乐以及工作等方面逐渐朝向便利化、高效化等方向变革和发展。但在实际情况中,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却日渐突出,这给计算机网路的正常、顺利、安全执行埋下了隐患。故此,对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的探讨以及对其防范措施的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2 当前计算机网路安全现状 所谓计算机网路安全指的是计算机网路系统的软体、硬体以及相关资料的安全。国际标准化组织则是这样定义计算机网路安全的:为了防止计算机网路资料遭到破坏、篡改等,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技术和建立资料处理系统等方式,为保护计算机网路安全提供出一整套保障,以维持计算机网路的正常、连续、有效、可靠和安全执行。 在当前资讯科技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计算机网路也获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整个世界进入到了前所未有的资讯化时代,与此同时计算机网路的安全隐患也呈现了恶性增长的趋势。 据美国有关部门FBI资料资料显示,美国每年由于网路安全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就高达75亿美元左右,全球范围内几乎每20s就会出现一例网路入侵事件。虽然我国的计算机网路技术较之于其他发达国家相对落后,但是恶意病毒入侵等问题在计算机网路中也极为常见,且呈现出逐年递增态势,使我国面临严峻的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计算机网路安全现状可谓不容乐观,个人网路遭到病毒入侵后,会导致网路崩溃现象的出现,若个人隐私被泄露,个人安全也同样面临风险。一旦 *** 机关单位网路遭到入侵后,机密档案就可能面临被肆意篡改、泄露和监视等,国家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3 影响计算机网路安全的因素 当前,影响计算机网路安全的因素主要包括病毒威胁因素、黑客入侵威胁因素以及垃圾邮件因素等,一旦计算机网路受到三者之中的任何一方因素的影响,均会给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病毒威胁因素 病毒威胁可以说是当前计算机网路安全最为普遍的威胁因素之一,它的载体形式一般以恶意程式为主,利用程式码进行表示,经扩散后,会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破坏甚至会导致系统崩溃,脱离执行。虽然表面上构不成较大威胁,但一旦经软体安装便会影响整个程式程式码,若不被及时发现,便会逐渐蔓延开来,影响其它软体,且潜伏性极高,将其彻底清除有一定难度。黑蜘蛛和Back orifice2000是较为常见的计算机网路病毒。 黑客入侵威胁因素 黑客入侵是威胁计算机网路安全因素中最大的威胁因素。当计算机网路本身存在漏洞时,这些漏洞经黑客发现后,便会入侵到计算网路系统中,迫使资料资料等面临窥视、非法篡改和窃取等问题,会造成重要资料、档案、资讯泄露。一般情况下,黑客入侵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在不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破坏的前提下,以得到想要的资料资料资讯为主要目的。 在实现过程中,计算机系统的选择时多具有针对性,对其网路存在的漏洞进行分析,从而有选择、有目的的深入计算机资料资源库。一方面对计算机网路存在的漏洞,采用搭线或其它相关入侵装置,对机密性资料、档案等资讯进行窃取;另一方面通过对计算机网路资料的破译,对相关资料进行非法篡改,更有甚者,会对计算机网路造成破坏,致使计算机网路无法正常执行,甚至会处于瘫痪状态。 垃圾邮件威胁因素 垃圾邮件的存在也是威胁计算机网路安全的因素之一,尤其是原始轰炸式的邮件,对计算机网路的安全更是构成了较大威胁。垃圾邮件较之于病毒不同,它是不具有蔓延性的,而较之于黑客入侵,也不存在潜伏性高的特点。由于邮件本身具有的公开性,为垃圾邮件的“横行”提供了便利条件,它可以利用邮件本身具有的公开性,掺入垃圾邮件,从而传送到计算机。一般来说,垃圾邮件的传送数量较大,且进行持续性的传送,迫使计算机使用者进行接收,而这些邮件在开启后,计算机网路系统便面临威胁,一旦计算机网路系统受阻,计算机的控制和正常执行就会受到影响,造成个人数资讯的泄露,使个人隐私和安全受到威胁。 4 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的防范措施 为应对计算机网路安全存在的威胁,应采取相关措施,对计算机网路的安全进行保障,主要包括网路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和防病毒技术。 网路加密技术 网路加密技术的应用,使整个计算机网路系统有了隔离威胁的屏障,保护了计算机使用者的资讯、资料和口令等。网路加密技术可以针对入侵者建立一个预警机制,一旦接收到计算机网路被恶意攻击的讯号,加密系统就会对恶意攻击者采取及时驱除,是计算机网路安全的重要保障。就目前而言,网路加密技术主要有公钥加密和私钥加密两种形式。公钥加密包括解密密匙和加密密匙,应用于计算机密集区,速度相对较慢;私钥加密是在原有的密匙上另加一道私人密匙,不会受到场合、地点等限制,虽不具认证性,但在计算机的软体和硬体中较易实现。 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基于的是计算机网路IP地址,可通过软硬体系统的设定,实现资讯的过滤、拦截,是计算机网路安全保护中基础保障之一,可见,防火墙体系的完善极为必要。 首先要以安全的计算机软体配置为依托,为高阶防火墙技术打好基础,以减少功能漏洞,实现计算机网路的安全可靠;其次,要实现对资讯的过滤,并具扩充性,从而对由不安全访问造成的网路执行异常进行拦截,达到整个计算机网路的安全执行。 防病毒技术 防病毒技术的应用,针对的是病毒入侵,网路防病毒软体和单机防病毒软体是较为常见的防病毒软体形式。网路防病毒软体侧重于网路自身病毒网路访问中的,当处于网路访问环节时,病毒出现后,网路防病毒软体一经检测到,便会自动对其进行删除;而单机防病毒软体是对不处于本地工作的两个系统之间资讯传送的分析,对存在的病毒进行检测,进而针对恶意病毒予以清除。安装具有高效性和便捷性防病毒软体,并与其它防范措施相结合,才可达到对网路层层保护目的。 5 结束语 当前,我国计算机网路安全还面临诸多威胁,在现行网路技术不断研发和应用的趋势下,只有对层出不穷威胁计算机网路正常执行的威胁因素及时发现和应对,并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依托,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策略,才可以为计算网路体系的安全执行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王涛.浅析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及其防范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02. [2] 赵庆祥,刘自强,金勇杰.资讯时代计算机网路安全探析[J].资讯保安与通讯保密,200908. [3] 于继江.高校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及其防护措施的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118. [4] 彭琣,高琣.计算机网路资讯保安及防护策略研究[J].计算机与数字工程,201101. [5] 胡世昌.计算机网路安全隐患分析与防范措施探讨[J].资讯与电脑理论版,201010. [6] 苏孝青,盛志华.计算机网路安全技术发展与防火墙技术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0925. [7] 吴雷.浅析计算机网路安全隐患与应对措施[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205. [8] 赵桂玲.针对加强计算机网路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之探析[J].黑龙江科技资讯,200830.

