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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信访矛盾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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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信访矛盾论文参考文献

信访与维稳工作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信访工作做好了,无疑为维稳工作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反之,信访工作做不好,维稳工作也就失去了保障 、加大了难度。做好当下信访维稳工作,我以为要把握“三个原则”、突出“四个重点”。所要把握的三个原则是:一要有民生情怀。信访问题既源于个别访员不讲理的情况,也有部分出于政府部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信访工作就是民生工作。要仔细研读每一封信,认真接待每一位群众,对待信访问题要区别对待,群众上访、越级集访才会减少,群体性事件才能得到控减,维稳才会有一个好的基础。二要有政策准绳。解决信访问题,决不允许乱开口子,决不允许花钱买平安,坚决纠正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错误做法。一些地方出现老上访户就是被个别执政者乱开口子、花钱买平安的言行,干扰了思维、混淆了视听。行,必须解决;不行,绝不妥协,领导干部对此态度一定要鲜明。三要有法治思维。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依法办事,涉法涉诉问题必须按法律解决,遇到上访人行为违法的时候要果断出手,执法从严、违法必究。工作中还需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底数要清。本地本部门究竟有多少突出的矛盾,主要负责人心中要有数;哪些是个性矛盾,哪些是群体性的矛盾,心中要有数。做到底数清不难,

社会保障伦理思想研究作为正在崛起的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存在问题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存在问题论文篇1 浅析社会新闻报道存在的问题 【摘要】社会新闻可以说是人们日常的生活调味剂,然而随着媒体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社会新闻的发展有些偏离了发展的轨道,低俗化的趋势渐渐扩大,社会新闻应有的功能正在被削弱,本文从掌握好报道题材的度、把握好报道形式的度、掌握好社会新闻娱乐化的度、把握好报道时机的度四个方面分析社会新闻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社会新闻;存在问题;发展策略 社会新闻可以说是人们日常的生活调味剂,有了这支调味剂人们可以在不知不觉中丰富自己的知识,积累信息资源,使自己日常交往中获得较大的交往空间,同时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认知方式,给人们的行为以指导。 但是随着媒体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社会新闻的发展有些偏离了发展的轨道,低俗化的趋势渐渐扩大,社会新闻应有的功能正在被削弱,社会新闻如何健康的发展,成为媒体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成为媒体重视的问题。 一、社会新闻报道存在的问题 第一,在报道中充斥了大量猎奇夸大的报道,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后果。夸张猎奇的报道媒体单纯为了吸引受众,而没有顾及社会影响的报道。 第二,对于许多犯罪和暴力的场面进行细致的描写,进行大肆渲染,营造了一种偏离真实社会环境甚远的媒介“拟态环境”,造成了社会成员对社会环境的认知偏差,认为自己生活在不安全的社会环境之中。 第三,有些社会新闻的报道时机不恰当,社会新闻虽然以日常的社会生活为主,但同样会对受众的认知产生影响,所以报道的时机不恰当同样不能起到引导受众认知的作用,反而会产生与此相悖的结果。 第四,报道题材多是些不痛不痒的事情,不能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社会新闻有很大的受众市场,具有很强的知识性、启发性和指导性,受众接受社会新闻是因为社会新闻可以给他们带来知识、趣味。若题材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能给受众带来新鲜的事物,就不会在受众中产生积极的影响,社会新闻存在的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二、社会新闻的发展对策 1、掌握好报道题材的度 社会新闻的选材要贴近生活,贴近受众,要报道百姓身边的事,关注百姓的日常生活。但不是鸡毛蒜皮的事都搬到新闻报道中,这样的新闻没有什么意义,不能给受众以启发和指导,同时还会使受众认为新闻报道是索然无味的。这样,在不知不觉中也会失掉受众。社会新闻要善于跟踪社会的热点、难点,并且要符合社会的道德标准。这则新闻故事要有它的道德准则,对于“英雄式”人物的报道曾是社会的报道热点,这些报道更是包含了道德的因素,激发人们的道德意识。 2、把握好报道形式的度 竞争的激烈使社会新闻的内容日趋庸俗化,黄色新闻、犯罪事件、暴力事件的报道占据了许多版面。报道的形式也配合这样的报道内容,标题采用多种形式加以突出,同时多种不适宜的词汇也出现在了报道的标题中。对报道内容的描写更是采用了细节化的描写,在描写许多暴力的场面时更是事无巨细,这样做很可能给一些人提供模仿的范本,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尤其是对一些青少年的影响更甚。 因此,把握好报道形式的度对新闻报道很重要,新闻的报道形式可以出体现一个媒体的风格,也就是其自身的特色,有自己的特色本身也是吸引受众的一个砝码。对于社会新闻,媒体在报道时可以采取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喜闻乐见并不等于肆意夸大和渲染,要站在受众的角度上,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抓住受众的心理,分析受众最可能的接受形式,而不一定要运用刺激人们视觉感官的字眼。 3、掌握好社会新闻娱乐化的度 社会新闻娱乐化程度把握的恰当可以吸引受众阅读新闻故事,同时还有可能起到寓教于乐的作用,凤凰卫视的著名主持人梁东说过:“娱乐的表达逼近可以给人带来快乐,也可以给人带来思考,而思考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但社会新闻娱乐化并不等于娱乐新闻,社会新闻娱乐化主要体现在表达方式方面,尽管有的社会新闻能够产生一定的娱乐效应,然而娱乐化程度把握不好,就会使新闻故事走向庸俗,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娱乐化的程度不仅表现在新闻故事的表达方面,还表现在对新闻故事的选取的“量”上。当一期版面上社会新闻的娱乐化的量超过一定的限度,会降低媒体自身的文化品位,同时也使在媒体自身的形象方面打个折扣。随着网络的发展受众获得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当一个媒体的新闻信息不能满足受众的需求时,受众自然会选择别的方式来获取信息。对一件事情受众有自己的认知和判断,他们需要的也不仅仅是娱乐化的社会新闻,他们需要有更多的知识性蕴含在里面,媒体不能再把受众看作是只知道追求娱乐的一群人。 4、把握报道时机的度 任何事情的出现都有它的原因,但任何事物的出现并不是都是符合时宜的,社会新闻虽然是发生在人们身边的日常事物,但对于它的报道也要讲究时机,时机不对就不能起到良好的传播效果,而且有可能使新闻变成虚假新闻。新闻讲求实效性,但时效性也要和现实性相结合,要做到有抢有压,这样才能使社会新闻的功能发挥到最大,而不会因为错误的报道时机产生了不利的社会影响。要做到把握好时机关键在于能够正确地分析社会环境,要符合社会的主流,能够使社会稳定发展。 三、结论 有一句话是“过犹不及”,在哲学中也将求对事物“度”的把握,因为超过一定的限度,事物的质就会发生变化,好事也许就会变成坏事。社会新闻目前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在各个方面把握新闻故事的度。因此,在社会新闻的发展过程中,要克服社会新闻中出现的问题,必须把握好度,使社会新闻健康发展,也使受众能到从中收获知识、得到乐趣、受到启发,获得多社会环境的正确认知。 【参考文献】 [1] 王浩, 金鑫. 深度:社会新闻不可缺少的本质[J]. 新闻传播, 2007,6. 社会存在问题论文篇2 试析我国社会监督存在的问题 摘要:社会监督在我国的作用越来越强,但许多方面不尽如人意。本文主要研究我国社会监督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中的原因,从而提出更好的完善方式。 关键词:社会监督;公民监督;新闻舆论监督 行政执法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环节。目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其中重要原因在于对执法环节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在中国,政治权力系统内部的对政治权力的监督,即政党监督和国家监督;政治权力系统外部的对政治权力的监督,即社会监督,它包括公民监督、社会团体监督、利益集团监督、新闻舆论监督。随着人民群众主体意识、参与意识的增强,以及行政执法公开性、透明度的提高,社会监督的作用会越来越强,但目前我国对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仍不尽如人意。 一、社会监督力度不够 1.公民监督意识淡薄,公民监督制度不完善 公民监督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申诉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实施的一种监督。显然,它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不具有严格的法律形式,也不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后果。但是,这种监督却能在很大程度上引起国家机关及有关国家监督机关、司法机关的注意,从而导致带强制性监督手段的运行。公民监督具有广泛性的特点,是整个监督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和基础,也是人民民主的体现。公民监督有利于推动民主监督,保证国家机关在决策及决策执行中的正确性方面起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防止权力腐败和确立社会公正。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不是一个完全的法治社会,还有相当多的人治现象存在,并且封建思想残余,公民科学文化水平不高,当权者打击报复现象屡见不鲜等等,这些都导致了我国公民要么无监督意识,要么监督意识淡薄,直接影响了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有效监督,致使权力滥用现象十分严重。他们有的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如部分公民知道自己有监督政府的权利,也明白应该对其监督,但受到一种所谓“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以及各种封建思想的影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消极态度。有的则不敢监督,不会监督。 有些公民由于畏惧当权者的权势,怕打击报复,怕惹祸上身,不敢监督,害怕监督。真正的公民监督意识应该具有大无畏的精神――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或国家、集体的权益,敢于直面当权者,敢于揭露其罪行。因此,我国应当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严惩腐败,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尽管我国公民监督意识的现状不容乐观,但也应该看到我国公民监督意识在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监督,这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此外,公民监督意识的淡薄与我国公民监督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也有很大关系。公民监督作为众多监督类型的一种,有其特殊的优越性,要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本途径是使其制度化、法律化。当前我国公民监督法制存在的问题有公民监督专门法的缺失,程序法的缺失,行政监察员制度的不完善,公民监督权利保障制度不完善等。这些法制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了公民监督的实效,从而影响公民监督意识的增强。我国目前已确立了信访制度、举报制度、批评建议控告及申诉制度,对实现公民的民主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社团监督疲软甚至缺失,利益集团监督不到位 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团体在社会监督中的作用,使之成为真正代表特定社会阶层的特殊利益对国家机关活动进行强有力监督的政治组织和团体。但是,多年来由于党政不分,导致了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团体的相对独立性的减弱,造成了社会团体的总体监督功能的退化。它们更多地注重如何保持与执政党及政府行为的一致性,而不注重代表特定阶层的特殊利益,其监督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从现实状况看,利益团体之间、利益团体与政府之间合作程度较高,社会性、非政治性特征明显,对政府和执政党的依赖性较强。这两个特征造成了我国利益集团监督的不到位。 这是因为我国利益集团进行有效监督的社会政治环境尚不具备。利益集团利益表达的对象是政府,希望通过表达本团体利益要求来影响政府的政策,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该集团的利益实现,并在利益诉求中监督政府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中是否公正、公平。 我国的政治结构正从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向民主政治体制转变,但在这个转变过程中,能够容纳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并在政治决策中进行利益平衡的政治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因而利益集团自身所具有的监督功能还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我国的利益集团一开始就被列入政府建制,成为政府管理部门的下属机构,具有内生型的依赖性和妥协性的特点,因而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意识比较薄弱,其监督功能只有在其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时候才能有效发挥。 因此,我国应加强和改善党对社团和利益集团的领导,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优化社团的结构,使社团有效实现利益表达和聚合;提高社团监督和利益集团的法律地位,调整社团监督和利益集团的内容和形式,加大他们的监督力度。 3.新闻舆论监督制约过多,效力发挥不够 在我国,新闻传媒是党和国家的喉舌,应该顾全大局,弘扬主旋律,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方针。但是,这也使大多数传媒,在对某些负面东西进行报道时,往往不够大胆,不够及时,不够完整,其舆论作用,给执法机关带来的影响和压力也就十分有限。而且,新闻舆论监督制约因素过多,首先是行政干预过多。较为重大的批评、揭露、监督等事项,都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缺乏必要的独立性,难以起到社会监督的先导作用。 其次是新闻舆论监督立法严重滞后。我国在新闻领域的立法相对滞后,对新闻实践中的种种行为和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这既使舆论监督缺乏法律依据,又使得一些记者在舆论监督中受到打击报复,监督主体不能有效地实行舆论监督。从现状来看,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发展较快,舆论监督在我国政治监督机制中的地位正逐步上升,但是要仍要对新闻舆论监督进行完善。首先要寻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其次,要建立完备、合理的新闻法律制度。加快新闻舆论监督方面的立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具体地规定舆论的监督权、审稿权、批评权和采访、报道程序、方法以及侵权责任等,以此扩大新闻舆论监督的范围,加大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增强新闻舆论监督权威性和实效性。这样才能更好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监督渠道不畅 当公民采取正常渠道进行监督时,如果渠道不畅通,即无处进行申诉、控告、检举或者所反映的问题未能及时给予答复或进行处理,这种监督就会转入非正常渠道,如在政府门前静坐、阻断交通等,就是这种非正常渠道的外在表现形式。监督渠道的不畅会严重挫伤公民监督的积极性,不利于公民监督意识的增强。有些群众因个人问题,到同级或越级上访,往往得不到认真受理,或受理了又不及时处理,致使他们失去监督信心。由于群众监督少,给行政执法部门造成的压力也就很小。 在我国的一些地方和部门,表面上看举报箱、举报电话、信访渠道、领导干部接待日等制度样样齐备,但举报箱几个月乃至半年不开启,信访部门压信、丢信更是常事。信访是我国人民群众民意表达的一种最为普遍的方法,但实践中却存在庞大的群众信访量与少数立案解决的矛盾。而且信访权力的有限性、效率的低下性与群众获取救济的热望有较大差距。 我国合法的权利救济机制很少,信访几乎成为权利救济的主要渠道,但由于我国信访部门不是一个专门的机构,更不是司法机关,而是在各级国家机关内部设立的一个部门,缺乏对职能部门的约束力,且与司法监督等其它监督形式协调性差,脱节现象严重。信访部门处理问题的手段只是受理并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并不保证问题的解决,其权力的有限性与效率的低下性显而易见。而信访效率的低下性必然造成大量群众权利救济得不到实现。因此,为了畅通监督渠道,应当用法律制度明确社会监督的职能;强化干部队伍的监督,改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 强化公民监督同人大监督的结合,建立人大监专员制度;保障信访渠道畅通,成立专门部门处理信访案件。 三、政府行为透明度低 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是增强政务活动的透明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这既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也是防止腐败的有效手段。因此这要求政务公开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展开,但不可否认的是政务公开在推行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从政府行政的运行机制来看: 1.至今还没有一套相对完善而有效的政务公开条例和财产申报制度; 2.政务公开的操作性程序仍没有确立。虽然公开方式繁多,但没有统一的规定,缺乏统一的内容和标准,权利主体不能明确知晓权力机关针对什么内容、会以何种方式去公开,而不能快速地了解自己想了解的信息资料; 3.政府行为透明度低,且越到上层透明度越低; 4.公开内容流于表面化、形式化。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多为行政结果,而非行政行为过程;二是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缺乏透明度;三是某些公开只起装饰作用,无实质内容。 如公布的很多都是大家可以信手拈来的信息,即使有用,也只是对政府部门有利,服务范围小,而普通公民还是被排斥在外。很多机构进行信息公开其实是为了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仅仅是表面工作形式。另外内容陈旧,特别是政府的网络工程,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旧信息在上面。所以,在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制度的社会背景条件下,仅仅依靠主体机关的自觉性去公开有关的政务信息,不仅内容很难齐全完整,而且所公开的政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也都无法得到保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应当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及建立健全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责任追究制度等,才能排除我国政务公开中存在的困难,推动其向更深更广的层次继续发展。 从以上分析来看,我国社会监督还存在许多缺陷,社会主义理论所阐述的人民民主权利与人民民主权利的实际行使,还存在较大差距,社会监督的机制上还存在诸多不足,社会监督的功能没能充分地发挥出来,甚至有时呈现失监、虚监、弱监状态。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 [1]《我国社会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陆亚娜 江苏社会科学 2007年第二期 [2]《论公民监督意识》李红梅 曹军 李曼伟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汉文综合版)2007年第27卷第一期 [3]《我国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张勇刚 长沙大学学报 2008年7月猜你喜欢: 1. 我国当前社会存在的潜在问题及其分析论文 2. 社会不公平现象论文 3. 关于社会问题的论文 4. 当今社会现象论文 5. 浅谈社会道德现象论文

