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为缓解就业压力,大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提升国家竞争力,国家开始提倡创业教育。十多年来,创业教育在国内愈来愈多的高校广泛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指出,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一个"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中国人民勤劳智慧的"自然禀赋"就会充分发挥,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发动机"就会更新换代升级。当前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中国经济正处于深层次矛盾凸显和"三期叠加"的阶段。要使中国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关键在于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衡量一个国家经济是否充满活力有两个重要指标:一是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二是大学毕业生创业率。中国目前每千人企业数约13个,发达国家水平为约40~50个[1].大众的创业激情被点燃了,但创业能力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导致实际创业率和创业成功率不高。由此看来,要贯彻落实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从微经济视角提升大众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微创业能力,是研究者和教育者需要重点关注和积极破解的重要课题。一、微创业能力的概念内涵关于创业能力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期,本世纪初起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早期部分学者主要通过理论研究定性分析了创业能力的概念内涵和重要意义,但随着创业能力研究的不断深入,研究方法逐渐丰富,内容更为广泛深入,研究对象也细化扩展至高职学生、大学生、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工等[2].199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在日本东京召开了"提高儿童、青年创业能力与革新教育"研讨会,会议报告将创业能力界定为从事产生收入的活动并获得成功所需具备的能力,包括激发行动的能力、能够行动的能力、继续行动的能力和操作行动的能力[3].肖红伟、晏红洁(2008)认为,创业能力是目标人口为了能从事承担风险的开拓性活动应具备的一系列心理特征,在各行各业创立新事业开拓新领域的实践活动应具备的能力[4].唐靖、姜彦福(2008)在Chen、DeNoble等人研究的基础上,从管理学、心理学角度,通过实证研究得出创业能力包含机会识别与开发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的两阶六维度概念,即机会识别与开发能力可细分为机会识别能力、机会开发能力等两个二阶维度,运营管理能力可细分为组织管理能力、战略能力、关系能力和承诺能力等4个二阶维度[5].Sarwoko和Surach-man(2013)等认为创业能力是使创业者成功创业的创业态度和创业行为两方面的特征[6].由于来源于不同学科,研究对象和所持视角差异,迄今为止,学界对创业能力的概念内涵和构成要素还没有形成完全统一的认识。当然,要对创业能力进行科学合理界定和内涵构建,首先需基于对"创业"的准确把握,并同时结合特定研究对象和国家及区域实际。传统观点认为,创业即创立基业,指从零开始创建新事业,或者是在一个有问题的企业中创立一个重焕生机的企业。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过于狭隘,无形中将某些个体工商户、开办工作室、创意自由职业等具备创业特征的自我雇佣者排斥到了研究领域之外。这些微创业活动看似无足轻重,却是中小企业甚至大企业的萌芽,是新企业诞生和成长、推动社会创新的发动机。因此,创业应该是创立、创设、创新某种事业或职业岗位,即创业者对自己拥有的资源或通过努力能够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从而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也就是说,包括利用微少资金创业和在细微领域创业的微创业活动。基于微创业与传统创业活动的区别,笔者将微创业能力定义为:个人或团队利用微少资金或在细微领域进行创业的动机和能力。结合文献分析,以及笔者问卷调查数据和对M学校29名微创业者的访谈,具体从4个维度表征微创业能力:创业动机、自我效能与风险承担、创业机会的识别与把握、创业学习与实践能力。其中创业动机是个人对创业所持的一种主观态度,是激发、维持、调节创业者从事创业活动,并引导创业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内部心理过程或内在动力,与个人价值观、创业认知等密切相关。自我效能与风险承担包括自我评估、完成创业任务的自信程度、风险评估和承受能力。创业机会的识别和把握就是创业者发现亟待满足的市场需求的能力,并充分整合资源,积极创新、强力执行,满足市场需求。创业学习和实践能力包括学习方式、内容和水平。之所以没有将网络关系能力、组织能力、战略能力和承诺能力等人力资本、社会资本要素纳入微创业能力表征的核心维度,是因为微创业规模、风险一般相对较小,这些能力要素可以允许在微创业活动中学习和进一步获得。二、影响微创业能力的关键因素基于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文献分析,本文从个体因素(内部因素)和环境因素(外部因素)两个方面阐述影响微创业能力的关键因素。(一)影响微创业能力的内部因素(1)创业者的特质。人格特质是个体经过长期积累,受外界环境、教育等长期影响而潜移默化形成的性格特征,比如成就感与进取心、自信与独立性、警觉敏锐性、毅力与责任感等。这些心理层面的正向含义对于创业者进行创业选择,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能以积极心态面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和支撑作用,但是具备正向特质创业者并非百分百都能获得创业成功。在特质论上,管理学派秉持可学习训练的观点,而认知学派则认为警觉天赋不可训练[7].这种矛盾似乎给人们通过学习和训练提升对机会的识别和把握能力设置了理论上的障碍,但是从心理学角度而言,人格特质也是受环境和后天习得影响的。张玉利和王晓文实证检验了创业者先前经验对创业能力的影响,以及创业者学习风格的调节作用[8].孙烨也认为个人特质是个体经过长久积累,受教育背景、成长环境等因素长期影响而养成的,个体的主观努力同样也可以改变个人特质[9].因此,我们应该将创业者的优秀特质作为可以学习和培养的因素应用到创业教育中。(2)创业者创业动机。创业动机是驱动个体创业的心理倾向或动力,它是个体在环境的影响下,将自己的创业意向付诸于具体行动的一种特殊心理状态。创业动机包括主动型和被动型,主动型创业者偏向创新型机会开发,被动型创业者偏向均衡型创业机会的开发和利用[10].不同类型的创业者其创业动机不同,机会型创业者的目的是追求更多的自主性、自我实现等非物质回报,而被动型创业者多受生存压力所迫而创业,首要目的是为了创造财富。但无论是哪种动机,其意愿越强烈,越有助于创业者识别创业机会和加深对创业的认知。巫程成(2014)等通过归因分析得出创业动机对创业能力具有正向预测作用,创业动机越强,创业者越倾向将创业动机归因于能力与努力,从而提升创业能力。(3)创业者先前经验。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工作经验对创业过程起着重要作用。工作经验有助于提高创业者的认识水平,相比不具备这些要素的其他人,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良好教育背景的创业者能更好地识别机会。买忆媛、辜雪娜(2011)研究表明,创业者先前的工作经验除了对创业具有积极作用外,还有一定的消极作用[11].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创业者工作内嵌入越高,早期创业活动的集中性就越低,积累的技术和技能也越单一,而创业者需要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而不是某项单一的工作技能。(4)创业者受教育程度。创业者受教育程度不仅包含受教育年限,以及接受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更为重要的是受教育表现。比如除国民教育体系之外,创业者在工厂、门店等接受的学徒教育对其未来创业的帮助也具有重要意义。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创业技能相关性因年龄阶层、年限、内容和形式等因素存在显着差异。Stuart和Abetti(1990)经实证研究发现,本科以上的受教育程度和创业绩效负相关,即创业者在本科以上的受教育程度越高,绩效反而越差[12].究其原因,低学历创业者理论知识储备较少,思维禁锢就少,在机会识别和把握上反而更开放、更大胆,在创业实践方面更积极,更具创业经验。尤其对于微创业活动,多数属于均衡型创业,创业者是否具备前期的科技创新或者模式创新能力并不是最迫切的。而且,随着国家支持创业的各项政策逐步出台,大众创业环境得以改善,在市场引导下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并共享,创业的技术门槛和成本降低,创业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二)影响微创业能力的外部因素(1)家庭环境。家庭环境因素对大学生进行微创业有重大影响,而且其对创业者的影响高于社会环境和学校环境因素[13],这与笔者的调查结果一致。家庭是否有创业或经商背景、经济状况、成员受教育程度等都是影响其创业动机形成、机会识别能力的因素。笔者调查显示,家庭成员有经商或开办企业背景的学生创业率显着高于其他家庭。有经商或开办企业家庭背景的人,其创业可能性和成功率显着提高,这是家庭文化氛围通过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所起的巨大作用,生活其间的人从小就有了接触创业知识、技能的机会,父辈中的成功创业者起到示范和激励作用,创业失败则给青年以鞭策和反思。调查还显示,家庭经济情况较好的学生创业动机显着高于家庭经济情况较差的,但同时也存在这种现象:家庭经济情况较差的学生进行微创业,成功率反而高于家庭情况较好的学生。(2)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包括社会舆论、政府支持、融资环境、政策环境等,这些因素对大学生微创业活动的开展和创业能力的提升有着积极的影响。社会舆论主要指民众对创业的支持度和对创业失败容忍度。政府支持主要是政府激励创业的政策,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加大对新办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提供更多创业资讯服务等。社会环境与创业能力关系的相关实证研究表明,区域创业氛围越浓厚,来自政府层面的支持越多,在政策方面税收政策、咨询服务等越完善,就越有利于微创业活动的开展和创业能力提升[14].