汽车故障原因诊断综合分析法【论文关键词】汽车故障 综合判断【论文摘要】分析了汽车故障原因及部位(全车各部位、机械、电气、油、气等),并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判断方法,即故障概率顺序排列法及辅助判断法,可迅速地确定故障所在部位。结果表明,汽车发生故障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产品质量,可靠性高的产品其出现故障的部位往往是正常思维可以想到的;而产品质量有缺陷的车型,故障部位往往出现在人们正常思维无法判断的。利用综合分析方法,对判断车辆故障具有重要指导价值。 一、原因分析 一辆奔驰560SEL轿车因气门异响更换新摇臂后出现怠速剧烈抖动的情况。按照一般思维过程,只拆装过摇臂、凸轮轴,查找故障应当首先考虑这几个部位,如果顺着这条线索查找下去,也许很快就可以排除故障。但遗憾的是修理工在断火试验时发现至少有三个缸工作不良,他当然想到只更换了一个缸的摇臂,即便是有故障也不会引起这三个缸都不工作,故障原因可能在于其他方面。根据经验,可能原因排列: (1)废气再循环(EGR)系统故障,废气大量进入气缸(此项可能性最大)。 (2)进气系统漏气,混合气太稀,怠速工作不良(此项可能性居中) (3)更换摇臂型号(质量)有缺陷(此项可能性最小)。 二、故障判断方法 (1)检查废气再循环系统。将EGR阀上真空管去掉,故障依旧;再将EGR阀从发动机上拆下,发现该阀锈蚀严重,废气通道与进气通道根本就不通,废气并未进入气缸,可能性最大的一项成为不可能。接下来检查进气系统,没有发现有漏气的地方,第二种可能性也被排除。对于第三种可能性,即使最终发现是摇臂的问题,对于本次维修而言,也不能算是一次圆满成功的维修,因为到这个时候检修工作已进行了半天,车主对此已有所不满,当然最终发现确实是摇臂型号不对,与气门的接触面新摇臂比旧摇臂高约2mm,磨去一段后修正至标准值,重新装复后发动机怠速平稳,故障排除。如若检修车辆是在拆装、调整后出现的故障,应当首先对这部分进行检查,而不能按常规步骤来进行。时隔不久一辆新款丰田(CARMY )轿车因行车时捣缸,发动机损坏而入厂维修。更换新缸体及其他部件后试机起动,发动机却始终无法起动。在起动机带动发动机运转的过程中,发动机不是回火即是放炮,象是点火错乱,检查高压线也并未插错(该发动机为直接点火)。吸取上一次教训,不能盲目检查,先询问修理工拆装发动机时有何异常情况,修理工回答在曲轴上有一齿轮形传感器,分解发动机时因生锈无法从曲轴上拆下,强行撬下来后发现有一个齿开裂,用502胶粘牢后又装上,结果出现上述故障。根据所获得的信息,让修理工将曲轴位置传感器转子从车上拆下,仔细检查并未看出有明显异常,粘接处也几乎看不出痕迹来;但对于人自身看不出来的故障及零件缺陷,电脑未必不会监测到,因为修理厂条件所限,无法用示波器观察到传感器输出波形,但对于本车所述故障,从概率方面分析,我仍认为曲轴位置传感器转子损坏具有最大可能性。 (2)电脑损坏。但众所周知,即使电脑可以输出正常代码,也不能绝对地认为电脑一定正常,但这种可能性较小。 (3)气缸压力不足。但在配气相位正确的情况下,四个气缸同时出现压力不足的情况的可能性也较小。经以上分析,建议修理厂购买新曲轴位置传感器转子,次日新件到货,装车一试立即着车。 三、故障概率分析法 一辆一汽生产的奥迪轿车出现蓄电池亏电的现象,在车库里放3、4天后蓄电池里的电几乎全部放完。修理工起初以为蓄电池失效,因自放电而亏电,换新蓄电池后故障依旧,修理人员几乎检查了所有部件,仍未查出故障,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将第四个保险拔出,蓄电池即停止亏电。第四个保险所涉及内容包括:室内灯、阅读灯、点烟器、钟表、收音机、行李舱灯、空调指示灯。首先确定故障是否存在,点火开关关闭,将蓄电池负极断开再接上,可以看到蓝色电火花,证明确实存在较大电流放电。