深圳基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困境与优化方案论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基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困境与优化方案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高涨,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面临的城市管理问题更加严峻。深圳市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统一由街道执法队履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然而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模式、执法依据、职责划分以及城管形象等四个方面,影响了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效能提升,本文基于这些问题,建议进一步理顺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精细化立法同时明确职责边界,建立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以便增强协同合作效能,加强市容巡查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另外借助深圳互联网的优势地位,打造“智慧城管”,不断提升城管执法水平。

关键词: 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1、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及问题

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存在双重管理、执法工作不够专一的特点

目前深圳市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分为市、区、街道三级,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全市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宏观层面的工作;区城管局将执法权委托给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即街道执法队,由街道执法队代为行使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全区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街道执法队因隶属于街道办,其人财物的资源配置权归街道党工委,这就一定程度上造成街道执法队归属双重管理的特点。这种双重管理的体制造成诸多弊端:一方面,具备人事管理权的街道办缺乏执法工作的专业素养,而指导业务的区城管局又不具备人事管理权,执法人员晋升研判的科学性有待商榷,这种双重领导的体制也促使街道执法队被边缘化,执法人员归属感不强,心理落差大,缺乏工作热情;另一方面,执法工作的专一性难以得到保障,街道办作为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事事都要属地管理,这就造成基层业务繁忙,而城市管理的范畴较广,街道执法队承担了很多与执法工作不相干的工作,事实上,街道执法队往往成为“脏活累活”的兜底部门。

城市管理缺乏国家层面的宏观立法,存在立法滞后的问题

在城市管理领域,国家尚未出台一部综合性的法律法规,街道执法队缺乏统一规范指导,深圳虽然作为经济特区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但仍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执法依据种目繁杂、不够明确,据统计,城管综合执法范围涵盖14类城市管理领域,有的城市涉及几百项具体事由,深圳市街道执法队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60余部,但部分法律法规包含的城管执法依据仅有几条,这往往造成基层执法人员心力交瘁。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城市管理问题也将越来越驳杂,但立法的滞后也给城管执法方面带来诸多尴尬,例如,对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楼顶种菜及居民区饲养信鸽问题,没有执法依据的街道执法队在处理时常常感到力不从心,通过劝导、调解等方式无法达到令人满意的结果,这不仅造成群众困扰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邻里矛盾不断加深,也容易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下降。

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协同合作能力有待加强

正是由于街道执法队缺少专业统一的执法依据,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来源分散,在职能划分时,往往将一些城市管理难题划分给街道执法队,例如深圳把黑煤气及非法办学机构的查处等工作划转给街道执法队,执法队员在接到一些工作时,有时都处于懵圈、力不从心的状态,不少执法队员都戏称城管执法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技能培训、统筹协调等工作。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一方面,由于一些事项在事前审批时缺乏实地调研,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存在较大的涉诉隐患,而街道执法队往往处在事后处理阶段,在处理相应纠纷时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以深圳市某街区营业的再生资源回收站为例,其注册经营地址在几个餐饮店之间,街道执法队经常接到臭味扰民等投诉,现场查看并无相关违法事项,但在餐饮店之间许可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站必定会影响群众的观感,容易造成恶意投诉;另一方面,由于街道执法队处于基层一线,地位较为弱势,在需要向各职能部门请求帮助时,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支持,经常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协同合作能力有待加强。

外包市容巡查员素质参差不齐,文明意识不强,造成城管形象比较负面

我国城管形象一直比较负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编外人员。深圳市市容巡查的业务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外包给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负责派遣市容巡查员到街道开展市容工作,但因为保安公司需要保持一定的利润空间,市容巡查员的待遇整体不高,因此招聘到的市容巡查员文化水平多为小学、初中学历,素质也参差不齐。整体来看,市容巡查员对于政策及工作的理解不够,工作中缺乏逻辑条理,给人工作不够专业的观感。同时,部分市容巡查员文明意识较差,在工作中不注意自身形象,存在开车横冲直撞、说话粗鲁、吃拿卡要等情形,给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抹黑,导致城管形象一直比较负面。此外,对于市容巡查员的腐败等问题,一直没有比较严格的惩戒措施,遇到此类情况往往是将其开除,但并不影响其后续的求职,因此无法对他们产生有效约束。

2、优化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主要对策

进一步理顺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在街道层面设置街道执法队是执法重心下移的具体举措,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管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基层力量薄弱以及执法效能不足的问题,但随之产生的弊端也不容小觑,如果这些弊端不能得以及时处理,将会影响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成效。要理清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的关系,城市管理是前置性的,而城管执法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不能因城管执法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而绕开城市管理,将所有事项统统通过城管执法来解决,这样不仅造成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而且也容易造成执法队伍的.执法效能降低。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体系和人才培养考核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激励作用,同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主体,倒逼执法队员负起责任、认真履职。

完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精细化立法,明确职责边界

一是在全国层面制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明确城管执法的依据和具体职责,各地方据此制定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避免出现各地各自为政的情况。二是在国家层面建立城管执法机构,形成从上到下体制鲜明的城管执法体系,明确城管的法律地位,加强全国统筹,可以参考生态环境部、文化旅游部的做法,这样在人员安排、职责分工、资金使用上就可以进行全面考虑,逐渐形成有序成熟的工作模式,从而摆脱“全国一盘沙”的城管执法现状。三是充分发挥深圳市经济特区立法权限的作用,不断推进精细化立法,深圳市作为改革前沿阵地,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外地人口多,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较高,容易产生很多新问题,但目前的法律法规存在滞后的情况,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立法机关要加强调研,通过主动发现、信访、座谈会等多种渠道了解当前城市管理中遇到的一些新问题,掌握群众诉求及执法人员的困扰,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建立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增强协同合作效能

要建立起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机制,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城市管理取得新成效。第一,加强街道执法队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司法机关具有终局性的特点,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建立协作配合的联动机制,共同营造不敢违法的强力震慑氛围,例如街道执法队没有控制人身自由的权利,但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暴力抗法的当事人,这就需要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在两者的联合行动下,才能有效让当事人配合执法。第二,加强街道执法队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街道执法队城管执法事项繁多,无法做到事事都专业,职能部门业务专一,在专业事项上更具有发言权,职能部门要主动下沉到基层了解一线执法情况,及时向街道执法队提供指导意见,对于街道执法队的协助请求也要及时响应。第三,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细化考核制度约束街道执法队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例如深圳市某区正在试行街道“平台统筹+协同监管”综合监督考核,街道对于一些常见的城市管理事项可以通过该平台启动协同监管,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办理,办理完成后双方可以互相评分,评定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这就大力推动了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也方便解决城市管理的顽瘴痼疾。

加强市容巡查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市容巡查员虽然是编外人员,但履行的是政府管理职能,同时也是最直接最频繁面对群众的群体,一言一行都代表了政府形象,要持续加强市容巡查员的管理,不断扭转城管的负面形象。首先,根据深圳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市容巡查员的待遇,拓宽选人渠道,不断提高市容巡查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其次,市容巡查员要向在编人员看齐,参照在编人员管理模式对市容巡查员进行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培训体系,不断培养专业的工作思路。最后,要完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市容巡查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树立工作典范,强化辐射带动作用,对于腐败等违反原则底线的市容巡查员,加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进而起到一定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依托深圳互联网优势资源,打造“智慧城管”

深圳处于互联网的最前沿,互联网意识十分普遍,具有浓厚的互联网氛围,要借助深圳互联网的优势地位,不断探索互联网在城管执法中的应用,依托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打造“智慧城管”,不断提升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既可以减少人力资源成本又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例如,户外广告是城市管理中最常见的事项,但因不同的户外广告审批备案的主体不同,加上没有统一平台查询审批备案情况,造成街道执法队信息不对称,在管理执法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同时开展经常的上门检查也容易造成当事人的反感,如果搭建起全市户外广告管理平台,开设小程序、APP等查询登记入口,对户外广告进行精准核查登记,那么就能有效提升管理水准,基层执法人员也可以从核查表格中解脱出来,大大减少工作负担,提升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张步峰,熊文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4(07).

[2]鲍魁.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究-以深圳市龙华区为例[D].深圳大学,2018.

