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观察法的概念及特点如下:
一、观察法的概念
观察法也叫实地观察法,是观察者有目的、有计划地运用自己的感觉器官和辅助工具,能动地了解处于自然状态下的社会客观现象的方法。它的主要作用就在于收集到真实可靠的资料,并通过对资料的科学分析得出正确的结论。它通常用于在实地调查中收集社会初级信息或原始资料,而且通常结合其他调查方法共同使用。
根据观察程序的不同,观察法可分为结构式观察和非结构式观察两大类;根据观察场所的不同,观察法可分为实验室观察和实地观察两大类;根据观察者的角色不同,观察法可分为非参与观察和参与观察两大类;根据观察对象的不同,观察法可分为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两大类。
二、观察法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它以人的感觉器官为主要调查工具。它是有目的、有计划的自觉活动。它是在一定理论指导下的观察。它观察的是保持自然状态的客观事物。
1、观察法的优点:它能通过观察直接获得资料,不需其他中间环节。因此,观察的资料比较真实。在自然状态下的观察,能获得生动的资料。观察具有及时性的优点,它能捕捉到正在发生的现象。观察能搜集到一些无法言表的材料。
2、观察法的缺点:受时间的限制,某些事件的发生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过了这段时间就不会再发生。受观察对象限制。如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有些秘密团伙一般不会让别人观察的。受观察者本身限制。一方面人的感官都有生理限制,超出这个限度就很难直接观察。
另一方面,观察结果也会受到主观意识的影响。观察者只能观察外表现象和某些物质结构,不能直接观察到事物的本质和人们的思想意识。观察法不适应于大面积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