接下来并不急于检查故障部位,而是对第四个保险丝所涉及内容作一故障概率分析。 (1)点烟器不能自动弹出:将前后两个点烟器拔出,故障依旧,此项可能性被排除。 (2)室内灯、阅读灯、钟表、收音机、空调指示灯均可正常工作,但不能确定在点火开关关闭后其消耗电流是否正常,此项可能性居中。 (3)第四个保险丝所涉及线路有短路、搭铁处,消耗电流,此项可能性同上居中。用数字万用表测量第四个保险丝所消耗电流(点火开关关闭)为 A,粗略估算其功率=,其功率与行李舱照明灯接近,但行李舱钥匙被司机带走,无法打开检查,修理工建议拆下仪表检查钟表、收音机及相关线路,但笔者认定行李舱灯损坏可能性最大,要求修理厂先检查行李舱灯,检查其他部位可能费力不讨好。次日从修理厂得到消息:确实是行李舱灯烧坏:灯开关座下陷,即使关上行李舱盖灯泡仍不能熄灭,灯泡已烧坏发白,但灯丝未断,因而始终消耗电流。换新灯泡并修复开关座,故障排除。四、辅助诊断法 (1)眼观。观察仪表:观察电流、机油压力表、水温表和汽油指示表等指示车辆有关部位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显示数字异常,说明该部件出了问题。察看外观:如发动机排烟过多,排烟颜色异常;某些部件出现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等现象;车架车身变形,各部件间隙过大或过小。察扯油液:常规的油、液、媒检查不可忽视。机油、自动变速箱油、转向助力器油、齿轮油、制动液、冷却液、玻璃水、冷媒等油液的检查的车辆正常运行的保证,相关批示灯亮起,或是发现有缺少,要及时补充。察看颜色:通过察看车用零件液体的品质来判断故障。如某辆车自动变速器油颜色变紫,而且有少量浑浊物,可判断是自动变速器故障而不是发动机动力不足。 (2)耳听。发动机:由于不断变换油门,发动机发出的响声也是不相同的,要仔细听发动机声音有无异常。底盘:不断改换行驶速度,传动系的响声一般随车速的提高而增大,但当车速提高到一定程度后,有些响声反而减弱,甚至消失。分清响声的类型:如连响与间断响;脆响与闷响;有规则与无规则的响,并确认哪些是正常的,哪些是异常的。 (3)鼻闻。焦臭味:是制动拖滞,离合器打滑所致。烧机油、烧制动液能引起特殊气味。电器工作时烧毁线路会发出焦皮味。闻味的方法用的得当,可为诊断故障提供指导作用。 (4)手摸。用手摸制动鼓、后桥壳、变速器外壳来判断该部件的温度: 如手摸感到发热,温度大约40℃左右。感到烫手,但能坚持几分钟,温度约在50℃~60℃左右。手根本不能忍受,温度至少达80℃以上。 (5)隔离。部分的间隔,或隔断某些系统与某些部件的工作,以此来确定故障范围。如隔断某部件后,故障消失,说明故障发生在此部件;如故障还存在,则说明故障不此处。发动机:隔断某个缸(断火或断油),如果排烟消失或减少,则该缸有故障。底盘:如诊断底盘异响,可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上,不断地接通和分开离合器,根据响声的变化来分析响声是发生在离合器还是变速器。电气:如某灯不亮,可将该灯与蓄电池直接接通,若灯亮,则说明连接该灯的导线发生了故障。 (6)试探。如诊断气门异响。若怀疑气门间隙过大所致,可用厚薄规检查,并调整规定值,若异响消失,即判断正确。若响声依然存在,再继续查找其他部位。 (7)比较。当某缸不工作时,如怀疑是火花塞问题,可交该火花塞与正常工作的火花塞对换,若故障转移,说明故障出于原火花塞。 五、结束语 在汽车故障诊断中,经常会遇到花费较长时间检查故障所涉及的部位仍未能查出故障,即使能够查出故障,在时间、精力方面也可能得不偿失;如果采用概率分析法则能够迅速、准确地确定故障,为客户节省时间的同时提高了自身的声誉。在汽车维修中,除了用仪表、检修仪器和工具对汽车进行诊断外,还应结合简易的人工诊断,对汽车故障诊断具有重要价值。 参考文献: [1] 汽车工程手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转

