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标题是文章的眉目: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1)总标题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 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保险资金运用模式问题”、“保险利益论”、“机动车辆保险改革之我见”等。 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容易激起读者的注意。如“雇主责任保险没有市场吗?”。 ③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意,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论寿险公司‘产销分离’的利弊”等。 ④用判断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费率的自由化看保险市场改革与监管”、“法律完善与责任保险”等。 ⑤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营销管理体制》、《中国健康保险史上的曙光》等。 标题的样式还有多种,作者可以在实践中大胆创新。(2)副标题和分标题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特别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 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营销人员报酬的差别——兼谈个人所得税的合理性》。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 标题的要求:一要明确。二要简炼。三要新颖。2、目录 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意:(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3)完整。即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 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 一是用文字表示的目录。 二是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3、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 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 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 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 内容提要的写作要求可以概括为“全、精、简、实、活”。具体说来:(1)内容提要要求具有完整性。即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提要应写成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2)重点要突出。内容提要须突出论文的研究成果(或中心论点)和结论性意义的内容,其他各项可写得简明扼要。(3)文字要简炼。内容提要的写作必须字斟句酌,用精练、概括的语言表述,每项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4)陈述要客观。内容提要一般只写课题研究的客观情况,对工作过程、工作方法以及研究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一项研究成果的价值,自有公论,大可不必自我宣扬。因而,实事求是也是写作内容提要的基本原则。(5)语言要生动。提要既要写得简明扼要,又要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在词语润色、表达方法和章法结构上要尽可能体现文彩,以求唤起读者阅读正文的欲望。4、正文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部分。这是毕业论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它章节有专门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5、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它是指作者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所查阅参考过的著作和报刊杂志,它应列在毕业论文的末尾。列出参考文献有三个好处:一是当作者本人发现引文有差错时,便于查找校正。二是可以使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教师了解学生阅读资料的广度,作为审查毕业论文的一种参考依据。三是便于研究同类问题的读者查阅相关的观点和材料。 列出的参考文献(脚注)一般要写清书名或篇名、作者、出版者和出版年份。格式一般为:①或1.江生忠主编(或著),《中国保险业发展报告2004》,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②或2.所罗门·许布纳(美)等著,陈欣等译,《财产与责任保险》,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英文版的也按此顺序)③或3.许飞琼,“论我国的农业政策保险”,《经济评论》,2004(5), 。④或4.参见:“大学新生最可能犯致命错误”,《参考消息》,200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