矛盾论论文参考文献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矛盾”辨析及其意义 文章作者: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矛盾”辨析及其意义 ——纪念毛泽东诞辰111周年 苏伟 毛泽东首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其意义是伟大的。但我们对毛泽东使用“矛盾”概念的表述特点研究不够,致使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较严重的概念混淆。必须认清毛泽东多年来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亦从其特殊意义上使用矛盾概念的习惯,才能明确:“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应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相适应”的关系,又包括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由此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学说的指导意义,并可以得出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毛泽东首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近半个世纪以来,实践从正反两方面证明着其真理性,也要求我们更深刻、更全面地挖掘其理论内涵。当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只有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进行再认识,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指导意义,尤其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 一、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伟大意义与这一学说提出后实践曲折的理论原因 1.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意义 毛泽东以彻底的辩证法态度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建时期的社会关系,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其意义是伟大的。对此,我们党及我国理论界已有充分的论述(注:参见杨焕章等主编的《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1]、金春明等主编的《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2]、《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等。[3]),兹再概括如下。 第一,这一理论打破了“自身完全适合,矛盾出自偶然、来自外部”的形而上学社会主义观,进一步提示了社会主义的历史面貌和发展规律,从而使辩证法能够在社会主义中得到进一步的贯彻;使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面前不致缩手缩脚,而能居于主动的地位。 第二,这一理论科学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整体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体),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社会基本矛盾各方面的对立统一),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前社会主义社会的联系与区别(社会基本矛盾内涵的同一性与性质的差异性),这样,就为我们进一步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运动发展的运行机制,把衡量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合理性的根本标准,放到它们与生产力适合与否的关系上,从而,为我们党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环节以带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 第四,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非对抗性)和状况(基本适合基础上的矛盾),从而,为我们党指明了解决这些矛盾的基本途径——以发展生产力为基础,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不断解决之。 第五,这一理论的逻辑展开形成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从而,为我们党正确对待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2.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提出后实践发展曲折的理论原因 我国的历史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提出后遭到巨大的反复挫折,主要的理论原因,固然在于“跃进式发展生产力论”、尤其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论”等,违背了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然而,毛泽东未来得及对概括性极强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展开论述,而理论界对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及特点研究不够,致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较严重的概念混淆,进而,在应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过程中,出现了较严重的偏差,这一理论原因也不可忽视。 毛泽东对“矛盾”概念,多年习惯于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一般存在形式)上使用,亦从其特殊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个别存在形式)使用(本文第二节将展开论述)。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时,此特点仍然存在。他讲:“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4](p214)这里讲的“矛盾”,当然是普遍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这一矛盾,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既包括它们之间相适应的关系,又包括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毛泽东又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4](p215)这里讲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显然就不是普遍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而是特殊意义上的辩证矛盾,即不协调、有冲突的那类“冲突性矛盾”了。毛泽东还讲到:“在解决了这些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4](p215)同“问题”并列起来的“矛盾”,当然不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全部对立统一关系,而只是指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那一面关系了。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可知“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前者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后者只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那“部分”的对立统一关系。毛泽东在论述中没有明确地将它们区分开来,这是一个遗憾。当然,对于有基本的理论素养,知道“矛盾”这个概念有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之分,而辩证矛盾还有普遍意义、特殊意义之分的人来讲,自觉地区分它们并不难。所以,这一遗憾虽然给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带来一定缺陷,但并未给这一学说本身带来错误的理论内容。 3.附加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名义下的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值得重视 然而,正因为没有强调辩证矛盾概念的普遍意义与特殊意义的区分,在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过程中,我们便形成了一些教条式的理解,甚至形成了一些错误观点,并将这些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附加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名义下。主要的有以下两条。 第一,在看待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时,将“矛盾是动力”(矛盾双方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片面理解为“(不相适应那类)矛盾是动力”(矛盾双方部分的对立统一关系),因而片面强调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关系”的动力作用,未强调它们“相适应关系”的动力作用。有这样的以偏概全(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不相适应”的矛盾关系混同于全部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关系),故一再破坏初建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稳定性,一味地向“纯而又纯”的生产关系过渡,结果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再加上我们曾长期片面强调矛盾斗争性的动力作用,并且将矛盾的斗争性与社会斗争混同起来,为了使“矛盾”来推动世界和社会的发展,就千方百计地寻找矛盾冲突、直至制造矛盾冲突,为政治运动火上浇油、为历史悲剧推波助澜,因而使本应比以前社会更和谐的我国社会矛盾重重。这多年的教训,真是太沉痛了。 第二,在寻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矛盾的原因时,离开了与生产力的关系,将“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当作了唯一标准:凡具备完善社会主义性质的方面,就同生产力、同经济基础相适应;凡社会主义不完善和非社会主义的方面,就同生产力、同经济基础相“矛盾”。于是,在看待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和基本途径问题时,就容易忽略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而将“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重点。而生产力这个基础一旦被忽略,“社会主义制度”就容易成为一堆空洞的原则。而我们确实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简单化和僵化的理解——前者是“将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同起来,后者是将国有国营、计划经济的模式看成了不会同生产力产生矛盾的“完善部分”的核心,于是,就不能从僵化了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去寻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那些“不相适应”的矛盾的根源,而只能将眼光转到政治、思想等领域。这样,能找到的,只能是“意识形态矛盾”、“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等等了。结果,自然要以“革命”等方式来解决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了。从经济上的“一大二公”到政治上的“全面专政”,从思想上的“灭资兴无”到文化上的“横扫四旧”,抽象的社会主义原则贯彻得不少,但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反而愈演愈烈,在其基础上社会即不可能发展,亦不可能和谐,以致不得不进行全面的改革。 可见,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指导作用,必须清除上述附加到其名义下的错误观点。而清除工作的基础,就在于深化对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及特点的研究,更准确、更全面地理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 二、掌握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特点,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指导意义 1.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和特点 基于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真理性,时隔22年,邓小平强调:“关于基本矛盾,我看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5](p181)然而,也正因为总结了二十多年的正反两方面实践经验,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5](p182)尤其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后,要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性理论,就更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 怎样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呢?我认为,掌握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和特点,更准确、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是一条重要的途径。这也是消除上述附加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上的错误观点,消除在应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过程中出现的较严重偏差的理论原因,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更好、更直接地指导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辩证法大师毛泽东在论述“矛盾”问题时,一直多在两个涵义上使用“矛盾”概念。 其一,是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使用。如定义矛盾规律的论述——“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6](p299)如讲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6](p304)如讲“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等等。从提出“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到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毛泽东承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的基本观点,对辩证矛盾作了展开的论述。这是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主要用法。 其二,是从辩证矛盾的特殊意义上使用。如毛泽东许多次讲到对反动派要“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注:参见毛泽东:《论政策》[7](p763)和《中共中央关于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8]等。)如谈到民主革命时期的各地方实力派“虽然同进步势力有矛盾,但他们同现在国民党中央政府的损人利己的政策亦有矛盾,并想利用我们同顽固派的矛盾以达其政治上的目的”;[7](p746)如揭露蒋介石“企图以民族领袖的资格,站在国内各种矛盾之上”[7](p779),以维持国民党政府的统治;等等。这里的“矛盾”,专指政治上的对立和冲突,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毛泽东在讲违心地写歌颂斯大林的文章的原因时还说过:“不是出于内心,而是出于需要。人的生活就是这样矛盾的,感情上不愿写,但理智上不这样不行。”[9](p126)他还讲过:“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是它同人民也有一定的矛盾。”[9](p205)这里的“矛盾”,前者指感情上的冲突,后者指政治上的摩擦,也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毛泽东在论文艺问题时还讲过:“文艺就把这种日常的现象集中起来,把其中的矛盾和斗争典型化,造成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7](p861)他还说“处于没落时期的一切剥削阶级的文艺的共同特点,就是其反动的政治内容和其艺术的形式之间存在的矛盾。我们的要求则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7](p869)这里所讲的与“统一”相反的“矛盾”,仍然是不一致、不和谐等冲突意义上的矛盾,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摩擦、冲突、不协调意义上的矛盾,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矛盾的一种类型。而一致、协调意义上的统一,也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矛盾的另一种类型。毛泽东在讲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时讲:“它们都是一个统一体的矛盾着的两个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9](p299)这里讲的“矛盾”,也是“对立”的意思,是民主与集中这对矛盾中的“一半”关系(另“一半”即“统一”)。 毛泽东虽然从普遍意义上讲矛盾概念讲得更多,然而,从摩擦、冲突、不协调等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的意义上讲矛盾概念的地方,也不少。 此外,毛泽东还在逻辑矛盾意义上使用过“矛盾”概念,如设问:“怎样解释战争中提倡勇敢牺牲呢?岂非与保存自己相矛盾?”自作答曰“不相矛盾,是相反相成的。”[7](p482)等等。 当然,毛泽东讲矛盾概念时,理论重点肯定是放在普遍意义上的,亮点是坚持了寓于特殊性中的矛盾的普遍性原则。本文之所以摘录许多毛泽东对于特殊意义上的矛盾的论述,目的还是在于反衬性地强调本文的基本观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由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组成,既包含它们“不相适应”的关系,也含它们“相适应”的关系。这一观点,还可用毛泽东“差别就是矛盾”的重要论述来论证。 毛泽东在读《读书与生活》时,摘录了作者艾思奇这样一段话:“差别的东西不是矛盾,例如笔、墨、椅子不是矛盾。但如果懂得推移和变化的道理,就知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矛盾。”接着,对这段话写了评论:“根本道理是对的。但‘差别不是矛盾’的说法不对。应说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一个人坐椅摇笔濡墨以从事作文,是因人与作文这两个一定的条件把矛盾的东西暂时统一了,不能说这些差别不是矛盾的。……差别是世上一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故差别就是矛盾,这就是所谓具体的矛盾。艾的说法是不妥的。毛泽东意见。”[10]毛泽东的这段评论很重要:既然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那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无论在“相适应”的条件下,还是在“相矛盾”的条件下,都是有差别的,也就是说,在两种情况下都是矛盾的。这两方面情况的总和,才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全部内容。 2.再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理论结论 通过以上的再认识,可以得出两点结论。 第一,认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即“不相适应”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的观点,是不全面的。毛泽东提出这一学说时讲得很清楚:“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根据这个基本观点,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个命题,就应该理解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所讲的又统一、又斗争,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更包括它们“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这样看来,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即“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全部动力,而只是部分动力。另一部分动力,则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这种统一和斗争直接形成社会和谐的基础。当然,“相适应”的本质内容并不在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会产生“矛盾”,恰恰相反,“相适应”的本质内容就在于能够使这些“矛盾”通过社会主义自身不断得到解决,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断在更高层次上达到新的“相适应”。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全部的运动,即其“相适应”方面和“不相适应”方面全部的又统一、又斗争,形成社会和谐的全部基础。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矛盾不但在“空间”上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全部动力,而且,在“时间”上亦然。恰恰相反,如果这些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即在时间上驻留,它们还将成为发展的阻力。从而,成为社会冲突的基础。只有这些矛盾的全过程的运动,即“不相适应”关系向“相适应”关系的转变,才是发展的动力。在社会主义社会,消除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关系的基本方式是什么呢?是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基本矛盾运动的重要内容,就是要使社会基本矛盾的“不相适应”方面向“相适应”方面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讲,“矛盾是动力”、“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改革是动力”这几个命题才是近乎于等值的。 再从社会主体的角度看,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基本矛盾的社会表现形式是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则是人民内部矛盾。前者趋于对抗的尖锐,后者则趋于协调的加强。所以,对阶级社会而言,“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与“阶级斗争是动力”这两个命题近乎于等值;而对社会主义社会来讲,“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就与“和谐统一是动力”近乎于等值了。毛泽东指出:“在不断地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使社会主义内部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4](p213)只有这样的统一和团结,才能将一切积极因此调动起来,形成无比巨大的合力,将社会主义社会推向前进。由此可以再次证明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第二,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产生“不相适应”矛盾的原因归结为“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并且离开生产力的发展,单纯以理想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坐标,来衡量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的观点,也是违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精神实质的。毛泽东早就说过:“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还、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11]在这里,判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或相矛盾(不相适应)的根本标准——生产力标准——实际上已被提出来了。在毛泽东的正确思想基础上,邓小平明确地提出“生产力标准”,使理论又发展了一大步。 毛泽东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时讲到:“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适合生产力发展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4](p214)他还说过:“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而巩固新制度的基础,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4](p216)可见,生产力的发展是新制度巩固、完善之基础的观点,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重要内容。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变化的基础,即推动其“不相适应”方面不断向“相适应”方面转化(由于新的“不相适应”方面又会不断产生,所以这种转化是不断的)的根本动力,所以也可以说,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根源,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基础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杨焕章等主编.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3. [2]金春明等主编.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4]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9]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0]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1]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原文出处】探索 【原刊期号】200406

(1) 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充满着矛盾。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的运动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2)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3)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旧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根本不同的,它是非对抗性的矛盾,而不是对抗性矛盾。(4)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加以解决。毛泽东首次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矛盾运动特点和解决途径、方法等的论述,丰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学说;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改革奠定了哲学基础,提供了理论依据。

矛盾普遍存在,主要矛盾决定事物发展,次要矛盾属于从属地位,但主次矛盾之间可以转化。我们要首先抓住主要矛盾,但同时也不能忽视次要矛盾,要围绕中心展开各方面的工作,防止“单打一”。当今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决定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随着中国社会性质的变化,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开始转变为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而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各种社会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1840年至1949年的近代中国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其中前者是最主要的矛盾。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特点和基本国情,是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极端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给中国革命和建设带来了巨大影响,制约着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发展道路。

一、经典文献类: 1、《毛泽东选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3、《毛泽东文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93-1999年版。。 4、《刘少奇选集》上、下卷,人民出版社1981、1985年版。 5、《周恩来选集》上、下卷,人民出版社1980、1984年版。 6、《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1998年版。 7、《邓小平文选》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93、1994年年版。 8、《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二、研究著作类: 1、张静如主编:《毛泽东研究全书》(全五卷),长春出版社1998年版。 2、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893-1949),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 3、权延赤著:《走下上神坛的毛泽东》,中外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版。 4、龚育之等著:《毛泽东的读书生活》,三联书店1986年版。 5、黄允升等著:《历史怎样选择毛泽东》,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6、徐焰著:《军事家毛泽东》,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 7、李君如著:《毛泽东与近代中国》,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8、李君如著:《毛泽东与后毛泽东的当代中国》,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9、沙健孙:《五四运动与20世纪中国的历史选择》,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0、马启民:《国外邓小平理论研究评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11、【美】斯图尔特·R·施拉姆:《毛泽东的思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2、【美】本杰明·史华慈:《中国的共产主义与毛泽东的崛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三、经典著作 毛泽东著作: 1.《实践论》、《矛盾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反对本本主义》、《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毛泽东选集》第1卷) 2.《论持久战》、《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共产党〉发刊词》、 《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 3.《改造我们的学习》、《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3卷) 4.《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 5.《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革命的转变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毛泽东文集》第6卷) 6.《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毛泽东文集》第7卷) 7.《关于三个世界划分问题》(《毛泽东文集》第8卷) 邓小平著作: 1.《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中国的对外政策》、《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实现要靠政治路线来保证》、(《邓小平文选》第2卷) 2.《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国方针政策的两个基本点》、《我们的宏伟目标和根本政策》、《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对中国改革的两种评价》、《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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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常称这个法则 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

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 我们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 在矛盾中的地位。

苏联哲学界在最近数年中批判了德波林学派的唯心论,这件事引起了我们的极大的兴趣。德波林的唯心论在中国共产党内发生了极坏的影响,我们党内的教条主义思想不能说和这个学派的作风没有关系。因此,我们现在的哲学研究工作,应当以扫除教条主义思想为主要的目标。

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辨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