21世纪,终身 教育 思想俨然已经成为一种国际主义教育思潮。近年来,终身教育思想以及终身教育的实践研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终身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公民终身教育

[摘要]经济全球化为我国终身教育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为了提高公民的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必须重视公民的终身教育。该文对终身教育的由来与现状、知识经济与终身教育、图书馆与终身教育以及终身教育与公民素质等方面加以论述。

[关键词]终身教育知识经济图书馆公民素质

自1965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UNESCO)采用“终身教育”这一概念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推广终身学习的浪潮,成为国际教育的思想体系,把终身教育作为人的一生不断学习的过程,接受再教育。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促使终身教育成为人们一生必然的选择。

1终身教育的由来与现状

早在1965年,UNESCO成人教育局局长保罗・朗格朗在其《终身教育展望》一文中提出“任何年龄阶段的人都能得到学习的机会”,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即使用这一概念。至此许多国家在制定本国教育方针时都以终身教育为理念,提高国民素质,把终身教育作为重要战略手段之一,成为遍及全球的一种国际教育思想。为了保障全民学习的权力和受教育的机会,世界上多个国家都先后制定了法规。如1972年秘鲁颁布《总教育法》、1974年美国制定《社区学校发展法》、1976年又颁布了《终身学习法》、1990年日本公布《终身学习法》,1994年在意大利召开的首屑世界终身学习会议上,提出建立以终身教育为指导的思想,先后还有英国、德国、韩国等国家。我国也不例外,1993年中共中央及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正式提出“终身教育”的概念,并在《纲要》中指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1995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指出“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1998年的《面向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到201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终身教育体系”。“十五”计划纲要确定,在今后逐步形成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的奋斗目标,表明我国政府已把终身教育纳入新世纪国家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终身教育提高到科技兴国的战略高度。总之,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进行教育改革和制定政策时都以终身教育这一理念为指导思想。

2知识经济与终身教育

终身教育是知识经济时代对公民全面发展的要求。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不断更新,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变革时期,为了使每位公民不被飞速发展的形势所淘汰,必须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正如法国教育家朗格朗在1965年《终身教育展望》文中指出,“教育不能停止在 儿童 时期和青年时期,只要人还活着就应该继续的”,这就意味着一个人的教育不能止于人生的某一时期,而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终身接受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和应用上的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只有拥有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才能具有竞争的优势。知识成为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重大决策。欧盟委员会于1997年底发表了一份《为了建设一个知识的欧洲》的 报告 ,强调教育是一种“战略性投资”,是各个成员国的“立国之本”,要注重“人才开发”,对公民进行“终身教育”,对职工进行“终身培训”。我国正处在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公民的终身教育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科技,关键是人才,知识经济时代是人才竞争的时代。在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建立交流和合作并参与竞争,对我国而言,培养创新人才至关重要。创新是知识经济的核心,我国政府必须重视知识的创新和人才的开发。在知识经济时代,公民的终身教育应该得到高度重视,其任务十分艰难,任重而道远。

3图书馆与终身教育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同时也是信息网络时代。图书馆是学习的大课堂,人们对知识与信息不断需求,利用图书馆及其丰富多样的馆藏文献资源,为终身教育服务,满足多层次读者的需求,提供学习和更新知识的场所。图书馆的信息资源是实施终身教育的物质基基础是终身教育的基地,是社会教育的重要支柱。

1994年国际科教文组织与国际图书馆协会(IFLA)共同拟定一份“公共图书馆宣言”,在宣言中指出“公共图书馆是各地通向知识之门,为个人和社会群体的终生学习,独立决策和 文化 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目前,随着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与 网络技术 的广泛应用,图书馆成为终身教育的中心。为广大读者提供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信息资源,满足终身教育对多种科学知识要求,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优势。

终身教育体系包括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任何形式的教育都离不开图书馆,图书馆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向全社会成员敞开,充分发挥知识传播的作用,它不受年龄、职业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图书馆,检索新知识,掌握新的信息资源,获取新知识与技能,利用资源优势,建立起知识服务平台,担负起终身教育的职责,把图书馆办成终身教育的学校。

4终身教育与公民素质

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社会需要终身教育,提高公民自身文化水平和科学知识水平,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而终身教育是伴随人的一生的教育。科技的发展与经济的振兴取决于公民的素质,加强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建立平等、互利、协调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一项战略任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目标。精神文明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提高社会成员的全面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终身教育成为公民唯一的选择。

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社会要发展必须依靠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因此,发展教育对经济发展起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四大指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十五”计划纲要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发展成人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逐步形成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化远程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这些纲领性的决策为公民终身教育指明了方向。