(3)学校环境。学校层面对学生微创业能力的影响主要来自创业教育、创业竞赛、创业氛围等方面。学校创业教育的影响效应虽然低于家庭创业支持和社会创业氛围,但是却能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快速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增强学生的创业实践技能等[13],这给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提供了理论支持。第一,创业教育使部分学生潜在的创业意识变为显现的创业动机,这几年创业教育开展较好的学校,学生创业率明显提升。第二,高校建立创业园、创业孵化器、创业论坛等平台,给予学生更多的创业实践机会,一些在课堂难以学到的机会识别能力、领袖能力等得到提高,学生微创业成功率得以提升。第三,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成功创业的校友不仅能激发和强化在校学生创业动机,而且他们积累了大量创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创业能力。第四,学校浓厚的创业教育和创业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学生更多时间和精力关注创业,学习创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微创业能力。三、提升微创业能力的策略改革开放掀起了一次创业大潮,催生了一大批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微创业群体。2008年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孕育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五次创业高潮,大众创业激情被点燃,创业活动十分活跃,并持续至今[15].但相较于改革开放之初百废待兴的局面,当前政策环境和商业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对创业者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可以说,如何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创新创业,核心是提升微创业者创业能力。大量研究也表明,良好的创业环境积极影响创业者创业动力,通过创业教育可以使具备创业潜质的人成为成功的创业者。因此,积极构建良好的社会创业环境,完善学校创业教育,搭建创业实践平台有利于微创业者创业能力提升,会为缓解就业压力,推动社会创新起到积极作用。(一)社会创业环境是催生微创业的土壤1.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微创业舆论环境。创业者创业动机取决于个体特质,但也受后天环境影响,特别是个体所处的文化环境。创业者的创业意识、对创业机会的把握和创业行为的实施来源于内外两方面因素影响,但是从地区整体创业活跃度评价,外在文化的影响则更为显性[16].社会舆论环境首先表现在对创业的认可和支持上。创业不仅包括从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等角度创办新企业,也包括为弥补市场需求空缺,在细微领域的微创业。虽然教育界已经开始审视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职业教育,还应有创业教育,但是创业教育目的和定位还是很狭隘,使得创业者的群众基础依然薄弱。2000年,北大才子陆步轩在西安开了"眼镜肉店",开始微创业---操刀卖猪肉,并与同门师弟陈生一度将全国连锁的"壹号土猪"店铺和"屠夫学校"经营得风生水起,但经不起媒体的一再深度"解剖"和社会舆论的压力,创业十余年后黯然回到了体制内。社会舆论环境其次是表现在对创业失败的容忍度上。高风险是创业活动的本质特征,即使微创业也是存在风险的。良好的创业环境应是对创业者持认同和尊重的态度,即使创业失败也应该是同情而不是嘲讽,这样才有利于创业者吸取教训,重新步上创业的康庄大道。因此,政府、媒体和全社会需重新审视创业的真内涵,大力宣传,冰释广大家庭和民众对于创业的误解,大力支持微创业,为微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政府层面完善微创业相关激励政策。当前,支持高校创业教育和青年创业逐渐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共识,但是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和落实上往往紧盯高新技术创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创业等领域,而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微创业却被遗忘。微创业虽然规模小、雇员少,但是创业成本低、见效快,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等方面同样具有积极作用。因此,政府层面应针对微创业专门制定相应政策,对创业者微创业提供政策扶持、降低创业门槛、实行税收优惠、提供融资担保等,并确保能执行到位。同时政府还应强化创业培训,联合高校、社区、企业等对高校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中具备创业潜质的人员进行微创业培训,提升其创业技能,降低创业风险。(二)学校创业教育是提升微创业能力的加速剂1.合理定位培养目标,分层培养。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对高校创业教育培养目标作出了宏观指导,但是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高校和学生,其创业教育培养目标显然是应该有所差别的。研究型高校可以加强技术创新型创业教育,提升科研转化率,而新建本科院校从学生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地域文化和产业特色,着力于微创业教育则更为可行。同时,高校创业教育对象也不能仅局限于在校学生,还应辐射到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中具备微创业潜质的人员,充分发挥高校教育优势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2.构建微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第一,在教学内容上,紧贴微创业活动特点,与学校、学生和地方实际相结合,注重实用创新的原则。第二,在课程体系构建上,微创业课程体系可以作为创新型创业课程体系的基础。第三,在教学方式上遵从"务实、高效、灵活"的原则,比如可借鉴浙江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基于问题解决"的教学模式,为学生多提供微创业实践或模拟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通过课堂学习和交流寻求问题解决之道,然后返回到实践中解决问题。第四,在课程开发上,可以联合创业教育教师、微创业者、小微企业创办者和政府部门从事创业政策制定和政策咨询服务的相关人员,共同开发科学实用的课程体系。只有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通过务实高效的教学方式,使得教学相长,才能给微创业者实质性的建议和有意义的帮助。3.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高校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是搞好微创业教育,提升创业者微创业能力的保障。第一,做好创业教育教师遴选,打造知识型、企业型、创业管理型多元化师资队伍。第二,做好创业教师专项培训,针对微创业教育,不仅要加强教师理论知识储备,同时还需多派遣教师到小微企业和政府部门交流或挂职锻炼,增强教师的微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第三,针对目前国内高校创业教师师资队伍普遍不强的现状,一方面我们可以走"专兼结合"的思路,在兼职教师方面发挥好本校专业教师的优势,走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相结合之路,提升科技转化率,同时,引进小微企业和政府部门热心和善于创业教育教学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进行校外指导;另一方面,同一地域或相似类别高校创业教师之间可探索协同教学教研之路,实现创业教育开放办学,不断提升师资水平和创业教育水平。4.加强微创业教育辅导组织建设。首先,充分整合校内外资源。例如可充分发挥校友会、电子商务创新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组织的作用,将校友会中成功创业的校友、各创新实验中心教师纳入微创业教育课外辅导团队,实战式为学生讲解微创业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专业学习与将来创业的关系、如何将科技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等,提升学生创业能力。同时,积极发挥学生群体的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学生自发创立创业社、工作室、淘宝协会等创业类协会组织,通过学生间的创业交流,培养其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等。(三)创业实践平台是微创业成功的保障创业实践是创业教育的重要环节和核心环节,是学生创业能力获得和提升的重要途径。创业实践平台包括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和孵化平台。1.建立完备的微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微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的构建要与学校、区域实际结合,重视学生的参与面和体验感,在实践中提升和检验学生创业能力。比如构建创业模拟实训平台,让学生在虚拟商业环境中,进行企业创建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创业活动的学习与演练,在真实体验中了解并掌握企业注册、税务登记、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市场营销等,帮助其树立稳固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还可以培养学生的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或者让学生以助手或职员的身份参与到教师的工作室中来,在工作中发现微企业运行现状、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这些创业实践对学生积累创业经验,增强微创业能力,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和企业存活率具有重要意义。2.建立小微企业孵化平台。