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替考现象的发生,可能会将可疑笔迹送到省(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为防止替考现象的发生,自考所有试卷在电脑专用系统内保存三年,待考生毕业时将再次与考生笔迹对照,如果不一致,将取消考生毕业资格。对认定无异议的考生将替考科目重考后,替考一科延期一年毕业。对认定有异议的考生到省自考办做笔迹复核,笔迹复核最后经司法部门鉴定,如果笔迹经过复核鉴定仍为替考,则考生须交纳司法部门笔迹鉴定费用,并依照《教育部关于修改的决定》(教育部33号令)中第九条,给予考生停考3年或延迟3年毕业的处理;如果笔迹经过司法部门复核鉴定排除替考,将通知本人,并补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