构建终身教育完善成人教育

摘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是教育适应社会发展变革的必然,找准成人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位置,以终身的角度来改革和完善成人教育。

关键词:终身教育;成人教育;构建;完善

收稿日期:2006―09―28

作者简介:赵卫军(1959―),男,汉族,河南开封人,河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管理及教育理论和基础医学研究。

21世纪是一个充满机遇、挑战和竞争,以知识为主导、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日益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和人类进步的直接推动力。江泽民同志曾指出:“综合国力的竞争实际上是科技和民族素质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和教育的竞争。”①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努力提高人的素质,更广泛地开发人力资源,已成为时代强音。以信息通讯技术为核心的网络技术的崛起,对人类的工作、生活、学习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科技革命,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影响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一方面,知识总量急剧增加,知识更新加快,进入20世纪90年代,人类的知识正以每七、八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知识更新将更快。另一方面,学科发展日趋综合又高度分化,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不断涌现。②随着技术创新的加快,产品寿命周期变短,技术人才的岗位变化和流动频繁,新的产业、新的岗位不断出现,技术应用型人才的规格呈现多样性,社会需要大批掌握多种技术的应用型人才,社会对人的需求标准愈来愈高。人们迫切需要掌握更新、更多的技术知识,来适应变化发展的社会。传统教育那种将人的一生分为职前职后两个阶段,职前在学校学习,职后则一心工作的“前端模式”的传统教育作为一种不完全的阶段性教育,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一个人根本无法在任何专业学校学习期间充分掌握他今后大半辈子从事工作所需的知识。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类更深刻地认识到人与社会的关系,认识到人类自身的发展和责任,人类要想不断发展,可持续发展,就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产生终身教育思想是教育适应社会发展变革的必然,体现这种思想的教育体系就是终身教育体系。振兴教育,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化社会,提高民族素质和国家知识创新能力,已成为当前世界许多国家教育、科技发展的目标。

一、终身教育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1965年,朗格朗在国际成人教育促进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总结 报告中阐述了“终身教育”的基本原则,标志着“终身教育”思想的诞生。终身教育思想强调将教育和学习活动贯穿于人的一生,要求在人们需要的时候,以最恰当的方式提供最必要的学习和进修机会,这既适应了社会进程,也满足了人全面发展的要求。因而,终身教育思想一经产生既在教育领域引发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活到老,学到老”成为人们生存的现实原则,不断地学习是人的基本生存方式之一,人们只有按照终身教育思想的原则“学会学习”,才能“学会生存”。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③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第一次确立了终身教育在我国的法律地位,1998年教育部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要在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并指出:“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将越来越取决于教育发展、科学技术和知识创新水平,教育将始终处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中广泛应用并导致教育系统发生深刻的变化,终身教育将是教育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共同要求。”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并开始成为21世纪初期我国国民生存的基本理念。

二、成人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基础和主体

终身教育的核心就是教育贯穿于人一生的整个过程。成人教育是以成人为对象的,它广泛的社会性、全民性、终身性、多样性等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同终身教育一致的,也是别的类型的教育所无法替代和相比拟的。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非洲的内罗毕召开的第19届总会通过的《关于发展成人教育的劝告书》特别提出,由于科学、技术及经济的急速变化,为了人格的充分完善,教育必须贯穿人的终身。而实行终身教育,首先就要实现成人教育的发展,劝告书为此确信,作为终身教育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的成人教育,它对经济及文化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世界的和平等,都具有不可估量的贡献。197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德国汉堡召开的第五届国际成人教育会议,主题确定为:“成人学习是21世纪的关键。”大会发表的《汉堡宣言》称之:“一个温和的建设性的以成人教育为主体的全民终身教育、全民终身学习的时代,正向我们大踏步走来。”《学会生存》一书在谈到成人教育时指出:“教育的正常顶点是成人教育。”④发展成人教育是实行终身教育的基本条件和教育民族化的重要因素,成人教育在使终身教育远景变为现实方面起了明显的推动作用。成人教育是终身教育思想产生的基础,没有成人教育的发展,就不可能产生终身教育思想。在人的一生中绝大部分属于成人期,因而,成人教育具有对象的广泛性、过程的终身性、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多样性等特点。成人教育和学习对知识的选择和掌握富有针对性,对能力的培养扎实而有效,对职业乃至生存的帮助最直接、最有力。所以成人教育是终身教育的主体,是形成学习化社会的主要 渠道 。没有发达的、成熟的成人教育,就不可能有终身教育的普遍实践和体系构建。在推进终身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过程中,成人教育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是终身教育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实践基础,最能全面体现终身教育的特征和原则。终身教育是成人教育的延伸和发展,完善和发展终身教育体系,必须大力发展成人教育,从而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完善。保罗•朗格朗在《终身教育引论》中谈到:成人教育的发展是首要的,因为成人教育看上去是整个终身教育的“火车头”。成人教育可以使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的人获得继续学习深造的机会,为知识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又可加速高新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解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从而不仅为知识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氛围,而且可以提高个人修养,塑造个性。成人教育不受年龄限制,不仅对在职职工可以进行成人教育,而且可以扩大到社会一切人员。成人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每个人提供了不断学习的机会和条件,而且给予他们以最新的科学技术教育,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及其趋势,启发他们在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不断地提高与创新,可以说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化社会奠定了基础,随着终身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为成人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因此,成人教育推动着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⑤