微创业和创业教育不能一直局限于校园,终将走向社会,而创业孵化器则是具备潜质的微创业者起飞的平台,真正实现创业教育与社会需求对接。目前创业孵化平台有公益性和盈利性两种,主要为初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融资帮助等,起着"扶上马送一程"的作用,对小微企业实现健康运行有重要意义。一般政府和高校自建创业(孵化)园属于公益性平台,具有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特点,但也存在与市场结合不够紧密、资金不足的缺陷。由风投资本等建立的盈利性孵化企业,弥补了公益平台的不足,但其盈利本质决定了他对创业者考核要求相对要高很多,覆盖面也会变窄。因此,从微创业扶持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发挥政府、高校、企业的优势,将三者联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建立类似淘宝创业村、艺术创业园等的孵化器,扬长避短,实现微创业孵化平台的良性运作。综上,微创业者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激活市场,推动创新创业的重要生力军,积极构建良好的社会创业环境,完善学校创业教育,搭建创业实践平台,着力提升创业者微创业能力,发挥好这批优质人力资源的作用,不仅缓解就业压力,还能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参考文献:[1]沈文金,向松阳。珠海每千人商事主体数居全国前列[N].南方日报,2014-10-23.[2]尹苗苗,费宇鹏。创业能力实证研究现状评述与未来展望[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3(10):22-30.[3]上海教育科学研究所情报研究室。国际教育界研究的一个新课题---提高儿童、青年的创业能力[J].上海教育科研,1992(1):6-8.[4]肖红伟,晏红洁。对创业能力本质特征的再认识[J].企业经济,2008(7):66-68.[5]唐靖,姜彦福。创业能力概念的理论构建及实证检验[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8(8):52-57.[6][J].JournalofBusinessandManagement,2013,7(3):31-38.[7]池军。重新审视特质论、认知论及有效导向理性工具对创业者及创业过程的作用[J].现代财经,2010(10):69-75.[8]张玉利,王晓文。先前经验、学习风格与创业能力的实证研究[J].管理科学,2011(3):1-12.[9]孙烨。青年人格特质与创业倾向探析[J].学术交流,2014(7):221-224.[10]王旭,朱秀梅。创业动机、机会开发与资源整合关系实证研究[J].科研管理,2010(9):54-60.[11]买忆媛,辜雪娜。工作经验一定有助于创业过程吗:基于工作内嵌入的分析[J].南开管理评论,2011(2):14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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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同时间上线、不同开发商开发、不同业务部门使用的各种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产生了大量的数据。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税务论文,供大家参考。
有关税务论文 范文 一:企业财务税务风险成本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也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想要在日益增长的压力下顺利地发展,降低成本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同时随着企业对 财务管理 工作重视程度的逐渐增加,使得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成本的相关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就企业如何有效地利用税务资源降低成本提供了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税务风险;成本
飞速发展的经济为企业带来了机遇,使得企业向着集团化、规模化的方向前进,同时才给企业的经营造成了挑战,面对业务越来越繁杂的现状,企业对财务管理的工作越来越重视。而对企业税务风险的预测和防范可以为企业规避损失,保障企业利益,合理利用税务法规甚至可以为企业带来收益。
一、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现状与分析
(一)主观性风险
主观性风险是指由于纳税人与税务部门对税务相关政策的解读存在主观上的差异,导致了双方在征收税款的数额等问题上存在分歧,另一方面,不同的税务部门对同一条税收法规或政策的理解也无法完全统一,由于主观理解存在差别所导致的税收风险就是企业的主观性税务风险。
(二)客观性风险
首先,国家征收税收是强制性的,但上缴的税款会使得企业经营所得的净利润减少,这一矛盾的存在使得企业可能通过主动逃税来增加企业收入。其次,即便企业遵纪守法主动上缴税款,但由于企业纳税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所以可能会存在对税收相关法规认识不足从而违反国家税收规定,这样的情况是企业与相关从业人员本身并没有偷税漏税的意愿,但造成了企业没有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的既成事实。因此也造成了企业税务风险的存在。
(三)制度性风险
我国企业比起国外老牌的企业来说,建立时间晚,经营时间短,因此很大程度上没有健全完善的公司制度。这一问题表现在税务工作上就是缺乏有效监管税务工作和有效控制相关工作的制约制度。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会为公司的经营带来负面的影响,例如无法及时获得准确的税收政策的变革情报,可能会使得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无法享受本来可以享受的国家优惠政策,缴纳本可以减免的纳税金额。这也是当今一些中小企业在税务工作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执行性风险
执行性风险是指企业在营运过程中企业的管理层对税收风险不够重视,或者征收税款的相关政府机关对纳税人的重视程度太低。一般来说,后者出现的原因是因为中小企业由于政策及营业额原因所创造的税收额远远不及大企业的纳税金额所为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做出的贡献大,因此相关税收部门对这些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及其他的大企业,这可能会导致部分中小企业缴税纳税工作的执行力不足。
二、对企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税务风险可以采取的对策
(一)提高企业财务人员总体素质
对税务工作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内财务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而只有保证企业涉税人员能够正确地完成纳税工作,才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发生的最有效途径。具体的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最新颁布的企业纳税相关法律法规条例,重点强调其中涉及到的纳税比例及期限等关键内容;另外应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进行额外的补充与教授。以中小企业为例,涉税员工应当知晓本企业可以享受的国家纳税优惠政策并在日常工作中应用,以防止企业蒙受不必要的纳税损失。企业应采取 措施 提高 企业管理 者对税务风险成本的重视。企业管理层应当正视企业纳税对国家的重要性,从而提高本公司合法纳税的重视度。只有了解税务风险可能会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才能够让管理层站在更加长远的角度审视企业纳税问题。招聘专业素养高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很多时候中小企业陷入税务风险的原因是因为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这样的问题可以通过招聘该领域具有专业素养人员补足公司专业知识的欠缺,从而掌握国家关于税收业务的最新动态,只有把握国家政策变化,才能保证公司不少纳税、不多纳税、及时纳税,不会陷入税收风险的困境。
(二)完善企业税收业务制约制度
避免企业遭遇税收风险,建立一套税务风险识别—评估—反应的制约机制是一种十分有效的防范 方法 ,这一套制约机制可以监控企业每一笔税收支出的过程,做到实时监控、细节监控、全程监控等。具体的内容有对税务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映策略三个步骤。除了建立制度以外,制度的执行者也很重要,企业应当设立纳税业务的监督部门和税务风险防范委员会等机构,随时掌握企业的纳税状况,一旦出现风险和问题,可以立刻提出应对措施,从而降低公司陷入税收风险困境的可能性。
(三)认真研习税务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来往税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 渠道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细则也在适应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地做出调整,而关注这些与公司纳税息息相关的政策是企业必须担负的责任。企业可以建立专门负责的部门或机构来完成此事,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人员或机构协助公司开展纳税业务。同时,企业应当与税务部门建立定期、有效的沟通,从而尽量避免因为主观性而导致的纳税业务发生错误,从而避免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担负法律责任。
三、结束语
企业随着不断地扩大规模,财务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如何让企业健康地发展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目标,这就需要企业采取措施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但究竟如何有效地防范税务风险目前在我国的相关领域还未得出统一的结论,需要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积累 经验 ,以完善相关理论,指导企业有效规避税收风险所带来的成本支出。
参考文献:
[1]朱光武.基于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成本的研究[J].中国商贸,2014(22):132-132,133.