列宁说:“对于发展 (进化)所持的两种基本的观点是: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统一物分 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列宁说的就是这两种不同的宇宙观。

形而上学,亦称玄学。这种思想,无论在中国,在欧洲,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间内,是属于唯心论的宇宙观,并在人们的思想中占了统治的地位。在欧洲,资产阶级 初期的唯物论,也是形而上学的。

由于欧洲许多国家的社会经济情况进到了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生产力、阶级斗争和科学均发展到了历史上未有过的水平,工 业无产阶级成为历史发展的最伟大的动力,因而产生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

于是,在资产阶级那里,除了公开的极端露骨的反动的唯心论之外,还出 现了庸俗的进化论,出来对抗唯物辩证法。

所谓形而上学的或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这种宇宙观把世界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看成是永远彼此 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而这种增减和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即是由于外力的推动。形而上 学家认为,世界上各种不同事物和事物的特性,从它们一开始存在的时候就是如此。后来的变化,不过是数量上的扩大或缩小。

他们认为一种事物永远只能反复地产 生为同样的事物,而不能变化为另一种不同的事物。在形而上学家看来,资本主义的剥削,资本主义的竞争,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主义思想等,就是在古代的奴隶社 会里,甚至在原始社会里,都可以找得出来,而且会要永远不变地存在下去。

说到社会发展的原因,他们就用社会外部的地理、气候等条件去说明。他们简单地从事 物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否认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事物因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因此他们不能解释事物的质的多样性,不能解释一种质变为他种质的现象。

这种思想,在欧洲,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是机械唯物论,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则有庸俗进化论。在中国,则有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曾 经长期地为腐朽了的封建统治阶级所拥护。近百年来输入了欧洲的机械唯物论和庸俗进化论,则为资产阶级所拥护。、

出处:出自毛泽东的哲学著作《矛盾论》。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矛盾论》是毛泽东继《实践论》后写的一篇论述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辨证法关于矛盾规律的重要哲学著作,是《实践论》的姊妹篇。同《实践论》一样,原先是毛泽东同志为延安抗日军政大学作哲学讲演用的《辨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中的一部分。

在延安油印发表,书名是《矛盾论统一法则》。解放后,重新发表时,才定名为《矛盾论》,并在内容上作了较大补充、修改和删节。《矛盾论》是毛泽东同志继《实践论》后为同一目的而写的阐述唯物辨证法,特别是阐述它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的重要著作。

如果说《实践论》是以实践为基础,从认识论上揭露了“左”、“右”倾机会主义的思想根源的话,那么《矛盾论》则是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阐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关系,强调矛盾的特殊性。

从方法论上批判了“左”、“右倾”的错误思想,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全面说明和发挥了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所以,从理论上讲,《矛盾论》是对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的极为系统和深刻的发挥。

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思想在中国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社会生活的辩证法和错综复杂的矛盾运动在理论上反映,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认识论和辩证法。

《矛盾论》 毛泽东 (1937年8月)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们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苏联哲学界在最近数年中批判了德波林学派的唯心论,这件事引起了我们的极大的兴趣。德波林的唯心论在中国共产党内发生了极坏的影响,我们党内的教条主义思想不能说和这个学派的作风没有关系。因此,我们现在的哲学研究工作,应当以扫除教条主义思想为主要的目标。 一 两种宇宙观 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列宁说:“对于发展(进化)所持的两种基本的(或两种可能的?或两种在历史上常见的?)观点是:(一)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二)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着)。”列宁说的就是这两种不同的宇宙观。 形而上学,亦称玄学,这种思想,无论在中国,在欧洲,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间内,是属于唯心论的宇宙观,并在人们的思想中占了统治的地位。在欧洲,资产阶级初期的唯物论,也是形而上学的。由于欧洲许多国家的社会经济情况进到了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生产力、阶级斗争和科学均发展到了历史上未有过的水平,工业无产阶级成为历史发展的最伟大的动力,因而产生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于是,在资产阶级那里,除了公开的极端露骨的反动的唯心论之外,还出现了庸俗的进化论,出来对抗唯物辩证法。 所谓形而上学的或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这种宇宙观把世界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看成是永远彼此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这种增减和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即是由于外力的推动。形而上学家认为,世界上各种不同事物和事物的特性,从它们一开始存在的时候就是如此。后来的变化,不过是数量上的扩大或缩小。他们认为一种事物永远只能反复地产生为同样的事物,而不能变化为另一种不同的事物。在形而上学家看来,资本主义的剥削,资本主义的竞争,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主义思想等,就是在古代的奴隶社会里,甚至在原始社会里,都可以找得出来,而且会要永远不变地存在下去。说到社会发展的原因,他们就用社会外部的地理、气候等条件去说明,他们简单地从事物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否认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事物因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因此,他们不能解释事物的质的多样性,不能解释一种质变为他种质的现象。这种思想,在欧洲,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是机械唯物论,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则有庸俗进化论。在中国,则有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曾经长期地为腐朽了的封建统治阶级所拥护。近百年来输入了欧洲的机械唯物论和庸俗进化论,则为资产阶级所拥护。 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这样,唯物辩证法就有力地反对了形而上学的机械唯物论和庸俗进化论的外因论或被动论。这是清楚的,单纯的外部原因只能引起事物的机械的运动,即范围的大小,数量的增减,不能说明事物何以有性质上的千差万别及其互相变化,事实上,即使是外力推动的机械运动,也要通过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植物和动物的单纯的增长,数量的发展,主要地也是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同样,社会的发展,主要地不是由于外因而是由于内因。许多国家在差不多一样的地理和气候的条件下,它们发展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非常之大。同一个国家吧,在地理和气候并没有变化的情形下,社会的变化却是很大的。帝国主义的俄国变为社会主义的苏联,封建的闭关锁国的日本变为帝国主义的日本,这些国家的地理和气候并没有变化。长期地被封建制度统治的中国,近百年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正在变化到一个自由解放的新中国的方向去,中国的地理和气候并没有变化。整个地球及地球各部分的地理和气候也是变化着的,但以它们的变化和社会的变化相比较,则显得很微小,前者是以若干万年为单位而显现其变化的,后者则在几千年、几百年、几十年、甚至几年或几个月(在革命时期)内就显现其变化了。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自然界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唯物辩证法是否排除外部的原因呢?并不排除。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鸡蛋因得适当的温度而变化为鸡子,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各国人民之间的互相影响是时常存在的。在资本主义时代,特别是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各国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上的互相影响和互相激动,是极其巨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不只是开创了俄国历史的新纪元,而且开创了世界历史的新纪元,影响到世界各国内部的变化,同样地而且还特别深刻地影响到中国内部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是通过了各国内部和中国内部自己的规律性而起的。两军相争,一胜一败,所以胜败,皆决于内因,胜者或因其强,或因其指挥无误,败者或因其弱,或因其指挥失宜,外因通过内因而引起作用。一九二七年中国大资产阶级战败了无产阶级,是通过中国无产阶级内部的(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机会主义而起作用的。当着我们清算了这种机会主义的时候,中国革命就重新发展了。后来,中国革命又受了敌人的严重的打击,是因为我们党内产生了冒险主义。当着我们清算了这种冒险主义的时候,我们的事业就又重新发展了。由此看来,一个政党要引导革命到胜利,必须依靠自己政治路线的正确和组织上的巩固。 辩证法的宇宙观,不论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但是古代的辩证法带着自发的朴素的性质,根据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还不可能有完备的理论,因而不能完全解释宇宙,后来就被形而上学所代替。生活在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期的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对于辩证法曾经给了很重要的贡献,但是他的辩证法却是唯心的辩证法。直到无产阶级运动的伟大的活动家马克思和恩格斯综合了人类认识史的积极的成果,特别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合理的部分,创造了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这个伟大的理论,才在人类认识史上起了一个空前的大革命。后来,经过列宁和斯大林,又发展了这个伟大的理论。这个理论一经传到中国来,就在中国思想界引起了极大的变化。 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因此,具体地了解事物矛盾这一个法则,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 二 矛盾的普遍性 为了叙述的便利起见,我在这里先说矛盾的普遍性,再说矛盾的特殊性。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伟大的创造者和继承者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他们发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已经把唯物辩证法应用在人类历史的分析和自然历史的分析的许多方面,应用在社会的变革和自然的变革(例如在苏联)的许多方面,获得了极其伟大的成功,矛盾的普遍性已经被很多人所承认,因此,关于这个问题只需要很少的话就可以说明白;而关于矛盾的特殊性的问题,则还有很多的同志,特别是教条主义者,弄不清楚。他们不了解矛盾的普遍性即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他们也不了解研究当前具体事物的矛盾的特殊性,对于我们指导革命实践的发展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因此,关于矛盾的特殊性的问题应当着重地加以研究,并用足够的篇幅加以说明。为了这个缘故,当着我们分析事物矛盾的法则的时候,我们就先来分析矛盾的普遍性的问题,然后再着重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的问题,最后仍归到矛盾的普遍性的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恩格斯说:“运动本身就是矛盾。”列宁对于对立统一法则所下的定义,说它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精神和社会两者也在内)的一切现象和过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趋向”。这些意见是对的吗?是对的。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矛盾是简单的运动形式(例如机械性的运动)的基础,更是复杂的运动形式的基础。 恩格斯这样说明过矛盾的普遍性:“如果简单的机械的移动本身包含着矛盾,那末,物质的更高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命及其发展,就更加包含着矛盾。……生命首先就在于:生物在每一个瞬间是它自身,但却又是别的什么。所以,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这一矛盾一停止,生命亦即停止,于是死就来到。同样,我们看到了,在思维的范围以内我们也不能避免矛盾,并且我们看到了,例如,人的内部无限的认识能力与此种认识能力仅在外部被局限的而且认识上也被局限的个别人们身上的实际的实现二者之间的矛盾,是在人类世代的无穷的—至少对于我们,实际上是无穷的—连续系列之中,是在无穷的前进运动之中解决的。” “高等数学的主要基础之一,就是矛盾……” “就是初等数学,也充满着矛盾。……” 列宁也这样说明过矛盾的普遍性:“在数学中,正和负,微分和积分。 在力学中,作用和反作用。 在物理学中,阳电和阴电。 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 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战争中的攻守,进退,胜败,都是矛盾着的现象。失去一方,他方就不存在。双方斗争而又联结,组成了战争的总体,推动了战争的发展,解决了战争的问题。人的概念的每一差异,都应把它看作是客观矛盾的反映。客观矛盾反映入主观的思想,组成了概念的矛盾运动,推动了思想的发展,不断地解决了人们的思想问题。 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由此看来,不论是简单的运动形式,或复杂的运动形式,不论是客观现象,或思想现象,矛盾是普遍地存在着,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这一点已经弄清楚了。但是每一过程的开始阶段,是否也有矛盾存在呢?是否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具有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呢? 从苏联哲学界批判德波林学派的文章中看出,德波林学派有这样一种见解,他们认为矛盾不是一开始就在过程中出现,须待过程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出现。那末,在那一时间以前,过程发展的原因不是由于内部的原因,而是由于外部的原因了。这样,德波林回到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和机械论去了。拿这种见解去分析具体的问题,他们就看见在苏联条件下富农和一般农民之间只有差异,并无矛盾,完全同意了布哈林的意见。在分析法国革命时,他们就认为在革命前,工农资产阶级合组的第三等级中,也只有差异,并无矛盾。德波林学派这类见解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他们不知道世界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劳资之间,从两阶级发生的时候起,就是互相矛盾的,仅仅还没有激化而已。工农之间,即使在苏联的社会条件下,也有差异,它们的差异就是矛盾,仅仅不会激化成为对抗,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不同于劳资间的矛盾;它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巩固的联盟,并在由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地解决这个矛盾。这是矛盾的差别性的问题,不是矛盾的有无的问题。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新过程的发生是什么呢?这是旧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于是新过程就代替旧过程而发生。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新过程又包含着新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 事物发展过程的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列宁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模范地作了这样的分析。这是研究任何事物发展过程所必须应用的方法。列宁自己也正确地应用了它,贯彻于他的全部著作中。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的是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的、最普通的、最基本的、最常见的、最平常的、碰到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在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之中(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之中)暴露了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以及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叙述又向我们表明了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各个部分总和的自始至终的发展(增长与运动两者)。” 列宁说了上面的话之后,接着说道:“这应该是一般辩证法的……叙述(以及研究)方法。” 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学会这个方法,才能正确地分析中国革命的历史和现状,并推断革命的将来。 三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前面已经说过了。现在来说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 这个问题,应从几种情形中去研究。 首先是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带特殊性。人的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形式,因为除了运动的物质以外,世界上什么也没有,而物质的运动则必取一定的形式。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据。自然界存在着许多的运动形式,机械运动、发声、发光、发热、电流、化分、化合等等都是。所有这些物质的运动形式,都是互相依存的,又是本质上互相区别的。每一物质的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为它自己的特殊的矛盾所规定。这种情形,不但在自然界中存在着,在社会现象和思想现象中也是同样地存在着。每一种社会形式和思想形式,都有它的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 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例如,数学中的正数和负数,机械学中的作用和反作用,物理学中的阴电和阳电,化学中的化分和化合,社会科学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阶级和阶级的互相斗争,军事学中的攻击和防御,哲学中的唯心论和唯物论、形而上学观和辩证法观等等,都是因为具有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才构成了不同的科学研究的对象。固然,如果不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但是,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 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请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当着人们已经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的和僵死的东西,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我们的教条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就是,一方面,不懂得必须研究矛盾的特殊性,认识各别事物的特殊的本质,才有可能充分地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充分地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另一方面,不懂得在我们认识了事物的共同的本质以后,还必须继续研究那些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或者新冒出来的具体的事物。我们的教条主义者是懒汉,他们拒绝对于具体事物做任何艰苦的研究工作,他们把一般真理看成是凭空出现的东西,把它变 成为人们所不能够捉摸的纯粹抽象的公式,完全否认了并且颠倒了这个人类认识真理的正常秩序。他们也不懂得人类认识的两个过程的互相联结——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他们完全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不但要研究每一个大系统的物质运动形式的特殊的矛盾性及其所规定的本质,而且要研究每一个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长途中的每一个过程的特殊的矛盾及其本质。一切运动形式的每一个实在的非臆造的发展过程内,都是不同质的。我们的研究工作必须着重这一点,而且必须从这一点开始。 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去解决;殖民地和帝国主义的矛盾,用民族革命战争的方法去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共产党内的矛盾,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社会和自然的矛盾,用发展生产力的方法去解决。过程变化,旧过程和旧矛盾消灭,新过程和新矛盾发生,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因之而不同。俄国的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所解决的矛盾及其所用以解决矛盾的方法是根本上不相同的。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地遵守的一个原则。教条主义者不遵守这个原则,他们不了解诸种革命情况的区别,因而也不了解应当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这就只能使革命遭受挫折,或者将本来做得好的事情弄得很坏。 为要暴露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在其总体上、在其相互联结上的特殊性,就是说暴露事物发展过程的本质,就必须暴露过程中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否则暴露过程的本质成为不可能,这也是我们作研究工作时必须十分注意的。 一个大的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包含着许多的矛盾。例如,在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中,有中国社会各被压迫阶级和帝国主义的矛盾,有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有农民及城市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有各个反动的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等等,情形是非常复杂的。这些矛盾,不但各各有其特殊性,不能一律看待,而且每一矛盾的两方面,又各各有其特点,也是不能一律看待的。我们从事中国革命的人,不但要在各个矛盾的总体上,即矛盾的相互联结上,了解其特殊性,而且只有从矛盾的各个方面着手研究,才有可能了解其总体。所谓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就是了解它们每一方面各占何等特定的地位,各用何种具体形式和对方发生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关系,在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中,以及依存破裂后,又各用何种具体的方法和对方作斗争。研究这些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就是说的这个意思。我们的教条主义者违背列宁的指示,从来不用脑筋具体地分析任何事物,做起文章或演说来,总是空洞无物的八股调,在我们党内造成了一种极坏的作风。 研究问题,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所谓主观性,就是不知道客观地看问题,也就是不知道用唯物的观点去看问题。这一点,我在《实践论》一文中已经说过了。所谓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地看问题。例如:只了解中国一方、不了解日本一方,只了解共产党一方不了解国民党一方,只了解无产阶级一方、不了解资产阶级一方,只了解农民一方、不了解地主一方,只了解顺利情形一方、不了解困难情形一方,只了解过去一方、不了解将来一方,只了解个体一方、不了解总体一方,只了解缺点一方、不了解成绩一方,只了解原告一方、不了解被告一方,只了解革命的秘密工作一方、不了解革命的公开工作一方,如此等等。一句话,不了解矛盾各方的特点。这就叫做片面地看问题。或者叫做只看见局部,不看见全体,只看见树木,不看见森林。这样,是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的,是不能完成革命任务的,是不能做好所任工作的,是不能正确地发展党内的思想斗争的。孙子论军事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他说的是作战的双方。唐朝人魏徵说过:“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也懂得片面性不对。可是我们的同志看问题,往往带片面性,这样的人就往往碰钉子。《水浒传》上宋江三打祝家庄,两次都因情况不明,方法不对,打了败仗。后来改变方法,从调查情形入手,于是熟悉了盘陀路,拆散了李家庄、扈家庄和祝家庄的联盟,并且布置了藏在敌人营盘里的伏兵,用了和外国故事中所说木马计相像的方法,第三次就打了胜仗。《水浒传》上有很多唯物辩证法的事例,这个三打祝家庄,算是最好的一个。列宁说:“要真正地认识对象,就必须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媒介’。我们决不会完全地作到这一点,可是要求全面性,将使我们防止错误,防止僵化。”我们应该记得他的话。表面性,是对矛盾总体和矛盾各方的特点都不去看,否认深入事物里面精细地研究矛盾特点的必要,仅仅站在那里远远地望一望,粗枝大叶地看到一点矛盾的形相,就想动手去解决矛盾(答复问题、解决纠纷、处理工作、指挥战争),这样的做法,没有不出乱子的。中国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同志们所以犯错误,就是因为他们看事物的方法是主观的、片面的和表面的。片面性、表面性也是主观性,因为一切客观事物本来是互相联系的和具有内部规律的,人们不去如实地反映这些情况,而只是片面地或表面地去看它们,不认识事物的互相联系,不认识事物的内部规律,所以这种方法是主观主义的。 不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在其相互联结上,在其各方情况上,我们必须注意其特点,而且在过程发展的各个阶段中,也有其特点,也必须注意。 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非到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但是事物发展的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的阶段,情形又往往互相区别,这是因为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的性质和过程的本质虽然没有变化,但是根本矛盾在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上采取了逐渐激化的形式。并且,被根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是激化厂,有些是暂时地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是发生了,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来。如果人们不去注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人们就不能适当地处理事物的矛盾。 例如,自由竞争时代的资本主义发展为帝国主义,这时,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个根本矛盾着的阶级的性质和这个社会的资本主义的本质,井没有变化;但是,两阶级的矛盾激化了,独占资本和自由资本之间的矛盾发生了,宗主国和殖民地的矛盾激化了,各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矛盾即由各国发展不平衡的状态而引起的矛盾特别尖锐地表现出来了,因此形成了资本主义的特殊阶段,形成了帝国主义阶段。列宁主义之所以成为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就是因为列宁和斯大林正确他说明了这些矛盾,并正确地作出了解决这些矛盾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和策略。 拿从辛亥革命开始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的情形来看,也有了若干特殊阶段。特别是在资产阶级领导时期的革命和在无产阶级领导时期的革命,区别为两个很大不同的历史阶段。这就是:由于无产阶级的领导,根本地改变了革命的面貌,引出了阶级关系的新调度,农民革命的大发动,反帝国主义和反封建主义的革命彻底性,由民主革命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的可能性,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在资产阶级领导革命时期不可能出现的。虽然整个过程中根本矛盾的性质,过程之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性质(其反面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并没有变