三、完善成人教育学科体系建设,确立成人教育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位置

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及 思维方式 产生深刻影响的同时,也对成人教育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成人教育要持续协调发展,必须注重不断从理论、办学及教学模式等方面迅速加以完善。要大力抓好成人教育基础理论研究,从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多角度对成人教育教育论、教学论、学习论进行深入思考。作为学科体系,成人教育要取得学科合法地位,保持和捍卫自己的“独立个性”就成为取得学科合法身份的重要条件。我国的成人教育经过数十年来的蓬勃发展,已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培育了大批社会急需人才,作出了很大贡献。然而,随着市场对人才需求量的增大,市场需要的人才质量与成人教育提供的人才规格发生了显著的矛盾,同时,对成人教育自身在教学、评价等环节不同程度出现的一些问题,现有的成教理论显得应对乏力,不能从理论上进行解释。“十一五”期间应针对上述问题,尤其是学科的定义、基本概念、研究范围、成人教育学科体系建设,以及对已有的体系、理论和观点进行重新思考和评价等方面,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力争走出普通教育理论体系的束缚,形成体现成人教育本质特色的新的学科体系。要密切关注和解决实践领域中出现的成人教育如何与网络教育很好结合,促进成人教育网络化等新问题。⑥同时要注意从健全体制、丰富内容和形式、调整结构、改革教学办出特色等方面加以完善和发展。成人教育要在稳定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找准成人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位置。把各类学历与非学历的教育纳入终身学习轨道,以终身的角度来改革和完善成人教育。

注释:

①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

②王永庆.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成人教育新体系的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01,(5).

③何成秀.试论终身教育及其现实意义〔J〕.成人教育学刊,2001,(8).

④吴遵民.现代国际终身教育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⑤方茁,梅国荣.论成人教育如何在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中发挥作用〔J〕.江西社会科学,2001,(3).

⑥肖力维.总结与开拓―谈世纪之交的成人教育理论研究〔J〕.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01,(2).

论终身教育和继续教育

摘 要: 当人类社会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建立终身学习制度成为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力发展继续教育事业是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本文就这几方面进行论述,并阐述新时代继续教育发展方向的见解。

关键词: 终身教育 继续教育 发展方向

当人类社会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对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正如“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终身学习社会是我国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终身教育”一词是法国教育学家保罗朗格在1965年提出的。至今,大多数国家已经把终身教育思想作为构建教育体系的重要依据。

一、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终身学习社会成为世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成为各国社会进步和教育发展社会进步的共同要求。

我国是人力资源大国,人力资源受教育的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尤其需要进行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终身学习社会已经势在必行。我国教育法指出:“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终身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我国高等教育已经把继续教育作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科教兴国和人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科学技术日益迅猛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升级,传统的一次性学校教育已经不能满足当今社会迅速发展的需要。社会在不断地发展,知识在不断地更新,这就迫使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不断地学习,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通过各种学习方式来充实和更新自己的知识。社会的发展更加需要创新型人才,对于教育大众化和教育终身化的需求也日益扩大。

二、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是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

国际继续教育活动,迄今已有100多年历史,最早从美国开始,到上世纪60年代已经发展到欧美国家,我国引进“继续教育工程”这一与国际相沟通的名词是在70年代,是由清华大学张宪宏教授首先引进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不断迅速发展,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重视与参与继续教育工程,继续教育工程的对象也在不断地扩大,最初只是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到目前已经扩展为所有行业的在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在当今这个信息化的社会,知识已成为一个国家兴衰存亡的关键。人力资源对于信息时代尤其重要。企业之间的竞争发展成为人才的竞争,社会的竞争也成为人才的竞争,社会的发展也就成为人才的发展。各企业和各部门都重视吸引人才和保留,而各部门却往往忽略了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传统观念,人的一生分为三个阶段:学习、工作、养老。人在一生中受的教育是一次性的,即就业前的学历教育。因为在过去的历史时期,科学知识与生产技术的发展相对稳定,所以接受一次性教育就可以受用终身。而现在是知识更新迅速、信息量爆炸性增加的信息时代,一个人仅靠正规学校教育获得的知识不能受用终身,也不可能适应科技日新月异发展的需要。这就迫使人们要学会终身学习,接受终身教育。在现代经济社会里,只有人们不断调整和提高自己的知识结构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要想使自己与社会的发展同步,就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因此,现代经济社会就变成了终身学习化的社会,也不再是出了校门从此不用再学习,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各种岗位都具有技术含量,我国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已经显得捉襟见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发展继续教育,构建一个日益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三、目前我国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继续教育由一开始的散、乱、差,到现在的只注重形式,效果不理想,当然重视不够,投入自然也就不足。一些领导只重视工作,轻视培养;重视人才引进,忽视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另外,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也不够健全,创新性很少,不具有吸引力,缺乏专业的师资队伍和专业的管理人才,不能够按需施教。