[2]谭缅.基于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成本的研究[J].经济师,2015(06):104-105.
[3]吴家凤.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成本控制建议[J].统计与管理,2015(12):108-109.
有关税务论文范文二:企业财务管理税务风险成本分析
摘要: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面临艰巨挑战的企业必须要通过税务资源来预防税务风险,信息化、集团化的企业团体转向让税务机关利用税务资源促进企业提升质量显得极为重要。本文在对企业税务风险整体概述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目前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避免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税务风险;企业;财务管理;对策
企业税务风险涉及到国家税务机关、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对企业税务风险的掌握可以帮助企业合理把握正确的税务风险控制时间,能够减少税务法律法规变动中带来的风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方式在发展变化中要求企业的经济发展方式也要有相应的转变,国家税务机关和企业必须在税务管理工作中有新作为才能保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如何减少、避免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企业服务质量,目前在国家税务工作中和企业发展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一、企业税务风险概述
企业税务风险是企业在运行过程当中由于对税务法律法规没有依法实行或者对税务法律法规的变动没有及时掌握导致的企业利益风险,主要包括企业的纳税行为违反了税务法律法规和企业没有准确运用税法导致额外的税务成本负担[1]。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特点
(一)主观性
企业税务风险关系到在国家税务单位和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者,其中国家税务机关的税务政策和企业税务工作者对政策的认识、实践,企业自身的税务风险意识和企业税务工作者的素质,这些主观性因素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二)必然性
在我国国家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收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特征。企业生产运营的目的是创造最大经济利益,往往要减少、降低一切生产成本,导致在 企业运营 过程当中有逃税、漏税等不规范纳税行为出现。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矛盾。
(三)预先性
企业中的财务管理部门符合国家标准的,与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有直接的联系,在财务审核工作者就已经产生了税务风险意识。因此,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是有预先性的。
三、企业税务风险原因
企业税务风险的原因一般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方面分析:外部原因是指国家税务部门缺少相关的税务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税务部门较低的服务效率,造成企业的税务风险。内部原因是企业的税务防范不全面或者企业的税务意识不强造成的企业税务负担。
(一)企业税务人员素质较弱
企业运营过程中,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因为自身的税务 管理知识 、财务知识有所欠缺,以及过国家的税务法律法规没有掌握,或许本身并没有偷税漏税的想法,但是造成的结果就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有了偷税漏税行为,给企业增加了没必要的企业税务风险[2]。
(二)企业对税务风险认识不足
由于在企业处理税务工作中会产生很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会加大企业的经济负担,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税务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企业对企业税务风险认识不深刻,或者企业运营过程中对税务管理工作的态度松懈,产生了一系列的企业税务风险问题。
(三)信息情报工作不到位
数据信息情报在国家税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已经得到广泛认可,企业可以通过很多渠道得到税务信息,但是,事实表明,企业对获取的信息并没有足够重视和应用,导致国家税务机关的税务信息没有实际有效运用。
四、企业对税务风险防范对策
(一)加强企业税务人员的素质
企业税务人员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水平关系着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企业的税务人员可以通过企业讲座、企业培训提升自身的综合税务素质,保证自身可以在具备充足税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前提下帮助企业减少税务风险。
(二)强化企业风险应对意识
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要逐步加强,一定遵从税务管理单位。一旦企业的税务管理遵从度减弱,不仅增加企业自身的税务风险意识,也给国家税务单位带来税收风险和税收困难。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税务风险的预防工作也会出现疏漏,因此,企业应该按照周围的环境对企业税务风险进行检查、纠正,促进企业的正常的发展。虽然在解决企业税务风险问题时给企业增加成本负担,但是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
(三)进行企业纳税检查
企业应该定期进行财务数据审核、税务检查,对企业财务的各个环节清晰明了地掌握,做到健康有序地安全防范税负风险。在发现税务风险问题时要与专业的税务工作人员解决,及时解决[3]。如果发现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有税务风险问题存在,企业要受到处罚并且需要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修正,以免出现更大的税务风险。
(四)提高数据信息情报质量
必须要在专业的税务管理、实际中服从税务风险应对工作者,对于其更新的数据信息、数据需求准确、按时获取。税务风险应对工作者也应该在县城的新机具初上做好整合运用,加强财务在企业税务风险应对中的作用,切实了解企业的真实生产能力,进行企业各个环节的财务数据深刻,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企业的隐性的税务风险。
五、结论
企业税务风险的规避需要企业税务管理人员、国家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其涉及的因素较多且过程比较繁琐,其中的关键还在于企业自身要健全税务管理工作机制,从内部解决税务风险的根本问题。本领域的研究者多年来也一直在积极探索、深入调查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的风险成本,期望能够研究发现可以运用在企业税务管理实践中的行之有效的办法,促进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周洲.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合肥:安徽 财经 大学,2014.
[2]王建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12.