论文参考文献引用的正确方式和误区:

一、属于学术不不端的引用方式

1、匿引

论文中引用了他人的学术观点、数据、材料、结构等而不如实、规范地标注出处,则有缺乏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或学术修养的嫌疑。

匿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论文的主要内容为剽窃或抄袭之物,文中列出的几篇参考文献是为了遮人耳目;

②作者为了证明自己的某一观点和理论的新颖性和独创性,故意不把引用的有关他人的重要论点和核心思想的参考文献列出;

③作者为了回避论文中某些观点的矛盾而故意隐匿有关文献。

2、滥引

作者故意把一些与论文主题关系不大或无关的文献作为参考文献,以装饰门面的行为。

3、崇引

作者为了某些需要(如抬高自己论文的地位和学术水平,或论文易于发表)而故意引用或仅引用名人或名刊资料的行为。

4、诱引

为了某种目的,诱导或迫使作者在论文中引用特定或某一范围内文献的行为。

诱引有期刊编辑部诱引和审稿人诱引之分,这一点一般是发生在打算投稿发表的论文上。

5、转引

作者没有亲自查阅某些原始文献,而直接从其他参考文献表中转录这些文献的行为。转引反映了作者对科研的敷衍态度和对文献引用的不负责任,是一种学术偷懒行为。著录参考文献时,应只限于作者亲自查阅和引用的原始文献,不应该转引。

6、曲引

根据自己论点的需要,对他人观点断章取义,进行不公正的引用或歪曲性评价的行为。

伪造、歪曲他人观点的行为,不仅直接造成引文误差,而且违反了《著作权法》中“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的规定,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二、正确引用参考文献的格式

1.学术期刊文献

[序号]作者.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2.学术著作

[序号]作者.书名[M].版次(首次免注).翻译者.出版地:出版社, 出版年: 起-止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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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标准

[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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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告

[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

9.电子文献

[序号]作者.电子文献题名[文献类型/载体类型].文献网址或出处,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三、引用的参考文献应具备哪些条件

被引用的参考文献主要有以下几种:

1、是关于具体的实验的方法;

2、是支持性或者有冲突的证据;

3、是比较有用的类似的文献;

4、是有历史背景的和有意义的文献;

5、引用文献要新: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文章的先进性;

6、引用高质量文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文章学术水平的高低,从总体上体现了该文章的科掌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7、提高自引文献量:作者自引是指作者引用了自己以前发表的文章作参考文献,期刊自引是指该期刊引用了该刊以前发表的文献。

8、引用文献要全:参考文献一定要全面,尽可能全面地引用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

9、多引期刊文献,少引书籍文献。

四、引用参考文献提醒

1、不能在不使用引号及给出完整出处的情况下,一字不漏地使用别人的文字。

2、至于重新编辑或重新叙述别人的著作中的文字,并将修改过的文字以自己的作品方式呈现,也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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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论文可参考文献

知网官网。茅盾(1896年7月4日—1981年3月27日),原名沈德鸿,笔名茅盾、郎损、玄珠、方璧、止敬、蒲牢、微明、沈仲方、沈明甫等,字雁冰,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矛盾论参考文献可以在百度搜索栏,输入“知网”字样,点击知网官网。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1]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2]。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们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苏联哲学界在最近数年中批判了德波林学派[3]的唯心论,这件事引起了我们的极大的兴趣。德波林的唯心论在中国共产党内发生了极坏的影响,我们党内的教条主义思想不能说和这个学派的作风没有关系。因此,我们现在的哲学研究工作,应当以扫除教条主义思想为主要的目标。 * 这篇哲学论文,是毛泽东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同一的目的,即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曾在延安的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作过讲演。在收入本书第一版的时候,作者作了部分的补充、删节和修改。 一 两种宇宙观 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列宁说:“对于发展(进化)所持的两种基本的(或两种可能的?或两种在历史上常见的?)观点是:(一)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二)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着)。”[4]列宁说的就是这两种不同的宇宙观。 形而上学,亦称玄学,这种思想,无论在中国,在欧洲,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间内,是属于唯心论的宇宙观,并在人们的思想中占了统治的地位。在欧洲,资产阶级初期的唯物论,也是形而上学的。由于欧洲许多国家的社会经济情况进到了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生产力、阶级斗争和科学均发展到了历史上未有过的水平,工业无产阶级成为历史发展的最伟大的动力,因而产生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于是,在资产阶级那里,除了公开的极端露骨的反动的唯心论之外,还出现了庸俗的进化论,出来对抗唯物辩证法。 所谓形而上学的或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这种宇宙观把世界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