四、新时代我国继续教育发展的方向。

在中国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学会成立大会上,刘志鹏司长在报告中指出:教育内部的结构正在进行调整,继续教育已经从教育的边缘,不受重视的、附属的部分进入了教育的核心层,成了其中最有生命力的最活跃的一部分,成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基本部分、一个重要的办学形式。当今的中国,继续教育逐渐从教育的边缘进入教育的核心层,成为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的时代,中国的继续教育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面临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我们必须面对现实,认清形势,抓住时机,总结 经验 ,强化管理,实现由“数量型”向“数量+质量型”的转变,实现世纪性的跨越。

首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的重视,使继续教育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加大继续教育改革的力度,实现继续教育管理规范、科学和现代化。

其次,不断促进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国外继续教育活动,及时了解国外最新的发展趋势,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

再次,努力建立一整套继续教育的职业准入制度,各行各业继续教育职业化。

最后,努力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注重培养受教育者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促进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加强教学内容和 方法 的改革,针对成人工作忙、时间紧的特点,重视对学生 学习方法 、学习能力的培养,积极创“建学习型社会”。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日益提高,与国际社会的接触交流越来越多,我们的继续教育也极具挑战性。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努力发展好继续教育事业,21世纪的中国应该成为人人皆学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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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几点探讨 企业借款所发生费用资本化的处理,直接影响到企业当期的资产和损益,进而影响到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者业绩的好坏,同时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借款费用一直是某些企业调节利润的手段,成为财务人员核算和监督的工作重点,尤其是上市公司,期待把尽可能多的借款费用计入资产,从而达到虚增收入和利润的目的,本文针对新准则在实施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结合国内各企业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实际处理情况进行研究,旨在分析探讨新准则下企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和处理方式,以期企业生产中合理合法地进行帐户处理,减少费用支出,增加利润。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定义及其政策背景(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定义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 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借款费用资本化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发行债券发生的利息,以及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带息债务应当承担的费用。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是指将借款费用直接计入所购建资产的价值,在财务报表中作为购置资产的历史成本的一部分。(二)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具体规定。现行《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及原则新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是指1年及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新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分为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分别处理。最新的财经法规对于借款费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也有严格规定。即企业只有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才允许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的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这里的专门借款应当有明确的用途,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并具有表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 1、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有关规定新准则规定:“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所以,资本化期间为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不包括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始条件,准则强调只有当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和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这3个条件时,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才可以开始资本化。对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条件,因安排专门借款发生的一次性支出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只要资本化期间没有停止,就予以资本化,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就应予以费用化,这点勿必要区别清楚。2、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企业各项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不包括流动资金。也就是说,借款等只有发生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过程中的借款费用,才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发生在其他资产(如存货、无形资产)上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关于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有几点需要说明:这里的固定资产:既包括企业自己购买或建造的固定资产,也包括委托其他单位建造的固定资产。一旦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应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在购入时就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就不涉及费用资本化的问题。二、借款费用具体确认原则在企业发生的各项借款费用中,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的确认原则与辅助费用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的确认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的确认原则为: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这里所说的"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资本化条件"是指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期和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等方面的规定。例如,虽然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予资本化的借款为专门借款,但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并不是都可以资本化。如要资本化,首先应当满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关于开始资本化的三个条件,之后还需要与发生在资产上的支出相配套。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暂停资本化的情况,还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暂停资本化的规定,在中断期间暂停资本化。另外,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立即停止资本化。(二)辅助费用的确认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辅助费用确认原则为: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以后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如果辅助费用的金额较小,则不管是否是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均可以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因安排其他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这条规定表明以下几个问题:1、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入资金的用途。借款费用资本化不仅仅适用于在建固定资产,还适用于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二是借入资金的种类,除专门借款外,假如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一般借款,被占用部分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可以计入资产成本。这项规定对于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资金周转率低的先进制造业来说是有利的。因为其借款往往金额巨大,新准则的实施会使此类企业的当前会计利润上升,改善了企业的业绩考核指标,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但该规定也为上市公司人为地调整利润提供了方便。因为在资金的借入、使用程序上,要求存贷分户治理,贷款到位后,许多企业都将其存入一般存款户,在这里款项的支出很难与一般借款、自有资金分开。当然,根据用途可以判定是否用于指定的项目,但累计支出超过专门借款后,再发生的支出动用的是一般借款还是自有资金,就很难界定,假如是自有资金,就不存在资本化问题,这就使一般借款利息的处理是否予以资本化有了可变通的余地。为防止人为调整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同时也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性,贯彻重要性原则,笔者认为应要求上市公司建立专门借款支出台帐,按月计算专门借款的累计支出数及结余数,一旦支出达到专门借款总额,就要对以后的项目支出,按照先一般借款、再自有资金的假设顺序列支。