[3]谭缅.基于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成本的研究[J].经济师,2015,4(06):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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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法律借鉴国际经验,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建立了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税法法律制度,适应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新税法法律的颁布,使得旧税法法律下的很多纳税筹划途径失效,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纳税筹划方式。了解新旧税法法律制度的差异,准确把握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方式和方法,对于企业节约税收成本,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新旧税法法律下,纳税筹划可选手段的主要差异有: (一)新税法实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新税法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纳税人的身份和税收待遇。这就使得旧税法下,通过变身为外商投资企业如设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借用外籍人士成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等来避税的手段失去了作用。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了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收优惠政策从“区域调整为主”转为以“产业调整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这使得旧税法下通过选择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为注册地,利用这些地方的低税率来达到避税的手段失效。新税法中税率的区域差异基本消失,使得选址经营已经失去了税务筹划的意义。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申报时附送报告表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特设“特别纳税调整”一章,明确规定企业纳税申报时,应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同时,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即强化了对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的检查力度,增加了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的难度。 以上是新旧税法下存在较大差异的规定,和企业的纳税行为息息相关,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因此,企业在新税法下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注意新旧税法规定的不同,适时的变化税收筹划的方式和手段,达到合法合理的避税。 三、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方式 颁布了新税法以后,虽然旧准则体系下有很多税收筹划手段失效,但新税法下依然保留了很多税收筹划的空间。因为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所以我们重点讨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方法。下面简要的论述可选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 (一)利用不同产业投资的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废除了税率的地域差异,规定了税率的产业差异,对从事国家规定的产业和项目,给予很多优惠措施。如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照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所得实行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减按15%的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产业优惠政策来实现税务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二)调整企业的设置方式,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对集团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提供了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集团企业可以按照经营情况的现状,对盈利状况比较好的行业、所属分公司设置成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分公司,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下,可以减按20%的税率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利用税前扣除项目的变化来避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对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实行加计扣除的措施。企业可以利用这两条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投入,开发新产品,提升企业发展的新技术,既可以为企业的发展寻求到更大的空间,同时又可以享受到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一举两得。在招聘企业员工时,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适量的吸纳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员,从事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既节约了成本,又为社会排忧解难,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接上面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交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交纳增值税,而交纳营业税。对混合销售行为,交纳哪种税对纳税人有利呢?可以用增值率的计算来进行判别。现设定,W为含税销售额增值率,M为含税销售额, P为含税进货额,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则增值率可表示为:W=(M-P)÷M×100%应纳增值税税额=M×W÷(1(17% )×17%应纳营业税税额=M×3%若交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相等,则下式成立:M×W÷(1(17% )×17% =M×3%经过计算得出:W=20. 65%即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20. 65%时,两者税负相同,当企业含税销售额增值率高于20. 65%时,则交纳营业税的税负比交纳增值税的税负轻;当企业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低于20. 65%时,则交纳增值税比交纳营业税的税负的税负轻。按上面的计算公式同理计算,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时,纳税平衡点为34. 41%;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时,纳税平衡点为20. 08%;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时,纳税平衡点为43. 46%。依据上述计算结果,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确定应税行为的性质以降低税负。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一)利用存货计价方法筹划。对于生产型中小企业来说,原材料的耗用是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商品销售的中小企业来说,存货的成本最为重要,因此存货的处理是纳税筹划的着眼点之一。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其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引起当期销售成本的数额有所不同。所以企业可以选择一种方法,使得当期计算的销售成本最大,这样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就小,应交的所得税就少。(二)利用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纳税筹划。一般来说,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能够使用的年限,由于使用的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折旧方法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这使得固定资产的折旧容纳了很多人为的成分,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很大的空间。正常企业(不享受“几年免几年减半”)缩短折旧年限、或用加速折旧法有利于成本加速回收,可以使后期成本向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向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就会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但对于享受优惠的企业(如有些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选择应该与正常企业刚好相反,折旧年限长,在减免税期间提取的折旧就少,应纳税所得额大,享受的优惠就多,优惠期满后的折旧就多,应纳税所得额就小,应交的所得税就少。所以企业一定要事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四、营业税的纳税筹划(一)对营业行为进行筹划。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进行合作建房,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拥有的土地,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在实际操作中两种方式:一是纯粹“以物易物”方式,二是“双方组建一个联营企业”方式。两种方式因具体做法不同导致交纳的营业税也不同,例如:A、B是两个依法成立独立核算的内资企业,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合作进行商品房开发。合同约定A企业提供土地使用权,B企业提供资金,商品房建成后,经评估该建筑物价值6, 000万元,由双方平分。(1)第一种做法:A企业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B企业,由B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A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该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应以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目计征营业税,应纳税额=3000×5% =150(万元)。(2)第二种做法:A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B企业以货币资金出资合股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合营企业C来进行房地产开发,房屋建成后,双方采用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现行营业税法规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提投资风险的行为,不交纳营业税。由于A企业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这样A企业就可少缴150万元户税款。(二)对应税项目定价进行筹划。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从事营业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与从事增值税、消费税规定的应税项目,在价格的确定上是有所不同的。营业税的征税项目以服务业为主,其价格大部分是明码标价的;而货物的销售,则多为经营双方面议价格。这样,就为营业税纳税人以较低的价格申报营业额、少缴营业税提供了可能。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以确定营业额是营业税纳税筹划的关键所在。例如:甲企业向乙企业出售旧设备一批,设备原值为2, 500万元,双方议定设备交易价为1, 500万元;同时进行专有技术转让,商定专有技术费为500万元。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为:应纳税额=500×5% =25(万元)。纳税筹划的做法:将技术转让费隐藏在设备价款中,多收设备费,少收或不收技术转让费,这样就可不交或少交营业税,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三)利用分解营业额进行筹划。营业税的特点是,只要有取得营业收入,就要交纳营业税,而不管其成本、费用的大小,即使没有利润,只要有了营业额,也要依法缴税。对此特点就可以通过减少纳税环节,分解应税营业额,达到合理节约税负的目的。总的来说,中小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达到合理节约税负的目的。【参考文献】1.高萍萍.中小企业税务筹划方法探究.现代审计与会计,2006,12.李宁.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价格月刊,2005,83.蔡昌.税收筹划方法与案例.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我就发了这一篇,要是不够可以联系我.
1、选择低税负方案。一般来说,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低税负方案的选择又可分为税基最小化、适用税率最小化、减税最大化等具体内容。在既定纳税义务的前提下,除非有零税负点可供选择外,选择低税负点可以减少税款支付,直接增加税后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2、选择投资地区。国家税收法规在不同区域内的优惠政策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对外投资时,要考虑适用于投资区域的税收政策是否有地区性的税收优惠,从而相应选择税负低的地区进行投资。3、选择递延纳税。税款的滞延相当于提供给企业一笔同税款数额相等的无息贷款,从而改善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延期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相应减少了实际的纳税支出。递延纳税包括递延税基和申请延缓纳税两个方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递延纳税取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增加税后利益,对企业财务管理分析来说,可以获得机会成本的选择收益。4、在会计准则许可的范围内,选择实现“低税负最优方案”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允许对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选择,比如企业可以选择材料的计价方法,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选择费用的分摊方法等。拿材料的计价来说,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企业选择不同的材料计价方法,对企业的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很大。5、避免因税收违法而受到损失。根据税收筹划最终目标的要求,在税收筹划时不仅不能选择偷税,而且要随时注意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税收风险”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最终目标。中小企业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它表明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将会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这也是中小企业不断走向成熟、走向理性的标志。同时,从经济运行的客观效果看,税收筹划也正是政府运用税收杠杆引导中小企业,使企业按政策倾斜的方向实现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项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企业的管理者不仅要着眼于税法的选择,更重要的是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企业决策者有时还需将税收筹划与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考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还应注意到: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长期性、预见性等特点,而国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都在不断变化,所以,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风险与收益并存法规引用《 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关于新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摘要: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这就要求在税收筹划时,要根据企业具体的实际情况,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以便随着国家税制、税法、相关政策的改变及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项目投资,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税收筹划;依法纳税;合理避税;价值最大化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和前提条件 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作出事先筹划和安排,合法地减轻甚至免除自身承担的或额外的税收负担,从而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 由于税收筹划是以遵守税法规定为前提,因此具有合法性。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依法纳税、依法尽其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具体税种的法规条例,应按时足额交纳税款。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二、税收筹划的本质特征 1.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税收筹划是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它与避税、偷税有本质上的差别。避税是钻法律的空子,是与道德规范相违背的;偷税是既违背道德又违反税收法律,是政府严加惩处的行为;而税收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是纳税人对税法进行精心研究和比较后进行纳税最优方案选择,既不违法也符合道德规范,是税收政策加以引导和鼓励的。 2.税收筹划的前瞻性 税收筹划是一种指导性、科学性、预见性极强的管理活动,其目的是减少纳税支出,使其意义达到最大化。纳税人在各种经营活动发生之前,事先对各种方案的税负作出预测,根据测算结果确定经营行为的选择、决策。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这在客观上提供了纳税前事先作出筹划的可能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经营、投资、筹资等经营活动的方式、数量作事先安排和筹划,它有别于纳税义务发生后采取各种办法少缴税的偷税行为。 3.税收筹划的时效性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各种经济现象变得越来越复杂,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作为调节纳税人税收缴纳的税收法律,也在不断调整变化和完善中。这就要求税收筹划必须立足现实,准确把握当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发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税收筹划方案,以获取有利的筹划时机和更大的经济利益。 