《矛盾论》 毛泽东 (1937年8月)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们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苏联哲学界在最近数年中批判了德波林学派的唯心论,这件事引起了我们的极大的兴趣。德波林的唯心论在中国共产党内发生了极坏的影响,我们党内的教条主义思想不能说和这个学派的作风没有关系。因此,我们现在的哲学研究工作,应当以扫除教条主义思想为主要的目标。 一 两种宇宙观 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列宁说:“对于发展(进化)所持的两种基本的(或两种可能的?或两种在历史上常见的?)观点是:(一)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二)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着)。”列宁说的就是这两种不同的宇宙观。 形而上学,亦称玄学,这种思想,无论在中国,在欧洲,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间内,是属于唯心论的宇宙观,并在人们的思想中占了统治的地位。在欧洲,资产阶级初期的唯物论,也是形而上学的。由于欧洲许多国家的社会经济情况进到了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生产力、阶级斗争和科学均发展到了历史上未有过的水平,工业无产阶级成为历史发展的最伟大的动力,因而产生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于是,在资产阶级那里,除了公开的极端露骨的反动的唯心论之外,还出现了庸俗的进化论,出来对抗唯物辩证法。 所谓形而上学的或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这种宇宙观把世界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看成是永远彼此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这种增减和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即是由于外力的推动。形而上学家认为,世界上各种不同事物和事物的特性,从它们一开始存在的时候就是如此。后来的变化,不过是数量上的扩大或缩小。他们认为一种事物永远只能反复地产生为同样的事物,而不能变化为另一种不同的事物。在形而上学家看来,资本主义的剥削,资本主义的竞争,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主义思想等,就是在古代的奴隶社会里,甚至在原始社会里,都可以找得出来,而且会要永远不变地存在下去。说到社会发展的原因,他们就用社会外部的地理、气候等条件去说明,他们简单地从事物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否认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事物因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因此,他们不能解释事物的质的多样性,不能解释一种质变为他种质的现象。这种思想,在欧洲,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是机械唯物论,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则有庸俗进化论。在中国,则有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曾经长期地为腐朽了的封建统治阶级所拥护。近百年来输入了欧洲的机械唯物论和庸俗进化论,则为资产阶级所拥护。 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这样,唯物辩证法就有力地反对了形而上学的机械唯物论和庸俗进化论的外因论或被动论。这是清楚的,单纯的外部原因只能引起事物的机械的运动,即范围的大小,数量的增减,不能说明事物何以有性质上的千差万别及其互相变化,事实上,即使是外力推动的机械运动,也要通过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植物和动物的单纯的增长,数量的发展,主要地也是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同样,社会的发展,主要地不是由于外因而是由于内因。许多国家在差不多一样的地理和气候的条件下,它们发展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非常之大。同一个国家吧,在地理和气候并没有变化的情形下,社会的变化却是很大的。帝国主义的俄国变为社会主义的苏联,封建的闭关锁国的日本变为帝国主义的日本,这些国家的地理和气候并没有变化。长期地被封建制度统治的中国,近百年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正在变化到一个自由解放的新中国的方向去,中国的地理和气候并没有变化。整个地球及地球各部分的地理和气候也是变化着的,但以它们的变化和社会的变化相比较,则显得很微小,前者是以若干万年为单位而显现其变化的,后者则在几千年、几百年、几十年、甚至几年或几个月(在革命时期)内就显现其变化了。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自然界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唯物辩证法是否排除外部的原因呢?并不排除。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鸡蛋因得适当的温度而变化为鸡子,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各国人民之间的互相影响是时常存在的。在资本主义时代,特别是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各国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上的互相影响和互相激动,是极其巨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不只是开创了俄国历史的新纪元,而且开创了世界历史的新纪元,影响到世界各国内部的变化,同样地而且还特别深刻地影响到中国内部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是通过了各国内部和中国内部自己的规律性而起的。两军相争,一胜一败,所以胜败,皆决于内因,胜者或因其强,或因其指挥无误,败者或因其弱,或因其指挥失宜,外因通过内因而引起作用。一九二七年中国大资产阶级战败了无产阶级,是通过中国无产阶级内部的(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机会主义而起作用的。当着我们清算了这种机会主义的时候,中国革命就重新发展了。后来,中国革命又受了敌人的严重的打击,是因为我们党内产生了冒险主义。当着我们清算了这种冒险主义的时候,我们的事业就又重新发展了。由此看来,一个政党要引导革命到胜利,必须依靠自己政治路线的正确和组织上的巩固。 辩证法的宇宙观,不论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但是古代的辩证法带着自发的朴素的性质,根据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还不可能有完备的理论,因而不能完全解释宇宙,后来就被形而上学所代替。生活在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期的德国著名哲学家黑格尔,对于辩证法曾经给了很重要的贡献,但是他的辩证法却是唯心的辩证法。直到无产阶级运动的伟大的活动家马克思和恩格斯综合了人类认识史的积极的成果,特别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合理的部分,创造了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这个伟大的理论,才在人类认识史上起了一个空前的大革命。后来,经过列宁和斯大林,又发展了这个伟大的理论。这个理论一经传到中国来,就在中国思想界引起了极大的变化。 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因此,具体地了解事物矛盾这一个法则,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 二 矛盾的普遍性 为了叙述的便利起见,我在这里先说矛盾的普遍性,再说矛盾的特殊性。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伟大的创造者和继承者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他们发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已经把唯物辩证法应用在人类历史的分析和自然历史的分析的许多方面,应用在社会的变革和自然的变革(例如在苏联)的许多方面,获得了极其伟大的成功,矛盾的普遍性已经被很多人所承认,因此,关于这个问题只需要很少的话就可以说明白;而关于矛盾的特殊性的问题,则还有很多的同志,特别是教条主义者,弄不清楚。他们不了解矛盾的普遍性即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他们也不了解研究当前具体事物的矛盾的特殊性,对于我们指导革命实践的发展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因此,关于矛盾的特殊性的问题应当着重地加以研究,并用足够的篇幅加以说明。为了这个缘故,当着我们分析事物矛盾的法则的时候,我们就先来分析矛盾的普遍性的问题,然后再着重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的问题,最后仍归到矛盾的普遍性的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恩格斯说:“运动本身就是矛盾。”列宁对于对立统一法则所下的定义,说它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精神和社会两者也在内)的一切现象和过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趋向”。这些意见是对的吗?是对的。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矛盾是简单的运动形式(例如机械性的运动)的基础,更是复杂的运动形式的基础。 恩格斯这样说明过矛盾的普遍性:“如果简单的机械的移动本身包含着矛盾,那末,物质的更高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命及其发展,就更加包含着矛盾。……生命首先就在于:生物在每一个瞬间是它自身,但却又是别的什么。所以,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这一矛盾一停止,生命亦即停止,于是死就来到。同样,我们看到了,在思维的范围以内我们也不能避免矛盾,并且我们看到了,例如,人的内部无限的认识能力与此种认识能力仅在外部被局限的而且认识上也被局限的个别人们身上的实际的实现二者之间的矛盾,是在人类世代的无穷的—至少对于我们,实际上是无穷的—连续系列之中,是在无穷的前进运动之中解决的。” “高等数学的主要基础之一,就是矛盾……” “就是初等数学,也充满着矛盾。……” 列宁也这样说明过矛盾的普遍性:“在数学中,正和负,微分和积分。 在力学中,作用和反作用。 在物理学中,阳电和阴电。 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 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战争中的攻守,进退,胜败,都是矛盾着的现象。失去一方,他方就不存在。双方斗争而又联结,组成了战争的总体,推动了战争的发展,解决了战争的问题。人的概念的每一差异,都应把它看作是客观矛盾的反映。客观矛盾反映入主观的思想,组成了概念的矛盾运动,推动了思想的发展,不断地解决了人们的思想问题。 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由此看来,不论是简单的运动形式,或复杂的运动形式,不论是客观现象,或思想现象,矛盾是普遍地存在着,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这一点已经弄清楚了。但是每一过程的开始阶段,是否也有矛盾存在呢?是否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具有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呢? 从苏联哲学界批判德波林学派的文章中看出,德波林学派有这样一种见解,他们认为矛盾不是一开始就在过程中出现,须待过程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出现。那末,在那一时间以前,过程发展的原因不是由于内部的原因,而是由于外部的原因了。这样,德波林回到形而上学的外因论和机械论去了。拿这种见解去分析具体的问题,他们就看见在苏联条件下富农和一般农民之间只有差异,并无矛盾,完全同意了布哈林的意见。在分析法国革命时,他们就认为在革命前,工农资产阶级合组的第三等级中,也只有差异,并无矛盾。德波林学派这类见解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他们不知道世界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劳资之间,从两阶级发生的时候起,就是互相矛盾的,仅仅还没有激化而已。工农之间,即使在苏联的社会条件下,也有差异,它们的差异就是矛盾,仅仅不会激化成为对抗,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不同于劳资间的矛盾;它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巩固的联盟,并在由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地解决这个矛盾。这是矛盾的差别性的问题,不是矛盾的有无的问题。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新过程的发生是什么呢?这是旧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于是新过程就代替旧过程而发生。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新过程又包含着新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 事物发展过程的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列宁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模范地作了这样的分析。这是研究任何事物发展过程所必须应用的方法。列宁自己也正确地应用了它,贯彻于他的全部著作中。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的是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的、最普通的、最基本的、最常见的、最平常的、碰到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在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之中(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之中)暴露了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以及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叙述又向我们表明了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各个部分总和的自始至终的发展(增长与运动两者)。” 列宁说了上面的话之后,接着说道:“这应该是一般辩证法的……叙述(以及研究)方法。” 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学会这个方法,才能正确地分析中国革命的历史和现状,并推断革命的将来。 三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前面已经说过了。现在来说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 这个问题,应从几种情形中去研究。 首先是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带特殊性。人的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形式,因为除了运动的物质以外,世界上什么也没有,而物质的运动则必取一定的形式。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据。自然界存在着许多的运动形式,机械运动、发声、发光、发热、电流、化分、化合等等都是。所有这些物质的运动形式,都是互相依存的,又是本质上互相区别的。每一物质的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为它自己的特殊的矛盾所规定。这种情形,不但在自然界中存在着,在社会现象和思想现象中也是同样地存在着。每一种社会形式和思想形式,都有它的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 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例如,数学中的正数和负数,机械学中的作用和反作用,物理学中的阴电和阳电,化学中的化分和化合,社会科学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阶级和阶级的互相斗争,军事学中的攻击和防御,哲学中的唯心论和唯物论、形而上学观和辩证法观等等,都是因为具有特殊的矛盾和特殊的本质,才构成了不同的科学研究的对象。固然,如果不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但是,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 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请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当着人们已经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的和僵死的东西,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我们的教条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就是,一方面,不懂得必须研究矛盾的特殊性,认识各别事物的特殊的本质,才有可能充分地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充分地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另一方面,不懂得在我们认识了事物的共同的本质以后,还必须继续研究那些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或者新冒出来的具体的事物。我们的教条主义者是懒汉,他们拒绝对于具体事物做任何艰苦的研究工作,他们把一般真理看成是凭空出现的东西,把它变 成为人们所不能够捉摸的纯粹抽象的公式,完全否认了并且颠倒了这个人类认识真理的正常秩序。他们也不懂得人类认识的两个过程的互相联结——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他们完全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不但要研究每一个大系统的物质运动形式的特殊的矛盾性及其所规定的本质,而且要研究每一个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长途中的每一个过程的特殊的矛盾及其本质。一切运动形式的每一个实在的非臆造的发展过程内,都是不同质的。我们的研究工作必须着重这一点,而且必须从这一点开始。 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去解决;殖民地和帝国主义的矛盾,用民族革命战争的方法去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共产党内的矛盾,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社会和自然的矛盾,用发展生产力的方法去解决。过程变化,旧过程和旧矛盾消灭,新过程和新矛盾发生,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因之而不同。俄国的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所解决的矛盾及其所用以解决矛盾的方法是根本上不相同的。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地遵守的一个原则。教条主义者不遵守这个原则,他们不了解诸种革命情况的区别,因而也不了解应当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这就只能使革命遭受挫折,或者将本来做得好的事情弄得很坏。 为要暴露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在其总体上、在其相互联结上的特殊性,就是说暴露事物发展过程的本质,就必须暴露过程中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否则暴露过程的本质成为不可能,这也是我们作研究工作时必须十分注意的。 一个大的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包含着许多的矛盾。例如,在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中,有中国社会各被压迫阶级和帝国主义的矛盾,有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有农民及城市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有各个反动的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等等,情形是非常复杂的。这些矛盾,不但各各有其特殊性,不能一律看待,而且每一矛盾的两方面,又各各有其特点,也是不能一律看待的。我们从事中国革命的人,不但要在各个矛盾的总体上,即矛盾的相互联结上,了解其特殊性,而且只有从矛盾的各个方面着手研究,才有可能了解其总体。所谓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就是了解它们每一方面各占何等特定的地位,各用何种具体形式和对方发生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关系,在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中,以及依存破裂后,又各用何种具体的方法和对方作斗争。研究这些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就是说的这个意思。我们的教条主义者违背列宁的指示,从来不用脑筋具体地分析任何事物,做起文章或演说来,总是空洞无物的八股调,在我们党内造成了一种极坏的作风。 研究问题,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所谓主观性,就是不知道客观地看问题,也就是不知道用唯物的观点去看问题。这一点,我在《实践论》一文中已经说过了。所谓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地看问题。例如:只了解中国一方、不了解日本一方,只了解共产党一方不了解国民党一方,只了解无产阶级一方、不了解资产阶级一方,只了解农民一方、不了解地主一方,只了解顺利情形一方、不了解困难情形一方,只了解过去一方、不了解将来一方,只了解个体一方、不了解总体一方,只了解缺点一方、不了解成绩一方,只了解原告一方、不了解被告一方,只了解革命的秘密工作一方、不了解革命的公开工作一方,如此等等。一句话,不了解矛盾各方的特点。这就叫做片面地看问题。或者叫做只看见局部,不看见全体,只看见树木,不看见森林。这样,是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的,是不能完成革命任务的,是不能做好所任工作的,是不能正确地发展党内的思想斗争的。孙子论军事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他说的是作战的双方。唐朝人魏徵说过:“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也懂得片面性不对。可是我们的同志看问题,往往带片面性,这样的人就往往碰钉子。《水浒传》上宋江三打祝家庄,两次都因情况不明,方法不对,打了败仗。后来改变方法,从调查情形入手,于是熟悉了盘陀路,拆散了李家庄、扈家庄和祝家庄的联盟,并且布置了藏在敌人营盘里的伏兵,用了和外国故事中所说木马计相像的方法,第三次就打了胜仗。《水浒传》上有很多唯物辩证法的事例,这个三打祝家庄,算是最好的一个。列宁说:“要真正地认识对象,就必须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媒介’。我们决不会完全地作到这一点,可是要求全面性,将使我们防止错误,防止僵化。”我们应该记得他的话。表面性,是对矛盾总体和矛盾各方的特点都不去看,否认深入事物里面精细地研究矛盾特点的必要,仅仅站在那里远远地望一望,粗枝大叶地看到一点矛盾的形相,就想动手去解决矛盾(答复问题、解决纠纷、处理工作、指挥战争),这样的做法,没有不出乱子的。中国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同志们所以犯错误,就是因为他们看事物的方法是主观的、片面的和表面的。片面性、表面性也是主观性,因为一切客观事物本来是互相联系的和具有内部规律的,人们不去如实地反映这些情况,而只是片面地或表面地去看它们,不认识事物的互相联系,不认识事物的内部规律,所以这种方法是主观主义的。 不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在其相互联结上,在其各方情况上,我们必须注意其特点,而且在过程发展的各个阶段中,也有其特点,也必须注意。 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非到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但是事物发展的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的阶段,情形又往往互相区别,这是因为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的性质和过程的本质虽然没有变化,但是根本矛盾在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上采取了逐渐激化的形式。并且,被根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是激化厂,有些是暂时地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是发生了,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来。如果人们不去注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人们就不能适当地处理事物的矛盾。 例如,自由竞争时代的资本主义发展为帝国主义,这时,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个根本矛盾着的阶级的性质和这个社会的资本主义的本质,井没有变化;但是,两阶级的矛盾激化了,独占资本和自由资本之间的矛盾发生了,宗主国和殖民地的矛盾激化了,各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矛盾即由各国发展不平衡的状态而引起的矛盾特别尖锐地表现出来了,因此形成了资本主义的特殊阶段,形成了帝国主义阶段。列宁主义之所以成为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就是因为列宁和斯大林正确他说明了这些矛盾,并正确地作出了解决这些矛盾的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和策略。 拿从辛亥革命开始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的情形来看,也有了若干特殊阶段。特别是在资产阶级领导时期的革命和在无产阶级领导时期的革命,区别为两个很大不同的历史阶段。这就是:由于无产阶级的领导,根本地改变了革命的面貌,引出了阶级关系的新调度,农民革命的大发动,反帝国主义和反封建主义的革命彻底性,由民主革命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的可能性,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在资产阶级领导革命时期不可能出现的。虽然整个过程中根本矛盾的性质,过程之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性质(其反面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并没有变