为此,应将新准则第6条的如下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改为:“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时,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假如存在一般借款的,则占用一般借款对应利息应按月予以资本化。企业应当根据当月末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当月末止所有一般借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具体来说,不论是一次性支付的辅助费用,如发行债券手续费,还是分期支付的辅助费用如为已借入未划拨款项而按期支付的承诺费,均应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于实际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2、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3、因安排除专门借款外的其他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例如,安排为生产产品而借入款项所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又如,安排为开发软件借入款项而发生的辅助费用,也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三、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定(一)借款费用资本化时间的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开始、暂停与停止,可操作性亟待提高新准则对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停止资本化的界线规定得非常清楚,这对准确界定资本化金额十分有利。但笔者认为在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表述上有待进一步地完善。新准则规定:“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通常,会计是按月结帐的,发生非正常中断的当期,很难预计中断是否会超过3个月,但账是要按月记录的,报表也是要定期编报的,对发生暂时中断的当月,借款费用如何处理,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需慎重考虑。假如按费用化处理,随着时间推移,暂停时间一旦未超过3个月,日后就要调账,因为按此条规定,非正常中断只要不超过3个月,就要对原费用化的借款费用,进行调整予以资本化;反之,假如予以资本化,非正常中断只要大于等于3个月,就要对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进行调整予以费用化;可见,此项规定的可操作性较差。为解决这个问题,根据重要性原则,笔者认为不妨将其改为:“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时,以后的借款费用应当暂停资本化,在中断3个月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这样,即可以保证其可操作性,又避免了调账的麻烦。(二)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根据本准则规定,企业借款购建或者生产的存货中,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应当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企业(房地产开发)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等。这类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1、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本准则第六条(一)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并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专门借款应当有明确的专门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通常应有标明专门用途的借款合同。借款费用资本化开始、暂停与停止,可操作性亟待提高新准则对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停止资本化的界线规定得非常清楚,这对准确界定资本化金额十分有利。但笔者认为在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表述上有待进一步地完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有待进一步规范根据新准则规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金额是当期专门借款资本化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产生的收益;这里“利息”是确定数,但“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产生的收益”却为变数,而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却是个定数。新准则中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等于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可见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的利息由资产支出和资本化率两个变量决定,而资本化率实际由“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率和本金加权平均数两个变量决定。因此,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的利息实际上由资产支出、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率和本金的加权平均数三个变量共同决定。这些原则性规定有可能导致以下结果,即人为地将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占用的一般借款调节为企业借入资金中利率较高的借款,调高计入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调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借款利息费用化金额,实现本期利润的虚高。为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性,贯彻重要性原则,防止企业利用不同借款的利率差,人为调节平均利率,操纵各期利润,对占用的一般借款,其资本化利息费用必须根据有关信息,按月计算。因为时间跨度太长,就不能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根据本准则第六条(二)规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四、我国借款费用资本化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比较和探讨,可以发现我国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相关规定存在一些问题。 (一) 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太窄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仅限于‘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同时《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又排除了未确认融资费用和房地产开发中的借款费用。 (二)各规范都只是在一定范围内适用 关于借款费用的相关规范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尤其是在房地产开发上,差异很大。这种现象,不利于企业选择会计政策,也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相关信息的了解。 (三)有些相关规定不太明确 我国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停止的时间不太明确,借款费用及其资本化的披露也缺乏严密性。通过对国际会计准则等的了解,发现了我国会计制度存在的不足。此处仅提出简单的改进建议:首先,积极征询各界人士的意见,使相关规范统一化、明确化;其次,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借款费用资本化适用范围;最后,将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及其资本化停止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规定。目前,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日常会计实务中的处理应以国家法律、财经法规为准绳,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适当简化处理,尽量提高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借款费用的处理看似微乎其微,可实际上体现着企业的管理水平,如果处理不当,大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之势。因此,对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企业应谨慎行事。总之,通过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探讨,我们不难发现借款费用是否进行资本化会直接影响到当期利润的形成、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好坏。对他企业的当期利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新的借款费用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借款范围,相应地增加了企业资产的价值,减少了当期财务费用,进而增加当期利润。借款费用的理解完全是一种会计职业判断过程,而会计职业判断是一种主观行为,因此判断的结论不仅依赖于专业胜任能力,更依赖于管理层的利益取向。本人认为,更改后的借款费用处理方法可以更严格地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但这样做也有不足之处:一是可能在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与准则中资产的定义存在不相适宜的地方。这次会计准则修订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而借款费用具体准则也体现了这一特点。基于我国会计制度正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应当积极加强财务监管,不断完善借款费用的细则,会计人员也应当努力增强自身的职业专业素质,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水平,使会计工作真正起到促进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作用。参考文献[1] 杨勇:经济科学出版社《CPA考试精讲精练》 2005年 200-204[2]袁新文:厦门大学出版社《全国注册会计师应试指导》2002年 120-127[3] 刘永祥:清华大学出版社《会计学》2009年[4]孙艺军:经济科学出版社《注册会计考试全真模拟》2006年 56-70[5]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Z]. 财政部发布,.[6]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Z]. 财政部发布,.[7] 张学谦.国际会计准则与惯例 [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要是采纳,可给我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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