4.税收筹划的综合性 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的全盘工作,在对某税种进行筹划时,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高与低,不能一味为追求某一税种税负最轻而不择手段。这样的话,经过税收筹划,虽然某个税种税负下降了,但其他税种可能负担更重了;可能前期税负减轻了,但后期税负更重了。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把握全局,综合衡量,以求整体税负最轻、长期税负最轻,防止顾此失彼,前轻后重的现象。 5.税收筹划的专业性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国际经贸往来日益频繁以及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世界各国的税收法律也越来越复杂,单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在这个大背景下,作为专业的税务代理、税务咨询机构应运而生。在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咨询公司等纷纷开办和发展有关税务筹划的咨询业务,说明税收筹划越来越呈现专业化的特点。 三、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1.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筹资环节的纳税因素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而且还会影响到筹资成本,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在资本结构的构成中,利用留存收益和发行新股筹资,由于经营者和所有者的统一,存在着双重征税问题,所以税负最重;通过举债筹资,作为成本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所得税,但是这类方式风险较大。按照税法规定,通过发行股票、留用利润自我累积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股息支付不能作为企业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通过发行债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企业的负债。负债产生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利润中扣除。企业筹资方式不同,会影响到作为税基的净利润,进而影响税负水平。因此,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在息税前投资收益率大于负债成本率的前提下,负债比率越高,额度越大,其节税的效果越明显。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负债比例获得更多的收益,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从而使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当然,负债比率并非越高越好,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和融资成本会加大。当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时,负债反而达不到节税目的。
大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分析论文
摘要: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伴随着经济的增长,我国的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在这些企业中,大型企业发展壮大的速度更是迅猛,从而使这些大企业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支柱力量。由于大企业已经成为了我国财政收入的骨干,使其在我国的经济中成为不可或缺的力量。那么在税收管理中,对大企业进行专门管理,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是符合我国财政经济状况的改革措施,也是同国际接轨的改革措施。
关键字: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目录
1绪论
选题背景与意义
选题背景
选题意义
文献综述
国外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研究
国内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研究
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研究内容
研究方法
2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基本理论分析
大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大企业的标准和概念
大企业的特征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
风险的概念
风险管理的内涵
大企业税收风险的内涵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
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税务机关对大企业实行有效管理的必然要求
可以使税务机关公平与平等对待纳税人
可以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效率
可以降低征税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可以帮助企业完善内控机制,提高税收遵从度
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水平
可以使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管理更为规范
3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
创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制
形成了专业化的大企业风险管理模型
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纳税检查工作
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化架构基木成型
签订遵从协议
开展业务培训与国际交流
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偏离初始目标
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构体系
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体系及指标不完善
大企业税收风险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征管部门内部职责不清,税收风险管理效率不高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短缺
4国外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DECD风险管理规范
税收风险管理的内容
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
澳大利亚以及荷兰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做法
两国大企业的界定
两国大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机构设置
两国大企业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内容
经验与启示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管理与服务并重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构独立行使职责
制定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和程序
对纳税人采取差别化管理
注重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应用
注重人才培养与储备
5完善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
完善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降低大企业税收风险
建立以纳税服务为前提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统一的大企业管理机构
提高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
加强部门间沟通,提高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效率
完善对大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降低大企业税收风险
建立统一的风险评估程序和标准
建立全国联网的基础信息采集和运用数据库
结论
从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开始,从总局到各地税务机关都在不断的探索应该对大企业如何进行管理,至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明确了税务机关的大企业管理机构对大企业的管理主要是对这些大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从2009年至今,我国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绩。使我国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不仅从无到有,而且在工作的诸多方面都能与国际接轨,使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管理有的放矢。但是我国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必竟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
因此构建一套全国统一的完整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规范,成为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国外有很多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摸索和研究,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下属财政事务委员会(简称CFA)的研究,它们在对OECD各成员国风险管理的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税收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这个指引现在已经成为各成员国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范本。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这一领域都有多年的实践经验,积累了非常多非常好的方法和经验。澳大利亚是较早对大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国家。1994年该国就成立了大企业与国际管理局,开始尝试对大企业进行税收风险管理。荷兰税务局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方式是通过对企业内控机制的.判定来实现的。这些都为完善我国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了思路与借鉴。
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通过对现行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情况的分析,指出现阶段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的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 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简要指出当前国内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从而引出木文的研究内容。
第二部分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基本理论分析。 主要介绍大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及内容,并指出我国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第三部分为我国目前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主要分析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在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实践中取得的实际成效,以及目前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偏离初始目标、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构体系、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体系及指标不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税收征管部门内部职责不清,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效率不高以及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短缺等。
第四部分为国外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结合澳大利亚、荷兰等国的大企业风险管理经验以及OECD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范本,阐述外国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部分为完善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的建议。本文从建立以纳税服务为前提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建立统一的大企业管理机构、提高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加强部门间沟通,提高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效率、建立统一的风险评估程序和标准、建立全国联网的基础信息采集和运用数据库这几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最后一部分为对全文的小结。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篇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研究》 摘 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所以扶持中小企业就变成了政府的重要政策,其主要宏观调控手段就是通过税收政策。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 经验 ,谈谈现阶段对中小企业所实施的税收政策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几点浅薄的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地位和作用;存在问题;建议 在我国,中小企业就是为了满足人们和社会的需要,按照国家的政策给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基本上都是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中小企业蓬勃发展,解决了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使税收迅速增长,城乡建设开启了新的局面。虽然中小企业为国家为人民带来了很多益处,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资金的投入、人才引进欠缺,资源无法得到很好的利用等问题,使得中小企业成为了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国家政府部门伸出援助之手,多制定一些扶持政策,虽然目前政府部门已经采取了很多 措施 ,但是税收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功能和积极作用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 1 目前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中的缺陷 增值税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在现行的税法中,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额是按照所销售的货物或者是应税劳务并按照规定税率进行计算征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所需的专用发票不能自己开,要是企业需要,必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然后代开,应纳税额是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这种税收政策给中小企业的纳税人会增添很多税收方面的负担,隐形抬高了时间成本,很多购货方没有足够的进项税额抵扣就不愿意购买中小企业的货物,那么他们生产出的产品就会滞销,卖不出去,导致资金周转不开,阻碍发展甚至停产倒闭。 所得税中的缺陷 目前我国的税法,对于企业类明文规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中小型企业为百分之二十,需要国家重点扶持有关高新技术类的企业是按照百分之十五来征收所得税的。但是规定了中小企业的范围条件:工业企业,每一年度要缴纳的所得税总额不超过三十万,企业内的从业人员不能超过一百人,并且总资产不能超过三千万;其他企业,一年度要缴不超过三十万的所得税,企业内部员工不能超过八十人,必须是不超过一千万的总资产。但是从上面的规定范围看,政策中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只是一少部分企业,形式单一,并且一些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是无法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时 方法 单一,并有着较长年限。现在的税法中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使用的计算方法是直线法进行准予扣除,企业的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最低为十年。但现实中因为科技更新换代较快,设备的更换频率提高,那种单一的直线折旧法已经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的步伐,可是如果用加速法进行折旧计算或者是把折旧年限进行缩短,纳税人就得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的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给国家税务局进行审批,这样做程序很复杂,现实操作更是困难重重。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以及将企业未分配利润直接转增资本的部分,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百分之二十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加重了扩大投资的税负,影响中小企业股东再投资的积极性。 中小企业没有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优化型企业等虽然已经制定了很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具体的执行部门没有完全落实国家的税收政策,相关媒体也没有对税收政策进行大力宣传,最后导致部分企业因为不知道或者是了解不全面而没有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更不知道如何来办理流程,所以在实际中没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优惠政策的企业太多。 2 改进税收政策的几点建议 建立较为稳定的税法体系,提高宣传力度和税法的落实度 要尽量避免现在税法中任意增添文件、随性篡改条例与细则,导致税法不稳定的弊端。同时当出台新的一种税法时,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做好宣传和讲解,比如媒体和报纸等,税务机关部门还应该考虑到对企业的管理者、企业中的财务人员组织定期学习或者是培训,使得税收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户,人人知晓。 完善增值税制度 ①对于小企业的纳税人适当放宽自开增值税方面专用发票的权利,要是小企业的纳税人在生意来往中必须要开增值税发票,并且能够及时提供很完整和准确的必备纳税资料的企业,应该允许他们参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发票,取得发票的购货方也允许抵扣进项税,以保证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正常经济交往。 ②按照每个区域的实际经济水平情况,授权各地可以适当去调整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我国地域广大,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参差不齐,相差较大,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一特点,授予各省市自治区一些特权,结合当地的实况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调整本地方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达到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目的。 改革所得税制度 ①尽量缩短固定财产在折旧上的年限,可用折旧加速法,提升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如今科技发展飞速猛进,形式多样,要提升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必须使用新技术,购买高科技设备,这样才能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日本是世界上的经济大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折旧法很灵活,第一年能计提的折旧为百分之三十,可以缩短新兴产业的折旧期限,能缩到四到五年。我们国家也可以借鉴外国的先进做法,在折旧年限上多结合当前的形势,适当缩短。 ②要想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就要多鼓励自有资金的大量投入,然后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部门要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在一定的时期内减免税收或者是低税率,促使中小企业发展。 完善税收征管,优化服务体系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整改纳税服务体系,适当进行优化,比如简化申报手续,根据实情设置征管期限,多为中小企业的利益考虑,创造好的纳税环境。制定措施时应周全考虑,细化方案,并多做 市场调查 ,结合实情对症下药。还可以建立税收辅导班,号召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账务人员参加培训。 3 结语 总的来说,正确的税收政策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从而提升国民生产总值,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帮助人们提升生活水平,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