毕业论文基层信访稳定

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是信访工作的基本职责,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性措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开创新的局面。具体实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搭建群众工作“平台”。 推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和实施;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民情渠道不畅、问题层层下转、矛盾逐级上交的问题,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与积累。 二、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 要进一步拓展信访工作领域,既抓案件受理,也抓问题处理,更抓源头治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措施,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引导、民主协商、提供服务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从信访部门孤军奋战向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转变。 三、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做好信访维稳的基础。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要求,通过矛盾纠纷,掌握本辖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工作上的轻重缓急就会一目了然。完善信访信息预警预报机制,深化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预警性、内部性、深层次情报信息,随时掌握信访的信息动态。四、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各项责任制,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官僚主义、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要加强源头预防,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下访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要牢固树立“事要解决”的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坚持领导包案制,落实好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好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要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落实好双向责任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维护信访秩序,有效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有渠道表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各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系会议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责,加大协调力度,健全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要强化督查督办,落实好责任,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要把发展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群众办更多的实事,保民生促和谐,以发展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要把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与加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在控制信访源头上下功夫。做好信访工作,立足点在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后妥善加以处理固然重要,但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前就有效预防更重要。这就是做好所谓的源头工作。源头工作最重要的是紧紧抓住出台政策、执行政策及矛盾排查这三个方面。在出台政策前,务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全局、立足长远研究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政策措施制定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在执行政策时,务必教育干部端正思想作风,做到公道正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决不能在政策之外另搞一套,决不能违背政策干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决不能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防止因执行政策走样而引发群众上访。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涉及到方方面面、千家万户,出现各种矛盾在所难免,这就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二)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群众来上访,说到底是相信党和政府能够把他们反映的问题解决好。因此,要始终把解决问题,特别是把解决突出实际问题作为衡量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通过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使更多的信访群众息诉罢访。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既不能随意打折扣,又不能随意开口子,真正把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与引导人、教育人、说服人结合起来,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透,尤其针对一些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更要多做说服工作,帮助他们调整心态、理顺情绪。要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只要合理合法、条件具备,就要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尽快给予解决,做到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彻底解决,信访部门就决不放手,督查督办工作就决不停止。(三)在完善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制度和机制是管长远、管全面的,成功的经验需要制度和机制来巩固,复杂的关系需要制度和机制来协调。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不仅要靠热情和干劲,更要靠制度和机制。要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重,构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机制完善、责任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一要健全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听证等制度,建立信访问题终结机制,强化初信初访处理,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要坚持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纳入干部管理体系,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和违背信访事项办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要健全和落实分类解决的有关制度,对群众提出的合情、合理、合法要求,应当而且能够解决的,要尽一切努力,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抓紧制定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分步解决;确实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和控制工作;对确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及时纠正,尽快解决。(四)在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在处理信访问题上,要坚持四宜四不宜。一是宜早不宜迟,尽量避免矛盾转化升级。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而又能解决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早加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二是宜管不宜推,及时做好现场工作。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逐一加以解决,决不能层层批转,要限期处理结案。不能把矛盾推向上级、推向社会或避难就易。三是宜导不宜激,坚持安抚疏导。接到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信访案件,要及时引导和指导上访者到规定部门和单位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和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积极劝导,防止矛盾激化,反对草率行事、粗暴行政。四是宜散不宜聚,密切注视群众上访聚集的动向,切实做好上访鼓动者、串联者等“重点对象”的转化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五)在思想稳控工作上下功夫。做好信访工作,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彻底解决。有些上访人员也许因一时赌气而互不相让,也许因当时对政策理解有所偏差而要求不够合理,也许因一时贪心而诉求标准过高,这些问题若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都能得到有效解决。要立足于疏导教育,对群众信访活动加以正确规范和引导,确立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文明信访的意识,对确无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后仍缠访闹访不止的重复上访户、上访老户,要采取多种形式,讲清道理,进一步做好思想稳控工作,从情、理、法角度做耐心说服教育工作,努力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必要时坚决依法促教,采取司法手段促使其思想转变。

