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
(1)、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就可以获得学士学位。
(2)、有的学校要求过大学英语四级。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
(1)、所有科目的加权成绩在该校所划定的分数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2)、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从2019年7月起,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此外,为确保学位证书的权威性,对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学生都只发一个证书,所获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
新版本科专业
教育部下达新版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启用。
新设置的12个学科门类, 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其中表演、音乐、舞蹈艺术专业划归于“艺术学学士”。
学位层次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士学位