浅析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摘要】众所周知,通过纳税筹划,可令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效益。但我国税收种类繁多,税收立法层次不高,税收政策变化频繁,使企业的纳税筹划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本文主要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实施条例所谓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利益。因此,税收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的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笔者拟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一、何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销售收入额扣除成本、费用和缴纳流转税金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享受现有税收优惠照顾,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益,成为每一个企业经营者慎重考虑的问题。这就是通常所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要点(一)从成本费用方面进行税收筹划1.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寡取决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2.选择费用分摊方法。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主要费用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这些费用的多少将会直接影响成本的大小。同样,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也会扩大或缩小企业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因此企业可选择有利的方法来计算成本。但是,采用的费用摊销方法必须符合税法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税务机关将会对企业的利润予以调整,按调整后的利润计算并征收应纳税额。3.选择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折旧作为成本费用的一个重要项目,具有抵减所得税的作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下文简称《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第六十条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日益完善,企业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越来越小。但《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这意味着,企业出于自身实际情况的需要,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兼顾成本效益原则,仍可选用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以减轻本企业的所得税支出,达到节税的目的。(二)从企业销售收入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些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1.利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应将研究开发支出与其他支出分别核算,以便充分利用此项政策。2.选择就业人员从而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对安置残疾人员又作出了具体规定: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含),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应合理安排残疾人员,特别是安置残疾人员已达到一定比例但未达到的企业,有时通过增加少量残疾人员就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3.特殊设备的税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这些专用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上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目前国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企业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也越来越大,因此,要充分利用该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另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还有很多,如企业承包一定要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核算,避免因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对于业务招待费用,要严格控制,对用于会议的开支要严格程序,避免挤占招待费用;对外捐赠支出要完善手续,以享受税前扣除等等。●【主要参考文献】[1]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五次会议.企业所得税法.2007-3-16.[2]国务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11-28.[3]财政部第33号令.企业会计准则.2006-2-15.
浅谈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摘要】税收作为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实际经营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负,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这对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对中小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现行缴纳的三个主要税种进行了筹划分析。【关键词】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税负【作者简介】张流柱(1970~),女,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注册会计师纳税筹划是指企业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以减轻税负为目的,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谋划和对策。一、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经贸委的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约有1, 1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国内生产总值、实现的利税和外贸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0%、40%和60%,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在2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中76. 7%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所以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活动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是一个复合税制体系,包括关税在内共开征20余种税,在这些税种中,一般的中小企业要交纳五、六种甚至十多种税。在中小企业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中,税收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其数额多少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所以在科学进行纳税筹划,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是十分必要的。笔者在2006年12月对湖南浏阳地区二十多家中小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过统计,约有80%的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筹划有所了解,但不知如何进行处理,有10%的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筹划了解很少;在这些企业缴纳的税款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这三税之和占总税款的90%左右,所以笔者认为中小企业应将这三个税种做为筹划重点。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一)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税款计算和缴纳管理方法,其税负状况存在着差异,所以,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利用这个差别,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以降低税负。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的增值税=当期的增值额×增值税率(17%或13%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的增值税=当期的销售额×征收率(4%或6% )。通过上述计算式,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上却并不完全如此。一般而言,对于进项税额较多的纳税人,作为一般纳税人其税收负担较轻;对于进项税额很少甚至没有进项税额的纳税人,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税收负担会较轻。具体来说,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利用以下几种方法,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以降低税负。1.增值率判别法。在增值税率相同的情况下,起关键作用的是中小企业进项税额的多少或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关系,与应纳税额成正比关系。增值率=(销售额-购进项目金额) /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17%×增值率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6%企业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时: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6%则平衡点为:增值率=6% /17%×100% =35. 2%因此,当增值率为35. 2%时,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5. 2%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相反,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重。2.可抵扣购进金额判别法。增值率=1-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假设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为X,则下式成立:销售额×17%×(1-X)=销售额×6%;纳税比重平衡点:X=64. 7%。因此,当中小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其销售额的比重为64. 7%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完全相同;当中小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其销售额的比重64. 7%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相反,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重。所以企业可以利用上述方法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以降低企业增值税的税负。(二)对销售行为进行筹划。在销售过程中,联合经营是纳税筹划的一个主要做法。所谓联合经营就是把独立的经营行为变为混合销售行为,以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则被称为混合销售行为。现行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遇,企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的产业越来越多,出现了众多的子分公司,企业集团化的特点已经非常明显。集团成员企业的增多一方面对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延长产业链,降低企业风险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对集团企业总部提出更高的管理要求,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如何利用集团企业的优势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降低整体税负水平成为越来越多的集团企业的研究方向。【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集团公司成员之间通常由于地域不同、税收优惠政策等的不同,内部企业间的征税税种、课征范围存在差异,税率高低不一,特别是由于企业总部掌握着高、新、尖技术而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也为集团公司的税收筹划创造了更多的空间。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针对目前广泛存在的母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享受减免税政策,而众多子公司由于受技术、规模等限制并无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由于税法对合并纳税的严格规定,很多母、子公司不具备合并纳税的条件,只能分别核算,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这些不能合并纳税的母、子公司来说,其之间的收支如果不进行合理筹划,就可能增加集团企业整体税负,通过以下方式合理运用母子公司税率差进行税收筹划将能
学术堂整理了一些纳税筹划的论文题目: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一:
1、“营改增”后的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法探讨
3、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4、基于企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
5、新常态下企业纳税筹划现状与措施研究
6、近两年建筑业财税政策变动及纳税筹划分析
7、大数据时代的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8、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9、企业纳税筹划管理与风险防控
10、新形势下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与具体策略研究
11、浅析纳税筹划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
12、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以白酒企业为例
13、全面“营改增”后购货对象选择的纳税筹划
14、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
15、债务重组纳税筹划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16、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7、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纳税筹划分析
18、关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分析
19、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营改增”下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探析
21、税收优惠政策视角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
22、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23、探讨纳税筹划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
24、论“营改增”对不动产租赁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25、在税收征管中识别纳税筹划的涉税风险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二:
26、从纳税筹划的特性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分析
27、现行财税制度下企业纳税筹划浅析
28、浅谈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2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以L皮革公司为例
30、现行财税制度下的企业纳税筹划
31、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3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初探
33、年终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
34、“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35、油气田企业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36、“营改增”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