不必讳言,现今各种形式的本科教育在毕业论文环节都越来越流于形式,这更应当引起中山大学各类本科毕业生的警惕和重视。我今天愿意越俎代庖,出面与自考毕业生谈这一问题,除了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外,很大的动因是提醒大家重视它。实际上,如果对毕业论文没有一个严肃认真的态度,很难评价一个学生是合格的本科生,因为对毕业论文的态度代表了一个学生学风、处事品格的最高境界。如果对自己一生最重要阶段的最具标志性的事情掉以轻心或者得过且过,甚至蒙混过关,这个学生好不到哪里去。自然,如果那样,再好的知识水平和写作技巧也是白搭,也不能很好地完成毕业论文。因此,自考毕业生与其他类型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其最大的共同性就是成功的关键因素相同:态度必须重视、认真。 当然,其它要求和标准方面,自考生与其他类型的本科生也是基本相同的。比如,论文的考核成绩等级分为:及格;中等;良好;优秀。论文评阅老师通常按照如下要点把握标准: 1.及格:(1)选题尚可以接受(较陈旧、过大、较少有理论和现实意义,但尚可作为学术规范、写作技巧的训练),有明确一定主题(即你在论文中期望探讨、研究及最后解决的主要问题,也是贯穿整体论文的逻辑思维主线)的意识;(2)有布局意识且层次较分明,逻辑进路上尚能遵循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3)有一定的文献资料收集、概括和运用能力;(4)观点基本正确,能够体现出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训练水平,基本上没有常识性的错误;(5)遵守了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和常规写作技术规范;(6)能顾及逻辑性,文笔表达基本顺畅。 2.中等:(1)选题普通,主题较明确;(2)布局基本合理,层次分明,逻辑进路上能够遵循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3)有一定的文献资料收集、概括和运用能力;(4)观点基本正确,能够体现出普通水平的法学基础知识训练,无常识性错误;(5)遵守了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和常规性写作技术规范;(6)有逻辑性,文笔表达比较顺畅。3.良好:(1)选题恰当,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主题明确;(2)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逻辑进路上较好地遵循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3)有较好的文献资料收集、概括和运用能力;(4)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力,能够体现出比较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训练,无常识性错误;(5)遵守了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和常和写作技术规范;(6)逻辑性强,文笔表达比较流畅;(7)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4.优秀:(1)选题新颖、有一定难度、有较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主题鲜明;(2)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逻辑进路上较好地遵循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3)有较好的文献资料收集、概括和运用能力;(4)观点正确,能够体现出比较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训练,无常识性错误;(5)遵守了基本的学术道德规范和常和写作技术规范;(6)逻辑性强,文笔表达精炼、流畅;(7)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且有一定创新成果。 客观地说,对毕业论文的评分,“及格”往往带有一定的“酌情照顾”成份,有志向的学生应当象避免“不及格”那样努力远离“及格”的结局。 仅以以下选题为例,试比较: (1)论违约责任(或者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论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等) (2)论违约责任之实际履行责任(但“违约责任中实际履行责任之我见”有所不同) (3)论我国现行合同法中承担违约责任形式的完善 (4)论产品行业标准对确定违约责任的意义 上述第(3)个论题,恰当之处在于选题具体、明确,难易适中,主题是要总结合同法现有违约责任形式现状、主要缺陷,提出并论证对此加以完善的方案,既有一定的理论挖掘、发挥空间,又有一定的法律实践指导意义。 上述第(4)个论题,新颖之处在于选题针对当前合同理论与实践的薄弱环节,以往没有人专题研究过,或者虽有触及但不系统,没有明确的整套结论。难点在于如何准确把握行业标准在标准体系中的地位、主要作用,行业标准与合同法定、一般、约定的义务之主要联结点,行业标准在不同性质的合同中的不同法律意义等。主题是要总结产品行业标准与合同违约责任的一般关系、主要类型下的特定关系以及它们对确定违约责任的意义。这需要较宽的知识面、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很高的文献资料运用能力。上述主题的解决对合同解释以及合同的适用法律无疑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提倡第(3)个选题一类的选题,鼓励第(4)个一类的选题。避免第(1)个选题之类的选题。 以上主要谈的是共性问题。下面也谈一谈特点。 (1)学术难度要求比普通本科稍低,这主要是照顾到学习环境、条件(特别是缺乏面授、缺乏图书馆、边工作边学习等因素)的差别。因此,也鼓励写与实际工作、实习相结合的调查报告、案例评析,但其标准与上述标准相同或者相当。 (2)特别关注学术规范和写作规范训练。 (3)鼓励更多地利用网络资源。 第二部分 基本要领 下面分六个方面谈论文的写作要领 一、选题确定与文献资料的搜集 (一)选题的基本要求 l 属于法学命题;有研究探讨的必要性;范围大小要恰当,主题要集中;有相当的可行性。 1.属于法学命题首先,命题是陈述句表示的逻辑判断,所以,在逻辑上,用陈述句表达的法学命题,才是正确的研究命题。例如,以下诸如此类的题目表述因为没有表达命题,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1)面对未来“老年中国”谁为农民伯伯养老(属于疑问句)(2)试论我国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不够完善(不是动名结构,且已经作了结论,无须再论证)(3)加强立法,完善我国检察监督权(我国检察权监督的完善才属于命题)(4)如何维护妇女权益(论妇女权益的维护属于命题)(5)论区分抵押与质押权(论抵押权与质押权的区分属于命题)(6)论坚持实行“严打政策”是否符合我国国情(坚持实行“严打政策”符合我国国情属于命题)(7)打开潘多拉的盒子——谁为第三者责任险买单注意不要以为上述问题与你无关,它们正是上一届毕业生所犯的错误。 其次,法学命题是研究法学内容的命题,以下题目不属于法学命题,不符合要求。(1)论公证市场的构建(比较公证市场构建的法律思考)(2)信用卡消费问题研究(比较信用卡消费法律问题研究)(3)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原则(4)某某市流动人口超生问题的调查(5)论家庭暴力的防治(6)“包二奶”现象探讨(7)论基层信访工作的意义(8)“三来一补企业”的现状及对策(对比“三来一补企业”现状的法律思考)以上命题也许包含法律问题,但题目本身不是法学命题,不符合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对毕业论文的要求。 2.有研究探讨的必要性——有理论意义或者现实意义或者最好两者兼而有之。 必要性十个动态概念和多维的概念。要尽量做到在本科生的层次上是有新意的,可创新的。对自考生来说,命题可能达到的研究深度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一般教科书已经有定论的理论,即可以理解为该命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命题的论证结论能够有助于加深某些方面实践问题的解决思路、理念、方案等,即可以理解为有现实意义。例一:论违约责任(或者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例一的命题对本科生来说,很难超出教科书的定论,实践中也无新意,故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论文的论题。例二:论违约之实际履行责任例二将视觉放在比较特殊的违约责任方式,且实践中有争议。故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容易写出论文深度。例三:论善意取得(或者论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例三的命题虽然属于教科书的常识,但理论和实践上比较薄弱且实践中做法不一,故该命题的解决对理论和实践有一定的意义。哪些论题有理论和实践意义?这对本科毕业生来说是比较难判断的问题。除了自己思考外,要虚心征求和尊重指导老师的意见。一旦确定,非经指导老师同意不能更改。 3.范围大小要恰当,主题要集中。常犯错误举例:(1)死刑研究(太大)。(2)预期违约与相关制度及其立法问题(主题不集中)(3))论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与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双主题)(4)电子邮件相关法律问题探析(主题不鲜明,比较电子邮件法律问题探析慎用内容庞大的命题,不宜用“……与……”或者“……及……”连结的命题。因为,那意味着论文又两个中心,这对毕业论文来说是大忌。 4.有相当的可行性通俗地说,通过你的正常努力或者稍为超常的努力,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因此,适宜选你熟悉领域的、感兴趣的、难度适中的、有相当资料可搜寻的论题。 (二)选题与资料搜集的互动 1.要重视选题指南(目录)或者示范选题目录启发作用,但千万不要搞命题作文。 因为论题指南一般只是指出了可开展选题研究的领域,即使是可行性强的论题,也要因人而宜地作适当调整。 2.先确定方向,作一定的资料探寻。 3.在掌握相当资料的、对将要开展研究的主题有一定认识的基础上,再确定比较具体的论题。 举例:(1)论题“论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的确定过程对民商、经济法基本知识较熟悉;对商标法律问题比较感兴趣――初步确定商标法律问题为基本选题方向——初步搜寻文献资料(检索或者其它方法)——发现商标法律问题中商标侵权问题表较突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侵权问题比较热――基本确定驰名商标法律问题为选题――再度搜寻和消化若干文献资料,发现有关驰名商标的国内法规比较有争议,即有题可论;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外相关资料比较丰富、清晰,即有深度可挖、有广度可扩;有典型案例资料,即有结合实际的便利――开始偿试从几个角度拟写作提纲,比如从国内国际视角,从认定、侵权、反不正当竞争等角度分别比较哪一种适合自己写——最后确定题目,报指导教师审定。(2)论题“行贿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探讨”的确定过程论文、案例、争议点(3)“公证市场改革的法律思考——花都市及邻近地区公证业务调查”的确定过程从事公证业务、有公证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有关键的调查数据(可公开数据)、有若干个案分析 4.写作过程中重视资料的筛选与补充 二、布局与逻辑思维进路的安排 (一)一般思路1.布局就是对论文主题展开提出问题、进行论证、得出结论过程的先后顺序和基本结构的安排。这对写作论文很重要。2.一般来说,从文献资料和调查材料中提炼主题采用的是“归纳”法,但布局的铺开却一般采用的是“演绎”法,一个是从具体到抽象,一个是从抽象到具体。基本要领是:先在消化相当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归纳出你希望提出论证解决的问题(高要求来说,就是总结出你希望在哪些方面进行创新),然后,根据你论证拟创新点的需要再确定写哪些部分,先写什么,后写什么的框架。尔后再对资料进行细化、类分和思考、归纳,明确各部分资料主要用于论证什么问题,如何来论证。最后,把框架有序地“填满”,论文的基本模型就出来了。消化文献资料要先典型(权威),后一般,最后相关资料。我以某个已经毕业的学生在完成“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这一论文的情形为例。 l 首先再次温习教科书,熟练掌握教科书中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基本原理――熟读你所收集的典型论文3-5篇,归纳出他们的基本观点中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对其论点、论据进行分明别类。这些共同点与不同点就是你进一步扩充阅读、消化文献资料的参照物(如同对事物的理解、把握需要搭建一定的参照体系)。进一步阅读、消化材料时,相同观点不必再掌握,关键在于从中进一步收集不同的观点和论据,特别是注重那些能够表达你的想法或与之相反的材料。假设:l 初步阅读消化文献资料,发现论者的研究结论在如下方面有共同点:(1)对驰名商标需要比非驰名商标更严格的保护的原因――论据A、B、C……(2)保护的法律依据是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行政法规——论据E、D、F……(3)保护的主要手段是刑事保护和民事侵权法的保护——论据G、H、I……(4)保护制度的完善主要是相关刑事立法和民事立法(如刑法条文、商标法条文) l 初步阅读消化文献资料,发现有如下不同点:(1)主张保护程度不同,有的主张紧跟国际潮流,有的主张适度保护——论据J、K、L……(2)偏重的法律依据不同,有的根据国内行政法规,有的偏重国际公约——论据M、N、O……(3)有的专门探讨刑法保护,有的主要是普通民事侵权法保护——动因、优点与缺陷 l 进一步扩充阅读、消化其它文献,有引起你注意的如下不同点:(1)实践中对本国当事人的驰名商标保护与对外国当事人的驰名商标保护不同(2)有论者专门提出增设“侵犯驰名商标罪”,理由……(3)有论者比较重视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角度保护,如反混淆、反淡化、违反诚信、违反一般商业道德等。(4)实践中的难点似乎都是与反不正当竞争有关,似乎这一保护可以衡量保护的彻底程度。 l 你通过消化、比对、思考、提练,可能在别人忽视的地方找到如下创新突破口(拟创新点)(1)主张或者赞同并论证一视同仁的严格保护观。(2)主张并论证国内行政法规可以作为政府导向,但不能作为提高保护门槛和影响保护力度的依据观点(3)提出并论证商标的刑法保护与民事保护理由不同,刑法上特别保护驰名商标是没有依据页没有必要的。暗含各种保护制度之间要恰当分工和配合(4)强调重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l 在发现问题(可创新之处)后,考虑你拟创新点之间的逻辑联系,看是否能够联系起来,并非所有可能创新的突破点都可以拿到一篇论文中解决。但上述突破口倒是可以用一个主题思想联系起来,那就是我国对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协调:国内国际的协调,刑事、民事、行政法律保护的协调,兜底法手段(反正当竞争法)与专门法(刑、民、行)手段的协调,等等。l 相应地,根据上述对主题的构思,论题可以进一步修正为“论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从相关法律保护手段相协调角度”或者干脆改为“论我国对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协调” 以上述主题构思相适应的布局框架可以是: 题目:论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从相关法律保护手段相协调角度目次一级标题主要目的拟概括运用的关键文学校资料备注一、引言从客观实际需要、研究不足等方面论正研究论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某种数据、客观事件、某学者的表述、某权威机构的姿态800字二、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的制度现状及特点通过对商标法,国际公约,刑法、民法、行政保护制度的概述,概括各种保护制度的特点与局限拟用于论证各种保护制度优点与局限性的规定、案例,学者论述及其出处1500字三、驰名商标保护的国内不同性质法律制度的协调阐述刑、民、行政保护的现实和可能脱节之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兜底问题。刑法可从犯罪情节考虑,但不能另立罪名突出民事保护的观点论据,刑事、行政保护范围的限定及论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特殊性及重要性2000字四、驰名商标保护的国内国际法律制度的协调有关公约、WTO规则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与国内法律的协调应当引用的相关条文,应当借鉴的某学者的研究,实际事例等1500字五、结语简要总结几点研究结论及其意义 500字 左边二栏实际上也就是写作一级大纲。接下来的步骤就是一气呵成动笔写了。 当然,上述学术标准是比较高的,有一定难度,可作为优秀水平学生的参考模式。 对普通水平的学生,要求可以低一些。可以选择其中某个比较直观的角度或者问题作为创新角度或者提出独到见解。 通俗地说,对别人已经作出的研究结论,你用自己的语言概括得更精炼、更有条理、更通俗易懂、更系统、更有针对性等,就算是有独到理解(对本科生来说甚至可认为是“新”,虽然不是“创”),在此基础上略作发挥、完善、扩充、引申,就可算是有创见。 例如,假设你选择系统概括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现状、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完善保护制度的建议作为创新点,那么,你可以按照以下模式安排布局。 题目:论我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目次一级标题主要目的需运用的关键文献资料备注一、引言论证研究论题的必要性及限定研究范围 500字二、我国驰名商标保护法律制度现状分国内国际、不同性质等,按保护的法律主题、客体、内容等进行概括选好参考文献、典型法规、法条1500字三、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特点分析从各种角度分析特点别人分析特点的可借鉴之处,支持自己分析特点的关键论据2000字四、完善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若干设想与建议对法学理念类可用设想,对具体制度可用建议 2000字五、结语总结自己的创新、独到之处及其意义 500字 3.调查报告的布局大同小异举例:公证市场改革的法律思考——H市及邻近地区公证业务调查目次一级标题主要目的关键材料备注一、前言(或调查的基本方法与手段)说明本调查研究起因、目的、范围、手段等 二、花都市及邻近地区公证业务的现状与特点分析作适当的筛选,与柱题无关的不必论述 三、几种典型现象的成因分析为以下发表思考后的“质疑”进一步铺垫 四、对当前公证市场改革的若干质疑与建议在上述基础上有感而发 要说明的是,上述表格主要为了方便说明问题,并非人人都要列表格。 (二)十个实例点评 以下十个实例是上一届学生提交给有关老师的写作提纲,现原文照录。例1:老师,我的提纲是: 题目:无过错民事责任一、界定二、构成三、适用四、与其他责任的区别 点评:死抄教科书,没有遵循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无任何创新意识。明显没有资料搜集与选题确定的互动 例2:题目:论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一、前言二、第三人受让财产应出于善意,这是善意取得的基本特征三、第三人受让的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四、第三人需经过有效的交付行为获得财产五、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六、转让人须实际占有可转移财产 点评:虽然题目变小了,但犯与上例同样的错误,无实质不同。 例4题目:论教师权益及其法律保护 一.教师权益的含义、内容和特点 (一)教师权益的含义 (二)教师权益的内容 1.教师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一般性权益 2.教师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专属权益 (三)教师权益的特点 二.教师权益的法律保护 (一)当前教师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二)教师权益法律保护的途径及对策 1.按保护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自我保护 (1)学校保护 (2)社会保护 (3)司法保护 (4)自我保护 2.按保护的具体渠道不同,可分为诉讼保护、行政保护和其他渠道的保护 (1)诉讼保护 (2)行政保护 (3)其他渠道的保护 点评:两个中心,两个都说不透,没有逻辑。资料搜寻方面与上各例同。 例5题目:无过 错责任原则的 适用 问题(提纲)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二、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三、无过错责任的法律特征。四、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弊端、指明弊端及弊端产生的原因。(其中以具体的案件作分析)五、无过错责任与一般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的区别。 点评:题目恰当,但文不对题(主题),其它与上各例同。 例6:题目:简述诉讼外人民调解的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对比:浅论诉讼外人民调解的发展趋势一、简述人民调解的现状二、人民调解的特点1、有利于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有利于减轻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压力。3、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非常必要。4、是加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三、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2、制度坚持不好。3、缺乏分工和合力。4、调解员素质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四、最新发展。

一、信访维稳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

1、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信访问题的出现,多数是在特定时期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信访问题时间跨度大,个性特征强,历史成因复杂,且基本没有政策支持,没有可以参考的案例和工作指引,是造成信访问题甚至集体访、缠访闹访、重复访的重要原因之一。

2、工作责任意识欠缺。建筑企业的用工量大,工人流动性强,且建筑产业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事理理解不够明白。另一方面,少数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对员工或建筑工人提出的问题政策宣传解释太少,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员工感觉自己的切身利益没有受得应有的保持,以致引发信访问题甚至集体上访事件。

二、强化责任,构建问题解决机制

1、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根本保证。企业要始终把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创建企业内、外部稳定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度重视员工群众的来信来访。

特别是要落实以党委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维稳领导责任制。要明确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严格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度和追责制度,建立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使更多的信访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2、强化企业责任。企业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如果企业存在“等、靠”思想和“不敢办、不会办”的行为,信访问题的矛盾就可能被推到本单位之外,推给了上级机关。

为此,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从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入手,在明确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做到三同步,即信访稳定工作必须与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进行。

建筑企业可能通过建立“企业—项目管理单位—工程项目部—班组”多级联动的信访组织网络体系,设立信访联系人接待制度,从做好信访初访开始,各类信访问题能够及早得到妥善和有效解决,切实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源头防范,超前开展化解工作

对一些员工虽然未反映,但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企业应坚持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方面,企业要增强民主意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见微知著,强化矛盾排查机制,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排查、防范、梳理、分析、调处、化解、稳控相结合,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

四、多措并举,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筑企业,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笔者认为,要从如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是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企业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对职工群众的信访初访,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资料,对矛盾的实质及时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坚持首问负责制,实施接访单位全程负责,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企业要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加强宣扬,正面引导。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五、教育规范,积极推动依法信访

一要加强对信访员工的教育引导。企业信访工作人员要通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和法制教育,引导员工群众正确看待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那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的上访人,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批评教育,积极推动依法信访秩序。

六、动之以情,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热情”,就是要对来信、来访的群众满腔热情。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做到热情,首先要有感情。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爱得深、理解得深,才能有热情。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不仅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更是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密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过程。

职工上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好,员工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职工对我们还充分信任,希望并依靠我们给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们只要坚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职工群众着想,真正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他们的呼声当作自己的责任,把他们的合理愿望和诉求当作自己努力的目标,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千方百计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我们企业的支持和信任。

从笔者多年从事建筑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的经验来看,对待上访人员必须有浓厚的感情,要坚持做到“三心”。

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绝大多数职工群众,无论职工群众一时的情绪多么激动,言语多么尖锐,我们都要以平和的心态,做好耐心的安抚劝导工作,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其次要有恒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无论有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难,我们也要想方设法为其解决,要让职工群众看到信访人员为解决问题而付出的努力。

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充分考虑他们的难处,在具体生活、生产上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总而言之,要坚持带着感情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把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变成疏导安抚职工情绪的过程,变成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

扩展资料

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是企业开展信访工作的骨干力量,他们对企业、对项目的基本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在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有比较明显的优势。

因此,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主动承担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切实关心职工群众尤其是困难家庭、困难职工的工作、生活,准确把握队伍思想脉搏,及时跟进做好思想工作,力争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新时期新的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肩负着维护企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使命,又担负着宣传国家政策、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的政治责任。

要做好建筑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清醒头脑,紧跟发展形势和时代要求,学习掌握好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职工群众思想情况,掌握动态信息,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环境,保持企业稳健持续实现新的发展。

参考资料:中国期刊网-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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