37、高校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H大学为例
38、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基于财务管理视角
39、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关问题探讨
40、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浅议
41、营改增对物业管理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42、“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探析
43、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44、利用预算管理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45、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46、“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
47、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之纳税筹划
48、浅谈营改增后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49、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50、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以MYKJ公司为例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三:
51、“营改增”背景下我国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52、互联网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考——以增值税纳税筹划为例
5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运费的纳税筹划
54、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55、增值税新政下涉农企业纳税筹划
56、全面“营改增”下不动产业务纳税筹划利益分析
57、营改增背景下的集团财务公司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58、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与出售方式的纳税筹划剖析
59、进项税额抵扣视角下租入固定资产业务的纳税筹划——基于财税[2017]90号文件
60、所得税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
6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62、煤化工企业并购重组中纳税筹划的实践研究
63、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
64、“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实施路径
65、企业年终奖纳税筹划研究
66、关于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思考
67、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与对策
68、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69、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工业企业的影响以及纳税筹划
70、互联网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71、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规避问题研究
72、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以白酒企业A公司为例
73、集团公司战略下的纳税筹划
74、利用Excel进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以某事业单位为例
75、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思考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四:
76、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77、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务风险及纳税筹划
78、后营改增时期影视行业的纳税筹划思路
79、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80、纳税筹划在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81、“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82、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分析
83、新时期食品制造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84、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
85、浅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86、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研究
87、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88、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8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研究
90、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析
91、浅析影视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92、谈国有企业不同并购重组方式中的纳税筹划风险
93、工商业企业增值税改革后的纳税筹划——以甲商场为例的纳税筹划
9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筹划
95、“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问题
96、企业纳税筹划法律风险及其规避策略
97、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F大学为例
98、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
99、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00、浅谈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五:
10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析
10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讨
10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04、浅析制造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105、“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106、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
107、浅论事业单位工资薪金的个税纳税筹划
108、探讨“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的举措
109、基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的研究
110、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111、企业筹资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112、“营改增”减税效应对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影响
11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途径
114、“营改增”后交通物流运输业的纳税筹划研究
115、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及其风险防范
116、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问题探析
浅析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摘要】众所周知,通过纳税筹划,可令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效益。但我国税收种类繁多,税收立法层次不高,税收政策变化频繁,使企业的纳税筹划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本文主要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实施条例所谓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利益。因此,税收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的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笔者拟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一、何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销售收入额扣除成本、费用和缴纳流转税金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享受现有税收优惠照顾,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益,成为每一个企业经营者慎重考虑的问题。这就是通常所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要点(一)从成本费用方面进行税收筹划1.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寡取决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2.选择费用分摊方法。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主要费用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这些费用的多少将会直接影响成本的大小。同样,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也会扩大或缩小企业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因此企业可选择有利的方法来计算成本。但是,采用的费用摊销方法必须符合税法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税务机关将会对企业的利润予以调整,按调整后的利润计算并征收应纳税额。3.选择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折旧作为成本费用的一个重要项目,具有抵减所得税的作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下文简称《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第六十条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日益完善,企业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越来越小。但《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这意味着,企业出于自身实际情况的需要,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兼顾成本效益原则,仍可选用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以减轻本企业的所得税支出,达到节税的目的。(二)从企业销售收入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些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1.利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应将研究开发支出与其他支出分别核算,以便充分利用此项政策。2.选择就业人员从而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对安置残疾人员又作出了具体规定: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含),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应合理安排残疾人员,特别是安置残疾人员已达到一定比例但未达到的企业,有时通过增加少量残疾人员就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3.特殊设备的税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这些专用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上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目前国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企业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也越来越大,因此,要充分利用该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另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还有很多,如企业承包一定要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核算,避免因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对于业务招待费用,要严格控制,对用于会议的开支要严格程序,避免挤占招待费用;对外捐赠支出要完善手续,以享受税前扣除等等。●【主要参考文献】[1]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五次会议.企业所得税法.2007-3-16.[2]国务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11-28.[3]财政部第33号令.企业会计准则.2006-2-15.
关于新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摘要: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这就要求在税收筹划时,要根据企业具体的实际情况,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以便随着国家税制、税法、相关政策的改变及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项目投资,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税收筹划;依法纳税;合理避税;价值最大化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和前提条件 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作出事先筹划和安排,合法地减轻甚至免除自身承担的或额外的税收负担,从而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 由于税收筹划是以遵守税法规定为前提,因此具有合法性。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依法纳税、依法尽其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具体税种的法规条例,应按时足额交纳税款。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二、税收筹划的本质特征 1.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税收筹划是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它与避税、偷税有本质上的差别。避税是钻法律的空子,是与道德规范相违背的;偷税是既违背道德又违反税收法律,是政府严加惩处的行为;而税收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是纳税人对税法进行精心研究和比较后进行纳税最优方案选择,既不违法也符合道德规范,是税收政策加以引导和鼓励的。 2.税收筹划的前瞻性 税收筹划是一种指导性、科学性、预见性极强的管理活动,其目的是减少纳税支出,使其意义达到最大化。纳税人在各种经营活动发生之前,事先对各种方案的税负作出预测,根据测算结果确定经营行为的选择、决策。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这在客观上提供了纳税前事先作出筹划的可能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经营、投资、筹资等经营活动的方式、数量作事先安排和筹划,它有别于纳税义务发生后采取各种办法少缴税的偷税行为。 3.税收筹划的时效性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各种经济现象变得越来越复杂,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作为调节纳税人税收缴纳的税收法律,也在不断调整变化和完善中。这就要求税收筹划必须立足现实,准确把握当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发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税收筹划方案,以获取有利的筹划时机和更大的经济利益。 4.税收筹划的综合性 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的全盘工作,在对某税种进行筹划时,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高与低,不能一味为追求某一税种税负最轻而不择手段。这样的话,经过税收筹划,虽然某个税种税负下降了,但其他税种可能负担更重了;可能前期税负减轻了,但后期税负更重了。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把握全局,综合衡量,以求整体税负最轻、长期税负最轻,防止顾此失彼,前轻后重的现象。 5.税收筹划的专业性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国际经贸往来日益频繁以及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世界各国的税收法律也越来越复杂,单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在这个大背景下,作为专业的税务代理、税务咨询机构应运而生。在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咨询公司等纷纷开办和发展有关税务筹划的咨询业务,说明税收筹划越来越呈现专业化的特点。 三、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1.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筹资环节的纳税因素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而且还会影响到筹资成本,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在资本结构的构成中,利用留存收益和发行新股筹资,由于经营者和所有者的统一,存在着双重征税问题,所以税负最重;通过举债筹资,作为成本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所得税,但是这类方式风险较大。按照税法规定,通过发行股票、留用利润自我累积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股息支付不能作为企业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通过发行债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企业的负债。负债产生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利润中扣除。企业筹资方式不同,会影响到作为税基的净利润,进而影响税负水平。因此,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在息税前投资收益率大于负债成本率的前提下,负债比率越高,额度越大,其节税的效果越明显。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负债比例获得更多的收益,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从而使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当然,负债比率并非越高越好,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和融资成本会加大。当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时,负债反而达不到节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